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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的书院文化脉络及其现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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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论坛
安徽的书院文化脉络及其现代传承
陈宏光 高广刚*
 
摘要:安徽书院,自宋至今,已有千年历史。其特色鲜明,兴盛数百余年。有明德、弘文、育才三大贡献。现而今,安徽书院已有复兴之势,若政府合理参与,定能再现昔日之盛况。
关键词:安徽书院;特色;贡献;政府参与
 
一、安徽书院之历史印迹
安徽书院兴起于宋,发展于元,繁盛于明,于满清之时达至鼎盛。时至清末,清廷变法,废书院而兴学堂,安徽传统书院随之没落。
(一)两宋书院兴起时期
北宋,安徽书院发创之时。皇祐元年,即公元1049年,颍州太守欧阳修在阜阳建西湖书院。据史料所载,西湖书院乃安徽最早之书院。[1]
南宋之时,安徽书院已稍具规模,且有三大书院鼎立于世,一是歙县紫阳书院,徽州太守韩补为纪念朱熹而建,一是当涂天门书院,当涂守臣陈垲所建,一是贵池八桂书院,提举周必正为祀祠朱熹而建。三所书院规模较大,制度完备,“储粟有仓,藏书有库”,硕儒云集,影响颇大。其中,紫阳书院与天门书院皆有宋理宗所赐御书匾额。[2]
有宋一朝,安徽书院共计十九所,渐有兴起之势。
(二)蒙元书院发展时期
宋亡元兴,蒙古铁骑残戮江淮,然其文化政策颇为开明,进军江南之时,多次下令保护书院。[3]故宋元更替之际,安徽书院竟少有毁于兵燹者。
蒙古人入主中原后,一些安徽汉族文人志士,不事异类,故退而筑屋讲学。如歙县汪维岳筑友陶书院;曹泾建初山精舍;望江王幼学设慈湖书院,不一而足。此类书院不事科举,尽力钻研理学,学术气氛甚是浓厚。[4]
元朝中期,官府涉足书院,书院多沦落为科举考试补习之所。此时陆续所建书院多为祀祠先人之用。如:秀溪书院为贾孝恭祀先祖宋代理学名臣贾易而建,兴文书院为祀党仲翁而建,合肥三贤书院为祀包拯、马亮、王希吕而建。此外,官府亦兴建书院若干所。如马鞍山采石书院,宿县文山院,舒城龙眠书院等。其中采石书院最为著名,经久不衰,堪称元代书院典范。[5]
历经元代百余年发展,至于元末,安徽书院已有60余所,[6]虽不甚发达,但已有长足发展。
(三)明代繁盛时期
元末明初,义军四起,战火延绵二十余载,安徽书院免于焚毁者无几。然而明初朝廷大兴官学,力禁书院,下令“改天下山长为训导,弟子员归于邑学,”使“书院因以不治,而祀亦废”[7],安徽书院沉寂无闻。自洪武至天顺,历经八朝96年,安徽新建书院不过十余所。[8]
成化之后,官学渐衰,书院遂兴。修建书院之风盛行江淮,嘉靖、万历年间达至高潮。其时,安徽书院不仅数量众多,且名院辈出。如泾县“水西书院之名闻天下”,“其盛直欲与仲晦之白鹿、子渊之石鼓以迄岳麓、雄阳媲美焉。”[9]此外,休宁天泉书院、池州会华书院、青阳甘泉书院和桐城桐溪书院亦是盛名远播。
明代朋党之争愈演愈烈,祸及书院,竟使其三次禁毁,且天启年间最甚。阉党魏忠贤为弹压东林党人,矫诏尽毁天下书院。安徽境内凡与东林书院有学术往来者,悉数尽毁,片瓦不留。后虽有所恢复,但已至乱世,复昔日之原貌终究难矣。
明代安徽书院初期沉寂,后而勃兴,最后禁毁,可谓三起三落。计其全盛之时,书院星罗棋布,遍及全省,竟有144所至多。[10]
(四)满清书院鼎盛时期
满清入关之初,政基不稳,反清斗争此起彼伏。为防止汉族士人借书院讲学之名,抨击时政危及统治,顺治九年,清廷诏告天下,“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11]至于康熙时期,禁令松动,皇帝对书院态度愈加积极。安徽重建前朝歙县南山书院等十余所,新建合肥庐阳书院等近四十所。
时至雍正十一年,清廷下诏各省兴建书院,并赐帑金千两,购置田亩,用以补助书院膏火。乾隆元年,又特颁上谕,嘉奖书院,令荐异材,以示鼓舞。在此倡导之下,安徽书院勃然兴起,先后所建书院竟多达103所。[12]
道光以后,外有列强环视,内有太平天国暴乱,安徽书院急剧凋落,战火所至,焦土一片!同治之时,颇有中兴之象,安徽各地书院陆续重建,并新建十所。光绪年间又新建十所。合肥肥西书院正是此时所建。怎奈好景不长,民族危机日益深重,腐败亦深入学院,变法图存已是国人共识。光绪二十七年,即公元1901年,清廷穷途末路,下诏改书院为学堂。安徽书院,或改为新式学堂,或无形而终。
二、安徽书院之特色
(一)安徽书院颇具中国书院传统之四大特色。
一是以人为本,以德育人。以明德传道为宗旨,反对为功名利禄而读书。
二是开放办学,学术自由。邀各地名师会讲,允不同观点交锋。
三是坚持创新,启迪智慧。思维发散,推陈出新,不守旧说。倡导问难论辩,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学术讨论气氛甚浓,可谓思中有疑、疑中有辩、辩中有新。
四是尊师爱生,师生情深。师者,德业双馨而诲人不倦,学生,敏而好学且尊师重道,师生互敬互学,感情甚笃。[13]
(二)安徽书院亦有自身之三大特色。
一是富贾捐资。
安徽自古以来,坐贾行商者众,徽州犹是如此。安徽商贾,贾而好儒,儒行贾服,以经商为末,以耕读为本,以末致富,以本守之。故,安徽从商者,略有庾产,不修大院,不办庄园,而醉心于捐资助学,延师课子以期擢高第而登仕途。
安徽商贾,捐资兴办书院者,不胜枚举,仅以歙县古紫阳书院为例。歙县古紫阳书院,乃徽州盐商捐巨资而建,同时,又每年相赠3720两白银,以为延请山长及诸生膏火、书院岁修之费。书院建造之中,经费缺额,诸商又捐银11000两,其中鲍志道仅一人,捐银竟达3000两。[14]
二是宗族力助
古皖境内多大族,重宗法,聚族而居。强宗大族皆视业儒入仕为“亢吾宗”、“大吾门”之致远大业。譬如,光绪《黔县鹤山李氏宗谱·家典》有曰:“族中子弟有器宇不凡,资察聪慧而无力从师者,当收而教之,或附之家塾、或助以膏火。培植得一二个好人作将来模楷,此虽族党之望,而实祖宗之光,其关系匪小。”重儒必兴学。故,自宋至清,前后八百余年,安徽宗族创建书院蔚然成风。
歙县西畴书院、竹山书院,休宁率溪书院、新溪书院、明善书院,婺源明经书院、桂岩书院、双杉书院、骐阳书院、开文书院、玉林书院、西乡书院,祁门李源书院、窦山书院、集成书院,绩溪翠阳书院皆为宗族所建。至于无书院之名,而有书院之实者,如书屋、文会之类,几乎全为宗族所建。[15]
三是以商辅学
古皖境内多山而少田,且旱涝不定,荒年多而丰岁少。故,安徽书院多不以田地置学产。紫阳书院,安徽第一大书院,清初所有田塘,亦不过七十三亩五分七厘九毫五丝而已。[16]
为供日常所需,安徽书院多以商辅学。方式主要有二:一是贷与商贾,取其利息。如徽州紫阳书院,乾隆五十九年,款县盐商鲍志道捐银八千两,交与淮商,按月一分起息,每年应缴息银九百六十两,遇闰月加增八十两,由府学教授按年分两次具文赴司请领。之后,鲍志道之孙鲍均所捐余银五千两,黔县绅商所捐余银七千两,皆交商生息。[17]二是购置店铺,取其租金。如祁门东山书院,咸丰年间共收捐银10939. 74两,其中4669. 069两存振林、恒德两典生息,又以余银购置中埠街立泰米店、桐木岭聚大米店、东街口万和店、十字街义顺烟店、仁济街德源布店、仁济街大生药店、朱紫巷口长茂店、中埠头恒源烟店、下横街新店两间、左圈门外街西店六间、十字街裁缝店、湖桥头香店等数十处店铺市房,收取租金,书院膏火无忧矣。[18]
三、安徽书院之贡献
(一)明德
安徽书院秉承儒家之传统,重视德育,恪守修身为本,明德为先。如明代重臣汪舜民所述:“虽然书院为讲学而建,学以明道,格物致知,非索隐也;学以体道诚意,正心修身,非行怪也;学以行道,齐家治国平天下,非干禄也,是之谓明体达用之学。苟能在家,少为良子弟,长而老为贤父兄;居乡,祇行为善人,济物为义士,交人为益友;出而事君,为良臣、为忠臣、为廉吏、为循吏等。”[19]安徽各地书院广教化,修文德,民风淳朴,盗贼不兴。书院子弟多贤达,而作奸犯科者少见于史料。安徽书院德育理念,正是今人之缺憾。
(二)弘文
安徽书院,盛行讲会。集四方名士,自由讨论,质疑问难,论辩互学,精进学问。
时至嘉靖,程朱理学、阳明心学、甘泉心学风行皖地。三派门人为昌明师旨,竟相创书院,开讲会。诸如:讲程朱理学者,有祁门东山书院、安庆近思书院、桐城桐溪书院等;讲阳明心学者,有泾县水西书院、广德复初书院等;讲甘泉心学者,有青阳甘泉书院、池州会华书院、休宁天泉书院等。一时之间,安徽书院,三足鼎立,学术繁荣。[20]至于清代,新安朴学与桐城文派之鸿儒名师,亦多至安徽各地书院讲学传道。
(三)育才
安徽书院,聚贤育才,皖地重臣名儒,代不乏人。支伟成《清代朴学人师列传》一书,列举当时全国经学家163位,其中徽派经学家多达76位。[21]又据《橙阳散志》记载,歙县江村共有78位学者,编撰著作多达155种。其作者中,有硕儒,有富贾,有名宦,甚至闺秀亦在其列。各地书院所育良材,不计其数,如音韵学家江有浩、算学家汪荣之、经学家胡培翠等皆出于紫阳书院。
明清之时,安徽书院多事科举。安徽才俊,名列科举三甲者,多不胜数。以徽州为例,明代中进士者444人,清代中进士者516人,其中状元17人,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苏州。[22]徽州休宁,实乃状元之乡。自1691年至1833年,高中状元者有14人,平均十余年就有休宁举子勇夺榜魁,其况之盛,可见一斑。[23]
四、安徽书院之新动向及政府参与
(一)安徽书院之新动向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开明,国学复兴,书院之风渐起。至于新近,安徽重修新建之书院,不在少数。如黟县南湖书院,本是明末所建,民国之重臣汪大燮,当代之科学巨匠李小鹃等,皆在此启蒙。经几番修缮,南湖书院再现古时风韵,今已辟为旅游景点。碧水与蓝天相接,清风与彩旗互动。景色秀美,游客忘返。古乐书香,文人感慨。
安徽各地,欲筹建书院者亦甚多,如合肥欲重建庐阳书院。庐阳书院,康熙年间创建,李鸿章多次捐资助学,并亲题匾额。古院落成之后,欲广邀天下大师,布讲坛,兴国学,繁荣文化,传承文明。此外,安庆谋划兴建皖江书院,太和筹资重修经锄书院,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安徽现存之书院,观光旅游者多,讲学授业者少,实乃大憾矣!
(二)政府参与
安徽书院重修新建之中,政府身影处处可见,虽贡献不容置疑,但有大包大揽、定位不清之嫌。窃以为,安徽书院之政府参与,不过四项任务而已,八个字可敝之:把关、资助、让权、监督。
一是把关。
现而今,中国书院,以各种名目存于世者,有四五百所,各地兴建风不见于止。大多书院随风而起,或为附庸风雅,或为观光旅游,暗藏名利之心,却无长久之计,时日一长,必定滥之衰之。
书院,民族精神之载体,传统文化之宿主,不可不细察。欲改今日之乱象,政府对兴建书院者,须予以把关,非经政府许可,不得建造。许可之条件大致如下:一者,目的须为钻研学术、弘扬文化,不可以书院为招财进宝之工具;再者,人员须有海内外名师贤能领衔,若无大师之深度,书院定无文化之氛围;三者,虽不强求高楼大厦,但须有学者云集讲习之院舍。
二是资助。
有恒产者,有恒心。人如此,书院亦如此。由三二人效颜回之品质,法武训之义行,可兴振一时,终究难以长久。故书院若无财源,则无以为继。
书院经费之来源,不过有三。一是商贾捐助,自古有之。怎奈中国慈善之事业,仍处于起步之阶段,不可依赖,仅可辅之。二是市场筹资。资本,惟利是图;书院,道学为先。两者实难融合。若书院熏染利益,恐背离其宗旨。三是政府资助。兴修书院,弘扬文化,此乃公益事业。政府,公共产品提供者,扶植书院,振兴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乃其应有之职责。故资助书院,为政府应尽之义务。
三是让权。
今日中国之教育,行政色彩浓而自主性差,思想禁锢,文化不兴。几十年来,竟未有一位大师显名于世界。故世人常曰,中国有大学无大师。可是,若无大师,大学何以成其为大学, 不论占地多广,楼阁几栋,亦不过识字算数之所。
书院若要再现昔时之辉煌,不覆今日大学之后辙,须享自治之权。书院自治,非为小团体之私利,而是为确保学术之自由。书院领导,须由书院选举或协商产生,贯与民主之精神,而非政府任命。此为书院自治之首要。学术研究,书院亦须有权自主。书院学术,不应服务于政治权力之斗争,亦不应迎合于领导之偏好。学术,仅为学术而学术,仅为真理而学术。
四是监督。
书院自治,非无限制之权力,政府放权,非无原则之放任。今日之高校,贪墨学校经费者,已非鲜见,学术腐败,更是泛滥成灾。若无政府权力之介入,去腐败,树正气,大学覆没之日不远矣。故政府监督,不可或缺。
政府监督,至于立法,须立典制章,明确书院之自主权限,使书院行使其权力,履行其职责,权责一致。确保书院之社会主义之方向,防止有人借学术自由之名,为封建主义招魂,为资本主义呐喊。确立书院之组织形式,使其高效而廉洁;至于行政,须为书院之发展,立长远之规划,做宏观之调控,使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至于司法,须惩腐败,扬正气,树新风。亦须防范书院假借自治之名,侵犯师生之合法权益。至于其他作奸犯科者,自当绳之于法。
 
参考文献:
1、宋良文:《安徽历史上的书院》,载《安徽教育》1986年第9期,第18页。
2、章觐华:《安徽的书》,载《安徽教育》1983年第6期,第13页。
3、陈瑞:《元代安徽地区的书院》,载《合肥师范学院报》2009年第1期,第101页。
4、宋良文:《安徽历史上的书院》,载《安徽教育》1986年第9期,第18页。
5、陈瑞:《元代安徽地区的书院》,载《合肥师范学院报》2009年第1期,第101页。
6、张廷玉等:《明史》卷69《选举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
7、张晓婧:《明代安徽书院研究》,载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8、嘉庆《泾县志》卷八。
9、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263页。
10、《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学校部》。
11、章觐华:《安徽的书》,载《安徽教育》1983年第6期,第13页。
12、叶玲、付俊贤:《我国书院的教育智慧及其当代意义》,载《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第43至45页。
13、道光《徽州府志》卷三《营建志·学校》。
14、李琳琦:《徽州书院略论》,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9年第2期,第95页。
15、《紫阳书院志》卷十七。
16、民国《歙县志)卷二《营建志·学校》。
17、《东山书院志略》,《中国历代书院志》。
18、汪舜民:《率溪书院记》,载http://www.ahage.net/huangshan/6382.html,2010年9月8日访问。
19、张晓婧:《明代安徽书院研究》,载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孙成岗:《论明清徽州的书院》,载《史学集刊》2001年第2期。
21、姚邦藻主编:《徽州学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8页。
22、黄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黄山市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编:《黄山市历史》1996年版,第60页。
 
作者简介:
陈宏光1963-),安徽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团队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学,当前重点研究政府法治与社会管理创新。发表论文七十余篇,著述与教材多部。主持各类研究课题二十余项,受聘担任若干高校的兼职教授。
担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省立法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合肥依法行政研究会副会长等。聘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安徽省人大、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合肥市政府、六安市政府、淮北市政府、阜阳市政府、淮南市政府、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
高广刚安徽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


* 陈宏光,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广刚,安徽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0级研究生。
[1] 宋良文:《安徽历史上的书院》,载《安徽教育》1986年第9期,第18页。
[2] 章觐华:《安徽的书》,载《安徽教育》1983年第6期,第13页。
[3] 据《大元典章》、《元史·世祖本纪》所载,元廷曾下 “凡有书院,亦不得令诸人骚扰。”统一全国之后,迭下命令“将原有学田归还学校”,并行文各按察司“体覆山长”。于是,至正《金陵新志》卷九有曰:“书院依例复旧,由是,诸学者弦诵不绝。”
[4] 陈瑞:《元代安徽地区的书院》,载《合肥师范学院报》2009年第1期,第101页。
[5] 宋良文:《安徽历史上的书院》,载《安徽教育》1986年第9期,第18页。
[6] 陈瑞:《元代安徽地区的书院》,载《合肥师范学院报》2009年第1期,第101页。
[7] 张廷玉等:《明史》卷69《选举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
[8] 张晓婧:《明代安徽书院研究》,载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9] 嘉庆《泾县志》卷八。
[10] 邓洪波主编:《中国书院史》,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263页。
[11] 《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学校部》
[12] 章觐华:《安徽的书》,载《安徽教育》1983年第6期,第13页。
[13] 叶玲、付俊贤:《我国书院的教育智慧及其当代意义》,载《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第43至45页。
[14] 道光《徽州府志》卷三《营建志·学校》。
[15]  李琳琦:《徽州书院略论》,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9年第2期,第95页。
[16] 《紫阳书院志》卷十七。
[17]  民国《歙县志)卷二《营建志·学校》。
[18] 《东山书院志略》,《中国历代书院志》。
[19] 汪舜民:《率溪书院记》,载http://www.ahage.net/huangshan/6382.html,2010年9月8日访问。
[20] 张晓婧:《明代安徽书院研究》,载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1] 孙成岗:《论明清徽州的书院》,载《史学集刊》2001年第2期。
[22] 姚邦藻主编:《徽州学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8页。
[23] 黄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黄山市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编:《黄山市历史》1996年版,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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