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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义理经典教育工程2021年上半年一等奖 戴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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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小札——从庄子“以明”的审美心境说开去

广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基地班 2018 201810100274 戴呈哲

庄子的审美过程与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是在“坐忘”的基础上,逐渐动态演变为“以明”“见独”等心境,最终通达“道”的过程。

前人多以“虚静”总括庄子的审美心境。但是,仅讨论顷刻性的审美心境是狭隘的,局限在“文学理论”或者“文学批评”的视域下提炼庄子的文学思想也是目无全牛。应当回到哲学的高度以动态的角度追溯虚静前后的审美心理状态,发掘审美心境变化的过程、原因。

庄子的审美心境或者“坐忘”所要达到的精神状态、心境远不止于“虚静”。诸如“以明”“见独”“朝彻”之类都属于审美接受心境范畴。根据庄子文本语境可知,“水静犹明”,“以明”的外延包含“虚静”。就哲学视域下庄子话语体系中的审美心境具有独特的发展变化过程来说,读者通过“坐忘”达到“虚静”状态,并由“虚静”为法而达到“朝彻”状态,最后达到庄子所期待的“无待”,归于“道”。在上述由“坐忘心斋”依次转向“虚静”、“朝彻”、“无待”状态并最终得道的过程中,“虚静”是审美心境的核心观念。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庄子的审美心境——“以明”。第一,辨析“以明”的历史、哲学溯源与从古至今的代表性阐释。对“以明”的概念进行哲学分析,细读《齐物论》等代表篇目,对不同语句中的“以明”与“明”的概念进行分类,并挑出与之相关的概念,探究“明”的主体与路径。第二,上升到审美心理层面探究“(以)明”的美学意蕴。依托某个审美心理机制,分析审美心境变化的过程。如从审美主体、审美工夫,审美境界(主体性)最终达到“明”这一审美体验。第三,立足中国艺术精神,辨别“(以)明”的审美价值以及对文学艺术创作的指导作用。

基于道家哲学的深远影响,历史上对“以明”的哲学思想溯源与阐释数不胜数。

许慎《说文解字》云:“明,照也。从月从囧。凡朙之属皆从朙。”早在老子所著《道德经》中,就有关于“明”的表述。在“致虚守静”命题的语境中,老子认为:“归根曰,是谓复命;命曰常,知常曰明”。在老子看来,“静”这种通过“涤除玄览”获得的心境与“复命”“常”是相通的。而“明”是“知常”,即是知道如何归根于静的方法。庄子汲取老子思想观念,将“涤除玄览”进一步发挥为“坐忘心斋”,将“致虚极,守静笃”凝练为“虚静”思想,亦在自己的哲学体系内继承、发扬老子关于“明”的讨论。在《庄子·齐物论》中,庄子三次提到“以明”。其中,前两次皆表述为“莫若以明”,第三次表述为“为是不用而寓诸庸 ,是之谓以明”。

关于“以明”,历来有多种解释。在古注中,针对第一次出现的“莫若以明”,郭象认为:“以明”是去除成见与是非的关键;而在第二次出现的“莫若以明”中,“以明”就是一种通达本真的心境。王夫之把“明”解释为“一曲之明”与“真明”两个层次。将“莫若以明”皆解释为“儒墨各以其一曲之明”;将庄子第三次提及的“以明”解释为“持道之明”,即将“明”与“道”联系在一起。今人的阐释亦层出不穷。如陈赞认同王夫之的看法,认为人的明有两个层次 :浮明、浊明与清明。而“滑疑之耀”,就是真正的明——“清明”,即“光而不耀”。楼宇烈先生认为,“以明”即是以“明”之心境,是任自然。与之理解相异,吴根友先生把“以明”的重点放在去成心,并将“以明”与海德格尔的“解蔽”联系起来。但因老庄哲学本身颇具自足性与经学阐释学传统的牢固根基,故此类跨文化跨时代的类比的周全性欠妥。

李泽厚先生曾提出:“庄子的哲学是美学。”庄子的哲学思想蕴含丰富的美学意蕴,其哲学强调主体内在的自由性与超越性。

在庄子的世界中,“以明”是一个行为,“明”的主体是人,也是他物。如以抽象的人言“明”时,“明”是指人的心境是否澄明之类状态;若以“水”或“鉴”隐喻“明”,则是讲物的规则是否为“明”。

“以明”出自《齐物论》。在《庄子》内外杂篇中,一共出现了七十次“明”。其中,与“明”作为名词与在庄子语境中“明”的实际内涵有关的语词有“大明”“神明”“以明”。“明”也可以被引申为一种人格的体现。明做动词时,亦有去除遮蔽、照见的意思。其中,在《齐物论》中出现三次的“以明”具有独特的审美性。而与“明”有关的范畴最终的指向依旧是“道”。

《庄子》中的“明”多为这几种内涵:

“明”用作动词时,如《秋水》中的“明乎坦涂,故生而不说,死而不祸,知终始之不可故也”与《齐物论》中的“其好之也,欲以明之”,“明”皆指达到澄明的动态过程。

“明”用做形容词时,常与“道”“神”等组合。如《庄子·山木》中的“道流而不明,居得行而不名处”,此处的“明”用以修饰“道”,即指“清明的”。再如《知北游》中的“耳目聪明”。“聪明”在《庄子》处多指耳朵之灵敏,但庄子倡导的是“黜聪明”,以与外物隔绝,达到“心斋”的境界。

“明”在《庄子》中多作名词。如《田子方》“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为,而莫见其功”,“明”是与“晦”相对的概念,指“光明”。同时又体现“晦”和“明”如日与月之间的辩证关系。

再者,《庄子》中的“明”部分无实际意义,多出现于“明日”这种时间性名词与人名中。人名如“明王”,但此人名与此人人格特征背后仍旧是指向佛教心境与“达道”的渴望。

《齐物论》第一次通过南郭子綦与颜成子游讨论“吾丧我”,由身与心、物与我的对立引出三籁,强调天籁“自己”“自取”的特性 ,而人籁除比竹之外还有言。言出于知,由大知小知引出大言小言。庄子在批判了心溺于知的悲哀之后,探讨主宰万物的真宰、真君(即“道”)是否存在。继而指出成心是造成知的困惑、言的纷乱的罪魁祸首。“夫言非吹也”,又将言与三籁联系起来,峰回路转,指出“道隐于小成”,最终提出“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的解决方法。由此可见,“以明”虽经历了丧我、三籁、知、言、主宰、成心与“道”的种种转折之后方才提出。因为有“知”和“言”对“心”的蔽障,为欲扫除这些障碍,需通过“以明”观道。

《齐物论》第二次提出“以明”,从探讨彼是、生死、是非的无穷相对性,提出圣人立于道枢、环中以应对无穷之是非。由此可知,“以明”与“道枢”紧密联系,圣人的“照之于”、“因是”、“立于道枢”,大多都是为了从彼是、生死、是非的“莫得其偶”中逃离,而“以明”只是对这些方法的概括性总结。因此,王夫之将其解为圣人“不肯以此为明”。若以王夫之儒墨纷争的总体解庄子的背景上来看,此说是说得通的,放在具体的上下文语境,则难免脱离文本,过度发挥之嫌。

《齐物论》第三次提到“以明”,是通过齐物的方法泯灭“可”与“不可”、“然”与“不然”的差别,提出“无物不可,无物不然”的论点,指出成与毁的“复通为一”,圣人“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再通过昭文、师旷、惠子三子之知,再次强调“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这一层申论,庄子明确提出了“以明”的具体内涵——“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亦包括“知通为一”。

庄子话语中的“审美”,并非瞬时性的产物,“审美接受”亦是动态演变的具有接续性的过程,需要经历“(坐)忘”“虚静”“见独”等类似的几个阶段。最后这些范畴全部指向的是“道”。

在审美心境的动态演变中,“虚静”为审美心境核心之核心。在《庄子·天道》篇中的“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故帝王圣人休焉。”和“言以虚静推于天地,通于万物,此之谓天乐。天乐者,圣人之心,以畜天下也。”在《庄子》文本中不乏将“虚静”或者“静”与“以明”或“明”相结合、互证的阐释。庄子话语体系中的 “静”和“明”是相通的,并且亦都指向“道”。首先,在《庄子·天道》篇中,庄子通过论天道、帝道和圣道所带来的“万物成”“天下归”和“海内服”的清明景象,论述天道、帝道、圣道的施与者无不在“静”的基础上“自为”。其次,庄子在天道篇直接阐明了“静”和“明”的关系:“水静犹,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庄子所言水在“静”的状态下即“明”,实际上讲明了“静”与“明”是共生且同时生发的状态。在《庄子·庚桑楚》篇中:“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 “此四六者”分别指的是勃志、谬心、累德之品质或心绪。若不被此类心绪影响,则会“静”。在“静”的前提下,达到“明”;在“明”的前提下,达到“虚”。而“虚”所代表的“无为而无不为”与庄子“大道若愚”的思想相通。即“虚”也是“达道”的状态。“静”与“明”都是“得道”的必经方式。再次,庄子常以“水”“月”“鉴”等可“照”之物辅助阐释“明”:“水静则明烛须眉”亦指水平静之时可以为“鉴”,可照见人的模样,更可照见人的内心。庄子亦常以“水”“月”“圣”之类概念与“静”联系以阐释“静”。如在《庄子·天道》篇中:“静而圣,动而王”庄子认为,“静”这一特质可以促进人成“圣”;在《庄子·天下》篇中:“其动若水,其静若镜,其应若响”。以“镜”为“静”,可“照”也。

因而可知,“(以)明”之范畴蕴含“虚静”,由“莫若以明”代表的近似“心斋”的心理状态,可知其性质与“虚静”相似,其导向的结果如“大明之境”亦是通向最基本的“道”。因而作为蕴含“虚静”范畴,的“以明”,更是庄子追求主体性的基础。因此庄子提出的与“虚静”相关的范畴和“以明”同样关系密切,甚至其互相生发更胜于“虚静”。

再者,“虚”并不是一无所有,在虚静的心灵中可生发出光明的精神世界。“明”在庄子理论中最核心的意义是达道的心理体验,亦可说是一种“道”的境界。“明”究其本质来说,是直达天地万物本质的审美观照,是体现天地大本大宗之“明”,是洞悉宇宙万物本质之“明”,是一种立足于虚静之心的豁然澄明。

“心斋”和“(坐)忘”是达到“以明”的方法,体悟“道”的方法。以“堕肢体,黜聪明”为表层特征的“忘”是最重要的审美心理机制。

审美过程中的心境应该是主体性的消除,“忘”是消除主体性的方法,“以明”与其包含的“虚静”是消除主体性后的效果。确类海德格尔的“解蔽”以及康德的“鉴赏判断”。

前文提到,“(坐)忘”的最终指向是“道”。“忘”是经由“人道”而达“天道”的一个过程,居于人道之态,将受外物束缚,而无法达至审美之境,通过修养工夫,净化心灵,从而步入审美心境,通过“以明”这一与“道”直接挂钩的心境,体达天道。庄子在著作中多有论述 “明”与“道”的关系者。如在《庄子·杂篇·天下》中:“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子话语体系中的“忘”,大体有“有意识的忘”和“无意识的忘”这两种形态。前者如“坐忘”,“有意识的忘”如“伦与物忘”《庄子·在宥》与《德充符》中的“故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谓诚忘”。这两种形态都指向内心,指向“虚”,再由之归“无”至“明”。

因通过虚静与坐忘而达到的“以明”是至“道”的前提,在营造了净化的心灵状态后,心神的畅游/明才是抵达最终极致之境的根本道路,“游”是精神的最终指向。庄子文中多处提及“游”,如“游乎尘垢之外”(《庄子·齐物论》)、“游乎天地之一气”(《庄子·大宗师》)等。

庄子在《大宗师》篇中认为:“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即可知“朝彻”是形容人忘却外物之后的心理状态,由“外生”引发,又通向“见独”。而“见独”即指道家常言的“达道”之境界,亦指向“道”。这也是庄子常言的“大明之境”。这种心理状态是在悬置自我后形成的敞开状态,与“以明”类似。二者都是“达道”的路径,具异曲同工之妙。

上文言及在庄子的视域下,朝彻的心理效果“见独”与“道”同。在《庄子》的文本中,庄子很重视个体生命与“道”的融合,并在多处以“独”代“道”,将“体道”称为“见独”“独有”等,上文所引《大宗师》:“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杀生者不死 ,生生者不生。”为个体由“朝彻”之境转向“见独”之境。而亦将得道之人称为“独有之人”。“出入六合,游乎九州岛,独往独来,是谓独有。独有之人,是之谓至贵。”而得道者“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此与庄子所言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相通。

总之,不能简单根据“以明”本身理解庄子的审美心境,因为《庄子》中的概念驳杂,诸如“心斋”与“虚静”这类范畴的边界亦有模糊性和值得探究之处。若不依据语境分析,或忽略“独”作为“道”的涵义,以及“道”以“独”之个体为代表的承载方式。因此在厘清文本原初表现的而不是嵌套西方文论体系的不同心境异常重要。

前文所言的“忘”“独”都是经受“以明”心境后的审美效果,因此探究“以明”的审美价值就是在“以明”这一进入“独”或“道”或“无待”的境界下,探究以“忘”和“独”为代表的审美价值。庄子以“三言”承载个体思想,现以《庄子·达生》篇的寓言例子简要说明“以明”的审美价值与对艺术的启发。

“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鲁侯见而问焉,日:"子何术以为焉?”对日:"臣工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臣将为鐻,未尝敢以耗气也,必斋以静心。斋三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斋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斋七日,辄然忘吾有四肢形体也。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专而外滑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成见鐻,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由是与!”《庄子•达生》)

梓庆之所以能创造一个“惊犹鬼神”的乐器(鐻),是因为他在制鐻之前,实现了“坐忘”“心斋”:“斋三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斋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斋七日,辄然忘吾有四肢形体也”——即通过“去欲”、“去知”、“去己”的修炼过程,回复到了主体的自然本性,然后凭借纯然本性而非心智去观察树木,搜寻适合创造的素材,制作鐻。当他的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他所要创造的鐻的形象,便能印刻在艺术家的心灵中,创造出契合物之本性的艺术精品。所谓"以天合天”,前面的"天”为主体之自然本性,可视为主体的清明天性;后面的"天"为客体之自然性相,可视为创造素材的原真性。"以天合天”的核心思想,即主体在"虚静”之心境下,全神贯注于对象上,深刻把握审美对象之自然属相,从而使物之形象自然地涵摄到艺术家所想要创造的艺术品上。“以天合天”即“主体心灵的创造影像与创造对象的素材质性融合”輥。此种审美创造境界,与艺术美学中"任自然”与"出水芙蓉”等艺术(创造)境界类同。从审美特征上看,“任自然”和“出水芙蓉”主张顺其自然、自然而然,给人以率真、本性流露所造就的美之感觉,这也与庄子的艺术创造特征是一致。故“梓庆削木为鐻”的寓言故事,诠释了:在“虚静”“以明”的心境中以创造主体的合目的性去契合审美客体的和规律性,从而深刻把握对象的属性,创造出“以天合天”、“大朴不雕”、“出水芙蓉”的艺术精品。此结果亦是“达道”。即在进行文学、艺术创作时,排除一切私念,消除主体性,并使主体性服务于客体的自然属性,便可进入“心斋”“虚静”“以明”的心境,使心灵清、明,创造出如人中之“独有之人”一般“达道”的文学、艺术作品。

“虚静”真的是庄子所有审美心理的核心吗?许多学者在如此定论之时,其实并未系统勾勒“虚静”与“以明”以及“虚静”与潜藏在庄子中更多类型的、表现审美心境的语词之间的关系,甚至没有发掘出“以明”这一审美心理机制/体验的深层含义包含“虚静”。包括陈鼓应先生在《庄子今注今译》以及与庄子“内心”相关的论文中亦否认“以明”乃至“明”的价值。总之,“以明”作为庄子论人格、境界的重要思想观念,无论在美学还是在文学艺术乃至创作方面,都具有深远意。

 

541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1号

 

 

评价:作者主要探讨了庄子“以明”的概念,在探讨过程中,作者根据大量研究基础做出论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从行文中可以看到作者逻辑清晰,对词句的运用不拖泥带水,表现出其扎实的国学素养。

建议: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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