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春秋公羊传注疏》□注 汉·何 休□疏 唐·徐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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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宣公卷十五(起元年,尽九年)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
襄公卷十九(起元年,尽十一年)
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襄公卷二十一(起二十五年,尽三十一年)
昭公卷二十二(起元年,尽十二年)
昭公卷二十三(起十三年,尽二十三年)
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定公卷二十五(起元年,尽五年)
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尽十五年)
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四年)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序
序
汉司空掾任城樊何休序○陆氏《音义》曰:“掾,弋绢反。”
[疏]“汉司空掾”。解云:汉者,巴汉之间地名也。於秦二世元年,诸侯叛秦,沛人共立刘季以为沛公。二年八月,沛公入秦,秦相赵高杀二世,立二世兄子子婴。冬十月为汉元年,子婴降。○年春正月,项羽尊楚怀王以为义帝。其年三月,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天下为十八国,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汉之间四十一县,都於南郑。至汉王五年冬十二月,乃破项羽军斩之。六年正月乃称皇帝,遂取汉为天下号,若夏、殷、周既克天下,乃取本受命之地为天下号。云“司空”者,汉三公官名也。“掾”者,即其下属官也,若今之三府掾是也。○“任城樊何休序”。○解云:任城者,郡名。樊者,县名。姓何,名休,字邵公。其《本传》云:“休为人质朴讷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经,世儒无及者。大传陈蕃辟之,与参政事。蕃败,休坐废锢,乃作《春秋公羊解诂》,覃思不闚门十有七年。”是也。序者,舒也,叙也,舒展已意,以次叙经传之义,述已作注之意,故谓之序也。
昔者孔子有云:
[疏]“昔者,孔子有云”。○解云:昔者,古也,前也。故《孝经》云:“昔者明王,”郑注云“昔,古也。”《檀弓》上篇云“予畴昔夜梦”,注云:“昔犹前也”。然则若对后言之,即言前;若对今言之,即言古。何氏言前古孔子有云,云,言也。
“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疏]“吾志在”至“《孝经》”。○解云:案《孝经·钩命决》云“孔子在庶,德无所施,功无所就,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也。所以《春秋》言志在,《孝经》言行在。《春秋》者,赏善罚恶之书,见善能赏,见恶能罚,乃是王侯之事,非孔子所能行,故但言志在而已;《孝经》者,尊祖爱亲,劝子事父,劝臣事君,理关贵贱,臣子所宜行,故曰行在《孝经》也。
此二学者,圣人之极致,
[疏]“此二”至“极致”。○解云:二学者,《春秋》、《孝经》也。极者,尽也。致之言至也,言圣人作此二经之时,尽已至诚而作之,故曰圣人之极致也。
治世之要务也。○治,直吏反。
[疏]“治世”至“务也”。○解云:凡诸经艺等皆治世所须,但此经或是惩恶劝善,或是尊祖爱亲,有国家者最所急行,故云“治世之要务也”,言治世之精要急务矣。《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礼。”礼者,谓三王以来也,若大道之时,礼於忠信为薄。正以孔子修《春秋》,祖述尧舜,故言此。考诸旧本皆作“也”字,又且於理亦宜然。若作“世”字者,俗误已行。
传《春秋》者非一。
[疏]“传《春秋》者非一”。○解云:孔子至圣,观无穷,知秦无道,将必燔书,故《春秋》之说口授子夏。度秦至汉,乃著竹帛,故《说题辞》云“传我书者,公羊高也。”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其弟子齐人胡毌子都著於竹帛,与董仲舒皆见於图谶。”是也。故大史公云:“董仲舒,广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董生相胶西王,疾免归家,以修学著书为事,终不治产业。”是也。又《六艺论》云:“治《公羊》者,胡毌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眭孟,眭孟弟子庄彭祖及颜安乐,安乐弟子阴丰、刘向、王彦。”故曰传《春秋》者非一。旧云“传《春秋》者非一”者,谓本出孔子而传五家,故曰非一。
本据乱而作,
[疏]“本据乱而作”。○解云:孔子本获麟之后得瑞门之命,乃作《春秋》,公取十二,则天之数。是以不得取周公、成王之史,而取隐公以下,故曰据乱而作,谓据乱世之史而为《春秋》也。
其中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论,卢困反,下“持论”同
[疏]“其中”至“之论”。○解云:由乱世之史,故有非常异义可怪之事也。“非常异义”者,即庄四年,齐襄复九世之雠而灭纪;僖元缺年,实与齐桓专封是也。此即是非常之异义,言异於文、武时。何者?若其常义,则诸侯不得擅灭诸侯,不得专封,故曰非常异义也。“其可怪之论”者,即昭三十一年,邾娄叔术妻嫂而《春秋》善之是也。
说者疑惑,
[疏]“说者疑惑”。○解云:此“说者”,谓胡毌子都、董仲舒之后,庄彭祖、颜安乐之徒。见经传与夺异於常理,故致疑惑。
至有倍经、任意、反传违戾者。
[疏]“至有”至“戾者”。○解云:此倍读如反背之背,非倍半之倍也。言由疑惑之故,虽解经之理而反背於经。即成二年,逢丑父代齐侯当左,以免其主。《春秋》不非而说者非之,是背经也。任意者,《春秋》有三世异辞之言,颜安乐以为从襄二十一年之后,孔子生讫,即为所见之世,是任意。任意者,凡言见者,目睹其事,心识其理,乃可为见,故《演孔图》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也”。而颜氏分张一公而使两属,是其任意也。反传违戾者,宣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案隐三年传云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者,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乃食,失正朔於前,是以但书其日而已;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谓晦日食,失正朔於后,是以又不书日,但书其月而已。即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以此言之,则日食之道不过晦朔与二日,即宣十七年言日不言朔者,是二日明矣。而颜氏以为十四日日食,是反传违戾也。
其势虽问不得不广,
[疏]“其势”至“不广”。○解云:言说者疑惑,义虽不是,但其形势已然,故曰“其势”。虽复致问,不得不广引外文望成其说,故曰“不得不广”也。一说谓颜、庄之徒以说义疑惑,未能定其是非,致使倍经、任意、反传违戾,是以何氏观其形势,故曰“其势”;维適畏人问难,故曰“维问”;遂恐已说穷短,不得不广引外文望成已说,故曰“不得不广”也。“维”误为“虽”耳。
是以讲诵师言至於百万犹有不解,
[疏]“是以”至“不解”。○解云:此“师”谓胡、董之前公羊氏之属也。言由庄、颜之徒解义不是,致地问难,遂尔谬说至於百万言。其言虽多,犹有合解而不解者,故曰“犹有不解”矣。
时加酿嘲辞,○酿嘲陟交反
[疏]“时加酿嘲辞”。○解云:颜安乐等解此《公羊》,苟取顽曹之语,不顾理之是非,若世人云“雨雪其雱,臣助君虐”之类是也。
援引他经失其句读,
[疏]“援引”至“句读”。○解云:三传之理不同多矣,经之义随经自合,而颜氏之徒既解《公羊》,乃取他经为义,犹贼党入门,主人错乱,故曰“失其句读”。
以无为有,
[疏]“以无为有”。○解云:《公羊》经、传本无以周王为天囚之义,而《公羊说》及庄、颜之徒以周王为天囚,故曰“以无为有”也。
甚可闵笑者,
[疏]“甚可闵笑者”。○解云:欲存《公羊》者,闵其愚暗;欲毁《公羊》者,笑其谬通也。
不可胜记也。
[疏]“不可胜记也”。○解云:言其可闵可笑处多,不可胜负,不可具记也。
是以治古学贵文章者谓之俗儒,
[疏]“是以”至“俗儒”。○解云:《左氏》先著竹帛,故汉时谓之古学。《公羊》汉世乃兴,故谓之今学,是以许慎作《五经异义》,云“古者,《春秋左氏》说;今者,《春秋公羊》说”是也。治古学者,即郑众、贾逵之徒,贵文章矣。谓之俗儒者,即《繁露》云:“能通一经曰儒生,博览群书号曰洪儒,则言乖典籍、辞理失所名之为俗,教授於世谓之儒。”郑、贾之徒谓《公羊》虽可教授於世,而辞理失所矣。
至使贾逵缘隙奋笔,以为《公羊》可夺,《左氏》可兴。
[疏]“至使”至“可兴”。○解云:贾逵者,即汉章帝时卫士令也。言“缘隙奋笔”者,庄、颜之徒说义不足,故使贾逵得缘其隙漏,奋笔而夺之,遂作《长义》四十一条,云《公羊》理短,《左氏》理长,意望夺去《公羊》而兴《左氏》矣。郑众亦作《长义》十九条十七事,专论《公羊》之短,《左氏》之长,在贾逵之前。何氏所以不言之者,正以郑众虽扶《左氏》而毁《公羊》,但不与谶合,帝王不信,毁《公羊》处少,兴《左氏》不强,故不言之。岂如贾逵作《长义》四十一条,奏御于帝,帝用嘉之,乃知古之为真也,赐布及衣,将欲存立,但未及而崩耳。然则贾逵几废《公羊》,故特言之。
恨先师观听不决,多随二创。
[疏]“恨先”至“二创”。○解云:此先师,戴宏等也。凡论义之法,先观前人之理,听其辞之曲直然,以义正决之。今戴宏作《解疑论》而难《左氏》,不得《左氏》之理,不能以正义决之,故云“观听不决。”“多随二创”者,上文云“至有背经、任意、反传违戾”者,与《公羊》为一创;又云“援引他经失其句读”者,又与《公羊》为一创。今戴宏作《解疑论》多随此二事,故曰“多随二创”也。而旧云公羊先师说《公羊》义不著,反与《公羊》为一创,贾逵缘隙奋笔夺之,与《公羊》为二创,非也。
此世之馀事,
[疏]“此世之馀事”。○解云:何氏言先师解义虽曰不是,但有已在《公羊》必存,故曰此世之馀事。馀,末也。言戴氏专愚,《公羊》未申,此正是世之末事,犹天下闲事也。旧云,何氏云前世之师说此《公羊》不得圣人之本旨,而犹在世之末说,故曰世之馀事也。
斯岂非守文、持论、败绩、失据之过哉!
[疏]“斯岂”至“过哉”。○解云:“守文”者,守《公羊》之文。“持论”者,执持《公羊》之文以论《左氏》,即戴宏《解疑论》之流矣。“败绩”者,争义似战陈,故以败绩言之。“失据”者,凡战陈之法,必须据其险势以自固,若失所据,即不免败绩。若似《公羊》先师,欲持《公羊》以论《左氏》,不闲《公羊》、《左氏》之义,反为所穷,已业破散,是失所依据,故以喻焉。
余窃悲之久矣。
[疏]“余窃悲之久矣”。○解云:何邵公精学十五年,专以《公羊》为已业,见《公羊》先师失据败绩,为他《左氏》先师所穷,但在室悲之而已,故谓之“窃悲”。非一朝一夕,故谓之“久”。后拜为议郎,一举而起,陵群儒之上,已业得申,乃得公然叹息。
往者略依胡毌生《条例》,○毌音无。多得其正,
[疏]“往者”,至“其正”。○解云:胡毋生本虽以《公羊》经、传传授董氏,犹自别作《条例》,故何氏取之以通《公羊》也。虽取以通传意,犹谦未敢言已尽得胡毋之旨,故言“略依”而已。何氏本者作《墨守》以距敌《长义》,以强义,为《废疾》以难《穀梁》,造《膏肓》以短《左氏》,尽在注传之前,犹郑君先作《六艺论》讫,然后注书,故云“往者”也。何氏谦不言尽得其正,故言“多”尔。
故遂隐括使就绳墨焉。○隐括,古夺反,结也。
[疏]“故遂”至“墨焉”。○解云:隐谓隐审,括谓检括,绳墨犹规矩也。何氏言已隐审捡括《公羊》,使就规矩也。然则何氏最存《公羊》也。而谶记不见者,书不尽言故也。而旧云善射者,隐括令审,射必能中,何氏自言已隐括《公羊》,能中其义也。凡木受绳墨,其直必矣,何氏自言规矩《公羊》,令归正路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春秋公羊经传》解诂隐公第一○陆曰:解诂,佳买反;下音古,训也。
[疏]“春秋”至“第一”。○解云:案旧题云“春秋隐公经传解诂第一公羊何氏,”则云:《春秋》者,一部之总名;隐公者,鲁侯之谥号;经传者,杂缛之称;解诂者,何所自目;第一者,无先之辞;《公羊》者,传之别名;何氏者,邵公之姓也。今定本则升“公羊”字在“经传”上退“隐公”字在“解诂”之下,未知自谁始也。又云“何休学”,今案《博物志》曰:“何休注《公羊》,云‘何休学’。有不解者,或答曰‘休谦辞受学於师,乃宣此义不出於巳’。”此言为允,是其义也。○问曰:《左氏》以为鲁哀十一年夫子自卫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不审《公羊》之义,孔子早晚作《春秋》乎?○答曰:《公羊》以为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乃作《春秋》,至九月而止笔,《春秋说》具有其文。○问曰:若《公羊》之义,以获麟之后乃作《春秋》,何故“大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纟累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罪也”,“夫昔西伯拘羑里,演《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明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自黄帝始作其文也。案《家语》孔子厄於陈、蔡之时,当哀公六年,何言十四年乃作乎?○答曰:孔子厄陈、蔡之时,始有作《春秋》之意,未正作其正作犹在获麟之后也。故《家语》云:“晋文之有霸心,起于曹、卫越王句践之有霸心,起于会稽。”夫陈、蔡之间,丘之幸也,庸知非激愤厉志,始於是乎者?是其有意矣。○问曰:若《左氏》以为夫子鲁哀公十一年自卫反鲁,至十二年告老,见周礼尽在鲁,鲁史法最备,故依鲁史记修之以为《春秋》。《公羊》之意,据何文作《春秋》乎?○答曰:案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感精符》、《考异邮》、《说题辞》具有其文。”以此言之,夫子脩《春秋》,祖述尧、舜,下包文、武,又为大汉用之训世,不应专据鲁史,堪为王者之法也,故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也。周史而言宝书者,宝者,保也,以其可世世传保以为戒,故云宝书也。○问曰:若然,《公羊》之义,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作《春秋》,今经止有五十馀国,通戎夷宿潞之属,仅有六十,何言百二十国乎?○答曰:其初求也,实得百二十国史,但有极美可以训世,有极恶何以戒俗者,取之;若不可为法者,皆弃而不录,是故止得六十国也。○问曰:若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何故《春秋说》云“据周史立新经”乎?○答曰:闵因叙云:“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以此言之,周为天子,虽诸侯史记,亦得名为周史矣。○问曰:《六艺论》云:“六艺者,图所生也。”然则《春秋》者,即是六艺也,而言依百二十国史以为《春秋》何?○答曰:元本“河出图,洛出书”者,正欲垂范於世也。王者遂依图书以行其事,史官录其行事以为《春秋》,夫子就史所录,刊而脩之,云出图书,岂相妨夺也?○问曰:案《三统历》云:“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故名《春秋》。”贾、服依此以解《春秋》之义,不审何氏何名《春秋》乎?○答曰:公羊何氏与贾、服不异,亦以为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而《春秋说》云“始於春,终於秋,故曰《春秋》”者,道春为生物之始,而秋为成物之终,故云始於春,终於秋,故曰《春秋》也。而旧云《春秋说》云“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作《春秋》,九月书成。以其书作秋成,故云《春秋》也”者,非也,何者?案庄七年经云“星霣如雨”,传云:“‘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何氏云:“‘不脩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以此言之,则孔子未脩之时已名《春秋》,何言孔子脩之春作秋成,乃名《春秋》乎?○问曰:《春秋》据史书而为之,史有左右,据何史乎?○答曰:《六艺论》云:“《春秋》者,国史所记人君动作之事,左史所记为《春秋》,右史所记为《尚书》。”是以《玉藻》云:“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郑注云:“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记文先言左史,郑注先言《春秋》,明以左史为《春秋》矣。云云之说,《左氏》首已成解,不能重载。夫子所以作《春秋》者,《解疑论》云:“圣人不空生,受命而制作,所以生斯民,觉后生也。西狩获麟,知天命去周,赤帝方起,麟为周亡之异,汉兴之瑞,故孔子曰‘我欲托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又闻端门之命,有制作之状,乃遣子夏等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脩为《春秋》,故《孟子》云:‘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故《史记》云:‘《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以此言之,则孔子见时衰政失,恐文、武道绝,又见麟获,刘氏方兴,故顺天命,以制《春秋》以授之。必知孔子制《春秋》以授汉者。案《春秋说》云:“伏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渎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乱制。”又云:“丘揽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陈叙图录。”又云:“丘水精治法,为赤制功。”又云:“黑龙生为赤,必告云象使知命。”又云:“经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赤受命,仓失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以此数文言之,《春秋》为汉制明矣。○问:案庄七年“星霣如雨”,传云“‘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又昭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传云“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其词则丘有罪焉尔’”,何故孔子脩《春秋》,有改之者何?可改而不改者何?○答曰:其不改者,勿欲令人妄亿措其改者,所以为后法故或改或不改示此二义。○间曰:《公羊》以鲁隐公为受命王,黜周为二王后。案《长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顺也。如此,何以笑子路率尔?何以为忠信?何以为事上?何以诲人?何以为法?何以全身?如此若为通乎?○答曰:《孝经》说云:“孔子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然则其微似之语独传子夏,子夏传与公羊氏,五世乃至汉胡毋生、董仲舒,推演其文,然后世人乃闻此言矣。”孔子卒后三百岁,何不全身之有?又《春秋》藉位於鲁,以讬王义,隐公之爵不进称王,周王之号不退为公,何以为不正名?何以为不顺言乎?又奉天命而制作,何以谦让之有?○问曰:《春秋说》云:“孔子欲作《春秋》,卜得阳豫之卦。”宋氏云:“夏、殷之卦名也。”孔子何故不用《周易》占之乎?○答曰:盖孔子见西狩获麟,知周将亡,又见天命有改制作之意,故用夏、殷之《易》矣。或言卜则是龟之辞也,不从宋氏之说。若然,应言阳豫之兆,何言卦乎?盖龟蓍通名,故言卜矣。○问曰:何氏注《春秋》,始乎隐公,则天之数,不审孔子何以正于获麟止笔乎?○答曰:案哀十四年传云“《春秋》何以始乎隐”,注云“据得麟乃作”;“祖之所逮闻也”,注云“托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十四年”,彼注云“据哀公未终也”;曰“备矣”彼注云“人道浃,王道备,必止於麟者,欲见拨乱功成於麟,犹尧、舜之隆,凤皇来仪,故麟於周为异,《春秋》记以为瑞,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绝笔於春,不书下三时者,起木绝火王,制作道备,当授汉也”是也。○问曰:既言始於隐公则天之数,复言三世,故发隐公何?○答曰:若论象天数,则取十二;缘情制服宜为三世,故礼为父三年,为祖期,为高祖、曾祖齐衰三月。据哀录隐,兼及昭、定,已与父时事,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王父时事,谓之所闻之世也;隐、桓、庄、闵、僖,曾祖、高祖时事,谓之所传闻之世也。制治乱之法,书大夫之卒,文有详略,故日月备于隐,如是,有罪之见录,不日卒于得臣,明有过以见罪;益师不日,著恩远之辞。○问曰:郑氏云:“九者,阳数之极”,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终矣,故《孝经援神契》云“《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然则隐元年尽僖十八年为一世,自僖十九年尽襄十二年又为一世,自襄十三年尽哀十四年又为一世,所以不悉八十一年者,见人命参差,不可一齐之义。又颜安乐以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后,即为所见之世。颜、郑之说,实亦有途,而何氏见何文句,要以昭、定、哀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为所闻之世,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之世乎?○答曰:颜氏以为襄公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又昭公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二文不异,同宜一世,若分两属,理似不便。又孔子在襄二十一年生,从生以后,理不得谓之所闻也。颜氏之意,尽於此矣。何氏所以不从之者,以为凡言见者,目睹其事,心识其理,乃可以为见,孔子始生,未能识别,宁得谓之所见乎?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不分疏”,二十一年巳后明为一世矣。邾娄快、邾娄鼻我虽同有以近书之传,一自是治近升平书,一自是治近大平书,虽不相干涉,而漫指此文乎?郑氏虽依《孝经》说文取襄十二年之后为所见之世尔时孔子未生焉。得谓之所见乎?故不从之。○问曰:《孝经说》文实有九九八十一为限之言,《公羊》信纬,可得不从乎?○答曰:《援神契》者,自是《孝经纬》横说义之言,更作一理,非是正解《春秋》之物,故何氏自依《春秋说》为正解明矣。○问曰:《左氏》出自丘明,便题云《左氏》;《公羊》、《穀梁》出自卜商,何故不题曰“卜氏传”乎?○答曰:《左氏传》者,丘明亲自执笔为之,以说经意,其后学者题曰《左氏》矣。且《公羊》者,子夏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汉景帝时,公羊寿共弟子胡毌生乃著竹帛,胡毌生题亲师,故曰《公羊》,不说卜氏矣。《穀梁》者,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穀梁》也。○问曰:《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其义如何?○答曰:何氏之意,以为三科九旨正是一物,若总言之,谓之三科,科者,段也;若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旨者,意也。言三个科段之内,有此九种之意。故何氏作《文谥例》云“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问曰:案宋氏之注《春秋说》:“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如是,三科九旨,聊不相干,何故然乎?○答曰:《春秋》之内,具斯二种理,故宋氏又有此说,贤者择之。○问曰:《文谥例》云:“此《春秋》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之义,以矫枉拨乱,为受命品道之端,正德之纪也。”然则三科九旨之义,已蒙前说,未审五始、六辅、二类、七等之义如何?○答曰:案《文谥例》下文云: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七等者,州、国、氏、人、名、字、子是也。六辅者,公辅天子,卿辅公,大夫辅卿,士辅大夫,京师辅君,诸夏辅京师是也。二类者,人事与灾异是也。○问曰:《春秋说》云:“《春秋》书有七缺。”七缺之义如何?○答曰: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文姜淫而害夫,为妇之道缺也;大夫无罪而致戮,为君之道缺也;臣而害上,为臣之道缺也;僖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宋公杀其世子痤”,残虐枉杀其子,是为父之道缺也;文元年“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襄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是为子之道缺也;桓八年“正月,已卯,蒸”,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郊祀不脩,周公之礼缺,是为七缺也矣。
何休学○学者,言为此经之学,即注述之意。
元年春王正月○正月,音征,又音政,后放此。
[疏]“元年,春,王正月”。○解云:若《左氏》之义,不问天子诸侯,皆得称元年。若《公羊》之义,唯天子乃得称元年,诸侯不得称元年。此鲁隐公,诸侯也,而得称元年者,《春秋》托王於鲁,以隐公为受命之王,故得称元年矣。
元年者何?诸据疑,问所不知,故曰者何。
[疏]“元年者何”。○解云:凡诸侯不得称元年,今隐公爵犹自称侯,而反称元年,故执不知问。○注“诸据”至“者何”。○解云:谓诸据有疑理,而问所不知者,曰者何,即僖五年秋“郑伯逃归不盟”之下,传云“不盟者何”,注云“据上言诸侯,郑伯在其中,弟子疑,故执不知问”;成十五年“仲婴齐卒”之下,传云“仲婴齐者何”,注云“疑仲遂后,故问之”是也。若据彼难此,即或言曷为,或言何以,或单言何,即下传云“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注云“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也”;“何成乎公之意”,注云“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是也。而旧解云:案《春秋》上下,但言曷为与何,皆有所据,故何氏云诸据疑者,皆无所据,故云问所不知,故曰者何也者,非。
君之始年也。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君,鲁侯隐公也。年者,十二月之总号,《春秋》书十二月称年是也。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故上无所系,而使春系之也。不言公,言君之始年者,王者诸侯皆称君,所以通其义於王者,惟王者然后改元立号。《春秋》托新王受命於鲁,故因以录即位,明王者当继天奉元,养成万物。
[疏]注“以常”至“始年”。○解云:正以桓、文、宣、成、襄、昭及哀,皆云“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故曰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注“君,鲁侯隐公也”。○解云:案《春秋说》云:“周五等爵法五精:公之言公,公正无私;侯之言候,候逆顺,兼伺候王命矣;伯之言白,明白于德;子者,孳恩宣德;男者,任功立业。皆上奉王者之政教、礼法,统理一国,脩身絜行矣。”今此侯为鲁之正爵,公者,臣子之私称,故言“君,鲁侯隐公也”。○问曰:五等之爵既如前释,何名附庸乎?○答曰:《春秋说》下文云:“庸者,通也。官小德微,附於大国以名通,若毕星之有附耳然。”故谓之附庸矣。○注“变一为元”。○解云:以下有二年三年,知上宜云一年,而不言一年,变言元年,故决之。○注“元者”,至“始也”。○解云:《春秋说》云:“元者,端也。气泉”。注云:“元为气之始,如水之有泉,泉流之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窥之不见,听之不闻。”宋氏云:“无形以起,在天成象;有形以分,在地成形也”。然则有形与无形,皆生乎元气而来,故言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注“故上”至“系之”。○解云:《春秋说》云:“王不上奉天文以立号,则道术无原,故先陈春后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起元,然后陈春矣。”是以推“元”在“春”上,“春”在“王”上矣。○注“不言”至“王者”。○解云:凡天子诸侯同得称君,但天子不得称公,故《丧服》云君,郑云“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是也。今据鲁而言,不言公之始年,而言君之始年者,见诸侯不得称元,会假鲁为王,乃得称元,故传言“君之始年”,微欲通鲁于王故也。
春者何?独在王上,故执不知问。
[疏]注“独在”至“知问”。○解云:春夏秋冬皆是四时之名,而夏秋冬三时,常不得配王言之,唯有“春”字常在“王”上,故怪而问之。
岁之始也。以上系“元年”在“王正月”之上,知岁之始也。春者,天地开辟之端,养生之首,法象所出,四时本名也。昏斗指东方曰春,指南方曰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岁者,总号其成功之称,《尚书》“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是也。○辟,婢亦反,本亦作“辟”称,尺证反,下“之称”、“卑称”同。
[疏]“岁之始也”。○问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实是《春秋》之五始,而传直於“元年”、“春”之下发言始,而“王”、“正月”下不言始何?○答曰:元是天地之始,春是四时之始,“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事之始,欲见尊重天道,略於人事故也。○注“春者”至“之端”。○解云:《易说》云:“孔子曰:‘《易》始於大极,大极分而为二,故生天地。’天地有春夏秋冬之节,故生四时也。”言天地开辟,分为四时,春先为端始也。○注“养生之首”。○解云:《乾凿度》云:“震生万物於东方,夫万物始生於震。震,东方之卦也。阳气施生,爱利之道,故东方为仁矣。”故言养生之首,言是养生万物之初首。○注“法象所出”。○解云:《周礼·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县治象之法于象魏,挟日而敛之。”是象魏之法于时出之,故曰法象所出矣。○注““四时本名也”。○解云:凡四时,先春,次夏,次秋,次冬,百代所不变,故言春者,四时本名矣。○注“昏斗”至“冬也”。○解云:皆《春秋说》文也。○注“岁者”至“之称”。○解云:四时皆於万物有功,岁者,是兼总其成功之称也。若以当代相对言之,即唐虞曰载,夏曰岁,殷曰祀,周曰年;若散文言之,不问何代,皆得谓之岁矣。等取一名,而必取岁者,盖以夏数为得天正故也。亦有一本云“岁者总号成功之称也”。○注“尚书”至“是也”。○解云:此《尧典》文,彼郑注云:“以闰月推四时,使启、闭、分、至不失其常,著之用成岁历,将以授民时,且记时事”是也。
王者孰谓?孰,谁也。欲言时王则无事,欲言先王又无谥,故问谁谓。
[疏]注“欲言”至“无事”。○解云:时王,即当时平王也。若是当时平王,应如下文“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其事也。今无此事,直言王,故疑非谓当时之王矣。○注“欲言”至“无谥”。○解云:正以死谥,周道故也。
谓文王也。以上系王於春,知谓文王也。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系天端。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人道之始也。
[疏]注“以上”至“王也”。○解云:春者,端始。文王者,周之始受命制法之王,理宜相系,故见其系春,知是文王,非周之馀王也。○问曰:《春秋》之道,今有三王之法,所以通天三统,是以《春秋说》云“王者孰谓?谓文王也。疑三代不专谓文王”,而传专云文王,不取三代何?○答曰:大势《春秋》之道,实兼三王,是以《元命包》上文总而疑之,而此传专云“谓文王”者,以见孔子作新王之法,当周之世,理应权假文王之法,故偏道之矣,故彼宋氏注云“虽大略据三代,其要主於文王者”是也。○注“文王”至“之王”。○解云:即《我应瑞》云“季秋之月,甲子,赤雀衔丹书入丰,止于昌户,昌再拜稽首,受之”;又《礼说》云:“文王得白马朱鬛大贝玄龟”是也。○注“天之”至“天端”。解云:天端即春也,故《春秋说》云“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者之政”是也。○注“方陈”至“王法”。○解云:孔子方陈新王受命制正月之事,故假取文王创始受命制正朔者,将来以为法,其实为汉矣。○注“不言”至“共之”。○解云:死谥,周道,文王死来巳久,而不言谥者,正言法其生时政教正朔,故曰法其生,不法其死也。言与后王共之者,不言谥,可以通之於后王。后王,谓汉帝也。○注“人道之始也”。○解云:何氏以见上文亦始尊重天道,皆传自有始文,故不须注云天道之始。今此实天下之始,但略於人事,无始文,故须注云“人道之始也”。
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王正月也。以上系於王,知王者受命,布政施教所制月也。王者受命,必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变牺牲,异器械,明受之於天,不受之於人。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黑;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鸡鸣为朔,法物牙,色尚白;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夜半为朔,法物萌,色尚赤。○徽,许韦反。械,户戒反。夏以,户雅反,后放此,以意求之。见,贤遍反,下“并见”同。
[疏]注“王者”至“於人”。解云:王者受命,必徙居处者,则尧居平阳,舜居蒲坂,文王受命,作邑於丰之属是也。其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者,《礼记大传》文。郑注云:“服色,车马也。徽号,旌旗之名也。器械礼乐之器及兵甲也。”然则改正朔者,即“正朔三而改”下注云是也。易服色者,即《明堂位》云“鸾车,有虞氏之路也。钩车,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夏后氏骆马黑鬛,殷人白马黑首,周人黄马蕃鬛”之属是也。其殊徽号者,即《明堂位》云“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之属是也。其变牺牲者,即《明堂位》云:“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骍刚”之属是也。其异器械者,器即《明堂位》云:“泰,有虞氏之尊也。山垒,夏后氏之尊也。著,殷尊也。牺象,周尊也”,注云“泰用瓦;著,著地无足”;“夏后氏之鼓足”,彼注云“足谓四足也”;“殷楹鼓”彼注云“楹谓之柱,贯中上出也”;“周县鼓”,注云“县,县之簨虡也”。其械者,即兵甲也,何氏庄三十二年注云“有攻守之器曰械”是。而言异者,即《释器》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盖以为异代相变,故云异也。所以止变此等者,其亲亲、尊尊之属不可改,即《大传》云“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是也。○注“夏以”至“尚赤”。○解云:凡草物皆十一月动萌而赤,十二月萌牙始白,十三月萌牙始出而首黑,故各法之,故《书传略说》云:“周以至动,殷以萌,夏以牙”,注云“谓三王之正也。至动,冬日至物始动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土有三王,生特一生死,是故周人以日至为正,殷人以日至三十日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为正。是故三统三王,若循连环,周则又始,穷则反本”是也。○问曰:若如此说,则三王所尚,各自依其时物之色,何故《礼说》云“若尚色,天命以赤尚赤,以白尚白,以黑尚黑”,宋氏云“赤者,命以赤乌,故周尚赤;汤以白狼,故尚白;禹以玄珪,故尚黑也”。以此言之,三代所尚者,自是依天命之色,何言法时物之牙色乎?○答曰:凡正朔之法,不得相因,满三反本,礼则然矣,但见其受命将王者,应以十一月为正,则命之以赤瑞;应以十二月为正,则命以白瑞;应以十三月为正,即命之以黑瑞,是以《礼说》有此言,岂道不复法其牙色乎?
何言乎王正月?据定公有王无正月
[疏]注“据定”至“正月”。○解云:定公元年“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是有王无正月。凡十二公即位皆在正月,是以不问有事无事,皆书“王正月”,所以重人君即位之年矣。若非即位之年,正月无事之时,或有二月王,或有三月王矣,但定公即位在六月,正月复无事,故书三月王也,其正月时不得书王矣。
大一统也。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系於正月,故云政教之始。
[疏]“大一统也”。○解云:所以书正月者,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注“总系之辞”。○解云:凡前代既终,后主更起,立其正朔之初,布象魏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系於正月而得其所,故曰总系之辞。○注“故云政教之始”。○解云:亦以传不言始,故足之。
公何以不言即位?据文公言即位也。即位者,一国之始,政莫大於正始,故《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诸侯不上奉王之政,则不得即位,故先言正月,而后言即位。政不由王出,则不得为政,故先言王,而后言正月也。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则无法,故先言春,而后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言元,而后言春。五者同日并见,相须成体,乃天人之大本,万物之所系,不可不察也。○治,直吏反。夫,音扶。
[疏]注“据文公言即位也”。○解云:文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问曰:桓公元年春亦书即位,传所以不从始,而远据文公何?○答曰:正以文公正即位之始故也。桓公篡而即位,非其正,故虽即位在文公前,犹不据之。○注“即位者,一国之始”。○解云:亦以传无始文,故言此也。○注“政莫大於正始”。○解云:为下作文势也。言凡欲正物之法,莫大於正其始时,是以《春秋》作五始,令之相正也。○注“乃天”至“不察也”。○解云:“元年春”者,天之本;“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之本,故曰天人之大本也。言万物之所系者,《春秋》以之为始,令万物系之,故不可不察其义。
成公意也。以不有正月而去即位,知其成公意。○而去,起吕反,下“去”同。
[疏]注“以不”至“公意”。○解云:下十一年传云“隐何以无正月?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然则正月者,是公县象魏出教令之月,今公既有让意,故从二年已后,终隐之篇,常去正月以见之,故曰不有正月也。然则今此注云“不有正月”者,谓从二年恒去正月也。今元年去即位,故知成公意矣。今元年言正月者,公时实行即位之礼,故见之。然则公意让而行即位者,厌民臣之心故也。旧云以有正月而去即位,云无“不”字,言凡书正月为公即位出也,以元年有正月,即公实行即位礼,而孔子去即位,知其成公让意者,非。
何成乎公之意?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剌欲,七赐反。后皆同,更不音。
[疏]注“据剌”至“不能”。○解云:庄三年“冬,公次于郎”,传曰“其言次于郎何?剌欲救纪而后不能也”。然则欲救纪是善事,公不能救纪,是不终善事,而《春秋》书“次于郎”以剌之。今隐公有让心,实是善事,但终让不成,为他所杀,亦是善心不遂,而《春秋》善之,故以为难也。
公将平国而反之桓。平,治也。时废桓立隐不平,故曰平,反还之。曷为反之桓?据已立也。桓幼而贵,隐长而卑。长者,已冠也。礼,年二十见正而冠。《士冠礼》曰:“嫡子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谕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隐长,丁丈反,注及下皆同。已冠,工乱反,下同。適子,丁历反,下同。醮,子笑反。
[疏]注“礼年”至“而冠”。○解云:若以襄九年《左传》言鲁襄公年十二而冠也。依《八代记》,即少昊亦十二而冠,则知天子诸侯幼即位者,皆十二而冠矣,是以《异义》“古《尚书》说”云“武王崩时,成王年十三,后一年管、蔡作乱,周公东辟之,王与大夫尽弁,以开金縢之书”。时成王年十四,言弁,明知已冠矣,是其证也。但隐公冠当惠公之世,从士礼,故二十成人乃冠,是以何氏即引《士冠礼》以解之。所以必二十冠者,《异义》“今礼戴说”云“男子,阳也,成於阴,故二十而冠”是矣。而言见正者,欲道庶子不冠於阼阶故也。○注“士冠”至“成也”。○解云:郑彼注云“每加於阼,则醮之於客位,所以尊敬之,成其为人也”是矣。凡此,《士冠礼》及《礼记·冠义》、《郊特牲》亦有此文。郑注《冠义》云“阼,谓主人之北也。適子冠於阼,若不醴,则醮用酒於客位,敬而成之也。户西为客位,庶子冠於房户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郑注《昏义》云“酌而无酬酢曰醮。醮之礼如冠醮与”。○注“三加”至“志也”。○解云:此《士冠记》文。三加者,先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也。彼记云“始冠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郑注云“大古,唐虞以上”,“重古始冠,冠其齐冠也”;“谕其志”者,彼郑注云“弥犹益也。冠服后加益尊,谕其志者,欲其德之进也”是矣。注《郊特牲》云“冠益尊,则志益大也”。○注“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解云:亦彼记之文。郑注云“名者,质,所受於父母,冠成人益文,故敬之”是也。○注“公侯”至“造也”。○解云:此亦《士冠礼记》文。彼郑注云“造,作也。自夏初以生,诸侯虽父死子继,年未满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也。至其衰末,上下相乱,篡弑所由生,故作公侯冠礼,以正君臣也”。引之者,见当时公侯有冠之言。○注“天子”至“贵者”,解云:此亦记文。郑注《郊特牲》云“储君副主犹云士也,明人有贤行著德,乃得贵也”。引之者,见隐公冠时年已二十,宜从士礼明矣。
其为尊卑也微,母俱媵也。○媵,以证反,又绳证反。国人莫知,国人,谓国中凡人。莫知者,言惠公不早分别也。男子年六十闭房,无世子,则命贵公子。将薨亦如之。
[疏]注国人”至“别也”。○解云:古者一娶九女,一嫡二媵,分为左右,尊卑权宠灼然,则朝廷之上,理应悉知。今此传云国人不知,明是国内凡人也。虽然,事大非小,若早分别,亦应知悉,故注言惠公不早分别,是其义也。○注“男子”至“如之”。○解云:男子六十阳道闭藏,若仍无世子,其正夫人必无有生世子之理,故命贵公子以为世子也。若未满六十,则无立庶子为世子之法,何者?立而复黜,是乃乱道故也。然则言闭房者,行房之事闭也。知男子六十阳道闭藏者,《家语》云“男女不六十者不间居”,间居不禁,闭房明矣。言将薨亦如之者,谓未满六十者,将薨之时,亦命贵公子矣。
隐长又贤,此以上皆道立隐所缘。○以上,时掌反,他皆放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扳,引也。诸大夫立隐不起者,在春秋前,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孔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扳,普颜反,又必颜反,引也;旧敷间反。
[疏]注“诸大”至“秋前”。○解云:公子翚弑隐立桓公,仲遂弑赤立宣公,皆贬去公子以起见之。今此诸大夫废桓立隐,亦是不正,何故不作文贬之以见罪?正以在春秋前,欲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故也。○注“不戒”至“之暴”。○解云:此《尧曰》文。何氏以不先告戒,比视之而责其成功为暴矣。
隐於是焉而辞立,辞,让也。言隐欲让。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是时公子非一。
[疏]注“是时公子非一”。○解云:隐公疑桓不知得立以否,故知公子非一。
且如桓立,且如,假设之辞。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隐见诸大夫背正而立已不正,恐其不能相之。○相,息亮反。背正,步内反,下同。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凡者,凡上所虑二事皆不可,故於是已立,欲须桓长大而归之,故曰为桓立,明其本无受国之心,故不书即位,所以起其让也。○为,于伪反,注同。
[疏]注“凡者”至“二事”。○解云:已若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得立以否,是其一虑也;假令使桓得立,又恐诸大夫不能相幼君,是其二虑也。
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据贤缪公与大夫,玃且长以得立,○缪,音穆。玃且,俱缚反;下子馀反。
[疏]注“据贤”至“大夫”。○解云:文十二年经书“秦伯使遂来聘”,传云“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以为能变也”,注云“感而自变悔,遂霸西戎,故因其能聘中国,善而与之,使有大夫也”。今此亦善隐能让,何故不与使得立乎?故难之。○注“玃且长以得立”。○解云: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传曰“贵则皆贵矣。虽然,玃且也长”,彼以玃且长,故传与邾娄人立之。今此隐亦长,何故不宜立乎?故难之。然则传言长,据玃且;传言贤,据缪公。而何氏先解缪公者,以其事在前故。
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適,谓適夫人之子,尊无与敌,故以齿。子,谓左右媵及侄娣之子,位有贵贱,又防其同时而生,故以贵也。礼,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皆所以防爱争。○侄娣,夫结反;下大计反。争,争斗之争,下同。桓何以贵?据俱公子也。母贵也。据桓母右媵。母贵则子何以贵?据俱言公子。子以母贵,以母秩次立也。母以子贵。礼,妾子立,则母得为夫人。夫人成风是也。
[疏]注“夫人成风”。○解云:即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五年“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是也。
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及者何?与也。若曰公与邾娄盟也。○邾,音朱。娄,力俱反。邾人语声后曰娄,故曰邾娄,《礼记》同,《左氏》、《穀梁》无“娄”字。仪父,音甫,本亦作“甫”,人名字放此。眛,亡结反,《穀梁》同,《左氏》作“蔑”。会、及、暨、皆与也。都解经上会、及、暨也。○暨,其器反。下皆同。曷为或言会,或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最,聚也。直自若平时聚会,无他深浅意也。最之为言聚,若今聚民为投最。○曷为,如字,或于伪反,后皆同此。
[疏]“及者何”。○解云:欲言汲汲,公仍在丧;欲言非汲汲,及是欲文,故执不知问。云曷为或言会者,即下六年“公会齐侯盟于艾”之徒是也。云或言暨者,昭七年春“暨齐平”,定十年“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是也。
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我者,谓鲁也。内鲁,故言我。举及、暨者,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欲之者,善重恶深;不得巳者,善轻恶浅,所以原心定罪。
[疏]注“我者,谓鲁也”。○解云:此通内外皆然,但传据内言之,故言我谓鲁也。○注“欲之”至“恶深”。○解云:善重者,即此文“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是也,以其汲汲於善事,故曰善重也。恶深者,即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以其汲汲于恶事,故曰恶深也。○注“不得”至“恶浅”。○解云:善轻,则“暨齐平”是也。恶浅者,“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是也。
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以言“公及”不讳,知为君也。
[疏]“仪父者何”。○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其臣,而不没公,故执不知问。○注“以言公及不”至君“也”。○解云:凡《春秋》上下,公与外大夫盟,皆讳不言公,故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之属也。今此不没公,故知是君矣。其庄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之属不没公者,皆传注分明,不烦逆说。
何以名?据齐侯以禄父为名。
[疏]注“据齐”至“为名”。○解云:即桓十四年冬,“齐侯禄父卒”,是言齐侯以禄父为名,故疑邾娄君亦以仪父为名,是以难也。
字也。以当褒,知为字。
[疏]注“以当褒,知为字”。○解云:《春秋》以隐新受命而王,仪父慕之,故知当褒,是以《春秋说》云“褒仪父善趣圣者”是也。
曷为称字?据诸侯当称爵。
[疏]注“据诸侯当称爵”。○解云: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之属是也。
褒之也。以宿与微者盟书卒,知与公盟当褒之。有土嘉之曰褒,无土建国曰封。称字所以为褒之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褒之,保刀反。
[疏]注“以宿”至“书卒”。○解云:所传闻之世,微国之卒,本不合书,而此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宿为地主,与在可知,以其与内微者盟,故至八年得变例书卒见恩矣。云有土嘉之曰褒者,谓加爵与字,即仪父、滕侯之属是也。云无土建国曰封者,即封邢、卫之属是也。
曷为褒之?据功不见。○不见,贤遍反,下皆同。为其与公盟也。为其始与公盟。盟者,杀生歃血,诅命相誓,以盟约束也。传不足言托始者,仪父比宿、滕、薛最在前,嫌独为仪父发始,下三国意不见,故顾之。○为其,于伪反,注“为其”、“独为”皆同。歃,所洽反,又音所甲反。诅,庄虑反。约束,并如字,一音上於妙反;下音戍。
[疏]注“传不”至“顾之”。○解云:此传应言为其始与公盟,今不具其文句言始者,若言始与公盟,即恐下二国不是始,是以顾之,不得具其文。
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据戎、齐侯、莒人皆与公盟,传不足讬始,故复据众也。○复,扶又反,下“复为”同。
[疏]注“据戎”至“公盟”。○解云: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于唐”;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八年秋,“公及莒人盟于包来”是也。○注“传不足”至“众也”。○解云:传若乡者足其文句,云道为其始与公盟之时,义势即尽矣,道理不得复言。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但上传既无始与之文,而得褒赏,犹自可怪,故更据众难之。云讬始者,言隐公实非受命之王,但欲讬之以为始也。
因其可褒而褒之。《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王鲁,于况反,下“而王”同,一音如字。后“王鲁”皆放此。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去恶就善曰进。譬若隐公受命而王,诸侯有倡始先归之者,当进而封之,以率其后。不言先者,亦为所褒者法,明当积渐,深知圣德灼然之后乃往,不可造次陷於不义。○倡,尺亮反。造,七报反。
[疏]注“渐者”至“之辞”。○解云:言物事之端者,犹言物事之首也。言先见之辞者,见读“如见其二子焉”之“见”也,若公子阳生闯然之类也。云去恶就善曰进者,言能去恶就善,即是行之进也。○注“不可”至“不义”。○解云:桓十五年夏,“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朝桓恶人而贬称人,夷狄之也者,是其造次陷於不义矣。
眛者何?地期也。会、盟、战,皆录地其所期处,重期也。凡书盟者,恶之也。为其约誓大甚,朋党深背之,生患祸重,胥命於蒲,善近正是也。君大夫盟例日,恶不信也。此月者,隐推让以立,邾娄慕义而来相亲信,故为小信辞也。大信者时,柯之盟是也。鲁称公者,臣子心所欲尊号其君父。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父,使得称公,故《春秋》以臣子书葬者皆称公。于者,於也。凡以事定地者加于,以地定事者不加于。○处,昌虑反。恶之,乌路反,下“恶不”、“恶其”皆同。大甚,音泰,或绩贺反。近正,附近之近。柯,音歌。
[疏]“眛者何”。○解云:《春秋》之始,弟子未解地期之义,故执不知问。○注“凡书盟者恶之”。○解云:此言与公盟而得褒,何言恶者?直善其慕新王之义而得褒,岂善其盟乎?○注“胥命”至“是也”。○解云:即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注“君大”至“信也”。○解云:言内君与大夫共他外盟之时,其书日皆是恶其不信也,即下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文八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之属是也。○注“故为小信辞也”。○解云:邾娄仪父归于新王而见褒赏,不为大信者,以下七年“秋,公伐邾娄”,是其背信也,功不足录,但假讬以为善,故为小信辞也。○注“大信”至“是也”。○解云: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曰“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是也。○注“故春”至“称公”。○解云:谓以其臣子之辞书其葬者,悉皆称公,即桓十年“夏,五月,葬曹桓公”;僖四年秋,“葬许缪公”之属是也。若然,桓十七年秋八月,“癸巳,葬蔡桓侯”,不称公者,彼注云“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於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其事”是也。○注“凡以”至“于例”。○解云:谓先约其事,乃期于某处,作盟会者加于,即僖二十八年夏五月,“盟于践土”之属是也。○注“以地”至“于例”。○解云:言先在其地,乃定盟会之事者不加于,即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襄三年夏,“六月,公会单子、晋侯”以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之属是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克之者何?加之者,问训诂,并问施于之为。○段,徒乱反。鄢,音偃。
[疏]“克之者何”。○解云:欲言其杀,而经书克;欲言非杀,克者大恶之文,故执不知问。○注“加之”至“之为”。○解云:训诂者,即不言杀而言克是也。所以不直言克者何而并言之者,非直问其变杀为克,并欲问其施于鄢之所为矣。而不答于鄢之意者,欲下乃解为当国,故此处未劳解之。弟子以其不答于鄢之意,是以下文复云:“其地何”以难之。
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以弗克纳,大郤缺之善,知加克大郑伯之恶也。○郤缺,去逆反;下起悦反。
[疏]注“以弗”至“之善”。○解云:文十四年秋,“晋人纳接菑于邾娄,弗克纳”,传云“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是也。
曷为大郑伯之恶?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不加克以大之。
[疏]注“据晋”至“大之”。○解云:在僖五年春。
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如即不如,齐人语也。加克者,有嫌也。段无弟文,称君甚之不明;又段当国,嫌郑伯杀之无恶,故变杀言克,明郑伯为人君,当如传辞,不当自巳行诛杀,使执政大夫当诛之。克者诂为杀,亦为能,恶其能忍戾母而亲杀之。礼,公族有罪,有司谳于公,公曰宥之;及三宥,不对,走出,公又使人赦之,以不及反命;公素服不举,而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戾,力计反。谳,鱼列反。宥之,音又,赦也。
[疏]注“明郑”至“诛之”。○解云:郑伯为人君之法,当如传辞,不与其国而已,不宜忍戾其母而亲杀之。其诛之者,自是执政大夫之事。○注“礼公”至“哭之”。○解云:皆出《文王世子》也。其文云:公族有罪,“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彼注云“谳之言白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注云“对,答也。先者,君每言宥则答之,以将更宥之至于三,罪定,不复答。走往刑之,为君之恩无巳”;“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注云“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反命于公”,注云“白已刑杀”;“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注云“素服於凶事为吉,於吉事为凶,非丧服也。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往吊,当事则弁绖;於士盖疑衰,同姓则緦衰以吊之。今无服者,不往吊也。伦,谓亲疏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亲哭之”,注云:“不往吊,为位哭之而巳。君於臣,使有司哭之”是也。
段者何?郑伯之弟也。杀母弟,故直称君。
[疏]“段者何”。○解云:欲言世子母弟,无世子母弟之文;欲言大夫,复目郑伯以杀,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称弟?据天王杀其弟年夫称弟。
[疏]注“据天”至“称弟”。○解云:在襄三十年夏。
当国也。欲当国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逆。其地何?据齐人杀无知不地。
[疏]注“据齐”至“不地”。○解云:即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
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据俱欲当国也。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其不当国而见杀者,当以杀大夫书,无取於地也。其当国者,杀於国内,祸已绝,故亦不地。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明当国者,在外乃地尔,为其将交连邻国,复为内难,故录其地,明当急诛之。不当国,虽在外,祸轻,故不地也。月者,责臣子不以时讨,与杀州吁同例。不从讨贼辞者,主恶以失亲亲,故书之。○难,乃旦反,下“此难”同。吁,况于反。
[疏]注“明当”至“地尔”○解云:下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及此皆是也。○注“不当”至“地也”。○解云:昭四年“秋,七月,楚子”云云“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昭八年夏,“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皆是也。○注“月者”至“同例”。○解云:下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之下,注云“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注“不从”至“书之”。○解云:若作讨贼辞,当称人以讨,如齐人杀无知然。今不如此者,经本主为恶郑伯失亲亲而书,故曰郑伯而不称人也。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宰者何?官也。以周公加宰,知为官也。○咺,况阮反,一音况元反。赗,芳仲反。
[疏]“宰者何”。○解云:以其言宰与周公同,疑宰为官;以其言名又与宰周公”异,复疑非官,故执不知问。○注“以周”至“官也”。○解云: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已下“于葵丘”是也。
咺者何?名也。别何之者,以有宰周公,本嫌宰为官。
[疏]“咺者何”。○解云:系宰是官,言名又卑称,故执不知问。○注“别何”至“为官”。○解云:所以不言宰咺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周公加宰,为周公身上官,故别何之令相远。若然,上注云“以周公加宰,知为官”,而此注又云“本嫌宰为官”者,言宰周公,宰为周公身上官。今此言宰咺,亦嫌宰为咺之身上官也。不谓二注异,宰即非咺之身上官,而系宰言之者,次士以官录,言其是宰下之士故也。○
曷为以官氏?据石尚。
[疏]注“据石尚。○解云:定十四年秋,“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石尚亦是士,而不以官录之,故以为难也。
宰,士也。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
[疏]注“天子”至“称人”。○解云: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者,即“石尚来归脤”是也。云中士以官录者,言以所系之官录之,即此是也。云下士略称人者,即僖八年春,“公会王人”以下“盟于洮”是也。
惠公者何?隐之考也。生称父,死称考,入庙称祢。○祢,乃礼反。
[疏]“惠公者何”。○解云:春秋从隐至哀,鲁无惠公,归赗言来,故执不知问。○注“生称父”。○解云:即下《曲礼》云“生曰父”是也。《广雅》云“父者,矩也。以法度威严於子,言能与子作规矩,故谓之父。○注“死称考”。○解云:即下《曲礼》曰“死曰考”是也。《周书·谥法》:“大虑行节曰考”。《尔雅》云:“考,成也。”言有大虑行节之度量,堪成以下之法,故谓之考。郑注《曲礼》云:“考,成也。言其德之成也。”义亦通於此。○注“入庙称祢”。○解云:即襄十二年《左传》曰:“同族於祢庙”是也。旧说云“祢”字示傍尔,言虽可入庙是神示,犹自最近于已,故曰祢。
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以无谥也。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適同姓。生称母,死称妣。○妣,必履反。
[疏]“仲子者何”。○解云:正以上不见仲子卒文,而得归赗,故执不知问。○注“以无谥也”。○解云:凡《春秋》之义,妾子为君者,其母得称谥,即文公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是也。今桓未为君,故其母不得称谥也,是以见其不称谥,即知桓之母也。○注“仲字”至“同姓”。○解云:字者,本国所加,故称字,见其不忘本国也。所以称姓者,示不適同姓矣。○注“生称”至“称妣”。○解云:即下《曲礼》云“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是也。○问曰:考与妣是死称,父与母是生称,惠公仲子之卒俱在春秋前,何故此传惠公言隐之考,举死名;仲子言桓之母,举生名乎?○答曰:仲子已葬讫之后,实合举死称,但礼家本意母死曰妣者,比於父之义也,故郑彼云“妣之言媲,媲于考也”。但仲子是妾,桓未为君,其母不得为夫人,卑不得比于父,故还以母言之。
何以不称夫人?此难生时之称也。据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成风称谥,今仲子无谥,知生时不称夫人。
[疏]注“此难”至“称也”。○解云: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举风之谥。案经成风生时,传称夫人,何者?礼,妾贱不得有谥故也。今仲子不举谥,不与成风同,明生时不得称夫人可知,故传家遥难之。
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此道周制也。以马者,谓士不备四也。《礼·既夕》曰:“公,赗玄纁束帛两马”是也。乘马者,谓大夫以上备四也。礼,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马,所以通四方也。天子马曰龙,高七尺以上;诸侯曰马,高六尺以上;卿大夫、士曰驹,高五尺以上。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因取足以共事。○乘马,绳证反,注“乘马”同。纁,许云反。共,音恭。
[疏]“赗者何”。○解云:初入《春秋》,弟子未晓赗义,故执不知问。○注“此道周制也”。○解云:知者,正以上云以马,与《士既夕礼》同;下言乘马,与士异,明知周之礼,大夫以上皆有四马矣。○注“以马”至“四也”。○解云:以下言乘马,明上文直言以马者,士礼两马可知,故即引《礼》为证矣。○注“礼大夫”至“方也”。○解云:案《异义》“古《毛诗》说”云“天子至大夫同驾四,皆有四方之事;士驾二也。《诗》云‘四騵彭彭’,武王所乘;‘龙旂承祀,六辔耳耳’,鲁僖所乘;‘四牡騑騑,周道倭迟’。大夫所乘。《书传》云‘士乘饰车两马,庶人单马木车’”是也。○问曰:若然,《异义》“《公羊》说”引《易经》云“时乘六龙,以驭天下也”,知天子驾六,与此异何?○答曰:彼谨案亦从《公羊》说,即引《王度记》云“天子驾六龙,诸侯与卿驾四,大夫驾三”以合之。郑驳云“《易经》‘时乘六龙’者,谓阴阳六爻上下耳,岂故为礼制?《王度记》云‘今天子驾六’者,自是汉法,与古异;‘大夫驾三’者,於经无以言之”者是也。然则,彼《公羊》说者,自是章句家意,不与何氏合。何氏此处不依汉礼者,盖时有损益也。○注“天子”至“以上”。○解云:《月令》天子驾仓龙,是其高七尺者,汉制也。其六尺五尺亦然。○注“诸侯曰”至“以上”。○解云:《鲁颂》曰“鲁侯戾止,其马蹻々”是也。○注“卿大夫”至“以上”。○解云:《诗》云“皎皎白驹,食我场苗”是也。○注“束帛”至“纁二”。○解云:《杂记上》云:“鲁人之赠,三玄二纁”是也。○注“玄三”至“共事”。○解云:天数不但三,地数不但二,而取三二者,因取足以共事故也。
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此者春秋制也。赗,犹覆也;赙,犹助也,皆助生送死之礼。襚,犹遗也。遗是助死之礼。知生者赗赙,知死者赠襚。○赙,音附。襚,音遂。犹遗,唯季反。
[疏]注“此者春秋制也”。○解云:上陈周制讫,下乃言赗赙襚,此三者是春秋之内事,故云此者春秋制也。○注“知生”至“赠襚”。○问曰:案《既夕礼》云“知死者赠,知生者赙”,郑注云“各主於所知”,以此言之,赙专施于生者何?○答曰:赙专施于生,襚专施于死,赗实生死两施,故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赗矣。而《既夕礼》专言知生者,对赠言之故也。○问曰:何知赗生死两施乎?○答曰:案《既夕礼》云“兄弟赗奠可也”,注云“兄弟有服亲者,可且赗且奠,许其厚也。赗奠於死生两施”;又云“所知则赗而不奠”,郑注云“所知,通问相知也。降於兄弟,奠施於死者为多,故不奠”,以此言之,明赗与奠皆生死两施也。言奠於死者为多,故知赗生死等矣。
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据非礼。
[疏]注“据非礼”。○解云:桓公未为君,则其母犹妾,故诸侯赗之为非礼。
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经言王者赗,赴告王者可知,故传但言诸侯。○隐为,于伪反,下注“为”并年末注同。告,古毒反,一音古报反。
[疏]注“故传但言诸侯”。○解云:诸侯之赗及事,则在春秋之前,故不书矣。然则诸侯有相赗之道,隐以桓母成为夫人,告天子、诸侯、天子犹来,何况诸侯乎?故传举以言焉。
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尊贵桓母,以赴告天子、诸侯,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仲子,所以起其意,成其贤。其言来何?据归含且赗,不言来。○归唅,本又作“含”,户暗反,下同。
[疏]注“据归”至“言来”。○解云:文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
不及事也。比於去来为不及事,时以葬事毕,无所复施,故云尔。去来所以为及事者,若已在於内者。
[疏]注“比於”至“云尔”。○解云:《公羊》之例,若其奔丧会葬,不问来之早晚,及事不及事,皆言来矣,故文元年春,“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葬我君僖公”者,是其及事言来也。文五年三月,“葬我小君成风”,下乃言“王使召伯来会葬”,注云“去天者不及事”,是不及事亦言来矣,故元年传云“其言来会葬何?会葬,礼也”,注云“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定十五年夏,“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何?奔丧,非礼也”,彼注云“但解奔丧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以此言之,则知奔丧会葬之例,不问早晚,悉言来矣。若其含赗襚,及事则不言来,不及事则言来,是以惠公仲子之葬,悉在春秋前,至此乃来归赗,传曰“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又注云“比於去来为不及事,时以葬事毕,无所复施,故云尔。去来所以为及事者,若巳在於内者”是也。若含不及事,亦须言来也,故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彼注云“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以此言之,明诸侯含晚须言来矣,何者?诸侯邻国,礼容有含故也。若其襚也,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亦是不及事言来也,何氏不注者,以其可知,省文故也。所以如此作例者,以奔丧会葬,所以通哀序志,必有所费,容其事故稽留,不必苟责其及时也。其含赗襚之等,皆是死者所须,若其来晚则无及於事,故须作文见其早晚矣。
其言惠公仲子何?据归含且赗,不言主名。兼之。兼之,非礼也。礼不赗妾,既善而赗之,当各使一使,所以异尊卑也。言之赗者,起两赗也。○一使,所吏反。
[疏]注“言之”至“赗也”。○解云:以此言之,则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言之襚者,亦起两襚矣。
何以不言及仲子?据及者,别公夫人尊卑文也。仲子即卑称也。○别,彼列反。
[疏]注“据及”至“文也”。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仲子,微也。比夫人微,故不得并及公也。月者,为内恩录之也。诸侯不月,比於王者轻,会葬皆同例。言天王者,时吴楚上僣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於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称使者,王尊敬诸侯之意也。王者据土与诸侯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异姓谓之伯舅叔舅,同姓谓之伯父叔父。言归者,与使有之辞也。天地所生,非一家之有,有无当相通。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书者来接内也。《春秋》王鲁,以鲁为天下化首,明亲来被王化渐渍礼义者,在可备责之域,故从内小恶举也。主书者,从不及事也。○僣,子念反。而治,直吏反,下皆同。所传,直专反,下文“所传”并注同。被,皮寄反。
[疏]注“月者,为内恩录”。○解云:此文及文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皆是内恩录之也。○注“诸侯”至“者轻”。○解云:即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是也。○注“会葬皆同例”。○解云:若王使人来则书月,为内恩录之。若诸侯使人来即不月,以为比王者为轻,故文五年春三月,“王使召伯来会葬”;文元年二月,“天王使叔服来会葬”皆是也。其诸侯使人来会葬不月者,《春秋》之内,偶尔无之。其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定十五年“九月,滕子来会葬”,皆书月者,彼是诸侯身来会葬,非使人,仍自非妨也。以此义势言之,则乡解王与诸侯者,皆是使人,非身自来也。而旧云襄三十一年月者,为下癸酉葬襄公出之,会葬不蒙月;定十五年月者,为下葬定公出之,会葬亦不蒙上月者,非也。○注“春秋”至“是非”。○解云:若正之,当直言王,今不正之而亦言天者,所以广见是非故也,何者?若单言王,是其正称,今兼亦言天,见其非正矣。○注“称使”至“意也”。○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由尊卑不敌故也。今天子与诸侯亦尊卑不敌,所以言使者,天子见诸侯与已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尊敬之,而使归赗,故曰尊敬诸侯之意也。○注“有不”至“之义”。○解云:《丧服·斩衰章》云“臣为君,诸侯为天子”,既言臣为君,而别言诸侯为天子,明其与纯臣者异。其异者,即不居殡官是。○注“故异”至“叔父”。○解云:下《曲礼》及《觐礼记》文。○注“言归者”至“之辞也”。○解云:《春秋》大例,先是已物乃言归,即“归讙及阐”之属是也。今此赗之车马,先非鲁物而言归者,与鲁有之辞。○注“所传”至“内也”。○解云:《春秋》之义,所传闻之世,外小恶皆不书。今此缓赗,是外之小恶,当所传闻之世,未合书见,而书之者,由接内故也。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孰及之?内之微者也。内者,谓鲁也。微者,谓士也。不名者,略微也。大者正,小者治,近者说,远者来,是以《春秋》上剌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宋称人者,亦微者也。鲁不称人者,自内之辞也。宿不出主名者,主国主名与可知,故省文,明宿当自首其荣辱也。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于宿,音夙,国名。说,音悦。逮,音代,又大计反。故省,所景反,后“省文”皆同。
[疏]注“微者谓士也”。○解云:正以《公羊》之例,大夫悉见名氏,与卿同。今此不见名氏,故知士也。○注“明宿”至“辱也”。○解云:理是则主人先荣,理非则主人先辱,故曰首其荣辱也。○注“微者”至“故录也”。○解云:《春秋》之例,若尊者之盟,则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见其责也。若其微者,不问信与不信,皆书时,悉作信文以略之,即僖十九年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今此书月者,义如注释。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无所系言来也。○祭伯,侧界反,五年注放此。
[疏]“祭伯者何”。○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诸侯,复不言朝;欲言失地之君,复不言奔,故执不知问。○注“以无”至“来也”。○解云:外诸侯臣来聘,宜系国称使,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之属是也。若直来亦有所系,如闵元年“冬,齐仲孙来”之属是。若外诸侯之臣来奔,当系国言来奔,即文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今无所系,直言来,故知宜是天子之大夫也。
何以不称使?据凡伯称使。
[疏]注“据凡伯称使”。○解云:即下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是也。
奔也。奔者,走也。以不称使而无事,知其奔。
[疏]注“以不”至“其奔”。○解云:下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是无使文而有事也。上文“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文元年“天王使叔服”之徒,皆是有使有事也。今此无使复无事,故知其正是奔也。
奔则曷为不言奔?据齐庆封来言奔。
[疏]注“据齐”至“言奔”。○解云:在襄二十八年冬。
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言奔则与外大夫来奔同文,故去奔,明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主书者,以罪举。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当春秋时,废选举之务,置不肖於位,辄退绝之以生过失,至於君臣忿争出奔,国家之所以昏乱,社稷之所以危亡,故皆录之。录所奔者为受义者,明当受贤者,不当受恶人也。祭者,采邑也。伯者,字也。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义也。月者,为下卒也,当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也。奔例时。一月二事,月当在上。十言有二者,起十复有二,非十中之二。○选,息变反。肖,音笑。采,七代反。
[疏]注“故去”至“绝义”。○问曰:若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故不言奔,何故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皆言奔乎?○答曰:《春秋》进退无义,若来奔鲁者,见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故不言奔矣。若奔别国,即见《春秋》黜周与外诸侯同例,故言奔矣。既以鲁为王而不专黜周者,若专黜周,则非逊顺之义故也。○注“主书者,以罪举”。○解云:一则罪祭伯之去主,一则罪鲁受叛人,故曰以罪举。○注“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解云:内书者,闵二年秋,“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又在外奔书者,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之属是也。○注“当春”至“於位”。○解云:《王制》云:“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爵人於朝,与士共之。”是择人之法也。当春秋之时,不问贤与不肖,悉皆世位,故言此。○注“辄退”至“过失”。○解云:君若退绝其臣,不听世禄,以生过失矣。○注“至於”至“出奔”。○解云:由不肖者在位,故有忿争出奔之事矣。○注“伯者,字也”。○解云:知伯非爵者,正见桓八年经云: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公是其爵,明伯是其字矣。○注“当案”至“不也”。○解云:一月有数事,重者皆蒙月也。若上事轻,下事重,轻者不蒙月,重者自蒙月。若上事重,下事轻,则亦重者蒙月,轻者不蒙月,故言当案下例,当蒙上月矣。日不者,谓一日有数事,即不得上下相蒙,故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戍,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彼下注云“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是也。○注“奔例时”。○问曰:襄二十年夏五月,“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悉书月,何言例时乎?○答曰:案襄公十年“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天王杀其弟年夫。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以此言之,则似月为上事,其二处出奔仍不蒙月,是以襄三十年“五月,甲午”之下,注云“外灾例时,此日者,为伯姬卒日”;昭二十六年“冬,十月”之下,注云“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是其月为上事之明文,不妨出奔仍自时也,故此乃注云“月者,为下卒”,“奔例时”也。旧云《春秋》王鲁,是以王臣来奔鲁者,悉与外诸侯之臣来奔同书时,故与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同书时矣。若王臣奔佗国者,悉皆书月,见别于诸侯之臣矣,是以王子瑕、毛、召之徒悉皆书月。○问曰:若然,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亦是出奔,何故不月?○答曰:王臣之例,实不言出,亦不书时,但周公自其私出奔,故自从小国例言出书时矣。凡诸侯出奔,大国例月,小国时。
公子益师卒。何以不日?据臧孙辰书日。○不日,人实反。此传皆以日月为例,后放此。
[疏]注“据臧孙辰书日”。○解云:即文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是也。○问曰:下五年冬十二月,“辛巳,公子彄卒”,亦书日,所以不据之,而远据文十年之篇何?○答曰:下五年何氏云“日者,隐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益师始见法,无骇有罪,侠又未命也,故独得於此日”。以义言之,正由同在所传闻之世,非常书日之限,故不据之。所闻之世,大夫日卒者非一,正据辰者,以其是所闻之始故也。
远也。孔子所不见。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见者,谓昭、定、哀、已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异辞者,见恩有厚薄,义有深浅,时恩衰义缺,将将以理人伦,序人类,因制治乱之法,故於所见之世,恩巳与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无罪,皆日录之,“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於所闻之世,王父之臣恩少杀,大夫卒,无罪者日录,有罪者不日略之,“叔孙得臣卒”是也。於所传闻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公子益师、无骇卒是也。於所传闻之世,见治起於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於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於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劓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大平,夷狄进至於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立爱自亲始,故《春秋》据哀录隐,上治祖祢。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数备足,著治法式,又因周道始坏绝於惠、隐之际。主所以卒大夫者,明君当隐痛之也。君敬臣则臣自重,君爱臣则臣自尽。公子者,氏也。益师者,名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见思,贤遍反,下“见治”皆同。杀,所介反。粗捔,才古反,又七奴反,《说文》“大也”。诸夏,户雅反,凡“诸夏”皆放此。攒函,才官反;下音咸。大平,音泰。期,音基。齐衰,音咨,本亦作“{齐衣}”;下七雷反。尽,津忍反。
[疏]注“所见”至“事也”。○解云:孔子亲仕之定、哀,故以定、哀为巳时。定、哀既当於巳,明知昭公为父时事。知昭、定、哀为所见,文、宣、成、襄为所闻,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者,《春秋纬》文也。○注“时恩衰义缺”。○解云:当时子弑父,父杀子为恩衰;臣弑君,君杀臣为义缺,故《丧服四制》云“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为君斩衰三年,以义制”是也。○注“将以”至“之法”。○解云:孔子见时如此,遂制《春秋》,理人伦者,断理君臣之伦次,令得所也。序人类者,类谓父子,序父子之恩,使之厚也,因以制治乱之轨式矣。○注“故於”至“卒是也”。○解云:隐如逐君而书日,即定五年“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若非罪书日,即昭二十五年“冬,十月,戊辰,仲孙舍卒”,二十九年“四月,庚子,叔倪卒”是也。而此注不言之者,从省文也。○注“於所”至“日录”。○解云:无罪书日者,即襄五年冬十有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卒”;襄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卒”,是无罪而书日者,录之故也。若然,文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敖实有罪而书日者,彼注云“巳绝卒之者,为后齐胁鲁归其丧,有耻,故为内讳,使若尚为大夫”是也。○注“有罪”至“是也”。○解云: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何氏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有罪而不日者,略之故也。○注“於所见”至“卒是也”。○解云:公子益师无罪而不日,即此是也。无骇有罪而不日,即下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是也。若然,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并是所传闻之世而得书日。牙卒之下,何氏云“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当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之过恶也”;其季友之下,何氏云“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皆日也”;其公孙慈之下,何氏云“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日痛之”是也。○注“录大略小”。○解云:谓录大国卒葬,小国卒葬不录是也。○注“内离”至“是也”。○解云:内离会者,即下二年“春,公会戎于潜”;桓元年春,“公会郑伯于垂”是也。外离会不书者,桓五年“齐侯、郑伯如纪”,传云“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离不言会也”,何氏云“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注“於所”至“升平”。○解云:升,进也。稍稍上进而至於大平矣。○注“宣十”至“攒函”。○解云:即此一经,而当是二义也。○注“襄二”至“是也”。○解云:若然,庄二十四年冬,“曹羁出奔陈”;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皆非所闻之世,而小国得有大夫书名者,曹羁之下传云“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莒庆之下传云“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境逆女,非礼也”。然则一讥一贤,故变例书之尔。○注“至所”至“大平”。○解云:当尔之时,实非大平,但《春秋》之义,若治之大平於昭、定、哀也。犹如文、宣、成、襄之世实非升平,但《春秋》之义,而见治之升平然。○注“夷狄”至“於爵”。○解云:即哀四年夏,“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十三年夏,“公会齐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注“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解云:哀十三年“晋魏多帅师侵卫”,传云“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定二年仲孙忌围运,传云“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何氏云“春秋定、哀之间又致大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注“所以”至“三年”。○解云:母虽不斩衰,哀痛与斩同,故连言之。○注“为曾”至“三月”。○解云:不言高祖父母者,文不备。○注“立爱自亲始”。○解云:即《祭义》云“子曰‘立爱自亲始,教人睦也。立敬自长始,教人顺也’”,郑注云“亲长,父兄也。睦,厚也”是。○注“故春”至“祖祢”。○解云:即《大传》云:“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之昭穆,别之以仁义,人道竭矣。”郑注云:“治,犹正也。竭,尽也。”○注“取法”至“法式”。○解云:考诸旧本,皆作“式”字,言取十二公者,法象天数,欲著治民之法式也。若作“戒”字,言著治乱之法,著治国之戒矣。○注“诸侯”至“公孙”。○解云:出《丧服传》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古者诸侯非朝时不得逾竟。所传闻之世,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王者不治夷狄,录戎者,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朝聘会盟,例皆时。○恶,乌路反。好,呼报反。非朝,直遥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所传,直专反,年末“相传”同。
[疏]注“凡书会者”至“外好也”。○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义故也。○注“古者诸侯”至“逾竟”。○解云:案《曲礼下》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闲隙之地”。以此言之,则会合於礼。言会为恶之,非朝时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会,非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注“古者不治”至“勿追”。○解云:言当是所传闻之世,王者草创,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书晋灭下阳,末书楚灭穀、邓是也。而此经录戎者,来者勿拒故也。○注“东方曰夷”至“曰狄”。○解云:下《曲礼》及《王制》皆有此文。○注“朝聘”至“皆时”。○解云:朝书时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来朝”之类是也。其聘书时者,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文六年“夏,季孙行父如陈”之属是也。其会书时者,即庄十三年“春,齐侯、宋人”以下“会于北杏”,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以下“于鄄”之属是也。盟书时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之属是也。其有书日月者,皆别著义,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属是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入者,以兵入也。巳得其国而不居,故云尔。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兵动则怨结祸,更相报偿,伏尸流血无巳时。诸侯擅兴兵不为之恶者,保伍连帅,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鲁人杞不讳是也。入例时,伤害多则月。○莒,音举。向,舒亮反,国名。更,音庚。偿,时亮反。擅,市战反。
[疏]“入者,何”。○解云:侵、伐、战、围、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帅帅,故执不知问。○注“凡书兵”至“得也”。○解云:言《春秋》之内,凡书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注“诸侯”至“是也”。○解云:保伍连帅者,即《礼记·王制》云“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是也。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谓礼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若州内有无道者,则长、帅、正、伯当征之,若其不征,则与同恶,故曰有征伐之道。知非大恶者,正以《春秋》之义,内大恶皆讳不书。而鲁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帅师入杞”者是也。若然《礼》法“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而保伍连帅得有征伐之道,谓随州伯故也。○注“入例”至“则月”。○解云:入例时者,即成七年秋,“吴入州来”;定五年夏,“於越入吴”之属是也。伤害多则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无骇帅师入极。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遂帅师入杞,氏公子也。○骇,户楷反。
[疏]“无骇者何”。○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复无氏,故执不知问。○注“据公子遂帅师”至“子也”。○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贬。贬,犹损也。○贬,彼检反,损也。曷为贬?据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贬也。疾始灭也。以下终其身不氏,知贬。疾始灭,非但起入为灭。
[疏]注“据公子遂俱用”至“贬也”。解云:欲决隐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注“以下终”至“为灭”。○解云:即下八年“无骇卒”,传曰“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然则若直欲起此入为灭,止应此经贬之而巳,不应终身贬之,故知并欲起其疾始灭也。
始灭,昉於此乎?昉,適也,齐人语。据传言拨乱世。○昉,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齐人语”。○解云:胡毌生齐人,故知之。若《郑谱》云“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之类。○注“据传言拨乱世”。○解云: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是也。既言作《春秋》治乱世,明知往前相灭非一矣。而此经为始疾灭,是以据而难之。
前此矣。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郜,古报反。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
[疏]注“谓宋灭郜是也”。○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传云“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彼注云“从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是也。然则宋灭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曷为讬始焉尔?据战伐不言讬始。
[疏]注“据战”至“讬始”。○解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皆不言讬始焉尔,故难之。而注先言战者,直漫据《春秋》上下战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则言,不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当诛也。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复见,扶又反,下“不复”同。见,音贤遍反。
[疏]注“言疾灭”至“省文也”。解云:诸灭复见不复贬,即定四年“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之属是也。
此灭也。其言入何?据齐师灭谭不言入。内大恶,讳也。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灭例月,不复出月者,与上同月,常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当为,于伪反,下“为后背隐”同。
[疏]注“据齐师灭谭不言入”。解云:在庄十年。○注“灭例月”至“同月”。○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注“常案下”至“日不”。○解云:元年“祭伯来”之下,巳有此注,而复言之者,正以彼月为下“公子益师卒”,其“祭伯来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异,故重发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背,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隐者,桓是弑君之贼,而与桓盟,是背隐之义矣。言善桓能自复者,戎与桓同好相随,继其所能故善其得国矣。若《左氏》之义,以极是戎国都,案此经传及注,似非一物,而旧解曰以为戎能自复者,非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以逆女不称使,知为大夫。○履緰,音须,《左氏》为“裂繻”。
[疏]“纪履緰者何”。○解云:不书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执不知问。○注“以逆”至“大夫”。○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是大夫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为“爵”字误也。
何以不称使?据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称使。婚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
[疏]注“据宋公”至“称使”。○解云:在成八年夏。○注“为养廉远耻也”者。谓养成其廉,远其惭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疏]“辞穷者何”。○解云:弟子未解辞穷之义,故执不知问。○注“礼有母”至“师友”。○解云:即《婚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是也。○注“称诸父”至“以行”。○解云:谓使者称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注“宋公”至“称使”。○解云:即《婚礼记》云“亲皆没,巳躬命之”是也。○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以不称使知有母。有则何以不称母?据非主人,何不称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宋不书逆人。
[疏]注“据伯”至“逆人”。○解云:在成九年春。
讥。讥,犹谴也。○谴,遣战反。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亲迎,鱼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荐反。
[疏]注“礼所”至“先女也”。○解云:出《昏义》文。○注“於庙者”至“於户”。○解云:即《书传》云“夏后氏逆於庙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者是也。○
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无前也。○妃,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礼,故知往前宜有不亲迎之事矣。
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曷为讬始焉尔?据纳币不讬始。《春秋》之始也。《春秋》正夫妇之始也。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和,君臣和则天下治,故夫妇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治,直吏反。
[疏]注“夫妇正”至“之端”。○解云:《昏义》郑注云“言子受气性纯则孝,孝则忠”是也。○注“内逆女常书”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宣元年公子遂、成十四年叔孙侨如之属是也。
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未离父母之辞,“纪履緰来逆女”是也。○未离,力智反,下同。在途称妇,在途见夫服从之辞,“公子结媵陈人之妇”是也。
[疏]“女曷为或称女”者,即此经是也。或称妇者,庄十九年“陈人之妇”是也。○注“在涂见”至“之辞”。○解云:案僖二十五年,宣元年传皆云“其称妇者何?有姑之辞也”者,兼二义故也,何者?在涂称妇者,服从夫辞;其至国犹称妇者,对姑生称也。
入国称夫人。入国则尊,尊有臣子之辞,夫人姜氏入是也。纪无大夫,书纪履緰者,重婚礼也。月者,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亲迎例时。
[疏]注“入国”至“入是也”。○解云:在庄二十四年秋是也。○注“月者”至“例时”。○解云:不亲迎例月者,即此文及桓三年秋七月公子翚、宣元年正月公子遂之属是也。其亲迎时者,即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之属是也。有不如此者,别见义,即文四年“夏,逆妇姜”,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之属是也。当文自有解,不能逆说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伯姬者何?内女也。以无所系也。不称公子者,妇人外成,不得独系父母。
[疏]“伯姬者何”。○解云:欲言内女,於纪言归;欲言外女,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不称公”至“父母”。解云:正以庄元年传云“群公子之舍,则巳卑矣”明有得称公子之道,故注者决之。○
其言归何?据去父母国也。妇人谓嫁曰归。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二归之道。书者,父母恩录之也。礼,男之将取,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女之将嫁,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内女归例月,恩录之。○取,七住反。○
[疏]注“妇人生”至“为家”。○解云:谓始生时。○注“明有二归之道”也。○解云:即此“伯姬归于纪”,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之属是也。○注“礼男之”至“女将嫁”。○解云:皆出《礼记·曾子问》。○注“内女归”至“录之”。○解云:即此文冬十月、隐七年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
纪子伯、莒子盟于密。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毌生等,乃始记於竹帛,故有所失也。○“纪子伯,《左氏》作“子帛”。远,于万反。燔,扶元反。毋,音无。
[疏]“纪子伯者何”。○解云:欲言纪君,经不称侯;欲言大夫,复叙人君之上,故执不知问。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以不书葬。
[疏]“夫人子氏者何”。○解云:欲言鲁之夫人,终无葬处,弟子未识,故执不知问。○注“以不书葬”。○解云:今隐公欲表巳让,故宜屈卑。其母不成夫人之礼,是以见其不书葬,知其是隐公母也。
何以不书葬?据姒氏书葬。○姒,音似。
[疏]注“据姒氏书葬”。○解云:即定十五年九月,“辛巳,葬定姒”是也。彼定姒之子哀公者,未逾年之君也,其母亦得书葬。今隐公虽欲让桓,不作成君,应比未逾年之君。今其母不书葬,故据而难之。
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据已去即位。○去,起吕反。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时隐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礼葬之,以妾礼葬之,以卑下桓母,无终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书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贤。子者,姓也。夫人以姓配号。义与仲子同。书薨者,为隐公恩录痛之也。日者,恩录之,公夫人皆同例也。○下,遐嫁反。
[疏]注“子者”至“子同”。○解云:上文仲子之下而注云“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因示不適同姓”。今此称姓者,亦是示不適同姓之义,故云义与仲子同。其不称字之义乃自异,故注云“以姓配号”,号即夫人是也。
郑人伐卫。书者,与入向同。侵、伐、围、入例皆时。
[疏]注“书者与入向同”。○解云:即上注云“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是也。○注“侵伐围入例皆书时”。○解云:其侵伐书时者,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之属是也。入例时者,已说於上,而注言此者,正以文承日月之下,故须解之。
三年,春,王二月。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於是可得而观之。
[疏]注“二月至王者,解云:二月有王即此是三月有王者,即定元年王三月之属是也。○注使统其正朔。○解云:统者,始也。谓各使以其当代之正朔为始也。○注所以尊至观之。○解云:《春秋》黜?而言通三统者,黜?为鲁也。通三王之正者,为师法之义
己巳,日有食之。何以书。诸言何以书者,问主书。
[疏]注“诸言”至“主书”。○解云:至此乃解之者,正以有所据。下言何以书者,还言据彼难此之例,故不得然解也,即上二年传云“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是也。今此直言“何以书”,上无所据,则是问主书,故如此解。
记异也。异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是后卫州吁弑其君完,诸侯初僣,鲁隐系获,公子翚进谄谋。○杀其,申志反,下“杀其君”同。翚,许韦反。谄,绩检反。
[疏]注“是后”至“完”。解云:在四年春。○注“诸侯初僣”。○解云:下五年秋“初献六羽”,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是也。○注“鲁隐系获”者。○解云:即下六年“春,郑人来输平”,传云“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是也。○注“父子”至“谄谋”。○解云:下四年“秋,翚帅师及宋公”以下“伐郑”,传云“公子翚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是也。此等诸事皆是阴阳之象,故取之日食。
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外彊内虚,是故日月之行无鷃疾,食不失正朔也。
[疏]“日食,则曷为或日”者。○解云:即此是也。或不日者,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或言朔者,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注“此象君”至“朔也”。○解云:外强者,谓外有威严,其民臣望而畏之。内虚者,虚心以受物,正得为君之道,故食不失正朔也。《祭义》云:“虚中以治之”,郑注云“虚中,言不兼念馀事”是也。
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食,巳巳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暴急,外见畏,故日行疾月行迟,过朔乃食,失正朔於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谓晦日食,庄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儒弱见陵,故日行鷃月行疾,未至朔而食,失正朔於后也。不言月食者,其形不可得而睹也,故疑言曰有食之。孔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尤。”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录内可知也。○懦,乃乱反,又乃卧反。
[疏]注“不传”至“可知也”。○解云:正以僖十四年“沙鹿崩”,成五年“梁山崩”,传皆云“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今无此传,故须解之也。彼不从王内录者,以其皆在晋竟内故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平王也。何以不书葬?据书葬桓王。
[疏]注“平王也”。○解云:知者,以本纪当之故也。○注“据书葬桓王”。○解云:即庄三年“五月,葬桓王”是也。○
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至尊无所屈也。诸侯记卒记葬,有天子存,存,在。不得必其时也。设有王后崩,当越紼而奔丧,不得必其时,故恩录之。○紼,音弗。
[疏]注“设有”至“奔丧”。○解云:何氏以意言之。不言天子崩者,举轻以明重故也。
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大毁坏之辞。诸侯曰薨,小毁坏之辞。大夫曰卒,卒,犹终也。士曰不禄。不录,无录也。皆所以别尊卑也。葬不别者,从恩杀略也。书崩者,为天下恩痛王者也。记诸侯卒葬者,王者亦当加之以恩礼,故为恩录。○以别,彼列反,下同。恩杀,所界反。为天,于伪反,下“故为”、“主为”,传“所为”同。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尹氏立王子朝也。○尹氏,《左氏》作“君氏”。朝,如字。
[疏]“尹氏者何”。○解云:欲言诸侯,不言国爵;欲言外臣,而书其卒;欲言内臣,内无尹氏,故执不知问。○注“以尹氏立王子朝也”者。○解云:在昭二十三年。
其称尹氏何?据宰渠氏官,刘卷卒名。○卷,音权。
[疏]注“据宰渠氏官”者。○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注“刘卷卒名”者。○解云:在定四年秋。
贬。曷为贬?据俱卒也。
[疏]注“据俱卒也”。○解云:据刘卷言之。
讥世卿。世卿者,父死子继也。贬去名者氏,言起其世也,若曰世世尹氏也。○去,起吕反。世卿,非礼也。礼,公卿大夫、士皆选贤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职大,不当世,为其秉政久,恩德广大。小人居之,必夺君之威权,故尹氏世,立王子朝;齐崔氏世,弑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则正其本。见讥於卒者,亦不可造次无故驱逐,必因其遇卒绝之,明君案见劳授偿,则众誉不能进无功;案见恶行诛,则众谗不能退无罪。○见讥,贤遍反,下同。造,七报反。
[疏]“世卿非礼也”。○解云:《诗序》云:“古之仕者,世禄也。”於贤者言之也。○注“齐崔”至“君光”。○解云:崔氏世者,即宣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传云“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者是也。言弑其君光者,在襄二十五年夏。○注“君子疾其末”。○解云:即襄二十五年与昭二十三年是也。○注“则正其本者”。○解云:即此及宣十年是也。○注“见讥”至“绝之”。○解云:必因过卒绝之者,过即“崔氏出奔卫”,“尹氏立王子朝”是也。卒即此文是也。若然,“尹氏立王子朝”还言尹氏,而“崔杼弑其君光”不复言崔氏者,正以大夫弑君例称其名故也。○注“明君”至“无功”。○解云:众誉者,若共工、鲧等迭相为誉之类是也。○注“案见恶”至“无罪”。○解云:谓君有明德,案见恶行诛,则刑不滥也,故虽众谗亦不能退黜无罪之善人也。旧云言不能退无罪者,谓不能退使无罪,非也。
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不卒。
[疏]注“据原仲不卒”。○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而经不书原仲之卒是也。
天王崩,诸侯之主也。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傧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故为隐恩录痛之。日者,恩录之,明当有恩礼。○
[疏]注“时天”至“恩礼”。解云:鲁隐奔丧而不书者,盖以得其常故也。若遣大夫往则书之,即文九年“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是也。彼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彼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彼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之会”是也。○注“恩隆”至“录之”。○解云:言隐公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其傧赞之人也。
秋,武氏子来求赙。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据宰渠氏官,仍叔不称氏,尹氏不称子。
[疏]“武氏子者何”。○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诸侯之臣,文无系国,故执不知问。○注“据宰渠氏官”者。○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注“仍叔不称氏”。○解云:即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是也。
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时虽世大夫,缘孝子之心,不忍便当父位,故顺古先试一年,乃命於宗庙。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称氏言子,见未命以讥之。
[疏]注“时虽世大夫”。○解云:知者,正见尹氏之属故也。○注“缘孝”至“宗庙”。解云:知如此者,正以此经讥父卒子未命而便为大夫故也。
何以不称使?据南季称使。
[疏]注“据南季称使”。○解云:即下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是也。
当丧未君也。当丧,谓天子也。未君者,未三年也。未可居君位称使也。故绝正其义,与毛伯同。
[疏]注“未君至伯同”。○解云:即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云“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逾年即位”,“缘孝子之心,即三年不忍当”,是故三年乃称王命使大夫矣。
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不但言何以书者,嫌主覆问上所说二事,不问求赙。○覆,芳服反。
[疏]注“不但”至“求赙”。○解云:上二事者,即父卒子未命,当丧未君是也。嫌言父卒子未命何以书,当丧未君何以书,故须连言之。注主为求赙书也者,嫌为上二事书故也。
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主为求赙书也。礼本为有财者制,有则送之,无则致哀而巳,不当求,求则皇皇伤孝子之心。
[疏]注“求则皇”至“子之心”。解云:言制礼本意,所以丧事无求者,恐伤孝子之心故也,何者?正以孝子本意无心求矣。
盖通于下。云尔者,嫌天子财多不当求,下财少可求,故明皆不当求之。
[疏]“盖通于下”。○解云:盖,诂为皆,若似盖云归哉之类,或者不受於师,故疑之。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不言薨者,《春秋》王鲁,死当有王文。圣人之为文辞孙顺,不可言崩,故贬外言卒,所以褒内也。宋称公者,殷后也。王者封二王后,地方百里,爵称公,客待之而不臣也。《诗》云“有客宿宿,有客信信”是也。○孙,音逊。
[疏]注“故贬”至“内也”。○解云:鲁得尊名,不与外诸侯同文,即是尊鲁为王之义。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缪公。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不及五月也。礼,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大夫三月而葬,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孔子曰:“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渴,喻急也,乙未葬齐孝公是也。○宋缪公,音穆,《左氏》作“穆”。凡此后仿此。首,手又反。
[疏]注“礼天子”至“姻至”。○解云:皆隐元年《左传》文。○注“孔子”至“故也”。解云:《檀弓下》篇文云。“孔子曰”之下无“礼”字。○注“渴喻”至“是也”。解云:即僖二十七年“六月,庚寅,齐侯昭卒。八月,乙未,葬齐孝公是也。而言渴葬者,谓更无他事但孜孜於葬故不待五月矣
”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慢葬不能以礼葬也,八月葬蔡宣公是也。
[疏]注“慢葬”至“葬也”。○解云:即下八年“夏,六月,巳亥,蔡侯考父卒”。○注“八月”至“是也”。○解云:言但自慢薄不依礼。故不待五月也。○
过时而日,隐之也。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丁亥葬齐桓公是也。
[疏]注“隐痛”至“是也”。○解云: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是也。
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解缓不能以时葬,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解,古邂反,又古卖反。
[疏]注“解缓”至“是也”。解云:即下四年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至五年“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
当时而不日,正也。六月葬陈惠公是也。○当时,丁浪反,又如字,下同。
[疏]注“六月”至“是也”。○解云:即定四年“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六月,葬陈惠公”是也。
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与夷者,宣公之子,缪公者,宣公之弟。○与夷,如字,又音馀,凡人名字及地名之类皆放首音,借假字则时复重出。爱女,音汝,下及注同。盍终,户腊反,四年传同。
[疏]“当时”至“葬也”。○解云:即此年八月“宋公和卒”,十二月“癸未,葬宋缪公”是也。而注不言之者,以下有问,不注可知也。○“以吾”至“爱女”。○解云:若,如也。言吾爱於与夷,则不止如女而已,言其甚也。云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者,言不如女,道其不贤。云盍终为君矣者,何不遂为君,不听其反让。
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左师,官。勃,名也。○冯,皮冰反。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所以远绝之。○生毌,音无,下同。与夷复曰:复,报。“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臣之不尔逐,可知矣。尔,女也。可知者,欲使我反国。吾立乎此,摄也。”暂摄行君事,不得传与子也。谦辞。○传与,直专反;下音与。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冯与督共弑殇公在桓二年,危之於此者,死乃反国,非至贤之君不能不争也。○冯杀,音试,注同。争,争斗之争。
[疏]注“冯与”至“二年”。○解云:即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是也。○注“死乃”至“争也”。○解云:至贤之君,谓受国者。正以与夷不贤,故终见篡矣。
故君子大居正。明脩法守正,最计之要者。
[疏]“故君子大居正”。○解云:言由是之故,君子之人大其適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宋之祸,宣公为之也。言死而让,开争原也。缪公亦死而让得为功者,反正也。外小恶不书,录渴隐者,明诸侯卒,王者当加恩意,忧劳其国,所以哀死闵患也。
[疏]注“言死而”至“原也”。○解云:言后人见其死乃让巳,疑非诚心至意,是以还让其子,终致后祸,故曰开争原也。○注“缪公”至“反正也”。○解云:其缪公之功,即桓二年冯弑君是也。○注“所以哀死闵患也”。○解云:哀死者,即慢之属是也。闵患者,隐之是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牟娄者何?杞之邑也。以上有伐杞。○牟,武侯反。
[疏]“牟娄者何”。○解云:外相取邑,例所不书,疑非凡取,故执不知周。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据楚子伐宋取彭城不书。
[疏]注“据楚”至“不书”。○解云:即襄元年传曰“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者是也。
疾始取邑也。外小恶不书,以外见疾始,著取邑以自广大,比於贪利差为重,故先治之也。内取邑常书,外但疾始,不常书者,义与上逆女同。不传讬始者,前此有灭,不嫌无取邑,当讬始明,故省文也。取邑例时。○见疾,贤遍反,年末“见众”同。差,初卖反。
[疏]注“内取邑常书”者。○解云:即下十年取郜、防,昭三十二年取阚之属是也。○注“义与上逆女同”。○解云:即上注云“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是也。○注“传不讬始者”。○解云:何故不发传云取邑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凡不讬始之义有四:一则见其经而不讬始,即上二年彼注云“据战伐不言讬始,纳币不讬始之类”是也。二则其大恶不可讬始,即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传云“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僣天子不可言”,彼注云“传云尔者,解不讬始也”;三则省文,不假讬始,即此是也;四则无可讬始,即桓七年“焚咸丘”之下,注云“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是也。○注“取邑例时”。○解云:即下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然则“取牟娄”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曷为以国氏?据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氏公子。○弑其,申志反。弑字从式,杀字从殳,不同也。君父言弑积渐之名也;臣子云杀,卑贱之意也。字多乱,故时复音之;可知,则不重出也。完,音丸。
[疏]注“据齐”至“公子”。○解云:在文十四年秋也。商人所以得称公子者,正以商人次正当立,其罪差轻故也。○
当国也。与段同义。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
[疏]注“与段同义”者。○解云:即上元年注云“欲当国为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凶逆”是也。○注“日者”至“闻例”。○解云:《公羊》之例,合书则书,不待赴告。而言从外赴辞者,谓其君被弑,此君之臣即以其日赴於天子诸侯,望天子诸侯早来救巳,是以《春秋》悉皆书日,故云日者,从外赴辞也。言以贼闻例者,言以贼弑君,闻於天子诸侯,例日。如此,故下八年传云“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何氏云“赴天子也”。缘天子闵伤,欲其知之,义亦通乎此。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古者有遇礼,为朝天子若朝罢朝,卒相遇于涂,近者为主,远者为宾,称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礼让,绝慢易也。当春秋时,出入无度,祸乱奸宄,多在不虞,无故卒然相要,小人将以生心,故重而书,之所以防祸原也。言及者,起公要之,明非常遇也。地者,重录之。遇例时。○要之,一遥反,注同。易,以豉反。
[疏]“遇者何”。○解云:欲言冬见,其文曰夏;欲言会聚,又不言会,故执不知问。○注“言及者”至“遇也”。○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其常遇者,即朝天子罢朝之时,相遇于涂是也。○注“遇例时”者。○解云:即隐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及此之属皆是。而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书月者,彼注云“甚恶内”是也。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翚者何?公子翚也。以入桓称公子。
[疏]“翚者何”。○解云:无公子,故执不知问。○注“以入桓称公子”。○解云:即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是也。
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据叔老会郑伯伐许不贬。
[疏]注“据叔”至“不贬”。○解云:在襄十六年夏。○
与弑公也。弑者,杀也,臣弑君之辞。以终隐之篇贬,知与弑公也。○与弑,音预,下及注同。
[疏]注“以终隐”至“弑公”。○解云:即此及十年“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传云“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是也。
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谄犹佞也。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隐曰:“吾?否!否,不也。○说,音悦。吾使脩涂裘,吾将老焉。”涂裘者,邑名也。将老焉者,将辟桓居之以自终也,故南面之君,势不可复为臣,故云尔。不以成公意者,隐本为桓守国,国邑皆桓之有,不当取以自为也。○将辟,音避,今本多即作“辟”字,后不更音。复,扶又反。本为,于伪反,下“自为”、传“吾为”皆同。
[疏]注“不以成”至“为也”。○解云:上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此传何以不言营涂裘?何以不书成公意也?言隐非正君,直为他守国而已,邑非已有,不当擅取之,取之非,是以不得作成公意解也。
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於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口,犹口语相发动也。
[疏]注“口犹”至“动也”。○解云:语,读如子语鲁大师之语。○
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难,兵难也。○难,乃旦反,注同。弑隐公。”谥者,传家所加。
[疏]注“谥者”至“所加”。○解云:死谥,周道也。今始请弑已言隐公者,公羊子从后加之。所以至此乃注者,嫌是传语,故明之。
於锺巫之祭焉,弑隐公也。锺者,地名也。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男曰觋,女曰巫。传道此者,以起淫祀之无福。○祷解,丁老反,或丁报反;下古卖反,又古买反。觋,户狄反。
[疏]注“男曰觋,女曰巫者”。○解云:楚语文也。○注“传道”至“无福”。○解云:直言弑隐公,义势已尽,而必言於锺巫之祭焉者,以起淫祀之无福故也。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其称人何?据晋杀大夫里克,俱弑君贼不称人。○濮,音卜,一音剥。
[疏]注“据晋杀大夫里克”。解云:在僖十五年夏。
讨贼之辞也。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书者,善之也。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
[疏]注“讨贼例”至“久之也”。解云:“讨贼例时”者,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桓六年秋八月,“蔡人杀陈佗”,亦书月者,与此同也。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晋者何?公子晋也。以下有卫侯晋卒,又言立。
[疏]“晋者何”。○解云:欲言次正,而文言立;欲言非正,而举众立之,故执不知问。○注“以下”至“言立”。○解云:以有卫侯晋卒,则知此文“卫人立晋”者,是先君之子,今始立为之君矣。又言立者篡文,知非正大子,故知公子矣。其卫晋侯卒在桓十二年冬。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诸侯立不言立,此独言立,明不宜立之辞。
[疏]“立者何”。○解云:诸侯之立,例所不书,今特言立,故执不知问。
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也。
[疏]注“据尹”至“朝也”。○解云:在昭二十三年秋。
众立之之辞也。晋得众,国中人人欲立之。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不称人。○碏,七略反,一音十洛反。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凡立君为众,众皆欲立之,嫌得立无恶,故使称人,见众言立也,明下无废上之义,听众立之,为立篡也。不剌嗣子失位者,时未当丧,典主得权重也。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卒日,葬月,达於《春秋》,为大国例。主书从受位也。○篡,初患反。
[疏]注“不剌”至“权重也”。○解云:剌桓公嗣子失位者,即不书晋之立矣,故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襄二十六年传云“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彼注云“欲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今书晋立,则不剌嗣子可知。○注“月者”至“国时”。○解云:大国篡例月者,即此文冬十二月“卫人立晋”;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是也。而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不月者,彼注云“不月者,移恶于鲁也”。其小国时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之属是也。○注“立纳入皆为篡”。解云:立为篡者,此文“卫人立晋”,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之属是也。其纳为篡者,“纳顿子于顿”,及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之属是也。其入为篡者,小白,阳生之属是也。○注“卒日”至“大国例”。○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秋,“八月,葬宣公”之属是也。○注“主书从受位也”。○解云:谓主恶晋之从立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五年,春,公观鱼于棠。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公曷为远而观鱼?据浚洙也。○观鱼,《左氏》作“矢鱼”。浚,思俊反。洙,常朱反。
[疏]注“据浚洙也”。○解云:庄九年“冬,浚洙”,传曰“洙者何?水也。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畏齐也”,注云“洙在鲁北,齐所由来”。然则近国北自有洙水,何故远至棠地而观鱼乎?故难之。
登来之也。登,读言得。得来之者,齐人语也。齐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登来,依注登音得。
[疏]注“得来”至“语也”。○解云:齐人名求得为得来,而云此者,谓齐人急语之时,得声如登矣。○注“由口授也”。○解云:谓高语之时,犹言得来之,至著竹帛时乃作“登”字,故言由口授矣。
百金之鱼,公张之。解言登来之意也。百金,犹百万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张,谓张罔罟障谷之属也。○罟,音古。鄣,之尚反,又音章。
[疏]注“解言”至“意也”。○解云:正以价直百金,故言得来之。○注“障谷之属也”。○解云:僖三年传云“桓公曰‘无障谷’”云是也。
登来之者何?弟子未解其言大小缓急,故复问之。○解,户买反,或隹买反。故复,扶又反,“不得复”同。美大之之辞也。其言大而急者,美大多得利之辞也。实讥张鱼而言观讥远者,耻公去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匹夫无异,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也。诸讳主书者,从实也。观例时,从行贱略之。
[疏]注“观例时”。○解云:庄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及此是也。彼此非礼,故言从行贱略之。
棠者何?济上之邑也。济者,四渎之别名。江、河、淮、济为四渎。○济上,子礼反,注同,济水之上。
[疏]“棠者何”。○解云:正以棠非水名,而於之观鱼,故执不知问。○注“江河”至“四渎”。○解云:即《释水》云:“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
夏,四月,葬卫桓公。
[疏]“夏四”至“桓公”。○解云:即上三年传云“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何氏云“解缓不能以时葬,‘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然则桓公见弑在去年之春,过期乃葬,故以解缓言之。
秋,卫师入盛。曷为或言率师,或不言率师?将尊师众称某率师,将尊者,谓大夫也。师众者,满二千五百人以上也。二千五百人称师,无骇率师入极是也。礼,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入盛,音成,《左氏》作“郕”。
[疏]注“将尊”至“夫也”。○解云:《公羊》之例,大夫见名氏,故云此。○注“二千”至“称师”。解云:《大司马》序官文。○注“无骇”至“是也”。○解云:在上二年夏。○注“天子”至“六师”。○解云:天子六师者,即“周王于迈,六师及之”是也。方伯者,九州牧也,即《王制》云“千里之外设方伯”是也。二师者,即昭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舍中军者何?复古也”是矣。然则鲁之初封,地方七百里,至於僖公,复伯禽之宇,更为州牧,而以二军为复古,是为方伯二师。方伯之属而以二师为正,则知凡平诸侯一师明矣。然则《论语》云“子曰‘三军可夺帅’”之属,其指王官之伯乎?
将尊师少称将,师少者,不满二千五百人也,卫孙良夫伐将咎如”是也。○咎,音羔。
[疏]注“卫孙”至“是也”。○解云: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将咎如”是也。不言卻克者,科举以言之。
将卑师众称师,将卑者,谓士也。卫师入盛是也。将卑师少称人。郑人伐卫是也。
[疏]注“郑人伐卫是也”。○解云:在上二年冬也。
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分别之者,责元师,因录功恶有小大,救徐从王伐郑是也。○分别,彼列反。元率,所类反,本又作“帅”。
[疏]注“分别”至“小大”。○解云:责元帅者,凡书兵者,是正不得,故责之也。因录功恶有小大者,即将尊师众而有功小,将卑师少而有功大。将卑师少而无功为恶小,将尊师众而无功为恶大是也。○注“救徐”至“是也”。○解云:僖十五年春,“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桓五年“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是也。公孙敖救徐者,将尊师众无功,是其恶大也。蔡人等从王伐郑,称人而行义,是其功大也。
九月,考仲子之宫。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考,成也。成仲子之宫庙而祭之。所以居其鬼神犹生人入宫室,必有饮食之事。不就惠公庙者,妾母卑,故虽为夫人,犹特庙而祭之。礼,妾庙子死则废矣。不言立者,得变礼也。加之者,宫庙尊卑共名,非配号称之辞,故加之以绝也。
[疏]注“考宫者何”。○解云:上无立文,而经言考;《春秋》之内,更无考礼,故执不知问。○注“犹生”至“之事”。○解云:即下《杂记》云“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郑注云“言路寝者,生人所居。不衅者,不神之也。考之者,设盛食以落之”。《檀弓》曰“晋献文子成室,诸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伦焉!美哉焕焉!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原。’北面再拜稽首”者是也。○注“礼妾”至“废矣”。○解云:即《丧服小记》云“慈母与妾母不世祭”,郑注云“以其非正”即引《穀梁传》云“於子祭于孙止”是也。○注“不言”至“礼也”。○解云:欲决成六年“立武宫”,定元年“立炀宫”,皆言立者,以其非礼故也。○注“加之”至“绝也”。○解云:言宫庙尊卑共名者,尊亦言宫,故武炀是君,仲子是妾,是尊卑共名。号称者,即仲子是也。武炀是君,配宫言之,正是其宜;仲子是妾,不宜与宫庙连文,故加之以绝之矣。
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据无子不庙也。
[疏]注“据无子不庙也”。○解云:即上解於孙止是也。其子死讫犹尚不祭,其子未君之时不祭明矣,故难之。然则妾母之贵,正由其子为君,即元年传云“母以子贵”是也。若子未为君之时,义与未逾年之君相似。庄三十二年传云“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无子不庙”,义亦通於此。
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尊桓之母为立庙,所以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之,所以起其意,成其贤也。○隐为,于伪反。
初献六羽。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持羽而舞。
[疏]“初者何”。○解云:献羽是常,而反言初,故执不知问。○“六羽者何”。○解云:诸侯仍用四,此反言六羽,故执不知问。
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僣,齐也。下效上之辞
[疏]“初献”至“以书”。○解云:不但言“何以书”,嫌覆问上文始与舞,故复举句而问之。不注之者,与三年求赙同,故省文。
六羽之为僣奈何?天子八佾,佾者,列也。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法八风。○佾,音逸,列也。诸公六,六人为列,六六三十六人,法六律。诸侯四。四人为列,四四十六人,法四时。诸公者何?诸侯者何?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馀大国称侯,大国谓百里也。
[疏]“诸公者何”。解云:正以诸公有二等,故执不知问。○“诸侯者何”。○解云:漫言诸侯,明是五等总名。文次公下,复疑偏指七命,故执不知问。所以不待答讫而连句问之者,正以上文并解诸公六、诸侯四故也。○注“大国谓百里也”。○解云:公侯方百里,《王制》文也。侯与公等者,据有功者言之矣。○小国称伯、子、男者,正以上己有侯,故不复言之。其实凡平之侯正与伯同。
小国称伯、子、男。小国谓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疏]注“小国”至“五十里”。○解云:《王制》文。彼注云“此地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以为一,则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异畿内谓之子。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犹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狭也。周公摄政致大平,斥大九州之界,制礼成武王之意,公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为百里焉,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国小,爵卑而国大者,唯天子畿内不增”。
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相,助也。○之相,息亮反,注及下同。
[疏]“天子三公者何”。○解云:正以《春秋》上下,无三公之文,故执不知问。
天子之相,则何以三?据经但有祭公、周公。
[疏]注“据经”至“周公”。○解云:即桓八年“祭公来”云云,僖九年“公会宰周公”是也。经但有二公,而传言三公,故难之。
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陕者,盖今弘农陕县是也。礼,司马主兵,司徒主教,司空主土。《春秋》拨乱世,以绌陟为本,故举绌陟以所主者言之。○陕,失冉反,何云“弘农陕县”也;一云当作郏,古洽反,王城郏鄏。召公,上照反,又作“邵”,音同。绌,敕律反。
[疏]注“司马”至“言之”。○解云:上传云:“诸公者何,天子之相。天子之相。则何以三”云云,不道二王之后者何?二王之后何以二也者?正以天子三公主绌陟,故偏取言之,是以注者解其意。
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传云尔者,解不讫始也。前僣八佾於惠公庙,大恶不可言也。还从僣六羽议,本所当讬者非但六也。故不得复传上也。加初者,以为常也。献者,下奉上之辞。不言六佾者,言佾则干舞在其中,明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羽者,鸿羽也,所以象文德之风化疾也。夫乐本起於和顺,和顺积於中,然后荣华发於外,是故八音者,德之华也;歌者,德之言也;舞者,德之容也,故听其音可以知其德,察其诗可以达其意,论其数可以正其容,荐之宗庙足以享鬼神,用之朝廷足以序群臣,立之学宫足以协万民。凡人之从上教也,皆始於音,音正则行正,故闻宫声,则使人温雅而广大;闻商声,则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声,则使人恻隐而好仁;闻徵声,则使人整齐而好礼;闻羽声,则使人乐养而好施,所以感荡血脉,通流精神,存宁正性,故乐从中出,礼从外作也。礼乐接於身,望其容而民不敢慢,观其色而民不敢争,故礼乐者,君子之深教也,不可须臾离也。君子须臾离礼,则暴慢袭之;须臾离乐,则奸邪入之,是以古者天子诸侯,雅乐锺磬未曾离於庭,卿大夫御琴瑟未曾离於前,所以养仁义而除淫辟也。《鲁诗传》曰天子食日举乐,诸侯不释县,大夫、士日琴瑟,王者治定制礼,功成作乐,未制作之时,取先王之礼乐宜於今者用之。尧曰《大章》,舜曰《萧韶》,夏曰《大夏》,殷曰《大护》,周曰《大武》,各取其时民所之。尧时民乐其道章明也。舜时民乐其脩纪尧道也,夏时民乐大其三圣相承也,殷时民乐大其护已也,周时民乐其伐讨也:盖异号而同意,异歌而同归。失礼鬼神例日,此不日者,嫌独考宫以非礼书,故从末言初可知。○夫乐,音扶,发句之端放此。朝廷,徒佞反。好义,呼报反,下同。徵,张里反。施,式豉反。争,争斗之争。离也,力智反,下同。邪,似嗟反。未曾,在能反,下同。淫辟,匹亦反。县,音玄。治定,直吏反。韶,常昭反。夏日,户雅反,下同。护,户故反。纣,直久反。
[疏]注“传云”至“始也”。○解云:其讬始者,即上二年传云“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始灭,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贬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今传亦宜云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而云僣诸公犹可言,僣天子不可言,解不得讬始意也。○注“前僣”至“公庙”。○解云:谓自此以前,不必要指《春秋》前也。而言惠公庙者,欲道於周公庙时不为僣故也。○注“本所”至“传上也”。○解云:由非六之故,是以不得复祭传云上古已有六矣。○注“羽者”至“化疾”。○解云:知鸿羽者,时王之礼,且以举则冲天,所以象文德之风化疾故也。《诗》云“右手秉翟”者,其兼用之乎?注“夫乐本起於和顺,和顺积於中,然后荣华发於於外”者,《乐记》文也。○注“故闻”至“性故”。○解云:温雅而广大者,土之性也;方正而好义者,金之性也;恻隐而好仁者,木之性也;整齐而好礼者,火之性也;乐养而好施者,水之性也。○注“乐从”至“作也”。○解云:《乐记》文。乐由中出,和在心是也;礼自外作,敬在貌是也,此注皆出《乐记》。○注“取先王”至“用之”。○解云:谓同其文质也。王者治定制礼,功成作乐,功成治定同时尔,功主於王业,治主於教民,故《明堂位》曰“周公治天下六年,朝诸侯於明堂,制礼作乐”。○注“失礼”至“可知”。○解云:失礼鬼神例日者,成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之属是也。言考宫与献羽实同日,若置日於考宫上,则嫌献羽不蒙之,独自考宫以非礼而已,故从下事言初。初是非礼辞,则献羽非礼亦可知。然考宫得变礼,而不置於献羽上者,嫌别日故也。知初是非礼者,正以“初税亩”同文矣。
邾娄人、郑人伐宋。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
[疏]注“邾娄”至“会也”。○解云:伐宋而言主会者,谓相共伐宋,时邾为首故也。
螟。何以书?记灾也。灾者,有害於人物,随事而至者,先是隐公张百金之鱼,设苛令急法,以禁民之所致。○螟,亡丁反,蟲食苗心。苛,音何。
[疏]注“灾者,有害於人物,随事而至者”。○解云:欲对异为先事而至故也。○注“先是”至“所致”。○解云:苛令急法者,即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注云“此象君行暴急外见畏”是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日者,隐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益师始见法,无骇有罪,据侠又未命也,故独得於此日。○彄,苦侯反。见,贤遍反。
[疏]注“日者”至“大夫”。○解云:正以所闻之世,例不合日故也。○注“益师始见法”。○解云: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是所传闻之世,初始欲见三世之法,故不书日也。○注“无骇有罪”。○解云:即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传云“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身不氏”是也。○注“侠又未命也”。○解云:即九年三月,“挟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是也。
宋人伐郑,围长葛。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据伐於馀丘不言围。
[疏]注“据伐”至“言围”。解云:即庄二年“夏,公子庆公帅师伐於馀丘”是也。
彊也。至邑虽围当言伐,恶其彊而无义也。必欲为得邑,故如其意言围也。所以不知郑彊者,公以楚师伐宋围缗不言彊也。○彊,渠羌反,下同。恶,乌路反。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输平者何?输平,犹堕成也。何言乎堕成?据翚会诸侯伐郑后未道平也,何道堕成?○输平,式朱反,堕也,《左氏》作“渝平”堕,许规反。
[疏]“输平者何”。○解云:正以言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注“据翚”至“堕成”。○解云:上四年“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
败其成也。翚伐郑后,已相与平,但外平不书,故云尔。
[疏]注“翚伐”至“云尔”。○解云:鲁与郑平而言外平者,谓伐郑之后,时公子翚在外与郑平,不得公命,是以不书,故曰外平不书耳。
曰:吾成败矣。吾,鲁也。
[疏]“曰吾成败矣”。○解云:称鲁人之辞,故加曰。
吾与郑人末有成也。末,无也。此传发者,解郑称人为共国辞。
[疏]注“此传”至“国辞”。○解云:传发此吾与郑人末有成一段事者,非直解郑擅获诸侯为有罪,而鲁侯不能死难亦当绝,故令郑称人。言输平,则鲁侯亦合称人矣。一个人字,两国共有,故云称人为共国辞。
吾与郑人,则曷为末有成?据无战伐之文。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时与郑人战於狐壤,为郑所获。○壤,如丈反。然则何以不言战?战者,内败文也。据鞍战君获言师败绩。
[疏]注“战者,内败文也”。○解云:即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彼注云“《春秋》讬王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贬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是也。○注“据鞍”至“败绩”。○解云:成二年“季孙行父”以下“帅师,会晋卻克”云云,“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云云,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然则彼获言败绩,则知此时鲁侯被获,亦宜言战,故难之。
讳获也。君获不言师败绩,故以输平讳也,与鞍战辟内败文异。战例时,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不月者,正月也,见隐终无奉正月之意。不地者,深讳也,使若实输平,故不地也。称人共国辞者,嫌来输平独恶郑,擅获诸侯,鲁不能死难,皆当绝之。○难,乃旦反。
[疏]注“君获”至“讳也”。○解云:君获不言师败绩,即僖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注云“举君获为重也”是也。然则此由鲁公见获,是以不得言战,故以输平讳之。○注“与鞍”至“败文”。○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当绝贱使与大夫敌体以起之。君获不言师败绩,等起不去师败绩者,辟内败文也”。然则鞍战之时,实齐侯被获,宜去败绩,直言战而已。但时内大夫在焉,辟内败文,故不得言战矣。今此输平之经,自由鲁公见获,是以不得言战,故云与鞍战辟内败文异。○注“战例时,偏战日”。○解云:即桓十二年“丁未,战于宋”,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云云是也。○注“诈战月”。○解云:即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之属是也。○注“不地者,深讳也”。○解云:若地,宜言输平于狐壤,似若战于之类。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秋,七月。此无事,何以书?《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始也。时,四时也。过,历也。春以正月为始,夏以四月为始,秋以七月为始,冬以十月为始。历一时无事,则书其始月也。○艾,五盖反。
[疏]“夏五月”至“则书”。○解云:下无相犯之处而书日者,以下八年三月,“庚寅,我入邴”,传云“其言我何?言我者,非独我也,齐亦欲之”。然则虽不复侵伐,亦有争邑之隙,故书日也。
首时过,则何以书?据无事也。《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明王者当奉顺四时之正也。《尚书》曰“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是也。有事不月者,人道正则天道定矣。○编,必连反,《字林》、《声类》皆布千反,一音甫连反。昊,户老反。
冬,宋人取长葛。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古者师出不逾时,今宋更年取邑,久暴师苦众居外,故书以疾之。不系郑举伐者,明因上伐围取也。○更,音庚。暴,步卜反。
[疏]“外取”至“以书”。○解云:据与四年牟娄同。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叔姬者,作姬之媵也。至是乃归者,待年父母国也。妇人八岁备数,十五从嫡,二十承事君子。媵贱书者,后为嫡,终有贤行。纪侯为齐所灭,纪季以酅入于齐,叔姬归之,能处隐约,全竟妇道,故重录之。○从適,丁历反,本亦作“嫡”,下同。贤行,下孟反,下“异行”同。酅,户圭反。
[疏]注“叔姬”至“国也”。○解云:知如此注,见上二年冬“伯姬归于纪”,自尔以来,不见纪伯姬卒之文,今叔姬又归之,明知是其媵矣。○注“妇人”至“君子”。○解云:《书传》文。○注“媵贱”至“贤行”。○解云:《春秋》之内,例不书媵,以其贱故。今此书者,以其后为嫡,终有贤行也。知后为嫡者,正以庄二十九年冬十二月,“纪叔姬卒”;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卒葬皆书,为嫡明矣。而成九年“伯姬归于宋”,书二国媵者,彼传云“录伯姬”是也。○注“纪侯为齐所灭”。○解云:即庄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是也。○注“纪季”至“于齐”。○解云:在庄三年。○注“叔姬”至“录之”。○解云:庄十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是也。
滕侯卒。何以不名?据蔡侯考父卒名。
[疏]注“据蔡”至“卒名”。○解云:在下八年夏。
微国也。小国,故略不名。微国则其称侯何?据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
[疏]注“据大”至“子男”。○解云:上五年传文。案彼大国非直侯,而注特言大国称侯者,案彼传之成文故也。
不嫌也。滕侯卒不名,下常称子,不嫌称侯为大国。
[疏]注“下常称子”。解云:桓二年“滕子来朝”,因兹已下常称子矣。
《春秋》贵贱不嫌同号,贵贱不嫌者,通同号称也。若齐亦称侯,滕亦称侯;微者亦称人,贬亦称人:皆有起文,贵贱不嫌同号是也。○号称,尺证反。
[疏]注“齐亦称侯”。○解云:不云晋者,晋爵未大故。○注“微者亦称人”。○解云:隐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之属是也。○注“皆有起文”。○解云:滕侯卒不名,下恒称子,起其微也。齐侯恒在宋公之上,起其大也。宋人盟于宿不书日,亦起微也。郑人来输平称人者,共国辞,起其贬之,故曰皆有起文也。○注“贵贱”至“是也”。○解云:不论贵贱不嫌者,通其同号称,由是之故,《春秋》同其号也。
美恶不嫌同辞。若继体君亦称即位,继弑君亦称即位,皆有起文,美恶不嫌同辞是也。滕,微国,所传闻之世未可卒,所以称侯而卒者,《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子先朝隐公,《春秋》褒之以礼,嗣子得以其礼祭,故称侯见其义。○恶,乌路反,又如字,注同。传,直专反。见,贤遍反。
[疏]注“若继”至“即位”。○解云:文、成之属是也。○注“继弑”至“即位”。○解云:桓、宣是也。○注“皆有起文”。○解云:前君之薨书地者,起其后即位者是继体之君也。若前君薨不地者,起其后即位者非是继体之君也。○注“美恶”至“是也”。○解云:谓美恶不嫌者,通其同辞。由是之故,《春秋》同其辞矣。○注“滕子”至“其义”。○解云:在十一年,即此君之子也。滕子、薜侯俱朝隐公,滕并褒其父而薜否者,薜侯父卒在春秋之前,故无褒之文。
夏,城中丘。中丘者何?内之邑也。城中丘,何以书?上问中丘者,何指问邑也,欲因言何以书,嫌但问书中丘,故复言城中丘,何以书也。○复,扶又反。
[疏]“中丘者何”。○解云:楚丘同,皆直云城,文无别,故执不知问。
以重书也。以功重,故书也。当稍稍补完之,至令大崩弛坏败,然后发众城之,猥苦百姓,空虚国家,故言城,明其功重,与始作城无异。城邑例时。○令,力呈反。弛,户尔反,又尸氏反。
[疏]注“城邑例时”。○解云:即下九年“夏,城郎”,襄十三年“冬,城防”之属是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其称弟何?据诸侯之子称公子。母弟称弟,母兄称兄。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不言同母言母弟者,若谓不如为如矣,齐人语也。公别同母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明当亲厚异於群公子也。聘者,问也。来聘书者,皆喜内见聘事也。古者诸侯朝罢朝聘,为慕贤孝礼,一法度,尊天子。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已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别,彼列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母兄称兄”。○解云:昭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是也。
秋,公伐邾娄。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书者,喜之也。古者诸侯有较德殊风异行,天子聘问之,当北面称臣,受之於大庙,所以尊王命,归美於先君,不敢以已当之。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凡伯者何?上言聘,此言伐,嫌其异,故执不知问。
[疏]注“上言聘,此言伐”。○解云:谓聘伐辞异,嫌其非一人也。
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据出聘与郊、柳异,不得言伐也。问伐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疏]注“据出”至“伐也”。○解云:昭二十三年“晋人围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宣元年“晋赵穿帅师侵柳”,传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然则郊、柳皆是天子之邑,犹可言其侵围,今此聘大夫不应得言伐,故难之。先言郊者,文便言之,故不次也。○注“问伐”至“举之”。○解云:桓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彼问轻重两举不言之故,此言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执之也。执之则其言伐之何?据执季孙隐如不言伐
[疏]注“据执”至“言伐”。○解云:昭十三年平丘之会,“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是也。
大之也。尊大王命,责当死位,故使与国同。曷为大之?据王子突系诸人。
[疏]注“据王”至“诸人”。○解云:庄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贵也。贵则其称人何?系诸人也”是也。等是王臣,一伸一屈,故难之。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因地不接京师,故以中国正之。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执天子大夫而以中国正之者,执中国尚不可,况执天子之大夫乎?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其地何?据执季孙隐如不地。大之也。顺上伐文,使若楚丘为国者,犹庆父伐於馀丘也。不地以卫者,天子大夫衔王命至尊,顾在所诸侯,有出入所在赴其难,当与国君等也。录以归者,恶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难,乃旦反。恶,乌路反。
[疏]注“顺上”至“命也”。○解云:庄二年“夏,公子庆父帅师伐於馀丘”,传云“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者是。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无王者,遇在其间,置上则嫌为事出,置下则嫌无天法,可以制月,文不可施也。○要,一遥反。为事,于伪反,下“欲为鲁”、“为小国”、“为桓”并年未注皆同。
[疏]注“宋公”至“其间”。○解云:何氏以为会盟则以大小为序,遇则以不虞为先,故如此解,是以庄三十二年经云“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齐在宋下,是其一隅耳。○注“置上”至“事出”。○解云:若言八年春王宋公卫侯遇于垂,即嫌桓王亦与之遇,故言则嫌为事出。事,谓遇事也。或者嫌为遇事之故出此王,故云则嫌为遇事出也。○注“置下”至“施也”。解云:天法,即春是也。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宛者何?郑之微者也。邴者何?郑汤沐之邑也。天子有事于泰山,诸侯皆从泰山之下,诸侯皆有汤沐之邑焉。有事者,巡守祭天告至之礼也。当沐浴絜齐以致其敬,故谓之汤沐邑也,所以尊待诸侯而共其费也。礼,四并为邑,邑方二里,东方二州四百二十国,凡为邑广四十里,袤四十二里,取足舍止共瑽穀而已。归邴书者,甚恶郑伯无尊事天子之心,专以汤沐邑归鲁,背叛当诛也。录使者,重尊汤沐邑也。王者所以必巡守者,天下虽平,白不亲见,犹恐远方独有不得其所,故三年一使三公绌陟,五年亲自巡守。巡,犹循也;守,犹守也,循行守视之辞,亦不可国至人见为烦扰,故至四岳,足以知四方之政而已。《尚书》曰“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遂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还至嵩如初礼。归,格于祢祖,用特”是也。○宛,於阮反,人名也;一音乌卯反,又乌勉反。邴,彼命反,又音丙,郑邑,《左氏》作“祊”。从,才朋反。巡守,手又反,本又作“狩”,下除“犹守”、“守视”以外同。絜齐,侧皆反,本多即作“斋”字,后放此,更不音。而共,音恭,下同。费,芳味反。广,古壙反。袤,音茂。槀,古老反。甚恶,乌路反,下同。背,步内反。使,所吏反。行,下孟反。量,音亮。贽,音至。嵩,夙忠反。格,本又作“假”,同,古百反。祢,乃礼反,本又作“艺”。
[疏]“宛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邴者何”。解云:欲言鲁物,先无取文;欲言郑邑,於鲁言归,故执不知问。注“归邴”至“诛也”。○解云:正以将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故也。○注“录使”至“其所”。○解云:正决哀八年“齐人归讙及僤”之属,不录使故也。○注“故三”至“绌陟”。○解云:《书传》文。○注“五年”至“而已”。○解云:《尧典》文。○注“尚书”至“是也”。○解云:惟“是也”注者言之以上,皆《尧典》文也。郑注:“岁二月者,正岁建卯之月也。巡守者,行视所守也。岱宗者,东岳名也。柴者,考绩燎也。望秩于山川者,遍以尊卑祭之。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馀小者或视卿大夫,或视伯、子、男矣。秩,次也。东后,东方之诸侯也。协正四时之月数及日名,备有失误者。度,丈尺。量,斗斛。衡,斤两。五礼,公、侯、伯、子、男朝聘之礼矣。五玉,瑞节,执之曰瑞,陈列曰玉也。三帛,所以荐玉也。受瑞玉者,以帛荐之。帛必三者,高阳之后用赤缯,高辛氏之后用黑缯,其馀诸侯皆用白缯,《周礼》改之为缫也。二生一死贽者,羔雁生也,卿大夫所执;雉死,士所执也。如者,以物相授与之。言授贽之器有五,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也。器各异饰,饰未闻所用也。《周礼》改之饰羔雁、饰雉、执之而已,皆去器。卒,已也。复,归也。巡守礼毕,乃反归矣。每归用特牛告于文祖矣。五月不言於者,以其文相近。八月、十一月言初者,文相远故也。”
庚寅,我入邴。其言入何?据上书归,取邑已明,无事复书入也。○复书,扶又反,下“故复”同。难也。入者,非已至之文,难辞也。此鲁受邴,与郑同罪当诛,故书入,欲为鲁见重难辞。○难也,乃旦反,一音如字,注及下同。见重,贤遍反,下同。○
[疏]注“入者”至“之文”。○解云:直就而入之,非是将归之辞也。
其日何?据取邑不日。
[疏]注“据取邑不日”。○解云:即隐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之属也。○
难也。以归后乃日也。言时重难,不可即入,至此日乃入。其言我何?据吴伐我,以日伐故言我。
[疏]注“据吴”至“言我”。解云:在哀八年春。
言我者,非独我也,自入邑不得言我,有他人在其中乃得言我,故能起其非独我。齐亦欲之。时齐与郑、鲁比聘会者,亦欲得之,故以非独我起齐恶。齐恶起,则鲁蒙欲邑,见於恶愈矣。
[疏]注“时齐”至“得之”。○解云:即上三年冬,“齐侯、郑伯盟于石门”;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九年“冬,公会齐侯于邴”;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之属是也。
夏,六月,已亥,蔡侯考父卒。
辛亥,宿男卒。宿本小国,不当卒,所以卒而日之者,《春秋》王鲁,以隐公为始受命王,宿男先与隐公交接,故卒褒之也。不名不书葬者,与微者盟功薄,当褒之为小国,故从小国例。
[疏]注“宿男”至“交接”。○解云:即上隐公元年秋,“九月,及宋人盟于宿”是也。○注“为小”至“国例”。○解云:即上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其葬,传云“何以不名?微国也”者是。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八月,葬蔡宣公。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从正,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而葬从主人。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赴天子也。缘天子闵伤,欲其知之。又臣子疾痛,不能不具以告。而葬不告。不告天子也。发传於葬者,从正也。
[疏]注“发传”至“正也”。○解云:言从正者,谓卒日葬不日者,是卒葬之正法。三年经云“癸未,葬宋缪公”,而书日,即失其正也。其卫桓公葬不发传者,桓公者初则见弑于州吁,终有简慢之失,侵小国之略,故发传於此。○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来。公曷为与微者盟?据与齐高傒盟讳之。○包来,《左氏》作“浮来”傒,音兮。
[疏]注“据与”至“讳之”。○解云: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是也。
称人则从,不疑也。从者,随从也,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使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隐为桓立,狐壤之战不能死难,又受汤沐邑,卒无廉耻,令翚有缘謟,为桓所疑,故著其不肖,仅能使微者随从之耳,盖痛录隐所以失之,又见获受邑,皆讳不明,因与上相起也。○行,户孟反。难,乃旦反。令,力呈反。仅,其芹反
[疏]注“言莒”至“桓立”。○解云:行微者,其行卑微。不肖者,郑注《昏礼记》云“不肖者,不似”是也。○注“狐壤”至“廉耻”。○解云:在上六年春。○注“令翚”至“失之”。○解云:皆以其行微不肖,卒无廉耻故也。○注“又见”至“起也”。○解云:见获讳不明者,即言输平是也。受邑讳不明者,即“庚寅,我入邴”是也,何者?书日入者,见其重难;言我者,见其非独我故也。言因与上相起者,此经著其不肖,起其事实甚恶矣。
螟。先是有狐壤之战,中丘之役,又受邴田,烦扰之应。○应,应对之应。
[疏]注“有狐壤之战”。○解云:在六年。注“中丘之役”。○解云:在上七年。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彄卒,氏公子。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嫌上贬主起入为灭,不为疾始,故复为疾始灭,终身贬之,足见上贬为疾始灭。
[疏]“此展无骇也”。○解云:正以上二年师展无骇,故此弟子因难之。○注“据公子彄卒”。解云:在五年。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震雷电者,阳气也。有声名曰雷,无声名曰电。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当水雪杂下,雷当闻於地中,其雉雊,电未可见,而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位不反於桓,失其宜也。日者,一日之中也。凡灾异一日者日,历日者月,历月者时,历时者加自文为异。发於九年者,阳数可以极,而不还国於桓之所致。○震电,徒练反。雊,古豆反。见,贤遍反。
[疏]注“雷当”至“中也”。○解云:《月令》二月“雷乃发声”,故知正月之时闻於地中矣。其雉雊鸡乳,虽起季冬之月,此时犹然,故得言此也。亦有一本云“雷当闻於雉雊”,误也。○注“凡灾”至“所致”。○解云:一日者日,即此文是。历日者月,即桓八年“冬,十月,雨雪”之属是也。历月者时,即桓元年“秋,大水”之属是也。历时者加自文为异者,即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之属是也。
庚辰,大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俶甚也。俶,始怒也。始怒甚,犹大甚也。盖师说以为平地七尺雪者,盛阴之气也。八日之间,先示隐公以不宜久居位,而继以盛阴之气大怒,此桓将怒而弑隐公之象。○雨,于付反。俶甚,尺叔反,始也。大甚,音泰。
侠卒。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无氏而卒之也。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无氏者,少略也。○侠卒,音协,《穀梁》云“所侠”。少,诗照反。
[疏]“侠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书氏;欲言微者,而记其卒,故执不知问。○注“以无”至“略也”。○解云:无氏降於大夫书卒隆於微者,故知其未命耳。
夏,城郎。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于邴。○于邴,《左氏》“作防”。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月者,隐前为郑所获,今始与相见,故危录内,明君子当犯而不校也。
[疏]注“犯而不校”。○解云:谓校接之交,不谓为报也。
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据楚公子婴齐贬,后复称公子。○复,扶又反,又音服。
[疏]“此公子翚”。○解云:正以上四年师解云言公子翚,故此弟子因以难之。○注“据楚”至“公子”。○解云:成二年“公及楚人”已下“盟于蜀”彼传云“此楚公子婴齐也,其称人何?得壹贬焉尔”,至成六年书“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是也。
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嫌上一贬可移於他事者,故终隐之篇贬之,明为隐贬,所以起隐之罪人也。○明为,于伪反,下“先为”同。
[疏]注“嫌上”至“人也”。○解云:上一贬,谓四年时也。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公败,必迈反,凡临佗曰贬,皆同此音。菅,古颜反。○辛未,取郜。○郜,古报反。○辛巳,取防。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阚不日也。○阚,苦暂反。
[疏]注“据取阚不日也”。○解云:即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是也。
一月而再取也。欲起一月而再取,故日。何言乎一月而再取?据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一月再取两邑,不日。○漷,火虢反,又音郭。沂,鱼依反。
[疏]注“据取”至“不日”。○解云: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氿、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是也。
甚之也。甚鲁因战见移生事,利心数动。○数,所角反。内大恶讳,此其言甚之何?《春秋》录内而略外,於外大恶书,小恶不书,於内大恶讳,小恶书。明取邑为小恶,一月再取,小恶中甚者耳,故书也。於内大恶讳,於外大恶书者,明王者起当先自正,内无大恶,然后乃可治诸夏大恶,因见臣子之义,当先为君父讳大恶也。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者,内有小恶,適可治诸夏大恶,未可治诸夏小恶,明当先自正然后正人。小恶不讳者,罪薄耻轻败。宋师日者,见结日偏战也。不言战者,讬王於鲁,故不以敌辞言之,所以彊王义也。○见,贤遍反,下同。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载,郑伯伐取之。其言伐取之何?据国言灭,邑言取。又徐人取舒不言伐。
[疏]注“据国言灭”。○解云:僖五年“灭弦”之属是也。○注“又徐”至“言伐”。○解云:在僖三年夏。
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谁之力?因宋人、蔡人、卫人之力也。载属为上三国所伐,郑伯无仁心,因其困而灭之,易若取邑,故言取,欲起其易,因上伐力,故同其文言伐,就上载言取之也。不月者,移恶上三国。○易,以豉反,下及注同。属,音烛,適也。
[疏]注“不月”至“三国”。○解云:正以灭国例月故也。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盛。日者,盛,鲁同姓。於隐篇再见入者,明当忧录之。○入盛,《左氏》作“郕”后皆放此。
[疏]注“日者”至“录之”。○解云:正以入例时,伤害多则月,今此云日,故解也。云“再见入”者,谓五年“秋,卫师入盛”,及此为再入者也。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其言朝何?据内言如。
[疏]注“据内言如”。○解云:即成十三年春,“公如京师”之属是也。
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適外言如,外適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别,彼列反。
[疏]注“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至外也。○解云:谓内乡外不言来,外乡内乃言来。今言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者,据外乡内言之,故云解内外也。○注“与聘同义”。○解云:即上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已当之,归美於先君”是也。
其兼言之何?据邓、穀来朝不兼言朝。
[疏]注“据邓”至“言朝”。○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是也。
微国也。略小国也。称侯者,《春秋》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薛先朝隐公,故褒之。已於仪父见法,复出滕、薛者,仪父盟功浅,滕、薛朝功大,宿与微者盟功尤小,起行之当各有差也。滕序上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先封同姓。○见法,贤遍反,年未注同。复出,扶又反,下文“不复”、注“故复”同。
夏,五月,公会郑伯于祁黎。○祁黎,祁音巨之反,又上之反;黎音力弓反,又力私反,《左氏》作“时来”。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日者,危录隐公也,为弟守国,不尚推让,数行不义,皇天降灾,谄臣进谋,终不觉悟。又复构怨入许,危亡之衅,外内并生,故危录之。○为弟,于伪反,年未注同。数,所角反。衅,许靳反。
[疏]注“日者”至“降灾”。○解云:上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彼注云“入例时,伤害多则月”。此书日,故决之。○注“谄臣进谋”。○解云:上四年传云“百姓安子,诸侯说子”是也。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何以不书葬?据庄公书葬。
[疏]注“据庄公书葬”。解云:即闵元年“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是也。
隐之也。何隐尔?弑也。为桓公所弑。○弑,申志反,注及下并同。弑则何以不书葬?据桓公书葬。
[疏]注“据桓公书葬”。○解云:桓十八年冬十二月,“已丑,葬我君桓公”是也。桓亦被弑而书葬,故难之。
《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道《春秋》通例,与文、武异。
[疏]注“道春秋”至“武异”。○解云:言文、武之时,周之盛德,既无诸侯相犯,宁有臣子弑君父者?是以古典无责臣子讨贼之义。《春秋》据乱而作,时则有之,因设其法,故言与文、武异。
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雠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子沈子,后师。明说此意者,明臣子不讨贼当绝,君丧无所系也。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师也。○冠氏,古乱反,下同。
[疏]注“沈子”至“师也”。○解云:知子沈子为已师者,正以下文宣五年传云“子公羊子”同故也。○注“不但”至“他师也”。○解云:即昭十一年传云“子曰‘我乃知之矣’”之属是也。
公薨何以不地?据庄公薨于路寝。不忍言也。不忍言其僵尸之处。○僵,居良反。处,昌虑反。
[疏]注“不忍”至“之处”。解云:不终天年者,非人所欲,故谓被杀之处为僵户之处,读如齐人强之强,非强弱之强。
隐何以无正月?据六年输平不易。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嫌上诸成公意,適可见始让,不能见终,故复为终篇去正月,明隐终无有国之心,但桓疑而弑之。公薨主书者,为臣子恩痛之。他国自从王者恩例录也。○去,起吕反。
[疏]注“嫌上”至“录也”。○解云:即元年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归赗”之下传云“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二年“子氏薨”之下,传云“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五年“考仲子之宫”下,传云“然则何言尔?成公意”,非止一处,故以诸言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据庄公不言即位。○继弑,申志反,注皆同,二年放此。
[疏]“继弑君,不言即位”。○解云:庄元年传云“继弑君,子不言即位”,而此不言子者,欲见桓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故也。宁知不由桓非隐子,故不言子者,正见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正以僖是闵兄而言子,故知桓公若有臣人之道,言子矣。○注“据庄”至“即位”。○解云:即庄元年经云“元年春,王正月”,不言公即位是也。
如其意也。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直而不显,讳而不盈。桓本贵当立,所以为篡者,隐权立,桓北面君事隐也。即者,就也。先谒宗庙,明继祖也。还之朝,正君臣之位也。事毕而反囚服焉。
[疏]注“直而”至“不盈”。○解云:继弑君者无即位之文,今此书其即位,直是桓弑,但不显道其弑,故曰直而不显也。言讳而不盈者,桓之弑隐,是为内讳,而书其即位以见其弑,不盈满其讳文,故曰讳而不盈也。○注“先谒”至“服焉”。○解云:皆时王之礼也。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桓公会皆月者,危之也。桓弑贤君,篡慈兄,专易朝宿之邑,无王而行,无仁义之心,与人交接,则有危也,故为臣子忧之。不致之者,为下去王,適足以起无王,未足以见无王罪之深浅,故复夺臣子辞,成诛文也。○为下,于伪反,下“为告”同。去,起吕反。见,贤遍反。故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桓公”至“危之也”。○解云:即此文,及下二年“三月,公会齐侯”已下“于稷”,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六年“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之属是也。而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不书月者,彼是公欲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是以不复见其危矣。○注“不致”至“文也”。○解云:即下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致之,若其受诛杀,故曰夺臣子辞成诛文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其言以璧假之何?据实假不当持璧也。易之也。易之则其言假之何?为恭也。为恭孙之辞,使若暂假借之辞。○孙,音逊。曷为为恭?据取邑不为恭敬辞。
[疏]注“据取”至“敬辞”。○解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之属是。
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专地也。许田者何?地皆不得专,而此独为恭辞,疑非凡邑,故更问之。鲁朝宿之邑也。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时朝者,顺四时而朝也,缘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与诸侯别治,势不得自专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职,故分四方诸侯为五部,部有四辈,辈主一时。《孝经》曰“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尚书》曰“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宿者,先诫之辞。古者天子邦畿千里,远郊五百里,诸侯至远郊,不敢便入,必先告至,由如他国至竟而假涂也:皆所以防未然,谨事上之敬也。王者以诸侯远来朝,亦加殷勤之礼以接之。为告至之须,当有所住止,故赐邑於远郊,其实天子地,诸侯不得专也。桓公无尊事天子之心,专以朝宿之邑与郑,背叛当诛,故深讳使若暂假借之者,不举假为重,复举上会者,方讳言许田。不举会,无以起从鲁假之也。○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莫,音暮。治,直吏反。背叛,音佩,凡“背叛”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即位”至“小聘”。○解云:此《孝经说》文。《聘义》亦云“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厉以礼也”,是与此合。○注“五年一朝”。○解云:《虞》传文。○注“尚书曰”至“庸是也”。○解云:此逸书也。言群后四朝者,谓诸侯顺四时而朝也。敷奏以言者,谓诸侯来朝之时,遍奏以言语也。言明试以功者,国功曰功,谓明试以国事之功也。言车服以庸者,民功曰庸,若欲赐车服之时,以其治民之功高下矣。○注“宿者,先诫之辞”。○解云:宿可以转训为肃也。是以《祭统》云“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郑注云“宫宰,守宫官也。宿,读为肃,肃犹戒也,戒轻肃重”是也。
此鲁朝宿之邑也,则曷为谓之许田?讳取周田也。讳取周田,则曷为谓之许田?系之许也。曷为系之许?近许也。此邑也,其称田何?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分别之者,古有分土无分民,明当察民多少,课功德。○近,附近之近。别,彼列反。
[疏]“讳取周田也”。○解云:谓鲁人讳取周田而专用之。“近许也”。又云:“《鲁颂》云:“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以此言之,似鲁国界内旧自有许,何言近许而系之许也?彼注云“常许,鲁南鄙西鄙”。此在王圻之内,则非此许也。○“田多”至“称邑”。○解云:田多邑少称田者,谓邑外之田多,邑内家数少,如此之时则称田,即此是也。言邑多田少称邑者,谓邑内家数多,而邑外之田顷亩少,如此之时则称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是也。○注“分别”至“功德”。○解云:知古有分土无分民者,正以《诗》云“誓将去汝,適彼乐土”,《论语》云“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皆是乐就有德之义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越,本亦作“粤”,音同。
[疏]“夏四月”至“于越”。○解云:所以日者,正以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相负故也。
秋,大水。何以书?记灾也。灾伤二穀以上,书灾也。经曰“秋,大水,无麦苗”,传曰“待无麦,然后书无苗”是也。先是桓篡隐,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既蓄积,而复专易朝宿之邑,阴逆而与怨气并之所致。○以上,时掌反,凡言“以上”皆放此。蓄,绩六反。
[疏]注“灾伤”至“之邑”。○解云:自经曰以下,皆是庄七年传文也。彼传云“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彼注“明君子”云云,“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此经灾伤二穀以上,故不书穀名,直言大水而已。而庄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不兼言大水者,传云“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彼注云“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大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者是也。○注“阴逆”至“所致”。○解云:阴逆者,专易朝宿之邑是。怨气者,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是也。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
[疏]“及其大夫孔父”。○解云:此经之下亦有注。云“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者,但考诸旧本,悉无此注,且与注违,则知有者衍文也。
及者何?以公夫人言及,仲子微不得及君,上下大夫言及,知君尊亦不得及臣,故问之。
[疏]注“以公夫人言及”。○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注“仲子”至“及君”。○解云:隐元年秋,“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传云“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彼注云“比夫人微,故不得并及公”是也。○注“上下”至“问之”。○解云:哀六年“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是国夏上大夫,高张下大夫。
累也。累,累从君而死,齐人语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无累者乎?曰:有。叔仲惠伯是也。○舍此,音舍,下同。
[疏]“仇牧”至“曰有”。○解云:仇牧之事,在庄十二年秋。荀息之事,在僖十年春。○注“叔仲惠伯是也”。○解云:应在文十八年,但成十五年传乃言之。
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孔父?据叔仲惠伯不贤。
[疏]注“据叔”至“不贤”。○解云:成十五年传云“叔仲惠伯,传子赤者也。文公死,子幼,公子遂谓叔仲惠伯曰:‘君幼,如之何?原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幼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彼注云“杀叔仲惠伯不书者,举弑君为重。叔仲惠伯事与荀息相类,下得为累者,有异也,叔仲惠伯直先是杀尔,不知荀息死之”。以此言之,则叔仲惠伯不可与谋而见杀,非卫君而死,《春秋》不贤之,是以不书,故此注云“叔仲惠伯不贤”也。○
孔父可谓义形於色矣。以称字见先君死。○见先,贤遍反,下“形见”、“目见”、“斥见”、“见恩”并同;下悉荐反。
[疏]“孔父”至“色矣”。○解云:孔父事君之正义,形见於颜色矣。○
其义形於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大夫称家。父者,字也。礼,臣死,君字之。以君得字之,知先攻孔父之家。○殇,式羊反。
[疏]注“大夫称家”。○解云:即定十二年“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是也。○注“父者,字也”。○解云:《穀梁传》文。○注“礼臣”至“之家”。○解云:臣死,君不名之,称谥若字也者,出《玉藻》文
。殇公知孔父死,已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趋,走也。传道此者,明殇公知孔父贤而不能用,故致此祸。设使殇公不知孔父贤,焉知孔父死已必死?设使鲁庄公不知季子贤,焉知以病召之?皆患安存之时则设废之,急然后思之,故常用不免。○死焉,於虔反,注同。
[疏]注“设使”至“思之”。○解云:庄公三十二年传云“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云云是也。○注“故常用不免”。○解云:谓宋殇公不免死,鲁庄公不免乱。
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於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於色矣。内有其义而外形见於颜色,孔子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是也。重道义形於色者,君子乐道人之善。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督不氏者,起冯当国。不举冯弑为重者,缪公废子而反国,得正,故为之讳也。不得为让者,死乃反之,非所以全其让意也。○难,乃旦反。严,鱼检反,本又作“俨”。重,直用反。故为,于伪反,传“为隐讳”,下注“不为讳”、“为后”同。
[疏]注“督不”至“讳也”。○解云:《春秋》之内,当国不氏者,无知、州吁之属是也。今宋督实戴公之孙,而不言公孙者,正欲起其取国与冯故也。○注“不得”至“意也”。○解云:昭二十年传云“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昭三十一年传云“何贤乎叔术,让国也”。缪公之传不言让国者,死乃反之,非所以全其让意也。
滕子来朝。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目,见也。斥见其恶,言成宋乱。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以复发传者,益师以臣见恩,此以君见恩,嫌义异也。所见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辞是也。所闻之世,恩王父少杀,故立踄宫不日,武宫日是也。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少杀,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传闻,直专反,注“传闻”及下注“传之”皆同。以复,扶又反,下“反复”同。少杀,所介反,下同。炀,馀亮反,旧始彰反。般,音班。
[疏]注“所以复发传者”。○解云: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巳有传,故言复矣。○注“益师”至“尤厚”。○解云:彼以臣之故,欲见臣恩之薄厚,故曰以臣见恩也。此以君之故,欲见君恩之厚薄,故曰以见君恩也。○注“故多微辞”。○解云:定元年传云“定、哀多微辞”,彼注云“定公有王无正月,不务公室,丧失国宝。哀公有黄池之会,获麟,故总言多”,是其定公有王无正月。得为微辞者,即定公元年传云“定何以无正月?正月者,正即位也。定无正月者,即位后也”,彼注云“虽书即位于六月,实当如庄公有正月”。今无正月者,昭公出奔,国当绝,定公不得继体奉正,故讳为微辞,使若即位在正月后,故不书正月者是也。其不务公室者,即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其言新作之何?脩大也。脩旧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不务乎公室也”,彼注云“务,勉也。不务公室,亦可施於久不脩,亦可施於不务如公室之礼,微辞也”者是也。其丧国宝得为微辞者,定公八年“盗窃宝玉大弓”,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彼注云“不言璋言玉者,起圭、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传独言璋者,所以郊事天,尢重。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是也。其黄池之会得为微辞者,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云“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彼注云“不书诸侯者为微辞,使若天下尽会之,而鲁侯蒙俗会之者,恶愈是也。其获麟得为微辞者,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不言为汉之将兴,不言为周之将亡,故得为微辞也。○注“所闻”至“武宫日是也”。○解云:立炀宫不日者,即定元年九月,“立炀宫”是也。立武宫日者,成十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是也。《公羊》之义,失礼鬼神例日,故言此。○注“所传”至“卒日是也”。○解云:子赤卒不日者,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注云“所闻世臣子恩事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其子般卒日者,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彼注云“日者,为臣子恩录之也。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者是。
隐亦远矣,曷为为隐讳?据观鱼讳。隐贤而桓贱也。宋公冯与督共弑君而立,诸侯会於稷,欲共诛之,受赂便还,令宋乱遂成。桓公本亦弑隐而立,君子疾同类相养,小人同恶相长,故贱不为讳也。古者诸侯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也。州中有为无道者,则长、帅、卒、正、伯当征之,不征则与同恶。当春秋时,天下散乱,保伍坏败,虽不诛,不为成乱。今责其成乱者,疾其受赂也。加以者,辟直成乱也。○令,力呈反。相长,丁丈反,下同。帅,所类反,下同。为卒,子忽反,下皆同。
[疏]注“据观鱼讳”。○解云:隐五年“春,公观鱼于棠”,彼注云“实讥张鱼而言观。讥远者,耻公去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匹夫无异,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者是也。○注“古者诸侯”至“有伯也”。○解云:《王制》及《春秋说》文。○注“加以”至“乱也”。○解云:下十四年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巳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今此言以成宋乱者,若言公为三国所以,遂行其意而成宋乱,非公本意,故云加以者,辟直成乱也。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据莒人伐杞取牟娄,后莒牟夷以牟娄来奔,不系杞也。
[疏]注“据莒”至“杞也”。○解云:隐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来奔”是也。
器从名,从本主名名之。地从主人。从后所属主人。器何以从名?地何以从主人?据错。
[疏]注“据错”。○解云:二理相违故谓之错。
器之与人,非有即尔。即,就也,若曰取彼器与此人异国物。凡人取异国物,非就有取之者,皆持以归为有,为后不可分明,故正其本名。
[疏]“非有即尔”。○解云:谓非有就而有之尔。
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宋始以不义取之,不应得,故王之谓之郜鼎。如以义应得,当言取宋大鼎。郜本所以有大鼎者,周家以世孝,天瑞之鼎,以助享祭。诸侯有世孝者,天子亦作鼎以赐之。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
[疏]“宋始”至“取之”。○解云:谓灭郜取之也。○注“如以义应得”者。解云:谓若天赐之也。○注“周家”至“享祭”者。解云:谓殷衰之时,鼎没于泗水,及武王克殷之后,鼎乃出见,故《汉书》云“鼎於周出”是也。○注“礼祭”至“三也”。○解云:《春秋说》文。而《膳夫》云“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何氏不取也。而《士冠礼》、《士丧礼》皆一鼎者,《士冠》、《士丧》略於正祭故也。
至乎地之与人,则不然,凡取地皆就有之,与器异也。俄而可以为其有矣。俄者,谓须臾之间,制得之顷也。诸侯土地各有封疆里数,今日取之,然后王者起,兴灭国,继绝世,反取邑,不嫌不明,故卒可使以为其有,不复追录系本主。○疆,居良反。然则为取,可以为其有乎?为取,恣意辞也。弟子未解,故云尔。○解,音蟹。曰:否。何者?何者,将设事类之辞。若楚王之妻媦,无时焉可也。媦,妹也。引此为喻者,明其终不可名有也。经不正者,从可知省文也。○媦,音胃,妹也。
[疏]“若楚”至“可也”。○解云:媦,音于贵反。以妹为妻,终无可时,似若器从今主之名,地取便为已有。亦无可时,故言此也。本更散亡,难可推据,未知此君名号云何。○注“明其”至“有也”。○解云:若作名字,言器不可从今主之名,地不可作后主之有也。考诸古本,名作“多”字。虽恣意取之,亦不得多有也。若如此解,以覆上为取之义矣。○注“经不”至“文也”。○解云:地不得为今主之有,而经不系本国以正之者,从可知省文。
戊申,纳于大庙。何以书?讥。何讥尔?遂乱受赂,纳于大庙,非礼也。纳者,入辞也。周公称太庙,所以必有庙者,缘生时有宫室也。孝子三年丧毕,思念具亲,故为之立宗庙,以鬼享之。庙之为言貌也,思想仪貌而事之,故曰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旋出入,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慨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孝子之至也。质家右宗庙,上亲亲;文家右社稷,尚尊尊。○大庙,音泰,下及注同。嗜,市志反。僾,音爱,又乌改反。慨,苦爱反。
[疏]注“纳者,入辞也”。○解云:即庄九年传云“纳者何?入辞也”是也。○注“故为”至“享之”。○解云:《孝经》文。○注“故曰”至“所嗜”。○解云:皆《祭义》文也。彼注云“所嗜,素所欲饮食”是也。○注“祭之”至“之声”。○解云:亦《祭义》文。彼注云“周还出户,谓荐设时也。无尸者阖户,若食间则有出户而听之”是也。○注“质家”至“尊尊”。○解云:《春秋说》文。《祭义》篇末云“建国之神位,文家右社稷而左宗庙”,所谓一隅也。
秋,七月,纪侯来朝。称侯者,天子将娶於纪,与之奉宗庙,传之无穷,重莫大焉,故封之百里。月者,明当尊而不臣,所以广孝敬,盖以为天子得娶庶人女,以其得专封也。
[疏]注“称侯”至“百里”。解云:知天子将娶於纪者,正以下八年冬,遂“逆王后于纪”;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之文也。知其元非大国者,正以隐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伯子并称之,故知此侯非本爵也,知非暂得褒赏而已。而知封之百里者,正以自今以后桓称侯故也,即下六年夏,“公会纪侯于成”;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之属是也。○注“月者”至“孝敬”。○解云:凡朝例时,以其尊而不臣,故书月,令与朝异。○注“盖以”至“封也”。○解云:此欲道诸侯不得专封,是以不取于大夫以下,即文四年“夏,逆妇姜于齐,略之也”,彼注云“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是也。
蔡侯、郑伯会于邓。离不言会,此其言会何?据齐侯、郑伯如纪。二国会曰离,二人议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所道不同,不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不足采取,故谓之离会。
[疏]注“据齐”至“离会”。○解云:五年“齐侯、郑伯如纪”,当时纪不与会,是以齐侯郑伯为离会也,但离不言会,故变言如矣。
盖邓与会尔。时因邓都得与邓会,自三国以上言会者,重其少从多也,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尚书》曰“三人议,则从二人之言”,盖取诸此。○与会,音预。
[疏]注“尚书”至“之言”。解云:《洪范》文。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不日者,戎怨隐不反国,善桓能自复,翕然相亲信。
冬,公至自唐。致者,君子疾贤者失其所,不肖者反以相亲荣,故与隐相违也。明前隐与戎盟,虽不信,犹可安也。今桓与戎盟,虽信,犹可危也:所以深抑小人也。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
[疏]注“故与隐相违也”。○解云:即隐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于唐”,不书致故也。○注“明前”至“安也”。○解云:隐公之盟书日,故言不信也。不书致,故言犹可安。○注“今桓”至“而至”。○解云:不日故为信,书致故言危也。
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无王者,以见桓公无王而行也。二年有王者,见始也。十年有王者,数之终也。十八年有王者,桓公之终也,明终始有王,桓公无之尔。不就元年见始者,未无王也。二月非周之正月,所以复去之者,明《春秋》之道,亦通於三王,非主假周以为汉制而已。○嬴,音盈。以见,贤遍反,下并年末“以见”同。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疏]注“二年”至“始也”。○解云:即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是也。○注“十年”至“终也”。○解云:即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是。○注“十八年”至“终也”。○解云:即十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是也。○注“不就”至“始者”。○解云:元年春王正月初即位之时,自知巳篡,战惧畏讨,未敢无王,是以《春秋》於正月之际,不得见始,须臾之后,还复为恶,擅自天子之田,俄然无惮,故至二年正月言王以见始。○注“二月”至“三王”。○解云:即七年“二月,己亥,焚咸丘”,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云云,十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之属是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胥命者何?相命也。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歃,本又作“歃”,所洽反,又所甲反。
[疏]“胥命者何”。○解云:《春秋》上下,更无胥命之文,故执不知问。○注“时盟”至“相誓”。○解云:亦相誓敕,但不歃血而已,故谓之盟也。
何言乎相命?据盟亦相命,不道也。近正也。以不言盟也。○近正,附近之近,下及注同。
[疏]“近正也”。○解云:古者不盟而言近正,虽不歃血,口虽誓敕,不若古者结言而退,故言近正而已。
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善其近正,似於古而不相背,故书以拨乱也。○背,音佩。
六月,公会纪侯于盛。○盛,音成。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既者何?尽也。光明灭尽也。是后楚灭穀、邓,上僣称王,故尢甚也。楚灭穀、邓不书者,后治夷狄。
[疏]“既者何”。○解云:与例不同,故执不知问。○注“是后楚灭邓穀”。○解云:即下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也。○注“上僣称王”。○解云:《春秋说》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其后楚僣号称王,灭穀、邓,政教陵迟”是也。
公子翚如齐逆女。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以言姜氏也。礼,送女父母不下堂,姑姊妹不出门。○讙,呼宫反。
[疏]注“以言姜氏也”。○解云:讙若齐地,宜言齐侯送孟姜于讙,今言姜氏,故知越竟也。○注“礼送”至“出门”。○解云:时王之礼。
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据讙鲁地。自我言齐,恕已以及人也。父母之於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所以崇父子之亲,从父母辞。不言孟姜言姜氏者,从鲁辞,起鲁地。
[疏]“犹曰吾姜氏”。○解云:若有言孟姜者,“孟”为衍字也。○注“从父”至“鲁地”。○解云:孟姜者,即《诗》云“彼美孟姜”,正谓此也。“孟”字亦有作“季”字者,误也。
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翚何以不致?据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致。
[疏]注“据遂”至“齐致”。解云:在宣元年。
得见乎公矣。本所以致夫人者,公不亲迎有危也。翚当并致者,翚亲迎重在翚也。上会讙时,夫人以得见公,得礼失礼在公,不复在翚,故不复致。不就讙上致者,妇人危重,故据都城乃致也。月者,为夫人至,例危重之。○迎迎,鱼敬反,下同。为夫,于伪反,下同。
[疏]注“不就”至“乃致”。解云:若就讙致,即乡者至讙之时书之,宜在“公会齐侯于讙”上。○注“月者”至“重之”。○解云: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是也。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有年何以书?方分别问大有年,故不但言何以书。○别,彼列反。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仅,犹劣也。谓五穀多少皆有,不能大成熟。○仅,其靳反,劣也。
[疏]注“谓五”至“成熟”。解云:旧本如是,其“穀”下云“皆有不能大成熟”,“多少”二字或衍文也。若必存字解之,多谓麦禾,少谓豆之属,是事皆有,但不能大熟也。
彼其曰大有年何?问宣十六年也。大丰年也。谓五穀皆大熟成。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恃,赖也。若桓公之行,诸侯所当诛,百姓所当叛,而又元年大水,二年耗减,民人将去,国丧无日,赖得五穀皆有,使百姓安土乐业,故喜而书之,所以见不肖之君为国尢危。又明为国家者,不可不有年。○行,下孟反。耗减,呼报反;下佳斩反。丧,息浪反。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狩者何?田狩也。田者,蒐狩之总名也。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者,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狩,手又反,冬猎也。
[疏]“狩者何”。○解云:正以春而言狩,故执不知问。○注“田者,蒐狩之总名也”。○解云:即《尚书》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注“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兽,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解云:此古者,谓三皇之时也。故《礼运》道三皇时云,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脩火之利”,“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又下《系辞》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彼注云:“始去羽毛”。故郑注《易说》云“古者田渔而食之,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以此言之,则黄帝以后,始有火化而去毛羽,则此古者三皇时可知。
春曰苗。苗,毛也。明当见物取未怀任者。
[疏]“春曰苗”。○解云:《周礼》“春田谓之蒐”,何氏所不取。
秋曰蒐。蒐,简择也。简择幼稚,取其大者。○曰廋,本又作“搜”,亦作“蒐”,所求反,简择也。冬曰狩。狩,犹兽也。冬时禽兽长大,遭兽可取。不以夏田者,春秋制也。以为飞鸟未去於巢,走兽未离於穴,恐伤害於幼稚,故於苑囿中取之。○长,丁丈反,年未同。离,力智反。囿,音又。
[疏]注“不以”至“制也”。○解云:正以《周礼》四时皆田故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
[疏]注“以其”至“远也”。○解云: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郎者何?吾近邑”;庄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漱浣也”。以此言之,则郎为近邑。言远也者,盖以郎邑在郊内,其属地在郊外,若据邑言之则为近,若据地言之则为远也。故哀十一年《左氏》郊之战,《檀弓》谓之战于郎也者,是郎邑在郊内之证也。则此言狩于郎者,据郊外属地言之,故言远,是以此注云“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不五年“大雩”之下,注云“去国远狩”是也。而旧云以其云大野远,故言远者,非。
诸侯曷为必田狩?据有囿也。
[疏]注“据有囿也”。○解云:即成十八年“筑鹿囿”之属是也。
一曰乾豆,一者,第一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髃,心中死疾,鲜屑,故乾而豆之,中荐於宗庙。豆,祭器名,状如镫。天子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卿、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士二。○左膘,毗小反,又扶了反,《三仓》云“小腹两边肉”,《说文》云“胁后髀前肉”。射之,食亦反,下同。右髃,本又作“腢”,鱼俱反,又五苟反,《说文》云“肩前也”,《字林》云“肩前两乳骨也”,五口反。中心,丁仲反,下同。镫,都邓反,又音登。
[疏]注“自左”至“如镫”。解云:时王之礼,古制无文。○注“天子”至“士二”。○解云:自“下大夫六”以上,《礼器》文也。其士三者,何氏左之。案《聘礼》“致饔饩于上大夫,堂上八豆,设于房西”,则知此者堂上豆数也。《公食大夫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则食下大夫之礼而豆六,则知食卿、上大夫亦八明矣。周礼公之豆四十,侯、伯之豆三十有二,子、男之豆二十有四者,盖普言之。
二曰宾客,二者,第二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脾,远心死难,故以为宾客。○远,于万反。
[疏]“二曰宾客”。解云:言以为宾俎实。为,犹作也。
三曰充君之庖。充,备也。庖,厨也。三者,第三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于右,中肠胃污泡,死迟,故以充君之庖厨。已有三牲,必田狩者,孝子之意,以为己之所养,不知天地自然之牲逸豫肥美。禽兽多则伤五穀,因习兵事,又不空设,故因以捕禽兽,所以共承宗庙,示不忘武备,又因以为田除害。狩例时,此月者,讥不时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阳气始施,鸟兽怀任,草木萌牙,非所以养微。○庖,步苞反。左脾,方尔反,又步启反,股外也;本又作“膘”。右,羊绍反,《字林》子小反;一本作“胘”,音贤。泡,普交反,又百交反。捕,音步,本又作“搏”,音博,又音付。共,音恭。为田,于伪反,下音同。
[疏]注“狩例时”。○解云:即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是也。○注“此月者”至“养微”。○解云:在哀十四年,孔子欲夏之孟冬以为田狩之月。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宰渠伯纠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宰渠伯纠何?据刘卷卒,氏采不名且字。○纠,居黝反。氏采,七代反,后放此。
[疏]“宰渠伯纠者何”。○解云:欲言微者,而经称伯;欲言尊卿,连名言之,故执不知问。○注“据刘”至“且字”。○解云:在定四年也。刘是其采,卷是名也。
下大夫也。天子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专官事也。称伯者,上敬老也。上敬老则民益孝,上尊齿则民益弟,是以王者以父事三老,兄事五更,食之於辟雝,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率民之至也。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有五:贵有德,为其近於道也;贵臣,为其近於君也;贵老,为其近於父也;敬长,为其近於兄也;慈幼,为其近於子弟也。礼,君於臣而不名者有五:诸父兄不名,经曰“王札子”是也,《诗》曰“王谓叔父”是也;上大夫不名,祭伯是也;盛德之士不名,叔肸是也;老臣不名,宰渠伯纠是也。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弟,大计反。更,音庚。食,音嗣。辟,必亦反。袒,音但。馈,其愧反。酳,以刃反,又士刃反。其近,附近之近,下同。札,侧八反。肸,许乙反。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天子”至“益弟”。○解云:言系官以为氏,渠是名,纠是旦字也。○注“是以”至“之至也”。○解云:《祭义》云“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郑注云“割牲,制俎实也。冕而总干,亲在舞位,以乐侑食也,教诸侯之弟次事亲”是也。《乐记》亦有此文。○注“先王”至“弟也”。○解云:皆《祭义》文也。○注“礼君”至“是也”。○解云:皆何氏之意,故皆取经以当之。○注“诸父”至“是也”。○解云: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也”。注云“天子之庶兄。札者,冠且字也。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是也。○注“上大夫”至“是也”。○解云:隐元年“祭伯来”,传云“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是也。○注“盛德”至“是也”。○解云: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彼注云“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於贫贱,故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此之谓也”是。○注“老臣”至“不宜”。○解云:渠是其名,而言不名者,谓计其官爵之时,实合氏宫名而且字,但以其年老,故兼称伯,示有不名之义也,故知之矣。
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曷为以二日卒之?忄戌也。忄戌者,狂也。齐人语。○忄戌,呼述反,狂也,齐人语。甲戌之日亡,已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君子,谓孔子也。以二日卒之者,阙疑。
[疏]注“君子”至“阙疑”。○解云:正以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故也。
夏,齐侯、郑伯如纪。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据蔡侯东国卒于楚,不言如也。
[疏]注“据蔡”至“如也”。○解云:在昭二十三年夏也。案襄二十六年“许男甯卒于楚”,在蔡侯之前而不据之者,科取一以当之,不以后见义,或者正以蔡是大国,齐之类,故取之。
离不言会。
[疏]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春秋》始录内小恶,书内离会;略外小恶,不书外离会。至所闻之世,著治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乃书外离会。嫌外离会常书,故变文见意,以别嫌明疑。○与,音预。治,直吏反。见意,贤遍反,下文注并同。别,彼列反。
[疏]注“书内离会”者。○解云:即隐二年“公会戎于潜”是也。○注“不书外离会”者。解云:即此文变会言如是也。○注“乃书外离会”。○解云:即宣十一年“晋侯会狄于攒函”是也。○注“嫌外”至“明疑”。○解云:若不载此事,以略言如,则嫌所传闻之世,合书外离会,但遇无之而已,故曰嫌外离会常书也。故书而变其文,见所传闻之世,不书外离会之意,故曰变文见意也。所以别其嫌而明其疑,故曰以别嫌明疑也。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仍叔之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仍叔之子何?据宰渠氏官,武氏子不称字,又不加之。尹氏不称子。
[疏]“仍叔之子者何”。○解云:欲言大夫,而文言之子;欲言未仕,而天王使之,故执不知问。○注“据宰渠氏官”。○解云:即上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注“武氏”至“加之”。○解云:即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是也。○注“尹氏不称子”。○解云: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是也。
讥。何讥尔?讥父老,子代从政也。礼,七十县车致仕。不言氏者,起父在也。加之者,起子辟一人。○县,音玄。
[疏]注“礼十县舆致仕”。○解云:案《春秋说》文。谓之县舆者,《淮南子》曰:“日至於悲谷,是谓脯时;至於渊隅,是谓高春;至於连石,是谓下春;至於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舆。”旧说云日在县舆,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於君,故曰县舆致仕也。亦有作“车”字者。○注“不言”至“在也”。○解云:言仍氏子,则与武氏子文同,嫌亦无父,故曰起父在。○注“加之”至“一人”。○解云:若言仍叔子,则与僖三十三年百里子与蹇叔子之类是一人,故曰加之者,起子辟一人。
葬陈桓公。不月者,责臣子也,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传曰“葬,生者之事”。
[疏]注“不月”至“之也”。○解云:正以卒日葬月,乃是大国之例,今书时,故决之。○注“传曰”至“之事”。解云:隐十一年传文。
城祝丘。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其言从王伐郑何?据河阳举王狩,别出朝文,文不连王,王师不道所加。○从王,如字,又才用反,下及注同。
[疏]注“据河”至“连王”。○解云:僖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彼举王狩,此不举之;彼别出公朝之文,其文不连上王,今言从王伐郑,经连王言之,故难之。或者上会于温,诸侯之文连王言之。○注“王师不道所加”。○解云:成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不道伐某,今言伐郑,故难之。
从王正也。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称人者,刺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仅能从微者,不能从诸侯,犹莒称人,则从不疑也。不使王者首兵者,本不为王举也。知实诸侯者,以美得正。○撮,七活反。不为,于伪反,下“所为”、“与为”、六年同。
[疏]注“犹莒”至“疑也”。○解云:即隐八年“公及莒人盟于包来”,传曰“公曷为与微者盟?称人则从不疑也”,注云“从者随从也,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是也。○注“不使”至“得正”。○解云:若使王者首兵,宜言王以蔡人、卫人、陈人伐郑,似若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然。
大雩。大雩者何?旱祭也。雩,旱请雨祭名。不解大者,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荣与?妇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倡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不地者,常地也。○一与,音馀,下同。苴,子馀反。
[疏]注“君亲”至“责曰”。○解云:皆《韩诗传》文。○注“政不一与”。○解云:谓政不专一,出自权臣之门。○注“民失职与”。○解云:谓废其农业。○注“宫室荣与”。○解云:谓若丹楹刻桷之属。○注“妇谒盛与”。○解云:谓阿请乱国。○注“苞苴行与”。○解云:谓受人之馈,政以贿成。○注“谗夫倡与”。○解云:谓若鲁任郑瞻。○注“使童”至“之雩”。○解云:《论语》云“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与此异者,彼言“暮春者,春服既成”,明鲁人正雩,故其数少,复不言男女。今此书见于经,非正雩也。凡脩雩者,皆为旱甚而作之,故其数多,又兼男女矣,是以《司巫》职曰“若国大旱,则率巫而舞雩”是也。《春秋说》云“冠者七八人,童子八九人”者,盖是天子雩也。○注“不地者,常地也”。○解云:谓在鲁城南沂水上。
然则何以不言旱?据日食鼓用牲于社。
[疏]注“据日”至“于社”。○解云:庄二十五年经,彼举日食乃言“鼓用牲于社”,此不言旱,直言大雩,故据难之。
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从可知,故省文也。日食独不省文者,与大水同礼,若但言鼓用牲,则不知其所为。必见雩者,善其能戒惧天灾,应变求雨,忧民之急也。○应,应对之应,下同。
[疏]注“与大”至“急也”。○解云:诸言日食与大水,皆鼓用牲也,即庄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于社”是也。
何以书?记灾也。旱者,政教不施之应。先是桓公无王行,比为天子所聘,得志益骄,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
[疏]注“比为天子所聘”。○解云:即注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注“去国远狩”。○解云:即四年春,“公狩于郎”是也。○注“大城祝丘”。○解云:在今年夏,正以大崩坏败,然后发众城之,故曰大城。
<虫衆>。何以书?记灾也。<虫衆>者,烦扰之所生,与上旱同说。○<虫衆>,音终,本亦作“{众虫}”,《说文》{众虫}或“螽”字。
冬,州公如曹。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过我也。为六年化我张本也。传不言化我者,张本非再化也。称公者,申其尊,起其慢,责无礼。○过,古禾反,又古卧反。
[疏]注“称公”至“无礼”。○解云: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州国非此二者,必非是公,但今过鲁自尊若公,故如其意书之曰公,以起其无礼也。但诸文不知本爵是何,诸家之意,《左氏》已具也。
六年,春,正月,寔来。寔来者何?犹曰是人来也。犹曰是人来,不录何等人之辞。○寔,巿力反。
[疏]“寔来者何”。○解云:不书其人而经言寔来,故执不知问。
孰谓?谓州公也。以上如曹书。曷为谓之寔来?慢之也。曷为慢之?据葵丘之盟日。化我也。行过无礼谓之化,齐人语也。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人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今州公过鲁都不朝鲁,是慢之为恶,故书寔来见其义也。月者,危录之,无礼之人,不可备责之。○易,以豉反。见其,贤遍反,下“见无正”同。
[疏]注“据葵”至“盟日”。○解云:僖九年“九月,戊辰,诸侯盟於葵丘”,传云“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注云“亢阳之貌”;“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注云“色自美大之貌”。然则桓公振矜慢人而书日危之,本鲁慢州公,非敬逆之道,是以据而难之。○注“行过”至“义也”。○解云:今州公过鲁而慢之,传言化我,故知化我是行过无礼之言,是以哀六年传云“陈乞曰:‘常之毌有鱼菽之祭,原诸大夫之化我也。’诸大夫皆曰:‘诺。’於是皆之陈乞之家”,亦是行过无礼之事。○注“月者”至“责之”。○解云:凡朝例时,此不朝,故书月以见危。不书日以见其危者,无礼之人,不可备责故也。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秋,八月,壬午,大阅。大阅者何?简车徒也。大简阅兵车,使可任用而习之。○阅,音悦。任,音壬。
[疏]“大阅者何”。○解云:欲言习兵,而不言狩;欲言他事,而经书大阅,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盖以罕书也。罕,希也。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比年简徒谓之蒐,三年简车谓之大阅,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地者,常地也。蒐例时,此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尢危录。
[疏]“何以”至“书也”。○解云:大阅之礼,三年一为,桓公忽忘武备,过於三年,是以书之。○注“孔子”至“弃之”。○解云:何氏之意与郑别。○注“故比”至“之蒐”。○解云:即昭八年“秋,蒐于红”之属是也。○注“三年”至“大阅”。○解云:此文是也。○注“五年”至“大蒐”。○解云:即定十三年“大蒐于比蒲”之属是也。知其年数者,汉礼犹然。○注“不地者,常地也”。○解云:盖在郊内,而贾注经云“简车马于庙”也者,何氏不取。○注“蒐例时”者。昭八年“秋,蒐于红”;定十三年夏,“大蒐于比蒲”之属是也。○注“此日”至“危录”。○解云:例合书时而乃书日,故以为尢危录也。
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以跃卒不书葬也。○佗,大阿反。
[疏]“陈佗者何”。○解云:欲言陈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注“以跃”至“葬也”。○解云:十二年“八月,壬辰,陈侯跃卒”,注云“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云跃葬也”,是以昭十一年“楚师灭蔡,执世子有以归用之”,传云“此未逾年之君也。其称世子何?不君灵公,不成其子也。不君灵公,则曷为不成其子?诛君之子不立”。以此言之,正由陈佗不君而见绝,故去其子葬,是故以跃不书葬,知佗是陈君。若其不然,不知陈侯跃何以不书葬矣。
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据杀蔡侯般,不言蔡般。○侯般,音班。
[疏]注“据杀”至“蔡般”。○解云: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於申”是也。
绝也。绝者,国当绝。曷为绝之?据戕鄫子不绝。○戕,在良反。鄫,才陵反。
[疏]注“据戕”至“不绝”。○解云:宣十八年“邾娄人戕鄫子”,称子而不名是也。
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恶乎,犹於何也。○恶,音乌,乌乎犹於何也,注同。淫于蔡,蔡人杀之。蔡称人者,与使得讨之,故从讨贼辞也。贱而去其爵者,起其见卑贱,犹律文立子奸母,见乃得杀之也。不日不书葬者,从贱文。○去,起吕反。
[疏]注“犹律”至“之也”。解云:犹言对子奸母也。○注“不日”至“贱文”。○解云:陈佗是君而见弑,例合书日,即隐四年“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之属是也。君被外国杀者,不责臣子不讨贼,例合书葬,即桓十八年“葬我君桓公”是也。今不书日不书葬者,从贱文故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子同生者孰谓?谓庄公也。以夫人言同非吾子。○严公,音庄,本亦作“庄”,案后汉讳庄改为严。
[疏]“子同生者孰谓”。○解云:《春秋》之内鲁侯多矣,皆不书生,今特书,故问为谁。○注“以夫”至“吾子”。○解云:即庄元年传云“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者是也。正以道公疑非已子,则是其长子同,既系体是常,故知庄公也。
何言乎子同生?据君存称世子,子般不言生。
[疏]注“据君”至“言生”。○解云: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是也。
喜有正也。喜国有正嗣。未有言喜有正者,此其言喜有正何?久无正也。子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其诸,辞也。本所以书庄公生者,感隐、桓之祸生於无正,故喜有正,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日者,喜录之。礼,生与来日,死与往日,各取其所见日也。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寝门外,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明当有天地四方之事;三月,君名之,大夫负朝于庙,以名徧告之。○桓与,音馀。称,尺证反。恶,乌路反。射,食亦反。徧,音遍。
[疏]注“而不至桓公”。○解云:若以正称书,宜言世子同生也。同实世子而不以正称书之,是其以正见无正之义。桓由不正而篡弑,故曰疾恶桓公也。○注“日者”至“日也”。○解云:与,由数也。由生数来日,故书丁卯而录之。凡人谓方至为来,已过为往,故云生与来日,死与往日也。郑注《曲礼上》篇云“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死明日数也。死数往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者,与何氏异。○注“礼世”至“告之”。○解云:皆出《内则》文也。
冬,纪侯来朝。朝聘例时。
《春秋公羊传注疏》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焚之者何?樵之也。樵,薪也。以樵烧之故,因谓之樵之。樵之,齐人语。○樵,似遥反,薪也。
[疏]“焚之者何”。○解云:咸丘是邑,而反焚之,故执不知问。
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据战伐不道所用兵。○攻,音贡,又如字,下同。
[疏]“樵之者何”。○解云:虽言焚言樵,仍非攻邑之义,故执不知问。
疾始以火攻也。征伐之道,不过用兵,服则可以退,不服则可以进。火之盛炎,水之盛冲,虽欲服罪,不可复禁,故疾其暴而不仁也。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复,扶又反。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据郱、鄑、郚系纪。○郱,步丁反。鄑,子斯反,一音晋。郚,音吾。
[疏]“咸丘者何”。○解云:欲言是国,经典未有;欲言非国,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据郱鄑郚系纪”。○解云:庄元年冬,“齐师迁纪郱、鄑、郚”是。
国之也。欲使如国,故无所系。加之者,辟实国也。曷为国之?据郱、鄑、郚不国。君存焉尔。所以起邾娄君在咸丘邑,明臣子当赴其难,与在国等也。日者,重录以火攻也。○难,乃旦反。
[疏]注“日者”至“攻也”。○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是也,故决之。
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皆何以名?据滕,薛不名也。
[疏]注“据滕、薛不名也”。○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是也。
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据以贱也。
[疏]“失地之君也”。○解云:即《曲礼下》云“诸侯失地名”是。
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穀、邓本与鲁同贵为诸侯,今失爵亡土来朝,讬寄也,义不可卑,故明当待之如初,所谓“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无后者,施於所奔国也。独妻得配夫,讬衣食於公家,子孙当受田而耕,故云尔。下去二时者,桓公以火攻人君,故贬,明大恶。不月者,失地君朝恶人,轻也。名者,见不世也。○不偷,他侯反,本又作“媮”。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无后”至“大恶”。○解云:知如此者,正以《郊特牲》云“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彼注云“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是其义;又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注云“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注“不月”至“轻也”。○解云:朝例时,春秋常典,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是也。而此责其月者,以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彼书月见其奔重,宜厚遇之,此不月者,朝恶人轻故也。僖二十年“夏,郜子来朝”,僖公非恶人而不月者,正以朝轻于奔故也。然则此注因桓恶人,故言此。若其不然,正宜直云失地之君来朝轻矣。○注“名者,见不世也”。○解云:郜子、盛伯皆不名者,兄弟故也。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荐尚韭卵。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烝,之承反,冬祭也。祠,嗣丝反。卵,力管反。犹食,音饲,下同。别,彼列反。夏曰礿,荐尚麦苗。麦始熟可礿,故曰礿。○礿,音予若反,本又作“禴”,同。
[疏]“烝者何”。○解云:欲言宗庙之祭,而文无所系;欲言祭天,天无烝名,故执不知问。○注“荐尚韭卵”,又注“荐尚麦”至“曰礿”。○解云:《王制》云:“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肫,稻以雁。”
秋曰尝,荐尚黍肫。尝者,先辞也。秋穀成者非一,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冬曰烝。荐尚稻雁。烝,众也,气盛貌。冬万物毕成,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无牲而祭谓之荐。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祭於室,求之於幽;祭於堂,求之於明;祭於祊,求之於远:皆孝子博求之意也。大夫求诸明,士求诸幽,尊卑之差也。殷人先求诸明,周人先求诸幽,质文之义也。礼,天子、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天子元士、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祊,必庚反。少,诗照反。索,所百反。
[疏]注“无牲”至“之荐”。○解云:谓无牛羊豕之牲也。而中霤礼云祭五祀于庙,用牲有尸,皆荐于奥。何以荐用牲?彼谓正祭之时,先荐于奥,仍自无牲;其正祭五祀,乃用牲有尸耳。○注“天子”至“差也”。○解云:皆时王之礼,中霤礼亦然。○注“殷人”至“义也”。○解云:即《郊特牲》云“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是也。○注“礼天”至“大牢”。○解云:皆时王之礼也。○注“天子”至“索牛”。○解云:皆指祭宗庙之牲也,仍不妨《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宾客之牛角尺”之文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亟,数也。属十二月巳烝,今复烝也。不异烝祭名而言烝者,取冬祭所荐众多,可以包四时之物。○亟,去冀反,数也,注及下同。数,所角反。属十,音烛,下同。今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属十”至“烝也”。解云:烝者,冬祭之名。明去年十二月巳有烝,但得常不书,今正月复作烝,故言亟。○注“不异”至“之物”。○解云:烝者,冬时祭名。前已作讫,今宜易名,而犹言烝,故说之也。
亟则黩,黩则不敬。黩,渫黩也。○黩,徒木反。渫,息列反。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故将祭,宫室既脩,墙屋既缮,百物既备,序其礼乐,具其百官,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君牵牲,夫人奠酒;君亲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济济乎致其敬也,愉愉乎尽其忠也,勿勿乎其欲飨之也。文王之祭,事死如事生,孝子之至也。○养,馀亮反。散齐,素旦反;下侧皆反。相君,息亮反,下同。洞洞,大董反。胜,音升。济济;子礼反,又似兮反。愉愉,羊朱反。勿勿,如字。
[疏]注“君子”至“敬享”。○解云:《祭义》文也。彼郑注云“享,犹祭也”。○注“故将祭”至“百官”。○解云:皆出《祭义》,何氏差约言之也。○注“散齐七日”。○解云:即《祭统》云“故散齐七日以定之”,注云“定者,定其志意也”。定其志意者,谓齐之日不御不乐不吊是也。○注“致齐三日”。○解云:即《祭统》云“致齐三日以齐之”,是致齐者,即郑氏云“致之言至,致谓深也、审也”之属是也。○注“夫妇”至“奠酒”。○解云:案今《祭义》酒作“盎”字。郑注云“奠盎,设盎齐之樽”,盖所见异,或何休以义引之,不取正文。○注“君亲”至“如事生”。○解云:皆出《祭义》,唯孝子之至一句,注者之言也。注礼本下为士制者,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疏则怠,怠则忘。怠,解。○疏,音疏,下注同。解,古卖反。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礼本下为士制。兹,此也。四者,四时祭也。疏数之节,靡所折中,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感四时物而思亲也。祭必於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也。裘葛者,御寒暑之美服。士有公事,不得及此四时祭者,则不敢美其衣服,盖思念亲之至也。故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折中,之设反;下丁仲反。御寒,鱼吕反,又如字。不与,音预。
[疏]注“礼本下为士制”。○解云: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天王使家父来聘。家,采地。父,字也。天子中大夫氏采,故称字,不称伯仲也。
[疏]注“天子”至“仲也”。○解云:上大夫称伯仲者,即祭伯、南季之属是也。次大夫不称伯仲者,即此是也。下大夫称官氏名且字者,即宰渠伯纠是也。
夏,五月,丁丑,烝。○何以书?讥亟也。与上祀同为亟也。
[疏]注“与上”至“亟也”。○解云: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礼。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犹与上祠同在一时而复为烝,故曰与上祀同为亟也。
秋,伐邾娄。
冬,十月,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未当雨雪,此阴气大盛,兵象也。是后有郎师、龙门之战,氵不血尢深。○雨雪,于付反。氵不,古流字。
[疏]注“是后”至“尤深”。○解云:郎师,即下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其龙门之战者,即下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故此注云“氵不血尢深”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祭公,侧介反,后“祭仲”、“祭叔”放此。应,应对之应。
[疏]“祭公者何”。○解云:欲言诸侯,而逆王后;欲言大夫,而经文言公,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至“采也”。○解云:《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下应十二子。”宋氏云:“十二次,上为星,下为山川也。”此言天子立百二十官者,非直上纪星数,亦下应十二辰,故曰下应十二子也。○注“三公氏采称爵”者。解云:即祭公、周公是也。上大夫即例称五十字,即祭伯、南季、荣叔之属是也。次大夫例称二十字,即家父之属是也。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即宰渠伯纠是也。上士名氏通,石尚是也。次士以官录,即宰咺是。下士略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其刘子、单子之属,不称字而称子者,谓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故设文,非王臣之常称。若然,祭公、周公官爵適等,而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特加“宰”者,彼传云“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故加宰”,仍非常称也。
何以不称使?据宰周公称使。
[疏]注“据宰周公称使”者。○解云:即僖三十年“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是也。而称宰者,义与九年同。婚礼不称主人。时王者有母也。遂者何?生事也。生,犹造也。专事之辞。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据待君命,然后卒大夫也。
[疏]注“据待”至“夫也”。○解云:成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轸”,传云“非此月日也,曷为以此月日卒之?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前此者,婴齐走之晋。公会晋侯,将执公,婴齐为公请。公许之反为大夫,归至於貍轸而卒,无君命不敢卒大夫。公至,曰:‘吾固许之反为大夫。’然后卒之”者是也。
成使乎我也。以上来无事,知遂成使于我。○成使,所吏反,注及下“成使”同。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婚礼成於五: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不言如纪者,辟有外文。○媒,亡杯反。请期,音情,又七并反。迎,鱼敬反。妃匹,音配,绝句。
[疏]注“不言”至“外文”。○解云:外相如者,例所不录,言如纪即外相如,故曰辟有外文也。
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疏]“女在其国称女”者。○解云:即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上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是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於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明子尊不加於父母。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以季姜言归。
[疏]“京师者何”。○解云:欲言天子之居,而文不言王;欲言凡国,而为王后所归,故执不知问。
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地方千里,周城千雉,宫室官府,制度广大,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莫不备具,所以必自有地者,治自近始,故据士,与诸侯分职而听其政焉,即《春秋》所谓内治其国也。书季姜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治自,直吏反。
[疏]“京者”至“言之”。○解云:京师之名,理须训解,故分而问之。○注“地方千里”。○解云:即《诗》云“邦圻千里”是也。○注“周城千雉”。○解云:在定十二年。○注“即春”至“之礼”。○解云:《春秋》据鲁为王,故内鲁,若周公制礼,内京师然也。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诸侯来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据臣子一例当言聘。○射,音亦。
[疏]“诸侯来曰朝”。○解云:隐十一年师解云尔,故此弟子执而难之。○注“据臣”至“言聘”。○解云:僖元年传文。
《春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则未知其在齐与?曹与?在齐者,世子光也。时曹伯年老有疾,使世子行聘礼,恐卑,故使自代朝,虽非礼,有尊厚鲁之心,传见下卒葬详录,故序经意依违之也。小国无大夫,所以书者,重恶世子之不孝甚。○齐与,音馀,绝句,下同。恶,或乌路反。
[疏]注“在齐”至“光也”。○解云:即襄九年“冬,公会晋侯”已下“滕子、薛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伐郑”,十一年“公会晋侯”已下“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云云“伐郑”是也。○注“时曹”至“之心”。○解云:正以十年春卒,今又世子代其朝,故知其疾也。○注“传见”至“详录”。○解云:即十年“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注“故序”至“孝甚”。○解云:世子代朝,明亦合讥;世子序诸侯之上,明亦合讥,而传云未知在齐曹者,正以其卒葬详录,故依违之不信言耳。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小国始卒,当卒月葬时,而卒日葬月者,曹伯年老,使世子来朝,《春秋》敬老重恩,故为鲁恩录之尢深。
[疏]注“小国”至“尤深”。○解云: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所闻之世乃始书之。其书之也,卒月葬时,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者是也。今卒日葬月者,正以敬老重恩故也。云云之说,当文皆自有解。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会者何?期辞也。其言弗遇何?公不见要也。时实桓公欲要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故讳使若会而不相遇。言弗遇者,起公要之也。弗者,不之深也。起公见拒深。传言公不要见者,顺经讳文。○见要,一遥反,注同。
[疏]“会者何”。○解云:经既书会,作聚集之名;寻言弗遇,是未见之称,故执不知问。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郎者何?吾近邑也。以言来也。
[疏]“郎者何”。○解云:欲言是邑,战於其内;欲言非邑,经有城郎之文,故执不知问。○注“以言来也”。○解云:凡言来者,乡内之辞,今经言来,故知近邑也。而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是时在召陵,而言来者,据师道楚,故得言来。吾近邑,则其言来战于郎何?据齐师、宋师次于郎不言来,公败宋师不言战,龙门之战不举地也。
[疏]注“据齐师”至“不言来”。○解云:在庄十年。○注“公败”至“不言战”。○解云:隐十年“公败宋师于菅”,庄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庄十一年“公败宋师于鄑”,凡有三经,宜隐十年以当之。○注“龙门”至“地也”。解云:即下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依《春秋说》云是龙门之战,而不言战于龙门是也。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也。地而言来者,明近都城,几与围无异。不解战者,从下说可知。○恶,音乌。明近,附近之近。几,音祈。
[疏]“近也”至“围也”。○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国,读如围。言兵围都城相似,故言近乎围也。考诸古本,围皆作“国”字,而旧解以国为围。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十三年师败绩。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疏]注“据十”至“相诈”。○解云:即龙门之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也。
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春秋》讬正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不复,扶又反,下同。戮,音六,又力彫反,字亦作勠。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月者,桓公行恶,诸侯所当诛,上三国来战于郎。今复使微者盟,故为鲁惧,危录之。○行,下孟反。属,音烛。今复,扶又反,下“故复”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录之”。○解云:正以微者盟例合时,今而书月,故须解之。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所以书葬者,段当国,本当从讨贼辞,不得与杀大夫同例。
[疏]注“庄公”至“同例”。解云:《春秋》之例,君杀无罪大夫,皆去其葬,即成十年“晋侯孺卒”,注云“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是。今段有罪,故庄公书葬也。然则此言不得与杀大夫同例者,谓不得与杀无罪大夫同例耳。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者何?郑相也。不言大夫者,欲见持国重。○相,息亮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祭仲者何”。解云:欲言无罪,听胁立篡;欲言有罪,褒而称字,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据身执君出,不能防难。○防难,乃旦反,下同。以为知权也。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喻祭仲知国重君轻。君子以存国,除逐君之罪,虽不能防其难,罪不足而功有馀,故得为贤也。不引度量者,取其平实以无私。○称,尺证反。别,彼列反。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迁郑都于郐也。○郐,古外反。而野留野,鄙也。传本上事者,解宋所以得执祭仲,因以为戒。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宋人,宋庄公也。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突,宋外甥。○为,于伪反,下注“为突”、“非能为突”、“为赂”、“为突归”、“为承”同。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祭仲死,而忽为突所驱逐而出奔,经不书忽奔,见微弱甚。是时宋强而郑弱,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非能为突,将以为赂动,守死不听,令自入,见国无拒难者,必乘便将灭郑,故深虑其大者也。○令自,力呈反,下同。便,婢面反。
[疏]注“祭仲死”至“者也”。○解云:下十五年“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传云“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未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者是。注“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者。在桓二年。
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宋当从突求赂,郑守正不与,则突外乖於宋,内不行於臣下,辽假缓之。
[疏]“君可以生易死”。○解云:谓易去死也。○“国可以存易亡”。○解云:易去亡也。
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使突有贤才,是计不可得行,则己病逐君之罪。
[疏]“则突可故出”。○解云:突可以此之故出之也。○“而忽可故反”。○解云:言忽可以此之故而反之也。○“是不可得则病”。○解云:言己终能出突而反忽,则为权之成;若不能如是,乃为其病矣。
然后有郑国。己虽病逐君之罪,讨出突,然后能保有郑国,犹愈於国之亡。
[疏]“然后有郑国”。○解云:言突有贤才,己计不行,虽然,仍须勉力讨之。令忽有国虽费功力,犹愈於国之亡也。
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古人,谓伊尹也。汤孙大甲骄蹇乱德,诸侯有叛志,伊尹放之桐宫,令自思过,三年而复成汤之道。前虽有逐君之负,后有安天下之功,犹祭仲逐君存郑之权是也。○大,音泰。
[疏]注“古人”至“之道”。○解云:出《书序》。《长义》云“若令臣子得行,则闭君臣之道,启篡弑之路”。解云:权之设,所以扶危济溺,舍死亡无所设也。若使君父临溺河井,宁不执其发乎?是其义也。
权者何?权者反於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设,施也。舍,置也。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
[疏]“权者何”。○解云:欲言正,逐君立庶;欲言不正,今又言权,故执不知问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身蒙逐君之恶,以存郑是也。不害人以行权。己纳突,不害忽是也。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祭仲死则忽死,忽死则郑亡。生者,乃所以生忽存郑,非苟杀忽以自生,亡郑以自存。反覆道此者,皆所以解上死亡不施於己。宋不称公者,胁郑之篡,首恶当诛,非伯执也。祭仲不称行人者,时不衔君命出使,但往省留耳。执例时,此月者,为突归郑夺正,郑伯出奔。○覆,芳服反。使,所吏反。
[疏]注“皆所”至“於己”。○解云:言上辟死辟亡,皆为忽故也。○注“宋不”至“执也”。○解云:决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称爵也。即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是也。○注“祭仲”至“留耳”。○解云:决定六年“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之属称行人也。○注“执例时”者。○解云:即祁犁言秋是也。而僖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然则凡执例时,而在日月下者,皆当文有解。
突归于郑。突何以名?据忽复归于郑,俱祭仲所纳,系国称世子,不但名也。
[疏]注“据忽”至“名也”。○解云:即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
挈乎祭仲也。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常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时祭仲势可杀突,以除忽害而立之者,忽内未能怀保其民,外未能结款诸侯,如杀之,则宋军强乘其弱,灭郑不可救,故少辽缓之。○挈,苦结反,提挈也。
[疏]注“欲明”至“同也”。○解云:言与外纳同者,即系祭仲言于郑是也。言似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于邾娄”之属是也。
其言归何?据小白言入。
[疏]注“据小白言入”。○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顺祭仲也。顺其计策,与使行权,故使无恶。
[疏]注“顺其”至“无恶”。○解云:下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故言此。
郑忽出奔卫。忽何以名?据宋子既葬称子。
[疏]注“据宋”至“称子”。解云:僖九年三月,“宋公御说卒”,“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盟于葵丘”是也。若然,案彼经文,宋公御说三月卒,夏则公会宋子于葵丘,计应未葬,故注云“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居尸柩前,故不名也”。此云“宋子既葬称子者,谓以其非居尸柩之前,故作已葬之称。而单言子,况此郑忽之父,久巳葬讫而反名,故难之。
《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於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不离子行也。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地道敬上,尊尊而文烦。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於质也。质家爵三等者,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者,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省,所景反。
[疏]注“夷狄”至“名也”。○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属是也。○注“名者”至“义也”。○解云:言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者,正以既葬稍杀,故不得名也。然则初薨所以名者,降於既葬也。今郑忽书名者,缘君薨而名之义也。○注“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者巳下至“反之於质”。皆出於《乐说》文。○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巳下。皆《春秋说》文也。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侠卒也。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盟不日者,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於士,罚疑从轻,故责之略。蔡侯称叔者,不能防正其姑姊妹,使淫於陈佗,故贬在字例。○折,之设反,又时设反;一本作“析”,思历反。
[疏]“柔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而书其名,故执不知问。○注“以侠卒也”。○解云:隐九年春“侠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以无氏而卒之也”。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故知未命之大夫也。○注“辄发”至“贬也”。○解云: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若未命大夫亦无氏,而此与侠是也;贬者亦无氏,即无骇与翚之是也,故此注云“无氏嫌贬也”。○注“所以”至“夫也”。○解云: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故得书之。○注“盟不”至“之略”。○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矣。不日者,正以未命大夫,故责之略也。○注“蔡称”至“字例”。○解云:正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在上六年。
公会宋公于夫童。○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殴蛇,丘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燕,音胭。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去跃葬也。○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公会宋公于郯。○郯,音谈,二传作“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即僖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襄十八年冬十月,“曹伯负刍卒于师”之属是也。若其篡明,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故不劳去日,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庄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之属是也。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不嫌非篡,当日。若不重言丙戌,则嫌不蒙上日,以其篡故略之,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而言独晋书立者,郑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不言立,故言独。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时宋主名不出,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恶乎,音乌,十三年传同。
[疏]注“宋不”至“同义”。解云:上十年“来战于郎”,注云“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是也。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疏]“此偏”至“败矣”。○解云: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上经来战于鲁,此则往战于宋,嫌其异,故明之。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曷为后日?据鞍之战先书日。○鞍,音安。
[疏]注“据鞍”至“书日”。○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云云,“及齐侯战于鞍”是也。
恃外也。其恃外柰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得纪侯、郑伯之助,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君子不掩人之功,不蔽人之善,故后日以明之。○胜,诗证反。蔽,必婢反。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据公败宋师于菅。○菅,古颜反。
[疏]注“据公”至“于菅”。解云:在隐十年。
从外也。从外诸侯相与战例。曷为从外?据战于宋,不从外言败绩。
[疏]注“据战”至“败绩”。○解云:即上十二年也,于时有郑人不书败绩之文矣。
恃外,故从外也。明当归功於纪、郑,故从纪、郑言战。何以不地?据在下句。
[疏]注“据在下句”。○解云:即下云“郎亦近矣,郎何以地”。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郎虽近,犹尚可言其处。今亲战龙门,兵攻城池,尢危,故耻之。绩,功也。非义不战,故以功言之。不言功者,取其积聚师众,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出万死而不奔此,故以自败为文,明当坐也。燕战称人, ,败绩称师者,重败也,战少而败多。言及者,明见我为主,故得汲汲败胜之文。○处,昌虑反。行,户郎反。
[疏]“郎犹可以地也”。○解云:即上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注“郎虽”至“其处”。○解云:谓郎虽在郊内,仍非攻城,犹可以举其地。○注“今亲”至“耻之”。○解云:《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也”者,主说此经,故知之。○注“绩功”至“不战”。○解云:凡书兵者,正得奉王命伐无礼,乃有战事,故言非义不战。○注“必出万死”。○解云:若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注“燕战”至“败也”。○解云:盖师不尽战,故言战少;败时悉走,故言败多。而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即据此经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未得乎师也”,彼注云“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者是。
三月,葬卫宣公。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也。○背殡,音佩,后“背殡”皆放此。
[疏]注“背殡”至“责也”。○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然则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卒,至今年三月,正当五月之际,而又背殡用兵,宜书日以见危,而不日者,正以量力不责故也。
夏,大水。为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民悲哀之所致。○为,于伪反。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何以书?记异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者,温也。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泆,音逸。行,下孟反。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夏,五”者何?无闻焉尔。来盟者,聘而盟也。不言聘者,举重也。内不出主名者,主国也,莅盟可知。莅盟、来盟例皆时。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莅盟,音利,又音类,下同。
[疏]“夏五者何”。○解云:正以文异常例,故执不知问。○注“莅盟”至“天下”。○解云:其莅盟书时者,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定十一年冬,“叔还如郑莅盟”之属是也。其来盟书时者,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而文十五年春,“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书月,彼注云“月者,文公微弱,大夫秉政,宋亦蔽于三世之党,二乱结盟,故不与信辞”是也。然则来盟之例,例不言月,而此言夏五,师所不说,何氏以“五”字或衍文,故如此解。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委,积也。御者,谓御用于宗庙。廪者,释治穀名。礼,天子亲耕,东田千亩,诸侯百亩。后夫人亲西郊采桑,以共粢盛祭服,躬行孝道以先天下。○廪,力甚反。粢盛,音咨;下音成。委,于鬼反,注同。积,子赐反。共,音恭。
[疏]“御廪者何”。○解云:欲言宫室,而文言御廪;欲言仓库,今被灾之,於义不强,故执不知问。○注“廪者,释治穀名”。○解云:谓廪之言藻之义故也。○注“礼天”至“天下”。○解云:皆出《祭义》之文。御廪灾,何以书?
记灾也。火自出烧之曰灾。先是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桓无恻痛於民之心,不重宗庙之尊,逆天危先祖,鬼神不飨,故天应以灾御廪。○应,应对之应。
[疏]“御廪灾,何以书”。○解云:嫌覆问上粢盛委之所藏,故不但言何以书。
[疏]注“火自”至“曰灾”。○解云:《公羊》之例,内悉言灾,而复言火自出烧之者,入《春秋》始有此灾,欲通人火不书之义也。
乙亥,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讥新有御廪灾而尝之。曰:“犹尝乎?难曰四时之祭不可废,则无犹尝乎?○难,乃旦反。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巳矣。当废一时祭,自责以奉天灾也。知不以不时者,书本不当尝也。
[疏]注“知不”至“尝也”。○解云:周之八月,非夏之孟秋,而反为尝,故以不时言之。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以者何?行其意也。以己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宋前纳突求赂,突背恩伐宋,故宋结四国伐之。四国本不起兵,当分别之,故加以也。宋恃四国乃伐郑,四国当与宋同罪,非为四国见轻重。○背,音佩。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以者何”。○解云:正以宋非强国而以齐、卫,故执不知问。○注“宋前纳突求赂”。○解云:上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是。○注“突背恩伐宋”者。○解云:上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王者千里,几内租税,足以共费;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足以尊荣,当以至廉无为率先天下,不当求。求则诸侯贪,大夫鄙,士庶盗窃。求例时,此月者,桓行恶不能诛,反从求之,故独月。○共费,音恭;下芳味反。行,下孟反,下“行恶”同。
[疏]“何以书”至“礼也”。○解云: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之下,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然则彼已有传,而重发之者,正以彼云“丧事无求”,恐此吉时得求,故明之。○注“诸侯”至“盗窃”。○解云:相对为优劣之称也。○注“求例时”。○解云:隐三年“秋,武氏子求赙”,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之属是也。
三月,乙未,天王崩。桓王也。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当时而日者,背殡伐郑,危之。
[疏]注“当时”至“危之”。○解云:去年十二月齐侯卒,至今年四月,是为当时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今此书日,故曰危也。其背殡伐郑者,即去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齐人”巳下“伐郑”是。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突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不连爵问之者,并问。上已名,今复名,故使文相顾。○复,扶又反,下注“故复”,及传文“复入”并注下“不复”皆同。
[疏]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僖二十八年夏。○注“不连”至“并问”。○解云: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卫侯朔何以名”,哀八年传云“曹伯阳何以名”,故决之。○注“上巳”至“相顾”。○解云:欲言十一年已书名,故言复也。
夺正也。明祭仲得出之,故复於此名,著其夺正,不以失众录也。月者,大国奔例月,重乖离之祸,小国例时。
[疏]注“著其”至“录也”。○解云:决襄十四年夏四月,“己未,卫侯衎出奔齐”之属,书其名者,为失众录之故也。○注“月者”至“之祸”。○解云:下十六年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及此书五月之属皆是。○注“小国例时”。○解云: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之属是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其称世子何?据上出奔不称世子。
[疏]注“据上”至“世子”。○解云:上十一年“郑忽出奔卫”是也。
复正也。欲言郑忽,则嫌其出奔还入,与当国同文,反更成上郑忽为当国,故使称世子明复正,以效祭仲之权,亦所以解上非当国也。
[疏]注“欲言”至“复正”。○解云:庄九年夏,“齐小白入干齐”,传云“曷为以国氏?当国也”者是也。○注“以效祭仲之权”。○解云:即上十一年传云“而忽可故反”是也。
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皆於还入乃别之者,入国犯命,祸重也。忽未成君出奔,不应绝。出恶者,不如死之荣也。入无恶者,出不应绝,则还入不应盗国。○别,彼列反。
[疏]“曷为或言归”。○解云:僖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之属是。○“或言复归”。○解云:此经是也。○“复入者”至“有恶”。○解云:襄二十三年“晋栾盈复入于晋”之属是也。○“入者,出入恶”。○解云:下文“许叔入于许”,“郑伯突入于栎”之属是也。
许叔入于许。称叔者,春秋前失爵,在字例也。入者,出入恶,明当诛也。不书出时者,略小国。
[疏]注“称叔”至“字例”。○解云:正以庄十六年“同盟于幽”,经书许男故也。○注“不书”至“小国”。○解云:正以上文忽与突出入并书故。
公会齐侯于鄗。○鄗,户老反,又火各反,《左传》作“艾”,《穀梁》作“蒿”。
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皆何以称人?据言朝也。
[疏]注“据言朝也”。○解云:正以隐十一年传云“诸侯来曰朝”。
夷狄之也。桓公行恶,而三人俱朝事之。三人为众,众足责,故夷狄之。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据齐阳生立陈乞家,言入于齐。○栎,力狄反,一音匹沃反。
[疏]“栎者何”。○解云:欲言国都,不言郑;欲言入于郑,复言栎邑,故执不知问。○注“据齐”至“于齐”。○解云:在哀六年。彼传云“景公死而舍立,陈乞迎阳生于诸其家”,“诸大夫不得巳,皆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尔”。然则阳生实入于陈乞家,而言入于齐。今突入于栎,而不言于郑,故难之。
末言尔。末者,浅也。解不言入国意。曷为末言尔?据俱篡也。祭仲亡矣。亡,死亡也。祭仲亡则郑国易得,故明入邑则忽危矣,不须乃入国也,所以效君必死,国必亡矣。○易,以豉反。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据上言出奔也。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言忽微弱甚於鸿毛,仅若匹夫之出耳,故不复录,皆所以终祭仲之言,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疏]注“皆所”至“之言”。解云:上云祭仲亡则亡矣者,所以效十一年“君必死,国必亡”之文。今此传云“言忽为君之微也”已下者,可以终十一年“国可以存易亡”之文,故言皆所以终祭仲之言也。十一年虽不出祭仲之口,但传家为祭仲而为此辞,故得云祭仲之言也。○注“解不”至“之嫌”。○解云:权者,危险之事,祭仲比来欲为君存国,非徒然也。但国内凡人嫌其虚设,故作经传以解之,故曰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冬,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侈,伐郑。月者,善诸侯征突,善录义兵也。不举伐为重者,用兵重於会,嫌月为桓伐有危举,不为义兵录,故复录会。○侈,昌氏反,二传作“袲”。为桓,于伪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录会”。○解云:正以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则言征伐例时,而此书月,故决之。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致例时,此月者,善其比与善行义,故以致,复加月也。○复,扶又反。
[疏]注“致者”至“伐郑”。○解云:桓是篡贼,动作有危,今能疾篡脱危而至,故致之。○注“致例时”。○解云:即上二年“冬,公至自唐”之属是。
冬,城向。○向,式亮反。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
[疏]“卫侯朔何以名”。○解云:嫌问出奔之属何以名,故复连句问之。○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僖二十八年。
绝。曷为绝之?据俱奔也。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朔,十二月朔政事也。月所以朝庙告朔是也。而不能使卫小众。时天子使发小众,不能使行。越在岱阴齐,越,犹走也。岱,岱宗,泰山也。山北曰阴。先言岱阴,后言齐者,明名山大泽不以封诸侯,以为天地自然之利,非人力所能加,故当与百姓共之。传著朔在岱阴者,明天子当及是时未能交连五国之兵早诛之。
[疏]注“明天子”至“诛之”。○解云:其五国者,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
属负兹舍,不即罪尔。属,讬也。天子有疾称不豫,诸侯称负兹,大夫称犬马,士称负薪。舍,止也。讬疾止不就罪。○属负兹,音烛,注同。属,讬也。诸侯有疾称负兹,言朔讬有疾。
[疏]注“天子”至“负薪”者。○解云:皆汉礼之名。豫,诂为乐。诸侯言负兹者,谓负事繁多,故致疾。大夫言犬马者,代人劳苦,行役远方,故致疾。士称负薪者,禄薄不足代耕,故致疾。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二月,丙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趡。本失爵在名例,中朝桓公称人。今此不名者,盖以为仪父最先与隐公盟,明元功之臣,有诛而无绝。○趡,翠癸反。
[疏]注“本失”至“在名例”。○解云:正以隐元年得褒,乃书字故也。○注“中朝”至“名者”。○解云:即上十五年“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是。○注“盖以”至“之臣”。○解云: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是也。○注“有诛而无绝”。○解云:有诛者,十五年称人,是责之。无绝者,今还其字,无绝其功故也。
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夏者,阳也。月者,阴也。去夏者,明夫人不系於公也。此战盖由桓公曰“同非吾子”云尔。○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此战”至“云尔”。○解云:庄元年传云“公曰‘同非吾子’”是。然则夫人姜氏三年至鲁,六年九月庄公乃生,桓公何云同非吾子?盖夫人谮之也。或云盖在齐之日已共私通,鲁侯知之,悼恨之言耳。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称字者,蔡侯封人无子,季次当立,封人欲立献舞而疾害季,季辟之陈。封人死,归反奔丧,思慕三年,卒无怨心,故贤而字之。出奔不书者,方以起季奔丧归,故使若非出奔归。不称弟者,见季不受父兄之尊,起宜为天子大夫。天子大夫不得与诸侯亲通,故鲁季子、纪季皆去其氏,唯卒以恩录亲,季友、叔肸卒是也。
[疏]注“鲁季”至“其氏”。○解云:即闵元年“季子来归”,庄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是也。○“唯卒”至“是也”。○解云:即僖十六年“公子季友卒”,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是也。
癸巳,葬蔡桓侯。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於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其事。○几,音祁。并,必政反,又如字。
[疏]注“称侯”至“其事”。○解云:正以诸侯之葬皆称公,故决之。
及宋人、卫人伐邾娄。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是后夫人谮公,为齐侯所诱杀。去日者,著桓行恶,故深为内惧其将见杀无日。○行,下孟反。为,于伪反。
[疏]注“去日”至“无日”。○解云:若以隐三年传言之,即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若言某月某日日有食之者,谓二日食也。若言某月日有食之者,谓食在晦也。今此言朔而不书日,故此解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泺,郎沃反,又音洛,《说文》云匹沃反。公夫人姜氏遂如齐。公何以不言及夫人?据公及夫人会齐侯于阳穀。
[疏]注“据公”至“阳穀”。○解云:在僖十一年。
夫人外也。若言夫人,巳为公所绝外也。
[疏]注“若言”至“外也”。○解云:欲言不假言及,是外之意。
夫人外者何?内辞也。内为公讳辞。○为,于伪反。其实夫人外公也。时夫人淫於齐侯而谮公,故云尔。言遂者,起夫人本与公出会齐侯于泺,故得并言遂如齐。不书夫人会,书夫人遂者,明遂在夫人。齐侯诱公使遂如齐,以夫人谮公故。○谮公,侧鸩反,下同。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不书齐诱杀公者,深讳耻也。地者,在外为大国所杀,於国尤危。国重,故不暇隐也。
[疏]注“不书”至“耻也”。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之文也。○注“地者”至“隐也”。○解云:鲁侯被杀,例不举地,故隐公、闵公直言薨而巳。今此言齐,故如此解。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凡公薨外致日者,危痛之。外多穷厄伐丧,内多乘便而起,不可不戒慎。加之者,丧者死之通辞也,本以别死生,不以明贵贱,非配公之称,故加之以绝。○便,婢面反。别,彼列反。称,尺证反。
[疏]注“凡公”至“痛之”。○即此及定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之属是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已丑,葬我君桓公。贼未讨,何以书葬?据隐公也。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据俱雠也。君子辞也。时齐强鲁弱,不可立得报,故君子量力,且假使书葬。於可复雠而不复,乃责之,讳与齐狩是也。桓者,谥。礼,生有爵,死有谥,所以劝善惩恶也。礼,诸侯薨,天子谥之。卿大夫受谥於君,唯天子称天以诔之。盖以为祖祭乃谥,可酉公之丧至自齐;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也。以公配谥者,终有臣子之辞。上葬日者,起生者之事也,且明王者当遣使者与诸侯共会之。加我君者,录内也,犹君薨地也。○惩,直升反。使,所吏反。
[疏]注“讳与齐狩是也”。○解云: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是也。○注“礼诸”至“诔之”。解云:即《曾子问》曰“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郑注云“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谥。谥当由尊者成”;又云“唯天子称天以诔之”,注云“以其无尊焉”;又云“诸侯相累,非礼也”是也。○“盖以”至“是也”。○解云:所以知祖祭乃谥者,正以公之丧至自齐,未有谥。丁巳葬我君定公,欲葬遇雨不得葬。经书定公,故知宜是作祖祭时为之也。《礼记·檀弓下》篇云:“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於君云:‘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义亦通於此。○注“上葬”至“地也”。○解云:考诸古本,皆无“上”字,衍文。隐三年传“过时而日,隐之”,注云“隐痛贤君不得以时葬,‘丁亥,葬齐桓公’是也”。然则此君四月薨,至于今十二月,亦是过时而日者,亦是痛其贤君不得以时葬,非其辞贞,故曰起生者之事,言其非为臣子矣。或者上葬为此上文之葬,若昭三年“葬滕成公”之下,注云“月者,襄公上葬,诸侯莫肯加礼,独滕子来会葬,故恩录之”之类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据继君不绝也。○君弑,申志反,下皆同。
[疏]“公何以不言即位”。○解云:隐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然则彼已注解,是以此处不复注之。○“春秋”至“即位”。○解云:而言《春秋》者,欲道孔子意,《春秋》之内皆尔,非止此处,故举其大号言之,是以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然则宣公之传不言子,直以其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亦不由宣公非子赤之子,故不言子。
隐之也。孰隐?隐子也。隐痛是子之祸,不忍言即位。
[疏]“孰隐”至“子也”。○解云:庄公既逾年即位之后,合称成君,而言子者,凡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故也。若表臣子之心,不可旷年无君,乃称公耳。
三月,夫人孙于齐。孙者何?孙,犹孙也。孙,犹遁也。○孙,音逊,下及注皆同;孙,犹遁也。遁,徒困反。
[疏]“孙者何”。○解云:欲言初出,实先在齐;欲言非初出,而与公孙文同,故执不知问。○“孙,犹孙也”。○解云:凡言孙者,孙遁自去之辞。今此言孙,与《尚书·序》云“将孙於位,让於虞舜”义同,故言孙犹孙也,犹彼文也。而注云“孙,犹遁也”者,欲解彼此之孙,皆为孙遁自去之义,故曰遁也。
内讳奔,谓之孙。言于齐者盈讳文。
[疏]“内讳奔,谓之孙”。○解云: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非独鲁也。而言内者,讬王於鲁,故言内,犹言内其国,外诸夏之义也。然则内鲁为王,王者无出奔之义,故谓之孙矣。而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言出者,彼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於母也”,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者是。○注“言于”至“讳文”。○解云:凡言于某者,从此往彼之辞。今此夫人实非始往而言于齐,与昭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文同者,盈满其讳文,若今始然,故云言于齐者,盈讳文耳。
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据公、夫人遂如齐,未有来文。
[疏]注“据公”至“来文”。○解云:公、夫人遂如齐”,在桓十八年。言未有来文者,欲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之文耳。若然,案下二年注云“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若然,则何氏指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亦无出道,而责未有来文者,夫人如齐之时,得公之命,非无出道,故如此解。
念母也。固在齐而书孙者,所以起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礼,练祭取法存君,夫人当首祭事。时庄公练祭,念母而迎之,当书迎,反书孙者,明不宜也。
[疏]注“礼练”至“宜也”。○解云:存君者,即襄二十九年注云“正月岁终而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存之”。然则今此练祭者,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矣。言夫人当首祭事者,谓夫人当为首而营其祭事也。言时庄公练祭者,谓桓公去年四月薨,今年三月方为练祭,而欲迎母,非谓此时已为练矣。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夫人姜氏孙于邾娄。
[疏]注“据夫”至“邾娄”,解云:闵二年经文。
贬。曷为贬?据俱以孙为文。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於齐侯,如其事曰,加诬曰谮。○与杀,音预,下同。谮,侧鸩反,加诬曰谮。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以淫於齐侯所生。
[疏]“公曰”至“子也”。○解云:夫人加诬此言,非谓桓公实有此言,何者?正以夫人之至在桓三年秋,子同之生乃在六年九月故也。
齐侯怒,与之饮酒。欲醉而杀之。礼,饮酒不过三爵。
[疏]注“礼饮不过三爵”。○解云:《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注云“洒如,肃敬貌也”;“二爵而言言斯”,注云“言言,和敬貌”;“礼已,三爵而油油”,注云“油油,悦敬貌”;“以退”,注云“礼,饮酒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者是也。
於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於其将上车时。○将上,时掌反,下同。胁幹而杀之。胁,折声也。扶上车,以手胁折其幹。○胁幹,路合反,本又作“协”,亦作“拉”,皆同,折声也。幹,音古旦反,胁也。
[疏]“於其”至“送之”。○解云:与下句绝读。○“於其乘焉,胁幹而杀之”。○解云:二句连读之。○注“扶上”至“幹”。解云:折音如字。
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据贬必於其重。
[疏]“念母者,所善也”。○解云:谓念母者,宜《春秋》之所善也。○注“据贬必於其重”。○解云:即僖元年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於其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注云“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其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是也。
不与念母也。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绝文姜不为不孝,距蒯聩不为不顺,胁灵社不为不敬,盖重本尊统,使尊行於卑,上行於下。贬者,见王法所当诛。至此乃贬者,并不与念母也。又欲以孙为内见义,明但当推逐去之,亦不可加诛,诛不加上之义。非实孙,月者,起练祭左右。○背,音佩。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见王,贤遍反,下同。为内,于伪反,下“为卑”、“为营”同。去,起吕反。
[疏]注“故绝”至“不顺”。○解云:谓贬氏是也。距蒯聩不为不顺者,哀三年传云“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注云“曼姑无恶文者,起曼姑得拒之。曼姑,臣也。距之者,上为灵公命,下为辄故”者是也。○注“胁灵”至“不敬”。○解云:即庄二十五年传云“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注云“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注云“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是胁灵社,不为不敬之道也。○注“盖重”至“当诛”。○解云:此盖诂为皆也。谓胁社以重阳,距父以尊祖,皆是尊行於卑,上行於下之义。○注“至此”至“之义”。○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桓十八年公始如齐之时不贬意也。言又欲以孙为内见义者,正言道鲁臣子不合诛夫人之意。○注“非实”至“左右”。○解云: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彼注云“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然则此书月者,正是其例。而言月者起练祭左右者,谓此夫人非孙,今乃书孙,书三月,起其练祭在左右故也。若直言春,无以起其练祭矣。
夏,单伯逆王姬。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以称字也。礼,诸侯三年一贡士於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单伯,音善,后放此。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治,直吏反。
[疏]“单伯者何”。○解云:若言内臣,而逆王女;若言王臣,文无王使,故执不知问。○注“以称字也”。解云:诸侯之大夫例合称名,若贡于天子,理宜尊异,是以见其称字,知其贡于天子。○注“诸”至“一人”。○解云:皆《书传》文,《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於射宫”,郑注云“岁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物也,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者,是与此同。
何以不称使?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
[疏]注“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解云:公子遂如京师者,僖三十年经文也。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者,欲道传云“何以不称使”者,问经不道单伯如京师之意。
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逆者,鲁自往之文。方使鲁为父母主嫁之,故与鲁使自逆之。不言于京师者,使鲁主之,故使若自鲁女,无使受之。
[疏]“逆之者何”。○解云:天子之臣,其数非一,而鲁大夫使逆其女,故执不知问。
曷为使我主之?据诸侯非一。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天子同姓者。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適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天子嫁女於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好,呼报反。风,如字,又方凤反。倡,昌亮反。和户卧反。恶,乌路反。齐衰,音咨;下七雷反。
[疏]注“其行婚姻之礼”。○解云:谓敌偶行事。○注“行君臣之礼”。○解云:谓君坐于上,而臣立于下。○注“必使”至“主之”。○解云:谓於女有血脉之亲属。○注“礼尊”至“之道”。○解云:风,犹放也。言使卑者待已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后卑者乃敢求婚也。云亦不可斥与之者,亦不可斥言嫁於某国,所以然者,正以申阳倡阴和之道故也。○注“天子”至“之礼”。○解云:知者,见十九年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若其礼异,当有别文。○注“义不”至“之路”。○解云:注知如此者,正见十九年传下文云“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然则既不得再娶,適夫人没无侄娣,即是绝嗣之义,故云此。○注“礼齐”至“婚姻”。○解云:义取《穀梁》之文,“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之言也。所以然者,正由吉凶不相求矣。今庄公主婚于齐,相犯二事,是以《春秋》主书恶天子耳。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以言外,知有筑内之道也。于外非礼也。礼,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阙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时鲁以将嫁女于雠国,故筑于外。
[疏]注“以言”至“道也”。○解云:正以经言于外,以为非礼,则知于内是礼明矣。○注“必阙”至“上也”。○解云:取下传文为义。
于外何以非礼?据非内女。筑于外,非礼也。于,远辞也。为营卫不固。不以将嫁于雠国除讥者,鲁本自得以雠为解,无为受命而外之,故曰非礼。○解,古卖反。其筑之何以礼?据礼当豫设。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据诸侯宫非一。○必为,于伪反,下“必为”、“为襄公”并注同。
[疏]注“据诸”至“非一”。○解云:即下云路寝、小寝之属是也。於路寝则不可者,谓外内无别。
於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皆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
[疏]小寝则嫌。○解云:嫌亵渎。
群公子之舍,谓女公子也。则以卑矣。以为大卑。○大,音泰,一音他贺反。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以上传言尔,知当筑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筑例时。
[疏]注“筑例时”者。○解云:即此年“秋,筑王姬之馆”,二十八年“冬,筑微”,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秋,筑台于秦”之属是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锡者何?赐也。上与下之辞。○锡,星历反。
[疏]“锡者何”。○解云:正以变赐言锡,与礼九赐之文异,故执不知问。
命者何?加我服也。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鈇钺,九曰秬鬯,皆所以劝善扶不能。言命不言命服者,重命,不重其财物。礼,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令,力呈反。贲,音奔。鈇钺,音甫,又方于反;下音越。秬,音巨,黑黍也。鬯,敕亮反,香酒。
[疏]“命者何”。○解云:正以生时有功而受褒赐,今死乃赐命,故执不知问。○注“礼有”至“不能”。○解云:此《礼纬合文嘉》文也。彼注云“诸侯有德当益其地,不过百里,后有功加以九赐: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其长於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其居处脩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其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其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以虎贲,以备非常;其内怀至仁,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得专征;其亢阳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其孝慈父母,赐以秬鬯,使之祭祀。皆如有德,则阴阳和,风雨时,四方所瞻,臣子所望,则有秬鬯之草,景星之应”是也。○注“礼百里”至“五命”。○解云:案《周礼·典命》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者是也。
其言桓公何?据锡文公命不言谥。
[疏]注“据锡”至“言谥”。○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不言谥是也。
追命也。举谥明知追命死者。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尢悖天道,故云尔。○善行,下孟反,下同。复,扶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言”至“云尔”。○解云:如此注者,欲决文元年称天王也。
王姬归于齐。何以书?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恩录而书之。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
[疏]注“内女”至“之也”。解云:即隐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隐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然则此事亦在月下,而言不月者,何氏以意斟酌,故如此解。而庄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而不书月者,彼则鲁不主婚,自著天子有恩于王姬故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迁之者何?取之也。以称师,知取之。○郱,步丁反。鄑,子斯反,又音晋。郚,音吾。
[疏]“迁之者何”。○解云:欲言实迁,不言处所;欲言取之,而经书迁,故执不知问。
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据莒人伐杞取牟娄。
[疏]注“据莒”至“牟娄”。解云:即隐四年经文。
为襄公讳也。襄公将复雠於纪,故先孤弱取其邑,本不为利举,故为讳。不举伐,顺讳文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何大尔?自是始灭也。将大灭纪从此始,故重而书之。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馀丘。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庆父幼少将兵,不讥者,从不言弟意,亦起之。○少,诗照反。
[疏]“於馀丘者何”。○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闻;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曷为”至“焉尔”。○解云:桓七年传云“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然则彼巳有传,而复发之者,正以邑不系国,凡有二种,故须解之。即昭三十二年“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与受滥为亟”是。○注“庆父”至“起之”。○解云:正以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则庄公年十五矣。庆父之年宜十二三,故云幼少将兵矣。所以不书月以讥之者,正以不言弟意亦起之,何者?文元年注云“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尢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然则鲁不言在位之弟者,刺其专贵亲亲而早任以权。今庆父实是公之母弟,若於凡平诸侯之国,则合言弟,但是鲁公之弟,故于例不得言之。既不言弟,刺其专贵亲亲早任以权,则於幼少将兵之义,亦自见矣,故云从不言弟意,亦起之也。杜氏云“庆父者,庄公异母兄”,何氏知其幼者,正见称仲,非兄明矣。
秋,七月,齐王姬卒。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录焉尔。曷为录焉尔?据王后崩犹不录。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卒录之,明当有恩礼。内女卒例日,外女卒不日者,实不如鲁女也。
[疏]注“内至”至“女也”。○解云:即僖十六年“四月,丙申,鄫季姬卒”,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之属是也。而庄四年“三月,纪伯姬卒”,庄二十九年十二月“纪叔姬卒”之属皆不日。庄四年下文注云“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於葬”是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书者,妇人无外事,外则近淫。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郜,古报反。二传作“禚”,四年亦尔。近,附近之近,亦如字。
[疏]注“不致”至“是也”。○解云: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注云“奔父母之丧也。不言奔丧者,尊内也”,“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是也。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月者,卫朔背叛出奔,天子新立卫公子留,齐、鲁无惮天子之心而伐之,故明恶重於伐,故月也。○溺,乃历反。
[疏]“溺者何”。○解云:欲言内臣,经不书氏;欲言外臣,复不系国,故执不知问。○“吾大”至“者也”。○解云:隐九年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桓十一年“柔会宋公”以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云“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然则今复发传者,嫌会雠人而致贬故也。○注“所伐”至“大夫”。○解云:称名为将大夫不书卒者,正以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也。知未命大夫得书卒者,正见隐九年经书侠卒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宜从重。无氏者,少略也”者,即其义。○注“与桓同义”。○解云:桓十一年“柔会宋公”已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今溺亦然,故言与桓同义。○注“月者”至“出奔”。○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二年“夏,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今此月者,背叛出奔,罪重故也。其背叛出奔之事者,即桓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是也。○注“天子新立卫公子留”。○解云:《世本》及《史记》并有其事。
夏,四月,葬宋庄公。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他事不见也。○不见,贤遍反,下皆同。
[疏]注“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至“见也”。○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皆贬去其葬以见篡,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注云“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又宣九年秋,“晋侯黑臀卒于扈”,彼注云“不书葬者,篡也”之属是也。其篡明者,不嫌非篡,故不去葬以见篡,即隐四年“卫人立晋”,桓十二年冬“卫侯晋卒”,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又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至僖十七年冬“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葬齐桓公”;又哀六年秋“齐阳生入于齐”,至哀十年春“齐侯阳生卒”,夏“葬齐悼公”;此等皆由其初有立、入之文,不嫌非篡,故书其葬。今宋公冯初篡不明,所以亦书其葬者,正以其父缪公有让国之善,故计其父功而除其篡罪,故云篡以计除也。襄十四年夏“卫侯衎出奔齐”,至二十六年春“甯喜弑其君剽”,“卫侯衎复归于卫”,传云“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注云:“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又宣六年传言“而立成公黑臀”,彼注云“不书者,以恶夷獆也”。然则剽与成公之篡皆不恶者,以恶衎与夷獆矣,是为以起他事不见。今宋庄公之立不书恶之者,自以计除之不见义,故云非以起他事不见也。既以计除,则迥然无罪,故得书葬,何则?晋侯重耳亦篡不明,而僖公三十三年得书“葬晋文公”者,《春秋》为贤者讳也。
五月,葬桓王。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改,更也。改葬服轻不当月,月者,时无非常之变,荣奢改葬尔,故恶录之。书者,诸侯当有恩礼。
[疏]“此未有言崩者”。○解云:桓十五年经书“三月,乙未,天王崩”,何言未有言崩者?正以此年事不相接故也。○“盖改葬也”。○解云:案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经即书其改卜。此若改葬,经宜书改,而不书改者,盖以天王之崩去此七年,是改可知,何劳书改乎?其改卜牛须书改者,若直言卜牛,嫌卜前口伤之牛,故须言改以明之。传必知改葬者,正见《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周人荣奢改葬桓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故也。○注“改葬”至“录之”。○解云:言改葬服轻者,即《丧服》云“改葬緦”是也。言不当月,月者,欲决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文也。言时无非常之变者,即决礼有非常之变者,将亡失尸柩之时改葬也。言荣奢改葬者,即《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夜明周人荣奢改葬恒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也。若然,案《春秋说》改葬在恒星不见之后,即宜在七年之末,而在三年者,宋氏云“由三年改葬,故七年恒星不见夜明者,正由今日荣奢改葬故也”。云故恶录之者,谓由此之故,恶而深录之也。○注“书者”至“恩礼”。○解云:文九年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然则此改葬桓王,非彼之类而得书者,欲见诸侯当有恩礼故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据叛也。○酅,户圭反。
[疏]“纪季者何”。○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
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妹。”纪与齐为雠,不直齐大纪小,季知必亡,故以酅首服,先祖有罪於齐,请为五庙后,以酅共祭祀,存姑姊妹。称字贤之者,以存先祖之功,则除出奔之罪,明其知权。言入者,难辞,贤季有难去兄入齐之心,故见之。男谓女先生为姊,后生为妹,父之姊妹为姑。○共,音恭。难辞,乃旦反,下皆同。
[疏]“鲁子曰”至“姊妹”。解云:传所以记鲁子者,欲言孔氏之门徒受《春秋》,非唯子夏,故有他师矣。其隐十一年传记“子沈子”者,欲明子夏所传,非独公羊氏矣,故辄记其人以广义也。季为附庸而得有五庙者,旧说云比诸侯之礼故也。直言以存姑姊妹,不言兄弟子侄者,谦不敢言之。欲言兄弟子侄亦随国亡,但外出之女有所归趣而已。○注“故以”至“於齐”。○解云:凡言首者,先服之辞,纪国未灭,今以往服,故谓之首服也。先祖有罪於齐者,即四年传云“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是也。○注“言入”至“见之”。○解云:正以襄二十六年二月,“卫孙林父入于戚”;定十三年“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之属,皆是不获已,故以为难辞也。○注“男谓”至“为姑”。○解云:皆《释亲》文。111
冬,公次于郎。次者,兵舍止之名。
[疏]注“次者”至“之名”。解云:正以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之文故也。
其言次于郎何?国内兵而当书,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虽有事而犹不书是也。
[疏]注“国内”至“是也”。○解云:“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者,定八年传文。案昭十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定十二年冬,“公围成”之属是也。
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恶公既救人,辟难道还,故书其止次以起之。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也。次例时。○恶,乌路反。
[疏]注“诸侯”至“乱也”。○解云:言此者,欲道《春秋》善齐襄复雠,不书其灭,而刺鲁侯不救纪者,以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是以刺不相救也。而善齐襄复雠者,所以申仁孝之恩,各自为义,岂相妨夺乎?○注“次例时”。○解云:即此及三十年“夏,师次于成”之属是也。而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云云,书月者,自为下文“甲午,祠兵”出之,次仍不蒙月也。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书月者,自为下文“败宋师”出之,次仍不蒙月也。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书者,与会郜同义。牛酒曰“犒,加饭羹曰飨。月者,再出重也。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犒,苦报反,劳也。
[疏]注“书者”至“同义”。○解云:即二年“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彼注云“书者,妇人无外事,外事则近淫”。今此亦然,故云同义。○注“牛酒”至“曰飨”。○解云:时王之礼也。○注“月者”至“知例”。○解云:案上二年经云“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一出亦书月,而言再出重者,正以下文三出、四出皆无月故也。而上二年月者,自为下经“乙酉,宋公冯卒”,其会仍自不蒙月矣。言三出不月者,即下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是也。
三月,纪伯姬卒。礼,天子诸侯绝期,大夫绝緦。天子唯女之適二王后者,诸侯唯女之为诸侯夫人者,恩得申,故卒之。○期,音基。緦,音丝。
[疏]注“礼天”至“绝期”。○解云:正见不杖期章无天子诸侯服故也。○注“大夫绝緦”。○解云:正见緦麻章无大夫服故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为襄,于伪反,下“为贤”,注“为讳”及下注“为讳”、“为襄”同。
[疏]“大去者何”。○解云:欲言其奔,而经言大去;欲言其灭,又无灭文,故执不知问。○“为襄公”至“者讳”。○解云:言所以为襄公讳者,正由《春秋》为贤者讳故也。○注“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者。○解云:即宣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彼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若然,庄十年“齐师灭谭”,庄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不为贤者讳灭而不据之者,“灭遂”之下注云“不讳者,桓公行霸,不任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恶”。然则桓公是时贤,德未著,不为讳,適是其宜,宁得据之乎?楚庄是时巳有王言,贤德巳著,宜为之讳而书其灭,故据之也。
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亨,而杀之。○亨,普庚反,注同,煮杀也。
[疏]注“公亨乎周”。○解云:郑氏云“懿始受谮而亨齐哀公”是也。《周语》亦有其事。
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於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龟曰卜,蓍曰筮。分,半也。师丧亡其半。○祢,乃礼反。师丧,息浪反,注同。蓍,音尸。筮,巿制反。
[疏]“尽者何”。○解云:以襄公淫泆,行同鸟兽,而言事祖祢之心尽,故执不知问。○“卜之”至“分焉”。解云:卜之者,谓襄公之辞。○注“龟曰卜,蓍曰筮”。○解云:《曲礼》文。
“寡人死之,襄公答卜者之辞。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百世,大言之尔。犹《诗》云“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君子万年”。○几,居岂反。嵩高,息忠反,本亦作“崧”。
[疏]“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解云:皆齐侯之语,故注云“答卜者之辞”。所以谓死为吉事者,以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也。○注“百世”至“万年”。○解云:盖以百十者,数之终,施之於彼则无罪,施之於已则无义,故谓之大言耳。
家亦可乎?家,谓大夫家。曰:不可。国何以可?据家不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先君谓哀公,今君谓襄公,言其耻同也。国君何以为一体?据非一世。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虽百世,号犹称齐侯。今纪无罪,今纪侯也。此非怒与?怒,迁怒,齐人语也。此非怒其先祖,迁之于子孙与?。○怒与,音馀。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无说,无说怿也。○无说,音悦,注同。怿,音亦。
[疏]“古者”至“天子也”。○解云:从康王已下历宣王之世,而言无明天子者,盖以宣王之德,驳而不纯故也。○“号辞”至“相接”。○解云:正以号辞必称先君之故,是以齐、纪不得并立于天下。古若有明天子,则须去其不直,是以上文云“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也。
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若,如也。犹曰得为如此行乎?○将去,起吕反,下及注同。若行,下孟反,注同。
[疏]“故将”至“纪也”。○解云:若不去纪,则有纪侯故也。○“襄公”至“行乎”。○解云:行读如有子行之之行。
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有而无益於治曰无,犹《易》曰“阒其无人”。○治,直吏反。阒,苦鵙反。
[疏]注“犹易”至“无人”。○解云:《丰卦》上六爻辞也。缘恩疾者可也。疾,痛也。贤襄公为讳者,以复雠之义,除灭人之恶。言大去者,为襄公明义,但当迁徙去之,不当取而有,明乱义也。不为文实者,方讳,不得贬。
[疏]“缘恩疾者可也”。○解云:时无明王贤伯以诛无道,缘其有恩痛於先祖者,可以许其复雠矣,故曰缘恩疾者可也。○注“贤襄”至“之恶”。○解云:擅灭同姓,合书而绝之。今不书者,以复雠除罪故也。○注“不当”至“义也”。解云:谓但当推逐而已,不当取而有之,明其乱正义矣。然则襄公乱义而不恶者,王已复雠除之。○注“不为”至“得贬”。○解云:凡为文实者,皆初以常事为罪而贬之,然后计功除过,是以僖元年经云“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者,是文实之义耳。今此若作文实,经宜言齐师灭纪,或言齐人灭纪,传曰孰灭之?襄公灭之。曷为不言襄公灭之?不与诸侯擅灭,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擅灭。诸侯之义不得擅灭,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若其如此,即经不免贬恶襄公。若贬恶襄公,则不名为之讳,是以不得作文实之义矣。而后桓公得作文实者,桓公非灭人,其罪恶轻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据鄫季姬也。
[疏]注“据鄫季姬也”。○解云:即僖公十六年“鄫季姬卒”,卒无葬文是。
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於齐尔。徒者,无臣子辞也。国灭无臣子,徒为齐侯所葬,故痛而书之,明鲁宜当闵伤临之。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於葬。
[疏]注“徒者”至“临之”。○解云:正以徒诂为空。○注“卒不”至“於葬”。○解云:卒不日者,即上经书“三月,纪伯姬卒”是也。《春秋》之义,内女卒例日,而纪伯姬卒不日,故如此解。其隐三年传云“不及时而日者,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者,自施於诸侯,非夫人之例,故此文虽不及五月,不得以渴隐解之。
此复雠也,曷为葬之?据恩怨不两行。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以为者,设事辞而言之。以大敛而徙棺曰殡。夏后氏殡於阼阶之上,若存;殷人殡於两楹之间,宾主夹之;周人殡於西阶之上,宾之也。称齐侯者,善葬伯姬,得其宜也。○敛,力验反。夹,古洽反。
[疏]注“夏后”至“宾之也”。解云:《檀弓上》篇文。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据与高傒盟讳,此竞逐耻同。
[疏]注“据与高傒盟讳”。○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是也。○注“此竞逐耻同”。○解云:谓与微者竞逐禽兽,与大夫盟不异矣。
齐侯也。以不没公,知为齐侯也。
[疏]注“以不”至“侯也”。○解云:正以大夫盟即没公,此不没公者,齐侯故也。
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礼,父母之雠不同戴天,兄弟之雠不同国,九族之雠不同乡党,朋友之雠不同巿朝。称人者,使若微者,不没公。言齐人者,公可以见齐微者,至於鲁人皆当复雠,义不可以见齐侯也。○以见,贤遍反,下同。
[疏]注“礼父”至“巿朝”。○解云:皆出《曲礼》上篇与《檀弓》上篇,何氏差约而为此言也。《檀弓》云“从父昆弟之雠”,故此何氏以九族言之。《曲礼》云“交游之雠”,故此何氏以朋友言之。定四年传云“朋友相卫,古之道也”,义亦通於此。郑氏云“交游或为朋友”是也。
前此者有事矣,溺会齐师伐卫是也。
[疏]注“溺会”至“是也”。○解云:在上三年春。后此者有事矣,师及齐师围盛是也。
[疏]注“师及”至“是也”。○解云:在庄八年夏。
则曷为独於此焉讥?於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狩者上所以共承宗庙,下所以教习兵行义。○共,音恭。於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壹讥而已,其馀从同同。其馀轻者从义与重者同,不复讥,都与无雠同文论之,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凡二同,故言同同。○胜,音升。复,扶又反。
[疏]注“其馀”至“者同”。○解云:谓皆是与雠交接矣。○注“不复”至“论之”。○解云:谓更无贬文矣。○注“所以”至“义矣”。○解云:一则省文,二则达其异义矣。其异义者,围盛不称公者,讳其灭同姓;溺会齐师伐卫不称氏者,见未命大夫故也。若不省文,无以见此义,故曰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注“凡二同,故言同同”。○解云:轻者不讥,见与重者同,一同也;都与无雠同文论之,一同也;故曰凡二同矣。考诸古本,传及此注“同”字之下,皆无重语。有者衍文,且理亦宜然。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秋,倪黎来来朝。倪者何?小邾娄也。小邾娄国。○倪,五兮反,二传皆作“郳”。黎来,力兮反。小邾娄,力居反,二传亦无“娄”字。
[疏]“郳者何”。○解云:欲言是国而言名,欲言非国,经言来朝,故执不知问。
小邾娄则曷为谓之倪?未能以其名通也。郳者,小邾娄之都邑。时未能为附庸,不足以小邾娄名通,故略谓之倪。黎来者何?名也。其名何?据僖七年称子。
[疏]注“据七年称子”。○解云:即僖七年“夏,小邾娄子来朝”是也。
微国也。此最微,得见者,其后附从齐桓,为僖七年张本文。○见,贤遍反。为僖,于伪反,下文注同。
[疏]注“此最”至“本文”。○解云:时未能为附庸,故谓之最微矣。言为僖七年张本文者,即彼注云“至是所以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是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此伐卫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据纳顿子于顿言纳,下朔入公入致伐,齐人来归卫宝,知为纳朔伐之。
[疏]注“据纳顿子于顿言纳”。○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也。○注“下朔入公入致伐”。○解云:即下六年“卫侯朔入于卫”,“公至自伐卫”是也。然则“卫侯朔入于卫”之下,即言“公至自伐卫”,亦一隅也。○注“齐人来归卫宝”。○解云:即下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是也。辟王也。辟王者兵也,王人子突是也。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别何之者,称人序上。又僖八年王人不称字,嫌二人。
[疏]“王人者何”。○解云:欲言微者,书其美字;欲言其贵,连人言之,故执不知问。○“子突者何”。○解云:称字尊卑未分,故执不知问。○注“别何”至“二人”。○解云:所以不言王人子突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称人,序在子突之上。又僖八年“公会王人”以下“于洮”,单称王人,不称字,问者之意,嫌此王人与子突别人,故别何之。然则言嫌二人者,犹言疑二人矣。
贵也。贵子之称。○称,尺证反。贵则其称人何?据王子瑕不称人。本当言王子突,示诸侯亲亲以责之也。
[疏]注“据王子瑕不称人”。○解云:即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是也。○注“本当”至“之也”。○解云:言王子则是王之亲亲,所以责诸侯违王命之深。
系诸人也。曷为系诸人?据不以微及大。
[疏]注“据不以微及大”。○解云:即定二年传云“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是也。然则彼不以微及大,而此以子突系诸人,故难之。
王人耳。剌王者,朔在岱阴齐时,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而缓,令交连五国之兵,伐天子所立。还以自纳,王遣贵子突,卒不能救,遂为天下笑,故为王者讳,使若遣微者弱愈,因为内杀恶。救例时,此月者,嫌实微者,故加录之,以起实贵子突。○使,所吏反。令,力陈反。为王,于伪反,下“因为”、“不为危录”皆同。
[疏]“王人耳”。○解云:欲道子突,但是微者矣。○注“剌王”至“可诛”。○解云:即桓十六年冬,“卫侯朔出奔齐”,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而不能使卫小众,越在岱阴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者,是其朔在岱阴齐时之事也。言当尔之时,微弱至甚,一使可摄取,一夫可就诛,故曰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耳。○注“而缓”至“自纳”。○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者,是其交通五国之兵矣。言伐天子所立者,在上三年耳。彼注云“天子新立卫公子留”是也。○注“王遣”至“能救”。○解云:王遣贵子突者,此文是也。卒不能救者,下文朔入卫是也。○注“因为内杀恶”。○解云:谓犯微人之命恶浅,犯贵者之命恶深故也。○注“救例时”。○解云:即僖六年秋,“诸侯遂救许”;僖十八年“夏,师救齐”之属是。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入于陈仪不名。
[疏]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襄二十五年秋。
绝。曷为绝之?据俱入也。犯命也。犯天子命尤重。其言入何?据顿子不复书入。○不复,扶又反,下皆同。
[疏]注“据顿”至“书入”。○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而言不复书入者,谓彼经直连围陈而言纳,不复别书入也。今此卫朔之事,去年已书伐卫讫,今复别言入,故如此注。篡辞也。上辟王不得言纳,故复从篡辞书入也。不直言篡者,事各有本也。杀而立者,不以当国之辞言之。非杀而立者,以当国之辞言之。国人立之曰立,他国立之曰纳,从外曰入。诸侯有属讬力,加自文也。不书公子留出奔者,天子本当绝卫,不当复立公子留,因为天子讳微弱。○杀而,申志反,下皆同。属,音烛。
[疏]注“上辟”至“言纳”。○解云:即上五年传云“此伐卫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辟王也”者是。○注“故从”至“入也”。○解云:正以《公羊》之例,立、纳、入皆为篡辞故也。○注“不直”至“本也”。解云:欲道《春秋》上下,所以不直言卫晋篡,齐小白篡,卫世子篡,而书其立、入、纳者,事各有本故也。○注“杀而”至“言之”。○解云:即文十四年秋,“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不去公子是也。所以然者,正以其弑君取国,不嫌非篡故也。○注“非杀”至“言之”。解云:卫晋言立,蒯聩言纳,小白言入是也。所以然者,以其非杀而立,恐不成篡故也。○注“国人立之曰立”。○解云:隐四年“卫人立晋”是也。○注“他国立之曰纳”。○解云:即哀二年夏,“晋赵鞅纳卫世子于戚”是也。○注“从外曰入”。○解云:即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是也。○注“诸侯”至“文也”。○解云:即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昭十三年夏,“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之属是也。○注“因为”至“微弱”。○解云:公子留本天子所立故也。其立公子留之事,说在上三年也。
秋,公至自伐卫。曷为或言致会,或言致伐?得意致会,所伐国服,兵解国安,故不复录兵所从来,独重其本会之时。
[疏]“曷为”至“致会”。○解云:即襄十一年“公至自会”是也。○注“所伐”至“之时”。○解云:即襄十一年秋,“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以下“伐郑,会于萧鱼。公至自会”是也。
不得意致伐。所伐国不服,兵将复用,国家有危,故重录所从来,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皆例时。
[疏]注“所伐”至“从来”。○解云:即襄十一年夏,“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已下“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公至自伐郑”是也。又僖四年春,“公会齐侯、宋公”以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秋“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已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之属是也。若然,成十六年秋,“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娄人伐郑”,冬十二月,“公至自会”;又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娄人伐郑。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秋,公至自会”;又成十七年“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娄人伐郑。十一月,公至自伐郑”。以此言之,则十六年秋伐郑,十七年夏伐郑,皆是郑人不服而致会者,正以十六年时郑人始叛,晋帅诸侯伐而讨之,当是时实服,明年乃叛,是以致会也。其十七年夏公会单子巳下伐郑者,正以比年用兵不能服,故以得意为文。其十七年冬公会单子已下伐郑,以伐致者至於三,伐事寔当见,故言公至自伐郑矣。若然,桓十六年“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从此之后,郑不背叛,何故不致,而致伐者?桓元年“三月,公会郑伯于垂”,彼注云“不致之者,桓弑贤君,篡慈兄”,“与人交接则有危”,“故夺臣子辞,成诛文”。然则桓是恶人,本不合致,而桓十六年注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也者,是其得致之由。而致伐者,诸侯本意正欲助忽以诛突,突终得国,忽死不还,以其不得伐力,故致伐。○注“公与”至“致伐”。○解云:其独出用兵得意不致者,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僖三十三年夏,“公伐邾娄”;哀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皆不致是也。其与一国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僖二十六年冬,“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公至自伐齐”,传云“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穀也”,“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是也。其公独出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下二十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是也。其公与一国用兵得意不致,《春秋》之内,偶尔无之。《春秋》既无而知然者,正以用兵得意,兵不复用,何劳致伐乎?不致会者,离不成会故也。其不得意所以致伐者,兵将复用,重录兵所从来故也。○注“公与二国”至“不致”。○解云:其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者,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秋,公至自会”是也。其不得意不致者,即宣七年“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之属是也。其得意致会者,以其成会也。其不得意不致者,无功可言故也。○注“公与一国”至“不致”。○解云:其得意致地者,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属是也。其不得意不致之者,即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之属是也。其得意所以致地者,离不成会故也。其不得意所以不致者,无功可致矣。○注“皆例时”。○解云:谓乡来诸例皆书时,即桓二年“冬,公至自唐”,僖二十六年冬“公至自伐齐”,哀十三年“秋,公至自会”之属是也。其僖四年“八月,公至自伐楚”,彼注云“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然则彼以公正月出会齐侯伐楚,至八月乃反,故云满二时矣。成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何氏云“月者,前鲁大夫获齐侯,今亲相见,故危之”是也。而襄十一年“公至自伐郑”,“公至自会”,不满二时而皆在日月下,何氏不注,盖以为不蒙月故也。成十六年“公至自会”,亦不满二时而在日月下,是不蒙月明矣。成十七年十一月“公至自伐郑”,彼注云“月者,方正下壬申,故月之”,然则公至亦不蒙月矣。
卫侯朔入于卫,何以致伐?据得意。不敢胜天子也。与上辟王同义。久不月者,不与伐天子也,故不为危录之。
[疏]注“与上辟王同义”。○解云:上五年五国伐卫之时,寔纳卫侯朔,所以不言纳卫侯朔者,辟王者兵,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也。今此寔得意,所以不致会而致伐者,不敢胜天子,使若更以他事伐卫,不为纳朔然,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故曰同义。○注“不月”至“录之”。○解云:僖四年“八月,公至自伐楚”,彼注云“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然则今此兵历四时而不月者,不与伐天子,故不为危录故也。
螟。先是伐卫纳朔,兵历四时,及反民烦扰之所生。○螟,亡丁反。
[疏]注“兵历四时”。○解云:谓从五年冬讫于此年之秋故也。
冬,齐人来归卫宝。此卫宝也,则齐人曷为来归之?卫人归之也。以称人共国辞。○卫宝,《左氏》经作“卫俘”。
[疏]注“以称人共国辞”。○解云:注言此者,欲决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不言人也。言以称人共国辞者,谓称齐人,可以兼得两国人之辞也。
卫人归之,则其称齐人何?让乎我也。其让乎我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时朔得国,后遣人赂齐,齐侯推功归鲁,使卫人持宝来,虽本非义赂,齐当以让除恶,故善起其事。主书者,极恶鲁犯命复贪利也。不为大恶者,纳朔本不以赂行,事毕而见谢尔。宝者,玉物之凡名。○恶,乌路反。
[疏]注“故善起其事”。○解云:言《春秋》善齐侯之让,是以不言卫人而称齐人,所以起其让事矣。○注“不为”至“谢尔”。○解云:所传闻之世,内大恶讳之。今此书见,故知不为大恶矣。○注“宝者”至“凡名”。○解云:犹言玉物之总名耳。定八年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弓绣质,龟青纯”是也。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霣如雨。恒星者何?列星也。恒,常也。常以时列见。○辛卯夜,一本无“夜”字,《穀梁》作“昔”。不见,贤遍反,注及传皆同。
[疏]“恒星者何”。○解云:欲道星称,宿无恒星;欲言非星,而连星言之,故执不知问。○“恒,常也”至“列见”。○解云:恒者,常也,天之常宿,故经谓之恒星矣。言以时列见于天,故传谓之列星矣。
列星不见,则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反者,星复其位。
[疏]“列星”至“之中”。○解云:谓无所准度故也。○注“反者,星复其位”。○解云:谓星反附在半夜之后,则知乡者不见之时,是夜中矣。
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不脩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雨星,于付反,一音如字,下注“雨星”同。
[疏]“如雨者何”。○解云:欲言是雨,不应言如;其实非雨,而文言雨,故执不知问。○注“不脩春秋”。○解云:据此传及注言,则孔子未脩之时,已谓之《春秋》矣。而旧解云,孔子脩之,春作秋成,谓之《春秋》者,失之远矣。云云之说,在首卷。
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明其状似雨尔,不当言雨星。不言尺者,霣则为异,不以尺寸录之。何以书?记异也。列星者,天之常宿,分守度,诸侯之象。周之四月,夏之二月,昏,参伐狼注之宿当见,参伐主斩艾立义,狼注主持衡平也。皆灭者,法度废绝,威信陵迟之象。时天子微弱,不能诛卫侯朔,是后遂失其政,诸侯背叛,王室日卑,星霣未坠而夜中星反者,房心见其虚危斗。房心,天子明堂布政之宫也。虚危,齐分,其后齐桓行霸,阳穀之会有王事。○常宿,音秀,下同。参伐,所林反,下同。狼注,张又反,与味同。朱鸟口星也;一音之住反。艾,鱼废反。坠,有类反。分,扶问反。
[疏]注“分守”至“之象”。○解云:言分者,谓十二之分野矣。言守度者,守三十度为一次矣。言诸侯之象者,谓星度有多少,若诸侯之国有大小耳。○注“昏参”至“当见”。○解云:正以参伐狼注,为西南之维候故也。○注“参伐”至“立义”。○解云:以其在西方,金主断割之义故也。○注“狼注”至“平也”。○解云:正以其在南方,南方主礼故也。○注“而夜”至“危斗”。○解云:火见於周为五月者,谓昏时。今在周之四月,是以半夜之后,乃房星见。其虚危斗者,谓在夜半时明矣。○注“房心”至“宫也”。○解云:即上备云房为天子明堂,《文耀钩》云“房心为中央火星,天王位”。若相对言之,则房为明堂,心为天王矣。既有天王,复有明堂布政之象也。○注“其后”至“王事”。○解云:齐桓行霸者,虚危斗也。有王事者,房心见也。
秋,大水。
无麦苗。无苗,则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苗者,禾也。生曰苗,秀曰禾。据是时苗微麦强,俱遇水灾,苗当先亡。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明君子不以一过责人。水、旱、螟、<虫衆>,皆以伤二穀乃书。然不书穀名,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螟<虫衆>,音终。
[疏]“一灾不书”。○解云:一穀之灾,不书于经也。○注“明君”至“责人”。○解云:谓灾伤五穀者,皆人行致之故也。○注“水旱”至“穀名”。○解云:大水伤二穀书於经者,即桓元年“秋,大水”,传云“何以书?记灾也”,彼注云“灾伤二穀以上,书灾也”。其旱伤二穀以上书者,即僖二十一年“夏,大旱”是也。其螟螽书者,即隐五年经书“螟”,传云“何以书?记灾也”;文八年经书“螽”之类是也。○注“至麦”至“最重”。○解云:灾伤麦苗常书,即此及庄二十八年“大无麦禾”之属皆是也。麦禾比於馀穀最重,故言民食最重矣。
何以书?记灾也。先是庄公伐卫纳朔,用兵逾年,夫人数出淫泆,民怨之所生。○数,所角反。泆,音逸。
[疏]注“先是”至“逾年”。○解云:即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六年“秋,公至自伐卫”是也。○注“夫人数出淫泆”。○解云:即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於防”,“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之属,故言数出耳。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次不言俟,此其言俟何?据次于陉俟屈完不书俟。○屈,居勿反。
[疏]注“据次”至“书俟”。○解云:即僖四年经云“遂伐楚,次于陉”,传云“其言次于陉何?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是也。然则彼但录其次而不书俟,与此异,故据之。
讬不得已也。师出本为下灭盛兴,陈、蔡属与鲁伐卫,同心人国远,故因假以讳灭同姓,讬待二国为留辞主,所以辟下言及也。加以者,辟实俟。陈、蔡称人者,略以外国辞称,知微之。○本为,于伪反,传及注“为久”皆同。属与,音烛。
[疏]注“陈蔡”至“伐卫”。○解云:即其经云“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也。○注“同心人国远”。○解云:欲对齐、宋、虽亦同心而近鲁,是以不得讬待齐、宋。○注“所以辟下言及也”。○解云:即经下云“夏,师及齐师围成”是也。凡言及者,汲汲之辞。若此时已出师,其间更无所待,即下文言及乃至汲汲之甚者,便是鲁人欲得灭同姓,孜孜之深,是以讬待陈、蔡以辟之。○注“加以者,辟实俟”。○解云:若其实俟,宜但云师次于郎俟陈人、蔡人而已,何须言以乎?今言以俟陈人、蔡人,明更有由以乃始俟之,故言加以者,辟实俟也。
甲午,祠兵。祠兵者何?出曰祠兵,礼,兵不徒使,故将出兵必祠於近郊,陈兵习战,杀牲飨士卒。○祠兵,音辞,祭也。《左氏》作“治兵”,下文注同。卒,子忽反。
[疏]“祠兵者何”。○解云:凡出师之礼,皆有祠兵之事,而此特书,故执不知问。○“出曰祠兵”。○解云:何氏之意,以为祠兵有二义也:一则祠其兵器,二则杀牲享士卒,故曰祠兵矣。○注“礼兵”至“近郊”。○解云:时王之礼也。
入曰振旅,五百人曰旅。
[疏]注“五百人曰旅”。○解云:《大司马》叙官文。其礼一也,皆习战也。言与祠兵礼如一,将出不嫌不习,故以祠兵言之;将入嫌於废之,故以振讯士众言之,互相见也。祠兵,壮者在前,难在前。振旅,壮者在后,复长幼,且卫后也。○讯,音信,又音峻,本亦作“迅”。相见,贤遍反,下同。难,乃旦反。长,丁丈反。
何言乎祠兵?据不书。
[疏]注“据不书”。○解云:今此书之,而言据不书者,正谓他处皆不书,即例不书矣。而此书之者,是以致难。
为久也。为久稽留之辞。
[疏]注“为久稽留之辞”。○解云:为犹作,言作久稽留之辞矣。曷为为久?据取长葛久之。
[疏]注“据取长葛久之”。○解云:隐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是。然则彼所以书者,讥其久。今以祠兵者,为久稽留之辞,似於义反,故难之。
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於是。讳为久留辞,使若无欲灭同姓之意,因见出竟,明盛非内邑也。
[疏]注“因见”至“邑也”。○解云:“出曰祠兵”,即《尔雅》“出曰治兵”之文也。今书祠兵,即是出竟之义,则知下言围成者,非内邑明矣。
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成者何?盛也。以上有祠兵,下有盛伯来奔。○成,如字,二传作“郕”。降于,户江反,传及下注皆同。
[疏]“成者何”。○解云:成为内邑,孟氏所有,而与齐围之,故执不知问。○注“以上”至“来奔”。○解云: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是也。
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因鲁有成邑,同声相似,故云尔。
[疏]注“因鲁”至“云尔”。○解云: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者,是鲁有成邑之文。曷为不言降吾师?据战於宋不言归郑。
[疏]注“据战”至“归郑”。○解云:桓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彼则不言宋归于郑,此言成降于齐师,故难之。其归字有作“败”字者,误也。
辟之也。辟灭同姓。言围者,使若鲁围之而去,成自从后降於齐师也。降者,自伏之文,所以醇归於齐。言及者,起鲁实欲灭之。不月者,顺讳文。不书盛伯出奔,深讳之。
[疏]注“言及者”至“灭之”。○解云: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注“不月者,顺讳文”。○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今此亦灭而不书月者,顺讳文使若不灭矣。○注“不书”至“讳之”。○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之属,书其出奔也。今成被灭,至文十二年春乃书“盛伯来奔”。於所传闻世不言所奔者,深讳故也。
秋,师还。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慰劳其罢病。○慰劳,力报反,下同。其罢,音皮,下同。
[疏]“还者何”。○解云:欲言其恶,还是善辞;欲言其善,实灭同姓,故执不知问。
曰:“师病矣。曷为病之?据师出皆罢病,曷为独劳此病也?非师之罪也。明君之使,重在君,因解非师自汲汲。
[疏]注“明君”至“在君”。○解云:所以慰劳师之罢病者,明君之灭同姓,非师之罪,其重在于君也。○注“因解非师自汲汲”。○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辞故也。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诸儿,襄公也。无知,公子夷仲年之子,襄公从弟。○儿,如字,一音五兮反。从,才用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公曷为与大夫盟?据与高傒盟,讳不言公。○暨,其器反,《左氏》作蔇。
[疏]注“据与”至“言公”。○解云: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者是。
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据高傒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邻国之臣,犹吾臣也。君之於臣,当告从命行,而反歃血约誓,故讳使若悉得齐诸大夫约束之者愈也。不月者,是时齐以无知之难,小白奔莒,子纠奔鲁,齐迎子纠欲立之,鲁不与而与之盟,齐为是更迎小白,然后乃伐齐,欲纳子纠,不能纳,故深讳使若信者也。不致者,鲁地也。子纠出奔不书者,本未命为嗣,贱,故不录之。○为其,于伪反,注“为是”及下注“寔为”、“鲁为”同。歃,所洽反,又所甲反。难,乃旦反。
[疏]注“不月”至“信者也”。○解云:《公羊》之例,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经今不月,使若信者,谓若大信也。不谓月,非信辞也。○注“不致者,鲁地也”。○解云:正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文也。若然,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至自围成”。然则成是内邑而书致者,彼注云“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士,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是也。○注“子纠”至“录之”。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书之故也。子纠出奔鲁,宜言来奔,而言出奔者,据齐言之,亦无伤矣。
夏,公伐齐,纳纠。纳者何?入辞也。其言伐之何?据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不言伐。○纳纠,《左氏》经亦作“纳子纠”。
[疏]“夏,公伐齐,纳纠”。○解云:无子字者,与《左氏》经异。○“纳者何”。○解云:欲言得国,下有齐人取杀之文;欲言不得国,纳者入辞,故执不知问。○“其言伐之何”。○解云:案隐七年冬,“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云“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彼注云“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然则此传非问轻重两举而亦言之,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然则侵伐战围入灭,数者相对,是其轻重之名。今以纳问伐,直据纳接菑不言伐而巳,实非轻重两举,故得言之矣。○注“据晋”至“言伐”。○解云:即文十四年经云“晋人纳接菑于邾娄”是也。
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伐者,非入国辞,故云尔。
[疏]注“伐者”至“云尔”。○解云: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然则伐者,虽重於侵,仍非入国之义,是以此经兼举其伐,见不能纳矣。
纠者何?公子纠也。何以不称公子?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去国,起吕反,下“故去”同。
[疏]“纠者何”。○解云:欲言已臣,纳於他国;欲言齐臣,文不继齐,故执不知问。○注“据下”至“子纠”。解云:下经云“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传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彼注云“故以君薨称子其言之者,著其宜为君”,则下经言子见其贵,则知此经单言纠者,非当国之辞。既不作当国之辞,故今宜但去国言公子纠,见挈於鲁侯而巳,是以问其名不称公子。
君前臣名也。《春秋》别嫌明疑,嫌当为齐君,在鲁君前不为臣。礼,公子无去国道,臣异国义,故去公子,见臣於鲁也。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犹遇弗遇例也。不月者,非纳篡辞。○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注“礼公”至“国义”。○解云:然则礼有三谏不从待放去者,其异姓之臣乎?公子者,同姓之臣,本无去国之义矣。○注“纳不”至“可知”。○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纳纠而不入,亦是不得意,而不言公至自伐齐者,谓此经既言“公伐齐,纳纠”,言伐者,不得意明矣,何劳致伐见不得意乎?故云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矣。○注“犹遇弗遇例也”。○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春秋》之内,亦有遇礼所以不致地以见得意者,正以经书亦有遇弗遇之文,则知书遇得意明矣,何劳致地以见之乎?则知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於清”,言遇,得意可知。桓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不遇”,不得意明矣,故云犹遇弗遇例也。○注“不月”至“篡辞”。○解云:隐四年“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注云“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然则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皆是也。今此亦书纳而不月者,子纠次正宜立,非篡故也。非篡而言纳者,纳者入辞。子纠不得国,鲁公之由,是以书伐纳,见其伐而不能纳,以刺鲁侯矣。
齐小白入于齐。曷为以国氏?据宋公子地自陈入于萧,氏公子也。
[疏]注“据宋”至“子也”。○解云:即定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是也。
当国也。当国,故先氏国也。不月者,移恶于鲁也。
[疏]注“不月”至“鲁也”。○解云:正以大国篡例月,故言此矣。而言移恶于鲁者,正以小白成篡,实由鲁人不早送子纠故也。
其言入何?篡辞也。
[疏]“其言入何”。○解云:据桓十七年“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不言入。今言入,故难之。不注言者,文不悉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疏]“秋七月”至“襄公”。○解云:隐三年传曰“过时而日,隐之也”,彼注云“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则襄公去年十一月见杀,至今年秋七月,整九月也,而书日葬之,明是痛贤君不得以时葬故也。而注不言之者,从可知省文也。其襄公之贤,见於上四年。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据郎之战。○注“据郎之战”。○解云: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然则彼文师有成解,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伐败也。自夸大其伐而取败。○自夸,苦瓜反,本又作“夸”,下同。曷为伐败?据内不言败绩,曷为自夸大其伐而取败?复雠也。复雠以死败为荣,故录之。高齐襄,贤仇牧是也。
[疏]注“高齐襄”。○解云:即上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传云“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者,是高齐侯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事矣。注“贤仇牧是也”者,即下十二年秋,“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传云“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其不畏强御奈何”云云,“万怒,搏闵公,绝其脰。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齿著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是贤仇牧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义。
此复雠乎大国,曷为使微者?据纳子纠公犹自行,即大夫当有名氏。
[疏]注“即大夫当有名氏”。○解云:《公羊》之义,以大夫得见名氏,谓士为微,故言此。
公也。如上据知为公。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据讳与雠狩。
[疏]注“据讳与雠狩”。解云:即上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传云“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然则公与雠人狩,则以为不书而讳之。今乃复雠于齐,宜以为善,而反不与,故难之。
复雠者,在下也。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书败者,起讬义。战不致者,有败文,得意不得意可知例。
[疏]注“书败者,起讬义”。○解云:《春秋》之例,内不言战,言战乃败。今乃经上文云“战于乾时”,即内败明矣。而又言“我师败绩”者,起讬以败为荣故也。○注“战不”至“知例”。○解云:六年“不得意致伐”之下,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亦不得意,合致伐,而不致伐者,既有我师败绩之文,不得意明矣,故言可知例。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其言取之何?据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取,执齐庆封杀之言执也。○夏,户雅反。
[疏]注“据楚”至“言取”。○解云: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是也。○注“执齐”至“执也”。解云:即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是也。
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以下浚洙,知其胁也。以称人共国辞,知使鲁杀之。时小白得国,与鲍叔牙图国政,故鲍叔荐管仲、召忽曰:“使彼国得贤,己国之患也。”乃胁鲁使杀子纠,求管仲、召忽。鲁惶恐,杀子纠,归管仲,召忽死之,故深讳,使若齐自取杀之。○邵忽,本文作“召”,上照反。恐,丘勇反。
[疏]注“以称”至“杀之”。○解云:谓不言齐鲍叔取子纠杀之,而言齐人,则知一人之号,二国共有。一人之号既二国共有,则知齐、鲁皆有杀子纠之恶明矣,是以注者约之。○注“时小白”至“取杀之”。○解云:皆《世家》及《齐语》之事。
其称子纠何?据不立也。
[疏]注“据不立也”。解云:正以下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然则子纠者,嗣君之称,今竟不立,得言子纠,故难之。
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故以君薨称子某言之者,著其宜为君,明鲁为齐杀之,皆当坐弑君,因解上纳言纠,皆不为篡,所以理嫌疑也。月者,从未逾年君例。主书者,从齐取也。○当坐,才卧反,后“当坐”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以君”至“言之”。○解云:取三十二年传文。注“明鲁”至“弑君”。○解云:鲁所以当坐弑君,即《穀梁传》云“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病矣”是。○注“因解”至“嫌疑”。○解云:此经若不言子纠,上纳言纠,有当国之嫌,后人疑其篡矣。今作嗣君之称,则知上经单言纠,作君前臣名之故也,故言所以理嫌疑也。○注“月者,从未逾年君例”。○解云:隐公四年春王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然则弑成君者,例皆书日,即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獆”,宣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之属是也。今此子纠见弑而书月,故知从未逾年君例。若然,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传云“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弑未逾年君之号也”,所以不月者,彼注云“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若然,僖十年春正月,“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其逾年而不日者,彼注云“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乡来所述,皆是外诸侯之例,若其内例,则异於此,是以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文十八年“十月,子卒”,皆是未逾年之君,而日或月者,彼自作三世之义。云云之说,已写于上。○注“主书者,从齐取也”。○解云:言主书此事者,正欲从而罪齐,但因见鲁之恶耳。
冬,浚洙。洙者何?水也。以言浚也。○浚,思俊反,深也。洙,音珠,水名。
[疏]“洙者何”。○解云:欲言城邑,而无营筑之文;欲言小水,更无比例,故执不知问。○注“以言浚也”。○解云:正以与《尚书》“浚畎氵会”之文同,故知水名。
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据本非人功所为。
[疏]“浚之者何”。○解云:正以洙是旧水,今始言浚,故执不知问。○注“据本非人功所为”。○解云:正言畎氵会之属,是人功为之故也。
畏齐也。洙在鲁北,齐所由来。曷为畏齐也。据伐败也。
[疏]注“据伐败也”。○解云:即上传云“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注云“自夸大其伐而取败”是也。
辞杀子纠也。时鲁新见胁,畏齐,浚之,微弱耻甚,故讳使若辞不肯杀子纠也,齐自取杀之,畏齐怒,为备,亦所以起上胁也。
[疏]注“亦所以起上胁也”。○解云:言今此畏齐者,由前被胁而杀子纠,因兹失操,遂深洙水矣。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勺,时灼反。
二月,公侵宋。曷为或言侵,或言伐?觕者曰侵,觕,粗也。将兵至竟,以过侵责之,服则引兵而去,用意尚粗。○觕者,七奴反,又才古反。
[疏]“曷为或言侵,或言伐”。○解云:即此文“公侵宋”,及上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之属是。○注“以过侵责之”。○解云:以其犯过而侵责之。
精者曰伐,精,犹精密也。侵责之不服,推兵入竟,伐击之益深,用意稍精密。
[疏]注“侵责”至“益深”。○解云:推,犹举也。言浅侵不服,则更举兵深入其竟,而伐击之,益深於前。
战不言伐,举战为重,黎战是也。合兵血刃曰战。围不言战,举围为重,楚子围郑是也。以兵守城曰围。入不言围,举入为重,晋侯入曹执曹伯是也。得而不居曰入。灭不言入,举灭为重,齐灭莱是也。取其国曰灭。书其重者也。明当以重者罪之,犹律一人有数罪,以重者论之。月者,属北败彊齐之兵,南侵彊宋,南北有难,复连祸於大国,故危之。○数,所主反。属,音烛。
[疏]注“月者”至“危之”。○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九年“夏,公伐齐”之属是也。今书月,故如此解。是以《穀梁传》曰“侵例时,此其月何也?乃深其怨於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故谨而月之”是也。
三月,宋人迁宿。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其不道所迁之地。
[疏]“迁之者何”。○解云:欲言其迁,不言于某;欲言不迁,经书迁宿,故执不知问。○注“以其不道所迁之地”。○解云:正以不言于某,知非实迁矣。
以地还之也。还,绕也。解上不通也。不通反为迁者,宋本欲迁宿君取其国,不知宿之不肯邪?宋逆诈邪?先绕取其地,使不得通四方,宿穷,从宋求迁,故得言迁。
[疏]注“宋逆诈邪”。○解云:谓宋人逆虑其不服,预诈而还之。○“宿穷从宋求迁”。○解云:谓宿君服去矣。
子沈子曰:“不通者,盖因而臣之也”。以宋称人也,宿不得通四方,宿君迁,宋因臣有之,不复以兵攻取,故从国辞称人也。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书者,宋当坐灭人,宿不能死社稷,当绝也。主书者,从宋也。○不复,扶又反。
[疏]注“故从国辞称人也”。○解云:端拱取宿,不烦兵武,人人皆欲,故以国辞称人矣。○注“月者”至“绝也”。○解云:《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小国时者,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今此宿是小国,宋人迁之而反书月,故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也。其灭国书月,即下“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若然,案僖元年“夏,六月,邢迁於陈仪”,邢是小国而书月者,彼注云“迁例大国月,重烦劳也;小国时。此小国月者,霸者所助城,故与大国同”是也。○注“主书者,从宋也”。○解云:言主书此事者,正欲从而罪宋迁取王封,但因见宿君不死社稷之恶耳。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其言次于郎何?据齐国书伐我不言次。○败不言乘丘。○乘,绳证反。
[疏]注“据齐”至“言次”。○解云:即哀十一年“春,齐国书帅帅伐我”是也。○注“败言乘丘”。○解云:正以败言乘丘,反次在郎,於义似乖,故难之。
伐也。时伐鲁,故书次。郎,鲁地。伐则其言次何?据齐国书伐我不言次。齐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也。此道本所以当言伐意也。齐与伐而不与战,伐兵得成,故当言伐也。○齐与,音预,下及注同。
[疏]“齐与伐”至“言伐也”。○解云:若齐本与宋共伐,而但不与战,故有书其伐耳。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此解本所以不言伐,言次意也。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彊,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故云尔。所以彊内,且明臣子当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折冲,之设反;下昌容反。
[疏]注“折冲当远”。○解云:谓折服冲御之心当远也。○注“至於近邑”。○解云:即桓十年传云“郎者何?吾近邑”是也。○注“且明”至“其恶”。《孝经》及襄十四年《左氏传》文也。言为臣子之法,宜行君父之义,顺君父之美,即此上注云“赖能速胜之”是也。若见君父之恶,当正而救之,即上注云“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是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荆者何?州名也。州谓九州: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莘,所巾反。雍,於用反。
[疏]“荆者何”。○解云:欲言是国,由来未有;欲言非国,而败蔡师,故执不知问。○注“州谓”至“梁雍”。○解云:案《禹贡》“冀州既载”,郑注云“载之言事,事谓作徒设也。两河间曰冀州,不书其界者,时帝都之,使若广大然”;“济河惟兖州”,郑注云“兖州之界在此两河间”;“海岱惟青州”,郑注云“今青州界自海至岱。东岳曰岱山”;“海岱及淮惟徐州”,郑注云“徐州界又南至淮水”;“淮海惟杨州”,郑注云“杨州界自淮而南,至海以东也”;“荆及衡阳惟荆州”,郑注云“荆州界自荆山南,至衡山之南”;“荆河惟豫州”,郑注云“豫州界自荆山而北至河”;华阳黑水惟梁州”,郑注云“梁州界自华山之南,至于黑水也”;“黑水西河惟雍州”、郑注云“雍州界至黑水而东至西河也”。然则何氏此注九州之名及次第皆依《禹贡》之州界,不敢依《职方》与《尔雅》何者?正以《禹贡》为正典故也。案《尔雅·释地》云“两河间曰冀州”,李巡云“两河间其气性相近,故曰冀州。冀,近也”;“河南曰豫州”,孙氏、郭氏皆云“自东河至西河之南曰豫州”,李巡曰“河南其气著密,厥性安舒,故曰豫。豫,舒也”;“河西曰雝州”,李氏云“其气蔽壅,受性急凶,故曰雝。雝,壅塞也”;“汉南曰荆州”,“其气惨刚,禀性强梁,故曰荆。荆,强也”;“江南曰杨州”,李氏云“江南其气惨劲,厥性轻杨,故曰杨州也”,孙氏、郭氏曰“自江至南海也”;“济河间曰兖州”,李氏云“济河间其气专质,厥性信谨,故曰兖州。兖,信也”;“燕曰幽州”,李氏云“燕其意气要,厥性僄疾,故曰幽。幽,恶也”,孙氏、郭氏曰“自易水至北狄也”;“齐曰营州”,李氏曰“齐其气清舒,受性平均,故曰营。营,平也。今为青州”,孙氏、郭氏曰“自岱东至海”;“济东曰徐州”;李氏曰“济东至海,其气宽舒,禀性安徐。徐,舒也”,孙氏、郭氏曰“济东至海也”。然则《尔雅》九州有幽、营,无梁、青,盖是殷制,故与《禹贡》不同。案今《禹贡》则有梁、青,无幽、营,盖是夏之法矣。其舜改九州而置十二者,则幽、并及营是。案《周礼·职方氏》云:东南曰杨州,正南曰荆州,河南曰豫州,正东曰青州,河东曰兖州,正西曰雍州,东北曰幽州,河内曰冀州,正北曰并州。然则《周礼》有青、幽、并也,若对《尔雅》,则长青、并,无徐、营;若对《禹贡》,则长幽、并,无徐、梁矣。但《职方》周法,何氏不取,故此注不依之耳。
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皆取精详录也。
[疏]“州不若国”。○解云:言荆不如言楚。○“国不若氏”。○解云:言楚不如言潞氏、甲氏。○“氏不若人”。解云:言潞氏不如言楚人。○“人不若名”。○解云:言楚人不如言介葛卢。○“名不若字”。○解云:言介葛卢不如言邾娄仪父。○注“皆取精详录也”。○解云:正以贵重为详录,轻贱为略之也。字不若子。爵最尊,《春秋》假行事以见王法,圣人为文辞孙顺,善善恶恶,不可正言其罪,因周本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备七等,以进退之,若自记事者书人姓名,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已之有罪焉尔,犹此类也。○见,贤遍反。孙,音逊。恶恶,并如字,一读上乌路反。传,有专反。
[疏]“字不若子”。○解云:言邾娄仪父不如言楚子、吴子。○注“春秋”至“王法”。○解云:即孔子曰“我欲讬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是也。○注“善善”至“其罪”。○解云:若其善善可正言其美,但以恶恶不可正言其罪,若正言其罪,则非孙顺之义,故此何氏偏以其罪言之。若其备文,宜云不可正言其善恶矣。○注“因周”至“之科”。○解云:即隐元年注邾娄仪父云“称字所以得为褒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之属是也。○注“故加州”至“姓名”。○解云:所以必备七等之法者,正以北斗七星主赏罚,示法。《春秋》者,赏罚之书,故则之。故《说题辞》曰“北斗七星有政,《春秋》亦以七等宣化”,《运斗枢》曰“《春秋》设七等之文,以贬绝录行,应斗屈伸”是也。○注“主人”至“焉尔”。○解云:定元年传文,彼注云“此假设而言之,主人谓定、哀也。习其经而读之,问其传解诂,则未知已之有罪於是”是也。
蔡侯献舞何以名?据获晋侯不名。
[疏]注“据获晋侯不名”。○解云:僖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是也。绝。曷为绝之?据晋侯不名绝。
[疏]“绝”。○解云:礼,诸侯不生名,则书名者绝之,不以为诸侯也。获也。获,得也。战而为敌所得。献舞不言获,故名以起之。
曷为不言其获?据晋侯言获也。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与凡伯同义。夷狄谓楚。不言楚言荆者,楚彊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治也。○近,附近之近。卒,七忽反。
[疏]“不与”至“中国也”。○解云:秦亦夷狄而得获晋侯者,非真故也。是以爵得称伯,居旧土耳。○注“与凡伯同义”。○解云:即隐七年注云“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然则此亦获者治文,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获,正之,所以降夷狄,尊中国为顺辞,矣故云与凡伯同义。然则彼已有传,此复发之者,彼是天子大夫,此则诸侯,嫌其异,故同之。○注“夷狄”至“极始也”。○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楚属荆州,吴属杨州,所以抑楚言荆,不抑吴言杨者,正以楚近中国。恐为中国之害,故欲进之以渐,先从卑称进之,若先得贵名而后退之,则恐害於诸夏故也。《运斗枢》曰“抑楚言荆,不使夷狄主中国”者,义亦通於此。戴氏云“荆楚一物,义能相发。吴杨异训,故不得州名也”者,与何氏异。《穀梁传》曰:“荆者,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何为狄之?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与此异,不得合也。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何以不言出?据卫侯出奔也。○谭,徒南反。
[疏]注“据卫侯出奔也”。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卫侯出奔楚”,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之属是也。注者欲据二人,故不道所奔国也。
国已灭矣,无所出也。别於有国出奔者,孔子曰:“君子於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月者,恶不死位也。○别,彼列反。恶,乌路反。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鄑,子斯反。
秋,宋大水。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据漷移不书。○漷,火虢反,又音郭。
[疏]注“据郭移不书”。○解云:即襄十九年“取邾娄田自漷水”,传云“其言自漷水何?以漷为竟也。何言乎以漷为竟?漷移也”,注云“鲁本与邾娄以漷为竟,漷移入邾娄界,鲁随而有之”者是也。
及我也。时鲁亦有水灾,书鲁则宋灾不见,两举则烦文不省,故诡例书外以见内也。先是二国比兴兵相败,百姓同怨而俱灾,故明天人相与报应之际,甚可畏之。○不见,贤遍反,下同。省,所景反。应,应对之应。
[疏]注“时鲁”至“见内也”。○解云:案襄九年“春,宋火”,传云“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与此异者,正以比年大水,水者,流通之道,可以及两国,故得书外以明内矣。彼是火灾,无及内之理而得书,见明为王者之后记灾故也。若然,襄十九年传云“漷移也”。亦是水灾,何不书邾娄大水以见及内者?彼直移入邾娄竟内,故鲁随而侵之,实不及鲁,宁得类此?○注“先是二国比兴兵相败”。○解云:即上所云“公败宋师于鄑”,十年夏,“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是也。
冬,王姬归于齐。何以书?过我也。时王者嫁女於齐,涂过鲁,明当有送迎之礼。在涂不称妇者,王者无外,故从在国辞。○过,古禾反。
[疏]注“在涂不称”至“在国辞”。○解云:正以隐二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今此在涂而不称妇,故如此注也。云王者无外者,桓八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是也。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其言归于酅何?据国灭来归不书,酅非纪国而言归。
[疏]注“据国”至“不书”。○解云:即上四年“纪侯大夫其国”,不书叔姬来归是也。叔姬来归所以不书者,江熙云“叔姬来归不书,非归宁,且非大归”是也。然则纪国之灭在庄四年,至此乃归酅者,江熙云:“叔姬守节,积有年矣。季虽有酅入于齐,不敢怀二,然襄公豺狼,未可闇信,桓公既立,德行方宣於天下,是以叔姬归于酅,鲁喜其女得申其志也。”○注“酅非纪国而言归”。○解云:谓非国都,今又属齐,如此注者,意决隐七年“叔姬归于纪”之经矣。
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叔者,纪季也。妇人谓夫之弟为叔。来归不书,书归酅者,痛其国灭无所归也。酅不系齐者,时齐听后五庙,故国之,起有五庙存也。月者,恩录之。
[疏]注“妇人”至“为叔”。○解云:《尔雅》文。即《曲礼上》篇云“嫂叔不通问”是也。○注“酅不”至“庙存也”。○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昭二十一年“宋华亥”等“自陈入于宋南里以畔”之文矣。○注“月者,恩录之”。○解云:即上元年注云“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然则内女之归皆书月者,悉为恩录故也。是以此注云“月者,恩录之”。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孔父、荀息皆累也。舍孔父、荀息无累者乎?曰:有。复反覆发传者,乐道人之善也。孔子曰:“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接,《左氏》作“捷”。仇牧,音求;下音木。舍,音舍,下“舍孔父”同。复,扶又反,年未同。覆,芳服反。骄乐,音洛,下“宴乐”同。
[疏]“宋万弑其君接”。○解云:正本皆作“接”字,故贾氏云“《公羊》、《穀梁》曰接”是也。○“及者何”。○解云:尊卑灼然,而言及以殊之,故执不知问。○“孔父、荀息皆累也”。○解云:孔父之累在桓二年,荀息之累在僖十年。○“曰有”。○解云:欲指文公十八年叔仲惠伯被杀之事。○注“复反”至“之善也”。○解云:谓桓二年已有此传矣。○注“孔子曰”至“损矣”。○解云:乐皆是发心之乐,唯有“礼”下一乐,是礼乐之乐耳。言乐节礼乐者,言乐得礼乐之节。言乐道人之善者,谓口道之道。言乐佚游者,乐欲游从。言乐宴乐者,乐欲安乐而好内矣。
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据与孔父同也。
[疏]注“据与孔父同”。○解云:案桓二年传云“何贤乎孔父”,彼注云“据叔仲惠伯不贤”。今此传云“何贤乎仇牧”者,亦与孔父同据,故言据与孔父同。
仇牧可谓不畏彊御矣。以下录万出奔月也。御,禁也。言力彊不可禁也。○御,鱼吕反。
[疏]注“以下”至“月也”。○解云:即下文“冬,十月,宋万出奔陈”,注云“月者,使与大国君奔同例,明彊御也”是。
其不畏彊御奈何?万尝与庄公战,庄公,即鲁庄公。战者,乘丘时。
[疏]注“战者,乘丘时”。○解云:即上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是也。
获乎庄公。庄公归,散舍诸宫中,散,放也。舍,止也。获不书者,士也。
[疏]注“获不书者,士也”者。○解云:《公羊》之例,大夫见经故也。
数月然后归之。归反为大夫於宋,与闵公博,传本道此者,极其祸生於博戏,相慢易也。○数,所主反。公博,如字,戏名也。字书作“薄”。易,以豉反。
[疏]“归反”至“於宋”。○解云:归而反国,乃为大夫於宋矣。
妇人皆在侧,万曰:“甚矣!鲁侯之淑,淑,善。鲁侯之美也!美,好。天下诸侯宜为君者,唯鲁侯尔!万见妇人皆在侧,故讦闵公以此言。言闵公不如鲁侯美好。○讦,九列反,九谒反,一音九刈反;又一本作“揭”,其例、去列二反。闵公矜此妇人,色自美大於此妇人。妒其言,顾曰:“此虏也!顾谓侧妇人曰:此万也虏,执虏也。○妒,丁故反。尔虏焉故,尔,女也,谓万也。更向万曰女尝执虏於鲁侯,故称誉尔。○尔女,音汝,下同。称誉,音馀,又音预。鲁侯之美恶乎至?”恶乎至,犹何所至。○恶,音乌,注同。万怒,搏闵公,绝其脰。脰,颈也。齐人语。○搏,音博。脰,音豆,胫也。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手剑,持技剑。叱,骂之。○叱,昌实反。万臂摋仇牧,碎其首,侧手曰摋。首,头。○万臂,必赐反,本又作“辟”,婢亦反。摋,素葛反,又素结反,侧手系也。齿著乎门阖。阖,扇。○著,直略反。门阖,户腊反,门扇也。仇牧可谓不畏彊御矣。犹乳犬玃虎,伏鸡搏貍,精诚之至也。争搏弑君而以当国言之者,重录彊御之贼,祸不可测,明当防其重者,急诛之。○乳,如住反。玃,俱缚反,又九碧反,一本作“搏”,又音付。伏,扶又反。貍,力之反。
[疏]注“犹乳”至“之至也”。○解云:言仇牧知力不敌而有讨心,亦有精诚之至也。似若产乳之犬,不惮猛虎;伏鸡爱子,投命敌貍之类,故比之。○注“争搏弑”至“急诛之”。○解云:当国者,即言宋万是也。故隐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传云“曷为以国氏?当国也”者是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万弑君所以复见者,重录彊御之贼,明当急诛之也。月者,使与大国君奔同例,明彊御也。○见,贤遍反。
[疏]注“万弑君”至“诛之也”。○解云:欲道《春秋》上下皆是弑君之贼,皆不重见,即宋督、郑归生、齐崔杼之属是也。而宋万、赵盾之属复见者,当文皆有注,更不劳重说。○注“月者”至“御也”。○解云:《春秋》之例云,大国君奔皆悉书月,即桓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之属是也。今此大夫而书月者,明彊御之甚故也。若然,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亦是大夫而书月,彼注云“月者,危三大夫同时出奔,将为国家患,明当防之”是也。而范氏此处注云“宋久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也”者,与何氏别。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娄人会于北杏。齐桓行霸,约束诸侯尊天子,故为此会也。桓公时未为诸侯所信乡,故使微者会也。桓公不辞微者,欲以卑下诸侯,遂成霸功也。○乡,许亮反。下,遐嫁反。
[疏]注“桓公时”至“会也”。○解云:言未为诸侯所信任而归乡之,是以诸侯皆使微者会,即宋人、陈人之属是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不会北杏故也。不讳者,桓公行霸,不任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恶。
[疏]注“不讳者”至“武力”。○解云:《春秋》为贤者讳,而不讳者,正以不任文德而尚武力故也。其武力者,即此灭遂是也。《繁露》云“论功则桓兄文弟,论德则文兄桓弟”是也。而《论语》云“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之力”,谓自此以后。○注“又功未足以除恶”。○解云:《春秋》褒贬,皆以功过相除计。桓公之立,虽有北杏之会,前有篡逆灭谭之非,论其功不足,而恶有馀,故不为讳也。而言未者,欲道其九合之后,功足以除恶也。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何以不日?据唐之盟日。○柯,音歌。
[疏]注“据唐之盟日”。○解云:即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是也。
易也。易,犹佼易也。相亲信,无后患之辞。○易也,以豉反,注及下同。佼,古卯反。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共不日何以始乎此?庄公将会乎桓?曹子进曰:“君之意何如?”进,前也。曹子见庄将会有惭色,故问之。
[疏]“桓之”至“信之也”。○解云:谓桓公诸会皆如是也。以不日为信者,《公羊》之例,不信者日故也。以不致为信者,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其会无危,故以不致为信也。○注“曹子”至“惭色”。○解云:注者之意也。
庄公曰:“寡人之生,则不若死矣。”自伤与齐为雠不能复也。伐齐纳纠不能纳,反复为齐所胁而杀之。○能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自伤”至“复也”。○解云:桓十八年“公薨于齐”,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是也。○注“伐齐纳纠不能纳”。○解云:即上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传曰“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是也。○注“反复”至“杀之”。○解云:即上九年“齐人取子纠杀之”是也。
曹子曰:“然则君请当其君,臣请当其臣。”当,犹敌也。将劫之辞。庄公曰:“诺。”於是会乎桓。庄公升坛,土基三尺,土阶三等曰坛。会必有坛者,为升降揖让,称先君以相接,所以长其敬。○坛,大丹反。以长,丁丈反。
[疏]注“土基”至“曰坛”。○解云:时王之礼也。必为三等者,正以公为上等,侯为次等,伯子男为下等故也。○注“称先君以相接”。○解云:即四年传云“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是也。
曹子手剑而从之。从,随也。随庄公上坛,造桓公前而胁之。曹子本谋当其臣,更当其君者,见庄有不能之色。○上,时掌反。造桓,七报反,下同。
[疏]注“曹子”至“见庄有不能之色”。○解云:亦注者之意也。
管子进曰:“君何求乎?”管子,管仲也。君,谓庄公也。桓公卒愕不能应,故管子进为此言。○卒,七忽反。愕,五各反。应,应对之应。为此言,于伪反,下“为杀”同。
[疏]注“桓公”至“此言”。○解云:正以劫桓公而管子对故也。“曹子曰:庄公亦造次不知所言,故任曹子。
[疏]注“庄公”至“曹子”。○解云:正以问庄公而曹子对,故言此。“城坏压竟”,齐数侵鲁取邑,以喻侵深也。○压,於甲反,又於辄反。数,所角反。
[疏]“城坏压竟”。○解云:谓齐比来攻鲁城,令至坏败,抑压鲁竟,以为巳物也。君不图与?”君,谓齐桓公。图,计也。犹曰君不当计侵鲁太甚。○与,音馀。
管子曰:“然则君将何求?”所侵邑非一,欲求何者。
[疏]“管子曰”至“何求”。○解云:意欲少还而巳。
曹子曰:“原请汶阳之田。”欲复鲁竟。
[疏]“曹子曰”至“之田”。○解云:举其大畔言之,欲尽取之,故注云“欲复鲁竟”矣。
管子顾曰:“君许诺。”诸侯死国不死邑,故可许诺。
[疏]注“诸侯”至“许诺”。○解云:即《曲礼下》篇云“国君去其国,止之曰‘若之何去社稷矣’”,是无去国之文。不言若之何去田邑,故知不死邑也。
桓公曰:“诺。”曹子请盟,桓公下与之盟。下坛与曹子定约盟誓庄公也。必下坛者,为杀牲不洁,又盟本非礼,故不于坛上也。
[疏]注“下坛”至“庄公也”。○解云:犹言定约束其盟誓庄公也。○注“必下”至“不洁”。解云:不字亦作“清”字者。○注“又盟本非礼”。○解云:即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巳盟,曹子摽剑而去之。摽,辟也。时曹子端剑守桓公,巳盟,乃摽剑置地,与桓公相去离,故云尔。○摽剑,普交反,辟也,辟剑置地。刘兆云:“辟,捐也”。辟也,婢亦反,下同。去离,力智反。
[疏]注“时曹子端”至“故云尔”。○解云:端,犹始也。言曹子从始持剑而守桓公矣,及其盟讫,乃摽剑而置于地,乃与桓公相去离者,释传云“而去之”之文。
要盟可犯,臣约其君曰要,彊见要胁而盟尔,故云可犯。○要,一遥反。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以臣劫君,罪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诸侯犹是翕然信乡服从,再会于鄄,同盟于幽,遂成霸功,故云尔。劫桓公取汶阳田不书者,讳行诈劫人也。
[疏]注“再会于鄄”。○解云:即下十四年冬及十五年春比会于鄄是也。○注“同盟于幽”。○解云:即下十六年冬,“同盟于幽”是也。○注“劫桓”至“劫人也”。○解云:正以成二年书取汶阳之田故也。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夏,单伯会伐宋。其言会伐宋何?据伐国不殊会,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伐国不殊会”。○解云:与上诸侯俱是伐宋,事不殊异,何劳别生会文乎?故难之。○注“曹伯”至“诸侯”。○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冬,“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是也。
后会也。本期而后,故但举会。书者,刺其不信,因以分别功恶有深浅也。从义兵而后者,功薄;从不义兵而后者,恶浅。○别,彼列反。
[疏]注“本期”至“举会”。○解云:若其不后,宜言单伯会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如下文“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之文。○注“从义兵”至“功薄”。○解云:即此是。○注“从不义”至“恶浅”。解云:无经可据,但言理当然也。
秋,七月,荆入蔡。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鄄,本亦作“甄”,规因反。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
夏,夫人姜氏如齐。
秋,宋人、齐人、邾娄人伐儿。○儿,音郳。
[疏]“夫人姜氏如齐”。○解云:复与桓通也。○“秋宋人”至“伐儿”。○解云:范氏云“宋主兵,故序齐上也。班序上下,以国大小为次”,“征伐则以主兵为先,《春秋》之常也”。
郑人侵宋。
冬,十月。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秋,荆伐郑。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同盟者何?同欲也。同心欲盟也。同心为善,善必成;同心为恶,恶必成:故重而言同心也。○滑,于八反。
[疏]“同盟者何”。○解云:欲言同善,不见褒赏之文;欲言同恶,复无刺讥之处,故执不知问。
邾娄子克卒。小国未尝卒,而卒者,为慕霸者有尊天子之心,行进也。不日,始与霸者,未如琐。琐卒在二十八年。○为慕,于伪反。如琐,息果反。
[疏]注“小国”至“进也”。○解云:正以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故也。○注“不日者”至“二十八年”。○解云:即二十八年经云“夏,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卒”,注云“日者,附从霸者,朝天子行进”是也。然则此亦行进而不日者,但始与霸者有尊天子之心,未朝天子故也。其始与霸者之事,即上十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邾娄人会于北杏”是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瞻。郑瞻者何?郑之微者也。以无氏也。
[疏]“郑瞻者何”。○解云:欲言尊卿,名氏不具;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
此郑之微者,何言乎齐人执之?据获宋万不书者,不坐获微者,今书齐称人,坐执文。○郑瞻,二传作“詹”。
[疏]注“据获”至“执文”。○解云:上十二年传云“万尝与庄公战,获乎庄公”,注云“获不书者,士也”。然则以获微者不罪坐,故不书。今书齐称人,作坐执之文,故难之。
书甚佞也。为甚佞,故书恶之,所以轻坐执人也。然不得为伯讨者,事未得行,罪未成也。孔子曰:“放郑声,远佞人。”罪未成者,伯当远之而已。○为其,于伪反。恶之,乌路反,下“恶之”皆同。远佞,于万反,下同。
[疏]注“不得为”至“未成也”。○解云:僖四年传云“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称人而执,故云不得为伯讨矣。○注“孔子曰”至“佞人”。○解云:《论语》文。案《乐记》魏文侯问子夏曰:“敢问溺音何从出也?”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然则四国皆有淫声,盖逐甚者言之,故许氏云“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此之谓也。或何氏云“郑声淫”,与服君同,皆谓郑重其手而音淫过,非郑国之郑也。
夏,齐人瀸于遂。瀸者何?瀸积也。众杀戍者也。瀸者,死文。瀸之为死,积死非一之辞,故曰瀸积。众,多也。以兵守之曰戍。齐人灭遂,遂民不安,欲去,齐强戍之。遂人共以药投其所饮食水中,多杀之。古者有分土,无分民,齐戍之非也,遂不当坐也,故使齐为自积死文也。称人者,众辞也。不书戍将帅者,封内之兵,故不书。○瀸,子廉反,二传作“歼”。积,本又作“渍”。强,共丈反。将帅,子匠反;下所类反。
[疏]“瀸者何”。○解云:正以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注“瀸者”至“众多”也。○解云:即《曲礼下》篇云“羽鸟曰降,四足曰渍”,郑注云“异於人也。降,落也。渍,谓相瀸汙而死”是也。○注“齐人灭遂”。○解云:在上十三年。○“古者有分土,无分民”。○解云:说在桓元年注文也。
秋,郑瞻自齐逃来。何以书?书甚佞也,曰:“佞人来矣!佞人来矣!”重言来者,道经主书者,若传云尔,盖痛鲁知而受之,信其计策,以取齐淫女,丹楹刻桷,卒为后败也。加逃者,抑之也。所以抑之者,上执称人,嫌恶未明。系郑者,明行当本於乡里也。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不若乡人之善之,乡人之恶者恶之。”○重,直用反。明行,下孟反。
[疏]注“重言”至“云尔”。○解云:经所以主书此事者,正恶佞人之来,恐其作祸矣。○注“盖痛鲁知而受之”。○解云:《春秋》痛伤鲁人知其佞人,恶而受之。○注“信其计”至“淫女”。○解云:即下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夫人姜氏入”是也。知取齐淫女是郑瞻之计者,《春秋说》文云。○注“丹楹刻桷”。○即下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二十四年春,“刻桓宫桷”是也。○注“卒为后败也”。解云:即淫二叔杀二嗣子是也。○注“加逃者,抑之也”。○解云:谓逃是碎事,不应见经,而见逃于经者,抑之故也,或者子哀庆封之属皆言奔。今此加逃,故决之。○注“上执”至“未明”。○解云:谓称人为坐执文,非伯讨之义故也。○注“子贡”至“恶之”。○解云:一乡之人皆好此人,此人何如?子曰未可即以为善,何者?此人或者行与众同,或朋党矣。子贡又曰若一乡之人皆恶此人,此人何如?子曰未可即以为恶也,何者?此人或者行与众异,或孤特矣。不若乡人之善行者善之,恶行者恶之,与善人同,复与恶人异,道理胜於前,故知是实善。云云之说,备于郑注。
冬,多麋。何以书?记异也。麋之为言,犹迷也。象鲁为郑瞻所迷惑也。言多者,以多为异也。○麋,亡悲反。
[疏]注“象鲁”至“惑也”。○解云:《感精符》文。○注“言多”至“异也”。○解云:鲁旧有麋,但今乃多耳。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是后戎犯中国,鲁蔽郑瞻,夫人如莒,淫泆不制所致。
[疏]注“是后戎犯中国”。○解云:即下文“夏,公追戎于济西”是也。○注“鲁蔽郑瞻”。○解云:下文“秋,有蜮”是。○注“夫人”至“所致”。○解云:即下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属是也。是阴胜阳之象,是以日为之食。
夏,公追戎于济西。以兵逐之曰追。○济,子礼反。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据公追齐师至酅,举齐侵也。
[疏]注“据公”至“侵也”。○解云:即僖二十六年“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是也。
大其为中国追也。以其不限所至,知为中国追也。○为中,于伪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以其”至“追也”。○解云:“公追齐师至巂”,限其所至,乃是自为己追,故知如此。
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据公追齐师至酅弗及,不言于也。大之也。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言大者,当有功赏也。追例时。
[疏]注“言大者”至“赏也”。解云:, “公追齐师至巂,弗及”不言于,今言于者,谓公有大功,於王法当赏矣。○注“追例时”。○解云:即此文是。而僖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虽在正月己未下,不蒙日月。
秋,有蜮。何以书?记异也。蜮之犹言惑也。其毒害伤人,形体不可见,象鲁为郑瞻所惑,其毒害伤人,将以大乱而不能见也。言有者,以有为异也。○蜮,音或,短狐也;或谓之射工,音食。
[疏]注“蜮之犹言惑也”。○解云:即《五行志》云“蜮犹惑也”者是。○注“其毒害伤人”。○解云:即《五行志》云“能射人,甚者至死”是也。○注“形体不可见”。○解云:即《草木志》云“在水中射人影即死”是也。○注“言有者,以有为异也”。○解云:谓鲁先无蜮,今乃有之。案昭二十五年经书“有鸲鹆来巢”,今此不书来者,乱气所生,不从外来故也。
冬,十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言往媵之者,礼,君不求媵,二国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媵陈,以证反,又绳证反。娣从,才用反,下注同。
[疏]“媵者何”。解云:媵是碎事,例不见经,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
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必以侄娣从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所以防嫉妒,令重继嗣也。因以备尊尊、亲亲也。九者,极阳数也。不再娶者,所以节人情,开媵路。○嫉,音疾,又音自。
[疏]“侄者何”。○解云:昭穆异等,而与嫡俱行,故执不知问。○“娣者何”。○解云:与侄同伦而在侄下,故执不知问。○“诸侯”至“再娶”。○解云:传言此者,解所以有媵之意。言诸侯娶女非一者,正由不得再娶故也。○注“必以”至“人喜也”。○解云:即《穀梁传》云“一人有子,三人缓带”,范氏云“欲共享其禄”是也。○注“所以防嫉妒”。○解云:谓三人不相疾也。○注“令重继嗣也”。解云:谓三人不相疾,共保其子。○注“因以备”至“亲也”。○解云:谓备侄所以尊尊,备娣所以亲亲。其上尊下亲,皆指嫡也。○注“九者极阳数也”。○解云:谓对一三五七以为极矣也。○注“开媵路”。○解云:谓亦有为嫡之望也。
媵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纪,不书媵也。
[疏]注“据姬归于纪”者,解云:在隐二年冬。
为其有遂事书。为下有遂事善也,故书所以不当书,以起将有所详录,犹伯姬书媵也。不媵,则当取。得书者张本文。言公子结如陈,遂及齐侯、宋公盟于鄄。○为其,于伪反,注及下注同。
[疏]注“为下有遂事善也”。○解云:即“遂及齐侯、宋公盟”是也。○注“故书所至不当书”。○解云:谓书媵是也。○注“以起将有所详录”。○解云:正欲见盟事之善,合详而录之。○注“犹伯姬书媵也”。○解云:即成八年“卫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九年“晋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十年“齐人来媵”,传云“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者是也。○注“言公”至“盟于鄄”。○解云:是其得书之文也。
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以外事不素制,不豫设,故云尔。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先是鄄、幽之会,公比不至,公子结出竟,遭齐、宋欲深谋伐鲁,故专矫君命而与之盟,除国家之难,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详录之。先书地,后书盟者,明出竟乃得专之也。盟不地者,方使上为出竟地,即更出地,嫌上地自为媵出地也。陈称人者,为内书,故略以外国辞言之。此陈侯夫人,言妇者,在涂也。加之者,礼未成也。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而盟不日者,起国家后背结之约,非结不信也。○矫,居表反。难,乃旦反。背,音佩。
[疏]注“先是”至“不至”。○解云:即上十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十六年冬,“会齐侯、宋公”以下“同盟于幽”是也。正以彼二经皆不言公会,故知鲁侯不至矣。○注“欲深谋伐鲁”。○解云:正以善而详录之,故知欲伐矣。○注“先书地”。○解云:谓书鄄是也。○注“明出竟乃得专之也”。○解云:正以鄄为卫地故也。○注“此陈”至“在涂也”。○解云:即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是。○注“加之者,礼未成也”。○解云:正以此妇未成为夫人,故加之绝之。若其巳配,礼宜言媵陈夫人,不假言之以绝也。○注“冬齐”至“西鄙”。○解云:即下经也。○注“而盟不”至“不信也”。○解云:以《公羊》之例,不信者书日,故如此解。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鄙者,边垂之辞,荣见远也。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月者,再出也。不从四年巳月者,异国。
[疏]注“月者,再出也”。○解云:欲对上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文也。○注“不从”至“异国”。○解云:即上四年经云“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彼注云“月者再出,重也。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然则此经不从四年之例,而复出月者,正为齐、莒异国,不得相因故也。
夏,齐大灾。大灾者何?大瘠也。瘠,病也,齐人语也。以加大,知非火灾也。○大瘠,在亦反,病也;本或作“瘠”,才细反;一本作“渍”,才赐反,郑注《曲礼》引此同。
[疏]“大灾者何”。○解云:欲言大疾疫,而经书灾,故执不知问。○注“以加大,知非火灾也”。○解云:正以襄三十年“宋灾”,昭九年“陈火”之属,皆不言大故也。案襄九年传云“大者曰灾,小者曰火”,注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下此则小矣”。然彼是两火自对,故以灾火别之。此则非火,故更言大耳。
大瘠者何?<疒列>也。<疒列>者,民疾疫也。○<疒列>,力二反,疾疫也。疫,音役。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与宋大水同义。<疒列>者,邪乱之气所生,是时鲁任郑瞻,夫人如莒淫泆,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邪,似嗟反。
[疏]注“与宋大水同义”。○解云:即上十一年“宋大水”,传云“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注云“时鲁亦有水灾,书鲁则宋灾不见,两举则烦文不省,故诡例书外以见内也”是也。○注“齐侯”至“七人”。○解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齐景公问於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又此解言七人者,彼此其有误矣。然则襄公霸诸侯,唯淫妹而已,齐人犹作“南山崔崔”以刺之。桓公小白相淫九人,而齐人不刺之者,盖以功多足以除恶故也。或者遇尔不作,或采之不得,宁可问乎?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郑伯突,徒没反,厉公也。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春秋》篡明者书葬。
[疏]注“春秋”至“书葬”。○解云:言《春秋》者,欲见通例如此矣。篡明者,谓有立、入之文,即隐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十三年春,“葬卫宣公”;上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属是也。今此郑突入于郑,桓十五年秋亦有入栎之文,即是篡明,书其葬耳。若篡不明者,则去其葬以见其篡,不合为诸侯,是以僖十年里克弑卓子之时,惠公无入文。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下,不书葬晋惠公矣。若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何劳去葬以见篡?若然,案文公重耳亦无篡文,而僖三十年经书“葬晋文公”者,正以文公功盖天下,《春秋》为贤者讳,故书其葬,若其不篡然也。若然,齐侯小白是贤者而书其入,又录其葬,见其篡明,不为之讳者,僖十年传云“桓公之享国也长,美见乎天下,故不为之讳本恶也。文公之享国也短,美未见乎天下,故为之讳本恶也”是也。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省。肆者何?跌也。跌,过度。○肆,音四,本或作“佚”。大省,所景反,除自省皆同,二传作“眚”。跌,大结反,过度也。
[疏]“肆大省”。○解云:肆,读如字,放肆也。省,读如减省之省也。○“肆者何”,“大省者何”。○解云:皆以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大省者何?灾省也。谓子卯日也。夏以卯日亡,殷以子日亡,先王常以此日省吉事,不忍举,又大自省敕,得无独有此行乎?常若闻灾自省,故曰灾省也。○行,下孟反。
[疏]注“先王”至“忍举”。○解云:此先王,谓夏、殷之后成礼者,以是夏、殷亡日,故省吉事而已,不忍举而行之。○注“又大”至“此行乎”。○解云:又若似见不贤而内自省之义矣。○注“常若”至“灾省也”者,释传云“灾省”之文也。言闻有灾辄自省察,若为行而致之乎?肆大省,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忌省也。时鲁有夫人丧,忌省日不哭。省日本以忌吉事,不以忌凶事,故礼哭不辟子卯日,所以专孝子之思也。不与念母,而讥忌省者,本不事母则已,不当忌省,犹为商人责不讨贼。○思,息嗣反。为,于伪反。
[疏]“肆大省,何以书”。○解云:不但言何以书者,恐人以为但问大省,云大自省敕何以书,故复举句而问之。○注“故礼”至“卯日”。○解云:案《士丧礼》既殡之后,云“朝夕哭,不辟子卯”是也。引之者,证不以忌凶事也。○注“不与”至“忌省”。解云:不与念母者,即上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曰“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念母也”,“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不与念母也”,彼注云“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是也。○注“犹为”至“讨贼”。○解云:文十四年九月,“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然则商人者,是篡弑之贼也,齐之臣子理宜讨之,而反臣事,失其所也。及文十八年夏,“齐人弑其君商人”,而不书其葬者,以责臣子不讨贼也。似文姜罪,实宜绝之,公既不绝,宜尽子道,而反忌省,故得责之。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文姜者何?庄公之母也。辄发传者,起仇母,录子恩。凡母在子年,无適庶,皆系子也。不在子年,適母系夫,庶母系子。言小君者,比於君为小,俱臣子辞也。文者,谥也。夫人以姓配谥,欲使终不忘本也。○无適,丁历反,下同。
[疏]“葬我小君文姜”。○解云:《穀梁传》曰“小君非君,其曰君何也?以其为公配,可以言小君也”者是。○“文姜者何”。○解云:欲言庄母,谥异其父;欲言非母,备礼葬之,故执不知问。○注“辄发”至“子恩”。○解云:隐元年传云“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今假令不发,亦是桓之夫人、庄公之母可知,而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故言辄矣。今此经云“葬我小君文姜”,传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也”者,正欲录子之恩,故备礼而葬之。○注“凡母”至“系子也”。解云:即此传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是適母系子也。宣八年传云“顷熊者何?宣公之母也”,襄四年传云“定戈者何?襄公之母也”,皆是庶母系子也。而僖二年传云“哀姜者何?庄公之夫人也”,在子年而系夫者,盖以僖公非所生,为其非子故也。○注“不在”至“系夫”。○解云:即僖二年哀姜是也。○注“庶母系子也”。○解云:即文五年传云“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是也。定十五年秋,“姒氏卒”,传曰“姒氏者何?哀公之母也”者,亦是庶母不在子年而系于子。然则乡来所言,传皆葬上乃言某公之母,而姒氏特于卒上发传者,正以姒氏之葬,直云“葬定姒”,不得称小君,是以传家亦於葬略之矣。定姒所以葬不得称小君,《公羊》之义,母以子贵,哀公尔时未得为君,是以定姒未得全同夫人矣。○注“欲使终不忘本也”。○解云:本即姓是也。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书者,杀君之子,重也。
[疏]注“书者,杀君之子,重也”。○解云:正以不言大夫而得书杀,则知由其是君之子故也。
夏,五月。以五月首时者,讥。庄公取仇国女,不可以事先祖,奉四时祭祀,犹五月不宜以首时。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防,鲁地。○傒,音兮。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据暨与公盟也。
[疏]“齐高傒者何”。○解云:欲言其贵,鲁侯耻之;欲言微者,名氏见经,故执不知问。○注“据暨与公盟也”。○解云:即上九年春,“公及齐大夫盟于暨”是也。
公也。以其日,微者不得日,大夫盟当出名氏。
[疏]注“以其日”至“得日”。○解云:即隐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传曰“孰及之?内之微者也”,彼注云“宋称人者,亦微者也”,“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是其微者不得日矣。其微者盟例时者,即僖十九年“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也。○注“夫人”至“名氏”。○解云:即成元年“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之属是也。
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
冬,公如齐纳币。纳币即纳徵。《礼》曰“主人受币,士受俪皮”是也。《礼》言纳徵,《春秋》言纳币者,《春秋》质也。凡婚礼皆用雁,取其知时候。唯纳徵用玄纁束帛俪皮。玄纁,取其顺天地也。俪皮者,鹿皮,所以重古也。○纁,许云反,俪,力计反,本又作“丽”。
[疏]注“纳徵”至“天地也”。○解云:即隐元年注云“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是也,何者?玄纁者,是天地之色故也。○注“俪皮者,鹿皮,所以重古也”。○解云:正以古者食肉衣皮服捕禽兽故也。俪者,两也。两皮者,二仪之数。
纳币不书,此何以书?据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不书纳币。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时庄公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故因其有事於纳币,以无廉耻为讥。不讥丧娶者,举淫为重也。凡公之齐,所以起淫者,皆以危致也。
[疏]注“凡公”至“致也”。○解云:即下二十三年“春,公至自齐”,“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之属是也。凡书至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故也。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据柯之盟不日,柯之会不致。
[疏]注“据柯”至“不致”。○解云:即上十三年“冬,公会齐侯于柯”,不书日不致是也。
此之桓国,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公一陈佗也。公如齐淫,与陈佗相似如一也。○佗,大何反。
[疏]注“公如”至“如一也”。○解云:即桓六年“蔡人杀陈佗”,传云“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绝也。曷为绝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于蔡,蔡人杀之”是也。
祭叔来聘。不称使者,公一陈佗,故绝,使若我无君,以起其当绝,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祭,侧界反。
[疏]注“不称使”至“小人”。○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九年“天王使南季来聘”,等是王使而皆称使。今此独不称使,故决之。何氏知不称使,是我无君之文者,正见闵二年“高子来盟”,传云“何以不言使?我无君”是也。若然,案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桓五年夏,“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桓八年春,“天王使家父来聘”。然则桓公篡逆,经犹称使而不绝之。庄公特淫,绝之者,桓四年伯纠之下,何氏云“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也”。然则桓公恶甚,故去二时以明不宜。庄公罪轻,故不言使以见绝,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而巳。《春秋》见义,非唯一种,未可然怪也。
夏,公如齐观社。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观社,非礼也。观社者,观祭社。讳淫言观社者,与亲纳币同义。社者,土地之主。祭者,报德也。生万物,居人民,德至厚,功至大,故感春秋而祭之,天子用三牲,诸侯用羊豕。
[疏]注“讳淫”至“同义”。○解云:谓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因其有事于观社,故以观社讥耳。○注“天子”至“羊豕者”,解云:时王之礼。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荆何以称人?据上称州。
[疏]注“据上称州”。○解云:即上十六年“秋,荆伐郑”之属是也。
始能聘也。《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脩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称人当系国,而系荆者,许夷狄者不一而足。
[疏]注“称人”至“而足”。○解云:正以十年传云:“州不若国,知进称人宜系国矣”。文九年“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又襄二十九年传云“札者何?吴季子之名。《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是以此注引之耳。
公及齐侯遇于穀。
萧叔朝公。其言朝公何?据公在内不言朝公,在外言会。
[疏]注“据公”至“朝公”。○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之属是也。○注“在外言会”。○解云:定十四年“邾娄子来会公”,及公会某侯之属皆是也。
公在外也。时公受朝於外,故言朝公,恶公不受於庙。○恶公,乌路反,下同。
[疏]注“时公”至“於庙”。○解云:隐七年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巳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隐十一年注云“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今此言公故如此解。
秋,丹桓宫楹。何以书?讥。何讥尔?丹桓宫楹,非礼也。楹,柱也。丹之者,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传言“丹桓宫”者,欲道天子诸侯各有制也。礼,天子斫而砻之,加密石焉;诸侯斫而砻之,不加密石;大夫斫之;士首本。失礼宗庙例时。○宫楹,音盈,柱也,下传及注同。为将,于伪反。斫,丁角反,下同。砻,力工反。
[疏]注“礼天子”至“首本”。○解云:皆《外传·晋语》张老谓赵文子椽之制。《穀梁传》曰:“天子之桷,斫之砻之,加密石焉;诸侯之桷,斫之砻之;大夫斫之;士斫本。”今此何氏於丹楹之下总言之矣。斫本者,正谓全以树本而行斤斫之。○注“失礼宗庙例时”。○解云:正谓此文是也。下经二十四年“三月,刻桓宫桷”而书月者,以其功重故也。此谓失礼脩营之例也。若其祭祀失礼者,则书日,是以隐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何氏云“失礼鬼神例日”是也。若始造宗庙而失礼者,亦书日,即成六年春,王“二月,辛巳,立武宫”是也。而定元年九月,“立炀宫”,亦为非礼,而不书日者,所见之世,其恩尤厚,故不为书日,使若得礼然。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曹达《春秋》常卒月葬时也。始卒日葬月,嫌与大国同,后卒而不日,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射姑,音亦。复,扶又反。
[疏]注“曹达”至“时也”。○解云:即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昭十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秋,葬曹平公”之属是也。其有卒葬在日月下者,不蒙日月矣。其文各自有解。○注“始卒日葬月”。○解云:即桓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所以然者,敬老重恩故也。○注“后卒而不日”。○解云:正以对桓十年“曹伯终生卒”,以为后矣。○注“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解云:即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是。案曹为小国,入所闻之世,正合卒月,而言可日者,正以传闻之世,巳得录之,故所闻世可以书日,但以嫌同大国,故不日矣。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我贰也。庄公有污贰之行。○扈,音户。有污,污辱之污,一音乌卧反,后放此。行,下孟反。
[疏]注“污贰之行”。○解云:谓庄公之行,既不清洁,又不专一,故谓之贰矣。鲁子曰:“我贰者,非彼然,我然也。”嫌上托以齐恶我贰,相疑而盟,故日也。解言非齐恶我也,我行污贰,动作有危,故日之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何以书?讥。何讥尔?刻桓宫桷,非礼也。与丹楹同义。月者,功重於丹楹。○桷,音角,椽也。
[疏]注“与丹楹同义”。○解云:即上注云“丹之者,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是也。○注“月者,功重於丹楹”。○解云:正以失礼宗庙例时,故如此注。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何以书?亲迎礼也。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礼,诸侯既娶三月,然后夫人见宗庙;见宗庙,然后成妇礼。○迎,鱼命反。见宗,贤遍反,下传文“见也”、“见用币”及注同。
[疏]“葬曹庄公”。○解云: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何以书?亲迎礼也”。○解云:鲁侯如齐,本实淫通,非为亲迎而往。但《春秋》之意,以其大恶不可言之,要以言其逆女,使若得礼,善而书日矣。是以注云“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注“礼诸侯”至“妇礼”。○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庄公夫人未至于国而行妇事,既非正礼明矣。
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其言入何?据夫人姜氏言至不言入。
[疏]注“据夫人”至“言入”。○解云:即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是
难也。其言日何?据夫人姜氏至,不日。○难也,乃旦反,下及注同。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人。偻,疾也,齐人语。约,约远媵妾也。夫人稽留,不肯疾顺公,不可使即入。公至后,与公约定八月丁丑乃入,故为难辞也。夫人要公不为大恶者,妻事夫有四义:鸡鸣縰笄而朝,君臣之礼也;三年恻隐,父子之恩也;图安危可否,兄弟之义也;枢机之内,寝席之上,朋友之道,不可纯以君臣之义责之。○不偻,力主反,疾也。注同。远,于万反。要,一遥反。縰笄,所买反,又所绮反。恻隐,初力反。
[疏]注“夫人要公”至“责之”。○解云:正以所传闻之世,内之大恶皆讳不书。今而书之,故知然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不宜用币为贽也。○觌,大历反,见也。贽,音至。
[疏]“宗妇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之妻,文不言及;欲言非妻,相与俱见,故执不知问。○“觌者何”。○解云:欲言是礼,男女无别;欲言非礼,而在用上,故执不知问。○“用者何”。○解云:初至之觌,礼则有之;而经书用,乃是不宜之称,故执不知问。
见用币,非礼也。以文在觌下,不使赍见,知非礼也。
[疏]“见用币,非礼也”。○解云:言其见夫人之法,卿大夫宜用羔雁,宗妇宜用枣栗腶脩,而皆用币,是为非礼也。○注“以文”至“非礼也”。○解云:若其是礼,宜言大夫宗妇用币觌也。
然则曷用?枣栗云乎?暇脩云乎?暇脩者,脯也。礼,妇人见舅姑,以枣栗为贽;见女姑,以暇脩为贽;见夫人,至尊,兼而用之。云乎,辞也。枣栗取其早自谨敬,暇脩取其断断自脩正。执此者,若其辞云尔,所以叙情配志也。凡贽,天子用鬯,诸侯用玉,卿用羔,大夫用雁,士用雉。雉取其耿介;雁取其在人上,有先后行列;羔取其执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类死义知礼者也;玉取其至清,而不自蔽其恶,洁白而不受污,内坚刚而外温润,有似乎备德之君子;鬯取其芬芳在上,臭达於天,而醇粹无择,有似乎圣人,故视其所执而知其所任矣。日者,礼,夫人至,大夫皆郊迎,明日大夫宗妇皆见,故著其明日也。大夫妻言宗妇者,大夫为宗子者也。族所以有宗者,为调族理亲疏,令昭穆亲疏各得其序也,故始统世世继重者为大宗,旁统者为小宗,小宗无子则绝,大宗无子则不绝,重本也。天子诸侯世以三牲养,礼有代宗之义,大夫不世,不得专宗。著言宗妇者,重教化自本始也。○断脩,丁乱反,注同,本又作“暇”,音同鍜;脯加姜桂曰脩。耿介,古幸反;下音界。行,户郎反。号,户刀反。跪,其委反。醇,音纯。粹,虽遂反。为调,于伪反,下“仕为”同。令,力呈反。昭穆,上遥反,凡昭穆之例皆同。
[疏]注“暇脩者,脯也”。○解云:正以《穀梁传》云“束脩之肉,不行竟内”,以肉言之,故知脩为脯矣。又下《曲礼》“妇人之贽,脯脩枣栗”,谓之脯脩,其义益显。○注“礼妇人”至“志也”。○解云:时王之礼。且以其文先言枣栗故也。○注“凡贽”至“用雉”。○解云:皆下《曲礼》文。彼言诸侯用圭,此言玉者,盖所见异也。○注“大夫不世,不得专宗”。○解云:欲道大夫之妻所以谓之妇人之义。○注“重教化自本始也”。○解云:正以宗子者,宗族之本故也。
大水夫人不制,遂淫二叔,阴气盛,故明年复水也。○复,扶又反。
[疏]注“夫人”至“二叔”。○解云:即下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是也。○注“明年复水也”。○解云:即二十五年“秋,大水”云云是也。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曹羁者何?曹大夫也。以小国,知无氏为大夫。○曹羁,居宜反,下同。
[疏]“曹羁者何”。○解云:欲言曹君,经不称伯;欲言大夫,单名无氏,故执不知问。○注“以小”至“大夫”。○解云:即襄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昭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之属是也。若其大国大夫不书名氏者,或有未命,或有罪见贬矣。
曹无大夫,此何以书?据羁无氏。
[疏]注“据羁无氏”。○解云:曹无大夫之文也。言问者见羁无氏,知曹无大夫。既无大夫,何以特书曹羁?故难之。
贤也。何贤乎曹羁?据国见侵,出奔以辟难。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戎师多,又常以无义为事。”君请勿自敌也。”礼,兵敌则战,不敌则守。君师少,不如守,且使臣下往。○则守,手又反,又如字,下同。曹伯曰:“不可。”臣下不可独往。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孔子曰:“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此之谓也。谏必三者,取月生三日而成魄,臣道就也。不从得去者,仕为行道,道不行,义不可以素餐,所以申贤者之志,孤恶君也。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赣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魄,普白反。餐,七千反。讽,方凤反。堕,许规反。争,争斗之争。赣谏,陟降反,又呼弄反,又丑用反。
[疏]“三谏不从”至“义也”。○解云:然则下二十七年传云“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者,谓三谏不从”之属是也。而《曲礼》下篇云“三谏不听,则逃之”,盖士不待放,故言逃之。○注“谏必三者”至“君也”。○解云:即此及《乡饮酒义》云“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是也。○注“谏有五至堕之是也”。解云:即定十二年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费”是也。○注“二曰顺谏”。○解云:即此文是也。○注“三曰”至“驹是也”。○解云:昭二十五年传云“昭公将弑季氏,告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僣於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驹曰:‘诸侯僣於天子,大夫僣於诸侯久矣。’昭公曰:‘吾何僣矣哉?’子家驹曰:‘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皆天子之礼也’”是也。○注“四曰”至“归是也”。○解云:即宣十五年传云“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於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闚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巳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已也”者是也。○注“五曰”至“子是也”。○解云:僖三十三年传云“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於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吾将尸尔焉。’子揖师而行,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者是也。
赤归于曹郭公。赤者何?曹无赤者,盖郭公也。以郭公在赤下。○赤归于曹郭公,此连为句。郭,音虢,亦如字。连读郭公为一句。
[疏]“赤者何”。○解云:欲言曹伯,经不书爵;欲言微者,复有郭公之号,故执不知问。○“曹无”至“公也”。○解云:谓此郭公实非曹人故也。言盖郭公者,盖郭之公矣。
郭公者何?失地之君也。失地者,出奔也。名言归,倒郭公置赤下者,欲起曹伯为戎所杀,故使若曹伯死,谥之为郭公。而赤微者,自归曹也。不言赤奔者,从微者例,不得录出奔。
[疏]“郭公者何”。○解云:欲言郭君,经无其事;欲言曹伯,而文言郭公,故执不知问。○注“不言”至“出奔”。○解云:谓不言郭公赤奔曹者,假作微人之文,即从微者例,宁得录其奔,正得言道赤归于曹。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称字者,敬老也。礼,七十,虽庶人,主字而礼之。《孝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是也。○女,音汝。
[疏]注“称字敬老也”。○解云:正以称字异於诸侯大夫之例,故知其老也。○注“孝经”至“是也”。○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假鲁以为明王,谓女叔为小国之臣矣。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春秋》篡明者当书葬,朔不书葬,嫌与篡同例,身绝国不绝,故去葬,明犯天子命重,不得书葬,与盗国同。○故去,起吕反,年末同。
[疏]注“春秋”至“国同”。○解云:篡明者,谓经有立、入之文也,不嫌非篡,则书其葬,隐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属是也。若篡不明者,则去其葬,以见其篡,不合为诸侯,即晋惠公之属是也。今此寻朔於上六年经云“夏,六月,侯朔入于卫”,既有入文,即是篡明,当合书葬,而不书葬者,若其书葬,则嫌与篡明者同例,但身合绝而已,其国不合绝,故亦去其葬,明其犯天子之命罪重,不得书葬,与盗国同。盗国即篡是也。朔犯天子命在上六年。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据日食在天。
[疏]注“据日食在天”。○解云:谓日食在天上,何由于地而鼓用牲乎?
求乎阴之道也。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或曰者,或人辞,其义各异也。或曰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或曰为闇者,社者,土地之主,尊也,为日光尽,天闇冥,恐人犯历之,故营之。然此说非也。记或传者,示不欲绝异说尔。先言鼓,后言用牲者,明先以尊命责之,后以臣子礼接之,所以为顺也。不言鼓于社用牲者,与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同,嫌起用牲为非礼。书者,善内感惧天灾应变得礼也。是后夫人遂不制,通於二叔,杀二嗣子也。○营社,一倾反,又如字,本亦作“萦”,同。为闇,于伪反,注“为闇”、“为日光”同。大庙,音泰。应变,应对之应。
[疏]注“或曰”至“说非也”。○解云:知其非者,正以日食者,阴气侵阳,社官五土之神,理宜抑之,而反营卫,失抑阴之义故也。○注“不言”至“非礼”。○解云:《公羊》之义,救日食而有牲者,以臣子之道接之故也,与《左氏》天灾有币无牲异矣。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彼注云“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然则此经若鼓用牲之文,在于社之下,不使在社上,则用牲为非礼。若然,上二十四年传云“用者不宜用也”,而此注复以用牲为得礼者,《公羊》之义,以用为时事,不必著不宜也。○注“书者”至“嗣子也”。○解云:谓经书日食,善内之得礼矣。夫人遂不制以下,是其日食之义。言通於二叔者,下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是也。言杀二嗣子者,子般、闵公是也。
伯姬归于杞。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其言于社于门何?据一鼓用牲耳。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于门非礼,故略不复举鼓用牲。不举非礼为重者,如去于社,嫌于门礼也。大水与日食同礼者,水亦土地所为,云实出于地,而施于上乃雨,归功于天,犹臣归美于君。○复,扶又反。
[疏]注“大水”至“于君”。○解云:同礼,谓同鼓用牲矣。
冬,公子友如陈。如陈者,聘也。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朝京师大国,善有加录文,如楚有危文。聘无月者,此於朝轻也。
[疏]注“朝京”至“录文”。解云:凡朝聘例时,加录,谓书月是也。即成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师”,彼注云“月者,善公尊天子”者,是其朝京师有加录之文矣。襄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彼注云“月者,溴梁之盟后,中国方乖离,善公独能与大国”者,是朝大国有加录之文矣。○注“如楚有危文”。○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冬,“十有一月,公如楚”,彼注云“如楚皆月者,危公朝夷狄也”。是也。○注“聘无月”至“轻也”。○解云:即《春秋》上下内聘京师及大国悉书时是也。而襄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颇来聘”书月者,彼注云“月者,公数如晋,希见答,今见聘,故喜录之”是也。然则此云聘无月者,据内言之矣。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莒小於曹,杀公子意恢名。
[疏]“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解云:即上六年注云“公独出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此是也。○注“据莒”至“恢名”。○解云:知莒小於曹者,正以《春秋》上下,曹伯恒叙於莒上故也。其莒杀公子意恢名者,即昭十四年“冬,莒杀其公子意恢”是也。
众也。曷为众杀之?据杀三郤名。
[疏]注“据杀三郤名”。○解云:即成十七年“晋杀其大夫郤锜、郤州、郤至”是也。言晋杀三郤,亦是众杀之,而皆书名。此曷为众杀而复不称其名乎?
不死于曹君者也。曹诸大夫与君皆敌戎战,曹伯为戎所杀,诸大夫不伏节死义,独退求生,后嗣子立而诛之。《春秋》以为得其罪,故众略之不名。凡书君杀大夫,大夫有罪,以专杀书,他皆以罪举。
[疏]注“凡书”至“罪举”。○解云:《春秋》之义,诸侯之君不得专杀大夫,若杀有罪大夫,《春秋》书之者,责君专杀矣。其他无罪,君枉杀之,而书之者,欲以罪君之故而举之。其罪君者,即去其君之葬是也。
君死乎位曰灭,曷为不言其灭?据胡子髡灭。○髡,苦门反。
[疏]注“据胡子髡灭”。○解云:即昭二十三年云“胡子髡、沈子楹灭”云云是也。此注不言沈子楹者,省文故也。
为曹羁讳也。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如上语知为战。○为曹,于伪反,下同。
[疏]注“如上语知为战”。○解云:即上谓“不死于曹君”是也。为曹羁讳也。讳者,上出奔,嫌辟难,欲起其贤,又所谏者战也,故为去战灭之文,所以致其意也。曹无大夫,书杀大夫者,起当诛也。○避难,乃旦反。为去,于伪反;下起吕反。
[疏]注“故为”至“意也”。○解云:谓曹羁之意,唯恐其灭,欲其不战,是故讳其战灭之文,所以使若谏得其君然也。○注“曹无大夫”。○解云:上二十四年传文。○注“起当诛也”。○解云:言大夫之义,理合死於君。今不死君,当合诛讨,是以经书“杀其大夫”,欲起其合诛矣。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异与上日食略同。
[疏]注“异与上日食略同”。○解云:上二十五年日食之下,注云“是后夫人遂不制,通于二叔,杀二嗣子也”。今此日食之异,亦为此事,故云异与上日食之说相似,是以不复指解之。
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书者,恶公教内女以非礼也。洮,内也。凡公出,在外致,在内不致。其与妇人会,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伯姬不卒者,盖不与卒于无服。女会来例皆时。○洮,他刀反。恶公,乌路反,下“恶庄”同。别,彼列反。
[疏]注“凡公出,在外致”。○解云: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秋,公至自会”,是其公与二国以上得意致会也。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是其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也,其不得意皆不致矣。○注“在内不致”。○解云:即隐五年“公观鱼于棠”,不书公至自棠之属是也。○注“其与”至“不致”。○解云:《春秋》上下,无公会妇人于外之经,而注言虽在外,犹有不致者,但偶尔无之。○注“伯姬”至“无服”。○解云:凡诸侯之女嫁於诸侯者,为之期;若嫁於大夫者,则不服矣。其有服者,《春秋》皆书其卒以录恩,即纪伯姬、宋伯姬之属是。若无服者则略之。今此伯姬《春秋》不记其卒者,盖以其嫁於大夫,故云不与卒于无服矣。○注“女会来例皆时”。○解云:即此经书“春,公会杞伯姬于洮”,下文云“冬,杞伯姬来”之属是也。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原仲者何?陈大夫也。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据益师等皆不书葬。称字者,葬从主人也。
[疏]“原仲者何”。○解云:欲言陈君,其称异常;欲言大夫,不合录葬,故执不知问。○注“据益”至“书葬”。○解云:即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之属,皆无葬文是也。○注“称字”至“人也”。解云:若五等诸侯之卒,例书本爵,及其葬时,悉皆称公,亦是葬从主人之称,故取尊名矣。
通乎季子之私行也。不以公事行曰私行。私行,不言葬原仲于陈。若告籴者,告籴上有无麦禾,知以国事起。此上下无起文,而不言如陈,嫌不辟国事,实私行也。不嫌使乎大夫者,有国文也。○告籴,音狄,下同。使,所吏反。
[疏]注“私行”至“告籴”。○解云:即下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臧孙辰告籴于齐”,传云“何以不称使?以为臧孙辰之私行”是也。○注“不嫌”至“国文也”。○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使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者,是其文也。又闵二年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者,亦是也。今此葬原仲,不嫌使乎大夫者,正以上有如陈之文故也。无国事,言如陈者,文九年注云“大夫系国”是也。
何通乎季子之私行?据大夫私行不书。辟内难也。欲起其辟内难。○内难,乃旦反,注及与下同。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礼记》曰:“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揜恩。○之治,直吏反,下“之治”同。
[疏]注“《礼记》曰”至“揜恩”。○解云:《丧服四制》文也。案彼文“事”作“治”字,下“揜”字作“断”字,盖以所见异。
内难者何?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通者,淫通。
[疏]“内难者何”。○解云:正以弑君之事,乃在庄三十二年冬,今已辟之,故执不知问。
以胁公。语在三十二年。
[疏]注“语在三十二年”。○解云:即“公曰:‘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巳知之矣。庆父也存”是也。
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亲,至亲也。○与,音预。因不忍见也。因缘巳心不忍见亲亲之乱。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书者,恶庄公不能任用,使辟难而出。
[疏]“故於是复请”至“於陈”。○解云:案上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今又请往,故言复也。
冬,杞伯姬来。其言来何?据有来归。
[疏]“冬,杞伯姬来”。○解云:即上二十五年夏,“伯姬归于杞”者是也。非谓此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者,杞伯姬自是大夫之妻。然则此伯姬是其女,洮之伯姬是其姊妹,故今得并称伯矣。○注“据有来归”。○解云:即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是也。
直来曰来,直来,无事而来也。诸侯夫人尊重,既嫁,非有大故不得反。唯自大夫妻,虽无事,岁一归宁。
[疏]注“诸侯”至“得反”。○解云:即此文“直来曰来”是也。其大故者,奔丧之谓。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彼注云“奔父母之丧也”是也。○注“唯自大夫”至“一归宁”。○解云:自,从也。言从大夫妻以下,即《诗》云“归宁父母”是也。案《诗》是后妃之事,而云大夫妻者,何氏不信《毛叙》故也。
大归曰来归。大归者,废弃来归也。妇人有七弃、五不娶、三不去: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娶,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无子弃,绝世也;淫泆弃,乱类也;不事舅姑弃,悖德也;口舌弃,离亲也;盗窃弃,反义也;嫉妒弃,乱家也;恶疾弃,不可奉宗庙也。○更,音庚。背,音佩。丧妇,息浪反。长女,丁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背德也”。○解云:言巳贱时,彼巳事巳,是其恩德也。若贵而弃之,即是背德而不报,非礼也。○注“逆家”至“人伦也”。○解云:谓仍见其家不行正直,而行顽慝,废其尊卑之伦次,故不可娶。
莒庆来逆叔姬。莒庆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礼,大夫任重,为越竟逆女,於政事有所损旷,故竟内乃得亲迎,所以屈私赴公也。言叔姬者,妇人以字通。言叔姬,贱,故略与归同文,重乖离也。
[疏]“莒庆者何”。○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大夫”至“非礼也”。○解云:大夫所以不得越竟逆女者,正以大夫任重,於政事有所损旷故也。若士则待越竟娶妻,正以其任轻故也。是以《士昏礼》云“若异邦则赠,丈夫逆者以束锦是也。○注“言叔”至“乖离也”。○解云:若不与归同文,宜言莒庆来逆女,叔姬归于莒矣。然则言叔姬者,是其归文也。又云重乖离者,谓书其逆女与归文同也,何者?嫁于大夫,贱不合录,而书其逆叔姬者,重其乖离矣。
杞伯来朝。杞,夏后,不称公者,《春秋》黜杞,新周而故宋,以《春秋》当新王。黜而不称侯者,方以子贬,起伯为黜。说在僖二十三年。○夏,户雅反。
[疏]注“杞,夏后,不称公”。○解云:隐五年传云“王者之后称公”,今而称伯,故怪之。○注“黜而”至“三年”。○解云:僖二十三年“十有一月,杞子卒”,注云“始见称伯,卒独称子者,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贬称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贬之,明本非伯乃公也。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是也。言“方以子贬”者,方以僖二十三年贬之称子,令与伯共为一等,故於此处不得称侯耳。
公会齐侯于城濮。○濮,音卜。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伐不日,此何以日?据郑人伐卫不日。
[疏]注“据郑人伐卫不日”。○解云:在隐二年冬。按彼文虽在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之下,不蒙其日月,故得据之。
至之日也。用兵之道,当先至竟侵责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曰以起其暴也。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至日便伐,明暴故举伐。
[疏]“战不”至“伐何”。○解云:正以上十年传云“战不言伐”云云,书其重者,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春秋》伐者为客,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齐人语也。○伐者为客,何云“读伐长言之”,伐人者也。
[疏]“《春秋》伐者为客”。○解云:谓伐人者,必理直而兵强,故引声唱伐,长言之,喻其无畏矣。
伐者为主。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齐人语也。○伐者为主,何云“读伐短言之”,见伐者也。
[疏]“伐者为主”。○解云:谓被伐主,必理曲而寡援,恐得罪於邻国,故促声短言之,喻其恐惧也。公羊子齐人,因其俗可以见长短,故言此。
故使卫主之也。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曷为使卫主之?据宋襄公伐齐,宋主齐。
[疏]注“据宋”至“主齐”。○解云:即僖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夏,“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也。
卫未有罪尔。盖为幽之会,服父丧未终而不至故。○盖为,于伪反。
[疏]注“盖为”至“至故”。○解云:上二十七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是也。按上二十五年“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至二十七年六月幽之会时,始二十六月未尽。今传复以为无罪,故知正为父丧未终,是以不至,则幽之会不至之卫侯,惠公朔之子,盖懿公也。
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据桓十三年己巳,燕人战败绩称师也。
[疏]注“据桓”至“称师也”。解云:即彼经云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
未得乎师也。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不地者,因都主国也。○见直,贤遍反。
[疏]注“诈战不言战”。解云:通例如此。
夏,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卒。日者,附从霸者朝天子,行进。○琐,素果反。
[疏]注“日者”至“行进”。○解云:欲决上十六年冬十二月,“邾娄子克卒”不书日故也。正以行进而书日,故知附从霸者朝天子,贤於会霸者於北杏而已。但外相如例所不书,故无其文,何氏以理知之,故如此解。
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邾娄人救郑。书者,善中国能相救。
冬,筑微。○筑微,《左氏》作“麋”。大无麦禾。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推秋无麦禾,使若冬水所伤者,但言无麦禾,则嫌秋自不成,不能起秋水,因疾庄公行类同,故加大,明有秋水也。此夫人淫泆之所致。
[疏]注“此盖”至“秋水”。○解云:既言无麦,是建未之前事,故知秋水所伤也。若其经云冬筑微大水无麦禾,即大水在冬下,嫌是冬水矣,则嫌推寻此秋无麦禾之事,若使冬水伤杀之者矣。若不言大而但言无麦禾,则嫌此秋但地气不养而麦禾不成,不能起见此秋实有水矣。因欲疾庄公之行,不制夫人,令其阴盛,类同於水,故加大以见之。
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籴者何?请籴也。买穀曰籴。
[疏]“告籴者何”。○解云:欲言买穀,不见将物之文;欲言非买穀,而经书籴者,改执不知问。
何以不称使?据上大无麦禾,知以国事行,当言如也。
[疏]注“当言如也”。○解云:正以如者,内称使文故也。
以为臧孙辰之私行也。曷为以臧孙辰之私行?据国事也。君子之为国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籴,讥也。古者三年耕,必馀一年之储;九年耕,必有三年之积,虽遇凶灾,民不饥乏。庄公享国二十八年,而无一年之畜,危亡切近,故讳,使若国家不匮,大夫自私行籴也。○委,於鬼反。诸,直鱼反。畜,敕六反。匮,其位反。
[疏]注“危亡切近,故讳”。○解云:谓危亡之事,切於国家,理应不远矣。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厩。新延厩者何?脩旧也。旧,故也。缮故曰新,有所增益曰作,始造曰筑。○厩,九又反。
[疏]“新延厩者何”。○解云:欲言新造,不见作名;欲言修旧,修旧不书,故执不知问。○注“缮故曰新”。○解云:即此是也。○注“有所增益曰作”。○解云:即僖二十年“新作南门”是也。○注“造曰筑”。○解云:即止“筑微”,传云“凶年不造邑也”之属是也。
脩旧不书,此何以书?据新宫灾后修不书。
[疏]注“据新”至“不书”。○解云:即成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於此以后,不见修作之文是也。
讥。何讥尔?凶年不脩。不讳者,缮故功费差轻於造邑。延厩,马厩也。○费,芳味反。差,初卖反。
[疏]注“不讳”至“造邑”。○解云:上二十八年“筑微”之事,实在大无麦禾后,而在前言之者,讳以凶年造邑故也。然则去年无麦禾,今兹凶岁而修厩,不讳者,正以功费轻也。
夏,郑人侵许。
秋,有蜚。何以书?记异也。蜚者,臭恶之蟲也,象夫人有臭恶之行。言有者,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国之所有。○蜚,扶味反,臭蟲也。行,下孟反。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国灭卒者,从夫人行,待之以初也。
[疏]注“国灭”至“以初也”。○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然则今此叔姬,其国已灭而书卒,正以本贵为夫人,今虽国灭,犹以夫人之礼待之而书其卒,故云待之以初也。案隐七年,则此叔姬乃是伯姬之媵,而言从夫人行者,正以十二年春“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然则初去之时,虽为媵妾,至庄四年三月“伯姬卒”之后,纪国未灭之前,纪侯立之为夫人,其言夏“纪侯大去其国”,叔姬乃归于鲁,至十二年春归于酅之时为夫人,故曰从夫人行也。
城诸及防。诸,君邑。防,臣邑。言及,别君臣之义。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矣。○别,彼列反。
[疏]注“诸君”至“臣邑”。○解云:知如比者,正以昭五年“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彼注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义不可使臣邑与君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然则都邑言及别公私,故知此言城诸及防者,是君臣邑故也。○注“言及”至“定矣”。○解云:所以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可以为王者之法矣。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
秋,七月,齐人降鄣。鄣者何?纪之遗邑也。降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桓公讳也。时霸功足以除恶,故为讳。言降者,能以德见归,自来服者可也。○降鄣,户江反,下注同。鄣,音章。为桓,于伪反,注同。
[疏]“鄣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春秋》未有;欲言非国,复无所系,故执不知问。○“降之者何”。○解云:欲言自服,文道齐人;欲言兵加,而文又言降,故执不知问。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尽也。襄公服纪以过,而复尽取其邑,恶其不仁之甚也。月者,重於取邑”。○复,扶又反。恶其,乌路反,下同。
[疏]注“月者,重於取邑”。○解云:以取邑例时,即隐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乎叔尔。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是后鲁比弑二君,狄灭邢、卫。○比杀,申志反。
[疏]“徒葬乎叔尔”。解云:谓不得与夫合葬,故言徒。徒者,空也。案上四年“齐侯葬纪伯姬”,传云“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徒葬于齐尔”。而此重发之者,正以彼则于齐,此则于叔,故重言之。○注“是后鲁比弑二君”。○解云:谓下三十二年“子般卒”,闵二年“公薨”是也。○注“狄灭邢、卫”。○解云:谓僖元年“次聂北,救邢”,僖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属是也。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济,子礼反。
齐人伐山戎。此齐侯也,其称人何?据下言齐侯来献戎捷。
[疏]注“据下”至“戎捷”。○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是也。
贬。曷为贬?据齐侯伐北戎不贬。
[疏]注“据齐”至“不贬”。○解云:即僖十年“夏,齐侯、许男伐北戎”是也。若然,而此注不道许男者,正以其解齐人伐山戎之故,省文。
子司马子曰:“盖以操之为已蹙矣。”操,迫也。已,甚也。蹙,痛也。迫杀之甚痛。○以操,七刀反,迫也,注同。蹙,子六反。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据得捷也。《春秋》敌者言战。桓公之与戎狄,驱之尔。时桓公力但可驱逐之而已,戎亦天地之所生,而乃迫杀之甚痛,故去战贬见其事,恶不仁也。山戎者,戎中之别名,行进故录之。○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春秋》敌者言战”。解云:谓军人众寡相敌者,不谓将之尊卑等,是以僖二十八年“晋侯”已下,“及楚人战于城濮”;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之属,虽君与大夫亦言战矣。○注“故去”至“不仁也”。○解云:谓贬去其战,以见力不得等,恶齐侯之不仁也。○注“行进故录之”。○解云:谓言山,详录之耳。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所漱浣也。无垢加功曰漱,去垢曰浣,齐人语也。讥者,为渎下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帷,士帘,所以防泄慢之渐也。礼,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登高远望,人情所乐,动而无益於民者,虽乐不为也。四方而高曰台。○漱,素口反。浣,户管反。垢,古口反。去,起吕反。为渎,于伪反,下“为威”同。
[疏]“临民之所漱浣也”。○解云:谓郎台近泉台,故知如此。是以文十六年传云“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彼注云“既成更以所置名之”者,即其近泉之证也。○注“无垢加功曰漱”。○解云:谓但用手矣。既无垢而加功者,盖亦少有,但无多垢,故谓之无,非全无也。又取其斗漱耳,若以里语曰斗漱也。注“去垢曰浣”者。盖用足物,是以旧说云用足曰浣是也。故《内则》云“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尝”,郑注云“手曰漱,足曰浣,和,渍也”是也。○注“礼天”至“士帘”。○解云:《礼说》文也。○注“天子”至“四时”。○解云:皆是《礼说》文也。文王受命之后,乃筑灵台,亦是天子曰灵台之义。正以候天地,故以灵言之;诸侯候四时,故谓之时台。○注“四方而高曰台”。○解云:《尔雅·释宫》文。
夏,四月,薛伯卒。卒者,薛与滕俱朝隐公,桓弑隐而立,滕朝桓公,薛独不朝,知去就也。○桓杀,申志反。
[疏]“卒者”至“去就也”。○解云:所传闻之世,小国卒例不合书,而今书之,故解之耳。言薛与滕俱朝隐公者,即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是也。言滕朝桓公者,即桓二年滕子来朝是也。言知去就者,谓知去恶就善矣。
筑台于薛。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礼,诸侯之观不过郊。○观,工唤反。
[疏]注“礼诸”至“过郊”。解云:正以郎为近邑而在郊内,乡者上传不讥其远,今此云薛,传云“远也”,故知礼法不得过郊矣。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战所获物曰捷。齐,大国也。曷为亲来献戎捷?据齐未尝朝鲁。威我也。以威恐怖鲁也。如上难知为威鲁书之。○恐怖,丘勇反;下普故反。其威我奈何?旗获而过我也。旗,军帜名,各有色,与金鼓俱举,使士卒望而为陈者。旗获,建旗县所获得以过鲁也。不书威鲁者,耻不能为齐所忌难,见轻侮也。言献捷系戎者,《春秋》王鲁,因见王义,古者方伯征伐不道,诸侯交格而战者,诛绝其国,献捷於王者。楚献捷时,此月者,刺齐桓忄乔慢恃盈,非所以就霸功也。○帜,音志,又申志反,又尺志反,本又作“织”,同。难,乃旦反。因见,贤遍反。
[疏]注“旗军”至“有色”。○解云:即礼大帛以即戎之属是也。○注“与金鼓俱举”。○解云:谓以金錞和鼓,金铎通鼓之时而建之。○注“旗获”至“过鲁也”。○解云:凡言过者,谓道所经过之称。今齐侯伐山戎而得过鲁,则此山戎不在齐北可知。盖戎之别种,居于诸夏之山,故谓之山戎耳。○注“言献捷系戎”至“不道”。○解云:正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无所系矣。○注“诸侯交”至“於王者”。○解云:格,犹距也。谓与交战而距王。今人谓不顺之处为格化之类。○注“楚献”至“此月”。○解云: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是也。而云持盈者,谓自持盈满之道而侮诸侯,失谦虚之义,故月之。
秋,筑台于秦。何以书?讥。何讥尔?临国也。言国者,社稷、宗庙、朝廷皆为国,明皆不当临也。临社稷、宗庙则不敬,临朝廷则泄慢也。冬,不雨。何以书?记异也。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施,申豉反。
[疏]注“先是比筑三台”。○解云:即上文于郎、于薛、于秦之属是也。○注“庆牙专政”。○解云:即上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下三十二年传云“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然则上既言二子胁公,季友不得为政,下文始言授季子国政,即於是时庆牙为政明矣。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穀。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何以不称弟?据公弟叔肹卒。○肹,许乙反。
[疏]“城小穀”。○解云:二传作“小”字,与《左氏》异。“夏宋公”至“梁丘”。○解云:隐八年注云“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然则今宋公序上,亦为齐侯所要故也。○注“据公弟叔肹卒”。解云:即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肹”是也。
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据公子买有罪杀之,言刺不言卒。
[疏]注“据公”至“言卒”。○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传云“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乱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是也。
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据叔孙得臣卒不日者,恶不发扬公子遂弑也。○为季,于伪反,下“为季”、“而为”,注“故为”同。
[疏]注“据叔”至“遂弑也”。○解云:即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也。然则季子若其发扬牙之罪恶诛之,正是臣人之道。今而讳杀,故难之云。
季子之遏恶也。遏,止。○遏,於葛反,止也。不以为国狱,不就致狱其刑,故言卒。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季子过在亲亲,疑於非正,故为之讳,所以别嫌明疑。○别,彼列反。
[疏]注“季子”至“明疑”。○解云:季子仁者,不忍用刑其兄,是失事君之道。然则季子之过,在於亲其亲者,故曰过在亲亲。《春秋》以掩遏牙之恶,与周公行诛于兄异,是以疑其非正礼耳,故为之讳刺文。所以别嫌者,谓讳刺别於亲亲,失臣道之嫌。明疑者,明於掩恶,非正礼之疑耳。
季子之遏恶奈何?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召之於陈。
[疏]注“召之於陈”。○解云:正以上二十七年传云“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之文故也。
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
[疏]注“至不”至“两书”。○解云:谓通例如此。宣八年“夏,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书其乃复者,彼传云“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彼注云“丧尚不当反,况於疾乎”是也。宣十八年秋,“公孙归父如晋”,冬,“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书其还者,彼传云“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於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反命乎介,自是走之齐”,彼注云“主书者,善其不以家见遂怨怼,成踊哭君,终臣子之道,起时莫能然也。言至柽者,善其得礼于柽”是也。昭十四年“春,隐如至自晋”;又昭二十四年春,“叔孙舍至自晋”,皆书至者,正由被执而得归,是以重而书至,犹非正归当书之例也。闵二年秋,“季子来归”书者,初出亦不书,不得难此也。
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致,与也。○焉,於虔反。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庸,犹佣佣无节目之辞。○般,音班。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巳知之矣。’父死子继曰生,兄死弟继曰及。言隐公生,桓公及,今君生,庆父亦当及,是鲁国之常也。庆父也存。”时庄公以为牙欲立庆父。
[疏]“庆父也存”者,解云:庄公辞。
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再言夫何敢者,反覆思惟,且欲以安病人也。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夫何,音扶,下及注同。覆,芳服反。思难,乃旦反。
[疏]注“再言”至“病人也”。○解云:谓反覆思惟踟蹰之间,故再告此。言夫何敢,使病者意安耳。○注“孔子曰”至“思义”。○解云:引之者,欲言季子反覆思惟,合於君子之道。言见得思义者,得谓利禄也。
俄而牙弑械成。是时牙实欲自弑君,兵械巳成,但事未行尔。有攻守之器曰械。○俄,五多反。牙杀,申志反,注及下“亲弑”同。械,户戒反。季子和药而饮之,药者,酖毒也,传曰“酖之”是也。时季子亦有械,故能饮之。传不道者,从可知。○饮,於鸩反,注同。酖毒,本亦作“鸩”,直荫反,下文同。
[疏]注“药者”至“是也”。○解云:即下云“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云云者是。
曰:“公子从吾言而饮此,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必有后乎鲁国。时世大夫,诛不宣扬,子当继体如故。
[疏]“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解云:言不为天下所共戮,不为天下所共笑矣。○注“时世大夫”。○解云:欲道古礼大夫不世矣。
不从吾言而不饮此,则必为天下戮笑,必无后乎鲁国。”於是从其言而饮之,饮之无傫氏,至乎王堤而死。公子牙今将尔,今将欲杀无傫。○无,本又作“巫”。傫,音力委反,又力追反。堤,丁兮反。
[疏]“饮之无傫氏”。○解云:或是大夫家,或是地名。言饮酖毒之药于无傫氏矣。旧云饮之无傫氏者,言饮此毒不累其子孙,谓当立其氏族也者,非也。○“至乎王堤而死”。○解云:王堤,盖地名。
辞曷为与亲弑者同?辞,传序经辞。亲,躬亲也。
[疏]注“辞,传序经辞”。○解云:知如此者,正以经书“公子牙卒”,无诛杀之文。传云“曷为不言刺之”,云是将为乱乎?故知此辞与亲弑者同,但是传序经辞,非为经也。
君亲无将,将而诛焉。亲,谓父母。○无将,如字,闵公“本将不诛”、“将而”皆同;或子匠反,非也。然则善之与?曰:然。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以臣事君之义也。唯人君然后得申亲亲之恩。○与,音馀。
[疏]“杀世子母弟”至“之也”。○解云:即僖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秋,宋公杀其世子座”之属者,是杀世子直称君之经也。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襄三十年夏,“天王杀其弟年夫”之属者,是杀母弟直称君之经也。○注“唯人”至“之恩”。○解云:欲道杀世子母弟,所以直称君甚之之义。言得申亲亲之恩而不申之,故甚其恶耳。
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行诛乎兄,隐而逃之,使讬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明当以亲亲原而与之,於治乱当赏疑从重,於平世当罚疑从轻。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书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遏恶也。行诛亲亲,虽酖之犹有恩也。
[疏]“隐而逃之”。○解云:言隐匿辟杀,是以不直诛而酖之矣。○注“明当”至“与之”。○解云:明《春秋》之道,当亲其亲,而原季子之心而与之,故善之耳。○注“於治”至“从轻”。○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者,拨乱之书,是以原其亲亲而赏季氏即赏疑从重也。当所传闻之世天下未平是以升平疑狱不得不诛,故云於平世乃可罚疑从轻矣。○注“庄不”至“弑君”。○解云:上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传云“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是也。今牙书卒者,本以当国将弑君故也。○注“书日”至“遏恶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义,於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无罪,皆不书日以略之,因示其恩浅,即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隐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解之。言录季子遏恶也者,正以为季子遏其恶之故,是以详录之耳。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路寝者何?正寝也。公之正居也。天子诸侯皆有三寝:一曰高寝,二曰路寝,三曰小寝。父居高寝,子居路寝,孙从王父母,妻从夫寝,夫人居小寝。在寝地者,加录内也。夫人不地者,外夫人不卒,内书薨已录之矣,故出乃地。
[疏]“路寝者何”。○解云:欲言正寝,公存之时,经文无路寝之名;欲言非正寝,而公薨於内,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诸侯”至“人居小寝”。○解云:皆时王之礼矣。若《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於高寝”;僖三十三年冬十二月,“乙巳,公薨于小寝”之属是也。然则诸侯有三寝,而薨其内者是正矣。而文十八年“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襄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之属,皆为失处,而无讥文者,盖以不在三寝,非礼自见故也。而云父居高寝者,盖以寝中最尊,若父子并薨之时,父殡于高寝矣。其嗣君亦薨,乃居於路寝。若其孙又薨,则从王父母小寝。所以不再言母者,妻从夫寝故也。其夫人若存,定居于寝内之三宫矣。若非有并丧,则从寝之中科薨其一。而谓路寝为公之正居者,以其始正之常处也。○注“在寝地加录,内也”。○解云:正决外诸侯之卒不地故也。○注“故出乃地”。○解云:即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是也。
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据子赤不言子赤卒。
[疏]“据子赤不言子赤卒”。○解云: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是也。
君存称世子,明当世父位为君。
[疏]“君存称世子”。○解云:内外同矣。而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不言世子者,彼注云“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是也。
君薨称子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称子某,明继父也。名者,尸柩尚存,犹以君前臣名也。
[疏]注“缘民臣”至“名也”。○解云:子者,嗣君之称,是以称子某,明其嗣父也。既不可无君,令之继父而书名者,正以尸柩尚存,犹君前臣名故也。其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者,文九年传文。
既葬称子,不名者,无所屈也。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称子也。
[疏]注“不名”至“子也”。○解云:正以先君既葬,更无所屈,所以不称爵而言子者,一年不二君矣。其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者,文九年传文。
逾年称公。不可旷年无君。
[疏]注“不可旷年无君”。解云:文九年传文。
子般卒,何以不书葬?据定姒俱称卒书葬。
[疏]注“据定”至“书葬”。○解云:即定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九月,“辛巳,葬定姒”。然则定姒称卒而书葬,今子般称卒不书葬,故难之。
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则立庙也。庙则书葬。录子恩也。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葬。未逾年之君,礼,臣下无服,故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葬,示一年不二君也。称卒不地者,降成君也。日者,为臣子恩录之也。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未逾”至“二君也”。○解云:《案丧服·不杖期章》,之内有为君之长子,臣下犹服之,况为嗣君而言无服者,正以为长子之时,其臣下从君而服之;若其为嗣君,则无从服之义,是以知其无服矣。不但如此,作君长子之时,其臣皆吉,故得为之服期;若作未逾年之君,臣下皆为前君服斩,宁得更为之服乎?若还服期,即是废重服轻;若为斩衰三年,即违一年不二君之义故也。○注“称卒不”至“之也”。○解云:案隐公、闵公,皆是成君而亦不地,故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故彼注云“不忍言其僵尸之处”。今子般亦杀死,正合不书地,而言降成君者,欲道好死者亦不书地,所以降成君故也。其好死者即襄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子野卒”是也。○注“杀不”至“子赤也”。○解云:即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彼注云“所闻世臣子恩痛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然则子般犹是所传闻之世,恩降于子赤,是以忍言日也。
公子庆父如齐。如齐者,奔也。是时季子新酖牙,庆父虽归狱邓扈乐,犹不自信於季子,故出也。不言奔者,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乐,音洛。暴,步卜反。
[疏]注“庆父”至“扈乐”。○解云:其归狱邓扈乐之事,在闵元年传也。
狄伐邢。
◎闵公起元年,尽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复发传者,嫌继未逾年君义异故也。明当隐之如一。○弑,申志反。
[疏]注“复发”至“如一”。解云:则庄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然则庄元年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正嫌此继未逾年之君,异于成君故也。其异一成一未而不异之者,明臣子隐痛之当如一矣。若然,案庄公继弑,弑是齐侯;今闵公继弑,弑是庆父,何氏宁知不嫌此异,而知为所继之君成与不成者,正以解即位之义,欲道后君痛其见弑,不忍即其位处,明据恩之深浅,无弑者内外之义故也。
孰继?据子般弑不见。○见,贤遍反。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论季子当从议亲之辟,犹律亲亲得相首匿,当与叔孙得臣有差。○探,他南反。辟,婢亦反。匿,女亦反。
[疏]注“论季子”至“首匿”。○解云:谓季子缓纵庆父之事,当从《周礼·小司寇》议亲之法,非其罪也。○注“当与”至“有差”。○解云:即宣五年“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则得臣与遂不宜相隐,是以罪之。今庆父季友亲则亲矣,得相首匿,是以舍之,故言当与叔孙得臣有差矣。
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据师还也。○恶,音乌。扈乐,音洛,或如字。
[疏]注“据师还也”。○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庄八年尊者使师灭同姓,而归善於师,今则尊者使乐杀子般,而反归恶於乐,故难之。
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杀邓扈乐不书者,微也。○曾,才能反。盍,户腊反。
[疏]“乐曾淫于宫中”。解云:即《左氏传》云“雩,讲於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也者,得与此合。
季子至而不变也。至者,闻君弑,从家至朝,季子知乐势不能独弑,而不变正其真伪。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时庆父内则素得权重,外则出奔彊齐,恐为国家祸乱,故季子如齐闻之,奉闵公讬齐桓为此盟。下书归者,使与君致同。主书者,起讬君也。
[疏]注“故季子如齐闻之”。○解云:正以下经云“季子来归”,故知时如齐矣。○注“书君”至“致同”。○解云:正以大夫归例不书而下经书归故如此解也。。○注主书者,起讬君也。○解云:谓主书此盟,又下文即书“季子来归”者,欲起季子讬君于齐侯矣。所以不书公至自洛者,桓之会不致故也。
季子来归。其称季子何?据如陈名不称季,卒不称子。
[疏]注“据如陈名不称季”。○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注“不称子”。○解云:即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是也。
贤也。嫌季子不探诛庆父有甚恶,故复於讬君安国贤之。所以轻归狱,显所当任,达其功。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洛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令,力呈反。
[疏]注“嫌季”至“贤之”。○解云:嫌有赵盾不诛赵穿而获弑君之恶,故曰甚恶也。○注“所以”至“其功”。○解云:所以轻归狱者,欲轻季子往前纵庆父归狱之过矣。言显所当任者,谓书曰季子来归,明讬君而还,欲显当存国之任矣。言达其功者,欲达其存国之功矣。○注“不称”至“其事”。○解云:以僖十六年卒时称季友,故决之。但当称季,足得起其贤,而称子者,见义故也,何者?案下二年“冬,齐高子来盟”,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不兴师,徒以言而巳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尢望高子也”。然则齐侯所以遣高子存鲁而立君继之者,由此洛姑之讬,故令季子与高子同称子,起见其事矣。
其言来归何?据召归不书,隐如言至。
[疏]注“据召归不书”。○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庄三十二年传云“庄公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彼注云“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是也。○注“隐如言至”。○解云:即昭十四年“隐如至自晋”是也。
喜之也。季子来归则国安,故喜之。而变至加录云尔,盖与贤相起。言归者,主为喜出。言来者,起从齐自外来。盟不日,公不致者,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主为,于伪反,下文注皆同。
[疏]注“盖与贤相起”。○解云:谓称字所以贤之,亦见其喜矣。变至言归,所以喜之,亦起其贤,故云与贤相起耳。○注“桓之盟不日”至“之也”。○解云:庄十三年传文。
冬,齐仲孙来。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曷为系之齐?据栾盈出奔楚,还不系楚。
[疏]“齐仲孙者何”。○解云:欲道齐人,经不言使;欲言己臣,而继于齐,故执不知问。○注“据栾”至“不系楚”。○解云:即襄二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至襄二十三年夏,“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是也。
外之也。曷为外之?据俱出奔远也。《春秋》为尊者讳,为闵公讳受贼人也。为亲者讳,为季子亲亲而受之,故讳也。
[疏]注“为季”至“讳也”。解云:谓季子是闵公之亲亲,而反受其贼,故为讳耳。
为贤者讳。以季子有遏牙不杀庆父之贤,故为讳之。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言古谓史记为“春秋”。
[疏]注“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解云:谓以史记人之氏族而为《春秋》。○注“言古”至“春秋”。○解云:夫子脩史记为《春秋》。今言以“春秋”为《春秋》,则史记旧有“春秋”之名,是言古者谓史记为“春秋”矣。
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齐有高国崔,鲁有仲孙氏,亦足以知鲁仲孙。言仲孙者,以后所氏起其事明。主书者,贼不宜来,因以起上如齐,实杀君出奔。○子女子,音汝。
[疏]注“齐有高国崔”。○解云:即国夏、高固、高张、崔杼之属是矣。○注“鲁有仲孙氏”。○解云:即仲孙蔑仲孙羯之属是也。○注“主书”至“出奔”。○解云:正以经书其来,见不宜来,则知上如齐者,是其犯罪而去矣。庄三十二年冬,“公子庆父如齐”者,即上如齐之经矣。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不为桓公讳者,功未足以覆比灭人之恶也。
[疏]“春,王正月,齐人迁阳”。○解云: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彼注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然则《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小国书时,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昭九年春,“许迁千夷”之属是也。而今阳为小国,齐人迁之,亦是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故云月矣。云云之说,在庄十年。○注“不为”至“恶也”。○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今迁取王封,因而臣之,虽当时未灭,终不得在,故云比灭人之恶矣。如此注者,正决僖十七年“夏,灭项”,传云“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然则彼经不言齐,而此言齐人,故决之。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其言吉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吉。○吉禘,大计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据禘”至“言吉”。○解云:即僖八年“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言吉者,未可以吉也。都未可以吉祭。经举重,不书禘于大庙,嫌独庄公不当禘,于大庙可禘者,故加吉,明大庙皆不当。
[疏]注“都未可以吉祭”。○解云:在三年之内,庄公及始祖之庙,皆未可以吉祭,故言都尔。○注“经举重不书”。解云:《春秋》之义,常事不书,有善恶者,乃始录而美刺之。今既巳举重,特书于庄公,不书于大庙,则嫌庄公一庙独不当禘,大庙便可禘矣。然庄公卑于始祖,而言举重者,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时,庄公最不宜吉,故言举重,不谓庄公尊于始祖也。
曷为未可以吉?据三年也。
[疏]注“据三年也”。○解云:庄三十二年八月公薨,至今年五月,巳入三年之竟,故言据三年也。
未三年也。礼,禘祫从先君数,朝聘从今君数,三年丧毕,遭禘则禘,遭祫则祫。○君数,所主反,下同。祫,音洽。
[疏]“未三年也”。○解云:谓未满二十五月也。○注“礼,禘祫从先君数”。○解云:谓为禘祫之祭,合从先君死时日月而数之,若满三年已后,遭禘则禘,遭祫即祫耳。○注“朝聘从今君数”。○解云:谓从今君即位以后,数其年岁,制为朝聘之数。
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时庄公薨至是適二十二月,所以必二十五月者,取期再期,恩倍,渐三年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礼·士虞》记曰:“期而小祥,曰荐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荐此常事。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是月者,二十七月也。传言二十五月者,在二十五月外可不讥。○取期,音基,下同。禫,大感反。
[疏]注“所以”至“三年也”。○解云:二十五月,是再期矣,故曰取期再期矣。父母之丧,倍於期者之恩,正当其礼数,故曰其恩倍矣。言渐三年也者,谓二十五月渐得三年之竟,故云渐三年也。义如得渐二君之遗教。○注“礼士”至“常事”。○解云:彼注云“小祥,祭名。祥,吉也”,“古文期皆作基”;“常者,期而祭礼。古文常为祥”。○注“又期”至“祥事”。○解云:亦彼文。注“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者。○解云:亦彼文。彼注云“中,尢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为言澹澹然平安意也”,“是月,是禫月。当四时之祭月则祭,尢未以某妃配某氏,哀未忘也”。
其言于庄公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周公,祫僖公不言僖宫。
[疏]注“据禘”至“周公”。○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注“祫僖”至“僖宫”。○解云:祫僖公不言僖宫,定八年“从祀先公”,传云“从祀者何?顺祀也。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顺祀,叛者五人”,彼注云“谏不以礼而去曰叛”,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是其祫僖公不言僖公者,即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者是也。
未可以称宫庙也。时闵公以庄公在三年之中,未可入大庙,禘之于新宫,故不称宫庙,明皆非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据言禘也。
[疏]注“据言禘也”。○解云:正以禘是吉祭之称,既得言禘,何故不得称宫庙?故难之。
在三年之中矣。当思慕悲哀,未可以鬼神事之。
[疏]注“未可以鬼神事之”。○解云:正言以宫庙者,鬼神居之之称故也。
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与讬始同义。
[疏]注“与讬始同义”。○解云:案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然则此亦宜云始不三年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故云与讬始同义矣。而传不言讬始,尽省文,从可知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与不探其情同义。不书葬者,贼未讨。○弑,音试,下及注同。
[疏]“公薨何以不地”。○解云: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注云“据庄公薨于路寝”。然则此传云“公薨何以不地”者,亦据庄公,但从彼注省文故也。○注“与不”至“同义”。○解云:即上元年传云“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注“不书葬贼未讨”。○解云:即隐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传云“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是也。而言未者,欲道於后讨得之。即僖元年传“於是杭辀经而死”者是也。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为淫二叔、杀二嗣子出奔。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
[疏]注“不如文姜”至“绝母”。○解云: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是於出时贬之之文也。为内臣了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正谓此处见其义而巳。不谓此夫人卒,竟不绝也。故僖元年“夫人氏之丧”,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以其重者,莫重乎以其丧至也”者,是其亦贬之矣。○注“凡公”至“有罪”。○解云:正以昭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而书日,则知夫人之孙亦宜然。而此及文姜之孙皆书月,案此二人皆有罪,故如此注之耳。
公子庆父出奔莒。庆父弑二君,不当复见。所以复见者,起季子缓追逸贼也。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外大夫奔例皆时。○当复,扶又反,下同。见,贤偏反,下文“复见”同。
[疏]注“庆父”至“逸贼也”。○解云:知弑父之人不合复见者,正见宣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云“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复注云“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弑其君,后不复见”;传又曰“亲弑君者,赵穿也”,彼注云“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是。○注“不日者”至“皆时”。○解云: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是无罪书日也。其有罪书月者,即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及此文皆是。而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案传云“不可使往也”。则是有罪,而书丙戌者,彼注云:“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者是也。其外大夫奔例皆时者,不问有罪与无罪,即襄二十七年夏,“卫侯之弟缚出奔晋”;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
冬,齐高子来盟。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以有高傒也。
[疏]“高子者何”。○解云:欲言齐侯,而经称子;欲言大夫,名不书见经,故执不知问。○注“以有高傒也”。○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何以不称使?据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疏]注“据郑”至“来盟”。○解云:在桓十四年夏。
我无君也。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適之道也。《春秋》谨於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别,彼列反。故绝去,起吕反,下“欲去”同。
[疏]注“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解云: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之下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是也。
然则何以不名?据国佐盟名。
[疏]注“据国佐盟名”。○解云: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者是也。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与旷年无君无异。
[疏]注“与旷年无君无异”。○解云:正以庄公死时子般即位,子般弑后闵公即位,闵公弑后僖公即位,君常不绝。而传言“旷年无君”者,正以三年之内,三君比死,与旷年无君无异,非实无君也。
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设时势然。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南阳,齐下邑。甲,革,皆铠胄也。○革,更百反。铠,苦爱反。胄,直又反。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久阔思相见者,引此为喻,美谈至今不绝也。立僖公城鲁不书者,讳微弱。喜而加高子者,美大齐桓继绝于鲁,故尊其使,起其功,明得子续父之道。○鹿门,鲁南城东门也。○其使,所吏反。
[疏]注“明得”至“之道”。○解云:凡人子之道,宜继祖祢之功不绝之。今桓公继于鲁,正得续父功德之义,故尊其使而称子耳。言明其得人子续其人父功德之道也。
十有二月,狄入卫。
郑弃其师。郑弃其师者何?连国者,并问称国。
[疏]“郑弃其师者何”。○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恶其将也。以言弃师。○恶其,乌路反,下及注同。将也,子匠反,下同。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郑伯素恶高克,欲去之无由,使将师救卫,随后逐之,因将师而去。其本虽逐高克,实弃师之道,故不书逐高克,举弃师为重,犹赵盾加杀也。不解国者,重众从国体录可知。系闵公篇于庄公下者,子未三年,无改於父之道,传曰“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盾,徒本反。
[疏]注“犹赵盾加弑”。○解云:谓实逐克,但举弃师为重;实赵穿弑君,但举加弑为重相似。赵盾加弑在宣二年。○注“子未三年”。○解云:谓庄三十二年八月薨,至闵二年八月薨时,始二十五月,故曰未三年也。○注“传曰”至“忍当也”。○解云:文九年传文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据文公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僖公者,闵公庶兄。据闵公继子般,传不言子。○弑,申志反。臣子一例也。僖公继成君,闵公继未逾年君。礼,诸侯臣诸父兄弟,以臣之继君,犹子之继父也,其服皆斩衰,故传称臣子一例。○衰,七雷反。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据夏师救齐不言次。○聂,女涉反。
[疏]注“据夏”至“言次”。○解云:即下十八年“夏,师救齐”是也。
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刺其救急舒缓,使至於亡,故录之止次以起之。
[疏]“不及事者何”。○解云:正以次者,閒暇之名,而言不及事,似於义违,故执不知问。
孰亡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伐邢。
[疏]注“以上有狄伐邢”者,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冬,“狄伐邢”者是。
曷为不言狄灭之?据狄灭温言灭。
[疏]注“据狄灭温言灭”者,解云:即下十年春。“狄灭温。温子奔卫”者是。
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据徐人取舒,晋灭夏阳,楚灭黄皆不讳。○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并下注“为讳”、“为桓”、“为肉”、“为僖”皆同。夏,户雅反。
[疏]注“据徐人取舒”。解云:即下三年夏,“徐人取舒”者是也。○注“晋灭夏阳”。解云:即下二年“虞师、晋师灭夏阳”是也。○注“楚灭黄”。○解云:即下十二年“夏,楚人灭黄”是也。然即彼三事,皆不为桓公讳者,取舒之下,何氏云“不为桓讳者,刺其不救也”是也。今此实救,故为之讳耳。
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故以为讳,所以醇其能以治世自任而厚责之。
[疏]“上无”至“方伯”。○解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庄四年何氏云“有而无益于治日无,犹《易》曰‘阒其无人’”者是也。○注“以治出自任”者,犹言以天子治世为已任矣。
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据叔孙豹先言救。
[疏]注“据叔”至“言救”。○解云:即襄二十三年“秋,齐侯伐卫,遂伐晋。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是也。
君也。叔孙豹,臣也。当先通君命,故先言救。今此先言次,知实诸侯。○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故没君文,但举师而巳。○曷为不与?据狄灭之,为桓公讳。实与,不书所封归是也。
[疏]注“不书”至“是也”。○解云:昭十三年秋,“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传云“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彼注云“故使若有国自归者也。名者,专受其封当诛”。然则彼经书所封归,是不与楚专封,则知此经不书所封归者,与齐桓专封明矣。若书所封归,宜言邢侯归于邢矣。
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据实与也。
[疏]“而文不与”。○解云:连上句读之。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此道大平制。○大,音泰。
[疏]注“此道大平制”。○解云:正以《春秋》作义,实与齐桓专封,而言诸侯之义,不得专封,故知是大平制也。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主书者,起文从实也。
[疏]注“主书”至“实也”。○解云:谓虽文不与,其义实与,故言起文从实也。
夏,六月,邢迁于陈仪。迁者何?其意也。其意自欲迁,时邢创畏狄兵,更欲依险阻。○陈仪,《左氏》作“夷仪”。
[疏]“迁者何”。○解云:欲言自迁,实齐迁之;欲言齐迁,而作自迁之文,故执不知问。
迁之者何?非其意也。谓宋人迁宿也。书者,讥之也。王者封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贡赋者均,在德不在险,其后为卫所灭是也。迁例大国月,重烦劳也;小国时,此小国月者,霸者所助城,故与大国同。
[疏]注“谓宋人迁宿也”。○解云:即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是也。案彼传云“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地还之也”。今又发之者,正以此有自迁之文,故取此对之也。○注“王者”至“土中”。○解云:谓各处其土中,不谓据天下。○注“其后”至“是也”。○解云:即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年,卫侯毁灭邢”是也。○注“迁例大国月”。○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之属是也。○注“小国时”。○解云: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此一事也,曷为复言齐师、宋师、曹师?据首戴前目而后凡。○复,言扶又反,下同。
[疏]注“据首”至“后凡”。○解云:即下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是也。
不复言师,则无以知其为一事也。言诸师,则嫌与首戴同,嫌实师;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入也,故顺上文,则知桓公宿留城之为一事也。
[疏]注“言诸师”至“实师”。○解云:首戴之会,历序齐师、宋公之属,下文总道诸侯,更是实诸侯。今此亦上历序齐师之属,若下文直总言诸师,则与首戴同,嫌是实师,非必齐侯、宋公等,是以得序之,以顺上文也。○注“言诸侯”至“入也”。○解云:即下十三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时会诸侯,各自还国,至十四年春更来城之,故此复注云“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人也”。○注“故顺”至“事也”。○解云:宿,音须就反。留,音卢胄反。案十四年《穀梁传》曰“其曰诸侯,散辞也”,范氏云“直曰诸侯,无大小之序,是各自欲城,无总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辞”;传又曰“聚而曰散,何也”,范氏云“据言诸侯城,则是聚”;传又云“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德衰矣”,范氏云“言诸侯城,则非伯者之为可知也。齐桓德衰,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诸侯盟于葵丘,即散,何以美之”,於义《穀梁》为短。然则何氏彼处废《穀梁》不听为散辞,而此所引似作散辞者,何氏之意,直以言诸侯者,见桓德衰,待诸侯然后能城之,故嫌《穀梁》以为散辞耳。今此注正道缘陵之诸侯,十三年咸之会各自归国,十四年复来城之,仍自不道十四年诸侯为散辞矣。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夷者何?齐地也。齐地,则其言齐人以归何?据从国中归不当书,邾娄人执鄫子,不书以归是也。○鄫,似陵反。
[疏]“夷者何”。解云:夫人之薨,例不言地,今言于夷,故执不知问。○注“邾娄”至“是也”。○解云:即下十九年“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已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是。
夫人薨于夷,则齐人以归。夫人所以薨于夷者,齐人以归至夷。夫人薨于夷,则齐人曷为以归?据上说夫人薨于夷者,齐人以归至夷也。齐人曷为故以归至于夷。桓公召而缢杀之。先言薨,后言以归,而不言丧者,起桓公召夫人于邾娄,归杀之于夷,因为内讳耻,使若夫人自薨于夷,然后齐人以归者也。主书者,从内不绝录,因见桓公行霸王,诛不阿亲亲,疾夫人淫泆二叔,杀二嗣子,而杀之。○缢,一赐反,一本作“搤”,於革反。见,贤遍反。泆,音逸。
[疏]注“主书”至“杀之”。○解云:即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注云“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是。
楚人伐郑。楚称人者,为僖公讳与夷狄交婚,故进使若中国,又明嫁聚当慕贤者。
[疏]注“楚称人者”。○解云:欲对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之经也。○注“为僖”至“交婚”。○解云:即下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彼注云“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从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使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者,是其与夷狄交婚之事。○注“故进使若中国”。○解云:正以称人为楚进称故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娄人于朾。月者,危公会霸者而与邾娄有辨也。不从有夫人丧出会恶之者,不如危重也。○朾,敕贞反,又他丁反,《左氏》作“柽”。恶之,乌路反,下同。
[疏]“八月”至“于朾”。○解云:朾字,《左氏》作“柽”,亦有作“朾”字。○注“月者”至“辨也”。○解云:正以月非大信辞故也。知与邾娄有辨者,即下文“公败邾娄师于缨”是也。既出尊者之侧而有私争,故危之。
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有夫人丧,不恶亲用兵者,时怨邾娄人以夫人与齐,於丧事无薄故也。○于缨,《左氏》作“偃”。
[疏]“九月公败”至“于缨”。○解云:《左氏》作“偃”字。○注“有夫”至“故也”。○解云:正以僖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下,传云“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然则彼背殡用兵,眨而危之,今此经云“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与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夏六月,“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无异者,时於丧事无薄故也。然则公败邾娄者,为哀姜复雠也。若然,案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亦是为桓公复雠于齐,经不言公,此言公者,彼传云“此复雠于大国,曷为使微者?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复雠者在下也”,注云“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然则此言公者,本出公意故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大季子之获也。何大乎季子之获?据获人当坐。○于犁,力知反,又力兮反,《左氏》作“郦”。莒挐,女居反,一音女加反;一本作“茹”音同。
[疏]“莒挐者何”。○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
季子治内难以正,谓拒庆父。○内难,乃旦反,下同。御外难以正。其御外难以正奈何?公子庆父弑闵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将由乎齐,齐人不纳。却,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请。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则杀矣。”义不可见贼而不杀。
[疏]“将由乎齐”。○解云:欲从齐而自安矣。○“舍于汶水之上”。○解云:旧本皆作“洛”,误也。何者?今齐鲁之间有汶无洛也。
奚斯不忍反命于庆父,自南涘,涘,水涯。涘,音俟。○北面而哭。时庆父自汶水之北。庆父闻之曰:“嘻!嘻,发痛语首之声。○嘻,许其反。
[疏]注“嘻发”至“之声”。解云:谓发心自痛伤,而以嘻为语之首也。此奚斯之声也。诺已。”诺已,皆自毕语。
[疏]注“诺巳,皆自毕语”。○解云:犹似今人云休,一生罢去已,自毕竟之辞,故云自毕语矣。毕作“卑”字,误耳。
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辀经而死。辀,小车辕,冀州以北名之云尔。○辀,音竹由反,车辕也。
[疏]“於是”至“而死”。○解云:郑氏云“庆父辀死”者,正取此文。
莒人闻之曰:“吾巳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乎鲁,鲁时虽缓追,犹外购求之。○购,古豆反。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故与季子获之。季子待之以偏战。传云尔者,善季子忿不加暴,得君子之道。
[疏]注“传云”至“之道”。○解云:此待之以偏战者,即经书败文是也。败者,内战文耳。莒人可忿,而能结日偏战。偏战,是其不加暴之义,故得君子之道。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薨于夷称姜氏。经有氏,不但问不称姜,并言氏者,嫌据夫人妇姜,欲使去氏。○去,起吕反。
[疏]注“经有”至“去氏”。○解云:夫人妇姜之文,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
贬,曷为贬?据薨于夷不贬。与弑公也。与庆父共弑闵公。○与杀,音预,又如字;下申志反。
[疏]注“与庆”至“闵公”。○解云:不言子般者,据成君言之,省文。
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据酖牙於卒时贬。
[疏]注“据酖”至“时贬”。○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公子牙卒”,传云“何以不称弟?杀也”是。传言杀者,言由其见杀贬之矣。
贬必於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礼治其丧也。贬置氏者,杀子差轻於杀夫,别逆顺也。致者,从书薨,以常文录之。言自齐者,顺上以归文。○差,初卖反,又初佳反。别,彼列反。
[疏]注“刑人”至“弃之”。解云:《礼记》文。○注“所以”至“丧也”。○解云:季子之逸庆父,齐桓之讨哀姜,二义相违,而皆善之者,诛不辟亲。王者之道,亲亲相隐,古今通式。然则齐桓之讨哀姜,得伯者之义;季子之纵庆父,因狱有所归,遂申亲亲之恩,义各有途,不可为难矣。○注“贬置氏者”。○解云:谓贬而置其氏矣。○“杀子”至“顺也”。○解云:言杀子差轻於杀夫者,欲道庄元年“夫人孙于齐”,姜氏并去者,正犹杀夫罪重故也。言别逆顺者,言杀夫之逆,甚於杀子,二事相对而言之,不谓哀姜杀子得为顺,是以晋侯、宋公杀世子,皆直称君而甚之。○注“致者”至“录之”。○解云:谓不书杀而书薨作常文,是以於归亦作常文录之。若公之丧至自齐,至自乾侯之属。○注“言自”至“归文”。○解云:其实从夷来,而言至自齐,正以上文云“薨於夷,齐人以归”,故言至自齐顺之。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之?据内城不月,故问之。
[疏]注“据内”至“问之”。○解云:内城不月者,即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之属是也。其内城有在日月下者,皆不蒙日月。
城卫也。曷为不言城卫?据无迁文以言城,故当言城卫。
[疏]注“据无”至“城卫”。○解云:旧本“曷为”之下,有“不言”二字,今无者,脱也。言以前之经,未有迁卫于楚丘之文,今此城之,固当言城卫,不应言城楚丘,故难之。固字亦有作“故”字者,言由是之故,当言城卫。
灭也。孰灭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入卫。
[疏]“灭也”。○解云:言正由是时卫国巳灭,故不得言卫矣。○注“以上有狄入卫”。○解云:即闵二年冬,“狄入卫”是也。
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据不出主名,见桓公德优不待之,又不独书齐,实诸侯也。○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注“深为”同。见桓,贤遍反,下传“荀息见”并注同。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复发传者,君子乐道人之善也。不系卫者,明去卫而国楚丘,起其迁也。不书迁与救次者,深为桓公讳。使若始时尚仓卒有所救,其后晏然无干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责之。主书者,起文从实也。○复,扶又反。卒,寸忽反。
[疏]注“不系”至“迁也”。○解云:欲决襄十年冬“戍郑虎牢”,系郑矣。○注“不书”至“责之”。○解云:正决元年经“次于聂北,救邢”,“邢迁于陈仪”之文。○注“主书”至“实也”。○解云:谓经文虽不与,当从其实理而与之。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哀姜者何?庄公之夫人也。诛当绝,不当以夫人礼书葬。书葬者,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
[疏]“哀姜者何”。○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適妻,与夫别谥,故执不知问。○注“诛当”至“雠齐”。○解云:即元年“夫人氏之丧”不言姜者,是其诛文也。上既诛之,即当合绝,不以夫人之礼书葬,而书葬者,欲正齐桓讨得其贼故也。而言辟责内雠齐者,《公羊》之例,君弑贼不讨,不书其君葬,责臣子不讨贼,令君丧无所系矣。今若不书葬,即似责鲁臣子不讨齐桓,故言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耳。
虞师、晋师灭夏阳。虞,微国也,曷为序乎大国之上?据称师有加文,知不主会。○夏阳,《左氏》作“下阳”。
[疏]注“据称”至“主会”。○解云:即隐五年秋,“邾娄人、郑人伐宋”,注云“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然则邾娄小国,称人无加文,而得序于郑上者,正由主会故也。今虞为小国而得称师,是有加文,则知序于晋上者,不为主会。既不为主会,而在大国之上,故难之。知称师为加文者,正以小国例不得称师。其称师者,乃是大国将卑师众之称故也。
使虞首恶也。曷为使虞首恶?据楚人、巴人灭庸不使邑首恶。
[疏]注“据楚人”至“首恶”。○解云:即文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案彼经有秦人,而不言之者,直取巴为小国,不序在上之意,故省文。
虞受赂,假灭国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赂奈何?献公朝诸大夫而问焉,曰:“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其意也何?”诸大夫有进对者曰:“寝不安与?其诸侍御有不在侧者与?”献公不应。荀息进曰:“虞郭见与?犹曰:虞郭岂见於君之心乎?荀息素知献公欲伐此二国,故云尔。○安与,音馀,下“者与”、“见与”同。应,应对之应。郭,音虢,又如字,注及下同。
[疏]“寝不”至“者与”。○解云:言直置寝自不安与?为侍御之人有不在侧者与?其诸,盖为辞矣。故桓六年传云“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彼注云“其诸,辞也”。则知《论语》云“其诸异乎人之求之欤者”者,诸亦为辞矣。
献公揖而进之,以手通指曰揖。
[疏]注“以手通指曰揖”。○解云:盖谓揖而招之,言用拱揖,并招引近巳,若文七年传云“眣晋大夫使与公盟”,彼注云“以目通指曰眣”。眣,大结反,又丑乙反。
遂与之入而谋曰:“吾欲攻郭,则虞救之;攻虞,则郭救之,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对曰:“君若用臣之谋,则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尔,君何忧焉?”献公曰:“然则奈何?”荀息曰:“请以屈产之乘,屈产,出名马之地。乘,备驷也。○屈,贝物反。之乘,绳证反,注及下同。
[疏]注“屈产”至“驷也”。○解云:谓屈产为地名,不似服氏谓产为产生也。
与垂棘之白璧,垂棘,出美玉之地。玉以尚白为美。○棘,一本作“蕀”音同。往,必可得也。则宝出之内藏,藏之外府;如虞可得,犹外府藏也。○内藏,才浪反,注同。
[疏]注“如虞”至“藏也”。解云:本藏下有“之”字。
马出之内厩,系之外厩尔,君何丧焉?献公曰:“诺。虽然,宫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宫之奇,知则知矣,君欲言其知,实知也。○厩,九又反。丧,息浪反。知则,音智,下及注同。虽然,虞公贪而好宝,见宝,必不从其言。请终以往。”於是终以往。虞公见宝,许诺。宫之奇果谏:“记曰:‘唇亡则齿寒。’记,史记也。○好,呼报反。
[疏]“虞公贪而好宝”。○解云:谓立性贪贿,於宝甚也。○“请终以往”。○解云:请君终竟赍宝马以往,不欲令其难之。
虞郭之相救,非相为赐。赐,犹惠也。则晋今日取郭,而明日虞从而亡尔,君请勿许也。”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明郭非虞不灭,虞当坐灭人。
[疏]注“明郭”至“灭人”。○解云:欲道序虞于晋上,令其首恶之义也。
还,四年,反取虞。还复往,故言反。
[疏]“还,四年,反取虞”。○解云:言晋人灭郭还归,其四年反往灭虞矣。
虞公抱宝牵马而至,荀息见曰:“臣之谋何如?”献公曰:“子之谋则巳行矣,宝则吾宝也,虽然,吾马之齿亦巳长矣。”盖戏之也。以马齿长戏之,喻荀息之年老。传极道此者,以终荀息、宫之奇言,且以为戒,又恶献公不仁,以灭人为戏谑也。晋至此乃见者,著晋、楚俱大国,后治同姓也。以灭人见义者,比楚先治大恶,亲疏之别。○牵马,本又作“掔”,音同。巳长,丁丈反,注同。恶,乌路反。谑,许略反。别,彼列反。
[疏]注“以马”至“谑也”。○解云:言虽有谋,年老必昏耄不任使,故言,盖戏之。○注“晋至”至“姓也”。○解云:即庄十年“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是先书楚小恶而治之也。以前不见晋之小恶者,后治同姓故也。○注“以灭”至“之别”。○解云:以前楚灭穀、邓不书之,而先书此晋灭夏阳者,先治同姓之大恶,欲见骨肉之亲,大则诛,小则隐,故言亲疏之别耳。
夏阳者何?郭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郭?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疏]“夏阳者”。○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有;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江人、黄人者何?远国之辞也。桓公德盛,不嫌使微者,知以远国辞称人。○贯泽,古乱反,二传无“泽”字。
[疏]“江人、黄人者何”。○解云:欲言是君,经不称子;欲言微者,得敌齐侯,故执不知问。
远国至矣,则中国曷为独言齐、宋至尔?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晋、大于宋,不序晋、而序宋者,时实晋、楚之君不至,君子成人之美,故褒益以为遍至之辞,所以奖夫霸功而勉盛德也。江、黄附从霸者当进,不进者,方为徧至之辞。○徧至,音遍,下同。
[疏]注“江黄”至“进者”。○解云:怪其不称爵矣。○注“方为徧至之辞”。○解云:言方为徧至之辞,故直以远国辞称人,若进而称爵,无以见徧至之义。
冬,十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说与前同。
[疏]注“说与前同”。○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彼注云“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今此亦是僖公喜於得立,委任陪臣,不恤政事,故有此罚耳,故言说与前同。
楚人侵郑。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太平一月不雨即书,《春秋》乱世一月不雨,未害物,未足为异,当满一时乃书。一月书者,时僖公得立,欣喜不恤庶众,比致三年,即能退辟正殿,饬过求巳,循省百官,放佞臣郭都等,理冤狱四百馀人,精诚感天,不雩而得澍雨,故一月即书,善其应变改政。旱不从上发传者,著人事之备积於是。○太平,音泰。饬过,音敕,下同。冤,於元反。澍,之树反。其应,应对之应,后灾祥之应皆放此。
[疏]注“太平”至“即书”。○解云:正以大平之时,阴阳和调,若一用不雨,足以为异,故知然也。○注“当满”至“即书”。○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多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是也。○注“比致三年”。○解云:即上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注“即能”至“澍雨”。○解云:皆《感精符》文。○注“故一月即书”。○解云:即去年“十月,不雨”,今年“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注“不从上发传”。○解云:即上二年“十月,不雨”之下,巳发云“何以书?记异也”,今不从其例,而又发之者,欲著人事之备积于是故也。
徐人取舒。其言取之何?据国言灭。
[疏]注“据国言灭”。○解云:即庄十年“齐师灭谭”,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易》也。易者,犹无守御之备。不为桓讳者,剌其不救也。○易,以豉反,注同。为,于伪反。
[疏]注“不为”至“救也”。解云:决上元年二年狄灭邢、卫,皆为桓公讳,下书其灭也。
六月,雨。其言六月雨何?据上得雨不书。
[疏]注“据上得雨不书”。○解云:即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三年二月、三月、五月之属,皆不书不雨,是其得雨故也。
上雨而不甚也。所以详录贤君精诚之应也。僖公饬过求巳,六月澍雨;宣公复古行中,其年穀大丰,明天人相与报应之际,不可不察其意。
[疏]注“宣公”至“大丰”。○解云:谓宣十五年“初税亩”,其冬蝝生,宣公受过变寤,明年复古行中,十六年“冬,大有年”是也。○注“明天”至“其意”。○解云:谓人行德,天报之福;人行恶,天报之祸,两令相及,故言之际矣。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穀。此大会也,曷为末言尔?末者,浅耳,但言会,不言盟。据贯泽言盟。
[疏]“此大会也,曷为末言尔”。○解云:上二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传云“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此经亦书“齐侯、宋公、江人、黄人”,故弟子言“此大会也”以难之。○注“据贯泽言盟”者。○解云:谓贯泽亦大会言盟,故据之。
桓公曰:“无障谷,无障断川谷,专水利也。水注川曰溪,注溪曰谷。○障,之亮反,一音章,注同。断,丁管反。溪,口兮反。
[疏]注“水注”至“曰谷”。○解云:《释水》文。李巡云“水出于山入於川为谿,水相属曰谷”是。
无贮粟,有无当相通。○贮,中吕反。无易树子,树立本正,辞无易本正当立之子。无以妾为妻。此四者,皆时人所患。时桓公功德隆盛,诸侯咸曰:“无言不从,曷为用盟哉!”故告誓而巳。
冬,公子友如齐莅盟。莅盟者何?往盟乎彼也。犹曰往盟於齐。莅,临也。时国齐都盟,主国主名不出者,《春秋》王鲁,故言莅以见王义,使若王者遣使临诸侯盟,饬以法度。○莅,音利,又音类,注同。以见,贤遍反,下同。遣使,所吏反。
[疏]“莅盟者何”。○解云:欲言誓盟,例不言莅;欲言非盟,而书盟见经,故执不知问。
其言来盟者何?来盟于我也。此亦因鲁都以见王义,使若来之京师盟,白事于王,不加莅者,来就鲁,鲁巳尊矣。
[疏]“来盟者何”。○解云:即文十五年春,“宋司马华孙来盟”;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但此经既有莅盟之文,故引来盟以对之。○注“不加”至“尊矣”。○解云:正以上经言莅者,见尊鲁为王之义。今此来盟者,巳是就鲁之文,足见尊鲁矣,何劳言莅以见之乎?若其加莅,宜直云莅孙良夫盟也。
楚人伐郑。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溃者何?下叛上也。国曰溃,邑曰叛。不与诸侯溃之为文,重出蔡者,侵为加蔡举,溃为恶蔡录,义各异也。月者,善义兵也。溃例月,叛例时。○蔡溃,户内反,下及注同。重,直用反。恶蔡,乌路反,下“恶其专”并六年注同。
[疏]“溃者何”。○解云:侵者浅辞,溃者深辞,二者并书,故执不知问。○“国曰溃”。○解云:即此及文三年春正月“沈溃”之属是也。○“邑曰叛”。○解云:即襄二十六年“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定十三年“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等,“入于朝歌以叛”之属是也。○注“月者,善义兵”。○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注“溃例月”。○解云:即此经书正月,文三年“沈溃”书正月是也。成九年经云“庚申,莒溃”,彼注云“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是也。○注“叛例时”。○解云:即晋赵鞅书秋,荀寅书冬之属是也。
遂伐楚,次于陉。其言次于陉何?据召陵侵楚不言次,来盟不言陉。○陉,音刑。召陵,上照反,下文同。
[疏]注“据召”至“言次”。○解云:即定四年“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巳下“于召陵,侵楚”是也。○注“来盟不言陉”。○解云:即下文夏“楚屈完来盟于召陵”是也。
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时楚强大,卒暴征之,则多伤士众。桓公先犯其与国,临蔡,蔡溃,兵精威行,乃推以伐楚,楚惧,然后使屈完来受盟,脩臣子之职,不顿兵血刃,以文德优柔服之,故详录其止次待之,善其重爱民命,生事有渐,故敏则有功。○屈,居勿反。卒,寸忽反。
[疏]注“善其”至“有功”。○解云:言“上事有渐”者,即先犯于蔡,乃遂伐楚是也。言敏则有功者,敏,审也。言举事敏审则有成功矣。
夏,许男新臣卒。不言卒师者,桓公师无危。不月者,为下盟,去月方见大信。○为,于伪反,下“为桓公”同。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无危”。○解云:决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之属,皆以其有危,故言于师矣。○注“不月”至“大信”。解云:正以庄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然则许与曹等,而不月者,若会盟之例,大信者时,若不去月,恐其盟不为大信故也。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据陈侯使袁侨如会。○侨,其骄反,一本作“骄”,音同。
[疏]“屈完者何”。○解云:欲言楚子,经不书爵;欲言大夫,文不言使,故执不知问。○注“据陈”至“如会”。○解云:即襄三年“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巳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是也。
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据陈侯使袁侨如会,不尊之。以当桓公也。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
[疏]注“增倍”至“其君”。○解云:倍,读如陪益之陪矣。○注“以醇”至“事也”。○解云:即下传云“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怗荆,以此为王者之事也”。
其言盟于师,盟于召陵何?据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不举会与地。
[疏]注“据戊寅”至“与地”。○解云:在襄三年夏也。彼经不言陈袁侨来盟于会,盟于鸡泽,与此异,故难之。
师在召陵也。时喜得屈完来服於陉,即退次召陵,与之盟,故言盟于师,盟于召陵。师在召陵,则曷为再言盟?据齐侯使国佐如师,已酉,及国佐盟于袁娄,俱从地,不再言盟。
[疏]注“据齐”至“言盟”。解云:在成二年秋。言俱从地者,谓国佐从晋于袁娄也。喜服楚也。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重,直用反,又直容反。之复,扶又反,年末“乃复”同,又音福。
[疏]注“孔子曰”至“美者焉”。○解云:《春秋说》文。
何言乎喜服楚?据服蔡无喜文。
[疏]注“据服蔡无喜文”。解云:即上“侵蔡,蔡溃”是也。
楚有王者则后服,桓公行霸,至是乃服楚。无王者则先叛。桓公不脩其师,先叛盟是也。
[疏]注“桓公”至“是也”。○解云:即下经云“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彼注云“为桓公不脩其师,而执涛涂故也”者是。
夷狄也,而亟病中国。数侵灭中国。○亟,去冀反。数,音朔。
[疏]注“数侵灭中国”。○解云:即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者,是其数侵中国之文。其数灭中国者,即灭邓、穀之属是也。而经不书者,后治夷狄故也。
南夷与北狄交,南夷,谓楚灭邓、穀,伐蔡、郑。北夷,谓狄灭邢、卫,至于温,交乱中国。
[疏], 注“南夷”至“蔡郑”。○解云:楚灭邓、穀不书,而此言者,正以上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故知之。伐蔡、郑者,谓蔡、郑服从楚,即上经齐侯“侵蔡、蔡溃”,“遂伐楚”者,盖是蔡为楚之属矣。其郑为楚属者,盖见庄十五年“郑人侵宋”,十六年“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之文也,何者?庄十五年时,正是桓公为霸,宋为齐属而郑侵之,岂不从楚故也?庄十六年齐人助宋伐之,岂不怒乎其从楚而侵宋也?盖于时郑人又服于齐,是以十六年“秋,荆伐郑”,故此作注云蔡、郑矣。○注“北夷”至“中国”。○解云:狄灭邢、卫,在闵元年、二年。狄灭温,在僖十年。温言至于者,以其在后,故言至于,僖十年文灭温也。或者温是圻内之国,去京师近,故言至于矣。
中国不绝若线。线,缝帛缕。以喻微也。○线,思贱反。桓公救中国,存邢、卫是也。而攘夷狄,攘,却也。北伐山戎是也。○攘,如羊反,却也。卒怗荆,卒,尽也。怗,服也。荆,楚也。○怗,他协反,一本作“贴”,服也。刘兆同,《广雅》云“静也”,《玉篇》又丁簟反,一本作“拈”,或音章贬反。以此为王者之事也。言桓公先治其国以及诸夏,治诸夏以及夷狄,如王者为之,故云尔。其言来何?据陈袁侨如会不言来。与桓为主也。以从内文,知与桓公为天下霸主。前此者有事矣,谓城邢、卫是也。
[疏]注“谓城邢,卫是也”。○解云:即上元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城卫也”是。
后此者有事矣。谓城缘陵是也。
[疏]注“谓城缘陵是也”。○解云:即下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也。
则曷为独於此焉?与桓公为主,序绩也。序,次也。绩,功也。累次桓公之功德,莫大於服楚,明德及强夷最为盛。
齐人执陈袁涛涂。涛涂之罪何?辟军之道也。其辟军之道奈何?涛涂谓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还师滨海而东,服东夷,且归?”滨,涯也。顺海涯而东也。东夷,吴也。从召陵东归,不经陈,而趋近海道,多广泽水草,军所便也。○涛,徒刀反。辟,匹亦反,又音避,下同。滨,音宾。涯,五佳反。近,附近之近。便,婢面反。
[疏]注“而趋近海道”。○解云:趋犹乡也,谓乡近海之道也。
桓公曰:“诺。”於是还师滨海而东,大陷于沛泽之中。草棘曰沛,渐洳曰泽。○沛泽,音贝,又普贝反,草棘曰沛,斩洳曰泽。斩,子廉反。洳,人庶反。
[疏]注“草棘”至“曰泽”者。解云:《尔雅》无文也。
顾而执涛涂。时涛涂与桓公俱行。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言有罪,方伯所宜讨。
[疏]“执者曷为或称侯”。○解云:即下二十八年“晋侯执曹伯畀宋人”,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之属是也。
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此道黜陟之时也。《诗》云:“周公东征,四国是皇。”
[疏]注“此道”至“时也”。解云:正以诸典不见周公西讨之文故也。
桓公假涂于陈而伐楚,则陈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师不正故也。故令涛涂有此言。○令,力呈反。不脩其师而执涛涂,古人之讨,则不然也。以己所招而反执人,古人所不为也。凡书执者,恶其专执。
[疏]注“凡书”至“专执”。○解云:言虽有罪,方伯所宜讨,要须白天子,乃可执之。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八月,公至自伐楚。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为桓公不脩其师,而执涛涂故也。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
[疏]“秋及”至“伐陈”。○解云:内之微者矣。○“楚巳”至“致伐”。○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楚巳服而致伐,故难之。○注“凡公”至“之久”。○解云:即此僖公春去秋乃还,而云“八月,公至自伐楚”;又襄二十八年冬,“公如楚”;二十九年“夏,五月,公至自楚”之属,皆是危而久之。久字亦有作“之”字者。案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巳下“伐卫”,至六年“秋,公至自伐卫”,兵历四时而不月者,彼注云“久不月者,不与伐天子也,故不为危录之”者是。
葬许缪公。得卒葬於所传闻世者,许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后。○传,丈专反。
[疏]注“得卒”至“曹后”。○解云:所传闻之世,微国卒葬例不录之。今许得书葬,故须注解也,何者?正以曹、许虽非大国,亦非微,故得录见也。知许大小次曹后者,案僖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许在曹上者,正是会盟之序,皆是主会次之,非孔子之意,未必得其正,故何氏不以为妨矣。若然,案昭十二年传云“《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彼注云“唯齐桓、晋文,会能以德优劣、国大小相次序”;传文云“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彼注云“非齐桓、晋文,则如主会者为之,虽优劣大小相越,不改更信史也”;又云“其词则有罪焉尔”,彼注云“丘,孔子名。其贬绝讥剌之辞有所失者,是丘之罪”。然则首戴之会,正是齐桓为伯之,时而云许在曹上,皆是主会者次之,未必得其正者,案下五年之会注云“世子所以会者,时桓公德衰,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义”。然则桓公德衰,故曹在许下,仍自不妨小于曹,则知昭十二年传云“其序,则齐桓、晋文”者,据其盛时大叛言耳。
冬,十有二月,公孙慈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月者,剌桓公不脩其师,因见患诳,不内自责,乃复加人以罪。○慈,《左氏》作“兹”。“诳”,九况反。
[疏]注“月者”至“以罪”。○称云:正以侵伐例时,今此书月,故须注解也。言因见患诳者,言因是不脩其师之故,而为陈之所苦患,遂为所调诳矣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曷为直称晋侯以杀?据郑杀其大夫申侯称国也。续问以杀者,问杀所称例尔,非谓晋侯不当称国爵也。
[疏]注“据郑”至“例尔”。○解云:即不七年夏,“郑杀其大夫申侯”是也。○注“非谓”至“爵也”。○解云:若直问曷为直称晋侯,即嫌时不合称晋侯,传须云以杀,明其但怪何故称晋侯以杀耳。
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甚之者,甚恶杀亲亲也。《春秋》公子贯於先君,唯世子与母弟以今君录,亲亲也。今舍国体直称君,知以亲亲责之。○舍,音舍。
[疏]注“今舍国体”。○解云:谓不直言晋杀申生也。
杞伯姬来朝其子。其言来朝其子何?据微者不当书朝。连来者,内辞也。与其子来者,问为直来乎?为下朝出?○为下,于伪反。
[疏]注“据微”至“书朝”。○解云:即隐十一年传云“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是也。○注“连来”至“朝出”。○解云:直来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云“其言来何?直来曰来”,注云“直来,无事而来”是也。今此传又何故不云其言朝其子何,而连来问之者,欲问伯姬来者,为是无事而来,为是有事言来者,为是朝其子而出之。
内辞也。与其子俱来朝也。因其与子俱来。礼,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故使若来朝其子,以杀直来之耻,所以辟教戒之不明也。微,无君命,言朝者,明非实。○冠,古乱反。
[疏]注“礼外”至“之道”。解云:正以《士冠礼》,冠讫,见于母,见于兄弟,入见于姑妹,“乃易服,玄冠玄端爵韡,奠挚,见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郑氏云“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挚,雉也。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然先生犹尚见之,况其外祖乎?故言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注“微无”至“非实”。○解云:正见桓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彼言使来朝,则有君命,今既是微人,复不言使,而经书来朝,明其非实也。
夏,公孙慈如牟。○牟,莫侯反。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曷为殊会王世子?据宰周公不殊别也。○首戴,《左氏》作“首止”别,彼列反。
[疏]注“据宰”至“别也”。○解云:即僖九年“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于葵丘”是也。
世子贵也。世子,犹世世子也。解贵意也。言当世父位,储君副主,不可以诸侯会之为文,故殊之,使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自王者言之,以屈远世子在三公下,《礼·丧服·斩衰》曰“公士大夫之众臣”是也。自诸侯言之,世子尊於三公。此礼之威仪,各有所施。言及者,因其文可得见汲汲也。世子所以会者,时桓公德衰,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义。
[疏]注“使若诸”至“会也”。○解云:使若世子为会主,致诸侯於此而会之,故言使,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注“自王”至“是也”。○解云:何氏引《丧服》者,欲言三公,臣有为之斩衰,世子则无,是卑於三公之义。○注“自诸”至“所施”。○解云:即殊与不殊是也,何者?世子於诸侯,将有君臣之义故也。○注“言及”至“会者”。○解云:及,汲汲之文。故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及我欲之”。然则此言及者,因会王世子之经,得见鲁侯汲汲于齐桓矣。○注“时桓”至“公义”。○解云:即上四年传文,桓公“不脩其师”,“楚叛盟”,下文“郑伯逃归不盟”,九年葵丘之盟,书日以见危之属,皆是也。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诸侯何以不序?据上会序。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也。省文从可知,间无事不省诸侯。会盟一事,不举盟者,时世子不与盟。○见,贤遍反。省文,所景反,下同。与,音预。
[疏]注“间无”至“诸侯”。○解云:昭十三年“秋,公会刘子、晋侯”巳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然则彼经以其间无事,不重言诸侯,今重言诸侯盟于首戴,故解之。○注“会盟”至“与盟”。○解云:文十四年公“会宋公、陈侯,卫侯”已下“同盟于新城”。然则彼是会盟一事,举盟以为重,不言会于某,今此会盟并举,故须解之也。言时世子不与盟者,若不言诸侯,则恐世子亦与之盟,故须言诸侯盟于首戴,则世子不与可知。
郑伯逃归不盟。其言逃归不盟者何?据上言诸侯,郑伯在其中,弟子疑,故执不知问。
[疏]注“据上”至“其中”。○解云:亦有无“据”字者,非正本。
不可使盟也。时郑伯内欲与楚,外依古不盟为解,安居会上,不肯从桓公盟,故后言不盟。○解,古卖反。
[疏]注“时郑伯”至“不盟”。○解云:知古不盟者,正见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不可使盟,则其言逃归何?据后言不盟,居会上辞。鲁子曰:“盖不以寡犯众也。”诸侯以义相约,而郑伯怀二心,依古不肯盟,故言逃归,所以抑一人之恶,申众人之善,故云尔。
楚人灭弦,弦子奔黄。○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此象齐桓德衰,是后楚遂背叛,狄伐晋灭温,晋里克比弑其二君。○比弑,申志反。
[疏]注“楚遂背叛”。○解云:即下六年“秋,楚人围许”之属是也。○注“狄伐晋灭温”。○解云:即下八年“夏,狄伐晋”;十年春,“狄灭温”之属是也。○注“晋里克比弑其二君”。○解云:即下九年“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十年春,“晋里克弑其君卓子”是也。
冬,晋人执虞公。虞已灭矣,其言执之何?据灭言以归。上传云“四年反取虞”,知去灭,变以归言执。○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据灭言以归”。解云:即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之属是也。○“上传”至“取虞”。○解云:在上二年。○注“知去”至“言执”。○解云:注言此者,欲解传家得知虞已灭矣之义耳。
不与灭也。曷为不与灭?灭者,亡国之善辞也。言灭者,王者起当存之,故为善辞。灭者,上下之同力者也。言灭者,臣子与君戮力一心,共死之辞也。不但去灭,复去以归,言执者,明虞公灭人以自亡,当绝,不得责不死位也。晋称人者,本灭而执之,不以王法执治之,故从执无罪辞也。虞称公者,夺正爵,起从灭也。不从灭例月者,略之。○戮,音六,又作“勠”,力彫反。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彊也。恶桓公行霸,彊而无义也。郑背叛,本由桓公过陈不以道理,当先脩文德以来之,而便伐之,彊非所以附疏。○彊也,其良反。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冬,公至自伐郑。事迁於救许,以伐郑致者,举不得意。
[疏]注“事迁”至“得意”。○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以伐致,故云举不得意。然伐郑救许,皆不得意,故以伐致,或者但伐郑不得意,兵将复用於郑,故举其不得意者言之,即下七年“春,齐人伐郑”是也。
七年,春,齐人伐郑。○夏,小邾娄子来朝。至是所以进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
[疏]注“至是”至“爵者”。○解云:如此注者,欲决庄五年“秋,倪黎来来朝”之文。○注“时附”至“爵通”。○解云:正以得进而称爵,故如此解。小邾娄子朝天子不书者,例所不录也。今朝鲁而谓之旁朝者,正以诸侯之法,五年一朝天子,但是常事,故不书之。欲对朝王为正朝,故谓之旁朝。案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皆以其来朝新王,故进称侯。今此知不由朝新王而得进者,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
郑杀其大夫申侯。其称国以杀何?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称侯。
[疏]注“据晋”至“称侯”。○解云:在上五年春。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也。诸侯国体,以大夫为股胘,士民为肌肤,故以国体录。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毋。○款,苦管反。毋,音无,或音某。
曹伯般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春秋公羊传注疏》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衔王命会诸侯,诸侯当北面受之,故尊序於上。时桓公德衰,甯毌之盟常会者不至,而陈、郑又遣世子,故上假王人之重以自助。○洮,他刀反。
[疏]注“甯毌”至“不至”。○解云:在上七年传也。其常会者不至,正以卫侯、许男巳下不至也。○注“而陈”至“世子”。○解云:即世子款、世子华之属是也。
郑伯乞盟。乞盟者何?处其所而请与也。以不序也。
[疏]“乞盟者何”。○解云:正以盟是常事,自应得与今而言乞,故执不知问。
其处其所而请与奈何?盖酌之也。酌,挹也。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束,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不盟不为大恶者,古者不盟也。○遣使,所吏反,下“录使”同。
[疏]注“不盟不为大恶”。○解云:知非大恶者,正以郑伯不贬不绝故也。若其是大恶,宜如陈佗之贬爵而书名也。知古者不盟者,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礼,夫人始见庙,当特祭,而因禘诸公庙见,欲以省烦劳,不谨敬,故讥之。不日者,下用失礼明。○大,音泰。始见,贤遍反,下同。省,所景反。
[疏]“用者何”。○解云:欲言失礼,而经不明;欲言得礼,而文言用,故执不知问。○“致者何”。○解云:见夫见庙礼当特祭,禘而言致,故执不知问。○注“礼夫”至“特祭”。○解云:正以三月见庙,见庙期限,明其不得因事为之,故知然也。○注“不日”至“礼明”。○解云:正以隐五年“考仲子之宫”下,注云“失礼鬼神例日”。然则此亦失礼,而不书日,故知用在庙下,失礼已明,不劳举日也。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据夫人姜氏入不贬。
[疏]注“据夫”至“不贬”。○解云:即庄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是也。
讥以妾为妻也。以逆不书,入庙当称妇姜,而称夫人者,夫人当坐篡嫡也。妾之事嫡,犹臣之事君同。○篡嫡,初患反;下音的,下同。
[疏]“以逆”至“不书”。○解云:欲道传家知以妾为妻者,正以初逆不书,与桓、庄之属夫人文异故也。○“入庙当”至“嫡也”。○解云:言入庙当称妇者,正以妇者,服也,对舅姑服从之辞也。今而称夫人,作不服之称,明其有篡嫡之心,欲得为夫人,是以称之曰夫人,见其当有篡嫡之罪矣。犹如桓、宣篡弑得即位,是以《春秋》亦如其意,书其即位,明其本意耳。○注“妾之事嫡,犹臣之与君同”。○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妾之篡嫡欲得为夫人,而《春秋》书之曰夫人,犹如臣子篡君欲得即位,而《春秋》亦书其即位之义矣。
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以不致楚女,及夫人至皆不书也。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致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
[疏]注“僖公”至“为媵”。○解云:《春秋说》文。○注“故从”至“言致”。○解云:即成九年“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也。○注“起齐”至“书也”。○解云:皆欲道若齐女未至,而已胁鲁之时,可以书其至。今先致其女,乃后胁鲁为夫人,其初至之时乃为媵妾,是以不得书其至矣。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惠王也。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襄公背殡出会宰周公,有不子之恶,后有征齐忧中国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恶,故讳不书葬,使若非背殡也。○说,音悦。为襄,于伪反,下注“为天”、“为桓”皆同。
[疏]“何以不书葬”。解云:正以隐十一年“公薨”之下,传云“何以不书葬”,彼注云“据庄公书葬”。然则彼巳有解,故不重释。○注“襄公”至“周公”。○解云:在下经文。○注“后有”至“殡也”。○解云:即下十八年传云“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为齐之文也。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其任也。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尸柩之前,故不名。○恶不,乌路反。胜,音升。
[疏]“宰周公者何”。○解云:欲言三公,而文加宰;欲言卿士,经书周公,故执不知问。○注“宰犹治也”。○解云:正以宰者,和治之名,得为治事之义。○注“而下”至“其任也”。○解云:如此注者,欲决上五年首戴之会,总序诸侯,乃言会王世子。若以世子为会主,致诸侯于此,会而会之然也。今此宰周公,文与彼异,故知下为诸侯所会。○注“宋未葬”至“不名”。○解云:庄三十二年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然则宋未葬,宜称子某,而章称子者,非尸柩之前,无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之义。知宋未葬者,正以宋公之卒在上三月,下有七月之文,当此之时未满五月,是以知其未葬。若然,案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传云“忽何以名”,注云“据宋子既葬称子”者,正以其非居尸柩前,故作既葬之称,非谓葬讫。其说在彼。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此未適人,何以卒?据杞叔姬不卒。
[疏]“此未適人,何以卒”。○解云:正以文无所系,知其未適人。○注“据杞叔姬不卒”。解云:宜作伯姬字,即庄二十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注云“伯姬不卒者,盖不与卒于无服”。此未適人,何以卒乎?故难之也。案《春秋》之内,唯有“杞叔姬来归”,成八年冬,“杞叔姬卒”,更无叔姬不卒之事,故如此解。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字者,尊而不泄,所以远别也。笄者,簪也,所以系持发,象男子饰也。服此者,明系属於人,所以养贞一也。《婚礼》曰:“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笄,古兮反。泄,息列反。别,被列反。簪,庄林反。
[疏]注“字者”至“远别也”。○解云:正以字尊於名,故言尊而不泄。所以远别者,正以内之公子为大夫者,卒皆称名;而内女许嫁,卒而称字者,所以远别之故也。○注“婚礼曰”至“称字”。○解云:《士婚礼记》文。彼注云“许嫁,巳受纳微礼也。笄女之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是也。
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不以殇礼降也。许嫁卒者,当为诸侯夫人,有即贵之渐,犹侠卒也。日者,恩尤重於未命大夫,故从诸侯夫人例。○侠,音协。
[疏]注“许嫁卒者”至“夫人”。○解云:则知许嫁於大夫者不卒之,何者?为大夫妻者贱,虽至其家,卒犹不书,况其许嫁乎!○注“犹侠卒也”。○解云:在隐九年春三月,“侠卒”,彼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然则未命大夫所以卒之,以其将为大夫,有即贵之渐,赏疑从重,故录之”。今此许嫁之女,亦有将为诸侯夫人之渐,故得书之。○注“日者”至“夫人例”。○解云:以侠卒不日,故言日者恩尤重於未命大夫,故从诸侯夫人之卒例,皆书日,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之属是也,故言从诸侯夫人例。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贯泽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下伐厉善义兵是也。会不书者,叛也。叛不书者,为天子亲遣三公会之而见叛,故上为天子,下为桓公讳也。会盟一事不举重者,时宰周公不与盟。○不预,音豫。
[疏]“贯泽之会”。○解云:即上二年“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是也。而此言于贯泽者,盖地有二名。然则案彼经盟,此言会者,举其初会而言也。彼直书盟者,举重故也。○注“下伐”至“是也”。○解云:即下十五年“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注云“月者,善录义兵,厉,葵丘之会叛天子之命也”者是也。○注“会不”至“叛也”。○解云:言厉等九国,亦在于会,而葵丘之会不书之者,以其叛天子之命,故不录之,但书曹伯以上于会。○注“会盟”至“不与盟”。○解云:正以文十四年“公会宋公”已下,“同盟于新城”。然则彼是会盟一事,举盟以为重,不言会于某,今此会盟并举,故须两解之。言宰周公是时实不与盟,若言公会宰周公、齐侯巳下盟于葵丘,则是文害其义。不举盟,直书上会,会轻於盟,失举重之例矣。以此之故,必须两举,书云诸侯盟于葵丘,则知周公不与盟矣。
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亢阳之貌。
[疏]“震之者何”。解云:欲言是善,而盟书日;欲言其恶,贤伯所为,故执不知问。
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色自美大之貌。
[疏]“矜之者何”。○解云:既名贤伯,美见天下;而取夸矜,异于本行,故执不知问。○注“色自美大之貌”。○解云:谓其颜色自有美大之势。
甲戌,晋侯诡诸卒。不书葬者,杀世子也。○诡,九委反。
[疏]注“不书葬者,杀世子也”。○解云:在上五年春。凡君杀无罪大夫,例去其葬以绝之。
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此未逾年之君,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据弑其君舍,不连先君。连名者,上不书葬子某,弑君名未明也。○杀其,音试,下及注放此。
[疏]注“据弑”至“先君”。○解云:即文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注“连名”至“未明也”。○解云:言名未明者,弟子本意,正欲问弑其君之子,而连奚齐何之者,恐人不知奚齐之名,为是先君未葬称子某,似若子般、子野之属是也;为是被弑之故称名,似若诸儿、卓子之属是也,是以将名连弑问之,欲使后人知其称名之义。
杀未逾年君之号也。欲言弑其子奚齐,嫌无君文,与杀大夫同;欲言弑其君,又嫌与弑成君同,故引先君冠子之上,则弑未逾年君之号定,而坐之轻重见矣。加之者,起先君之子。不解名者,解言杀,从弑名可知也。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冠,古乱反。见,贤遍反。
[疏]注“则弑”至“见矣”。○解云:言罪差於成君,与杀大夫异矣。○注“加之”至“之子”。○解云:若不加之,嫌是君子为一人故。○注“不解名”至“知也”。○解云:正以传云“弑未逾年君之号”,止答上云“其言弑其君之子何”之文,故云不解名矣。既解言弑,则书奚齐之名,由弑之故明矣,是以不复答之。○注“弑未逾”至“略之”。○解云:正以隐四年春,“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然则弑成君者,例书日,即庄八年冬十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之属是。弑成君者例既书日,知弑未逾年君当月明矣。今此不月,故须解之。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书如者,录内所与外交接也,故如京师,善则月荣之;如齐、晋,善则月安之;如楚,则月危之,明当尊贤慕大,无友不如已者。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
[疏]注“故如京”至“荣之”。○解云:即成十三年春,“三月,公如京师”,彼注云“月者,善公尊天子”是。○注“如齐”至“安之”。○解云:即襄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彼注云“月者,溴梁之盟,后中国方乖离,善公独能与大国”是也。○注“如楚则月危之”。○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十一月,“公如楚”,彼注云“如楚皆月者,危公朝夷狄也”。必如此注者,正以朝聘例时,而书月,故须解矣。○注“明当尊贤慕大”。○解云:正覆如齐、晋则月安之。○注“无友不如已”。○解云:覆如楚则月危之。
狄灭温。
温子奔卫。
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苟息。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孔父、仇牧皆累也。舍孔父、仇牧无累者乎?曰有。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荀息?据与孔父同。○君卓子,敕角反,又丁角反,《左氏》经无“子”字。舍,音舍,下同。
[疏]“及者何”。○解云:君之与臣,尊卑异等,今而言及,故执不知问。○“累也”。○解云:桓二年注云“累,累从君而死,齐人语也”,则彼已有解,故此处不复注之。○“曰有”。○解云:桓二年注云“叔仲惠伯是也”。○“何贤乎”,注“据与孔父同”。○解云:桓二年传云“何贤乎孔父”,注云“据叔仲惠伯不贤”。然则此言据与孔父同者,谓与孔父同据叔仲惠伯矣。
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不食言者,不如食受之而消亡之,以奚齐、卓子皆立。
[疏]注“以奚”至“皆立”。○解云:欲指不食其言之事状矣。
其不食其言奈何?奚齐、卓子者,骊姬之子也,荀息传焉。礼,诸侯之子八岁受之少傅,教之以小学,业小道焉,履小节焉;十五受大傅,教之以大学,业大道焉,履大节焉。○骊,力知反。少,诗照反。大傅,音泰。
[疏]注“礼诸侯”至“节焉”。○解云:皆《艺文志》文也。注云小道小节,正谓始甲典賝师受业;大道大节,谓博习尽诚也。
骊姬者,国色也。其颜色一国之选。○选,息恋反。献公爱之甚,欲立其子,於是杀世子申生。申生者,里克傅之。献公病将死,谓荀息曰:“士何如,则可谓之信矣?”献公自知废正当有后患,欲讬二子於荀息,故动之云尔。荀息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荀息察言观色,知献公欲为奚齐、卓子来动已,故答之云尔。○欲为,于伪反,下文“为文公”、“不为”、“故为”皆同。献公死,奚齐立。里克谓荀息曰:“君杀正而立不正,废长而立幼,长谓重耳。○长,丁丈反,注同。○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曰:“君尝讯臣矣,上问下曰讯。言臣者,明君臣相与言不可负。○讯,音信,上问曰下讯。臣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里克知其不可与谋,退,弑奚齐。荀息立卓子,里克弑卓子,荀息死之。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起时莫不背死乡生,去败与成。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与孔父同义。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背,音佩。乡,许亮反。
[疏]注“故言”至“同义”。○解云:桓二年“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彼注云“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今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亦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故云与孔父同义。○注“不日者”至“故略之”。○解云:正以成君见弑者例书日,今此不日,故解之。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里克弑二君,则曷为不以讨贼之辞言之?据卫人杀州吁。
[疏]注“据卫人杀州吁”。○解云:即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是也。
惠公之大夫也。惠公篡立巳定,晋国君臣合为一体,无所复责,故曰此乃惠公之大夫,安得以讨贼之辞言之?○所复,扶又反,下同。然则孰立惠公?欲难杀之意。○难,乃旦反。里克也。里克弑奚齐、卓子,逆惠公而入。里克立惠公,则惠公曷为杀之?惠公曰:“尔既杀夫二孺子矣,孺子,小子也。奚齐、卓子时皆幼小。○夫,音扶。孺,如注反。又将图寡人。如我有不可,将复图我如二孺子。为尔君者,不亦病乎?於是杀之。然则曷为不言惠公之入?据齐小白入于齐。晋之不言出入者,踊为文公讳也。踊,豫也,齐人语。若关西言浑矣。献公杀申生,文公与惠公恐见及,出奔,不子当绝,还入为篡,文公功足以并掩前人之恶,故惠公入、怀公出、文公入浑皆不书,悉为文公讳故也。为文公讳者,欲明文公之功大也。语在下。怀公者,惠公子也。惠公卒,怀公立,而秦纳文公,故出奔。惠公、文公出奔不书者,非命嗣也。○踊,音勇,豫也。言浑,户昆反,又户本反,下同。
[疏]注“文公与惠公”至“嗣也”。○解云:正以同姓之臣尚无去义,况於兄子乎!且惠公、文公庶子,假令不去,亦不杀之,故知去父宜当绝矣。
齐小白入于齐,则曷为不为桓公讳?桓公之享国也长,享,食。美见乎天下,故不为之讳本恶也。文公之享国也短,美未见乎天下,故为之讳本恶也。桓公功大,善恶相除,足封有馀,较然为天下所知;文公功少,嫌未足除身篡而有封功,故为之讳。并不言惠公、怀公出入者,明非徒足以除身篡而巳,有足封之明较也,美不如桓公之功大。○美见,贤遍反,下同。较然,音角,下同。
秋,七月。○冬,大雨雹。何以书?记异也。夫人专爱之所生也。○雨,于付反。雹,步角反。
[疏]“冬,大雨雹”。解云:《左氏》作“雪”。○注“夫人专爱之所生也”。○解云:蔽障楚女而专取君爱,故生此雹灾。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郑父。○,普悲反。
[疏]“郑父”。○解云:《左氏》经无“父”字。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秋,八月,大雩。公与夫人出会,不恤民之应。
冬,楚人伐黄。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是后楚灭黄,狄侵卫。
[疏]注“是后楚灭黄”。○解云:在今年夏。注“狄侵卫”。○解云:在十三年春。
夏,楚人灭黄。○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处臼卒。○处臼,《左氏》作“杵臼”。
[疏]“夏楚人灭黄”。○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然则灭例月,而此不月者,所传闻之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桓公自贯泽、阳穀之会后,所以不复举小国者,从一法之后,小国言从令行,大国唯曹、许以上乃会。○咸,音咸。不复,扶又反,下同。
秋,九月,大雩。曲阳穀之会不恤民,复会于咸,城缘陵,烦扰之应。
[疏]注“由阳”至“之应”。○解云:谓上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孰城之?诸侯不序,故问谁城。
[疏]注“诸侯”至“谁城”。○解云:案上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传云“孰城之”,彼注云“据内城不月,故问之”。然彼经书月,故得此解,此经不月,传云“孰城之”,漫道诸侯无所指据,缘陵之号由来未有,故怪而问之。
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以下皆狄徐也。言胁者,杞,王者之后,尤微,是见恐曷而亡。○恐,丘勇反。曷,火葛反。
[疏]注“以下”至“曷而亡”。○解云:即下十五年冬,“楚人败徐于娄林”,注云“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文七年“冬,徐伐莒”,彼注云“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不知尊先圣法度”。今自先犯,文对事连,可以起同恶,莒在下不得狄,故复狄徐也。一罪再狄者,明为莒狄之尔是也。
曷为不言徐、莒胁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辄发传者,与城卫同义。言诸侯者,时桓公德衰,待诸侯然后乃能存之。外城不月者,文言诸侯,非内城明矣。○为桓,于伪反,下“为桓”“为天下”并注“臣为”同。
[疏]注“外城”至“明矣”。○解云:正以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城武城”之属,是内城不月。外城月者,即上元年夏六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属是也。今外不月,正以文言诸侯,非内城可知,故省文。而昭三十二年冬,“城成周”不月,盖以城天子与内同。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据使者臣为君衔命文也。内辞也。非使来朝使,来请已也。使来请娶巳以为夫人,下书归是也。礼,男不亲求,女不亲许。鲁不防正其女,乃使要遮鄫子淫泆,使来请已,与禽兽无异,故早鄫子使乎季姬,以绝贱之也。月者,甚恶内也。○要,一遥反。遮,诸奢反。泆,音逸。恶,乌路反。
[疏]注“下书归是也”。解云:即下十五年“季姬归于鄫”是也。○注“礼,男不亲求”。○解云:即《昏礼》不称主人之属是也。○“女不亲许”。○解云:即致女之礼是也。○注“以绝贱之也”。○解云:谓绝而贱之,不以为诸侯也。○注“月者,甚恶也”。○解云:正以遇例时,即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之属是也。今此月者,甚恶内也。范氏云“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左传》曰“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何氏以为鄫、鲁相近,信使泆通,男女之情,风流应合,未世无礼,容或有之,若姜氏如莒之流,宁可然问也。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此邑也,其言崩何?据梁山言崩。
[疏]“沙鹿者何”。○解云:欲言是邑,邑无崩道;欲言其山,文无山称,故执不知问。○注“据梁山言崩”。○解云:即成五年夏,“梁山崩”是也。
袭邑也。袭者,嘿陷入于地中。言崩者,以在河上也。河岸有高下,如山有地矣,故得言崩也。
[疏]注“袭者”至“地中”。○解云:谓嘿然而陷矣。
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据长狄之齐、晋不书。
[疏]注“据长”至“不书”。○解云:即文十一年传云“狄者何?长狄也。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其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则未知其之晋者也”,“何以书?记异也”。然则长狄之齐、晋皆不书之,是外异不书也。
为天下记异也。土地者,民之主,霸者之象也。河者,阴之精,为下所袭者,此象天下异,齐桓将卒,霸道毁,夷狄动,宋襄承其业,为楚所败之应。而不系国者,起天下异。
[疏]注“宋襄”至“天下异”。○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
狄侵郑。
冬,蔡侯肹卒。不书葬者,溃当绝也。不月者,贱其背小国而附父雠,故略之甚也。肹立不书者,父献舞见获,留卒於楚,肹以次立,非篡也。○肹,许乙反,注同。背,音佩。
[疏]注“不月”至“篡也”。○解云:正以大国之卒,例合书日,即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之属是也。今此反不月者,故言略之甚也。其父者,即蔡侯献舞,庄公十年为楚所获,而卒於楚,故谓楚为父雠。上四年齐侯巳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是其背中国附父雠之事。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
[疏]注“月者”至“齐桓”。○解云:即上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彼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故也。○注“又合”至“录之”。解云:何氏以为古者天子五年一巡守,诸侯亦五年一朝,天子分天子诸侯为五部,部朝一年,五年而遍,其小国事大国亦然,故以十年朝齐,今又往朝,是为合古。桓元年传云“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注云“缘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与诸侯别治,势不得自专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职,故分四方诸侯为五部,部有四辈,辈主一时。《孝经》曰‘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尚书》云‘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
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
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言次者,剌诸侯缓於人恩,既约救徐而生事止次不自往,遣大夫往,卒不能解也。大夫不序旨,起会上大夫,君巳目,故臣凡也。内独出名氏者,臣不得因君殊尊省文,别尊卑也。○别,彼列反。
[疏]注“臣不”至“省文”。○解云:正以上言公会齐侯以下,是殊尊鲁之文。今若不举内大夫名氏,即因君乡者殊尊之经而省文。
夏,五月,日有食之。是后秦获晋侯,齐桓公卒,楚执宋公,霸道衰,中国微弱之应。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月者,善录义兵。厉,葵丘之会叛天子之命也。曹称师者,桓公霸道衰,曹独能从之,征伐不义,故褒之,所以劝勉不能,扶助霸功,激扬解惰也。○厉,如字,旧音赖。激,古历反。解,古卖反。惰也,徒卧反。
[疏]注“月者,善录义兵”。○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其例时者,即上十一年“冬,楚人伐黄”之属是也。
八月,<虫衆>公久出,烦扰之所生。○<虫衆>,之戎反。
九月,公至自会。桓公之会不致,此何以致?据柯之会不致。久也。久暴师众过三时。○暴,步卜反。
季姬归于鄫。
巳卯,晦,震夷伯之庙。晦者何?冥也。昼日而冥。○冥,亡丁反,又亡定反,注同。
[疏]“晦者何”。○解云:欲言月晦,例所不书;欲言昼冥,亦非常录,故执不知问。
震之者何?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夷伯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孚也。孚,信也。季氏所信任臣。
[疏]“震之者何”。○解云:欲言天震,文不言天;欲言地震,又无地称,故执不知问。加之者,以震有二种故也,且避问轻重两举。云云之说,在隐九年。
季氏之孚则微者,其称夷伯何?大之也。曷为大之?据阳虎称盗。
[疏]注“据阳虎称盗”。○解云:即是八年“盗窃宝玉大弓”是也。
天戒之,故大之也。明此非但为微者异,乃公家之至戒,故尊大之,使称字,过于大夫,以起之,所以畏天命。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何以书?记异也。此象桓公德衰,彊楚以邪胜正,僖公蔽於季氏,季氏蔽於陪臣,陪臣见信得权,僣立大夫庙,天意若曰蔽公室者,是人也,当去之。○去,起吕反。
冬,宋人伐曹。
楚人败徐于娄林。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不月者,略两夷狄也。○为,于伪反。
[疏]注“不月”至“狄也”。○解云:正以败例书月,即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是也。以其非两夷,故书月。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泓之战言宋师败绩。○泓,乌宏反。君获,不言师败绩也。举君获为重也。释不书者,以获君为恶;书者,以恶见获,与获人君者,皆当绝也。主书者,从获人例。○恶,乌路反。
[疏]注“释不书”至“人例”。○解云:正决二十一年“释宋公”之经矣。然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传云“曷为不言其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然则秦、楚同类,得获晋侯者,正以爵称伯,非真夷狄,故与楚异。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霣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据星霣后言霣。○十六年,本或从此下别为卷。案《七志》、《七录》何注此十一卷,《公羊》以闵附庄故也,后人以僖卷大,辄分之尔。霣,于敏反。是月,如字,或一音徒兮反。六鶂,五历反,水鸟。
[疏]注“据星霣后言霣”。○解云:即庄七年“夜中,星霣如雨”是也。
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是月边也。鲁人语也。在正月之几尽,故曰劣及是月也。磌然,之人反,又大年反,声响也;一音芳君反,本或作“砰”,八耕反。仅,其靳反,劣也。逮,音代,又大计反,及也。几,音祈。
[疏]“是月者何”。○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注“是月”至“语也”。○解云:案上十年传云“踊为文公讳”,何氏云“踊,豫也,齐人语。若关西言浑矣”,是以《春秋》之内,於此乎悉解为齐人语,而此一文独为鲁人语者,以是经文孔子作之,孔子鲁人,故知鲁人语。彼皆是诸传文,乃胡母生、公羊氏皆为齐人,故解为齐人语。注在正月之几尽者,谓晦日乃在正月之欲尽矣。
何以不日?据五石言日。
[疏]注“据五石言日”。○解云:等是灾异,何故五石书言戊申朔,而六鹢不书日乎?故难之。
晦日也。凡灾异晦日不日,日食是也。日食尝於晦朔,不日,晦可知也。六鹢无常,故言是月以起晦也。
[疏]注“凡灾”至“不日”。○解云:即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之属是也。今此亦晦,故不书日。○注“日食”至“起晦也”。○解云:案隐三年“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传云“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日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注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传又云“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注云“谓二日食,‘己巳,日有食之’是也”;传又云“失之后者,朔在后也”,注又云“谓晦日食,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然则日食亦有二日食,此注何言日食常於晦朔乎?二日食者,虽非正朔,若欲比晦言之,亦得谓之朔矣。言若正朔食,朔日并言;若二日食,则言日;则知日、朔并不言,是晦日明矣。故云不日晦可知也。
晦则何以不言晦?据上言朔。《春秋》不书晦也。事当日者日,平居无他卓佹,无所求取,言晦朔也,趡盟奚战是也。○佹,尤委反。趡,翠轨反。
[疏]注“平居无他卓佹”。○解云:谓无他卓异佹戾,平常之事也。○注“无所”至“战是也”。○解云:即桓十七年“二月,丙午,及邾娄仪父盟于趡”,《春秋》说以为二月晦矣;“五月,丙午,及齐侯战于奚”,《春秋说》以为五月之朔也。然则此传云“《春秋》不书晦”,谓平常之事;下文“朔有事则书,晦虽有事不书”者,谓卓佹之事,合书晦朔矣。
朔有事则书,重始,故书以录事,若泓之战及此皆是也。
[疏]注“若泓”至“是也”。○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及此经皆书朔,是其卓佹之事书朔也。
晦虽有事不书。重始而终自正,故不复书以录事。○不复,扶又反,下同。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据霣石后言五。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鹢小而飞高,故视之如此,事势然也。宋都者,宋国所治也。人所聚曰都。言过宋都者,时独过宋都退飞。○所治,直吏反。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王者之后有亡徵,非亲王安存之象,故重录为戒,记灾异也。石者,阴德之专者也;鹢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之行。襄欲行霸事,不纳公子目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鹢之数。天之与人,昭昭著明,甚可畏也。於晦朔者,示其立功善甫始而败,将不克终,故详录天意也。○为王,于伪反,注同。耿介,音戒。之行,下孟反。
[疏]注“卒以五年见执”。○解云:即下二十一年“执宋公以伐宋”是。计有六年而言五年者,据实日月言之,以合五石之数故也。又六年终败者,即下二十二年“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计有七年而言六年者,如上说。○注“天之与人”至“畏也”者,解云:《春秋说》文也。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其称季友何?据犁战名,不称季,来归不称友。
[疏]注“据犁”至“称季”。○解云:即上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是也。○注“来归不称友”。解云:闵元年“季子来归”是也。
贤也。闵公不书葬,故复於卒贤之,明季子当蒙讨庆父之功,遏牙存国,终当录也。不称子者,上归本当称字,起事言子。
[疏]注“闵公”至“录也”。○解云:正以君弑贼不讨,恶臣子不讨贼,君丧无所系,往前闵公不书葬,恐季子有甚恶,故书字见其贤。○注“不称子”至“言子”。○解云:即闵元年归之下来,注云“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落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是也。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皆日也。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曰痛之。
[疏]注“日者”至“皆日也”。○解云:以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以否,例不日,隐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是也。今此季友、公孙慈之卒皆书日者,正以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也。然则言皆者,皆季友与公孙慈也。其鄫季姬之卒,例自合日,即上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之属是也。○注“一年”至“痛之”。○解云:言由其是贤君,故宜痛骨肉之卒;若直见是贤君,宜有礼于大夫,但当见季一人书日,故知宜痛其频死故也。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疏]注“月者”至“此始也”。○解云:正以盟会之例,大信书时,今而书月,故如此解。知任竖刀、易牙者,下十八年传文。言堕功灭项者,谓堕毁霸功而灭项,即下十七年“夏,灭项”是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称氏者,《春秋》前黜称氏也。伐国而舍氏言之者,非主名,故伐之得从国举。
[疏]注“伐国”至“主名”。○解云:若其主名,即爵等是也。
夏,灭项。孰灭之?齐灭之。以言灭,知非内也。以不讳知齐灭。○项,户讲反,国名。
[疏]注“以言灭知非内也”。○解云:案经直言灭,不载主名,何知非内灭之?正以《春秋》之例,内大恶讳,今言灭,知非内矣。○“以不讳知齐灭”。○解云:《春秋》之例,为贤者讳,故上十二年“楚人灭黄”不为讳,今讳不言齐人,故知齐灭之。
曷为不言齐灭之?据齐师灭谭。
[疏]注“据齐师灭谭”。○解云:在庄十年冬也。
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尔?君子之恶恶也疾始,绝其始,则不得终其恶。○为桓,于伪反,下及注同。恶恶,并如字;一读上乌路反。善善也乐终。乐贤者终其行。○行,下孟反。桓公尝有继绝。立僖公也。
[疏]注“立僖公也”。○解云:即元年是也。
存亡之功,存邢、卫、杞。
[疏]注“存邢、卫、杞”。○解云:存邢,上元年“城邢”是也。存卫,上二年“城楚丘”是也。存杞,上十四年“城缘陵”是也。
故君子为之讳也。言尝者,时桓公德衰功废而灭人,嫌当坐,故上述所尝盛美而为之讳,所以尊其德,彰其功。传不言服楚,独举继绝存亡者,明继绝存亡,足以除杀子纠,灭谭遂项,覆终身之恶。服楚功在覆篡恶之表,所以封桓公,名当如其事也。不月者,桓公不坐灭,略小国。
[疏]注“传不言服楚”至“亡者”。○解云:其服楚在上四,年传云“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是也。注“明继”至“身之恶”。○解云:杀子纠者,即庄九年九月,“取子纠杀之”是也。灭谭,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是也。其灭遂者,即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是也。以继绝除杀子纠,以存三亡国除其三灭,故云覆终身之恶。○注“服楚”至“事也”。○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其篡文也。而言之表者,取以盖藏之。○注“不月”至“小国”。○解云:言灭国例书月者,恶其篡而罪之。今桓公功足除其灭,是以不月,故云不坐灭也。而灭谭灭遂皆月者,是时未足以覆之也。略小国者,欲道既讳不言齐,知是谁灭?而不书月,又以略小国故也。
秋,夫人姜氏会齐于卞。○卞,皮彦反。
九月,公至自会。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月者,与襄公之征齐,善录义兵。
[疏]注“月者”至“征齐”。○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
夏,师救齐。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据甲寅卫人及齐人战。○甗,鱼辇反,又音言。与伐,音预,下“不与”同。
[疏]“宋公”至“故言伐”。○解云:谓宋公但与伐而不与战,故不得举重,是以两举之。○注“据甲”至“人战”。○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故使卫主之也”,彼注云“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是也。
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据齐桓公霸者,犹不与征卫。
[疏]“与襄公之征齐”也。○解云:谓使征而正之。征是上讨下之辞。○注“据齐”至“征卫”。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卫人及齐人战”是也。
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不为文实者,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伐不义之道。○刀,音彫。为是,于伪反,注同。
[疏]注“不为文”至“之道”。○解云:其为文实者,即上元年春,“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其二年“城楚丘”之下,亦复发文实之传矣。今此经何以不言宋师伐齐,传云此公也。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征。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征。诸侯之义不得专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不道者,力能征之,则征之可也。正以诸侯本无专封之道,是以元年二年之经,皆为文实,以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不义之道,是以不贬宋公称师矣。
狄救齐。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卫。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虽拒义兵,犹有忧中国之心,故进之。不於救时进之者,辟襄公,不使义兵壅塞。
[疏]注“狄称人”至“兵壅塞”。○解云:案《穀梁传》“狄救齐”,传云“善救齐也”;又云“邢人、狄人伐卫”,传云“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何氏《废疾》曰:即伐卫救齐当两举,如伐楚救江矣。又传以为江远楚近,故伐楚救江。今狄亦近卫而远齐,其事一也,於义《穀梁》为短。以此言之,则何氏之意適自伐卫,不为救齐之故。而此注又以“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者,谓以其上能救齐,是以於此进之,不谓此时伐卫为救齐也。所以不於救时进者,不使义兵壅塞也。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名者,著葵丘之会,叛天子命者也。不得为伯讨者,不以其罪执之,妄执之。所以著有罪者,为襄公杀耻也。襄公有善志,欲承齐桓之业,执一恶人,不能得其过,故为见其罪。所以助贤者,养善意也。月者,录责之。○为襄,于伪反,下“故为”、“起为”、“为襄公”、“深为”、“若不为”皆同。见,贤遍反。
[疏]注“名者”至“命者”。○解云:即上九年“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传云“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是也。○注“不得为伯讨”。○解云:上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此不称侯,故解之。○注“月者,录责之”。解云:正以执例书时,即上四年夏,“齐人执陈袁涛涂”,五年“冬,晋人执虞公”之类是也。今此书月者,录责之也。
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因本会于曹南,盟故以地,实邾娄。说在下。
[疏]注“因本”至“在下”。解云:言此盟之前,相与于曹南矣。其实此盟在邾娄,故言实邾娄矣。
鄫子会于邾娄。其言会盟何?据言诸侯会盟不录,及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外”至“会诸侯”。○解云:旧本皆无“及”字。言外诸侯会盟不录者,正以竟《春秋》上下,无外诸侯会盟之文。若存“及”,宜下句读之。
后会也。说与会伐宋同义。君不会大夫,剌后会者,起实君也。地以邾娄者,起为邾娄事也。不言君者,为襄公讳也。鲁本许嫁季姬於邾娄,季姬淫泆,使鄫子请已而许之,二国交忿,襄公为此盟,欲和解之。既在会间,反为邾娄所欺,执用鄫子,耻辱加於宋无异,故没襄公,使若微者也。不於上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使若不为邾娄事盟,而鄫子自就邾娄,为所执者也。上盟不日者,深顺讳文,从微者例,使君下执,不以上盟为辨也。会盟不日者,言会盟不信已明,无取於日,自其正文也。
[疏]注“说与会伐宋同义”。解云:即庄十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夏,单伯会伐宋”,传云“其言会伐宋何?后会也”,彼注云“本期而后,故但举会。书者,刺其不信”。○注“君不会大夫”。○解云:案庄九年春,“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传云“公曷为与大夫盟?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又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皆是君不会大夫之辞。○注“起实君也”。○解云:言起上宋人、曹人之属,实是宋公、曹伯耳。○注“地以邾娄”。○解云:正以二十八年夏,“公会晋侯”以下“盟于践土。陈侯如会”,传云“其言如会何?后会也”。然则彼言陈侯如会,此亦宜言鄫子如会,而言于邾娄,起为邾娄事也。○注“不言君者”。○解云:上曹南之盟,不言宋公等是也。○注“季姬淫泆”至“微者也”。○解云:即上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传云“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内辞也。非使外朝,使来请已也”。○注“不於上”至“执者也”。○解云:上经云“盟于曹南”者,实是盟于邾娄,故以此解之。所以不於上经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使若不为邾娄事盟,而鄫子自就邾娄所见执者也。○注“上盟不”至“日者”。○解云:《春秋》上下,微者之盟,例皆书时,而下文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今此乃以不日为微者例者,正以宋襄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宜书月。隐元年注云“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是也。○注“会盟”至“正文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也。言自其正文也者,谓既言会盟,即是不信之正文,不劳书日以见。
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恶乎用之?用之社也。其用之社奈何?盖叩其鼻以血社也。恶无道也。不言社者,本无用人之道,言用之已重矣,故绝其所用处也。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恶乎,音乌。恶无,乌路反。用处,昌虑反。
[疏]注“日者鲁”至“自责之”。○解云:正以凡执例时,即上四年夏,“齐人执陈袁涛涂”之属是也。今日,故解之。
秋,宋人围曹。
卫人伐邢。
冬,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因宋征齐有隙为此盟也。是后楚遂得中国霍之会执宋公。○。因宋征齐有隙,为此盟也。是后楚遂得中国,霍之会,执宋公。
[疏]注“因宋征”至“执宋公”。○解云:谓上十八年襄公征齐,齐与宋有间隙,齐遂搆会诸侯之人而为此盟,以谋宋矣。“霍之会,执宋公”,即下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是也。
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据蔡溃以自溃为文,举侵也。
[疏]注“据蔡”至“侵也”。○解云:即上四年春,“公会齐侯”云云,“侵蔡,蔡溃”是也。
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鱼烂而亡也。梁君隆刑峻法,一家犯罪,四家坐之,一国之中,无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状若鱼烂。鱼烂从内发,故云尔。著其自亡者,明百姓得去之,君当绝者。
[疏]“鱼烂而亡也”。○注“梁君”至“绝者”。○《史记》、《春秋说》有此文也。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何以书?讥。何讥尔?门有古常也。恶奢泰,不奉古制常法。○恶,乌路反。
[疏]注“恶奢”至“常法”。○解云:言其直是奢泰,不依古法,非僣天子也。隐五年传云“始僣诸侯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定二年“雉门及两观灾”之下,何氏云“立雉门两观不书者,僣天子不可言,虽在《春秋》中犹不书”。然则此新作南门书之,知不僣天子也。
夏,郜子来朝。郜子者何?未有存文,嫌不名,故执不知问。○郜,古报反,姬姓之国,下同。
[疏]注“未有存”至“知问”。○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隐二年传云“始灭昉於此乎?前此矣”,何氏云“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然则宋人灭郜在春秋之前,是以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自尔以来,不见存在之文。若然,则是失地之君,例合书名,而来朝不名,故执不知问。
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据邓、穀名。
[疏]注“据邓、穀名”。○解云:即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是也。
兄弟辞也。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於邓、穀也。书者,喜内见归。
[疏]注“不忍”至“绝贱”。○解云:即不书其名是也,何者?若非兄弟,宜书其名,绝而贱之。○注“明当”至“见归”。○解云:正以穀、邓书名,而此不名也。
五月,乙巳,西宫灾。西宫者何?小寝也。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有西宫则有东宫矣。鲁子曰:“以有西宫,亦知诸侯之有三宫也。”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礼,诸侯娶三国女,以楚女居西宫,知二国女於小寝内各有一宫也,故云尔。礼,夫人居中宫,少在前;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少在后。
[疏]“西宫者何”。○解云:欲言是庙,不书其谥;欲言居寝,而书宫举灾,故执不知问。○注“西宫者”至“云尔”。○解云:案襄九年“春,宋火”,传云“曷云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何氏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此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何故不言火而书灾?彼传又云“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彼注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如大有灾”,是以虽小言灾耳。○“礼夫人居中宫”。○解云:王者之制也。
西宫灾,何以书?记灾也。是时僖公为齐所胁,以齐媵为嫡,楚女废在西宫而不见恤,悲愁怨旷之所生也。言西宫不系小寝者,小寝夫人所统,妾之所系也。天意若曰楚女本当为夫人,不当系於齐女,故经亦云尔。○为適,丁历反,又作“嫡”。
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狄称人者,能常与中国也。
冬,楚人伐随。叛楚故也。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贬狄者,为犯中国讳。○为,于伪反,下“不为襄”、下文“为执”皆同。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夏,大旱。何以书?记灾也。新作南门之所生。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孰执之?楚子执之。以下献捷贬。霍,《左氏》作“盂”。
[疏]“会于霍”。○解云:《左氏》作“盂”,《穀梁》作“雩”,盖误,或所见异。○注“以下献捷贬”。○解云:即下文“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传云“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为执宋公贬”是也。
曷为不言楚子执之?据溴梁盟下执莒子、邾娄子,复出晋人也。○溴,古阒反。
[疏]注“据溴梁盟”。○解云:即襄十六年春,“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于溴梁”,“晋人执莒子、邾娄子以归”是也。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不与执为重,复举伐者,劫质诸侯,求其国事,当起也。不为襄公讳者,守信见执,无耻。说在下也。
[疏]注“劫质诸侯”。○解云:言劫诸侯以为质而求其国,事当起也,是以执伐两举,见其外贪利也。下云“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是也。
冬,公伐邾娄。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此楚子也,其称人何?据称使知楚子。贬。曷为贬?据齐侯献戎捷不贬。为执宋公贬。曷为为执宋公贬?据上巳没不与执中国。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盖鹿上之盟。
[疏]注“盖鹿上之盟”。○解云:即上文春“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是也。言鹿上盟为此约。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彊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诈谖劫质诸侯,求其国,当绝,故贬。○堕,许规反。谖,音许援反,诈也;又音援。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吾不从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复曰:“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所以坚宋公意,绝彊楚之望。
[疏]“君虽不言国”。○解云:即言君假令不道是臣之国,今国当是为臣之国矣。所以坚宋公意,欲使宋公乃心在楚,不急求还。○注“绝彊楚之望”。○解云:欲绝楚人,使知宋难取,不复望之。
於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巳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於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襄公本谓公子目夷曰“国,子之国也”。宋公愧前语,故惭不忍反,走之卫。不书者,执解而往,非出奔也。○守,手又反,又如字。应,应对之应。
[疏]注“走之卫”至“奔也”。○解云:正决襄十四年夏,“卫侯衎出奔齐”也。
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逆襄公归。凡出奔归书,执获归不书者,出奔巳失国,故录还,应盗国,与执获者异,臣下尚随君事之,未失国,不应盗国,无为录也。○国为,于伪反,下“为襄”、“为公子”,注“为没”、“故为”皆同。
[疏]注“凡出奔”至“为录也”。○解云:正以桓十五年夏,郑伯突云云,彼传云“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不应盗国盗国,即入与复入是也,《春秋》皆录其归以别之。其执获而归不书者,本未失国,无义可著,何录之有?案下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冬,“曹伯襄复归于曹”,“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哀七年“秋,公伐邾娄。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然则三者皆执获而归,所以书之者,曹伯之下注云“执归不书,书者名恶当见”,其曹伯名者,剌天子归有罪也;卫侯归下注云“为杀叔武,恶天子归有罪也。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也”;邾娄子益之下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
恶乎捷?捷乎宋。以上言伐宋。○恶,音乌。曷为不言捷乎宋?据戎捷也。为襄公讳也。襄公本会楚,欲行霸忧中国也。不用目夷之言,而见诈执伐宋,几亡其国,故讳为没国文,所以申善志。不月者,因起其事。○几,音祁。
[疏]注“不月者,因起其事”。○解云:正以献戎捷书六月也。起事者,正以《春秋》之义,灭国例月,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是也。今此宋公几亡国,是以为讳之,去其月以起其贤。
此围辞也,曷为不言其围?据上言守国,知围也。为公子目夷讳也。目夷遭难,设权救君,有解围存国免主之功,故为讳围,起其事,所以彰目夷之贤也。归捷书者,剌鲁受恶人物也。○遭难,乃旦反。
[疏]“曷为不言其围”。○案旧本传注三者皆作“围”字,唯有“守”下“知”上一“国”字,以其有皆作“围”字者,误。守国,即上传“设守械而守”是也。
[疏]注“设权”至“人物也”。○解云:救君者,即上传“宋公释乎执,走之卫”是也。解围者,楚人释宋公,去而不复围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言诸侯者,起霍之会诸侯也。不序者,起公从旁以议释宋公,会盟一事也。言会者,因以殊诸侯也。
[疏]注“起霍之会诸侯也”。○解云:即上文“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是,上文序之,下文总之,故得起其上会诸侯也。不序者,若其序之云公会某侯某侯,即无以见公从旁别来。今诸侯不序,并作一文,别言公会,则知鲁公从旁而来,是以不序诸侯,以起其义。○注“会盟一事”至“侯也”。○解云:上言会于霍,下言盟於薄,明其但是一出之行,而更言公会诸侯者,因以殊诸侯矣。
释宋公。执未有言释之者,此其言释之何?据执滕子至言释。
[疏]“释宋公”。○解云:不言楚子释宋公者,何氏《废疾》:公羊以为公会诸侯释之,故不复出楚耳。○注“据执”至“言释”。○解云:即上十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是也。
公与为尔也。公与为尔奈何?公与议尔也。善僖公能与楚议释贤者之厄。不言公释之者,诸侯亦有力也。
[疏]“公与议尔”。○解云:言鲁公与为释宋公之事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娄,取须朐。○朐,其俱反,《左氏》作“句”。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娄人战于升陉。○陉,音刑。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偏战者日尔,此其言朔何?据奚之战不言朔。
[疏]注“据奚之战不言朔”。○解云:即桓十七年“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春秋说》以为五月朔日也。
《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繁,多也。杀,省也。正,得正道尤美。○不杀,所戒反,注同。省,所景反。何正尔?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泓,水名。水北曰阳。楚人济泓而来。济,渡。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迨,及。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馀,我虽前几为楚所丧,所以得其馀民以为国,喻褊弱。○丧国,息浪反,注同。几,音祁。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军法以鼓战,以金止,不鼓不战。不成列,未成陈也。君子不战未成陈之师。○毕陈,直觐反,下及注同。巳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言朔亦所以起有君而无臣,惜其有王德而无王佐也。若襄公所行,帝王之兵也。有帝王之君,宜有帝王之臣;有帝王之臣,宜有帝王之民。未能醇粹而守其礼,所以败也。○王德,于况反,又如字,下“王佐”同。醇粹,音纯;下虽遂反。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有似文王伐崇。陆战当举地,举水者,大其不以水厄人也。
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疾重故也。疾,痛也。重故,喻若重故创矣。襄公欲行霸,守正履信,属为楚所败,诸夏之君宜杂然助之,反因其困而伐之,痛与重故创无异,故言围以恶其不仁也。○缗,亡巾反。重故,恶,乌路反。
夏,五月,庚寅,宋公慈父卒。何以不书葬?盈乎讳也。盈,满也。相接足之辞也。襄公本以背殡,不书其父葬,至襄公身书葬,则嫌霸业不成,所覆者薄,故复使身不书葬,明当以前讳除背殡,以后讳加微封。内娶不去日,略之者,功覆之也。○慈父,《左氏》作“兹父”。复,扶又反。去,起吕反。
[疏]注“襄公”至“背殡”。○解云:即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传云“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彼注云“襄公背殡出会宰周公,有不子之恶,后有征齐忧中国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恶,故讳不书葬”是也。○注“以后讳加微封”。○解云:谓以至功薄微,故加而为之讳而封之。其“封”字亦有下句读之,非也。○注“内娶”至“覆之也”。○解云:即下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彼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而责其去日者,正以文七年“夏,四月,宋公王臣卒”,注云“不日者,内娶略文”;十六年冬十一月,“宋人弑其君处臼”,彼注云“不日者,内娶略贱之”。然则三世内娶,二人皆略,此独书日者,明是覆之。
秋,楚人伐陈。○冬,十有一月,杞子卒。卒者,桓公存王者后,功尤美,故为表异卒录之。始见称伯,卒独称子者,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贬称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贬之,明本非伯,乃公也。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也。不名不日不书葬者,从小国例也。○始见,贤遍反。
[疏]注“桓公存”至“录之”。○解云:正所以传闻之世,小国之卒未合书见,故解之。○注“始见称伯”。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来朝”是也。○注“为徐莒所胁”。○解云:即十四年传云“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是也。○注“贬称”至“不明”。○解云:正以春秋之前,周王旧有黜陟之法,隐元年仪父称字,上十七年春英氏称氏之类。今杞公之爵虽为伯,仍恐春秋之前周王黜之,非为新周,故曰不明。○注“故以其一等贬之”。○解云:谓伯之与子,《春秋》合以为一而巳。杞君从伯至子,乃是同事之内,故云一等。○注“明本非伯,乃公也”。○解云:正以一等贬之,明是王者之后,本非伯尔。庄二十七年“杞伯来朝”之时,所以不称侯,正欲此处以一等贬之,故彼不称侯也。圣人子孙有诛无绝者,若其有过,但当诛责,不合绝去其爵,是以虽微弱见贬,仍但从伯至子,不失其爵矣。○注“不名不日”至“例也”。○解云:谓所传闻之世,尤小国如此。若其曹、许之属,仍自书名书葬,即上四年“许男新臣卒”,“秋,葬许缪公”,彼注云“得卒葬於所传闻世者,许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后”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郑。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据王子瑕奔晋不言出。
[疏]“王者无外”。○解云:桓八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是也。○注“据王”至“言出”者。解云:即襄三十年“王子瑕奔晋”是也。
不能乎母也。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下无废上之义,得绝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从母命。
[疏]注“明母”至“母命”。○解云:正以襄王之母於今仍在,亦非继母,与《左氏》异也。郑氏《发墨守》云“圣人制法,必因其事,非虚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今襄王实不能孝道,称惠后之心,今其宠专於子,失教而乱作,出居于郑,自绝于周,故孔子因其自绝而书之,《公羊》以母得废之,则《左氏》巳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后所生,非继母。又云“失教而乱作,自绝於周,从《左氏》”。郑氏杂用三家,不苟从一。鲁子曰:“是王也,不能乎母者,其诸此之谓与?犹曰是王也,无绝义,不能事母而见绝外者,其诸谓此灼然异居,不复供养者与!王书者,录王者所居也。○与,音馀。复,扶又反。供养,九用反;下馀亮反。
[疏]注“灼然异”至“居也”。○解云:《公羊》以为此天王出居于郑,不事其母,而自出居于郑,《春秋》恶其所为,是以书出以绝之,实非出奔,故云灼然异居,不复供养者与。
晋侯夷吾卒。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不日月者,失众身死,子见篡逐,故略之,犹薛伯定也。
[疏]注“篡故不书,明当绝也”。○解云:正以惠公无立、入之文,於例去葬以绝之。○注“不日月”至“略之”。解云:大国之卒,例书日月,上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之类是也。○注“犹薛伯定也”。○解云:即定十二年“春,薛伯定卒”,彼注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然则惠公之子,亦是不肖而以为后,未期之间,文公夺之,是以不书日月。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卫侯燬何以名?据楚子灭萧不名。○燬,况委反。绝。曷为绝之?据俱灭人。灭同姓也。绝先祖之体尤重,故名,甚之也。日者,为鲁忧而录之。○为鲁,于伪反,下同。
[疏]“灭同姓也”。○解云:《曲礼下》篇云“灭同姓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公羊》、何氏以为齐人灭莱,楚灭隗,晋灭下阳之属皆非同姓,是以不名耳。○注“日者”至“录之”。○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而此书日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燬卒。
宋荡伯姬来逆妇。宋荡伯姬者何?荡氏之母也。荡氏,宋世大夫。
[疏]“未荡伯姬者何”。○解云:欲言妇人,而来逆妇;欲言大夫,而言伯姬,故执不知问。○注“荡氏,宋世大夫”。○解云:正以称荡氏,若崔氏、尹氏之属,文同也。
其言来逆妇何?据莒庆言逆叔姬。连来者,嫌内女,为杀直来也。
[疏]注“连来者”。○解云:弟子本意,据莒庆逆叔姬,难此逆妇之文,宜云其言逆妇何,而连来言之者,正以伯姬是内女,嫌经言来逆妇,为杀直来之耻,非实逆妇,是以连来问之。似若上五年“杞伯姬来朝其子”,传云“其言来朝其子何”,彼注云“连来者”,“问为直来乎,为下朝出”之类。其直来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云“其言来何?直来曰来”,彼注云“直来,无事而来也”是也。
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宋、鲁之间,名结婚姻为兄弟。称妇者,见姑之辞,以逆实文,知不杀直来也。主书者,无出道也。○见,贤遍反。
[疏]“其称妇何”。○解云: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今此非在涂而称妇,故难之。不注者,从省文可知也。○注“宋鲁”至“兄弟”。○解云:盖时犹然,公羊子,齐人,而取宋、鲁间语者,正以荡伯姬来逆妇,宋、鲁之事,故使解之亦何伤?○注“主书者,无出道也”。○解云:言伯姬无逆妇之道,是以书而讥之。
宋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大夫名,正其义也。外小恶正之者,宋以内娶,故公族以弱,妃党益彊,威权下流,政分三门,卒生篡弑,亲亲出奔,疾其末,故正其本。○去,起吕反。
[疏]注“三世”至“臼也”。○解云:即上二十三年夏,“宋公慈父卒”;文七年夏,“宋公王臣卒”;文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处臼”是也。○注“外小恶正之者”。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故也。○注“威权下流”。○解云:谓君之威权下流于臣,而臣下用之也。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何以不言遂?据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两之也。微者不别遂,但别两耳。别之者,恶国家不重民命,一出兵为两事也。纳顿子书者,前出奔当绝,还入为盗国当诛,书楚纳之,与之同罪也。主书者,从楚纳之。顿子出奔不书者,小国例也。不见挈者,故君不可见挈於臣。○恶,乌路反。
[疏]注“顿子”至“例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小国出入不两书,桓十五年夏,“许叔入于许”,注云“不书出时者,略小国”,是例也。○注“不见挈者”。○解云:故君不可见挈於臣者,案桓十一年“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传云“突何以名?挈乎祭仲也”,彼注云“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当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案庄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传曰“何以不称公子”,彼注云“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此若作挈文,宜言楚人纳某甲于顿,去其国爵,以见挈于楚矣,故君不可以见挈於臣。
葬卫文公。不月者,灭同姓,故夺臣子恩也。
[疏]“主不月者”至“恩也”。○解云:卒日葬月,大国之常。案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之类是也。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莒无大夫,书莒庆者,尊敬婿之义也。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别,彼列反。
[疏]注“书莒”至“之义也”。○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传云“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注“公与未”至“致也”。○解云:案庄六年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谓与诸侯会时然也。今此卫子、莒庆皆是卑者,得意不得意亦可知,故言不别得意耳。今洮是内地,位不合致,假令在外,亦不致之,何者?正以其与卑者会盟,得意不假别之,如定十二年冬,“公至自围成”,成是孟氏之邑而书致,彼注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佗国来,故危录之”是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甯遬盟于向。○遬,音速。向,舒亮反。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其言至巂弗及何?据公追戎于济西,不言所至,又不言弗及。○巂,户圭反,又似兖反。侈也。侈,犹大也。大公能却强齐之兵。弗者,不之深者也。言齐人畏公士卒精猛,引师而去之,深远不可得及,故曰侈。不直言大之者,自为追,唯臣子得褒之耳,不得与追戎同也。言师者,侈大公所追也。国内兵不书而举地者,善公齐师去则止,不远劳百姓,过复取胜,得用兵之节,故录详之。○侈,昌尔反,又昌者反,大也。卒,子忽反。自为,于伪反,下“深为”同。
[疏]“主不直言”至“录详之”。○解云:案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云“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大其为中国追也。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大之也”,彼注云“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言大者,当有公赏也”。然则彼为诸侯追,於王法当有功赏,故得云大。此则自为巳追,但臣子得褒之,故传不言大以见义。云言师者,侈大公所追也者,正以上言“齐人侵我西鄙”,下言“公追齐师”,与上文异故也。
夏,齐人伐我北鄙。
卫人伐齐。
公子遂如楚乞师。乞者何?卑辞也。曷为以外内同若辞?据《春秋》尊鲁。
[疏]“乞者”至“若辞”。○解云:案成十六年夏,“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十七年秋,“晋侯使荀罃来乞师”,外亦言乞师也。
重师也。外内皆同,卑其辞者,深为与人者重之。曷为重师?据泓之战不重师。
[疏]注“据泓之战不重师”。○解云:上二十二年“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传云“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楚人济泓而来。直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馀,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巳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然则宋公守古败师,而《春秋》善之也,是其不重之文。
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不正者,不正自谓出当复反,战当必胜。兵,凶器;战,危事,不得巳而用之尔,乃以假人,故重而不暇别外内也。称师者,正所乞名也。乞师例时。○当复,扶又反,下同。别外,彼列反,下同。
[疏]注“战必当胜”。○解云:以义言之,此句亦宜云战不正胜者,不正自谓战当必胜,但何氏省文,不复备言。○注“乞师例时”。○解云:正以据文承夏下文,成十三年“春,晋侯使郤锜来乞师”之属,皆书时故也。
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不月者,略夷狄灭微国也。不言获者,举灭为重。书以归者,恶不死位。不名者,所传闻世,见治始起,责小国略,但绝不诛之。○隗,五罪反,二传作“夔”。恶不,乌路反,下同。传,直专反。见治,贤遍反;下直吏反。
[疏]注“不月者,略夷狄”。○解云:正以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皆书月故也。○注“不名者”至“不诛之”。○解云:案上二十三年“杞子卒”之下,注云“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也”。以此言之,似诛轻绝重。此注云“但绝不诛”,自相违者,凡诛有二种:一是诛责之诛,若齿路马有诛,於子与何诛之类;一是诛绝之诛,似武王诛纣,诛君之子不立之类。然则上言有诛无绝,圣人子孙但当诛责而巳,不合绝去。此言但绝不诛者,谓所传闻之世,责小国略。今此不书其名,但欲绝去一身,不听为君,不合诛灭其国。哀七年“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传云“邾娄子益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又庄十年“以蔡侯献舞归”,传曰“蔡侯献舞何以名?绝。曷为绝之”;以此二文言绝之,则似书名为绝之。此注云“不名者,但绝而不诛”,又以不名为绝者,盖以绝亦有二种:一是绝去其身,一是绝灭其国。蔡侯献舞,大国之君,不能死难,为楚所获。《春秋》之义,不与夷狄得志于诸夏,是以不得书获,故名蔡侯,起其当合绝灭矣。邾娄正当所见之世为鲁所获,《春秋》之义,内获人皆讳不书,故名邾娄子,以起不死难,当绝灭矣。今此隗子既是微国,复当传闻之世,若其书名,恐如二君,亦合绝灭,故不名,见责之略也,但合一身绝去而巳。
冬,楚人伐宋,围缗。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剌道用师也。时以师与鲁,未至,又道用之,於是恶其视百姓之命若草木,不仁之甚也。称人者,楚未有大夫,未得称师,楚自道用之,故从楚文。
[疏]“邑不”至“用师也”。○解云:案隐五年“宋人伐郑,围长葛”之下,传云“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彼巳注云“据伐於馀丘不言围”。然则彼巳有注,故此不复解耳。○注“称人”至“从楚文”。○解云:以文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彼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然则文九年始有大夫,则知今时未有。然上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下二十八年夏,“楚杀其大夫得臣”,在椒来聘之前,而有大夫者,屈完之下传云“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注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然则欲尊屈完,使当桓公,以醇霸德,非常事。子玉之下注云“楚无大夫,言其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注“楚自道”至“楚文”。○解云:欲道下文公以楚师得称楚师,而此不得者,以楚自道用之,故从楚文也。
公以楚师伐齐,取穀。言以者行公意,别鲁兵也。称师者,顺上文。
[疏]注“言以者行公意”。○解云: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已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
公至自伐齐。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据伐邾娄取丛不致。未得乎取穀也。未可谓得意於取穀。曷为未得乎取穀?据俱取邑。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鲁内虚而外乞师,以犯强齐,会齐侯昭卒,晋文行霸,幸而得免。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故虽得意,犹致伐也。
[疏]注“鲁内虚而外乞师”。○解云:言内虚者,谓自无师。○“会齐侯昭卒”。○解云:即下二十七年“齐侯昭卒”是也。○注“晋文行霸”。○解云:即二十八年侵曹伐卫,败楚师于城濮,盟于践土是也。○注“故虽”至“伐也”。○解云:庄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然则此文公以楚师伐齐取穀,是得意,宜合不致。今致伐,作不得意之文,故解之。
二十七年,春,杞子来朝。贬称子者,起其无礼不备,故鲁入之。
[疏]注“贬称子”至“入之”。○解云:杞本公爵,但《春秋》欲新周故宋而黜之称伯,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来朝”是也。至二十三年经书“杞子卒”者,但以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故以其一等贬之,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而已。至於此经复称子者,起其无礼,故《左氏》皆有鲁入之文也。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属,音烛。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此楚子也,其称人何?据序诸侯之上。贬。曷为贬?据围郑不贬。为执,宋公贬,故终僖之篇贬也。古者诸侯有难,王者若方伯和平之,后相犯,复故罪,楚前执宋公,僖公与共议释之。今复围犯宋,故贬,因以见义。终僖之篇贬者,言君子和平人,当终身保也。○为,于伪反。难,乃旦反。今复,扶又反。见,贤遍反。
[疏]注“楚前执宋公”。○解云:即二十一年秋,“执宋公以伐宋”,十二月,“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传云“执未有言释之者,此其释之何?公与议尔也”,彼注云“善僖公能与楚议,释贤者之厄”。
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地以宋者,起公解宋围,为此盟也。宋得与盟,则宋解可知也。而公释之见矣。○与,音预。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曷为再言晋侯?据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亦两事,不再出楚人。
[疏]注“据楚”至“出楚人”。○解云:在上二十五年秋也。非两之也。然则何以不言遂?据侵蔡遂伐楚言遂。
[疏]“非两之也”。○解云:上二十五年顿子之下,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注云:“微者不别遂,但别两称耳。别之者,恶国家不重民命,一出兵为两事也”。以此言之,初发国,即有两伐之意。○注“据侵蔡伐楚言遂”。○解云:即上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以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是也。
未侵曹也。未侵曹,则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则曷为伐卫?晋侯将侵曹,假涂于卫,卫曰:“不可得。”则固将伐之也。曹有罪,晋文行霸征之,卫壅遏,不得使义兵以时进,故著言侵曹,以致其意,所以通贤者之心,不使壅塞也。宋襄公伐齐月,此不月者,晋文公功信未著,且当脩文德,未当深求於诸侯,故不美也。○卫雍,於勇反,下同;又作“壅”,同。遏,於葛反。
[疏]“卫曰不”至“伐之也”。○解云:言卫不可得涂,则固将先伐之,其意犹自欲得侵曹矣。○注“曹有”至“征之”。○解云:言征之者,谓伐而正之,上讨下之辞,如上十八年传云“与襄公之征齐也”。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即注,当言戍卫不卒。
[疏]“不卒戍者何”。○解云:欲言实戍,乃有不卒戍之文;欲言不戍,而经书戍卫,故执不知问。
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据言戍卫行文。遂公意也。使臣子不可使,耻深,故讳使若往不卒竟事者,明臣不得壅塞君命。剌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剌之?内讳杀大夫,谓之剌之也。有罪无罪,皆不得专杀,故讳杀言剌之。不言剌公子买,但言不卒戍剌之者,起为上事剌之也。内杀大夫例,有罪不日,无罪日。外杀大夫皆时。○起为,于伪反,下“为下卒”、“为晋”、“深为”、“不为”同。
[疏]“剌之者何”。○解云:欲言不杀,文言剌之;欲言实杀,文不言杀,故执不知问。○注“有罪”至“剌之也”。○解云:《孟子》言大夫者,天子命之辅助其政,诸侯不得专杀大夫也。然则《孟子》之文论有罪,故此何氏云“有罪无罪,皆不得专杀也”。○注“内杀大”至“无罪日”。○解云:其有罪不日,即此文是。而不月者,与上同月故也。无罪日者,成十六年冬十二月,“乙酉,剌公子偃”是也。○注“外杀大夫皆时”。○解云:即上七年夏,“郑杀其大夫申侯”,下三十年“秋,卫杀其大夫元咺”之类是也。
楚人救卫。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畀者何?与也。其言畀宋人何?据下执卫侯,言归之于京师。○畀宋,必二反,与也,下同。
[疏]“畀者何”。○解云:欲言是与,文不言归;欲言非与,畀者与义,故执不知问。○注“据下”至“京师”。○解云:即下经云冬,“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是也。然则彼言归于京师,此言以畀宋人,故难之。
与使听之也。与使听其狱也。时天王居于郑,晋文欲讨楚师,以宋王者之后,法度所存,故因假使治之。宋称人者,明听讼必师断,与其师众共之。○断,丁乱反,下“当断”同。
曹伯之罪何?甚恶也。其甚恶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曹伯数侵伐诸侯,以自广大,传曰“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是也。齐桓既没,诸侯背叛,无道者非一。晋与曹同姓,恩惠当先施,刑罚当后加,起而征之,嫌其失义,故著其甚恶者可知也。以兵得不言获者,晋文伯讨,不坐获者,故亦不责曹不死义兵。日者,喜义兵得时入。○数,所角反,下“数道”同。
[疏]注“传曰晋侯”至“是也”。○解云:即下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之下,传云“恶乎取之?取之曹也。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是也。○注“恩惠当先施”。○解云:即《尧典》云“九族既睦,平章百姓”是也。○注“刑罚当后加”。○解云:即《小司寇》“议亲议贤之辞”是也。○注“故著其甚恶”。○解云:即执而言畀宋人,使治其罪是也。○注“晋文伯讨”。○解云:即称侯以执是也。○注“不坐获者”。○解云:谓诸侯言获者,皆是恶其擅获,是以上十五年“获晋侯”之下,传云“君获,不言师败绩也”,注云“举君获为重也。释不书者,以获君为恶。书者,以恶见获,与获人君者,皆当绝也。主书者,从获人例”,是其坐获之文。今晋侯伯讨,故不坐获。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据秦称师录功,知大战必不使微者,楚虽无大夫,齐桓行霸书屈完也。○濮,音卜。
[疏]注“据秦称师”。○解云:案文十二年秋,“秦伯使遂来聘”,传云“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然则至文十二年秦始有大夫,则知此时未合称师。今乃称师录功,故知大战。既是大战,则明知必不应使微者。云楚虽无大夫者,文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以此言之,则知此时未有大夫,故曰楚虽无大夫矣。云齐桓行霸书屈完也者,即上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传云“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注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是也。
子玉得臣也。以上败绩,下杀得臣。
[疏]“子玉得臣也”。○解云:传及注意,似子玉为得臣之氏。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据屈完当桓公称名氏。贬。曷为贬?据邲之战,林父不贬。○邲,皮必反。大夫不敌君也。臣无敌君战之义,故绝正也。秦称师者,助霸者征伐,克胜有功,故褒进之。齐桓先朝天子,晋文先讨夷狄者,晋文之时,楚与争彊,所遭遇异。
[疏]注“齐桓先朝天子”。○解云:正以庄十三年冬柯之盟,桓公之信著于天下,岂不朝天子而得然乎?但以外朝不书,是以无经可指耳,但何氏以理知之,故言先朝天子。言先者,欲道至僖四年乃始服楚之意。云所遭遇异者,谓齐桓初霸之时,楚未强大,虽侵诸夏,未能为伯者之害,是以桓公养成其晦,至僖四年乃往讨而服之。至晋文之时,楚人孔炽围宋救卫,与之争盛,是以未暇朝王,先讨子玉矣,时事不同,故云所遭遇异矣。
楚杀其大夫得臣。楚无大夫,其言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不氏者,子玉得臣,楚之骄蹇臣,数道其君侵中国,故贬,明当与君俱治。○道,音导。
卫侯出奔楚。晋文逐之。不书逐之者,以王事逐之,择立其次,无绝之心,恶不如出奔重。
[疏]注“择立”至“奔重”。○解云:立叔武是也。叔武,卫侯之弟,故曰其次耳。恶不如出奔重者,言文公逐人之恶,少於卫侯出奔之罪。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陈侯如会。其言如会何?据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曹伯襄”。○解云:即下文“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是也。
后会也。说与会伐宋同,刺诸侯不慕霸者,反歧意于楚,失信后会。会不致者,安信与晋文也。盟日者,谲也。卫称子者,起叔武本无即位之意。陈歧意于楚,在二十七年。○谲,古反。
[疏]注“盟日者谲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今而书日,故解之。而言谲者,正以孔子谓之“谲而不正”,故取其文。○注“卫称子”至“之意”。○解云:卫侯为王伯所逐而立叔武,叔武即是成君,何不称侯而作未逾年之君号?欲起其本无即位之心故也。无即位之心者,即下云“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已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是也。
公朝于王所。曷为不言公如京师?据三月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则曷为不言天子在是?据狩于河阳。不与致天子也。时晋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诸侯不可卒致,原王居践践土”,下谓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明王法,虽非正,起时可与,故书朝,因正其义。不书诸侯朝者,外小恶不书,独录内也。不书如,不言天王者,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卒,七忽反,下“仓卒”同。见,贤遍反,下“不见”、“当见”、“见其”同。
[疏]注“时晋”至“录内也”。○解云:皆《春秋说》文及《史记》文。《檀弓下》篇云“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郑玄注云“孺,稚也”,孺子犹稚子,则於僖九年献公卒时,仍谓之稚子。今得称云年老者,正以《礼记》非正典,何氏不醇取之。云明王法,虽非正,起时可与者,言明王之法,虽以为非正,欲见当时事势不得不然,是故遂书其朝。云公朝于王所,言因正其义者,欲道臣无召君之义,故不言王之所在。云不书诸侯朝者,正以诸侯朝王,不在京师,亦是其恶,但非大恶,当所传闻之世,见在不录之限,是以特书公朝,故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何氏云“於所传闻世,见治起於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是也。○注“不书如不言”至“之功”。○解云:《春秋》之例,内朝言如,外来言朝。今此鲁侯不言如,反言朝,故云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也。不言天王,所以得正君臣。见文公之功者,以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下,何氏云“天王者,时吴、楚上僣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然则称王为正,称於天则非礼。今此经书不言天王者,亦是正君臣,以见文公之功也。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名者,剌天子归有罪也。言自楚者,为天子讳也。天子所以陵迟者,为善不赏,为恶不诛。卫侯出奔当绝,叔武让国,不当复废,而反卫侯令杀叔武,故使若从楚归者。复归例皆时,此月者,为下卒出也。○当复,扶又反。令,力呈反,下“令自”同。
[疏]注“言复归”至“归之”。○解云:《春秋》文。是以传云“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何氏云“叔武讼治於晋文公,令白王者,反卫侯使还国也”。天子有命归而言复归者,正以卫侯出恶归无恶故也,何者?正以卫侯初出之时,晋文以王事逐之,是其出恶;及其归国,得天子之命,是其归无恶矣。桓十五年传曰“复归者,出恶归无恶”是也。○注“名者”至“罪也”。解云:诸侯不生名,若其生名皆欲绝之,不以为诸侯,是以庄十年“蔡侯献舞”之下,传云“蔡侯献舞何以名?绝也”。今此卫侯王事不供,而为伯者所逐,故当合绝,但天子归之,失诛臣之义,是以书名剌天子也。○注“自楚者,为天子之讳也”。解云:正以自者有力之文,故言自楚,得为天子讳者,若似自得楚力而归然。注“复归”至“出也”。解云:案桓十七年秋,“蔡季自陈归于蔡”;下三十年秋,“卫侯郑归于卫”之属,是归书时也。其复归书时者,即下冬,“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之类,是例合时,而此月,故知为他事出也。
卫元咺出奔晋。○咺,况元反。
陈侯款卒。不书葬者,为晋文讳,行霸不务教人以孝。陈有大丧,而姜会其孤,故深为耻之。宋襄亦背殡,独不为齐桓讳者,时宋襄自会之。卒不日者,贱其歧意于楚。
[疏]注“卒不日者”。○解云:以大国之卒例书日,巳说于上。
秋,杞伯姬来。
公子遂如齐。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娄子、秦人于温。
天王狩于河阳。狩不书,此何以书?据常事也。不与再致天子也。一失礼尚愈再失礼重,故深正其义,使若天子自狩,非致也。鲁子曰:“温近而践土远也。此鲁子一说也。温近狩地,故可言狩。践土远狩地,故不言狩也。公以再朝而日言之,上说是。
[疏]“温近而践土远也”。○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远,为远外之远。○注“公以”至“上说是”。○解云:正以上朝不日,而下朝始日,危录内再失礼,则知此书狩者,不与再致天子也,故言上说是。
壬申,公朝于王所。其日何?据上朝不日。录乎内也。危录内再失礼,将为有义者所恶。不月而日者,自是诸侯不系天子,若自不系於月。○恶,乌路反,下“恶卫”同。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归之于者何?归于者何?归之于者,罪巳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则何以得为伯讨?此难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难,乃旦反,下“方难”同。
[疏]“归之于者何”。○解云:欲言伯执,晋不称侯;欲言非伯,而云归之于京师,似得伯执之义,故执不知问。
归之于者,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巳可知矣。归之者,次绝之辞。执于天子之侧,巳白天子,罪定不定,自在天子,故言巳可知。
归于者,非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未得白天子分别之者,但欲明诸侯尊贵,不得自相治,当断之于天子尔。大恶虽未可知,执有罪,当为伯讨矣。无罪而执人,当贬称人。○别,彼列反。卫侯之罪何?杀叔武也。何以不书?据杀大夫书。为叔武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叔武?据失兄意。○为叔,于伪反,下“为贤”、“为叔武”及注“而为”、“深为”皆同。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巳立。故上称子。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叔武讼治於晋文公,令白王者反卫侯,使还国也。叔武让国见杀,而为叔武讳杀者,明叔武冶反卫侯,欲兄飨国,故为去杀巳之罪,所以起其功,而重卫侯之无道。○为去,起吕反。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元咺走而出。此晋侯也,其称人何?此以伯讨而何贬者,言归之于伯讨,明知坐他事,故更问之。○篡,初患反。
[疏]注“此以伯讨而何贬者”。○解云:上四年“齐人执陈袁涛涂”之下,传云“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然则此传宜云此执有罪,何以不称侯?而云此晋侯也,其称人何?问其贬者,正以言归之于者,罪定巳可知,即是伯讨明矣。知称人更有所为,故问其称人之义。
贬。曷为贬?据他罪不见。卫之祸,文公为之也。文公为之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使人兄弟相疑。《春秋》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文公恶卫侯大深,爱叔武大甚,故使兄弟相疑。○大深,音泰,下同。放乎杀母弟者,文公为之也。文公本逐之非,故致此祸也。逐之文不见,故贬。主书者,以起文公逐之。○放乎,甫往反。
[疏]注“文公本逐之非”。○解云:上注文公以王事逐之,而言非者,虽王事不供,罪不至逐,而文公逐之,疾恶大甚,故以为非也。案《论语》云:“人而不仁,疾之巳甚,乱也。”○注“以起文公逐之”。○解云:其主书者,即文公执卫侯之事是也。今执卫侯,贬文公称人,见其失所,是故贬以起文公逐之。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有力焉者,有力于晋也。言恃晋有属巳力以归,方难下意,故於是发问。○属,音烛。
[疏]“自者何”。解云:文公贤伯,而有力於恶人,似非其义,故执不知问。此执其君,其言自何?上元咺出奔晋,而文公执卫侯,知以元咺诉执之,怪诉其君而助之。为叔武争也。解文公助之意,以元咺为叔武争诉,以为忠於巳而助之。虽然,臣无诉君之义,复於卫非也,悖君臣之义,故著言自,明不当有力於恶人也。言复归者,深为霸者耻之,使若无罪。○争,争斗之争,下注同。悖,必内反。
诸侯遂围许。
曹伯襄复归于曹。
遂会诸侯围许。曹伯言复归者,天子归之也。名者,与卫侯郑同义。执归不书,书者,名恶当见。本无事,不当言遂,又不更举曹伯者,见其能悔过,即时从霸者征伐也。霸兵不月者,剌文公不偃武脩文以附疏,仓卒欲服许,卒不能降,威信自是衰,故不成其善。○降,户江反。
[疏]“曹伯襄复归于曹”。○解云:天子归之,以得天子之命,其罪可以除,故言复归,作入无恶之文矣。上卫侯之下,注云“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不言卫侯。而此处著言曹伯者,正以文承元咺复归之下,辨嫌也。○注“执归”至“言遂”。○解云:正以上二十一年宋公被执而归,经不书之,故知执归不书。今书者,其名之恶当须见之。○注“又不更举曹伯者”。○解云:谓何以不言曹伯遂会诸侯围许,正以言遂,又不更举曹伯,皆是风疾之义,故可以见悔过,即时从霸者征伐也。○注“欲服许”至“其善”。○解云:正以上文温之会,许男不至,是不慕霸者而从于楚,故因而服之。云卒不能降者,正以二十九年春经书“公至自围许”,作不得意之文。庄六年“秋,公至自伐卫”之下,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不致会,知卒不能降也。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葛卢者何?夷狄之君也。何以不言朝?据诸侯来曰朝。○介葛,音介,国名。
[疏]“介葛卢者何”。○解云:欲言诸侯,文不言朝;欲言大夫,文不书聘,故执不知问。
不能乎朝也。不能升降揖让也。介者,国也。葛卢者,名也。进称名者,能慕中国,朝贤君,明当扶勉以礼义。
[疏]注“进称名者”。○解云:正以下三十年秋,“介人侵萧”不名,故知此称名是其进。
公至自围许。○夏,六月,公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狄泉。文公围许不能服,自知威信不行,故复上假王人以会诸侯,年老志衰,不能自致,故诸侯亦使微者会之。月者,恶霸功之废於是。○故复,扶又反,年未同。恶,乌路反。
[疏]注“月者”至“废於是”。○解云:正以月非大信之辞也。
秋,大雨雹。夫人专爱之所生。○雨,于付反。雹,步角反。
冬,介葛卢来。前公围许不在,故更来朝。不称字者,一年再朝不中礼,故不复进也。○中,丁仲反。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卫侯未至,其称国以杀何?据归在下。道杀也。时巳得天子命还国,於道路遇而杀之,坐之与至国同,故但称国,不复别也。言及公子瑕者,下大夫别尊卑。○复,扶又反。别尊,彼列反。
卫侯郑归于卫。此杀其大夫,其言归何?据未至而有专杀之恶,与入恶同。
[疏]“其言归何”。解云:正以归者,是出入无恶也。○注“与入恶同”。○解云:正以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今此卫侯未至而杀,故宜与入恶同,不合言归,故难之。
归恶乎元咺也。卫侯归杀无恶,则元咺之恶明矣。曷为归恶乎元咺?据师还。
[疏]注“据师还”。○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彼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彼鲁公遣师灭同姓,归善于师,而归恶于公,此卫侯即归恶于元咺,与彼义违。
元咺之事君也,君出则巳入,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元咺自晋复归于卫,恃晋力以归是也。
[疏]注“恃晋”至“是也”。○解云:即彼传云“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注云“有力焉者,有力于晋也。言恃晋有属已力以归”是。
君人则巳出,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元咺出奔晋是也。以为不臣也。故不从犯伯执,为天子所还,言复归,从出入无恶言归,以见元咺有出入罪,卫侯得杀之,所以专臣事君之义。名者,为杀叔武之恶天子归有罪也。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以见,贤遍反,下同。为,于伪反。恶天,乌路反。
晋人、秦人围郑。○介人侵萧。称人者,侵中国,故退之。
[疏]注“称人者”至“退之”。○解云:正以上二十九年来朝称名,今不名,故知此称人者,退之也。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与葵丘会同义。
[疏]注“与葵丘会同义”。○解云:葵丘之会在上九年,“公会宰周公”以下“于葵丘”,彼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也”。此宰周公亦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聘诸侯,恶不胜任,故云与葵丘同义。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不举重者,遂当有本。○桥君,居表反,本又作“矫”。
[疏]“大夫无遂事”。○解云:正以臣无自专之道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恶乎取之?以不月,与取运异,知非内叛邑。○恶,音乌。
[疏]注“以不月”至“叛邑”。○解云:昭元年“三月,取运”,传云“运者何?内之邑也。其言取之何?不听也”,注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取以起之。月者,为内喜得之,故书月也。此不书月,与彼异,知非内之邑,是以传云“恶乎取之”,犹言何处取之。
取之曹也。曷为不言取之曹?据取丛言邾娄田也。讳取同姓之田也。同姓相贪利,恶差重,耻差深。○恶差,初卖反,下同。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据伐同姓不讳。即有兵,当举伐曹,下日,若甲戌取须朐。
[疏]注“即有兵”至“须朐”。○解云:即文七年“春,公伐邾娄。三月,甲戌,取须朐”,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注云“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
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班者,布徧还之辞。○布徧,音遍,下文同。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据晋还之得为伯。
[疏]注“据晋还之得为伯”。○解云:即上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是也,何者?称侯以执,伯讨之文。然此传云“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正指上二十八年执曹伯以畀宋人之文。言晋还之者,谓执曹伯而还诸侯之田矣。
久也。鲁本为霸者所还,当时不取,久后有悔,更缘前语取之,不应以复得,故当坐取邑。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据俱卜也。
[疏]“曷为或言三卜”。○解云:即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是也。○“三卜礼也”。○解云:案《曲礼上》篇云“卜筮不过三”,是其旧典之遗存,郑玄云“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是也。三卜礼,谓是鲁礼。若天子之郊则不卜,以其常事,但以鲁郊非常,是以卜之,吉则为之,凶则巳之。
求吉之道三。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奇,居丑反。
[疏]“求吉之道三”。○解云:《周礼》大卜掌三王之龟易,义亦通于此。然三卜是礼,理应不书,襄七年“三卜郊”何以书?正以鲁人之郊,博卜三正,襄七年乃在周之四月,以其不时,是以书也。
“禘尝不卜”。郊何以卜?禘比祫为大,尝比四时祭为大,故据之。
[疏]“禘尝不卜”。○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之类,皆不见卜筮之文,故言此。○“禘比祫为大”。○解云:禘之与祫虽皆大祭,但禘及功臣,於祫则否,故以禘为大,是以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彼注云“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盘庚》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义亦通于此也。○注“尝比四时祭为大”。○解云:以此传配禘,禘既大於祫,则知尝大于四时,且尝是秋成,万物荐馨,故以为盛也。
卜郊,非礼也。礼,天子不卜郊。
[疏]注“礼天”至“卜郊”。○解云:欲道天子之郊,以其常事,故不须卜。鲁郊非礼,是以卜之,异於禘尝耳。
卜郊何以非礼?据上言三卜礼。
[疏]“卜郊何以非礼”。○解云:弟子之意,以为上言三卜是礼,何言卜郊非礼乎?答者以为由鲁郊非正,故须卜,何妨天子之郊不卜乎。
鲁郊,非礼也。以鲁郊非礼,故卜尔。昔武王既没,成王幼少,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卜,三卜,吉则用之,不吉则免牲。谓之郊者,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也。不言郊天者,谦不敢斥尊。○少,诗照反。太平,音泰。王功,于况反。
[疏]注“谓之郊”至“意也”。○解云:何氏以为《郊特牲》云“於郊故谓之郊”,《礼记》非正典,故不从之。○注“不言郊天者”至“尊者”。○解云:欲道禘于大庙,于庄公武宫之属,皆斥尊言之。若然,“乙亥,尝”,“己卯,烝”之属,文不斥言者,以是时祭于大庙,小於禘故也。
鲁郊何以非礼?据成公乃不郊恶之。○恶之,乌路反,下皆同。天子祭天,郊者,所以祭天也。天子所祭,莫重於郊。於南郊者,就阳位也。稿席玄酒,器用陶器匏,大珪不瑑,大羹不和,为天至尊,物不可悉备,故推质以事之。○稿,古老反。匏,白交反。瑑,大转反。和,户卧反。为天,于伪反,下“则为”、“本为”、“主为”皆同。
[疏]注“居南郊”至“以事之”。○解云:皆出《礼记·郊特牲》。彼文云“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也,兆於南郊,就阳位也”,又云“莞簟之安,而蒲越瑽鞂之尚”,“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大圭不瑑,美其质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郑氏云“明水,司烜以阴鉴所取於月之水也。蒲越瑽鞂,藉神席也”;而彼文又云“祭天扫地而祭焉,於其质而巳矣”而云稿鞂神席者,正谓对不为坛,故言扫地,不全无席。
诸侯祭土。土,谓社也。诸侯所祭,莫重於社。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祖。
[疏]“诸侯祭土”。○解云:欲道鲁郊为非礼之意也。
天子有方望之事,方望,谓郊时所望祭四方群神、日月星辰、风伯雨师、五岳四渎及馀山川,凡三十六所。
[疏]注“方望”至“三十六所”。解云:旧说云四方群神是为四也。通日与月为六,星是五星,为十一也,辰是十二辰,为二十三,风伯雨师为二十五,五岳为三十,四渎为三十四,馀小山川为二,是为三十六所。
无所不通。尽八极之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无所不至,故得郊也。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故鲁郊非礼也。
[疏]注“故鲁”至“礼也”。○解云:正以其所主狭,是以不得祭天地也。曷为或言免牲?或言免牛?免牲,礼也。鲁卜郊不吉,免之。礼,卜郊不吉,则为牲作玄衣纁裳,使有司玄端,放之於南郊,明本为天,不敢留天牲。
[疏]“或言免牛”。○解云:即成七年“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免牛,非礼也。免牛何以非礼?伤者曰牛。养牲不谨敬,有灾伤,天不飨用,不得复为天牲,故以本牛名之。非礼者,非大牲不当复见免,但当内自省责而已。○复为,扶又反,下同。见免,贤遍反,下“以见”同。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曷为祭泰山河海?据郊者主为祭天。○大山,音泰,本亦作“泰”,下同。
[疏]“三望者何”。○解云:欲言祭名,文在免牲之下;欲言非祭,因郊天为之,故执不知问。
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此皆助天宣气布功,故祭天及之。秩者,随其大小尊卑高下所宜。礼,祭天牲角茧栗,社稷宗庙角握,六宗五岳四渎角尺,其馀山川视卿大夫。天燎地瘗,日月星辰布,山县水沉,风磔雨升。燎者,取俎上七体,与其珪宝,在辨中,置於柴上烧之。○茧,古典反。燎,力召反。瘗,於例反。县,音玄。磔,陟百反。
[疏]注“礼祭天”至“大夫”。○解云:皆《王制》与《礼说》文耳。其馀山川视卿大夫者,小山川之属,但牵牛而巳。○注“天燎”至“雨升”。○解云:《尔雅》“祭天曰燔柴”者,盖以燎柴而燔之,故谓祭为燔柴。云地瘗者,即《尔雅》云“祭地曰瘗埋”,李巡曰“祭地以玉埋地中”,瘗,亦埋也。云日月星辰布者,即《尔雅》云“祭星曰布”,孙氏云“既祭布散於地,位似星辰布列”,郭氏曰“布散祭於地”。然则《尔雅》虽不言日月,日月之义宜附於星,故何氏连日月言之。云山县者,《尔雅》云“祭山曰庪县”,郭氏云“或庪或县,置之於山”,李氏曰“祭山以黄玉及璧,以庪置几上,遥遥而视之,若县,故曰庪县”,孙氏曰“庪县,埋於山足曰庪,埋於山上曰县”是也。云水沈者,即《尔雅》“祭川曰浮沈”,孙氏曰“置祭於水中,或浮或沉,故曰浮沉”是也。言风磔者,即《尔雅》云“祭风曰磔”,孙氏云“既祭披磔其牲,以风散之”,李氏曰“祭风以牲头蹄及皮,破之以祭,故曰磔”,郭氏曰“今俗当夫道中磔狗”,云以止风,此其象。云雨升者,无文,何氏更有所见,盖患其雨多,祭使上升,故祭雨曰升,明上“水沉”是祭川也。○注“燎者取”至“燎之”。○解云:上天燎之文。其七体者,即少牢之肩、臂、臑、肫、胳、正脊、脡脊、横脊、短胁、长胁、代胁之属也。
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侧手为肤,案指为寸,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肤寸,方于反,侧手为肤,按指为寸。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崇,重也。不重朝,言一朝也。○崇朝,如字,注同。雨,于付反,又如字。崇重,直龙反,下同。河海润于千里。亦能通气致雨,润泽及于千里。《韩诗传》曰“汤时大旱,使人祷于山川”是也。郊望非一,独祭三者,鲁郊非礼,故独祭其大者,犹者何?通可以已也。巳,止。何以书?讥不郊而望祭也。讥尊者不食,而卑者独食。书者,恶失礼也。鲁至是郊者,僖公贤君,欲尊明其先祖之功德,不就废之。讥者,《春秋》不见事不书,皆从事举可知也。不告言不从者,明巳意汲汲欲郊,而上不从尔。所以见事鬼神,当加精诚。
秋,七月。○冬,杞伯姬来求妇。其言来求妇何?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书者,无出道也。
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月者,恶大国迁至小国,城郭坚固,人众彊,迁徙畏人,故恶之也。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己丑,郑伯接卒。不书葬者,杀大夫申侯也。君杀大夫,皆就葬,别有罪无罪,唯内无贬公之道,不可去葬,故从杀时别之。○接,二传作“捷”。别有,彼列反,下同。去,起吕反。
[疏]注“君杀”至“无罪”。○解云:正谓大夫有罪,则书其君葬;若其大夫无罪,则去其君葬以见恶。○注“唯内”至“别之”。○解云:正其别之者,即有罪不日,上二十八年春,“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是也。若其无罪则书日,即成十六年十有二月,“乙酉,剌公子偃”是也。
卫人侵狄。
秋,卫人及狄盟。不地者,起因上侵就狄盟也。复出卫人者,嫌与内微者同也。言及者,时出不得狄君也。称人而言及,则知狄盟者卑。○复,扶又反。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重,直龙反。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其谓之秦何?据败者称师,未得师称人。○殽,本又作“肴”,户爻反,或户高反。
[疏]注“据败”至“称人”。○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何氏云“据桓十三年,己巳,燕人战败绩称师”;传云“未得乎师也”,何氏云“未得成列为师也”。然则燕人败绩称师,卫人未得师称人,今此称国,故难之。
夷狄之也。曷为夷狄之?据俱见败。秦伯将袭郑,轻行疾至,不戒以入曰袭。○轻,遣政反。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行疾不假涂,变必生;道远多险阻,遭变必亡。○蹇,居辇反。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宰,冢也。拱,可以手对抱。○拱,九勇反,以手对抱。
[疏]注“宰,冢也”。○解云:正以《穀梁传》云“子之冢木巳, 拱矣”,范氏云“拱,合抱”,未知同异如何也。
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於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其处险阻隘,势一人可要百,故文王过之驱驰,常若辟风雨,袭郑所当由也。○嵚,苦衔反,邹深生、褚诠之音《上林赋》并同,徐音钦,韦昭《汉书音义》去瞻反;又本或作“廞”,同。岩,五衔反,韦音严。处,昌虑反。隘,於卖反。要,一遥反,传“要之”同。吾将尸尔焉。”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子揖师而行。揖其父於师中,介胄不拜,为其拜如蹲。○胄,直又反。为,于伪反。蹲,音存。
[疏]注“介胄不拜”。○解云:出《曲礼上》篇,彼文蹲作“蓌”字。《少仪》亦云“介者不拜”,郑注云“军中之拜,肃拜”是也。
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言恐臣先死,子不见臣,故先哭之。弦高者,郑商也。郑商,贾人。○贾,音古。遇之殽,矫以郑伯之命而犒师焉。诈称曰矫。犒,劳也。见其军行非常,不似君子,恐见虏掠,故生意矫君命劳之。○矫以,居表反。犒,苦报反,劳也。劳,力报反,下同。掠,音亮。或曰往矣,或曰反矣。军中语也。时以为郑实使弦高犒之,或以为郑伯巳知将见袭,必设备,不如还。或曰既出,当遂往之。然而晋人与姜戎,要之殽而击之,匹马只轮无反者,然,然上议,犹豫留往之顷也。匹马,一马也;只,骑也。皆喻尽。○,只轮如字,一本又作易轮。董仲舒云:“车皆不还,故不得易轮辙”。只踦,居宜反,一本作“易踦”。其言及姜戎何?据秦人白狄,不言及吴子主会也。
[疏]注“及吴子主会也”。○解云:即黄池传云“吴何以称子?吴主会。吴主会,即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
姜戎,微也。故绝言及。称人,亦微者也,何言乎姜戎之微?据邢人、狄人伐卫不言及。先轸也。先轸,晋大夫也。言姜戎微,则知称人者尊。或曰襄公亲之。以既贬,又危文公葬。
[疏]注“以既”至“公葬”。○解云:即下经云“癸巳,葬晋文公”是也,何者?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今此文公去年十二月薨,至今年四月正宜合葬,而书其日,故云危文公葬。
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据桓十三年卫侯背殡用兵不称人。
[疏]注“据桓十三年”至“称人”。○解云:即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亡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知彼卫侯背殡用兵者,即以桓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至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然则三月乃葬先君,二月而巳出战,故知背殡明矣。
贬。曷为贬?据俱背殡用兵。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与卫迫齐、宋异,故恶不子也。○恶不,乌路反,下同。
[疏]注“与卫”至“宋异”。○解云:即彼注云“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是也。
诈战不日,此何以日?据不言败绩,外诈战文也。诈,卒也。齐人语也。○卒,七忽反。尽也。恶者不仁。
癸巳,葬晋文公。
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取菆,才工反,二传作“取訾楼”。
[疏]“取丛”。○解云:丛有作“邹”字者。○注“取邑”至“知例”。○解云:公与二国以上用兵之时,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若与一国及独出用兵之时,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取邑例皆不致,不别得意者,既言取邑,得意明矣,何劳别之?
秋,公子遂率师伐邾娄。○晋人败狄于箕。不月者,略微者与夷狄也。
[疏]注“不月”至“狄也”。○解云:以隐六年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今此不月,故解之。
冬,十月,公如齐。月者,善公念齐恩及子孙。
[疏]注“月者”至“子孙”。○解云:正以朝聘例时,故如此解。而言念齐恩及子孙者,正以十年春,“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十五年“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今桓公既卒,能复朝齐,书月,故以念恩及子孙解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
霣霜不杀草,李梅实。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易·中孚记》曰:“阴假阳威之应也。早霣霜而不杀万物,至当霣霜之时,根生之物复荣不死,斯阳假与阴威,阴威列索,故阳自霣霜而反不能杀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应也。○复,扶又反。索,息各反。
[疏]注“阴威列索”。○解云:正谓阴威列见而散万物矣。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春秋公羊传注疏》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是后楚世子商臣弑其君,楚灭江、六,狄比侵中国。
[疏]注“是后”至“其君”。○解云:即下经云“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杀其君髡”是也。○注“楚灭江六”。○解云:即下四年“秋,楚人灭江”,五年“秋,楚人灭六”是也。○注“狄比侵中国”。○解云:即下四年夏,“狄侵齐”;七年夏,“狄侵我西鄙”之属是也。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其言来会葬何?据奔丧以非礼书,归含且赗不言来。○归含,本又作“唅”,户暗反,五年经同。赗,芳凤反。
[疏]注“据奔丧以非礼书”。○解云:即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于高寝”,下云“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非礼也”是。○注“归含”至“言来”。○解云:下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也。
会葬礼也。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常事书者,文公不肖,诸侯莫肯会之,故书天子之厚,以起诸侯之薄,盖以长补短也。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剌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不为,于伪反,下“不为”同。长幼,丁丈反。称也,尺证反。
[疏]注“但解”至“施也”。○解云:在隐元年也。○注“常事书者”。○解云:僖公之卒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葬之,是为五月而葬。叔服来会附在葬前,適得其所,故谓之常事。常事不书,今书之,故须注解。○注“文公”至“会之”。○解云:正以下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注云文公“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是其不肖,诸侯莫肯会之之义也。○注“故书”至“之薄”。○解云:言天子恩厚於文公,而经书其会葬,起诸侯之薄,无恩於文公,故经不书矣。而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亦是常事而书之者,亦起当时更无人会,故彼注云“此书者,与叔服同义”是也。○注“盖以长补短也”。○解云:谓书天子得礼,欲以补诸侯之短,令其非礼见矣。其非礼者,不相会葬是也。○注“叔服”至“称也”。○解云:知叔服为王子虎者,正以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云“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降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是也。○注“不系”至“录也”。○解云:若系王,宜云“王使王服子来会葬,似若宣十五年王札子矣。今不如此者,《春秋》主见天子之厚,使来会葬而巳,何须录其使人之亲疏乎?是以不言王服子矣。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注云“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札系先王以明之”,是其类也。○注“不称”至“权也”。○解云:言尤其在位子弟,则知聘使与会盟之时,不得称子弟,若其卒与奔犹得称之,何者?卒与出奔不复在位,何须刺其早任以权乎?即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之属是也。○注“鲁得”至“弟也”。○解云:鲁君在位,公子得言之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庄二年“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言方录异辞者,谓上异於天子,下异於诸侯,见其为新王之义,故曰方录异辞矣。故独不言弟也者,谓尤其在位之弟,若其卒与出奔,不妨有之,即宣十七年冬,“公弟叔肸卒”之属是也。○注“诸侯”至“贤轻”。○解云:诸侯在位,公子得见经者,即宣二年春,“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之属是也。其诸侯在位之弟得见经者,即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属是也。一国失贤轻者,虽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要其一国失贤,其罪轻故也。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复发传者,嫌礼与桓公同,死生异也。主书者,恶天子也。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锡,恩历反。复,扶又反。恶,乌路反。
[疏]“锡者何”。○解云:明始即位未有功美,天子加锡,异於常典,故执不知问。○注“复发”至“礼也”。○解云: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传云“锡者何?赐也”,注云“上与下之辞”;传又云“命者何?加我服也”,注云“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然则若不重发,即嫌悉与桓公同,故复言之,明有异矣。彼是赠死之衣,此是朝祭之服,故言死生异也。云云之说,在庄元年。
晋侯伐卫。
叔孙得臣如京师。书者,与庄二十五年同。知不为丧聘书者,聘为贡职天子,当得异方之物以事宗庙,又欲以知君父无恙,不以丧废,故不讥也。如他国,就不三年一讥而巳。○恙,馀亮反。
[疏]注“书者”至“讥也”。○解云:即庄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彼注云“如陈者,聘也。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今此亦然,故曰同也。○注“如他”至“而巳”。○解云:如他国所以合讥者,正以聘是吉礼,又非君父之国,於丧宜废故也。言就不三年一讥而巳者,即下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是也。言就其重者,一讥而巳,其馀不讥从可知。
卫人伐晋。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戚,于寂反。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楚无大夫,言世子者,甚恶世子弑父之祸也。不言其父,言其君者,君之於世子,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言世子者,所以明有父之亲;言君者,所以明有君之尊,又责臣子当讨贼也。日者,夷狄子弑父,忍言其日。○髡,苦门反,《左氏》作“頵”。
[疏]注“楚无”至“贼也”。○解云:下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然则至下九年,楚始有大夫,则知此处未有大夫矣。既无大夫,其世子亦未当见,故解之。○注“日者”至“其日”。○解云:如此注者,正决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何氏云“不日者,深为中国隐痛有子弑父之祸,故不忍言其日”是也。
公孙敖如齐。书者,讥丧娶,吉凶不相干。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称秦师者,愍其众,恶其将,前以不用贤者之言,匹马只轮无反者,今复重师败绩。师敌君不正者,贱之,不嫌得敌君。○衙,音牙,本或作“牙”。恶,乌路反。将,子匠反。复,扶又反,下“不复”皆同。重,直用反。
[疏]注“称秦”至“其将”。○解云:正以秦于是时未有大夫,则不合称师,今而称师,故解之。○注““前以”至“败绩”。○解云:在僖三十三年矣。○注“师敌”至“敌君”。○解云: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及楚人战于城濮”,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故?大夫不敌君也”。然则彼是大夫,嫌其与君敌,故正之称人。此师者,乃是秦之众人,是以不劳正之耳。
丁丑,作僖公主。作僖公主者何?为僖公作主也。为僖公庙作主也。主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为僖公庙,于伪反,下“盖为”、“以为”,下“欲为”同。
[疏]“作僖公主者何”。○解云:欲言是礼,书而讥之;欲言非礼,礼有作主之事,故执不知问。○“为僖公作主也”。○解云:为,于伪反。○注“主状”至“一尺”。○解云:皆《孝经说》文也。卿大夫以下,正礼无主,故不言之。云云之说,备在《左氏》。
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礼,平明而葬,日中而反虞,以阳求阴,谓之虞者,亲丧以下壙,皇皇无所见,求而虞事之。虞,犹安也。用桑者,取其名,与其粗觕,所以副孝子之心。礼,虞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其尊处犹吉祭。○壙,苦晃反,又音旷。粗,才古反,又七奴反。
[疏]注“礼平”至“反虞”。○解云:出《檀弓》与《士虞记》也。言以阳求阴者,谓以日中求神是也。而郑注《士虞记》云“朝葬而日中虞,君子举事必用辰正也者,两相须也”。彼郑氏又云“再虞三虞皆质明”,则日中而反虞者,指葬日言之。○注“礼虞”至“吉祭”。○解云:自诸侯七以下,《杂记》文。其天子九虞者,何氏差之耳。《异义》“《左氏》说”亦有成文。云云之说,具《左氏传》疏。
练主用栗。谓期年练祭也,理虞主於两阶之间,易用栗也。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松犹容也,想见其容貌而事之,主人正之意也。柏犹迫也,亲而不远,主地正之意也。栗犹战栗,谨敬貌,主天正之意也。《礼·士虞记》曰:“桑主不文,吉主皆刻而谥之,盖为禘袷时别昭穆也。”虞主三代同者,用意尚粗觕,未暇别也。○期年,音基,三年同。人正,音征,下同。别,彼列反,下同。
[疏]注“谓期”至“栗也”。解云:出《礼记》文。○注“夏后”至“以栗”。○解云:出《论语》也。而郑氏注云“谓社主,正以古文《论语》‘哀公问社於宰我’故也”,今文《论语》无“社”字,是以何氏以为庙主耳。
用栗者,藏主也。藏于庙室中当所当奉事也。质家藏于室。作僖公主,何以书?据作馀公主不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也。礼,作练主当以十三月。文公乱圣人制,欲服丧三十六月,十九月作练主,又不能卒竟,故以二十五月也。日者,重失礼鬼神。
[疏]注“礼作”至“三月”。○解云:即《礼记》云“十三月而练”是也。○注“日者”至“鬼神”。解云:即隐五年注云“失礼鬼神例日”是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据晋阳处父伐楚救江。
[疏]注“据晋”至“救江”。○解云:即下三年冬,“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是也。
讳与大夫盟也。讳去氏者,使若得其君,如经言邾娄仪父矣。不地者,起公就於晋也。日者,起公盟也。俱没公,齐高徯不使若君,处父使若君者,亲就其国,耻不得其君,故使若得其君也。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去,起吕反。
[疏]注“讳去”至“晋也”。○解云:仪父之事,在隐元年。凡五等诸侯失爵在名字之例者,但直书其名字,不言其氏,即倪黎求、蔡叔、邾娄仪父之类是也。今此处父无氏,故云使若得其君矣。○注“日者,起公盟也”。○解云:正以微者盟例不日故也。○注“俱没”至“君也”。○解云:高傒之事,在庄二十二年。彼经云“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注“如晋”至“讳之”。○解云:正决下三年“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四年“春,公至自晋”之文也。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敛。盟不日者,欲共盟诛商臣,虽不能诛,犹为疾恶故也,褒与信辞也。不如平丘两举会盟详录之者,时至即盟,会礼不成。○縠,户木反。垂敛,《左氏》作“垂陇”。
[疏]“盟于垂敛”者,《左氏》作“垂陇”。○注“虽不能诛”。○解云:正以共讨恶逆,乃是义之高者,若能诛之,理应书见,似若昭四年经书“执齐庆封,杀之”。然今无其经,故知不能诛也。○注“不如平”至“不成”。○解云:即昭十三年“公会刘子、晋侯”以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是也。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何以书?记异也。以不言旱。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云,言也。言有灾。
[疏]“大旱以灾书”。○解云:即僖二十一年经书“夏,大旱”,传云“何以书?记灾也”是也。
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所致也。不就庄三十一年发传者,此最甚事著。
[疏]注“不就”至“事著”。○解云: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灾也”。然则彼一时不雨,是以不得发传云不雨之日长,此则历四时,故言最甚事著也。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大事者何?大祫也。以言大,与有事异。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大庙,音太,下“太祖”皆同。跻僖,子兮反,升也,本又作“隮”,同。祫,音洽,大祭。禘数,大帝反;下所主反。
[疏]“大事者何”。○解云:欲言大祭,无禘祫之文;欲言时祭,而经书大,故执不知问。○注“以言”至“事异”。○解云:宣八年夏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彼是时祭,不言大,则知此言大者,是大祭明矣。○注“又从僖”至“大祫”。解云:《春秋说》文云“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尔雅》云“禘,大祭也。”孙氏云“禘,五年大祭也。”然则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礼如然也。案僖八年“秋,七月,禘於太庙”,从此以后三年一祫数,则十一年祫,十四年祫,十七年祫,二十年祫,二十三年祫,二十六年祫,二十九年祫,三十二年祫,文二年祫也;若作五年一禘数,则从僖公八年禘,十三年禘,十八年禘,二十三年禘,二十八年禘,三十三年禘,文五年禘,则文二年非禘年,正当合祫,故知此年大事为祫矣,是以注云“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也”。若然,从僖八年禘数之,则十一年祫,十三年禘,随次而下,至僖二十三年并为禘祫,何得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者,盖为其初时三年作祫,五年作禘,大判言之,得言五年而再殷祭,其閒三五参差,随次而下,何妨或有同年时乎?知非祫与禘相因而数为三年五年者,若从僖八年禘,十一年祫,十六年禘,十九年祫数之,至僖三十二年禘,文公二年祫亦相当,但於五年而再殷祭之言不合,故不得然解。
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毁庙,谓亲过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礼,取其庙室笮以为死者炊沐。大祖,周公之庙。陈者,就陈列大祖前,大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馀孙从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乡明,穆取其北面尚敬。○笮,侧白反。炊沐,昌垂反;下音木。东乡,许亮反,下同。
[疏]“大祫者何”。○解云:正以祫小于禘,而文加大,故执不知问。○注“礼取”至“炊沐”。○解云:出《礼记》文。
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自外来曰升。五年而再殷祭。殷,盛也。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礼,天子特禘特祫;诸侯禘则不礿,祫则不尝;大夫有赐於君,然后祫其高祖。○谛,音帝。礿,羊略反。
[疏]注“禘所以”至“皆祭也”。○解云:出《礼记》与《春秋说》文。○注“礼天”至“特祫”。解云:《礼记》及《春秋说》文,即“不主禘祫”是也。○注“诸侯”至“不尝”。解云:即《礼记·王制》所云“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是也。○注“大夫”至“高祖”。○解云:正以於礼不得故也。
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据禘于大庙不道所升。
[疏]“跻者何”。○解云:先君昭穆自有常次,今而言跻,故执不知问。○注“据禘”至“所升”。○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升谓西上。礼,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下。文公缘僖公於闵公为庶兄,置僖公於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传曰“后祖”者,僖公以臣继闵公,犹子继父,故闵公於文公,亦犹祖也。自先君言之,隐、桓及闵、僖各当为兄弟,顾有贵贱耳。自继代言之,有父子君臣之道,此恩义逆顺各有所施也。不言吉祫者,就不三年不复讥,略为下张本。○祢,乃礼反。
[疏]注“不言”至“张本”。○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传云“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然则吉禘于庄公在三年之内,今此大事亦在三年之内,是不须更言吉祫以讥之,但略言大事于太庙,为下跻僖公张本而巳。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公子遂如齐纳币。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据逆在四年。○丧取,七住反,本亦作“娶”同。
[疏]“纳币不书”。○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不书纳币,故难之。
三年之内不图婚。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乃纳币,此四者皆在三年之内,故云尔。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於祭焉讥?据吉禘于庄公,讥始不三年,大事图婚,俱不三年。大事犹从吉禘,不复讥。三年之恩疾矣。疾,痛。非虚加之也,非虚加责之。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疾痛不忍娶。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於娶焉讥?据孝子疾痛,吉事皆不当为,非独娶也。娶者,大吉也。合二姓之好,传之於无穷,故为大吉。○好,呼报反。传,直专反。非常吉也。与大事异。其为吉者,主於巳。主於巳身,不如祭祀尚有念先人之心。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於此焉变矣。变者,变恸哭泣也。有人心念亲者,闻有欲为巳图婚,则当变恸哭泣矣,况乃至于纳币成婚哉。○恸,杜贡反。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伐沈,音审,国名。溃,户内反。
夏,五月,王子虎卒。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也。
[疏]“王子虎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例不书卒欲言诸侯而经书王子故执不知问。○注“据原仲也”。○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
新使乎我也。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隆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名者,卒从正。○新使,所吏反。
[疏]注“尹氏”至“外也”。○解云: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下,传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何氏云“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亻宾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故为隐恩痛之。日者,恩录之,明当有恩礼”。然则彼天王崩,尹氏四月卒,仍在期内,其恩近,故书日。此则巳经三年,其恩杀,故不日,是以注云“在期外”。○注“名者,卒从正”。○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八月,葬蔡宣公”,传云“卒从正”,何氏云“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传云“而葬从主人”,何氏云“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然则此亦从君臣之正义言之,故云名者卒从正也。
秦人伐晋。
秋,楚人围江。○雨螽于宋。雨螽者何?死而坠也。以先言雨也。坠,隋地也。不言如雨,言雨螽者,本飞从地上而下至地,似雨尢醇。○雨螽,于付反,下及注同,一音如字;螽,音终。而队,直类反,注同。隋,大果反。上,时掌反。醇,音纯。
[疏]“雨螽者何”。○解云:欲言是雨,而特施于螽;欲言非雨,而文言雨螽,故执不知问。○注“以先言雨也”。○解云:正以先言雨,后言螽,则知死而坠者也。○注“不言”至“尤醇”。○解云:欲道庄七年“星霣如雨”者,本从天来,又不及地,如雨不醇,故云如雨。此则初从地上而还至地,故不言如,言其真似雨也。
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螽,犹众也。众死而坠者,群臣将争彊相残贼之象,是后大臣比争斗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国家廓然无人,朝廷久虚,盖由三世内娶,贵近妃族,祸自上下,故异之云尔。○为王,于伪反。近,附近之近。
[疏]注“是后”至“相杀”。○解云:即七年夏,“宋人杀其大夫”;八年冬,“宋人杀其大夫”是也。○注“司城惊逃”。○解云:即八年冬,“宋司城来奔”是也。○注“子哀奔亡”。○解云: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是也。○注“盖由三世内娶”。解云:僖二十五年及十七年传皆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之属是也。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据两之,当先言救也;非两之,当重出处父也;生事当言遂,三者皆违例,知后言救江,起伐楚意,故问之。○重,直用反。
[疏]注“据两”至“救也”。○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是也。必知先言救者,正以以江近楚远故也。○注“非两”至“父也”。○解云: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传云“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是也。○注“生事当言遂”。○解云:即宣元年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是也。
为谖也。谖,诈。○谖,许元反。其为谖奈何?伐楚为救江也。救人之道,当指其所之,实欲救江而反伐楚,以为其势必当引围江兵当还自救也。故云尔。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据不书逆者主名,不言如齐,不称女。
[疏]“夏逆归姜于齐”。解云:隐二年注云“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今此书时者,盖以聚于大夫,贱不可以奉宗庙,故略之。○注“据不”至“称女”。○解云:决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之经也。
略之也。称妇姜,至文也;逆与至共文,故为略。
[疏]注“称妇”至“为略”。解云:欲道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之经,还至始言妇姜。今此始逆,巳言妇姜,故云逆与至共文耳。
高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不书逆者主名,卑不为录使也。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不称女者,方以妇姜见与至共文,重至也。不称夫人为致文者,贱不可奉宗庙也。不言氏者,本当称女。女者,父母辞,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从父母辞不言氏。○为,于伪反。使,所吏反。见与,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言氏”。解云: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案彼亦是大夫无国而得言如陈者,何氏云“不言如陈,嫌不辟国事,实私行也”是也。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甯俞,乃定反;下音馀。
[疏]“卫侯使甯俞来聘”。○解云:正本作“速”字,故贾氏云“《公羊》曰甯速”是也。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含者何?口实也。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家加饭以稻米。○饭,扶晚反。
[疏]“含者何”。○解云:欲言实口,上下无例;欲言佗物,而经书含,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至“具者”。○解云:皆《春秋说》文,故云春秋之制也。○注“文家加饭以稻米”。○解云:即《礼记·檀弓下》篇云:“饭用米贝,弗忍虚也。”
其言归含且赗何?据宰咺归两赗不言且也。连赗何之者,嫌据赗言归。○咺,况阮反。
[疏]注“据宰”至“且也”。○解云:即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也。○注“连赗”至“言归”。○解云:若传直言其言且何,即嫌责此赗事亦当言归,故连言赗以辩嫌。
兼之。兼之非礼也。且,兼辞。以言且,知几兼之也。含言归者,时主持含来也。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主书者,从含也。○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含者臣子职”。○解云:正以大宰掌之故也。○注“不从”至“含也”。○解云:正以含者殡前之礼,遥始行之,故知晚。然则宜言来以见晚,而不言来者,正以本不当含,宁得责其晚乎?○注“主书”至“含也”。○解云:言《春秋》主书此事者,正欲讥其含,而并言且赗者,因讥之。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风,氏也。任、宿、颛臾之姓。○任,音壬。颛臾,音专;下音榆。
[疏]“成风者何”。○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夫人,不同夫谥,故执不知问。○注“风氏”至“之姓”。○解云:风氏谓此成风,即上文风氏薨者矣。知任、宿等之姓者,《左传》文。
王使召伯来会葬。去天者,不及事,剌比失丧礼也。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鄀,音弱。
秋,楚人灭六。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疏]“秋楚人灭六”。○解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小国也。说在僖二十六年。○“许男业卒”。○解云:正本作“辛”字。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讙卒。○讙,好官反。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葬晋襄公。书遂者,剌公生时数如晋,葬不自行,非礼也。礼,诸侯薨,使夫人吊,自会葬。○数,所角反。
[疏]注“书遂”至“会葬”。○解云:晋侯生时公数如晋者,即上二年“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彼下注云“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三年“冬,公如晋”之属是也。言葬不自行,非礼云云者,《异义》“《公羊》说”云“襄三十年‘叔弓如宋,葬宋共姬’,讥公不自行也”者,与此注合。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据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此非同姓,恐见及。○射姑,音亦,又音夜,《穀梁》作“夜”。
[疏]注“据蔡”至“见及”。○解云:事在襄二十年秋。彼则履是燮之同姓,言恐祸及巳而出奔。此非同姓而亦奔,故难之。
射姑杀也。以非恐见及,知其杀。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自上言泄,下曰漏。○君漏,力豆反,泄也。言泄,息列反,又以制反。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谓作中军大夫。○姑将,子匠反,下同。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於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剌阳处父於朝而走。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不说,音悦,下同剌,七亦反,又一音七赐反。
[疏]注“明君”至“坐杀也”。○解云:襄公当坐,则例去其葬,而上文经书“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襄公”者,盖谓葬讫乃相杀,不得追去葬,是以《穀梁传》曰“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杀之”是也。然则此传虽连言之,仍不妨杀之在葬后,是以经书葬在杀前矣。○注“易曰”至“害成”。○解云:上《系辞》文也。郑氏云“几,微也。密,静也。言不慎于微而以动作,则祸变必成。”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时使有司先告朔,慎之至也。受於庙者,孝子归美先君,不敢自专也。言朝者,缘生以事死,亲在,朝朝莫夕:巳死,不敢渫鬼神。故事必于朔者,感月始生而朝。○大祖,音泰。比,必利反。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渫,息列反。
[疏]“不告月者何”。○解云:欲言朔日,文不言朔;欲言非朔,剌其不告,故执不知问。○注“礼诸侯”至“受之”。○解云:出《玉藻》。但谓礼法然,非谓礼有成文。○注“比时”至“告朔”。○解云:比时者,言比至月初之时也。○注“亲在,朝朝莫夕”。○解云:据礼有朝玄端夕深衣之文故也。而《文王世子》云“文王之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者,盖谓越礼之高矣。
曷为不告朔?据具月也。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是月,非常月也。所在无常,故无政也。犹者何?通可以巳也。朝者,因视朔政尔。无政而朝,故加犹。不言朔者,闰月无告朔礼也。不言公者,内事可知。
[疏]“犹者何”。○解云:欲言非礼,礼则有之;欲言是礼,而经书犹,故执不知问。○注“不言”至“可知”。○解云:欲道下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言公矣,故解之。
七年,春,公伐邾娄。
三月,甲戌,取须朐。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丛也。○朐,其俱反。
[疏]注“据取丛也”。○解云:考诸旧本,丛皆作“阚”字,是以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若作“丛”字,即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癸巳,葬晋文公。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文承日月之下,而将取邑不日据之,非其义也。且案彼丛字,多作“邹”字耳。
内辞也。使若他人然。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内再取邑,然后甚而日也。今此一取而日,故使若他人然。所以深讳者,扈之盟不见序,井为取邑故。○并为,于伪反,年末注同。
[疏]注“内再”至“日也”。○解云:即隐十年夏六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是也。若然,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是再取邑而不日者,隐公之时,新王始起,当先自正,而比取人邑,小恶之甚者,书日以甚之。至定、哀之时,久致太平,内之小恶亦讳而不书,是以不书其日矣。所以不全讳之者,如彼注云。○注“今此”至“人然”。解云:旧本“故”下有“知”字。○注“扈之”至“邑故”。○解云:扈之盟,在下文秋八月。
遂城郚。主书者,甚其生事,困极师众。○郚,音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不书葬者,坐杀大夫也。不日者,内娶略。
[疏]注“不书”至“夫也”。解云:正以僖二十四年宋公王臣即位,至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而不书葬,明其坐此故也。○注“不日”至“娶略”。○解云:正决僖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书丁丑故也。
宋人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
[疏]注“据宋”至“山名”。○解云:即成十五年秋,“宋杀其大夫山”是也。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故使无大夫。
[疏]“宋三”至“娶也”。○解云:僖二十五年传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其大夫名,正其义也”是也。然则彼巳有传,今复发之者,恐大夫不书名,更有佗义,故明之。其有佗义者,即庄二十六年夏,“曹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众杀之”之类是耳。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令,力丁反。晋先眛以师奔秦。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秦师败绩。○眛,音篾,《左氏》作“蔑”。
[疏]“晋先眛”。○解云:《左氏》、《穀梁》作“先蔑”。○注“据秦师败绩”。○解云:即上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是也。
敌也。俱无胜负。此晋先眛也,其称人何?据奔无出文,知先眛也。贬。曷为贬?据新筑之战,卫孙良夫败绩不贬。
[疏]注“据新筑”至“不贬”。○解云:即成二年夏,“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败于新筑,卫师败绩”是也。
外也。其外奈何?以师外也。怀持二心,有功欲还,无功便持师出奔,故於战贬之,起其以师外也。本所以怀持二心者,其咎亦由晋侯要以无功当诛也。不起者,敌而外事可知也。○咎,其九反。
[疏]注“不起”至“知也”。○解云:言所以不申作文,起见晋侯要无功,当诛之义者,以其可知故也。
何以不言出?据楚囊瓦俱战而奔言出。
[疏]注“据楚”至“言出”。○解云:即定四年冬,“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楚囊瓦出奔郑”也。以此言之,则令狐非晋地,伯莒为楚地亦明矣。
遂在外也。起其生事成於竟外,从竟外去。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序,次也。据新城盟,诸侯序,赵盾名。
[疏]注“据新城”至“盾名”。○解云:即下十四年夏,“六月,公会宋公、陈侯”以下“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是。
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以目通指曰眣。文公内则欲久丧而后不能,丧娶逆祀,外则贪利取邑,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眣,音舜,本又作“昳”,尹乙反,又大结反,以目通指曰眣;本又作“<目矣>”,音同,字书云“昳,瞚也。以忍反”。
[疏]注“以目通指曰眣”。○解云:言其用目视之,而并指向鲁,若今时瞬眼矣。○注“文公”至“不能”。○解云:即上二年二月,“丁丑,作僖公主”,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是也。○注“丧娶逆祀”。○解云:其丧娶,即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传云“何以书?讥丧娶”是也。其逆祀,即二年秋,“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何讥尔?逆祀也”者是也。而先引丧娶者,正以纳币之前。仍有数礼。不妨在大事之前,故见之。○注“外则贪利取邑”。○解云:即上“春,公伐邾娄”“取须朐”是也。○注“不日”至“善文”。○解云:正以日为不信辞故也。
冬,徐伐莒。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不知尊先圣法度。今自先犯,文对事连,可以起同恶,莒在下不得狄,故复狄徐也。一罪再狄者,明为莒狄之尔。徐先狄,在僖十五年。○复,扶又反。
[疏]注“谓之”至“同恶”。○解云:即僖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传曰“孰城之?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是也。言不知尊先圣法度者,谓杞有禹法度也。○注“莒在”至“徐也”。○解云:谓莒时被伐,例不得出主名,是以无由狄之。○注“徐先”至“五年”。○解云:即僖十五年冬,“楚人败徐于娄林”,彼注云“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是也。
公孙敖如莒莅盟。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雍,於用反。
乙酉,公子遂会伊雒戎盟于暴。四日不能再出,不卒名者,非一事再见也。○雒,音洛。暴,步报反,本又作“曝”,一音甫沃反。见,贤遍反。
[疏]注“四日”至“见也”。○解云:欲道宣元年“公子遂如齐。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传云“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也”,注云“卒,竟也。竟但举名者,省文耳”,言彼是一事再见,故得省文,与此异也。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安居不肯行,故讳使若巳行,但不至还尔。即巳行,当道所至乃言复,如至黄矣。
[疏]“不至复者何”。○解云:欲言不到,经有如文;欲言实到,复有不至之称,故执不知问。○注“即巳”至“黄矣”。解云:即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是也。
不可使往,则其言如京师何?遂公意也。正其义,不使君命壅塞。○壅,於勇反。何以不言出?据庆父言出奔。
[疏]注“据庆”至“出奔”。○解云:即上闵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
遂在外也。讳使若从外奔,不敢复还者也。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复,扶又反。
[疏]注“日者”至“无罪”。○解云:闵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彼注云“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是也,故此作注云“日者,使若无罪矣”。内大夫奔例日者,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之属是也。
<虫衆>。先是公如晋,公子遂、公孙敖比出不可使,势夺於大夫,烦扰之应。○<虫衆>,音终。
[疏]注“先是”至“之应”。○解云:公子遂不可使者,即僖三十年冬,“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传云“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注云“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者是。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
宋司城来奔。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皆以官名举言之。天子有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皆三公官名也。诸侯有司徒、司马、司空,皆卿官也。宋变司空为司城者,辟先君武公名也。
[疏]“司马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例不官举;欲言非大夫,而经有大夫之文,故执不知问。○“司城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例不官举;欲言非大夫,司城者宋大夫之号,故执不知问。○注“宋变”至“武公名也”。○解云:桓六年《左氏传》文。○
曷为皆官举?据宋杀其大夫山,不官举。
[疏]注“据宋杀”至“官举”。○解云:即在成十五年秋。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宋以内娶,故威势下流,三世妃党争权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主或不知所任,朝廷久空,故但举官起其事也。大夫相杀,例皆时。
[疏]注“子哀奔亡”。○解云:即下十四年“宋子哀来奔”是也。○注“大夫相杀,例皆时”。○解云:正以此经及下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晋人杀其大夫士穀之属,皆不别书日月故也。知彼此是大夫相杀之经者,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大夫相杀称人”矣。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据南季称使。
[疏]“毛伯者何”。○解云:欲言诸侯,经不书朝;欲言大夫,又不言使,故执不知问。○注“据南季称使”。解云:即隐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是。
当丧未君也。时王新有三年丧。
[疏]注“时王新有三年丧”。○解云:即去年八月“天王崩”是也。
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据崩在八年,逾年当即位。即位矣,而未称王也。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俱继体,其礼不得异。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也。各信恩於其下。○信,音申。逾年称公矣,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明继体以系民臣之心。
[疏]“逾年称公”。解云:庄二十年传云尔,故据难之。
不可旷年无君。故逾年称公。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孝子三年志在思慕,不忍当父位,故虽即位,犹於其封内三年称子。子张曰:“《书》云:‘高宗凉闇,三年不言。’何谓也?”孔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巳以听冢宰三年。”○凉,音亮,又音良。闇,如字,又音阴。毛伯来求金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金非礼也。然则是王者与?据未称王。○与,音馀。曰:“非也。”非王者,则曷为谓之王者?王者无求。曰:“是子也,虽名为三年称子者,其实非唯继父之位。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文王之法无求,而求,故讥之也。”引文王者,文王始受命,制法度。
夫人姜氏如齐。奔父母之丧也。不言奔丧者,尊内,犹不言朝聘也,故以致起得礼也。书者,大夫家,危重。言如齐者,大夫系国。
[疏]注“奔父母之丧也”。○解云:知者,正以诸侯夫人尊重,既在夫家,终身不反,唯三年之丧,乃可越竟而奔之。今此夫人如齐,直书不讳,故知其奔父母之丧也。○注“故以致起得礼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夫人违礼而出会者,皆不致之,唯此一文而书至,故庄二年注云“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注“书者”至“危重”。○解云:欲道夫人如齐奔父母之丧,礼既许之,则是常事,而书之者,但此夫人所適,乃是大夫之家,卑于夫人,有不制之义,而危重之,是以书也。○注“言如齐”至“系国”。○解云:案上四年“逆妇姜”之下,注云“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与此违者,正以四年经云“夏,逆妇姜于齐”,逆至共文,又不书如齐,见其娶于大夫矣,故不言如齐,正由大夫无国故也。今此夫人,仍彼妇姜一也,经书如齐,明知正由大夫系国故也,何者?今既尊内不言奔丧,若去如齐,即文不可施,是以将大夫系国,书如齐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
辛丑,葬襄王。
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重录失时。
[疏]“王者不”至“以书”。○解云:正以隐三年“天王崩”之下,师作解云“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故此弟子据而难之。○“不及时书,过时书”。○解云:其不及时书者,即宣二年十月“天王崩”,三年正月“葬匡王”,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属是也,以其不及七月,故书之也。其过时书者,上下无文,唯桓十五年“三月,乙未,天王崩”至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盖以当之。○注“重录失时”。○解云:以天下共葬一人而不如礼,故恩录之,剌其失时矣。
我有往者则书。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日者,僖公成风之丧,襄王比加礼,故恩录之,所以甚责内。○恶,乌路反。
[疏]注“日者”至“责内”。○解云:如此注者,正以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属不日故也。言襄王比加礼者,即元年“叔服来会葬”,五年“荣叔归含且赗”,“召伯来会葬”之属是也。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月者,妇人危重,从始至例。
[疏]注“出独”至“子辞”。○解云:书致者,臣子喜其脱危而致,故曰与臣子辞耳。○注“月者”至“始至例”。○解云:独行无制,恐有非礼之恶,故曰危重也。言从始至例者,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之属是也。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楚人伐郑。
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夏,狄侵齐。
秋,八月,曹伯襄卒。
九月,癸酉,地震。地震者何?动地也。动者,震之故。传先言动者,喻若物之动地以晓人也。
[疏]“地震者何”。○解云:大阴沈重,本无动性而书震,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记异也。天动地静者,常也。地动者,象阴为阳行。是时鲁文公制於公子遂,齐、晋失道,四方叛德,星孛之萌,自此而作,故下与北斗之变所感同也。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内录可知。○行,下孟反。孛,音佩。
[疏]注“孛星”至“同也”。○解云:即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是也。言与北斗之变所感同者,即十四年注云“齐、晋并争,吴、楚更谋,竞行天子之事。齐、宋、莒、鲁弑其君而立之应”是也。○注“不传”至“可知”。○解云: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今此地震为内录之,内为新王天下明矣,故言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内录可知。
冬,楚子使椒来聘。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入文公所闻世,见治升平,法内诸夏以外夷狄也。屈完、子玉得臣者,以起霸事,此其正也。聘而与大夫者,本大国。○椒,子遥反,一本作“萩”子小反。见,贤遍反。
[疏]“椒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不言其氏;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注“入文”至“升平”。○解云:知文公为所闻之世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是也。言见治升平者,升,进也,欲见其治稍稍上进而至于平也。○注“内诸夏外夷狄”。○解云:即成十五年冬,“叔孙侨如会晋士燮”以下“会吴于锺离”,传云“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也。○注“屈完”至“霸事”。○解云:僖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何氏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是也。其子玉得臣者,即僖二十八年夏,“楚杀其大夫得臣”,何氏云“楚无大夫,其言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是也。然则彼二人皆是传闻之世,未合书之而书之者,欲起齐桓、晋文霸事故也。○注“此其正”至“大国”。○解云:等是夷狄,而舒越之属皆无大夫,而楚得有大夫者,正以本是大国,故入所闻之世,於是见法矣。
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据屈完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许,与也。足其氏,则当纯以中国礼责之,嫌夷狄质薄,不可卒备。故且以渐。○卒,七忽反。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其言僖公成风何?兼之。兼之非礼也。礼主于敬,当各使一使,所以别尊卑。○禭,音遂,赠丧之衣服。一使,所吏反。别,彼列反,下同。
[疏]“其言僖公成风之禭何”。○解云:欲言非礼,礼有禭文;欲言是礼,而二人并致,故执不知问。
曷为不言及成风?据及者,别公夫人尊卑文也。连成风者,但问尊卑体当绝,非欲上成风使及僖公。○上,时掌反,又如字。
[疏]注“据及”至“卑文也”。○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成风尊也。不可使卑及尊也。母尊序在下者,明妇人有三从之义:少系父,既嫁系夫,夫死系子。○少,诗召反。
葬曹共公。○共,音恭。
《春秋公羊传注疏》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夏,秦伐晋。谓之秦者,起令狐之战,敌均不败,晋先昧以师奔秦,可以足矣,而犹不知止,故夷狄之。
楚杀其大夫宜申。○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公子遂之所招。及苏子盟于女栗。○女,音汝,本亦作汝。
冬,狄侵宋。
楚子、蔡侯次于屈貉。鲁恐,故书,剌微弱也。○屈貉,居勿反,又音厥;下麦,又户各反,二传作“厥貉”。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圈。○圈,求阮反,一音卷,《说文》作“圈”,《字林》臼万反,二传作“麋”。
夏,叔彭生会晋卻缺于承匡。
秋,曹伯来朝。
公子遂如宋。
狄侵齐。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狄者何?以日,嫌夷狄不能偏战,故问也。○咸音咸。
[疏]注“以日”至“问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日,诈战月,夷狄不能偏战,今而书日,故执不知问。
长狄也。盖长百尺。
[疏]注“盖长百尺”。○解云:何氏盖取《关中记》云“秦始皇二十六年,有长人十二,见於临洮,身长百尺,皆夷狄服。天诚若曰:勿大为夷狄行,将灭其国。始皇不知,反喜。是时初并六国,以为瑞,乃收天下兵器,铸作铜人十二象之”是也。其文《穀梁》、《左氏》与此长短不同者,不可强合。
兄弟三人,言相类如兄弟。
[疏]注“言相类如兄弟”。○解云:正以别之三国,不相援助,是以知其非亲兄弟。
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不书者,外异也。
[疏]注“不书者,外异也”。○解云:案上文“狄侵齐”,而云不书者,盖以为侵齐之狄,非此等也。
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其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经言败,杀不明,故复云尔。○复,扶又反。则未知其之晋者也。其言败何?据败者,内战文,非杀一人也。
[疏]注“败者”至“人也”。○解云:以《春秋》之义,内鲁为王,王王於诸侯无敌之义,但当战,战则是内败之文;言败某师,则是内战之文。今敌其一人而言“败狄于咸”,作内战之经,故难之。
大之也。长狄之三国,皆欲为君。长大非一人所能讨,兴师动众,然后杀之,如大战,故就其事言败。
[疏]注“长狄”至“为君”。○解云:正以各之一国故也,何者?虽非兄弟,若不为君,群行亦得,即“长人十二,见於临洮”是也。
其日何?据日而言败,与公子友败莒师于犁同,非杀一人文。○犁,力知反,又力兮反。
[疏]注“据日”至“人文”。○解云:即僖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传云“莒人闻之曰:‘吾已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于鲁,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季子待之以偏战”是也。
大之也,如结日大战。其地何?大之也。如大战,故地。何以书?记异也。鲁成就周道之封,齐、晋霸尊周室之后,长狄之操,无羽翮之助,别之三国,皆欲为君,比象周室衰,礼义废,大人无辅佐,有夷狄行,事以三成,不可苟指一,故自宣、成以往,弑君二十八,亡国四十。○行,下孟反。
[疏]注“鲁成就周道之封”。○解云:正以周公相成王而致太平意,封于鲁,故云尔。○注“齐晋”至“之后”。○解云:正以晋文、齐桓皆率诸侯尊事天子,此是齐、晋之君子孙,故云尔。○注“长狄”至“之助”解云:谓执持此意也。○注“事以三成”。○解云:即长狄之三国,共成其异是也。言不可苟指一者,明知其异,亦不苟指一事而已。○注“故自宣成”至“四十”。○解云:案今《春秋》之经,自宣、成以下讫于哀十四年,止有弑君二十,亡国二十四,则知此注误也。宜云弑君二十也,“八”是衍字;亡国二十四也,作“四十”者错也。其杀君二十:即宣二年“赵盾弑其君夷獆”;四年“归生弑其君夷”;十年“夏徵舒弑其君平国”;襄二十五年“崔杼弑其君光”;“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为巢人所弑;二十六年“卫甯喜弑其君剽”;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弑其君密州”;昭八年陈招杀偃师;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十三年公子比杀其君虔,弃疾杀比;十九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二十三年吴杀胡子髡、沈子楹;二十七年“吴弑其君僚”;定四年蔡杀沈子嘉;十三年“薛弑其君比”;哀六年齐陈乞弑其君舍之属是也。其灭国二十四者:宣八年楚灭舒蓼,十二年楚灭萧,十五年晋灭潞氏,十六年灭甲氏及留吁,成十七年楚灭舒庸,襄六年莒人灭鄫,齐灭莱,十年遂灭逼阳,十三年取诗,二十五年楚灭舒鸠,昭四年遂灭厉,八年楚灭陈,十一年楚灭蔡,十七年晋灭贲浑戎,二十三年胡子髡、沈子楹灭,二十四年吴灭巢,三十年吴灭徐,定四年蔡灭沈,六年郑灭许,十四年楚灭顿,十五年楚灭胡,哀八年宋灭曹之属,是其二十四也。然则三国变异,起自今年,而注者所以不言自今以后,而言自宣、成以往者,盖以文公之年,巳过半以后,既不得其初,故遗去,其实楚人灭庸,宋弑处臼,莒弑庶其之属,皆由此祸耳。或者弑君二十八,亡国四十者,《春秋说》文。其间亦有经不书者,故不同耳。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与郜子同义。月者,前为鲁所灭,今来见归,尤当加意厚遇之。
[疏]“盛伯者何”。○解云:欲言诸侯,不见存文;欲言大夫,而经书伯,故执不知问。○“何以不名”。○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邓侯吾离来朝之下,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以此处见道失地之君,即责云“何以不名”。然则何氏此处不言据穀、邓名者,正以僖公二十年“郜子来朝”之下,巳注讫故也。○注“与郜子同义”。○解云:即僖二十年“郜子来朝”,传云“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何氏云“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於穀、邓也。书者,喜内见归”是也。然则言同义者,谓尊遇兄弟异於他姓,是以不忍言其名,不谓朝奔之文相似。○注“月者”至“遇之”。解云:正以穀、邓、郜子之属皆书时,此特书月,故须解也。言前为鲁所灭者,即庄八年“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传云“成者何?盛也。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是也。
杞伯来朝。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卒者,许嫁。
[疏]注“卒者,许嫁”。○解云:旧本皆无此注,且理亦不须,疑衍字。
此未適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其称子何?据伯姬卒,亦许嫁不称子。
[疏]“此未”至“以卒”。○解云:正以叔姬无所系,故知未適人也。○注“据伯”至“称子”。解云:即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是也。
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不称母妹而系先君言子者,远别也。礼,男子不绝妇人之手,妇人不绝男子之手。
[疏]注“礼男”至“之手”。○解云:《既夕礼》及《丧大记》皆有此文。
夏,楚人围巢。
秋,滕子来朝。
秦伯使遂来聘。遂者何?秦大夫也。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据聘不足与大夫,荆人来聘是也。○使遂,二传作“术”。缪,音木。
[疏]“秦伯使遂来聘”。解云:《左氏》、《穀梁》皆作“术”字。经亦有作“术”字者,疑“遂”字误。○“遂者何”。○解云: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欲言大夫,不录其氏,故执不知问。○注“荆人来聘是也”。○解云:庄二十三年夏,“荆人来聘”,传云“荆何以称人?始能聘也”是也。
以为能变也。其为能变奈何?惟諓諓善竫言。諓諓,浅薄之貌。竫,犹撰也。○諓諓,徐在浅反,又子浅反,又音笺,《尚书》作“截”,浅薄貌也;贾逵注《外传》云“巧言也”。善竫,在井反,撰也;本或作“讠扁”,皮勉反,又必浅反;本作“譔”,七全反,又仕勉反。
[疏]“惟諓諓善竫言”。○解云:谓其念有浅薄之善而撰其言也。
俾君子易怠,俾,使也。易怠,犹轻惰也。○俾,必尔反,注同,使也。易,以豉反,注同。惰,大卧反。
[疏]“俾君子易怠”。解云:能撰善言,故谓之君子。言使此君子易为轻惰,何者?自恃其善,而欲慢人以自尊矣。
而况乎我多有之,惟一介断断焉,无他技。一介,犹一。断断,犹专一也。他技,奇巧异端也。孔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巳。”○一介,古拜反,一介犹一也,《尚书》音古货反。断断,丁乱反,专一也,注同。技,其绮反。,古爱反。奇,其宜反,本又作“琦”,同。
[疏]“而况”至“有之”。○解云:我,谓秦伯也。言况於秦伯之怀,其善言无算,故曰多有之。○“惟一”至“他技”。○解云:秦伯之善,虽曰无算,若思念之,皆是一专一之事,更无奇巧异端之术。言其醇粹其善无择矣。○注“断断”至“异端”。○解云:即郑注《大学》云“断断,诚一之貌也。他技,异端之技也”,是与此合。
其心休休,休休,美大貌。○休休,许虬反,美大貌。能有容,能含容贤者逆耳之言。是难也。是难行也。秦缪公自伤前不能用百里子、蹇叔子之言,感而自变悔,遂霸西戎,故因其能聘中国,善而与之,使有大夫。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此之谓也。
[疏]注“秦缪”至“言之”。○解云:事在僖三十三年。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敌也。曷为以水地?以水地者,谓以水曲折,起地远近所在也。据战于泓不言曲。○折,之设反。
[疏]“此偏战”。○解云:以其书日,故知之。○注“据战于泓不言曲”。○解云:即僖二十二年冬,“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
河曲疏矣,河千里而一曲也。河曲流,以据地明,故可以曲地,因以起二国之君,数兴兵相伐,战无已时,故不言及。不别曲直,而地以河曲,明两曲也。○数,所角反。不别,彼列反,下同。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运。帅帅师者,剌鲁微弱,臣下不可使,邑久不脩,不敢徒行,兴师厉众,然后敢城之。言及者,别君邑臣邑也。○运,二传作“郓”后皆尔。
[疏]注“书帅”至“城之”。○解云:如此注者,正见隐七年“夏,城中丘”之属,皆不言帅师故也。言臣下不可使者,即上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传云“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之属是也。○注“言及”至“邑也”。○解云:正见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彼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何氏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义不可使臣邑与公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是也。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不书葬者,盈为晋文讳也。晋文虽霸,会人孤以尊天子,自补有馀,故复盈为讳。○盈为,于伪反,下文“盈为”、“为周公”皆同。复,扶又反。
[疏]注“不书”至“盈为讳”。○解云:盈者,相接足之辞。晋文於僖二十八年之时,此朔之父陈侯款夏六月卒,至冬末未葬,而晋文会诸侯於温,经有陈子,是强会人孤,令失子行,亦是文公耻之,是以《春秋》遂卒,竟不书款葬,深为文公讳也。今若款之子陈侯朔书葬,则文公之恶还见,是以此处须去朔葬,使若陈国之君例不书葬然,故言盈为晋文讳。故僖二十八年夏,“陈侯款卒”之下,注云“不书葬者,为晋文讳,行霸不务教人以孝,陈有大丧而彊会其孤,故深为耻之”是也。
邾娄子蘧篨卒。○蘧篨,其居反;下直居反。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公子遂所致。
世室屋坏。世室者何?鲁公之庙也。鲁公,周公子伯禽。○世室,二传作“太室”。
[疏]“世室者何”。○解云:欲言君寝,於例不书;欲言宗庙,未有世室之名,故执不知问。
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少差异其下者,所上尊周公。○大庙,音泰,下同。
[疏]“周公称大庙”。解云:即僖八年“禘于大庙”,文二年“大事于大庙”是也。○“鲁公称世室”。○解云:即此经是也。○“群公称宫”。○解云:即武宫、炀宫之属是也。○注“少差”至“周公”。○解云:正以庙者,尊卑达名,鬼神所居之称。今此称异其名,知上尊周公故也。
此鲁公之庙也,曷为谓之世室?世室犹世室也,世世不毁也。鲁公始封之君,故不毁也。
[疏]“世室犹世室也”。○解云:言谓之世室者,犹世世室也。
周公何以称大庙于鲁?据鲁公始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也。为周公故,语在下。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始受封时,拜于文王庙也。《尚书》曰“用命赏于祖”是也。父子俱拜者,明以周公之功封鲁公也。
[疏]注“尚书”至“於祖”。解云:《甘誓》文也。
曰:生以养周公,生以鲁国供养周公。○以养,馀亮反,注皆同。供养,九用反,下同。死以为周公主。如周公死,当以鲁公为祭祀主。加曰者,成王始受其茅土之辞。《礼记·明堂位》曰:“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盖以为有王功,故半天子也”。○死以为,如字,注“死以为周公主”同。乘,绳证反。王,于况反。
[疏]注“加曰”至“之辞”。○解云:即《周书·作洛》篇曰“封人社壝,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衅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其一面之土,苞以黄土,苴以白茅,以为社之封”,孔氏云“王者封五色土为社,建诸侯则各割其方土与之,使立社,焘以黄土,苴以白茅。茅取其絜,黄取其王者覆四方”者,是其茅土之文耳。○注“盖以”至“子也”。解云:正以天子千里,方百里者百;周公七百里,方百里者四十九,大判言之,故得言半天子矣。
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曷为不之鲁?据为周公者,谓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周公不之鲁,则不得供养为主。欲天下之一乎周也。周公圣人,德至重,功至大,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嫌之鲁,恐天下迥心趣乡之,故封伯禽,命使遥供养,死则奔丧为主,所以一天下之心于周室。○乡,许亮反。
[疏]注“东征”至“东国怨”。解云:僖四年传文。
鲁祭周公何以为牲?据庙异也。周公用白牲,白牡,殷牲也。周公死有王礼,谦不敢与文、武同也。不以夏黑牡者,谦改周之文,当以夏辟嫌也。
[疏]注“不以”至“嫌也”。○解云:知黑牡为夏牲者,出《明堂位》文。正朔三而改,改天正十一月者,当以十三月为正,故言当以夏矣。
鲁公用骍犅,骍犅,赤脊,周牲也。鲁公以诸侯不嫌,故从周制,以脊为差。○骍,息营反。犅,音刚。《诗》作刚,骍犅,赤脊也。
[疏]注“骍犅”至“牲也”。○解云:正以山脊曰冈,故知骍犅为赤脊矣。
群公不毛。不毛,不纯色,所以降于尊祖。
[疏]注“不毛”至“尊祖”。○解云:正以牲用纯色,祭祀之礼而言不毛,故以降子尊祖解之。
鲁祭周公,何以为盛?据牲异也。○盛,成政反,又音成,粢盛也,在器曰盛。周公盛,盛者,新穀。鲁公焘,焘者,冒也,故上一新也。○焘,徒报反,一本作“涛”,音同,冒也。冒,亡报反。
[疏]注“焘者”至“新也”。○解云:正以焘诂为覆故也。若似《周书》“焘以黄土”之类也。然则言周公盛者,谓新穀满其器。言鲁公焘者,谓下故上新,裁可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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