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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孝道文化的内涵及其普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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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孝道文化的内涵及其普适价值
 陈德述
 
建国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的30年,使中国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经济挖掘了人们创造财富的巨大潜力,在社会财富激剧增长的同时,也使人性恶的方面得到了张扬,人的欲望无限制地扩大,不仅使自然生态而且也使社会生态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从而使人的基本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都大幅度下降,使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都失去平衡。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恢复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的平衡,必须继承、弘扬和创新孝道文化,必须要深刻反思伦理道德建设的问题,重建人们基本道德、社会公德、生态伦理和家庭伦理。这里,我只就传统的孝道的内涵及普适性谈谈自己的想法,从中领悟孝道的真谛和现实意义。
 
一、澄清对传统孝道的错误认识
 
中华孝道有着几千年的发展历史,有着丰富内容,在中华文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起过积极的作用,也起过消极的作用。它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中国特有的宗法制度使它不断的强化,使“孝”从父子间的血缘亲情上升为君臣间的关系,与“忠”结合起来,使之最后异化为“愚忠”、“愚孝”。今天我们必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科学分析,重新认识和评价“五四”以来对孝道的偏颇的、错误的认识,端正对孝道文化的态度。儒家的“孝”本来不姓“愚”。孔子提倡“父慈子孝”,父子之间的这种天然的血缘亲情是相互的,基本是平等的。孔子主张对父母的不义行为要“诤谏”制止,主张“从义不从父”,对父母的不义行为顺从不制止,就是“不孝”。后来为了适应统治者的需要,《孝经》把“孝”与政治相结合,汉代主张“以孝治天下”,特别是董仲舒把儒家思想总结为“三纲五常”之后,“孝”就成了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异化为“愚忠”、“愚孝”。什么“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等等绝对的专制的言论,使“孝”变味了。在元代编写的《二十四孝》中,出现了“王祥卧冰”、“割股疗亲”,“郭巨埋儿”等等违背人性的荒唐的故事。被统治者“异化”了的“愚孝”,不仅扭曲“孝”的本来意义,而且造成了许多的社会悲剧,这样的“愚孝”是应该受到批判和否定的。但是,绝对不能把血缘亲情的孝和被异化了政治的孝混为一谈,在批判“愚孝”的同时,否定了原本意义上的“孝”。
在正确认识、继承和弘扬孝道的过程中,还必须对孝道的以下三种的错误认识加以澄清。第一,错误地批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孟子这句话的后面还有一句:“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是针对虞舜的父母不许他娶妻而说的。况且这个“后”不是只指儿子,也包含女儿。人人如果都没有后人,不只是家族绝灭,民族也会因此而绝灭,这是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有何不对?第二,批判“父母在,不远游”也是片面的,错误的,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游必有方”。这里没有说不许出远门,是说如果出远门了,一定要告诉父母你去哪里了。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离开父母远了,一方面父母担心,另一方面父母如果生病了,谁来照顾?即使在今天,也不能不告诉父母你去哪里了。告诉父母你去了什么地方,完全是应该的,没有什么不对。第三,有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是封建主义,这也是错误的。这里说的“毁伤”,是指古代五种(劓、剕、刖、宫和大辟)刑法所造成的“刑害”,是说不要触犯刑法。上述错误的认识,企图把传统的孝道美德不分青红皂白打入到封建主义中去,这是不正确的。
但是,现在有人进入了另外一个片面,说什么“孝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推动着社会发展、繁荣和进步”,这种说法在理论上是极为错误的,在实践上极有害的。因为“社会发展的基石”是经济基础,推动“社会发展、繁荣和进步”的根本动力是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水准、人的积极性和创新力以及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孝”是社会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围。上层建筑何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基石”?何以能成为“推动着社会发展”的动力?
只有澄清了强加给孝的错误的认识、评价和胡涂的、非科学的观点,才能真正了解孝的含义,认识到孝的本质和它的社会功能,才能找到继承、弘扬和创新孝道文化的正确道路和方法。
 
二、正确认识孝道的基本意义和内涵
 
那么,到底什么是“孝”呢?“孝”的基本含义是:《说文》: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承老也”;《尔雅·释训》说:“善父母曰孝”。即善于事奉父母的行为就是孝,善于事奉父母的人就是孝子。《释名·言语篇》还说:“孝,好(读如hào)也,爱好父母如所说(悦)好也。”汉代贾谊在《贾子·道术》说:“子爱、利亲谓之孝”,“慈惠爱亲为孝。”就是说“爱亲利亲”就是孝。墨子也从“交相利”的立场出发,也说“孝,利亲也。”“利亲”就是“养亲”,要尽心竭力地赡养父母,事奉父母要竭尽全力。一句话,尊敬和赡养父母就是孝,这就是孝的基本内涵,由这一基本内涵出发引伸出极为丰富的内容。
第一,保全身体,珍惜生命。
孝敬父母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使之不要受到损坏或伤害。《孝经》的立论是建立“天地之性,人为贵”的基础之上的,天地之间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所以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使保全生命有形而上学的理论依据。为此,曾子也说:“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①]什么叫“全”呢?“不亏其体”,不使身体受到了伤害,就叫做“全”。有哪些情况会伤害自己的身体呢?一是意外事故;二是打架斗殴;三是犯重罪被处决。意外事故难以避免,但出门要小心谨慎;许多年轻人斗勇好胜,打架斗殴,伤了自己,也伤了对方,使双方父母悲伤,是不孝的表现;至于那些为非作歹,触犯法律,被处以重刑,不仅使父母悲伤,还给父母蒙羞,带来耻辱,更是不孝。为了尽好孝道,不但要小心谨慎,防止意外事故,更是不要打架斗殴,触犯刑法。这不只是对父母尽孝,也是对自己生命的珍惜。
  第二,赡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求。
赡养父母,满足其物质需求,就是传统说的“养体”。从人生存的条件来说,“养体”是最基本的。从孝的层次来说,“养体”只能说是起码的。《吕氏春秋·孝行》篇说:“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盐铁论·孝养》也说:“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上等的孝是满足父母的心愿,其次是以和悦的面色对待父母,再其次才是物质上赡养。《吕氏春秋·孝行》说,“赡养”有“养体、养目、养耳、养口、养志”五个层次,“养体”只是第一个层次。对于物质赡养方面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不一定要求有很高的标准。“善养者,不必刍豢也;善供服者,不必锦绣也。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劳,犹足以顺礼;歠(音chuò,喝,引申为吃)菽(豆类做的食品)饮水,足以致其敬。”[②]就是说,善于奉养父母的人,不必每顿饭都有肉吃;不必穿绣有花纹的丝绸衣服,“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就算是最孝敬的了。只要辛勤劳动,自食其力,即使粗茶淡饭,也能充分表达对父母的孝敬。
当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加上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成了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绝大部分农村的老人还要靠儿女来供养,有的不愿意供养,有的人没有能力供养,致使许多老人的养老成了问题。至于城市,大部分老人有养老金,养老不成问题。但是并不意味着儿女可以不闻不问,不管父母。作儿女的必须关心父母的生活问题,油、盐、米、酱、醋等是否备有,是否有人做饭等,都要关心到。常回家看看,不是只去吃“国务院”。赡养父母,满足父母的物质生活条件,使衣食无忧,安度晚年,尽好孝道,是儿女的责任。
第三,尊敬父母,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
赡养和尊敬父母是孝的基本内涵。只“赡养”不“尊敬”不行;只表面“尊敬”而实际不“赡养”也不行。在赡养父母的同时还要尊敬父母。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③]孝敬父母要发自内心的热爱父母、尊敬父母、敬重父母。只有内心真正敬爱父母,才会有孝的行为。《释名·言语篇》说:“孝,好也,爱好父母如所说(悦)好也。”孝的本质就是“爱”和“敬”。“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④]真正深爱父母的孝子,脸上总是表现出发自内心的悦色,和气而诚恳。要时时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所以孔子说“色难”,“养可能也,敬为难。”[⑤]只有从内心敬爱父母,才能有“和气”、“愉色”和“婉容”。
要在赡养父母的基础上,满足父母多方面的精神需求。父母最大的精神需求是“亲情”,渴望得到子女的关心、关怀和问候;二是渴望儿女成家立业,有所成就,给他们带来荣誉;三是要满足父母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愿望,支持他们继续发挥余热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如学诗、学书法、学画画以及各种娱乐活动,让父母的晚年生活多姿多彩。丧偶的父母,要支持他(她)们再婚。总而言之,对父母不只是物质赡养,还要尊敬父母,关心和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第四,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有病及时治疗。
任何人都是要衰老的,人老了病就多,这是自然规律。一定要知道父母的年龄,把父母的健康放在心上,所以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⑥]有高龄的父母健在应该感到高兴,同时也要有所忧惧。高龄父母随时可能生病或死亡,所以不能掉以轻心。
父母有了病,要心怀忧愁,“病则致其忧”[⑦],要把父母的病放在心上,千万不要不闻不问,而应该实时送去医院进行医治。
第五,承志立身,成家立业
所谓“立身”者,就是要成就一番事业。《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首先要立志,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理想而不断地、勤奋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要磨练自己的意志,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保持健康。儿女有了事业上的成就,父母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历史上无数的为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建立了功勋的人物,都是很好的实行孝道的人,如汉文帝、岳飞、文天祥、朱德,毛泽东、邓小平等等;时下的抗震救灾的英雄、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为国家立了功,为父母获得了荣耀,这是对父母最大的孝。古人说的人生“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⑧],也应该是我们当代人的价值追求,也是对父母应该奉行的孝道。相反,走入邪途,犯法被送进了监狱,甚至被处决,给父母精神上带来沉重的负担、耻辱或负罪感,就是对父母的不孝。
    第六,诤谏劝止,从义不从父。
对父母的不义或不法行为,要进行诤谏(下对上直言规劝)劝止,不能盲目顺从,这是儒家孝道思想的本意。但是,儒家强调对父母进行“诤谏”要以尊敬为前提,孔子提出了“事父母几谏”[⑨]的主张。“几谏”,是婉言和顺地劝止的意思。就是说,在父母不听劝止,不接受“诤谏”的情况下,不要强行或强制,更不能与父母对立起来,而要婉言、婉转、耐心地说服。诤谏是原则,如何诤谏是方法;原则必须要坚持,方法也必须要讲究。儿女们一定要做到:“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⑩]只有做到了“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孝矣。”[11]要婉柔地劝告父母,使他们心悦诚服地不做不义的事情,这就是对父母的孝敬了。
总而言之,父母有过错或不义行为必须要谏诤,“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焉得为孝乎?”[12]在今天,父母与子女在人格上、法律上是平等的,父母有不对之处、或错误之处,要提出来。服从的只能是道德、法律与真理,如果父母作了不道德的事情,犯法的事情或者与常理相背谬的事情,一定要进行劝谏,劝其改正;否则,无原则的顺从使父母于不义,使之到了违法的境地,就是不孝。今天的社会生活准则是道德与法律,不论是作父母,还是作儿女的,都应该遵守道德与法律。
第七,文明安葬,不忘父母,追思祖德
儒家说:“孝子事亲有三事,生则养,没(死)则葬,葬毕则祭。”[13]世界上,所有的人死了,都要安葬。只是葬的方式不同罢了,有火葬,有天葬,有水葬等。人从自然中来,最后回归到自然界去,这是很合符逻辑的。汉民族实行土葬,叫做“入土为安”。通过一定方式把亲人安葬起来,是人类良知、理性的表现,怎能把亲人的遗体抛之荒野,让豺狼虎豹、鸟兽虫蚁去噬食呢?送葬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送葬要有更文明的方式和过程。将亲人的遗体火化后存入塔陵或埋入公墓,是现代文明的安葬方式。用现代文明的方式安葬父母或亲人是必要的。
孔子认为,孝的全过程就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14]对父母的“祭则观其敬而时也。”祭祀父母关键是要“崇敬”和“守时”,其核心是要以崇敬的态度时时记住父母和祖先。古代追念父母和祖先,其形式就是祭祀。儒家强调追念父母、祖先,就是不要忘记他们,但是,儒家那种繁琐的祭祀仪式以及带有迷信色彩的祭祀活动,今天已经不宜提倡。采取适当的文明方式追念先辈,对那些对国家、民族有重大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军事家、发明家以及民族英雄,在他们的诞辰和忌日时,都要召开纪念大会,以表示对他们的追念。对于父母和亲人们的追念,也就是应该的、必要的。
    第八,尽职尽忠,清正廉洁,为国立功。
儒家孝道的内涵十分丰富,除了“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之外,还要忠于职守,忠于国家,勇敢捍卫国家,直至爱护自然生态等等。曾子说:“居处不敬,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莅,音lì。莅官,意为做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指孔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15]可见儒家的孝道不只限于“事亲”,生活不庄重,为国家服务不忠诚;做官不清正廉洁;对朋友不讲诚信;作战不勇敢;乱伐乱杀,破坏生态等等,都是不孝。
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爱人民、爱祖国的基础。中国哲学的泰斗张岱年教授说得好:“子女对父母尽孝,这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道德的最高原则是爱祖国、爱人民,而爱父母是爱祖国、爱人民基础。”[16]一个连父母都不孝敬的人,是丧失了良知、丧失了人性的人,是不可能具有敬忠信勇这样的美德,是不可能爱人民、爱祖国的,因而也不可能为国立功的。
 
三、中华孝道文化的普适价值
 
如何认识中华孝道文化的价值,除了肃清对它错误认识和正确认识它的内涵之外,还应该站在时代的高度来进行审视和反思。中华传统的孝道文化归根到底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它缘于父子之间的血缘亲情以及社会的良知和理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是天然的,但是人类的理性能够认识到这种亲情,是有一过程的,它也与社会生产力水平有关的。人类社会有过人吃人(包括亲人之间)的历史阶段,这是生产力不发达,为了维持生存而产生的野蛮现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自觉的、理性的血缘亲情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这应该是“孝”的观念的萌芽。到了父系氏族社会,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形成与巩固,特别是私有制产生之后,血缘亲情和财产的继承,“孝”的观念表正式形成。在我国夏、商时代就有孝的观念和道德行为。
由于“夏传子,家天下”,从原始氏族社会到阶级社会是以“和平过渡”的方式完成的,原始社会的上层建筑、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得以传承,形成中国特有的宗法制度,发达的农耕文明,农民依赖土地而生产、生存、繁衍,一个血缘家族长期生活在一个地域,人员很少迁徙;加上政治统治的需要,宗法制度得以巩固,形成了家国同构的社会组织形式,使“孝”受到了国家保护。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宗法社会,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所以传统的“孝”中有许多过时的、不合适宜的东西。
今天,我们应该站在时时代的高度,剔除统治阶级附加在孝道文化上的“异物”,洗涤掉粘染在其上面的污垢,还孔子孝道的本来面目,揭示出儒家孝道文化的基本内涵。儒家所倡导的“孝”是建立在“仁爱”思想基础之上的,其基本意思是“善事父母”,其基本内涵是“敬爱”和“赡养”,其本质是“敬”和“爱”。这种“敬、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所以曾子说:“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普遍推行)而横(跨越)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之东海而准,推而放之西海而准,推而放之南海而准,推而放之北海而准。”[17]这种“孝”中所包含的人与人之间的“敬与爱”,就是孝的普适价值,它是不会受时间和空间局限的,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不论是世界上任何民族、任何国家都是需要的。
    第一,父母与子女之间永远需要敬爱。当今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古代的“父慈子孝”也含有平等的内容。父母对儿女的爱叫做“慈”,儿女对父母的爱就是“孝”。儿女尊敬父母,父母也应该尊敬儿女。儿女未成年时,父母要慈爱儿女、养育儿女、教育儿女,这是责任和义务。父母年老时,儿女关爱父母、赡养、孝敬父母也是儿女的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更是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社会经济发达后,老年人的物质赡养由社会承担之后,儿女们仍然要敬爱和关爱父母,对父母尽孝。世上任何民族的任何人,都是父母所生、所育、所养、所教,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是永远不可以泯灭的,因而是任何人都不可能越逾其间的。
    第二,老年人与青年人之间需要敬爱。任何社会都有老年人和青年人,这是社会得以延续的必然表现。任何人都有年轻的时候,也都要成为老年人,这是生命发展的必然。老年人与青年人之间相互敬爱是一种起码的社会公德,特别是对老年人的敬爱应该成为社会风尚。中国有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儒家倡导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具有永恒的价值。随着全球性老年社会的到来,尊老、敬老和爱老成为十分重要的世界性的社会问题。青年人敬爱老人,使老年人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怀,使老年人过好晚年,成为社会文明和理性的重要标志之一。
第三,人与人之间需要相互敬爱。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相互敬爱,是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人与人之间是狼,还是朋友、兄弟?是互信互助,还是相互猜疑、相互攻击、相互拆台呢?是互爱,还是相互利用呢?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对这些问题就有不同的回答,儒家的回答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因此应该是互爱互助的。人与人之间互敬互爱是建立和谐人际的基础。所以,敬爱具有的普适的价值。
第四,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之间都需要相互敬爱。按照儒家的观点,全部人类都是天地所生的儿女,他(她)是同胞兄弟(民吾同胞[18]),应该是彼此相敬相爱的。但是,人类社会的文明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上疆场彼此弓月。流遍了,郊原血”[19],充满了残酷的暴力和血腥。从古到今,阶级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不断地发生矛盾、冲突和战争。当今的所谓“反恐战争”和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战争,造成无数的平民死亡和财产损失。一些军事联盟、美国、日本和欲想称霸世界的印度,以武力威胁别的国家,严重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宁。中国倡导构建“和谐世界”,因此,世界各民族之间,各个国家之间需要相互尊重,人民之间要相互敬爱,只有这样世界才能和谐与安宁。世界需要爱,让世界充满爱。
第五,人类对自然必须要有敬畏和爱护之心。儒家认为,万物是人类的朋友(物吾与也),所以孔子说:“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孔子要求把“孝”中包含的爱心施之于自然。孟子也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不仅要亲人间相爱,人与人之间相爱,还要爱万物。保护自然生态不仅是对自然的爱,也是保护人类自身。当前,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是全人类面临着的重大任务之一,因此用儒家孝爱和孝敬的思想对待自然,爱护宇宙生命,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空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儒家的孝的基本内涵是“尊敬”和“赡养”,“孝敬”、“孝爱”和“孝养”具有永恒的普适价值。“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20]孝的本质是“敬爱”,没有“爱”就不会有“孝”,就不会有家庭的和睦,也不会有社会的和谐,更不会有世界的安宁。墨子也说:“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人与人不相爱必相贼”,“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所以起者,以不相爱也”。[21]东方文化的核心价值是追求人际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所以,孝为仁爱之根本,从孝来培养人的仁爱之心,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推恩的原则,把爱从爱亲人到爱人,再到爱宇宙万物,使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所以,曾子说:“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普遍推行)而横(跨越)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之东海而准,推而放之西海而准,推而放之南海而准,推而放之北海而准。”[22]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没有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它具有永恒的普适性价值。
 
 
                           2009年3月10日于于成都
 
 


[①]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②] 《盐铁论·孝养》。
[③] 《论语·为政》。
[④] 《礼记·祭义》。
[⑤] 《吕氏春秋·孝行》。
[⑥] 《论语·里仁》。
[⑦] 《孝经·孝行》。
[⑧]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⑨] 《论语·里仁》。
[⑩] 郑玄:《纂图互注礼记》卷八。
[11] 《礼记·坊记》。
[12] 《孝经·谏诤章第十五》。
[13] 《礼记·祭统》
[14] 《论语·为政》。
[15] 《礼记·祭义》。
[16] 张岱年:《中华孝道文化序一》,载《中华孝道文化》第1页,巴蜀书社,2001。
[17] 《礼记·祭义》。
[18] 见张载:《西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19] 毛泽东:《贺新郎··读史》。
[20] 《大戴礼记·盛德》。
[21] 《墨子·兼爱中》。
[22] 《礼记·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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