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大廖春阳
1.仁坛九,265
对于仁的践行需要长时间的坚持,孔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也就是说,一般人只能保持一两天、或者最多一个月不违背道德原则,但作为孔子最优秀的弟子的颜回却能坚持至少三个月,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很多人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学习习惯,就和这些人不能持之以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关,对此,我们必须时刻警惕。
2.仁坛十,509
王阳明的良知概念上本于孟子,孟子云:“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这是从先验的意义上谈人的道德行为和道德意识,其中良知就是指人与生俱来的道德意识,因为在孟子看来人的本性是天然至善的,后天之不善来自于外界。
3.义坛六,207
墨子所谈论的“义”是和“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也就是说,在墨子看来,圣人不是夸夸其谈讨论仁义道德的人,而是能给天下万民创造福祉的人。
4.智坛三,294
墨子提出“节葬”的主张来批判在丧葬事务上铺张浪费的现象,他指出:“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早朝。”换言之,儒家主张的三年之丧,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秩序,因而墨子坚决予以反对。
5.智坛五,287
对于真理的坚持是不容置疑的,在抗日战争时期,无数中华民族的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在敌人的屠刀和枪口之下毫不妥协,为正义和真理而战。正是因为有了先烈们对于真正的真理的坚持,才使得我们今天得以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才使得我们对于爱国主义思想有了正确的理解。
6.智坛八,204
在中国古代思想中,特别是在儒家思想中,仁和智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仁、义、礼、智、信”作为五常是儒家眼中最为根本的五种道德原则。对此,孔子则认为:“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和智者之间虽有所区别,但都是孔子所最为推崇的贤者人格。
7.智坛四,560
不管是从自然科学来看,还是从人文社会科学来看,创新都是一门学问得以发展的不竭动力,明代公安三袁中的曾认为:“有一派学问,则酿出一种意见,有一种意见,则创出一般言语。无意见则虚浮,虚浮则雷同矣。”也即在学术研究、学问探讨中,必须要有自己的“意见”,要对前人的观点有所创新。
8.智坛六,412
“六经”之一的《礼记》有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也即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成道”,那么“成道”的表现是什么呢?这也就在于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以“圣贤”为人生的最终价值追求,不停地在修身养性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以求能够成器、能够得道。
9.智坛十,357
学习和教学要讲求因材施教,这不仅是儒家的观点,道家也同样这样认为,例如老子曾强调:“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也就是说,圣人乃得道之人,故而可以了解每一个人、每一个物的德,根据每个人的德来安排他们的工作,就可以使每个人实现其自身,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人都是有用之人。
10.智坛一,279
求真务实的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秉持的美德之一,我国四大书院之一的岳麓书院中高挂着“实事求是”的匾额,后来毛泽东主席在为中共中央党校题字的时候也以“实事求是”为内容,改革开放40年来中华民族的不断发展、兴盛,可以说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实分不开的。
11.孝坛八,429
对于孝,不仅儒家重视,在一些受到儒家思想影响的高僧那里,也非常重视孝。在对儒家伦理的引入中,契嵩尤重孝道,他认为“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之。“强调孝道是百家共同遵守的常经,佛教并不像人们想象的一样背弃孝道,其对孝道的尊崇甚至殊胜于百家。
12.孝坛一,671
契嵩便把父母的地位与师、道等同起来,将其视作天下三“大本”之一:“夫道也者,神用之本也;师也者,教诰之本也,父母也者,形生之本也。是三本者,天下之大本也。白刃可冒也,饮食可无也,此不可忘也。吾之前圣也,后圣也,其成道、树教,未始不先此三本者也。”
13.孝坛九,214
契嵩对孝道特别推崇的同时,又尤为强调佛教对孝道的贯彻以及佛法对于发明孝道的意义。他认为僧侣虽然出家修行,但亦应不忘“色养之孝”,主张“得减其衣钵之资”,用来供养父母,这一方面的行孝观点可以说是对儒家的妥协,与此同时,契嵩着力强调佛家所独有的行孝方式,也即所谓的“以道报恩”,他强调:以道报恩,何恩不报?以德嗣德,何德不嗣。己虽不娶,而以其德资父母;形虽外毁,而以其德济乎亲。也就是说,佛教徒虽出世而不婚不嫁,对于父母形色之养难免有所欠缺,但其所做的善行,会为父母取得福报。
14.孝坛七,117
契嵩认为儒佛皆以孝为本,但其行孝的方式却有所区别。儒家主张人生在世之时,竭力供养父母,以报父母生育之恩德,于此,契嵩谓之“一世之孝”;佛家则认识到人的灵识不昧和轮回转世,故佛家之“以道报恩”的行孝方式,所给予父母的福业可以行乎七世,故契嵩称之为“七世之孝”,将其视作更为根本的尽孝方式。以这种观点来看,儒家之孝无疑是一种“小孝”,而佛家之孝则是更加值得追求的“大孝”。
15.孝坛二,117
契嵩不仅仅是坚持佛教的孝道观,在其孝论中,儒家之孝止乎一世,且以物质上的供养为主;而佛教之孝则行乎七世,且超拔到“道”的层面。与此同时,契嵩并不排斥儒家之孝,他在物质方面支持僧侣供养父母,但在根本宗旨方面则强调佛家的大孝之优越性,这体现出契嵩孝道观中的“佛体儒用”思想,诚如陈雷所云:“可以说从《广孝章第六》起,契嵩便从多种角度来反复论证佛教的孝道观比之于儒家,更为广大,更为深奥。最终,佛教之孝的至上性取代了儒家之孝的优越性。”
评价:情真意切,对问题有自己的思考;语言朴实,论述逻辑有条理,讲理清晰易懂,并从多方面进行探讨,如作者在论述内容之中不仅有儒家、墨家的内容,还涉及了佛教的内容,可见作者自己有很好地国学基础,希望继续扩展深入学习,更加深刻全面的理解。
建议: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