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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为什么走下圣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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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为什么走下圣坛?

鲁迅的沉浮,是和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密切相关的。他本人,以及他的影子,是文化乃至政治领域极其重要的一个参照系。   1936年,一面以民族魂命名的旗帜覆盖着鲁迅那光荣的尸体,这不是在降旗,而是升旗仪式。剩下的大半个世纪里,他并没有死去,反而获得了新的生命,成为最著名的一位缺席的在场者。他以影子的形式继续存活。这影子难免有所夸张,但栩栩如生,以至人们忘却他的真身。一个完美的鲁迅,如同一尊不会生病的神。   这完全可以理解。危急关头的中国,总是需要旗帜、需要偶像的。况且这并非鲁迅先生自己所策划或安排的,也非他所能把握的。   时势造英雄,用在鲁迅身上也颇为合适,他成了首屈一指的文化英雄,尤其在后来,孔夫子也遭到批判之后。真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新圣人。魂兮归来  说鲁迅是英雄,似乎一点不为过。他本人是想做战士的,眉宇之间也弥漫着硝烟的气息。而且形容鲁迅的文风,大家也习惯了以投枪、匕首之类比喻。让人联想到刺秦的荆轲。鲁迅——文坛的武士,哪怕后来成了影子武士。出于时代的需要,他本身也成了一件带有仪仗性质的兵器,用来在思想领域披荆斩棘或镇妖捉鬼呀什么的。兵器有兵器的骄傲。兵器也有兵器的悲哀。   鲁迅仿佛有两个。一个是作为文学符号的,一个是作为政治符号的。他的政治色彩经常压倒了他的文学色彩,至少在读者心目中如此。这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他获得了领袖或明星般的效应,几乎妇孺皆知。然而也有更多的人误会了他——鲁迅这个概念变得抽象了,变得虚无了。就像谁都知道孔夫子(或孔老二),却不见得真研究过或弄懂了儒学,哪怕是在开万人批判会的时候。中国人,经常闹这样那样的误会。   鲁迅是旗帜、是偶像、是兵器。鲁迅是大手笔、是巅峰、是学习的榜样(学鲁迅曾经像学雷锋一样风行)。鲁迅是我们民族的文科状元、教师爷。作为诗人、小说家的鲁迅,恐怕也不愿意自己被误解、被误读吧?作为唯物主义者的鲁迅,恐怕也不愿意自己被美化、被神化吧?可惜,鲁迅还是成了中国文化的一个神话。   其实鲁迅也是有缺点的。鲁迅本人并不讳言自己的缺点。在《战士和苍蝇》一文中,他说过: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我的朋友车前子认为:既然是民族魂,当然也就不可避免这个民族的弱点。鲁迅的缺点并不会贬低其价值。如果我们死劲掩盖或回避他的缺点,反而会模糊了他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鲁迅从来不会骗人的。那么,我们干吗要欺骗自己呢?欺骗自己也就等于欺骗后人。没必要给鲁迅的遗体做整容或美容手术。更不应该给他镀上金边、戴上光环呀什么的。夸张他等于贬低他,等于压制他。   因为,鲁迅自己首先就会反对。我想。         鲁迅这个人,在任何时代,恐怕都不愿意坐在主席台上。更不能接受别人向他进贡或烧香了。鲁迅没有虚荣心。鲁迅不是任人摆布的僵尸,不是道具。他肯定拒绝生活在放大镜的下面。鲁迅很平凡。只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只是一个半途而废的医生,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一个专栏作家——最早的自由撰稿人。一个爱国者,一个思想者,一个写作者。有这些就足够了。朴素的鲁迅,其实比那些强加于他的华丽的外衣更有魅力。   我最早知道的两位作家,是鲁迅与高尔基。我几乎是同时知晓他们的名字的。在那个时代,文学领域里似乎只推举这两位巨人,甚至不惜把他们神化——总要慷慨地冠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之类头衔,而没有像现在这样习惯以大师相称作为最高荣誉,这两位太阳型的作家,使其他的星辰都黯然失色了。所以我的童年,只留下对这两位作家的记忆,一轮本土的太阳,和一轮外国的太阳,共同映照着我。在我幼稚的想像中,他们更像是兄弟一般的关系,甚至其相貌都不无神似之处:瘦削的四方脸,平头短发(如今在北京叫板寸”),额浓眉,犀利的眼神,尤其都有一撇浓密的八字胡(好威风呵)……简直像同一个人的化身。他们的作品,对那个时代都起着圣经般的作用。他们简直就是那个时代的两位文学神父。   直到现在,我仍然有这样的感觉:鲁迅,是有中国特色的高尔基;高尔基,是前苏联的鲁迅。   必须承认:我是因为对这两位偶像的崇拜而关注起文学的,甚至于梦想成为一个作家。他们那双峰并秀的形象给了我的童年以极大的影响。在那个时代,作家的地位似乎是因为他们精神上的存在而得到提高,以致令世人羡慕的。从主观上来说,如果我今天能算一个作家(可惜作家已不吃香了),则完全来自于他们给予我最原始的教育,他们相当于我的文学父亲。我一直保持着那种对父亲般的尊敬与感激,虽然时代变了——在独联体国家,高尔基早已失宠了,而鲁迅在自己的祖国同样遭受了某些非议……   我忘不掉七岁时的一个细节。父亲领我下澡堂子,修脚的师傅逗我:“小朋友,长大后想干什么?”我豪情万丈地说:“我要当鲁迅!”老师傅继续逗我:那你知道鲁迅叫什么名字吗?”我被问得愣住了。他得意洋洋地挑挑我的小下巴:叫周树人。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纳闷:鲁迅怎么有两个名字呢?还是父亲替我解开了疙瘩:鲁迅是他的笔名。这无形中使鲁迅在我眼中显得更伟大了:连修脚的老头都知道他有两个名字。我便更坚定了当作家的理想。当作家多好啊,可以取两个名字,而且可以出大名。   之所以插叙这些,是为了证明鲁迅在那个时代的影响(一个有着无限生命力的影子),同时也是为了证明自己——对鲁迅还是很有一番私人感情的。我是爱鲁迅的,因而更有权利写这篇文章——哪怕在文章中会表露一些比较尖刻的观点,譬如呼吁摘除鲁迅头上的光环呀什么的。真正爱鲁迅的人,才希望还原鲁迅——反对者则不过爱自己罢了。或许他们把鲁迅当作金字招牌来使用了。   脂粉是应该洗去的。本色的鲁迅,有什么不好的呢?干吗非要镀金呢       不知现在怎么样了——反正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中、小学的语文课本里,选收鲁迅的文章是最多的了(除了毛泽东的政论之外)。那时候,除了读毛选,就是读鲁迅文集了。一个是政治经典,一个是文学经典。不仅鲁迅的书带有红色经典的味道,他的人也被偶像化了,几乎成了文化的高大全。他的人格魅力得到了空前的突出与强调,譬如吃的是草流的是奶呀,譬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譬如怒向刀丛觅小诗……尤其是毛主席说了,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也就给众生以铁人的印象无懈可击。古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还有个易受伤的脚踵呢,而鲁迅连脚踵都是铁打的,一点破绽都没有。鲁迅啊,一个时代的变形金刚,在烈火中永生,在花丛中永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历史、对伟人的评价越来越客观了。有一部书,叫《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是否还有一个走下神坛的鲁迅呢?或者说,走下圣坛的鲁迅,这一个鲁迅,给世人的印象,会更富于人性或人情味一些。   其实,中国的文学多多少少还沾了点鲁迅的光。在以前,没有哪个作家的地位达到鲁迅这么高,被称为民族的魂魄。这令我联想到有俄罗斯的良心之誉的老托尔斯泰。俄罗斯有托翁,咱们中国也有鲁迅先生——大家已习惯了以此尊称。自从有了鲁迅,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更为微妙也更为密切了。政治不再漠视文学了。有了鲁迅这只领头羊,中国作家的地位也普遍提升了,被视为喉舌、号角、鼓手或宣传队。也有些人想做小鲁迅或鲁迅二世,像郭沫若、茅盾、周扬,甚至还包括胡风。无意插柳柳成荫。随着鲁迅的褪色,文学也失重了,作家们开始退居社会边缘,成为多余的人。鲁迅的光环被摘除了,作家这种职业也失去了神圣感——或许并没有失去什么,只是恢复成鲁迅少年时的那番模样。鲁迅活着的时,不也是这样过的吗?是我们把他想得太复杂了。是我们造就了另一个鲁迅。鲁迅不会感到失落。失落的是我们自己。   在二十世纪中国作家的花名册里,鲁迅的名字恐怕是最醒目的。简直像用大号字印刷的,并且闪闪发光。这是一个被政治的放大镜扩充了若干倍的鲁迅。鲁迅生前一直呼吁并追求人的平等,死后却被赋予了特权。只是这种特权绝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一个影子的特权,滋养了诸多不相关的食利者——他们把鲁迅当成公开化的遗产,当成一日三餐的饭碗,当成做生意抑或政治赌博的本钱……其实他们才是把鲁迅误读得最厉害的一类人。鲁迅被改造得刀枪不入,鲁迅又被解构得体无完肤。鲁迅的只言片语,被他们搜寻来作为舍利子,作为镇塔之宝。于是,鲁迅成了先知、导师、民族的佛陀。他们在拿鲁迅念经呢。   鲁迅赢了,鲁迅又输了。   他遇见的知音,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鲁迅的遗产,在政治的拍卖行里被哄抬成了天价。   这不是鲁迅的错,是时代的错。        进入市场经济之后,鲁迅的股票行情又下跌了,简直跌到了历史的最低点。许多人将其视为文化的怪物,敬而远之。未能被旧社会封杀的鲁迅,尝到了被抛弃的滋味。   把鲁迅打进冷宫,同样是时代的错。被废黜的鲁迅哟。   有一次和诗人曲有源聊起鲁迅,曲有源说:鲁迅在写作那些杂文时,肯定充满了快感。   是的,不仅有愤怒,有憎恨,而且充满了快感。但我不想将此理解为一种对积郁的宣泄。鲁迅是一个文学的复仇者,令我联想到古罗马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呀什么的。杂文对于他来说,是短兵相接时最得心应手的一件武器。鲁迅的杂文闪烁着青铜的光芒——斑斓的绿锈曾经映衬过殷红的鲜血。他游刃有余地运用这种文体,不只用来防身,也是为了攻击,进攻才是防身的最佳方式,这堪称鲁迅的哲学。也就可想而知他被困于怎样的绝境。把鲁迅视为攻击型的作家是最大的错误。他只能以攻为守,来维护最后的防线——否则就等于背叛自己的原则。在当时的力量对比中,鲁迅或许处于弱势——但弱者的反抗,绝望所带来的反抗,能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和巨大的勇气。匹夫之勇,为鲁迅的尊严打下了基础。鲁迅身上有刺客的气质。刺客的愤怒与暴君的愤怒完全是两码事。当然,刺客的快感与暴君的快感也不可同日而语。   我同意曲有源的观点:鲁迅那一系列批判论敌的杂文,不仅充满报复的快感,而且洋溢着写作本身的快感。杂文最能唤醒他的兴奋点。这也是他越来越离不开杂文的原因。以至到最后,批判(纸上的决斗)简直成为他生命的游戏,成为一种瘾。甚至可以说,鲁迅每写下一篇杂文,在发表之前,在自己的论敌读到之前,在溅起千层浪之前,就完成了愉悦的过程,就提前获得了满足,这也是文字的魅力或魔力之所在。愤怒、憎恨乃至快感,成了鲁迅循环往复的精神食粮。就像枪手得意于百步穿杨的枪法,剑客得意于雷厉风行的剑术,鲁迅每写下一篇淋漓尽致的杂文,同样也会有一种小小的得意吧?或许还可能自我夸赞一番:好身手!在他杂文里的某些段落,甚至会流露炫技的痕迹。这是可以理解的:在中国,无论当时还是以后,写杂文还没有谁写得过鲁迅的。鲁迅,一个民族的辩论赛冠军。真正的辩手,不仅会得意于自己的立论,而且会得意于自己的技法。   在理解了鲁迅的愤怒之后,我们也应理解他的快乐。他靠这种快乐打破了孤独。并且源源不断地补充着生命力。鲁迅的一生其实活得很从容的,在休闲中战斗,在战斗中休闲。当然,只有他的对手,抑或观众,会感到累,感到沉重。     作者:洪浊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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