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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义理经典教育工程2018年上半年二等奖宋进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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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湖北大学

学院:哲学学

专业、年级外国哲学专业2017级研究生

姓名:宋进斗    

学号:201711120110011

    义坛:十二、第222楼

生死是一个大问题,很少人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能保持无所谓的姿态。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失去了便不再拥有,因此要珍惜生命。不珍惜生命的人势必会遭到人的讥讽。珍惜生命就要对死亡保持敬畏。不敬畏死亡的人必定不能明白生命的珍贵,而且也会是社会的威胁,亡命之徒是可怕的。然而,有的人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为了生存无所不为,这样的人也同样是为人所不齿的。因此应该在这两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能过于贪生,也不能把生命当儿戏。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在生死之上设立另一种值得人们追求的道德价值,孟子将之设为“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孟子·告子上》)以义的准则当作生死价值的平衡点,不仅能减少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因为有比生更为重要的价值;也能避免人们不爱惜生命的行为,因为不爱惜生命本就是对亲人朋友的不义。而将这一道理放在义利之辩上也是行得通的。

 

孝坛:九、第153楼

我们不可能一直守在父母身边,好男儿志在四方,我们终究要离开父母出去闯荡,但是,儿行千里母担忧,儿女再大,在父母眼中也只是一个孩子,孩子是父母心中永远的牵挂。所以,孝并不意味着死守在父母身边,我们能为父母做的其实很少。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里,我们可以经常利用现代化工具跟父母聊聊天,向父母报报平安,常回家看看,做到这些就是最大的孝了。

义坛:十二、第223楼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没有人不想得利,没有人想穷困潦倒。但是,君子爱财当取之以道,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来谋取私利。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应该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不能迷失在物欲的森林里。中国的传统儒家的思想是“生我所欲也,死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也就是说要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但是我认为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同等重要的,我们不能为了集体利益而去强迫个体做出牺牲,当一个人没有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时,我们也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谴责他,只要他问心无愧,不做损人利己之事即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种要求太高,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礼坛:三、第817楼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里出现了三个概念,即德、礼和刑。很多人看到这句话后会将刑和礼对立起来,认为儒家亲礼远刑。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没有哪个时代不注重刑法的。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表明孔子虽然并不主张以刑法作为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但是同时也没有否定刑法的作用,它最起码可以使“民免而无耻”。只有礼法而无刑法,那么礼法很难得到践行。说到底,德只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力,并非每个人都是文质彬彬的君子。如果每个人都是内外一致,可以做到知行合一,那么孔子的政治主张也不会只是一个理想。因此刑法作为一种政治辅助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荀子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主张礼的同时,也很重视刑法。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很高,可以遵从内在的德,那么,他必然可以守礼;如果一个人德性不是很高,那么就用刑法来约束他,使其知礼,进而懂礼,最终由外到内地提升其内在品德。

 

礼坛:三、第818楼

我认为礼不是道德的一部分。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中的“质”即为本质,指的是人的内在部分;“史”即为文采修饰,指的是人的外在部分。当把它们与道德和礼相对应时,我们便会发现,道德是一种人的内外品质,礼是人的外在表现。二者相互影响,但是却无包涵的关系。只有内遵以德,外遵以礼,才能成为君子。德是礼的根据,一个有德之人,必然依礼行动;礼是修德的一种手段,“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如果能以礼约束自己,那么就可以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

 

仁坛:三、第831楼

仁爱是人道的最好诠释。仁爱的基础是亲亲,所谓的亲亲是指爱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这是一种发端于家庭,进而推向全社会的爱。意思是要像爱自己的亲人一样爱他人。这一基础就决定了仁爱不可能是公德,而只能是私德。为什么说这种私德是人道的最好诠释呢?不管你承不承认,总之人总会有这种心理,即总希望与你亲近的人比与你疏远的人过得更好,不会希望一个陌生人过得比你家人还好。人的情感总是从离自己近出辐射向远处的。二者刚好和仁爱是一致的。现代社会,人们要求公正,公正被视为一种公德。但是绝对的公正是不可能的。《老子》第五章中说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意思是:天地无所偏爱,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将世间万物平等地视为草狗;圣人无所偏爱,任凭百姓自己发展,对每个百姓一视同仁。在孔子那里,绝对的公正是一种超然的境界,一种圣人才有的境界。我认为老子的观点是有道理的。人生活在这个为人所建造的世界里,目之所及,耳之所闻都离不开人的主观因素。只有游离在人之外,成为第三者,无所凭借,才能有绝对的公正,这也就是天地、圣人的境界。

 

信坛:五、第231楼

人无信则不立,诚信确实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支持不诚信是好的会不会成立呢?显然是不会成立的。因为如果人人都说谎话,其后果只能是人与人之间毫无信任可言,这样以来说谎话也就失去了骗人的作用,而且人与人之间无法进行正常的交往了,社会必然会进入一种病态。往小处说,以信待人,人必信之,一个人如果永远无法得到别人的信任,那么他是无法在这个世上生存的。信为立身之本,立世之本一点也不夸张。

 

孝坛:十、第213楼

忠和孝是不相冲突的。在孔子看来,忠也是对孝的一种阐释。在《孝经》里,孔子将孝道分为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和百姓之孝。并且具体论述了每一种孝。在阐释卿大夫的孝道时,他说:“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意思是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这就是说,对于卿大夫来说,以礼仪为言行准则,对待国君和父母,那就是孝。而以礼事君就是所谓的忠。在谈到百姓的孝道时,他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意思是: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母亲,爱心是相同的;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国君,崇敬之心也是相同的。所以奉事母亲是用爱心,奉事国君是用尊敬之心,两者兼而有之的是对待父亲。因此用孝道来奉事国君就忠诚,用尊敬之道奉事上级则顺从。能做到忠诚顺从地奉事国君和上级,然后即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职位,并能守住自己对祖先的祭祀。这就是士人的孝道啊!《诗经·小雅·小宛》里说∶“要早起晚睡地去做,不要辱及生养你的父母。”这也就是说,要像对待自己父母一样对待国君,忠于国君也是孝的体现。

 

孝坛:孝、一、一楼

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孝和敬是分不开的,孝离开了敬便只剩下了利的纠葛,敬离开了孝便只剩下形式。孝要求我们不仅要能赡养父母,更要怀着尊敬的心态。在我们未成年的时候,父母含辛茹苦,对我们做到了无微不至,那个时候我们理智不全,缺少正确判断的能力,因此时常不理解父母的苦心,不知何为孝,同时也很难被告知什么是孝。但是当我们长大了,明白了也应当明白了孝的含义,就应当付诸行动。孝敬父母不只是报恩,更是应当作为一种成年的子女的一种责任和义务。

孝坛:孝谈论的对象、楼主

我们经常所说的孝所要求的对象其实是成年或知事子女。处于幼年时期的子女还没有形成对父母行孝的观念。处于这一阶段的子女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理性能力,对于那些关于孝道的大道理,他们还无法理解,因此,对他们讲这些道理就犹如对牛弹琴,没有什么意义。对于他们来说,最多就只能对父母的话表示顺从,这种顺从往往是没有经过理性思维的,因此,不能将之说成是孝。根据经验可知,年幼的孩子,特别是5岁左右的孩子,他们做一件事,更多是觉得好玩,或者是得到长者的赞扬和宠爱,而非出于经过理性思考的孝顺。“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不违背什么?有人说不违的是理,有人说不违的是礼,还有人说不违的是本分。不管不违的是哪一种说法,都包含着一种处理父子关系的反思性关系。这种带有反思性的理性思维是幼年人不具备的。因此,这一阶段的重点是父母对小孩子身体的照顾和精神的支持。人们的评价重点也只会是父母,讨论的焦点问题是父母对子女的态度,而非子女对父母的态度。如果父母对其子女不好,甚至是虐待子女,他们将不只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还可能接受法律的制裁,因为早在多年之前就已经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然而,如果子女对父母的态度不好,人们最多说这个小孩子不懂事,而不会对其进行过多苛责,相反还有可能会对其父母颇有微词,认为其父母没有将其教育好。很显然,在这一阶段强行对子女提出一些要求是不合适的。直到子女走向成年,有了成熟的理性能力,他们才会对孝有了较全面的认识,这个时候用孝来要求他们才是较合理的。当然我的观点并不是要纵容小孩子,而是认为没必要对小孩子有太多超出他们年龄段的要求。

 

孝坛:九、第219楼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在世的时候不出远门是因为要在家孝敬父母,父母的一喜一忧都要清楚,以便可以为父母解忧,使父母得以颐享天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子女的每次远行必然会牵动父母的心,因此,为了让父母少些担忧,要“游必有方”。孔子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孝经》)意思是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要保持和悦愉快的心情去服事;父母生了病,要带著忧虑的心情去照料;父母去世了,要竭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杞,要严肃对待∶礼法不乱。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斗。这才是一个孝子应该做到的,做到这些,父母的忧虑也会减少很多,必能颐享天年。

孝坛:一、第650楼

《诗》云:“哀我父母,生我劬劳”。父母抚养子女含辛茹苦,历尽艰辛,子女成人后当思鸟兽反哺之情,尽心尽力供养双亲、照料双亲,使父母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地得到满足,这是儒家孝论最基本的要求。“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韩诗外传》)青山不老,韶光易逝。俟至子女成人,父母年事已高,在世之日有减无增。子女养亲应有紧迫感,安身处世应以奉养好双亲作为基本价值尺度。因此,曾子提出了一入仕原则:父母在时,子女应“不择官而仕”。“故吾尝仕为吏。禄不过钟釜,尚犹欣欣而喜者,非以为多也,乐其逮亲也。既没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题三围,转彀百乘,犹北向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吾亲也。故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若夫信其志、约其亲者,非孝也。”(《韩诗外传》)官位虽低,俸禄虽薄,但能供奉双亲,人生价值已得到实现;如果一定要等到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之时才想起奉养双亲,那是一种不孝行为。

 

礼坛:五、第413楼

礼最初源于祭祀,后来被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儒家特别是孔子的政治主张就是礼治,他们认为君臣之间有君臣之礼,父子之间有父子之礼,兄弟之间有手足之礼,夫妻之间也有夫妻之礼。《论语》中有这样一个对话,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就对他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在这种严格的礼仪等级之下,统治者的地位就是至高无上的。儒家主张要实行礼治,是想通过礼仪规范来使天下归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那么,什么到底是“仁”呢?孟子说“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而众所周知,儒家所谓的爱是一种基于血缘的亲亲之爱。因此,我们基本上可以判定,中国礼治是基于血脉关系的,以维护宗族等级秩序和“差等格局”的,它的基本理念就是严格不可逾越的等级观念。荀子也说过:“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

 

仁坛:十、第488楼

良知是人的德性的本原。王阳明认为“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发见,是乃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谓良知者也,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良知就是人的德性的本原,就是仁义礼智“四端”之本体。良知是德性之知,是“不萌于见闻”的 ,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良知发用于见闻之中,但“不滞 于见 闻”,它是先验的德性本原。他主张“ 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他所追求的标准是人人心中皆有的良知,王阳明的良知说以吾心为道德实践主体,以为圣人是由自己的“ 立志确立的道德目标,圣人标准是由自心的道德实践所把握和规定的;他以“ 良知”为成圣的根据,致良知”为成圣的保证,认为“ 圣人是人人心中自有的,并且是人人都可做到的。良知是人人自有的本质.是每个人独立人格与自我意汉的再现,而致良知才能充分发挥自我意识的作用,这才是在道德修养中实现道德 自律的前提。

 

仁坛:十一、第227楼

什么是仁呢?孔子认为,“仁”就是“爱人”,有子说:“孝悌者也,其为人之本与。”(《学而》)所以说,孔子的“仁”是立足于亲亲之情的,仁者爱人是从身边开始,他所说的爱人是一种有差别的爱,是一种由家族向外延伸的爱。由这种仁爱,孔子就构建起了一种君臣父子之间的关系网,在这个关系网中,每个角色都要各尽其职,守好本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就是这种差别之爱的最好诠释。既然爱是有差别的,所以在用人时的信任度也因人而异,因此,他提出了“举贤”,“贤”当然是自己所认为的贤者,这是亲亲思想的必然结果

 

评价:作者的发帖体现了对中华义理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如果能够继续拓展和学习,作者应该会有更大的进步,希望能够坚持。

 

建议: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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