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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导情  阳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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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导情  阳光生活
——对《生命教育》课堂情感任意之反思
曾 勇  罗永梅
引子
前不久,笔者有幸观摩了几堂中小学《生命教育》公开课,深为师生投入的生命情感所触动。触动之余,也平添了几分忧虑。一幕幕由教师主导、学生主演再现的生命情感剧,在课堂上产生了强烈共鸣,在场同学及听课人员也都为之动容,确实富有感染力,让人深受教育。这几堂公开课无一例外地都在情感上大做文章,一方面大大改写了老师只为传授知识而教学、知识之外无情感的生硬、机械,乃至木然的形象,课堂也着实走进了生活,关涉着生命,情绪得到了宣泄,另一方面,课堂煽情太多过浓,甚至走向了任意,整个教学流程始终未能走出“情场”迷雾,似乎很少能感受到生活阳光。现不妨回放其中一个真实故事,并由此引申对这一问题的反思。
问题的提出
一个花季少女,从出生就不曾见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在对母亲的深深思念中,在母爱严重缺失的氛围里,艰难走过14个春秋。“看到别家孩子在妈妈怀里撒娇,遇见同学的母亲来校看望他们,我真是好羡慕。之后,心中留下更多的是不平:为什么别人就有母亲的呵护、关爱,唯独我没有?于是,我怨恨我的母亲,为什么那么狠心?既然不要我,又何必生我?”忧郁与抱怨包裹着这个女儿。后来,经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这位少女的母亲,有关方面也特意安排了母女的见面。课堂通过多媒体,回放再现了当时的场景——犹如某省电视台的《……有约》栏目——二人抱头痛哭,女儿满腹牢骚:“别人都有妈妈,你怎么那么狠心,生下我,就扔下我。”母亲泣不成声,我们能够听到的,除了哭泣,还是哭泣,没有丝毫辩解。据授课老师介绍,这位母亲又建立了新家庭,也有很多的苦衷与无奈。这位女儿现身说法——她就是我们听课的这个班上的学生——她坦言自己“叫不出世界上最平常不过的一个词——‘妈妈’”,心里仍强烈渴望得到母爱。
故事真实生动,现场很多人都感动得落下泪。全班四五十学生,半数以上都发了言,或表示同情,愿陪她度过孤独的时光,或提出要帮她解决生活困难,老师也动情地说:“我也曾是个孩子,我能理解你的感受,我又是孩子的母亲,我也知道母亲的不易,但我真诚地对你说,‘何×!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做你的母亲,把你当成自己的孩子。’”
这堂主题《用微笑面对生活》的生命教育观摩课,始于情感生活的不如意,终于同学、老师发自肺腑的慷慨援助,课堂教学程序设计井然有序,个案本身催人泪下——全场差不多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为之黯然落泪,难怪坐在身后的听课老师问我:“参与或观摩生命教育课,是否一定要带上手帕或纸巾?”笔者也有此同感,生命教育课堂好像就是情感演绎场,并且主演生命哀伤曲,让人感到除了阴冷,就是灰暗,仿佛生活没有多少阳光,生命本身也没有什么活力。总之,老觉得在感动之外,课堂也留下了几分遗憾,似乎某些生命元素还不够到位,亟待进一步探讨与分析。
问题的分析
从现象上看来,这里涉及的是学生母爱的缺失,属于情感方面的问题,这种生活的不如意,乃是因为感情天平的得失失衡使然——“我想要的却没有得到,于是,我不快乐,甚至很痛苦”——就是个案中的女生的基本逻辑。若从学生(故事中的女孩)的立场来看,孩子要求得到并享受母亲的关爱与呵护,这是再平常不过的,可是,生活偏偏对她很吝啬,她没有得到,而且越是得不到,她就越是耿耿于怀,甚至对母亲产生了的怨恨。客观地说,女儿的抱怨也情有可原。然而,若是换位思考一下,这一生活问题或者说得失矛盾也不至于不可开交。
惠特曼曾经说过,“全世界的母亲是多么的相像!她们的心始终一样,每一个母亲都有一颗极为纯真的赤子之心”。诚然,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是母亲开启了孩子的生命之门,而孩子为母亲带来血光之灾,十月怀胎的艰难,母亲一肩承担,一路蹒跚,无怨无悔,并强忍撕心裂肺的痛苦,凭借坚不可摧的生命意志,引领另一生命的启程。生命的降生是喜悦的,然而,不曾听过母亲分娩时撕心裂肺的呻吟,也就不会知道生命的降生是何等的苦痛!
生命的获得饱含母亲难言的苦痛,来之不易,每一生命无不充满母亲无限的爱意,应倍加珍惜。母亲也是普通人,她也会有难言的苦衷,会有很多的无奈,即使她不在孩子身边,并不能表明她不眷念自己深情孕育并冒死生下的鲜活生命,难怪有人声称,“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
生命问世的艰辛历程,应该激起的是生命主体对母亲的感恩之情,是对生命的敬畏之意,并进而积极思考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问题是,现在的孩子,有几个会把自己的问世看作幸事,将自己生而为人视为幸运?很多孩子以自我为中心,以自己的需要为半径,以得失利害看人生,大凡自己想要的,得到了就高兴,没得到,就沮丧。他们很少顾及他人的存在,以及他人的感受。对长辈的呵护,他们司空见惯,对父母的关爱,甚至觉得理当如此。他们鲜知报答,更不懂感恩。现实生活中,欲壑难填——欲望无止境,想要难兑现——成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理智不全的孩子?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生命问题。这则个案便是一例,且颇具代表性——纵然是母爱的缺失,属于情感的不得,实质上也是欲求与所得之间的矛盾问题。
另外,不少孩子将生活感受混同于生命本真,只知生活感受,而不知生命本真。个案中,女儿的情绪低落属于她对生活的感受。现实告诉我们,对生活的或悲或喜的感受,其实都只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虽然强烈,一旦置于生命的长河进行考量,则悲喜皆为瞬间,一切总会过去,并且一切都会过去。因为生活感觉不是生命本真,生命本真乃世代相传、生生不息的长河,她高于生活感受,需要每一生命主体的积极作为来秉承拓展,个体生命可以终止,那只是生活感受的休止,生命之流却可以生生不已,此所谓“薪尽火传”。
倘若问题认识不能到位,解决方式又欠妥当,就会带来更多更大的麻烦——既不利于孩子与人共处,又不利于孩子的独立自主。对此,生命教育理当大有作为。我们的生命教育就是要关注每一生命个体,直面他们的人生困惑,引导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并逐步自立自强,使其既保持着自身独到的个性,又历练出较好的合作能力。最基本的,就是要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现在这种紧张关系已经成为学生的一大生命问题,而要求得这一问题的智慧解决,生命教育的主导价值就被凸现出来。
问题的解决
课堂上,老师、同学共同为困境中的女儿支撑一片蓝天,看似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其实,仍有些许疑点值得探究,尤其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值得商榷。
生命教育的实质,依个人所见,乃是“成人”教育,其目标就是使受教育者成为一个具有鲜活生命力、富有同情心、敢于承担责任、积极践履义务的独立自主的生命个体。《生命教育》中,情感的宣泄是一重要环节,因为喜怒哀乐等情感体验是生活中的实存之有,不可断然否认,问题的关键在于,生命教育的组织者、施教者应该把握节度,使之“发而皆中节”(《中庸》),无过亦无不及。借用教育家孔子的说法,“过犹不及”皆不可取,因二者皆超出了“度”。其实,对“度”的把握,更要借助于理性,要用理性引导情感,使情感走出沼泽,也只能以理智驾驭生活,方能使生活充满阳光。
“以理导情”,从近处课堂而言,就是要唤起女儿对母亲的同情与理解,用理智引导女儿走出情感的低谷,要让女儿有一种理智的认同:倘若不是母亲给予生命,我们何以能来到人世?没有自我的存在,又何以抱怨生活的得失?身为中学生的女儿,不应该徘徊于情感迷雾而不自拔,应该以理智统帅情感;不应该纠缠于他者施与的众寡,而应该感悟生命的独特性与自主性,以及不可推诿的生命之重。这些都需要老师的潜心引导。
老师的引导至关重要,老师选择解决问题所遵循的原则更应慎重。现在的课堂习惯于“头痛医头”“缺啥补啥”——这堂课便是从外部输入情感,倾注爱心——看似母爱的缺失由于他爱的输入而得到弥补,进而情感的天平得以平衡,但这里进行的只是情感的对流,况且凭借的是他力的介入,这与我们强调的理智的生活还有相去甚远。理智的生活,基本的要素是自立。我们进行生命教育就是要让学生学会自立,让学生学会做自己的主人,尤其是要消解学生时时把自己交给他人、事事依赖他人的“恋母”情结——促使学生“二次断奶”——真正立起来,自己对自己负责,做自我生命的主宰。而简单的输入引进,实属外在支援,能否尽心入神,诚难肯定,即使有些效果,亦不宜推广。孰不知,受助者明天又会有怎样的“欲而不得”难题,外援何时能休?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应求助于外,相反,应该求诸内在自我,“反求诸身”,求诸自我的理性与意志。
生活会带给人们苦难和不幸,软弱者屈服于严酷的现实,但强者却把苦难和不幸视为考验自己意志力的良机。黑格尔说:“人格的伟大和刚强只有借矛盾的对立的伟大和刚强才能衡量出来,心灵从这对立矛盾中挣扎出来,才使自己回到统一;环境的互相冲突愈众多,愈艰巨,矛盾的破坏力愈大而心灵仍能保持自己的性格,也就愈显出主体性格的深厚和坚强。”(黑格尔:《美学》第一卷,第22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教育者,尤其是生命教育者,无疑是学生的人生导师,凸现生命意志与实践理性,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阳光生活,实乃责无旁贷。
简短的结论
人是理性与意志的化身,每一个人又是有待完成的生命体,个人最终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就要靠自己的作为。父母给予了子女以生命,子女应以“天地之菁华”的类属而庆幸。俗话说“母子连心”,个案中的母亲是个特例,她不似别的母亲守护自己的骨肉,然而,其行为或许不该遭受过多指责,或许她忍受着常人不曾承受的生命之重,其坚忍的生命意志是难能可贵的,而这也正是女儿应该承传的。女儿声称,“十四年没有母爱,我想到过轻生”。母爱的缺失着实让人遗憾,但由此而轻生,未免更让人揪心。其实,困苦(包括情感的煎熬)是人生的财富,磨砺是一种挑战。直面人生的不如意,砥砺生命意志,走出生活的阴影,做生活的强者,弘扬生命之精义,不断创造人生之辉煌,这才是理智的生活方式,也正是生命教育的真义。
 
 
 
(作者简介:
曾勇,男,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哲学博士、江西师范大学道德与人生研究所副教授,江西 南昌,330027; 电话:13617094116、0791-88507594;罗永梅,女,江西师范大学道德与人生研究所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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