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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传注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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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传注疏》

□《春秋公羊传注疏》□注  汉·何 休□疏  唐·徐 彦
□整理 明月奴□制作 真  如□发布 读书中文网

 目录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宣公卷十五(起元年,尽九年)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
襄公卷十九(起元年,尽十一年)
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襄公卷二十一(起二十五年,尽三十一年)
昭公卷二十二(起元年,尽十二年)
昭公卷二十三(起十三年,尽二十三年)
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定公卷二十五(起元年,尽五年)
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尽十五年)
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四年)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序  


 
  汉司空掾任城樊何休序○陆氏《音义》曰:“掾,弋绢反。”
   [疏]“汉司空掾”。解云:汉者,巴汉之间地名也。於秦二世元年,诸侯叛秦,沛人共立刘季以为沛公。二年八月,沛公入秦,秦相赵高杀二世,立二世兄子子婴。冬十月为汉元年,子婴降。○年春正月,项羽尊楚怀王以为义帝。其年三月,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天下为十八国,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汉之间四十一县,都於南郑。至汉王五年冬十二月,乃破项羽军斩之。六年正月乃称皇帝,遂取汉为天下号,若夏、殷、周既克天下,乃取本受命之地为天下号。云“司空”者,汉三公官名也。“掾”者,即其下属官也,若今之三府掾是也。○“任城樊何休序”。○解云:任城者,郡名。樊者,县名。姓何,名休,字邵公。其《本传》云:“休为人质朴讷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经,世儒无及者。大传陈蕃辟之,与参政事。蕃败,休坐废锢,乃作《春秋公羊解诂》,覃思不闚门十有七年。”是也。序者,舒也,叙也,舒展已意,以次叙经传之义,述已作注之意,故谓之序也。
 
  昔者孔子有云:
  [疏]“昔者,孔子有云”。○解云:昔者,古也,前也。故《孝经》云:“昔者明王,”郑注云“昔,古也。”《檀弓》上篇云“予畴昔夜梦”,注云:“昔犹前也”。然则若对后言之,即言前;若对今言之,即言古。何氏言前古孔子有云,云,言也。
 
  “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疏]“吾志在”至“《孝经》”。○解云:案《孝经·钩命决》云“孔子在庶,德无所施,功无所就,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也。所以《春秋》言志在,《孝经》言行在。《春秋》者,赏善罚恶之书,见善能赏,见恶能罚,乃是王侯之事,非孔子所能行,故但言志在而已;《孝经》者,尊祖爱亲,劝子事父,劝臣事君,理关贵贱,臣子所宜行,故曰行在《孝经》也。
 
  此二学者,圣人之极致,
  [疏]“此二”至“极致”。○解云:二学者,《春秋》、《孝经》也。极者,尽也。致之言至也,言圣人作此二经之时,尽已至诚而作之,故曰圣人之极致也。
 
  治世之要务也。○治,直吏反。
  [疏]“治世”至“务也”。○解云:凡诸经艺等皆治世所须,但此经或是惩恶劝善,或是尊祖爱亲,有国家者最所急行,故云“治世之要务也”,言治世之精要急务矣。《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礼。”礼者,谓三王以来也,若大道之时,礼於忠信为薄。正以孔子修《春秋》,祖述尧舜,故言此。考诸旧本皆作“也”字,又且於理亦宜然。若作“世”字者,俗误已行。
 
  传《春秋》者非一。
  [疏]“传《春秋》者非一”。○解云:孔子至圣,观无穷,知秦无道,将必燔书,故《春秋》之说口授子夏。度秦至汉,乃著竹帛,故《说题辞》云“传我书者,公羊高也。”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其弟子齐人胡毌子都著於竹帛,与董仲舒皆见於图谶。”是也。故大史公云:“董仲舒,广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董生相胶西王,疾免归家,以修学著书为事,终不治产业。”是也。又《六艺论》云:“治《公羊》者,胡毌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眭孟,眭孟弟子庄彭祖及颜安乐,安乐弟子阴丰、刘向、王彦。”故曰传《春秋》者非一。旧云“传《春秋》者非一”者,谓本出孔子而传五家,故曰非一。
 
  本据乱而作,
  [疏]“本据乱而作”。○解云:孔子本获麟之后得瑞门之命,乃作《春秋》,公取十二,则天之数。是以不得取周公、成王之史,而取隐公以下,故曰据乱而作,谓据乱世之史而为《春秋》也。
 
  其中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论,卢困反,下“持论”同
  [疏]“其中”至“之论”。○解云:由乱世之史,故有非常异义可怪之事也。“非常异义”者,即庄四年,齐襄复九世之雠而灭纪;僖元缺年,实与齐桓专封是也。此即是非常之异义,言异於文、武时。何者?若其常义,则诸侯不得擅灭诸侯,不得专封,故曰非常异义也。“其可怪之论”者,即昭三十一年,邾娄叔术妻嫂而《春秋》善之是也。
 
  说者疑惑,
  [疏]“说者疑惑”。○解云:此“说者”,谓胡毌子都、董仲舒之后,庄彭祖、颜安乐之徒。见经传与夺异於常理,故致疑惑。
 
  至有倍经、任意、反传违戾者。
  [疏]“至有”至“戾者”。○解云:此倍读如反背之背,非倍半之倍也。言由疑惑之故,虽解经之理而反背於经。即成二年,逢丑父代齐侯当左,以免其主。《春秋》不非而说者非之,是背经也。任意者,《春秋》有三世异辞之言,颜安乐以为从襄二十一年之后,孔子生讫,即为所见之世,是任意。任意者,凡言见者,目睹其事,心识其理,乃可为见,故《演孔图》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也”。而颜氏分张一公而使两属,是其任意也。反传违戾者,宣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案隐三年传云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者,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乃食,失正朔於前,是以但书其日而已;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谓晦日食,失正朔於后,是以又不书日,但书其月而已。即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以此言之,则日食之道不过晦朔与二日,即宣十七年言日不言朔者,是二日明矣。而颜氏以为十四日日食,是反传违戾也。
 
  其势虽问不得不广,
  [疏]“其势”至“不广”。○解云:言说者疑惑,义虽不是,但其形势已然,故曰“其势”。虽复致问,不得不广引外文望成其说,故曰“不得不广”也。一说谓颜、庄之徒以说义疑惑,未能定其是非,致使倍经、任意、反传违戾,是以何氏观其形势,故曰“其势”;维適畏人问难,故曰“维问”;遂恐已说穷短,不得不广引外文望成已说,故曰“不得不广”也。“维”误为“虽”耳。
 
  是以讲诵师言至於百万犹有不解,
  [疏]“是以”至“不解”。○解云:此“师”谓胡、董之前公羊氏之属也。言由庄、颜之徒解义不是,致地问难,遂尔谬说至於百万言。其言虽多,犹有合解而不解者,故曰“犹有不解”矣。
 
  时加酿嘲辞,○酿嘲陟交反
  [疏]“时加酿嘲辞”。○解云:颜安乐等解此《公羊》,苟取顽曹之语,不顾理之是非,若世人云“雨雪其雱,臣助君虐”之类是也。
 
  援引他经失其句读,
  [疏]“援引”至“句读”。○解云:三传之理不同多矣,经之义随经自合,而颜氏之徒既解《公羊》,乃取他经为义,犹贼党入门,主人错乱,故曰“失其句读”。
 
  以无为有,
  [疏]“以无为有”。○解云:《公羊》经、传本无以周王为天囚之义,而《公羊说》及庄、颜之徒以周王为天囚,故曰“以无为有”也。
 
  甚可闵笑者,
  [疏]“甚可闵笑者”。○解云:欲存《公羊》者,闵其愚暗;欲毁《公羊》者,笑其谬通也。
 
  不可胜记也。
  [疏]“不可胜记也”。○解云:言其可闵可笑处多,不可胜负,不可具记也。
 
  是以治古学贵文章者谓之俗儒,
  [疏]“是以”至“俗儒”。○解云:《左氏》先著竹帛,故汉时谓之古学。《公羊》汉世乃兴,故谓之今学,是以许慎作《五经异义》,云“古者,《春秋左氏》说;今者,《春秋公羊》说”是也。治古学者,即郑众、贾逵之徒,贵文章矣。谓之俗儒者,即《繁露》云:“能通一经曰儒生,博览群书号曰洪儒,则言乖典籍、辞理失所名之为俗,教授於世谓之儒。”郑、贾之徒谓《公羊》虽可教授於世,而辞理失所矣。
 
  至使贾逵缘隙奋笔,以为《公羊》可夺,《左氏》可兴。
  [疏]“至使”至“可兴”。○解云:贾逵者,即汉章帝时卫士令也。言“缘隙奋笔”者,庄、颜之徒说义不足,故使贾逵得缘其隙漏,奋笔而夺之,遂作《长义》四十一条,云《公羊》理短,《左氏》理长,意望夺去《公羊》而兴《左氏》矣。郑众亦作《长义》十九条十七事,专论《公羊》之短,《左氏》之长,在贾逵之前。何氏所以不言之者,正以郑众虽扶《左氏》而毁《公羊》,但不与谶合,帝王不信,毁《公羊》处少,兴《左氏》不强,故不言之。岂如贾逵作《长义》四十一条,奏御于帝,帝用嘉之,乃知古之为真也,赐布及衣,将欲存立,但未及而崩耳。然则贾逵几废《公羊》,故特言之。
 
  恨先师观听不决,多随二创。
  [疏]“恨先”至“二创”。○解云:此先师,戴宏等也。凡论义之法,先观前人之理,听其辞之曲直然,以义正决之。今戴宏作《解疑论》而难《左氏》,不得《左氏》之理,不能以正义决之,故云“观听不决。”“多随二创”者,上文云“至有背经、任意、反传违戾”者,与《公羊》为一创;又云“援引他经失其句读”者,又与《公羊》为一创。今戴宏作《解疑论》多随此二事,故曰“多随二创”也。而旧云公羊先师说《公羊》义不著,反与《公羊》为一创,贾逵缘隙奋笔夺之,与《公羊》为二创,非也。
 
  此世之馀事,
  [疏]“此世之馀事”。○解云:何氏言先师解义虽曰不是,但有已在《公羊》必存,故曰此世之馀事。馀,末也。言戴氏专愚,《公羊》未申,此正是世之末事,犹天下闲事也。旧云,何氏云前世之师说此《公羊》不得圣人之本旨,而犹在世之末说,故曰世之馀事也。
 
  斯岂非守文、持论、败绩、失据之过哉!
  [疏]“斯岂”至“过哉”。○解云:“守文”者,守《公羊》之文。“持论”者,执持《公羊》之文以论《左氏》,即戴宏《解疑论》之流矣。“败绩”者,争义似战陈,故以败绩言之。“失据”者,凡战陈之法,必须据其险势以自固,若失所据,即不免败绩。若似《公羊》先师,欲持《公羊》以论《左氏》,不闲《公羊》、《左氏》之义,反为所穷,已业破散,是失所依据,故以喻焉。
 
  余窃悲之久矣。
  [疏]“余窃悲之久矣”。○解云:何邵公精学十五年,专以《公羊》为已业,见《公羊》先师失据败绩,为他《左氏》先师所穷,但在室悲之而已,故谓之“窃悲”。非一朝一夕,故谓之“久”。后拜为议郎,一举而起,陵群儒之上,已业得申,乃得公然叹息。
 
  往者略依胡毌生《条例》,○毌音无。多得其正,
  [疏]“往者”,至“其正”。○解云:胡毋生本虽以《公羊》经、传传授董氏,犹自别作《条例》,故何氏取之以通《公羊》也。虽取以通传意,犹谦未敢言已尽得胡毋之旨,故言“略依”而已。何氏本者作《墨守》以距敌《长义》,以强义,为《废疾》以难《穀梁》,造《膏肓》以短《左氏》,尽在注传之前,犹郑君先作《六艺论》讫,然后注书,故云“往者”也。何氏谦不言尽得其正,故言“多”尔。
 
  故遂隐括使就绳墨焉。○隐括,古夺反,结也。
  [疏]“故遂”至“墨焉”。○解云:隐谓隐审,括谓检括,绳墨犹规矩也。何氏言已隐审捡括《公羊》,使就规矩也。然则何氏最存《公羊》也。而谶记不见者,书不尽言故也。而旧云善射者,隐括令审,射必能中,何氏自言已隐括《公羊》,能中其义也。凡木受绳墨,其直必矣,何氏自言规矩《公羊》,令归正路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春秋公羊经传》解诂隐公第一○陆曰:解诂,佳买反;下音古,训也。
  [疏]“春秋”至“第一”。○解云:案旧题云“春秋隐公经传解诂第一公羊何氏,”则云:《春秋》者,一部之总名;隐公者,鲁侯之谥号;经传者,杂缛之称;解诂者,何所自目;第一者,无先之辞;《公羊》者,传之别名;何氏者,邵公之姓也。今定本则升“公羊”字在“经传”上退“隐公”字在“解诂”之下,未知自谁始也。又云“何休学”,今案《博物志》曰:“何休注《公羊》,云‘何休学’。有不解者,或答曰‘休谦辞受学於师,乃宣此义不出於巳’。”此言为允,是其义也。○问曰:《左氏》以为鲁哀十一年夫子自卫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不审《公羊》之义,孔子早晚作《春秋》乎?○答曰:《公羊》以为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乃作《春秋》,至九月而止笔,《春秋说》具有其文。○问曰:若《公羊》之义,以获麟之后乃作《春秋》,何故“大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纟累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罪也”,“夫昔西伯拘羑里,演《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明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自黄帝始作其文也。案《家语》孔子厄於陈、蔡之时,当哀公六年,何言十四年乃作乎?○答曰:孔子厄陈、蔡之时,始有作《春秋》之意,未正作其正作犹在获麟之后也。故《家语》云:“晋文之有霸心,起于曹、卫越王句践之有霸心,起于会稽。”夫陈、蔡之间,丘之幸也,庸知非激愤厉志,始於是乎者?是其有意矣。○问曰:若《左氏》以为夫子鲁哀公十一年自卫反鲁,至十二年告老,见周礼尽在鲁,鲁史法最备,故依鲁史记修之以为《春秋》。《公羊》之意,据何文作《春秋》乎?○答曰:案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感精符》、《考异邮》、《说题辞》具有其文。”以此言之,夫子脩《春秋》,祖述尧、舜,下包文、武,又为大汉用之训世,不应专据鲁史,堪为王者之法也,故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也。周史而言宝书者,宝者,保也,以其可世世传保以为戒,故云宝书也。○问曰:若然,《公羊》之义,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作《春秋》,今经止有五十馀国,通戎夷宿潞之属,仅有六十,何言百二十国乎?○答曰:其初求也,实得百二十国史,但有极美可以训世,有极恶何以戒俗者,取之;若不可为法者,皆弃而不录,是故止得六十国也。○问曰:若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何故《春秋说》云“据周史立新经”乎?○答曰:闵因叙云:“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以此言之,周为天子,虽诸侯史记,亦得名为周史矣。○问曰:《六艺论》云:“六艺者,图所生也。”然则《春秋》者,即是六艺也,而言依百二十国史以为《春秋》何?○答曰:元本“河出图,洛出书”者,正欲垂范於世也。王者遂依图书以行其事,史官录其行事以为《春秋》,夫子就史所录,刊而脩之,云出图书,岂相妨夺也?○问曰:案《三统历》云:“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故名《春秋》。”贾、服依此以解《春秋》之义,不审何氏何名《春秋》乎?○答曰:公羊何氏与贾、服不异,亦以为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而《春秋说》云“始於春,终於秋,故曰《春秋》”者,道春为生物之始,而秋为成物之终,故云始於春,终於秋,故曰《春秋》也。而旧云《春秋说》云“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作《春秋》,九月书成。以其书作秋成,故云《春秋》也”者,非也,何者?案庄七年经云“星霣如雨”,传云:“‘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何氏云:“‘不脩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以此言之,则孔子未脩之时已名《春秋》,何言孔子脩之春作秋成,乃名《春秋》乎?○问曰:《春秋》据史书而为之,史有左右,据何史乎?○答曰:《六艺论》云:“《春秋》者,国史所记人君动作之事,左史所记为《春秋》,右史所记为《尚书》。”是以《玉藻》云:“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郑注云:“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记文先言左史,郑注先言《春秋》,明以左史为《春秋》矣。云云之说,《左氏》首已成解,不能重载。夫子所以作《春秋》者,《解疑论》云:“圣人不空生,受命而制作,所以生斯民,觉后生也。西狩获麟,知天命去周,赤帝方起,麟为周亡之异,汉兴之瑞,故孔子曰‘我欲托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又闻端门之命,有制作之状,乃遣子夏等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脩为《春秋》,故《孟子》云:‘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故《史记》云:‘《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以此言之,则孔子见时衰政失,恐文、武道绝,又见麟获,刘氏方兴,故顺天命,以制《春秋》以授之。必知孔子制《春秋》以授汉者。案《春秋说》云:“伏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渎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乱制。”又云:“丘揽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陈叙图录。”又云:“丘水精治法,为赤制功。”又云:“黑龙生为赤,必告云象使知命。”又云:“经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赤受命,仓失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以此数文言之,《春秋》为汉制明矣。○问:案庄七年“星霣如雨”,传云“‘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又昭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传云“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其词则丘有罪焉尔’”,何故孔子脩《春秋》,有改之者何?可改而不改者何?○答曰:其不改者,勿欲令人妄亿措其改者,所以为后法故或改或不改示此二义。○间曰:《公羊》以鲁隐公为受命王,黜周为二王后。案《长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顺也。如此,何以笑子路率尔?何以为忠信?何以为事上?何以诲人?何以为法?何以全身?如此若为通乎?○答曰:《孝经》说云:“孔子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然则其微似之语独传子夏,子夏传与公羊氏,五世乃至汉胡毋生、董仲舒,推演其文,然后世人乃闻此言矣。”孔子卒后三百岁,何不全身之有?又《春秋》藉位於鲁,以讬王义,隐公之爵不进称王,周王之号不退为公,何以为不正名?何以为不顺言乎?又奉天命而制作,何以谦让之有?○问曰:《春秋说》云:“孔子欲作《春秋》,卜得阳豫之卦。”宋氏云:“夏、殷之卦名也。”孔子何故不用《周易》占之乎?○答曰:盖孔子见西狩获麟,知周将亡,又见天命有改制作之意,故用夏、殷之《易》矣。或言卜则是龟之辞也,不从宋氏之说。若然,应言阳豫之兆,何言卦乎?盖龟蓍通名,故言卜矣。○问曰:何氏注《春秋》,始乎隐公,则天之数,不审孔子何以正于获麟止笔乎?○答曰:案哀十四年传云“《春秋》何以始乎隐”,注云“据得麟乃作”;“祖之所逮闻也”,注云“托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十四年”,彼注云“据哀公未终也”;曰“备矣”彼注云“人道浃,王道备,必止於麟者,欲见拨乱功成於麟,犹尧、舜之隆,凤皇来仪,故麟於周为异,《春秋》记以为瑞,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绝笔於春,不书下三时者,起木绝火王,制作道备,当授汉也”是也。○问曰:既言始於隐公则天之数,复言三世,故发隐公何?○答曰:若论象天数,则取十二;缘情制服宜为三世,故礼为父三年,为祖期,为高祖、曾祖齐衰三月。据哀录隐,兼及昭、定,已与父时事,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王父时事,谓之所闻之世也;隐、桓、庄、闵、僖,曾祖、高祖时事,谓之所传闻之世也。制治乱之法,书大夫之卒,文有详略,故日月备于隐,如是,有罪之见录,不日卒于得臣,明有过以见罪;益师不日,著恩远之辞。○问曰:郑氏云:“九者,阳数之极”,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终矣,故《孝经援神契》云“《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然则隐元年尽僖十八年为一世,自僖十九年尽襄十二年又为一世,自襄十三年尽哀十四年又为一世,所以不悉八十一年者,见人命参差,不可一齐之义。又颜安乐以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后,即为所见之世。颜、郑之说,实亦有途,而何氏见何文句,要以昭、定、哀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为所闻之世,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之世乎?○答曰:颜氏以为襄公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又昭公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二文不异,同宜一世,若分两属,理似不便。又孔子在襄二十一年生,从生以后,理不得谓之所闻也。颜氏之意,尽於此矣。何氏所以不从之者,以为凡言见者,目睹其事,心识其理,乃可以为见,孔子始生,未能识别,宁得谓之所见乎?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不分疏”,二十一年巳后明为一世矣。邾娄快、邾娄鼻我虽同有以近书之传,一自是治近升平书,一自是治近大平书,虽不相干涉,而漫指此文乎?郑氏虽依《孝经》说文取襄十二年之后为所见之世尔时孔子未生焉。得谓之所见乎?故不从之。○问曰:《孝经说》文实有九九八十一为限之言,《公羊》信纬,可得不从乎?○答曰:《援神契》者,自是《孝经纬》横说义之言,更作一理,非是正解《春秋》之物,故何氏自依《春秋说》为正解明矣。○问曰:《左氏》出自丘明,便题云《左氏》;《公羊》、《穀梁》出自卜商,何故不题曰“卜氏传”乎?○答曰:《左氏传》者,丘明亲自执笔为之,以说经意,其后学者题曰《左氏》矣。且《公羊》者,子夏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汉景帝时,公羊寿共弟子胡毌生乃著竹帛,胡毌生题亲师,故曰《公羊》,不说卜氏矣。《穀梁》者,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穀梁》也。○问曰:《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其义如何?○答曰:何氏之意,以为三科九旨正是一物,若总言之,谓之三科,科者,段也;若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旨者,意也。言三个科段之内,有此九种之意。故何氏作《文谥例》云“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问曰:案宋氏之注《春秋说》:“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如是,三科九旨,聊不相干,何故然乎?○答曰:《春秋》之内,具斯二种理,故宋氏又有此说,贤者择之。○问曰:《文谥例》云:“此《春秋》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之义,以矫枉拨乱,为受命品道之端,正德之纪也。”然则三科九旨之义,已蒙前说,未审五始、六辅、二类、七等之义如何?○答曰:案《文谥例》下文云: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七等者,州、国、氏、人、名、字、子是也。六辅者,公辅天子,卿辅公,大夫辅卿,士辅大夫,京师辅君,诸夏辅京师是也。二类者,人事与灾异是也。○问曰:《春秋说》云:“《春秋》书有七缺。”七缺之义如何?○答曰: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文姜淫而害夫,为妇之道缺也;大夫无罪而致戮,为君之道缺也;臣而害上,为臣之道缺也;僖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宋公杀其世子痤”,残虐枉杀其子,是为父之道缺也;文元年“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襄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是为子之道缺也;桓八年“正月,已卯,蒸”,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郊祀不脩,周公之礼缺,是为七缺也矣。
 
  何休学○学者,言为此经之学,即注述之意。
  元年春王正月○正月,音征,又音政,后放此。
  [疏]“元年,春,王正月”。○解云:若《左氏》之义,不问天子诸侯,皆得称元年。若《公羊》之义,唯天子乃得称元年,诸侯不得称元年。此鲁隐公,诸侯也,而得称元年者,《春秋》托王於鲁,以隐公为受命之王,故得称元年矣。
 
  元年者何?诸据疑,问所不知,故曰者何。
  [疏]“元年者何”。○解云:凡诸侯不得称元年,今隐公爵犹自称侯,而反称元年,故执不知问。○注“诸据”至“者何”。○解云:谓诸据有疑理,而问所不知者,曰者何,即僖五年秋“郑伯逃归不盟”之下,传云“不盟者何”,注云“据上言诸侯,郑伯在其中,弟子疑,故执不知问”;成十五年“仲婴齐卒”之下,传云“仲婴齐者何”,注云“疑仲遂后,故问之”是也。若据彼难此,即或言曷为,或言何以,或单言何,即下传云“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注云“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也”;“何成乎公之意”,注云“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是也。而旧解云:案《春秋》上下,但言曷为与何,皆有所据,故何氏云诸据疑者,皆无所据,故云问所不知,故曰者何也者,非。
 
  君之始年也。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君,鲁侯隐公也。年者,十二月之总号,《春秋》书十二月称年是也。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故上无所系,而使春系之也。不言公,言君之始年者,王者诸侯皆称君,所以通其义於王者,惟王者然后改元立号。《春秋》托新王受命於鲁,故因以录即位,明王者当继天奉元,养成万物。
  [疏]注“以常”至“始年”。○解云:正以桓、文、宣、成、襄、昭及哀,皆云“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故曰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注“君,鲁侯隐公也”。○解云:案《春秋说》云:“周五等爵法五精:公之言公,公正无私;侯之言候,候逆顺,兼伺候王命矣;伯之言白,明白于德;子者,孳恩宣德;男者,任功立业。皆上奉王者之政教、礼法,统理一国,脩身絜行矣。”今此侯为鲁之正爵,公者,臣子之私称,故言“君,鲁侯隐公也”。○问曰:五等之爵既如前释,何名附庸乎?○答曰:《春秋说》下文云:“庸者,通也。官小德微,附於大国以名通,若毕星之有附耳然。”故谓之附庸矣。○注“变一为元”。○解云:以下有二年三年,知上宜云一年,而不言一年,变言元年,故决之。○注“元者”,至“始也”。○解云:《春秋说》云:“元者,端也。气泉”。注云:“元为气之始,如水之有泉,泉流之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窥之不见,听之不闻。”宋氏云:“无形以起,在天成象;有形以分,在地成形也”。然则有形与无形,皆生乎元气而来,故言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注“故上”至“系之”。○解云:《春秋说》云:“王不上奉天文以立号,则道术无原,故先陈春后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起元,然后陈春矣。”是以推“元”在“春”上,“春”在“王”上矣。○注“不言”至“王者”。○解云:凡天子诸侯同得称君,但天子不得称公,故《丧服》云君,郑云“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是也。今据鲁而言,不言公之始年,而言君之始年者,见诸侯不得称元,会假鲁为王,乃得称元,故传言“君之始年”,微欲通鲁于王故也。
 
  春者何?独在王上,故执不知问。
  [疏]注“独在”至“知问”。○解云:春夏秋冬皆是四时之名,而夏秋冬三时,常不得配王言之,唯有“春”字常在“王”上,故怪而问之。
 
  岁之始也。以上系“元年”在“王正月”之上,知岁之始也。春者,天地开辟之端,养生之首,法象所出,四时本名也。昏斗指东方曰春,指南方曰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岁者,总号其成功之称,《尚书》“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是也。○辟,婢亦反,本亦作“辟”称,尺证反,下“之称”、“卑称”同。
  [疏]“岁之始也”。○问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实是《春秋》之五始,而传直於“元年”、“春”之下发言始,而“王”、“正月”下不言始何?○答曰:元是天地之始,春是四时之始,“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事之始,欲见尊重天道,略於人事故也。○注“春者”至“之端”。○解云:《易说》云:“孔子曰:‘《易》始於大极,大极分而为二,故生天地。’天地有春夏秋冬之节,故生四时也。”言天地开辟,分为四时,春先为端始也。○注“养生之首”。○解云:《乾凿度》云:“震生万物於东方,夫万物始生於震。震,东方之卦也。阳气施生,爱利之道,故东方为仁矣。”故言养生之首,言是养生万物之初首。○注“法象所出”。○解云:《周礼·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县治象之法于象魏,挟日而敛之。”是象魏之法于时出之,故曰法象所出矣。○注““四时本名也”。○解云:凡四时,先春,次夏,次秋,次冬,百代所不变,故言春者,四时本名矣。○注“昏斗”至“冬也”。○解云:皆《春秋说》文也。○注“岁者”至“之称”。○解云:四时皆於万物有功,岁者,是兼总其成功之称也。若以当代相对言之,即唐虞曰载,夏曰岁,殷曰祀,周曰年;若散文言之,不问何代,皆得谓之岁矣。等取一名,而必取岁者,盖以夏数为得天正故也。亦有一本云“岁者总号成功之称也”。○注“尚书”至“是也”。○解云:此《尧典》文,彼郑注云:“以闰月推四时,使启、闭、分、至不失其常,著之用成岁历,将以授民时,且记时事”是也。
 
  王者孰谓?孰,谁也。欲言时王则无事,欲言先王又无谥,故问谁谓。
  [疏]注“欲言”至“无事”。○解云:时王,即当时平王也。若是当时平王,应如下文“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其事也。今无此事,直言王,故疑非谓当时之王矣。○注“欲言”至“无谥”。○解云:正以死谥,周道故也。
 
  谓文王也。以上系王於春,知谓文王也。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系天端。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人道之始也。
  [疏]注“以上”至“王也”。○解云:春者,端始。文王者,周之始受命制法之王,理宜相系,故见其系春,知是文王,非周之馀王也。○问曰:《春秋》之道,今有三王之法,所以通天三统,是以《春秋说》云“王者孰谓?谓文王也。疑三代不专谓文王”,而传专云文王,不取三代何?○答曰:大势《春秋》之道,实兼三王,是以《元命包》上文总而疑之,而此传专云“谓文王”者,以见孔子作新王之法,当周之世,理应权假文王之法,故偏道之矣,故彼宋氏注云“虽大略据三代,其要主於文王者”是也。○注“文王”至“之王”。○解云:即《我应瑞》云“季秋之月,甲子,赤雀衔丹书入丰,止于昌户,昌再拜稽首,受之”;又《礼说》云:“文王得白马朱鬛大贝玄龟”是也。○注“天之”至“天端”。解云:天端即春也,故《春秋说》云“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者之政”是也。○注“方陈”至“王法”。○解云:孔子方陈新王受命制正月之事,故假取文王创始受命制正朔者,将来以为法,其实为汉矣。○注“不言”至“共之”。○解云:死谥,周道,文王死来巳久,而不言谥者,正言法其生时政教正朔,故曰法其生,不法其死也。言与后王共之者,不言谥,可以通之於后王。后王,谓汉帝也。○注“人道之始也”。○解云:何氏以见上文亦始尊重天道,皆传自有始文,故不须注云天道之始。今此实天下之始,但略於人事,无始文,故须注云“人道之始也”。
 
  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王正月也。以上系於王,知王者受命,布政施教所制月也。王者受命,必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变牺牲,异器械,明受之於天,不受之於人。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黑;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鸡鸣为朔,法物牙,色尚白;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夜半为朔,法物萌,色尚赤。○徽,许韦反。械,户戒反。夏以,户雅反,后放此,以意求之。见,贤遍反,下“并见”同。
  [疏]注“王者”至“於人”。解云:王者受命,必徙居处者,则尧居平阳,舜居蒲坂,文王受命,作邑於丰之属是也。其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者,《礼记大传》文。郑注云:“服色,车马也。徽号,旌旗之名也。器械礼乐之器及兵甲也。”然则改正朔者,即“正朔三而改”下注云是也。易服色者,即《明堂位》云“鸾车,有虞氏之路也。钩车,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夏后氏骆马黑鬛,殷人白马黑首,周人黄马蕃鬛”之属是也。其殊徽号者,即《明堂位》云“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之属是也。其变牺牲者,即《明堂位》云:“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骍刚”之属是也。其异器械者,器即《明堂位》云:“泰,有虞氏之尊也。山垒,夏后氏之尊也。著,殷尊也。牺象,周尊也”,注云“泰用瓦;著,著地无足”;“夏后氏之鼓足”,彼注云“足谓四足也”;“殷楹鼓”彼注云“楹谓之柱,贯中上出也”;“周县鼓”,注云“县,县之簨虡也”。其械者,即兵甲也,何氏庄三十二年注云“有攻守之器曰械”是。而言异者,即《释器》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盖以为异代相变,故云异也。所以止变此等者,其亲亲、尊尊之属不可改,即《大传》云“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是也。○注“夏以”至“尚赤”。○解云:凡草物皆十一月动萌而赤,十二月萌牙始白,十三月萌牙始出而首黑,故各法之,故《书传略说》云:“周以至动,殷以萌,夏以牙”,注云“谓三王之正也。至动,冬日至物始动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土有三王,生特一生死,是故周人以日至为正,殷人以日至三十日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为正。是故三统三王,若循连环,周则又始,穷则反本”是也。○问曰:若如此说,则三王所尚,各自依其时物之色,何故《礼说》云“若尚色,天命以赤尚赤,以白尚白,以黑尚黑”,宋氏云“赤者,命以赤乌,故周尚赤;汤以白狼,故尚白;禹以玄珪,故尚黑也”。以此言之,三代所尚者,自是依天命之色,何言法时物之牙色乎?○答曰:凡正朔之法,不得相因,满三反本,礼则然矣,但见其受命将王者,应以十一月为正,则命之以赤瑞;应以十二月为正,则命以白瑞;应以十三月为正,即命之以黑瑞,是以《礼说》有此言,岂道不复法其牙色乎?
 
  何言乎王正月?据定公有王无正月
  [疏]注“据定”至“正月”。○解云:定公元年“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是有王无正月。凡十二公即位皆在正月,是以不问有事无事,皆书“王正月”,所以重人君即位之年矣。若非即位之年,正月无事之时,或有二月王,或有三月王矣,但定公即位在六月,正月复无事,故书三月王也,其正月时不得书王矣。
 
  大一统也。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系於正月,故云政教之始。
  [疏]“大一统也”。○解云:所以书正月者,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注“总系之辞”。○解云:凡前代既终,后主更起,立其正朔之初,布象魏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系於正月而得其所,故曰总系之辞。○注“故云政教之始”。○解云:亦以传不言始,故足之。
 
  公何以不言即位?据文公言即位也。即位者,一国之始,政莫大於正始,故《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诸侯不上奉王之政,则不得即位,故先言正月,而后言即位。政不由王出,则不得为政,故先言王,而后言正月也。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则无法,故先言春,而后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言元,而后言春。五者同日并见,相须成体,乃天人之大本,万物之所系,不可不察也。○治,直吏反。夫,音扶。
  [疏]注“据文公言即位也”。○解云:文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问曰:桓公元年春亦书即位,传所以不从始,而远据文公何?○答曰:正以文公正即位之始故也。桓公篡而即位,非其正,故虽即位在文公前,犹不据之。○注“即位者,一国之始”。○解云:亦以传无始文,故言此也。○注“政莫大於正始”。○解云:为下作文势也。言凡欲正物之法,莫大於正其始时,是以《春秋》作五始,令之相正也。○注“乃天”至“不察也”。○解云:“元年春”者,天之本;“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之本,故曰天人之大本也。言万物之所系者,《春秋》以之为始,令万物系之,故不可不察其义。
 
  成公意也。以不有正月而去即位,知其成公意。○而去,起吕反,下“去”同。
  [疏]注“以不”至“公意”。○解云:下十一年传云“隐何以无正月?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然则正月者,是公县象魏出教令之月,今公既有让意,故从二年已后,终隐之篇,常去正月以见之,故曰不有正月也。然则今此注云“不有正月”者,谓从二年恒去正月也。今元年去即位,故知成公意矣。今元年言正月者,公时实行即位之礼,故见之。然则公意让而行即位者,厌民臣之心故也。旧云以有正月而去即位,云无“不”字,言凡书正月为公即位出也,以元年有正月,即公实行即位礼,而孔子去即位,知其成公让意者,非。
 
  何成乎公之意?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剌欲,七赐反。后皆同,更不音。
  [疏]注“据剌”至“不能”。○解云:庄三年“冬,公次于郎”,传曰“其言次于郎何?剌欲救纪而后不能也”。然则欲救纪是善事,公不能救纪,是不终善事,而《春秋》书“次于郎”以剌之。今隐公有让心,实是善事,但终让不成,为他所杀,亦是善心不遂,而《春秋》善之,故以为难也。
 
  公将平国而反之桓。平,治也。时废桓立隐不平,故曰平,反还之。曷为反之桓?据已立也。桓幼而贵,隐长而卑。长者,已冠也。礼,年二十见正而冠。《士冠礼》曰:“嫡子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谕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隐长,丁丈反,注及下皆同。已冠,工乱反,下同。適子,丁历反,下同。醮,子笑反。
  [疏]注“礼年”至“而冠”。○解云:若以襄九年《左传》言鲁襄公年十二而冠也。依《八代记》,即少昊亦十二而冠,则知天子诸侯幼即位者,皆十二而冠矣,是以《异义》“古《尚书》说”云“武王崩时,成王年十三,后一年管、蔡作乱,周公东辟之,王与大夫尽弁,以开金縢之书”。时成王年十四,言弁,明知已冠矣,是其证也。但隐公冠当惠公之世,从士礼,故二十成人乃冠,是以何氏即引《士冠礼》以解之。所以必二十冠者,《异义》“今礼戴说”云“男子,阳也,成於阴,故二十而冠”是矣。而言见正者,欲道庶子不冠於阼阶故也。○注“士冠”至“成也”。○解云:郑彼注云“每加於阼,则醮之於客位,所以尊敬之,成其为人也”是矣。凡此,《士冠礼》及《礼记·冠义》、《郊特牲》亦有此文。郑注《冠义》云“阼,谓主人之北也。適子冠於阼,若不醴,则醮用酒於客位,敬而成之也。户西为客位,庶子冠於房户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郑注《昏义》云“酌而无酬酢曰醮。醮之礼如冠醮与”。○注“三加”至“志也”。○解云:此《士冠记》文。三加者,先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也。彼记云“始冠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郑注云“大古,唐虞以上”,“重古始冠,冠其齐冠也”;“谕其志”者,彼郑注云“弥犹益也。冠服后加益尊,谕其志者,欲其德之进也”是矣。注《郊特牲》云“冠益尊,则志益大也”。○注“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解云:亦彼记之文。郑注云“名者,质,所受於父母,冠成人益文,故敬之”是也。○注“公侯”至“造也”。○解云:此亦《士冠礼记》文。彼郑注云“造,作也。自夏初以生,诸侯虽父死子继,年未满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也。至其衰末,上下相乱,篡弑所由生,故作公侯冠礼,以正君臣也”。引之者,见当时公侯有冠之言。○注“天子”至“贵者”,解云:此亦记文。郑注《郊特牲》云“储君副主犹云士也,明人有贤行著德,乃得贵也”。引之者,见隐公冠时年已二十,宜从士礼明矣。
 
  其为尊卑也微,母俱媵也。○媵,以证反,又绳证反。国人莫知,国人,谓国中凡人。莫知者,言惠公不早分别也。男子年六十闭房,无世子,则命贵公子。将薨亦如之。
  [疏]注国人”至“别也”。○解云:古者一娶九女,一嫡二媵,分为左右,尊卑权宠灼然,则朝廷之上,理应悉知。今此传云国人不知,明是国内凡人也。虽然,事大非小,若早分别,亦应知悉,故注言惠公不早分别,是其义也。○注“男子”至“如之”。○解云:男子六十阳道闭藏,若仍无世子,其正夫人必无有生世子之理,故命贵公子以为世子也。若未满六十,则无立庶子为世子之法,何者?立而复黜,是乃乱道故也。然则言闭房者,行房之事闭也。知男子六十阳道闭藏者,《家语》云“男女不六十者不间居”,间居不禁,闭房明矣。言将薨亦如之者,谓未满六十者,将薨之时,亦命贵公子矣。
 
  隐长又贤,此以上皆道立隐所缘。○以上,时掌反,他皆放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扳,引也。诸大夫立隐不起者,在春秋前,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孔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扳,普颜反,又必颜反,引也;旧敷间反。
  [疏]注“诸大”至“秋前”。○解云:公子翚弑隐立桓公,仲遂弑赤立宣公,皆贬去公子以起见之。今此诸大夫废桓立隐,亦是不正,何故不作文贬之以见罪?正以在春秋前,欲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故也。○注“不戒”至“之暴”。○解云:此《尧曰》文。何氏以不先告戒,比视之而责其成功为暴矣。
 
  隐於是焉而辞立,辞,让也。言隐欲让。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是时公子非一。
  [疏]注“是时公子非一”。○解云:隐公疑桓不知得立以否,故知公子非一。
 
  且如桓立,且如,假设之辞。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隐见诸大夫背正而立已不正,恐其不能相之。○相,息亮反。背正,步内反,下同。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凡者,凡上所虑二事皆不可,故於是已立,欲须桓长大而归之,故曰为桓立,明其本无受国之心,故不书即位,所以起其让也。○为,于伪反,注同。
  [疏]注“凡者”至“二事”。○解云:已若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得立以否,是其一虑也;假令使桓得立,又恐诸大夫不能相幼君,是其二虑也。
 
  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据贤缪公与大夫,玃且长以得立,○缪,音穆。玃且,俱缚反;下子馀反。
  [疏]注“据贤”至“大夫”。○解云:文十二年经书“秦伯使遂来聘”,传云“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以为能变也”,注云“感而自变悔,遂霸西戎,故因其能聘中国,善而与之,使有大夫也”。今此亦善隐能让,何故不与使得立乎?故难之。○注“玃且长以得立”。○解云: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传曰“贵则皆贵矣。虽然,玃且也长”,彼以玃且长,故传与邾娄人立之。今此隐亦长,何故不宜立乎?故难之。然则传言长,据玃且;传言贤,据缪公。而何氏先解缪公者,以其事在前故。
 
  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適,谓適夫人之子,尊无与敌,故以齿。子,谓左右媵及侄娣之子,位有贵贱,又防其同时而生,故以贵也。礼,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皆所以防爱争。○侄娣,夫结反;下大计反。争,争斗之争,下同。桓何以贵?据俱公子也。母贵也。据桓母右媵。母贵则子何以贵?据俱言公子。子以母贵,以母秩次立也。母以子贵。礼,妾子立,则母得为夫人。夫人成风是也。
  [疏]注“夫人成风”。○解云:即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五年“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是也。
 
  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及者何?与也。若曰公与邾娄盟也。○邾,音朱。娄,力俱反。邾人语声后曰娄,故曰邾娄,《礼记》同,《左氏》、《穀梁》无“娄”字。仪父,音甫,本亦作“甫”,人名字放此。眛,亡结反,《穀梁》同,《左氏》作“蔑”。会、及、暨、皆与也。都解经上会、及、暨也。○暨,其器反。下皆同。曷为或言会,或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最,聚也。直自若平时聚会,无他深浅意也。最之为言聚,若今聚民为投最。○曷为,如字,或于伪反,后皆同此。
  [疏]“及者何”。○解云:欲言汲汲,公仍在丧;欲言非汲汲,及是欲文,故执不知问。云曷为或言会者,即下六年“公会齐侯盟于艾”之徒是也。云或言暨者,昭七年春“暨齐平”,定十年“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是也。
 
  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我者,谓鲁也。内鲁,故言我。举及、暨者,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欲之者,善重恶深;不得巳者,善轻恶浅,所以原心定罪。
  [疏]注“我者,谓鲁也”。○解云:此通内外皆然,但传据内言之,故言我谓鲁也。○注“欲之”至“恶深”。○解云:善重者,即此文“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是也,以其汲汲於善事,故曰善重也。恶深者,即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以其汲汲于恶事,故曰恶深也。○注“不得”至“恶浅”。○解云:善轻,则“暨齐平”是也。恶浅者,“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是也。
 
  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以言“公及”不讳,知为君也。
  [疏]“仪父者何”。○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其臣,而不没公,故执不知问。○注“以言公及不”至君“也”。○解云:凡《春秋》上下,公与外大夫盟,皆讳不言公,故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之属也。今此不没公,故知是君矣。其庄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之属不没公者,皆传注分明,不烦逆说。
 
  何以名?据齐侯以禄父为名。
  [疏]注“据齐”至“为名”。○解云:即桓十四年冬,“齐侯禄父卒”,是言齐侯以禄父为名,故疑邾娄君亦以仪父为名,是以难也。
 
  字也。以当褒,知为字。
  [疏]注“以当褒,知为字”。○解云:《春秋》以隐新受命而王,仪父慕之,故知当褒,是以《春秋说》云“褒仪父善趣圣者”是也。
 
  曷为称字?据诸侯当称爵。
  [疏]注“据诸侯当称爵”。○解云: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之属是也。
 
  褒之也。以宿与微者盟书卒,知与公盟当褒之。有土嘉之曰褒,无土建国曰封。称字所以为褒之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褒之,保刀反。
  [疏]注“以宿”至“书卒”。○解云:所传闻之世,微国之卒,本不合书,而此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宿为地主,与在可知,以其与内微者盟,故至八年得变例书卒见恩矣。云有土嘉之曰褒者,谓加爵与字,即仪父、滕侯之属是也。云无土建国曰封者,即封邢、卫之属是也。
 
  曷为褒之?据功不见。○不见,贤遍反,下皆同。为其与公盟也。为其始与公盟。盟者,杀生歃血,诅命相誓,以盟约束也。传不足言托始者,仪父比宿、滕、薛最在前,嫌独为仪父发始,下三国意不见,故顾之。○为其,于伪反,注“为其”、“独为”皆同。歃,所洽反,又音所甲反。诅,庄虑反。约束,并如字,一音上於妙反;下音戍。
  [疏]注“传不”至“顾之”。○解云:此传应言为其始与公盟,今不具其文句言始者,若言始与公盟,即恐下二国不是始,是以顾之,不得具其文。
 
  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据戎、齐侯、莒人皆与公盟,传不足讬始,故复据众也。○复,扶又反,下“复为”同。
  [疏]注“据戎”至“公盟”。○解云: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于唐”;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八年秋,“公及莒人盟于包来”是也。○注“传不足”至“众也”。○解云:传若乡者足其文句,云道为其始与公盟之时,义势即尽矣,道理不得复言。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但上传既无始与之文,而得褒赏,犹自可怪,故更据众难之。云讬始者,言隐公实非受命之王,但欲讬之以为始也。
 
  因其可褒而褒之。《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王鲁,于况反,下“而王”同,一音如字。后“王鲁”皆放此。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去恶就善曰进。譬若隐公受命而王,诸侯有倡始先归之者,当进而封之,以率其后。不言先者,亦为所褒者法,明当积渐,深知圣德灼然之后乃往,不可造次陷於不义。○倡,尺亮反。造,七报反。
  [疏]注“渐者”至“之辞”。○解云:言物事之端者,犹言物事之首也。言先见之辞者,见读“如见其二子焉”之“见”也,若公子阳生闯然之类也。云去恶就善曰进者,言能去恶就善,即是行之进也。○注“不可”至“不义”。○解云:桓十五年夏,“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朝桓恶人而贬称人,夷狄之也者,是其造次陷於不义矣。
 
  眛者何?地期也。会、盟、战,皆录地其所期处,重期也。凡书盟者,恶之也。为其约誓大甚,朋党深背之,生患祸重,胥命於蒲,善近正是也。君大夫盟例日,恶不信也。此月者,隐推让以立,邾娄慕义而来相亲信,故为小信辞也。大信者时,柯之盟是也。鲁称公者,臣子心所欲尊号其君父。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父,使得称公,故《春秋》以臣子书葬者皆称公。于者,於也。凡以事定地者加于,以地定事者不加于。○处,昌虑反。恶之,乌路反,下“恶不”、“恶其”皆同。大甚,音泰,或绩贺反。近正,附近之近。柯,音歌。
  [疏]“眛者何”。○解云:《春秋》之始,弟子未解地期之义,故执不知问。○注“凡书盟者恶之”。○解云:此言与公盟而得褒,何言恶者?直善其慕新王之义而得褒,岂善其盟乎?○注“胥命”至“是也”。○解云:即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注“君大”至“信也”。○解云:言内君与大夫共他外盟之时,其书日皆是恶其不信也,即下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文八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之属是也。○注“故为小信辞也”。○解云:邾娄仪父归于新王而见褒赏,不为大信者,以下七年“秋,公伐邾娄”,是其背信也,功不足录,但假讬以为善,故为小信辞也。○注“大信”至“是也”。○解云: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曰“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是也。○注“故春”至“称公”。○解云:谓以其臣子之辞书其葬者,悉皆称公,即桓十年“夏,五月,葬曹桓公”;僖四年秋,“葬许缪公”之属是也。若然,桓十七年秋八月,“癸巳,葬蔡桓侯”,不称公者,彼注云“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於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其事”是也。○注“凡以”至“于例”。○解云:谓先约其事,乃期于某处,作盟会者加于,即僖二十八年夏五月,“盟于践土”之属是也。○注“以地”至“于例”。○解云:言先在其地,乃定盟会之事者不加于,即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襄三年夏,“六月,公会单子、晋侯”以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之属是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克之者何?加之者,问训诂,并问施于之为。○段,徒乱反。鄢,音偃。
  [疏]“克之者何”。○解云:欲言其杀,而经书克;欲言非杀,克者大恶之文,故执不知问。○注“加之”至“之为”。○解云:训诂者,即不言杀而言克是也。所以不直言克者何而并言之者,非直问其变杀为克,并欲问其施于鄢之所为矣。而不答于鄢之意者,欲下乃解为当国,故此处未劳解之。弟子以其不答于鄢之意,是以下文复云:“其地何”以难之。
 
  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以弗克纳,大郤缺之善,知加克大郑伯之恶也。○郤缺,去逆反;下起悦反。
  [疏]注“以弗”至“之善”。○解云:文十四年秋,“晋人纳接菑于邾娄,弗克纳”,传云“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是也。
 
  曷为大郑伯之恶?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不加克以大之。
  [疏]注“据晋”至“大之”。○解云:在僖五年春。
 
  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如即不如,齐人语也。加克者,有嫌也。段无弟文,称君甚之不明;又段当国,嫌郑伯杀之无恶,故变杀言克,明郑伯为人君,当如传辞,不当自巳行诛杀,使执政大夫当诛之。克者诂为杀,亦为能,恶其能忍戾母而亲杀之。礼,公族有罪,有司谳于公,公曰宥之;及三宥,不对,走出,公又使人赦之,以不及反命;公素服不举,而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戾,力计反。谳,鱼列反。宥之,音又,赦也。
  [疏]注“明郑”至“诛之”。○解云:郑伯为人君之法,当如传辞,不与其国而已,不宜忍戾其母而亲杀之。其诛之者,自是执政大夫之事。○注“礼公”至“哭之”。○解云:皆出《文王世子》也。其文云:公族有罪,“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彼注云“谳之言白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注云“对,答也。先者,君每言宥则答之,以将更宥之至于三,罪定,不复答。走往刑之,为君之恩无巳”;“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注云“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反命于公”,注云“白已刑杀”;“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注云“素服於凶事为吉,於吉事为凶,非丧服也。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往吊,当事则弁绖;於士盖疑衰,同姓则緦衰以吊之。今无服者,不往吊也。伦,谓亲疏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亲哭之”,注云:“不往吊,为位哭之而巳。君於臣,使有司哭之”是也。
 
  段者何?郑伯之弟也。杀母弟,故直称君。
  [疏]“段者何”。○解云:欲言世子母弟,无世子母弟之文;欲言大夫,复目郑伯以杀,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称弟?据天王杀其弟年夫称弟。
  [疏]注“据天”至“称弟”。○解云:在襄三十年夏。
 
  当国也。欲当国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逆。其地何?据齐人杀无知不地。
  [疏]注“据齐”至“不地”。○解云:即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
 
  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据俱欲当国也。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其不当国而见杀者,当以杀大夫书,无取於地也。其当国者,杀於国内,祸已绝,故亦不地。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明当国者,在外乃地尔,为其将交连邻国,复为内难,故录其地,明当急诛之。不当国,虽在外,祸轻,故不地也。月者,责臣子不以时讨,与杀州吁同例。不从讨贼辞者,主恶以失亲亲,故书之。○难,乃旦反,下“此难”同。吁,况于反。
  [疏]注“明当”至“地尔”○解云:下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及此皆是也。○注“不当”至“地也”。○解云:昭四年“秋,七月,楚子”云云“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昭八年夏,“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皆是也。○注“月者”至“同例”。○解云:下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之下,注云“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注“不从”至“书之”。○解云:若作讨贼辞,当称人以讨,如齐人杀无知然。今不如此者,经本主为恶郑伯失亲亲而书,故曰郑伯而不称人也。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宰者何?官也。以周公加宰,知为官也。○咺,况阮反,一音况元反。赗,芳仲反。
  [疏]“宰者何”。○解云:以其言宰与周公同,疑宰为官;以其言名又与宰周公”异,复疑非官,故执不知问。○注“以周”至“官也”。○解云: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已下“于葵丘”是也。
 
  咺者何?名也。别何之者,以有宰周公,本嫌宰为官。
  [疏]“咺者何”。○解云:系宰是官,言名又卑称,故执不知问。○注“别何”至“为官”。○解云:所以不言宰咺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周公加宰,为周公身上官,故别何之令相远。若然,上注云“以周公加宰,知为官”,而此注又云“本嫌宰为官”者,言宰周公,宰为周公身上官。今此言宰咺,亦嫌宰为咺之身上官也。不谓二注异,宰即非咺之身上官,而系宰言之者,次士以官录,言其是宰下之士故也。○
 
  曷为以官氏?据石尚。
  [疏]注“据石尚。○解云:定十四年秋,“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石尚亦是士,而不以官录之,故以为难也。
 
  宰,士也。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
  [疏]注“天子”至“称人”。○解云: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者,即“石尚来归脤”是也。云中士以官录者,言以所系之官录之,即此是也。云下士略称人者,即僖八年春,“公会王人”以下“盟于洮”是也。
 
  惠公者何?隐之考也。生称父,死称考,入庙称祢。○祢,乃礼反。
  [疏]“惠公者何”。○解云:春秋从隐至哀,鲁无惠公,归赗言来,故执不知问。○注“生称父”。○解云:即下《曲礼》云“生曰父”是也。《广雅》云“父者,矩也。以法度威严於子,言能与子作规矩,故谓之父。○注“死称考”。○解云:即下《曲礼》曰“死曰考”是也。《周书·谥法》:“大虑行节曰考”。《尔雅》云:“考,成也。”言有大虑行节之度量,堪成以下之法,故谓之考。郑注《曲礼》云:“考,成也。言其德之成也。”义亦通於此。○注“入庙称祢”。○解云:即襄十二年《左传》曰:“同族於祢庙”是也。旧说云“祢”字示傍尔,言虽可入庙是神示,犹自最近于已,故曰祢。
 
  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以无谥也。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適同姓。生称母,死称妣。○妣,必履反。
  [疏]“仲子者何”。○解云:正以上不见仲子卒文,而得归赗,故执不知问。○注“以无谥也”。○解云:凡《春秋》之义,妾子为君者,其母得称谥,即文公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是也。今桓未为君,故其母不得称谥也,是以见其不称谥,即知桓之母也。○注“仲字”至“同姓”。○解云:字者,本国所加,故称字,见其不忘本国也。所以称姓者,示不適同姓矣。○注“生称”至“称妣”。○解云:即下《曲礼》云“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是也。○问曰:考与妣是死称,父与母是生称,惠公仲子之卒俱在春秋前,何故此传惠公言隐之考,举死名;仲子言桓之母,举生名乎?○答曰:仲子已葬讫之后,实合举死称,但礼家本意母死曰妣者,比於父之义也,故郑彼云“妣之言媲,媲于考也”。但仲子是妾,桓未为君,其母不得为夫人,卑不得比于父,故还以母言之。
 
  何以不称夫人?此难生时之称也。据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成风称谥,今仲子无谥,知生时不称夫人。
  [疏]注“此难”至“称也”。○解云: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举风之谥。案经成风生时,传称夫人,何者?礼,妾贱不得有谥故也。今仲子不举谥,不与成风同,明生时不得称夫人可知,故传家遥难之。
 
  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此道周制也。以马者,谓士不备四也。《礼·既夕》曰:“公,赗玄纁束帛两马”是也。乘马者,谓大夫以上备四也。礼,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马,所以通四方也。天子马曰龙,高七尺以上;诸侯曰马,高六尺以上;卿大夫、士曰驹,高五尺以上。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因取足以共事。○乘马,绳证反,注“乘马”同。纁,许云反。共,音恭。
  [疏]“赗者何”。○解云:初入《春秋》,弟子未晓赗义,故执不知问。○注“此道周制也”。○解云:知者,正以上云以马,与《士既夕礼》同;下言乘马,与士异,明知周之礼,大夫以上皆有四马矣。○注“以马”至“四也”。○解云:以下言乘马,明上文直言以马者,士礼两马可知,故即引《礼》为证矣。○注“礼大夫”至“方也”。○解云:案《异义》“古《毛诗》说”云“天子至大夫同驾四,皆有四方之事;士驾二也。《诗》云‘四騵彭彭’,武王所乘;‘龙旂承祀,六辔耳耳’,鲁僖所乘;‘四牡騑騑,周道倭迟’。大夫所乘。《书传》云‘士乘饰车两马,庶人单马木车’”是也。○问曰:若然,《异义》“《公羊》说”引《易经》云“时乘六龙,以驭天下也”,知天子驾六,与此异何?○答曰:彼谨案亦从《公羊》说,即引《王度记》云“天子驾六龙,诸侯与卿驾四,大夫驾三”以合之。郑驳云“《易经》‘时乘六龙’者,谓阴阳六爻上下耳,岂故为礼制?《王度记》云‘今天子驾六’者,自是汉法,与古异;‘大夫驾三’者,於经无以言之”者是也。然则,彼《公羊》说者,自是章句家意,不与何氏合。何氏此处不依汉礼者,盖时有损益也。○注“天子”至“以上”。○解云:《月令》天子驾仓龙,是其高七尺者,汉制也。其六尺五尺亦然。○注“诸侯曰”至“以上”。○解云:《鲁颂》曰“鲁侯戾止,其马蹻々”是也。○注“卿大夫”至“以上”。○解云:《诗》云“皎皎白驹,食我场苗”是也。○注“束帛”至“纁二”。○解云:《杂记上》云:“鲁人之赠,三玄二纁”是也。○注“玄三”至“共事”。○解云:天数不但三,地数不但二,而取三二者,因取足以共事故也。
 
  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此者春秋制也。赗,犹覆也;赙,犹助也,皆助生送死之礼。襚,犹遗也。遗是助死之礼。知生者赗赙,知死者赠襚。○赙,音附。襚,音遂。犹遗,唯季反。
  [疏]注“此者春秋制也”。○解云:上陈周制讫,下乃言赗赙襚,此三者是春秋之内事,故云此者春秋制也。○注“知生”至“赠襚”。○问曰:案《既夕礼》云“知死者赠,知生者赙”,郑注云“各主於所知”,以此言之,赙专施于生者何?○答曰:赙专施于生,襚专施于死,赗实生死两施,故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赗矣。而《既夕礼》专言知生者,对赠言之故也。○问曰:何知赗生死两施乎?○答曰:案《既夕礼》云“兄弟赗奠可也”,注云“兄弟有服亲者,可且赗且奠,许其厚也。赗奠於死生两施”;又云“所知则赗而不奠”,郑注云“所知,通问相知也。降於兄弟,奠施於死者为多,故不奠”,以此言之,明赗与奠皆生死两施也。言奠於死者为多,故知赗生死等矣。
 
  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据非礼。
  [疏]注“据非礼”。○解云:桓公未为君,则其母犹妾,故诸侯赗之为非礼。
 
  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经言王者赗,赴告王者可知,故传但言诸侯。○隐为,于伪反,下注“为”并年末注同。告,古毒反,一音古报反。
  [疏]注“故传但言诸侯”。○解云:诸侯之赗及事,则在春秋之前,故不书矣。然则诸侯有相赗之道,隐以桓母成为夫人,告天子、诸侯、天子犹来,何况诸侯乎?故传举以言焉。
 
  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尊贵桓母,以赴告天子、诸侯,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仲子,所以起其意,成其贤。其言来何?据归含且赗,不言来。○归唅,本又作“含”,户暗反,下同。
  [疏]注“据归”至“言来”。○解云:文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
 
  不及事也。比於去来为不及事,时以葬事毕,无所复施,故云尔。去来所以为及事者,若已在於内者。
  [疏]注“比於”至“云尔”。○解云:《公羊》之例,若其奔丧会葬,不问来之早晚,及事不及事,皆言来矣,故文元年春,“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葬我君僖公”者,是其及事言来也。文五年三月,“葬我小君成风”,下乃言“王使召伯来会葬”,注云“去天者不及事”,是不及事亦言来矣,故元年传云“其言来会葬何?会葬,礼也”,注云“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定十五年夏,“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何?奔丧,非礼也”,彼注云“但解奔丧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以此言之,则知奔丧会葬之例,不问早晚,悉言来矣。若其含赗襚,及事则不言来,不及事则言来,是以惠公仲子之葬,悉在春秋前,至此乃来归赗,传曰“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又注云“比於去来为不及事,时以葬事毕,无所复施,故云尔。去来所以为及事者,若巳在於内者”是也。若含不及事,亦须言来也,故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彼注云“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以此言之,明诸侯含晚须言来矣,何者?诸侯邻国,礼容有含故也。若其襚也,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亦是不及事言来也,何氏不注者,以其可知,省文故也。所以如此作例者,以奔丧会葬,所以通哀序志,必有所费,容其事故稽留,不必苟责其及时也。其含赗襚之等,皆是死者所须,若其来晚则无及於事,故须作文见其早晚矣。
 
  其言惠公仲子何?据归含且赗,不言主名。兼之。兼之,非礼也。礼不赗妾,既善而赗之,当各使一使,所以异尊卑也。言之赗者,起两赗也。○一使,所吏反。
  [疏]注“言之”至“赗也”。○解云:以此言之,则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言之襚者,亦起两襚矣。
 
  何以不言及仲子?据及者,别公夫人尊卑文也。仲子即卑称也。○别,彼列反。
  [疏]注“据及”至“文也”。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仲子,微也。比夫人微,故不得并及公也。月者,为内恩录之也。诸侯不月,比於王者轻,会葬皆同例。言天王者,时吴楚上僣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於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称使者,王尊敬诸侯之意也。王者据土与诸侯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异姓谓之伯舅叔舅,同姓谓之伯父叔父。言归者,与使有之辞也。天地所生,非一家之有,有无当相通。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书者来接内也。《春秋》王鲁,以鲁为天下化首,明亲来被王化渐渍礼义者,在可备责之域,故从内小恶举也。主书者,从不及事也。○僣,子念反。而治,直吏反,下皆同。所传,直专反,下文“所传”并注同。被,皮寄反。
  [疏]注“月者,为内恩录”。○解云:此文及文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皆是内恩录之也。○注“诸侯”至“者轻”。○解云:即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是也。○注“会葬皆同例”。○解云:若王使人来则书月,为内恩录之。若诸侯使人来即不月,以为比王者为轻,故文五年春三月,“王使召伯来会葬”;文元年二月,“天王使叔服来会葬”皆是也。其诸侯使人来会葬不月者,《春秋》之内,偶尔无之。其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定十五年“九月,滕子来会葬”,皆书月者,彼是诸侯身来会葬,非使人,仍自非妨也。以此义势言之,则乡解王与诸侯者,皆是使人,非身自来也。而旧云襄三十一年月者,为下癸酉葬襄公出之,会葬不蒙月;定十五年月者,为下葬定公出之,会葬亦不蒙上月者,非也。○注“春秋”至“是非”。○解云:若正之,当直言王,今不正之而亦言天者,所以广见是非故也,何者?若单言王,是其正称,今兼亦言天,见其非正矣。○注“称使”至“意也”。○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由尊卑不敌故也。今天子与诸侯亦尊卑不敌,所以言使者,天子见诸侯与已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尊敬之,而使归赗,故曰尊敬诸侯之意也。○注“有不”至“之义”。○解云:《丧服·斩衰章》云“臣为君,诸侯为天子”,既言臣为君,而别言诸侯为天子,明其与纯臣者异。其异者,即不居殡官是。○注“故异”至“叔父”。○解云:下《曲礼》及《觐礼记》文。○注“言归者”至“之辞也”。○解云:《春秋》大例,先是已物乃言归,即“归讙及阐”之属是也。今此赗之车马,先非鲁物而言归者,与鲁有之辞。○注“所传”至“内也”。○解云:《春秋》之义,所传闻之世,外小恶皆不书。今此缓赗,是外之小恶,当所传闻之世,未合书见,而书之者,由接内故也。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孰及之?内之微者也。内者,谓鲁也。微者,谓士也。不名者,略微也。大者正,小者治,近者说,远者来,是以《春秋》上剌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宋称人者,亦微者也。鲁不称人者,自内之辞也。宿不出主名者,主国主名与可知,故省文,明宿当自首其荣辱也。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于宿,音夙,国名。说,音悦。逮,音代,又大计反。故省,所景反,后“省文”皆同。
  [疏]注“微者谓士也”。○解云:正以《公羊》之例,大夫悉见名氏,与卿同。今此不见名氏,故知士也。○注“明宿”至“辱也”。○解云:理是则主人先荣,理非则主人先辱,故曰首其荣辱也。○注“微者”至“故录也”。○解云:《春秋》之例,若尊者之盟,则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见其责也。若其微者,不问信与不信,皆书时,悉作信文以略之,即僖十九年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今此书月者,义如注释。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无所系言来也。○祭伯,侧界反,五年注放此。
  [疏]“祭伯者何”。○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诸侯,复不言朝;欲言失地之君,复不言奔,故执不知问。○注“以无”至“来也”。○解云:外诸侯臣来聘,宜系国称使,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之属是也。若直来亦有所系,如闵元年“冬,齐仲孙来”之属是。若外诸侯之臣来奔,当系国言来奔,即文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今无所系,直言来,故知宜是天子之大夫也。
 
  何以不称使?据凡伯称使。
  [疏]注“据凡伯称使”。○解云:即下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是也。
 
  奔也。奔者,走也。以不称使而无事,知其奔。
  [疏]注“以不”至“其奔”。○解云:下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是无使文而有事也。上文“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文元年“天王使叔服”之徒,皆是有使有事也。今此无使复无事,故知其正是奔也。
 
  奔则曷为不言奔?据齐庆封来言奔。
  [疏]注“据齐”至“言奔”。○解云:在襄二十八年冬。
 
  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言奔则与外大夫来奔同文,故去奔,明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主书者,以罪举。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当春秋时,废选举之务,置不肖於位,辄退绝之以生过失,至於君臣忿争出奔,国家之所以昏乱,社稷之所以危亡,故皆录之。录所奔者为受义者,明当受贤者,不当受恶人也。祭者,采邑也。伯者,字也。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义也。月者,为下卒也,当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也。奔例时。一月二事,月当在上。十言有二者,起十复有二,非十中之二。○选,息变反。肖,音笑。采,七代反。
  [疏]注“故去”至“绝义”。○问曰:若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故不言奔,何故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皆言奔乎?○答曰:《春秋》进退无义,若来奔鲁者,见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故不言奔矣。若奔别国,即见《春秋》黜周与外诸侯同例,故言奔矣。既以鲁为王而不专黜周者,若专黜周,则非逊顺之义故也。○注“主书者,以罪举”。○解云:一则罪祭伯之去主,一则罪鲁受叛人,故曰以罪举。○注“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解云:内书者,闵二年秋,“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又在外奔书者,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之属是也。○注“当春”至“於位”。○解云:《王制》云:“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爵人於朝,与士共之。”是择人之法也。当春秋之时,不问贤与不肖,悉皆世位,故言此。○注“辄退”至“过失”。○解云:君若退绝其臣,不听世禄,以生过失矣。○注“至於”至“出奔”。○解云:由不肖者在位,故有忿争出奔之事矣。○注“伯者,字也”。○解云:知伯非爵者,正见桓八年经云: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公是其爵,明伯是其字矣。○注“当案”至“不也”。○解云:一月有数事,重者皆蒙月也。若上事轻,下事重,轻者不蒙月,重者自蒙月。若上事重,下事轻,则亦重者蒙月,轻者不蒙月,故言当案下例,当蒙上月矣。日不者,谓一日有数事,即不得上下相蒙,故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戍,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彼下注云“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是也。○注“奔例时”。○问曰:襄二十年夏五月,“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悉书月,何言例时乎?○答曰:案襄公十年“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天王杀其弟年夫。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以此言之,则似月为上事,其二处出奔仍不蒙月,是以襄三十年“五月,甲午”之下,注云“外灾例时,此日者,为伯姬卒日”;昭二十六年“冬,十月”之下,注云“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是其月为上事之明文,不妨出奔仍自时也,故此乃注云“月者,为下卒”,“奔例时”也。旧云《春秋》王鲁,是以王臣来奔鲁者,悉与外诸侯之臣来奔同书时,故与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同书时矣。若王臣奔佗国者,悉皆书月,见别于诸侯之臣矣,是以王子瑕、毛、召之徒悉皆书月。○问曰:若然,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亦是出奔,何故不月?○答曰:王臣之例,实不言出,亦不书时,但周公自其私出奔,故自从小国例言出书时矣。凡诸侯出奔,大国例月,小国时。
 
  公子益师卒。何以不日?据臧孙辰书日。○不日,人实反。此传皆以日月为例,后放此。
  [疏]注“据臧孙辰书日”。○解云:即文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是也。○问曰:下五年冬十二月,“辛巳,公子彄卒”,亦书日,所以不据之,而远据文十年之篇何?○答曰:下五年何氏云“日者,隐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益师始见法,无骇有罪,侠又未命也,故独得於此日”。以义言之,正由同在所传闻之世,非常书日之限,故不据之。所闻之世,大夫日卒者非一,正据辰者,以其是所闻之始故也。
 
  远也。孔子所不见。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见者,谓昭、定、哀、已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异辞者,见恩有厚薄,义有深浅,时恩衰义缺,将将以理人伦,序人类,因制治乱之法,故於所见之世,恩巳与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无罪,皆日录之,“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於所闻之世,王父之臣恩少杀,大夫卒,无罪者日录,有罪者不日略之,“叔孙得臣卒”是也。於所传闻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公子益师、无骇卒是也。於所传闻之世,见治起於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於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於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劓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大平,夷狄进至於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立爱自亲始,故《春秋》据哀录隐,上治祖祢。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数备足,著治法式,又因周道始坏绝於惠、隐之际。主所以卒大夫者,明君当隐痛之也。君敬臣则臣自重,君爱臣则臣自尽。公子者,氏也。益师者,名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见思,贤遍反,下“见治”皆同。杀,所介反。粗捔,才古反,又七奴反,《说文》“大也”。诸夏,户雅反,凡“诸夏”皆放此。攒函,才官反;下音咸。大平,音泰。期,音基。齐衰,音咨,本亦作“{齐衣}”;下七雷反。尽,津忍反。
  [疏]注“所见”至“事也”。○解云:孔子亲仕之定、哀,故以定、哀为巳时。定、哀既当於巳,明知昭公为父时事。知昭、定、哀为所见,文、宣、成、襄为所闻,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者,《春秋纬》文也。○注“时恩衰义缺”。○解云:当时子弑父,父杀子为恩衰;臣弑君,君杀臣为义缺,故《丧服四制》云“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为君斩衰三年,以义制”是也。○注“将以”至“之法”。○解云:孔子见时如此,遂制《春秋》,理人伦者,断理君臣之伦次,令得所也。序人类者,类谓父子,序父子之恩,使之厚也,因以制治乱之轨式矣。○注“故於”至“卒是也”。○解云:隐如逐君而书日,即定五年“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若非罪书日,即昭二十五年“冬,十月,戊辰,仲孙舍卒”,二十九年“四月,庚子,叔倪卒”是也。而此注不言之者,从省文也。○注“於所”至“日录”。○解云:无罪书日者,即襄五年冬十有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卒”;襄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卒”,是无罪而书日者,录之故也。若然,文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敖实有罪而书日者,彼注云“巳绝卒之者,为后齐胁鲁归其丧,有耻,故为内讳,使若尚为大夫”是也。○注“有罪”至“是也”。○解云: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何氏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有罪而不日者,略之故也。○注“於所见”至“卒是也”。○解云:公子益师无罪而不日,即此是也。无骇有罪而不日,即下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是也。若然,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并是所传闻之世而得书日。牙卒之下,何氏云“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当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之过恶也”;其季友之下,何氏云“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皆日也”;其公孙慈之下,何氏云“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日痛之”是也。○注“录大略小”。○解云:谓录大国卒葬,小国卒葬不录是也。○注“内离”至“是也”。○解云:内离会者,即下二年“春,公会戎于潜”;桓元年春,“公会郑伯于垂”是也。外离会不书者,桓五年“齐侯、郑伯如纪”,传云“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离不言会也”,何氏云“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注“於所”至“升平”。○解云:升,进也。稍稍上进而至於大平矣。○注“宣十”至“攒函”。○解云:即此一经,而当是二义也。○注“襄二”至“是也”。○解云:若然,庄二十四年冬,“曹羁出奔陈”;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皆非所闻之世,而小国得有大夫书名者,曹羁之下传云“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莒庆之下传云“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境逆女,非礼也”。然则一讥一贤,故变例书之尔。○注“至所”至“大平”。○解云:当尔之时,实非大平,但《春秋》之义,若治之大平於昭、定、哀也。犹如文、宣、成、襄之世实非升平,但《春秋》之义,而见治之升平然。○注“夷狄”至“於爵”。○解云:即哀四年夏,“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十三年夏,“公会齐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注“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解云:哀十三年“晋魏多帅师侵卫”,传云“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定二年仲孙忌围运,传云“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何氏云“春秋定、哀之间又致大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注“所以”至“三年”。○解云:母虽不斩衰,哀痛与斩同,故连言之。○注“为曾”至“三月”。○解云:不言高祖父母者,文不备。○注“立爱自亲始”。○解云:即《祭义》云“子曰‘立爱自亲始,教人睦也。立敬自长始,教人顺也’”,郑注云“亲长,父兄也。睦,厚也”是。○注“故春”至“祖祢”。○解云:即《大传》云:“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之昭穆,别之以仁义,人道竭矣。”郑注云:“治,犹正也。竭,尽也。”○注“取法”至“法式”。○解云:考诸旧本,皆作“式”字,言取十二公者,法象天数,欲著治民之法式也。若作“戒”字,言著治乱之法,著治国之戒矣。○注“诸侯”至“公孙”。○解云:出《丧服传》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古者诸侯非朝时不得逾竟。所传闻之世,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王者不治夷狄,录戎者,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朝聘会盟,例皆时。○恶,乌路反。好,呼报反。非朝,直遥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所传,直专反,年末“相传”同。
  [疏]注“凡书会者”至“外好也”。○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义故也。○注“古者诸侯”至“逾竟”。○解云:案《曲礼下》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闲隙之地”。以此言之,则会合於礼。言会为恶之,非朝时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会,非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注“古者不治”至“勿追”。○解云:言当是所传闻之世,王者草创,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书晋灭下阳,末书楚灭穀、邓是也。而此经录戎者,来者勿拒故也。○注“东方曰夷”至“曰狄”。○解云:下《曲礼》及《王制》皆有此文。○注“朝聘”至“皆时”。○解云:朝书时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来朝”之类是也。其聘书时者,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文六年“夏,季孙行父如陈”之属是也。其会书时者,即庄十三年“春,齐侯、宋人”以下“会于北杏”,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以下“于鄄”之属是也。盟书时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之属是也。其有书日月者,皆别著义,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属是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入者,以兵入也。巳得其国而不居,故云尔。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兵动则怨结祸,更相报偿,伏尸流血无巳时。诸侯擅兴兵不为之恶者,保伍连帅,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鲁人杞不讳是也。入例时,伤害多则月。○莒,音举。向,舒亮反,国名。更,音庚。偿,时亮反。擅,市战反。
  [疏]“入者,何”。○解云:侵、伐、战、围、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帅帅,故执不知问。○注“凡书兵”至“得也”。○解云:言《春秋》之内,凡书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注“诸侯”至“是也”。○解云:保伍连帅者,即《礼记·王制》云“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是也。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谓礼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若州内有无道者,则长、帅、正、伯当征之,若其不征,则与同恶,故曰有征伐之道。知非大恶者,正以《春秋》之义,内大恶皆讳不书。而鲁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帅师入杞”者是也。若然《礼》法“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而保伍连帅得有征伐之道,谓随州伯故也。○注“入例”至“则月”。○解云:入例时者,即成七年秋,“吴入州来”;定五年夏,“於越入吴”之属是也。伤害多则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无骇帅师入极。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遂帅师入杞,氏公子也。○骇,户楷反。
  [疏]“无骇者何”。○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复无氏,故执不知问。○注“据公子遂帅师”至“子也”。○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贬。贬,犹损也。○贬,彼检反,损也。曷为贬?据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贬也。疾始灭也。以下终其身不氏,知贬。疾始灭,非但起入为灭。
  [疏]注“据公子遂俱用”至“贬也”。解云:欲决隐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注“以下终”至“为灭”。○解云:即下八年“无骇卒”,传曰“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然则若直欲起此入为灭,止应此经贬之而巳,不应终身贬之,故知并欲起其疾始灭也。
 
  始灭,昉於此乎?昉,適也,齐人语。据传言拨乱世。○昉,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齐人语”。○解云:胡毌生齐人,故知之。若《郑谱》云“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之类。○注“据传言拨乱世”。○解云: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是也。既言作《春秋》治乱世,明知往前相灭非一矣。而此经为始疾灭,是以据而难之。
 
  前此矣。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郜,古报反。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
  [疏]注“谓宋灭郜是也”。○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传云“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彼注云“从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是也。然则宋灭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曷为讬始焉尔?据战伐不言讬始。
  [疏]注“据战”至“讬始”。○解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皆不言讬始焉尔,故难之。而注先言战者,直漫据《春秋》上下战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则言,不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当诛也。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复见,扶又反,下“不复”同。见,音贤遍反。
  [疏]注“言疾灭”至“省文也”。解云:诸灭复见不复贬,即定四年“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之属是也。
 
  此灭也。其言入何?据齐师灭谭不言入。内大恶,讳也。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灭例月,不复出月者,与上同月,常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当为,于伪反,下“为后背隐”同。
  [疏]注“据齐师灭谭不言入”。解云:在庄十年。○注“灭例月”至“同月”。○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注“常案下”至“日不”。○解云:元年“祭伯来”之下,巳有此注,而复言之者,正以彼月为下“公子益师卒”,其“祭伯来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异,故重发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背,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隐者,桓是弑君之贼,而与桓盟,是背隐之义矣。言善桓能自复者,戎与桓同好相随,继其所能故善其得国矣。若《左氏》之义,以极是戎国都,案此经传及注,似非一物,而旧解曰以为戎能自复者,非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以逆女不称使,知为大夫。○履緰,音须,《左氏》为“裂繻”。
  [疏]“纪履緰者何”。○解云:不书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执不知问。○注“以逆”至“大夫”。○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是大夫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为“爵”字误也。
 
  何以不称使?据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称使。婚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
  [疏]注“据宋公”至“称使”。○解云:在成八年夏。○注“为养廉远耻也”者。谓养成其廉,远其惭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疏]“辞穷者何”。○解云:弟子未解辞穷之义,故执不知问。○注“礼有母”至“师友”。○解云:即《婚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是也。○注“称诸父”至“以行”。○解云:谓使者称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注“宋公”至“称使”。○解云:即《婚礼记》云“亲皆没,巳躬命之”是也。○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以不称使知有母。有则何以不称母?据非主人,何不称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宋不书逆人。
  [疏]注“据伯”至“逆人”。○解云:在成九年春。
 
  讥。讥,犹谴也。○谴,遣战反。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亲迎,鱼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荐反。
  [疏]注“礼所”至“先女也”。○解云:出《昏义》文。○注“於庙者”至“於户”。○解云:即《书传》云“夏后氏逆於庙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者是也。○
 
  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无前也。○妃,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礼,故知往前宜有不亲迎之事矣。
 
  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曷为讬始焉尔?据纳币不讬始。《春秋》之始也。《春秋》正夫妇之始也。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和,君臣和则天下治,故夫妇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治,直吏反。
  [疏]注“夫妇正”至“之端”。○解云:《昏义》郑注云“言子受气性纯则孝,孝则忠”是也。○注“内逆女常书”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宣元年公子遂、成十四年叔孙侨如之属是也。
 
  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未离父母之辞,“纪履緰来逆女”是也。○未离,力智反,下同。在途称妇,在途见夫服从之辞,“公子结媵陈人之妇”是也。
  [疏]“女曷为或称女”者,即此经是也。或称妇者,庄十九年“陈人之妇”是也。○注“在涂见”至“之辞”。○解云:案僖二十五年,宣元年传皆云“其称妇者何?有姑之辞也”者,兼二义故也,何者?在涂称妇者,服从夫辞;其至国犹称妇者,对姑生称也。
 
  入国称夫人。入国则尊,尊有臣子之辞,夫人姜氏入是也。纪无大夫,书纪履緰者,重婚礼也。月者,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亲迎例时。
  [疏]注“入国”至“入是也”。○解云:在庄二十四年秋是也。○注“月者”至“例时”。○解云:不亲迎例月者,即此文及桓三年秋七月公子翚、宣元年正月公子遂之属是也。其亲迎时者,即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之属是也。有不如此者,别见义,即文四年“夏,逆妇姜”,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之属是也。当文自有解,不能逆说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伯姬者何?内女也。以无所系也。不称公子者,妇人外成,不得独系父母。
  [疏]“伯姬者何”。○解云:欲言内女,於纪言归;欲言外女,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不称公”至“父母”。解云:正以庄元年传云“群公子之舍,则巳卑矣”明有得称公子之道,故注者决之。○
 
  其言归何?据去父母国也。妇人谓嫁曰归。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二归之道。书者,父母恩录之也。礼,男之将取,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女之将嫁,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内女归例月,恩录之。○取,七住反。○
  [疏]注“妇人生”至“为家”。○解云:谓始生时。○注“明有二归之道”也。○解云:即此“伯姬归于纪”,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之属是也。○注“礼男之”至“女将嫁”。○解云:皆出《礼记·曾子问》。○注“内女归”至“录之”。○解云:即此文冬十月、隐七年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
 
  纪子伯、莒子盟于密。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毌生等,乃始记於竹帛,故有所失也。○“纪子伯,《左氏》作“子帛”。远,于万反。燔,扶元反。毋,音无。
  [疏]“纪子伯者何”。○解云:欲言纪君,经不称侯;欲言大夫,复叙人君之上,故执不知问。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以不书葬。
  [疏]“夫人子氏者何”。○解云:欲言鲁之夫人,终无葬处,弟子未识,故执不知问。○注“以不书葬”。○解云:今隐公欲表巳让,故宜屈卑。其母不成夫人之礼,是以见其不书葬,知其是隐公母也。
 
  何以不书葬?据姒氏书葬。○姒,音似。
  [疏]注“据姒氏书葬”。○解云:即定十五年九月,“辛巳,葬定姒”是也。彼定姒之子哀公者,未逾年之君也,其母亦得书葬。今隐公虽欲让桓,不作成君,应比未逾年之君。今其母不书葬,故据而难之。
 
  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据已去即位。○去,起吕反。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时隐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礼葬之,以妾礼葬之,以卑下桓母,无终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书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贤。子者,姓也。夫人以姓配号。义与仲子同。书薨者,为隐公恩录痛之也。日者,恩录之,公夫人皆同例也。○下,遐嫁反。
  [疏]注“子者”至“子同”。○解云:上文仲子之下而注云“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因示不適同姓”。今此称姓者,亦是示不適同姓之义,故云义与仲子同。其不称字之义乃自异,故注云“以姓配号”,号即夫人是也。
 
  郑人伐卫。书者,与入向同。侵、伐、围、入例皆时。
  [疏]注“书者与入向同”。○解云:即上注云“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是也。○注“侵伐围入例皆书时”。○解云:其侵伐书时者,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之属是也。入例时者,已说於上,而注言此者,正以文承日月之下,故须解之。
 
  三年,春,王二月。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於是可得而观之。
  [疏]注“二月至王者,解云:二月有王即此是三月有王者,即定元年王三月之属是也。○注使统其正朔。○解云:统者,始也。谓各使以其当代之正朔为始也。○注所以尊至观之。○解云:《春秋》黜?而言通三统者,黜?为鲁也。通三王之正者,为师法之义
 
  己巳,日有食之。何以书。诸言何以书者,问主书。
  [疏]注“诸言”至“主书”。○解云:至此乃解之者,正以有所据。下言何以书者,还言据彼难此之例,故不得然解也,即上二年传云“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是也。今此直言“何以书”,上无所据,则是问主书,故如此解。
 
  记异也。异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是后卫州吁弑其君完,诸侯初僣,鲁隐系获,公子翚进谄谋。○杀其,申志反,下“杀其君”同。翚,许韦反。谄,绩检反。
  [疏]注“是后”至“完”。解云:在四年春。○注“诸侯初僣”。○解云:下五年秋“初献六羽”,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是也。○注“鲁隐系获”者。○解云:即下六年“春,郑人来输平”,传云“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是也。○注“父子”至“谄谋”。○解云:下四年“秋,翚帅师及宋公”以下“伐郑”,传云“公子翚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是也。此等诸事皆是阴阳之象,故取之日食。
 
  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外彊内虚,是故日月之行无鷃疾,食不失正朔也。
  [疏]“日食,则曷为或日”者。○解云:即此是也。或不日者,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或言朔者,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注“此象君”至“朔也”。○解云:外强者,谓外有威严,其民臣望而畏之。内虚者,虚心以受物,正得为君之道,故食不失正朔也。《祭义》云:“虚中以治之”,郑注云“虚中,言不兼念馀事”是也。
 
  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食,巳巳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暴急,外见畏,故日行疾月行迟,过朔乃食,失正朔於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谓晦日食,庄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儒弱见陵,故日行鷃月行疾,未至朔而食,失正朔於后也。不言月食者,其形不可得而睹也,故疑言曰有食之。孔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尤。”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录内可知也。○懦,乃乱反,又乃卧反。
  [疏]注“不传”至“可知也”。○解云:正以僖十四年“沙鹿崩”,成五年“梁山崩”,传皆云“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今无此传,故须解之也。彼不从王内录者,以其皆在晋竟内故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平王也。何以不书葬?据书葬桓王。
  [疏]注“平王也”。○解云:知者,以本纪当之故也。○注“据书葬桓王”。○解云:即庄三年“五月,葬桓王”是也。○
 
  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至尊无所屈也。诸侯记卒记葬,有天子存,存,在。不得必其时也。设有王后崩,当越紼而奔丧,不得必其时,故恩录之。○紼,音弗。
  [疏]注“设有”至“奔丧”。○解云:何氏以意言之。不言天子崩者,举轻以明重故也。
 
  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大毁坏之辞。诸侯曰薨,小毁坏之辞。大夫曰卒,卒,犹终也。士曰不禄。不录,无录也。皆所以别尊卑也。葬不别者,从恩杀略也。书崩者,为天下恩痛王者也。记诸侯卒葬者,王者亦当加之以恩礼,故为恩录。○以别,彼列反,下同。恩杀,所界反。为天,于伪反,下“故为”、“主为”,传“所为”同。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尹氏立王子朝也。○尹氏,《左氏》作“君氏”。朝,如字。
  [疏]“尹氏者何”。○解云:欲言诸侯,不言国爵;欲言外臣,而书其卒;欲言内臣,内无尹氏,故执不知问。○注“以尹氏立王子朝也”者。○解云:在昭二十三年。
 
  其称尹氏何?据宰渠氏官,刘卷卒名。○卷,音权。
  [疏]注“据宰渠氏官”者。○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注“刘卷卒名”者。○解云:在定四年秋。
 
  贬。曷为贬?据俱卒也。
  [疏]注“据俱卒也”。○解云:据刘卷言之。
 
  讥世卿。世卿者,父死子继也。贬去名者氏,言起其世也,若曰世世尹氏也。○去,起吕反。世卿,非礼也。礼,公卿大夫、士皆选贤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职大,不当世,为其秉政久,恩德广大。小人居之,必夺君之威权,故尹氏世,立王子朝;齐崔氏世,弑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则正其本。见讥於卒者,亦不可造次无故驱逐,必因其遇卒绝之,明君案见劳授偿,则众誉不能进无功;案见恶行诛,则众谗不能退无罪。○见讥,贤遍反,下同。造,七报反。
  [疏]“世卿非礼也”。○解云:《诗序》云:“古之仕者,世禄也。”於贤者言之也。○注“齐崔”至“君光”。○解云:崔氏世者,即宣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传云“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者是也。言弑其君光者,在襄二十五年夏。○注“君子疾其末”。○解云:即襄二十五年与昭二十三年是也。○注“则正其本者”。○解云:即此及宣十年是也。○注“见讥”至“绝之”。○解云:必因过卒绝之者,过即“崔氏出奔卫”,“尹氏立王子朝”是也。卒即此文是也。若然,“尹氏立王子朝”还言尹氏,而“崔杼弑其君光”不复言崔氏者,正以大夫弑君例称其名故也。○注“明君”至“无功”。○解云:众誉者,若共工、鲧等迭相为誉之类是也。○注“案见恶”至“无罪”。○解云:谓君有明德,案见恶行诛,则刑不滥也,故虽众谗亦不能退黜无罪之善人也。旧云言不能退无罪者,谓不能退使无罪,非也。
 
  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不卒。
  [疏]注“据原仲不卒”。○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而经不书原仲之卒是也。
 
  天王崩,诸侯之主也。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傧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故为隐恩录痛之。日者,恩录之,明当有恩礼。○
  [疏]注“时天”至“恩礼”。解云:鲁隐奔丧而不书者,盖以得其常故也。若遣大夫往则书之,即文九年“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是也。彼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彼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彼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之会”是也。○注“恩隆”至“录之”。○解云:言隐公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其傧赞之人也。
 
  秋,武氏子来求赙。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据宰渠氏官,仍叔不称氏,尹氏不称子。
  [疏]“武氏子者何”。○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诸侯之臣,文无系国,故执不知问。○注“据宰渠氏官”者。○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注“仍叔不称氏”。○解云:即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是也。
 
  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时虽世大夫,缘孝子之心,不忍便当父位,故顺古先试一年,乃命於宗庙。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称氏言子,见未命以讥之。
  [疏]注“时虽世大夫”。○解云:知者,正见尹氏之属故也。○注“缘孝”至“宗庙”。解云:知如此者,正以此经讥父卒子未命而便为大夫故也。
 
  何以不称使?据南季称使。
  [疏]注“据南季称使”。○解云:即下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是也。
 
  当丧未君也。当丧,谓天子也。未君者,未三年也。未可居君位称使也。故绝正其义,与毛伯同。
  [疏]注“未君至伯同”。○解云:即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云“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逾年即位”,“缘孝子之心,即三年不忍当”,是故三年乃称王命使大夫矣。
 
  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不但言何以书者,嫌主覆问上所说二事,不问求赙。○覆,芳服反。
  [疏]注“不但”至“求赙”。○解云:上二事者,即父卒子未命,当丧未君是也。嫌言父卒子未命何以书,当丧未君何以书,故须连言之。注主为求赙书也者,嫌为上二事书故也。
 
  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主为求赙书也。礼本为有财者制,有则送之,无则致哀而巳,不当求,求则皇皇伤孝子之心。
  [疏]注“求则皇”至“子之心”。解云:言制礼本意,所以丧事无求者,恐伤孝子之心故也,何者?正以孝子本意无心求矣。
 
  盖通于下。云尔者,嫌天子财多不当求,下财少可求,故明皆不当求之。
  [疏]“盖通于下”。○解云:盖,诂为皆,若似盖云归哉之类,或者不受於师,故疑之。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不言薨者,《春秋》王鲁,死当有王文。圣人之为文辞孙顺,不可言崩,故贬外言卒,所以褒内也。宋称公者,殷后也。王者封二王后,地方百里,爵称公,客待之而不臣也。《诗》云“有客宿宿,有客信信”是也。○孙,音逊。
  [疏]注“故贬”至“内也”。○解云:鲁得尊名,不与外诸侯同文,即是尊鲁为王之义。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缪公。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不及五月也。礼,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大夫三月而葬,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孔子曰:“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渴,喻急也,乙未葬齐孝公是也。○宋缪公,音穆,《左氏》作“穆”。凡此后仿此。首,手又反。
  [疏]注“礼天子”至“姻至”。○解云:皆隐元年《左传》文。○注“孔子”至“故也”。解云:《檀弓下》篇文云。“孔子曰”之下无“礼”字。○注“渴喻”至“是也”。解云:即僖二十七年“六月,庚寅,齐侯昭卒。八月,乙未,葬齐孝公是也。而言渴葬者,谓更无他事但孜孜於葬故不待五月矣
 
  ”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慢葬不能以礼葬也,八月葬蔡宣公是也。
  [疏]注“慢葬”至“葬也”。○解云:即下八年“夏,六月,巳亥,蔡侯考父卒”。○注“八月”至“是也”。○解云:言但自慢薄不依礼。故不待五月也。○
 
  过时而日,隐之也。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丁亥葬齐桓公是也。
  [疏]注“隐痛”至“是也”。○解云: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是也。
 
  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解缓不能以时葬,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解,古邂反,又古卖反。
  [疏]注“解缓”至“是也”。解云:即下四年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至五年“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
 
  当时而不日,正也。六月葬陈惠公是也。○当时,丁浪反,又如字,下同。
  [疏]注“六月”至“是也”。○解云:即定四年“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六月,葬陈惠公”是也。
 
  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与夷者,宣公之子,缪公者,宣公之弟。○与夷,如字,又音馀,凡人名字及地名之类皆放首音,借假字则时复重出。爱女,音汝,下及注同。盍终,户腊反,四年传同。
  [疏]“当时”至“葬也”。○解云:即此年八月“宋公和卒”,十二月“癸未,葬宋缪公”是也。而注不言之者,以下有问,不注可知也。○“以吾”至“爱女”。○解云:若,如也。言吾爱於与夷,则不止如女而已,言其甚也。云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者,言不如女,道其不贤。云盍终为君矣者,何不遂为君,不听其反让。
 
  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左师,官。勃,名也。○冯,皮冰反。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所以远绝之。○生毌,音无,下同。与夷复曰:复,报。“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臣之不尔逐,可知矣。尔,女也。可知者,欲使我反国。吾立乎此,摄也。”暂摄行君事,不得传与子也。谦辞。○传与,直专反;下音与。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冯与督共弑殇公在桓二年,危之於此者,死乃反国,非至贤之君不能不争也。○冯杀,音试,注同。争,争斗之争。
  [疏]注“冯与”至“二年”。○解云:即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是也。○注“死乃”至“争也”。○解云:至贤之君,谓受国者。正以与夷不贤,故终见篡矣。
 
  故君子大居正。明脩法守正,最计之要者。
  [疏]“故君子大居正”。○解云:言由是之故,君子之人大其適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宋之祸,宣公为之也。言死而让,开争原也。缪公亦死而让得为功者,反正也。外小恶不书,录渴隐者,明诸侯卒,王者当加恩意,忧劳其国,所以哀死闵患也。
  [疏]注“言死而”至“原也”。○解云:言后人见其死乃让巳,疑非诚心至意,是以还让其子,终致后祸,故曰开争原也。○注“缪公”至“反正也”。○解云:其缪公之功,即桓二年冯弑君是也。○注“所以哀死闵患也”。○解云:哀死者,即慢之属是也。闵患者,隐之是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牟娄者何?杞之邑也。以上有伐杞。○牟,武侯反。
  [疏]“牟娄者何”。○解云:外相取邑,例所不书,疑非凡取,故执不知周。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据楚子伐宋取彭城不书。
  [疏]注“据楚”至“不书”。○解云:即襄元年传曰“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者是也。
 
  疾始取邑也。外小恶不书,以外见疾始,著取邑以自广大,比於贪利差为重,故先治之也。内取邑常书,外但疾始,不常书者,义与上逆女同。不传讬始者,前此有灭,不嫌无取邑,当讬始明,故省文也。取邑例时。○见疾,贤遍反,年末“见众”同。差,初卖反。
  [疏]注“内取邑常书”者。○解云:即下十年取郜、防,昭三十二年取阚之属是也。○注“义与上逆女同”。○解云:即上注云“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是也。○注“传不讬始者”。○解云:何故不发传云取邑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凡不讬始之义有四:一则见其经而不讬始,即上二年彼注云“据战伐不言讬始,纳币不讬始之类”是也。二则其大恶不可讬始,即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传云“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僣天子不可言”,彼注云“传云尔者,解不讬始也”;三则省文,不假讬始,即此是也;四则无可讬始,即桓七年“焚咸丘”之下,注云“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是也。○注“取邑例时”。○解云:即下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然则“取牟娄”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曷为以国氏?据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氏公子。○弑其,申志反。弑字从式,杀字从殳,不同也。君父言弑积渐之名也;臣子云杀,卑贱之意也。字多乱,故时复音之;可知,则不重出也。完,音丸。
  [疏]注“据齐”至“公子”。○解云:在文十四年秋也。商人所以得称公子者,正以商人次正当立,其罪差轻故也。○
 
  当国也。与段同义。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
  [疏]注“与段同义”者。○解云:即上元年注云“欲当国为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凶逆”是也。○注“日者”至“闻例”。○解云:《公羊》之例,合书则书,不待赴告。而言从外赴辞者,谓其君被弑,此君之臣即以其日赴於天子诸侯,望天子诸侯早来救巳,是以《春秋》悉皆书日,故云日者,从外赴辞也。言以贼闻例者,言以贼弑君,闻於天子诸侯,例日。如此,故下八年传云“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何氏云“赴天子也”。缘天子闵伤,欲其知之,义亦通乎此。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古者有遇礼,为朝天子若朝罢朝,卒相遇于涂,近者为主,远者为宾,称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礼让,绝慢易也。当春秋时,出入无度,祸乱奸宄,多在不虞,无故卒然相要,小人将以生心,故重而书,之所以防祸原也。言及者,起公要之,明非常遇也。地者,重录之。遇例时。○要之,一遥反,注同。易,以豉反。
  [疏]“遇者何”。○解云:欲言冬见,其文曰夏;欲言会聚,又不言会,故执不知问。○注“言及者”至“遇也”。○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其常遇者,即朝天子罢朝之时,相遇于涂是也。○注“遇例时”者。○解云:即隐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及此之属皆是。而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书月者,彼注云“甚恶内”是也。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翚者何?公子翚也。以入桓称公子。
  [疏]“翚者何”。○解云:无公子,故执不知问。○注“以入桓称公子”。○解云:即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是也。
 
  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据叔老会郑伯伐许不贬。
  [疏]注“据叔”至“不贬”。○解云:在襄十六年夏。○
 
  与弑公也。弑者,杀也,臣弑君之辞。以终隐之篇贬,知与弑公也。○与弑,音预,下及注同。
  [疏]注“以终隐”至“弑公”。○解云:即此及十年“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传云“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是也。
 
  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谄犹佞也。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隐曰:“吾?否!否,不也。○说,音悦。吾使脩涂裘,吾将老焉。”涂裘者,邑名也。将老焉者,将辟桓居之以自终也,故南面之君,势不可复为臣,故云尔。不以成公意者,隐本为桓守国,国邑皆桓之有,不当取以自为也。○将辟,音避,今本多即作“辟”字,后不更音。复,扶又反。本为,于伪反,下“自为”、传“吾为”皆同。
  [疏]注“不以成”至“为也”。○解云:上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此传何以不言营涂裘?何以不书成公意也?言隐非正君,直为他守国而已,邑非已有,不当擅取之,取之非,是以不得作成公意解也。
 
  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於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口,犹口语相发动也。
  [疏]注“口犹”至“动也”。○解云:语,读如子语鲁大师之语。○
 
  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难,兵难也。○难,乃旦反,注同。弑隐公。”谥者,传家所加。
  [疏]注“谥者”至“所加”。○解云:死谥,周道也。今始请弑已言隐公者,公羊子从后加之。所以至此乃注者,嫌是传语,故明之。
 
  於锺巫之祭焉,弑隐公也。锺者,地名也。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男曰觋,女曰巫。传道此者,以起淫祀之无福。○祷解,丁老反,或丁报反;下古卖反,又古买反。觋,户狄反。
  [疏]注“男曰觋,女曰巫者”。○解云:楚语文也。○注“传道”至“无福”。○解云:直言弑隐公,义势已尽,而必言於锺巫之祭焉者,以起淫祀之无福故也。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其称人何?据晋杀大夫里克,俱弑君贼不称人。○濮,音卜,一音剥。
  [疏]注“据晋杀大夫里克”。解云:在僖十五年夏。
 
  讨贼之辞也。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书者,善之也。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
  [疏]注“讨贼例”至“久之也”。解云:“讨贼例时”者,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桓六年秋八月,“蔡人杀陈佗”,亦书月者,与此同也。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晋者何?公子晋也。以下有卫侯晋卒,又言立。
  [疏]“晋者何”。○解云:欲言次正,而文言立;欲言非正,而举众立之,故执不知问。○注“以下”至“言立”。○解云:以有卫侯晋卒,则知此文“卫人立晋”者,是先君之子,今始立为之君矣。又言立者篡文,知非正大子,故知公子矣。其卫晋侯卒在桓十二年冬。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诸侯立不言立,此独言立,明不宜立之辞。
  [疏]“立者何”。○解云:诸侯之立,例所不书,今特言立,故执不知问。
 
  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也。
  [疏]注“据尹”至“朝也”。○解云:在昭二十三年秋。
 
  众立之之辞也。晋得众,国中人人欲立之。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不称人。○碏,七略反,一音十洛反。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凡立君为众,众皆欲立之,嫌得立无恶,故使称人,见众言立也,明下无废上之义,听众立之,为立篡也。不剌嗣子失位者,时未当丧,典主得权重也。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卒日,葬月,达於《春秋》,为大国例。主书从受位也。○篡,初患反。
  [疏]注“不剌”至“权重也”。○解云:剌桓公嗣子失位者,即不书晋之立矣,故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襄二十六年传云“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彼注云“欲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今书晋立,则不剌嗣子可知。○注“月者”至“国时”。○解云:大国篡例月者,即此文冬十二月“卫人立晋”;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是也。而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不月者,彼注云“不月者,移恶于鲁也”。其小国时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之属是也。○注“立纳入皆为篡”。解云:立为篡者,此文“卫人立晋”,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之属是也。其纳为篡者,“纳顿子于顿”,及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之属是也。其入为篡者,小白,阳生之属是也。○注“卒日”至“大国例”。○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秋,“八月,葬宣公”之属是也。○注“主书从受位也”。○解云:谓主恶晋之从立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五年,春,公观鱼于棠。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公曷为远而观鱼?据浚洙也。○观鱼,《左氏》作“矢鱼”。浚,思俊反。洙,常朱反。
  [疏]注“据浚洙也”。○解云:庄九年“冬,浚洙”,传曰“洙者何?水也。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畏齐也”,注云“洙在鲁北,齐所由来”。然则近国北自有洙水,何故远至棠地而观鱼乎?故难之。
 
  登来之也。登,读言得。得来之者,齐人语也。齐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登来,依注登音得。
  [疏]注“得来”至“语也”。○解云:齐人名求得为得来,而云此者,谓齐人急语之时,得声如登矣。○注“由口授也”。○解云:谓高语之时,犹言得来之,至著竹帛时乃作“登”字,故言由口授矣。
 
  百金之鱼,公张之。解言登来之意也。百金,犹百万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张,谓张罔罟障谷之属也。○罟,音古。鄣,之尚反,又音章。
  [疏]注“解言”至“意也”。○解云:正以价直百金,故言得来之。○注“障谷之属也”。○解云:僖三年传云“桓公曰‘无障谷’”云是也。
 
  登来之者何?弟子未解其言大小缓急,故复问之。○解,户买反,或隹买反。故复,扶又反,“不得复”同。美大之之辞也。其言大而急者,美大多得利之辞也。实讥张鱼而言观讥远者,耻公去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匹夫无异,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也。诸讳主书者,从实也。观例时,从行贱略之。
  [疏]注“观例时”。○解云:庄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及此是也。彼此非礼,故言从行贱略之。
 
  棠者何?济上之邑也。济者,四渎之别名。江、河、淮、济为四渎。○济上,子礼反,注同,济水之上。
  [疏]“棠者何”。○解云:正以棠非水名,而於之观鱼,故执不知问。○注“江河”至“四渎”。○解云:即《释水》云:“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
 
  夏,四月,葬卫桓公。
  [疏]“夏四”至“桓公”。○解云:即上三年传云“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何氏云“解缓不能以时葬,‘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然则桓公见弑在去年之春,过期乃葬,故以解缓言之。
 
  秋,卫师入盛。曷为或言率师,或不言率师?将尊师众称某率师,将尊者,谓大夫也。师众者,满二千五百人以上也。二千五百人称师,无骇率师入极是也。礼,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入盛,音成,《左氏》作“郕”。
  [疏]注“将尊”至“夫也”。○解云:《公羊》之例,大夫见名氏,故云此。○注“二千”至“称师”。解云:《大司马》序官文。○注“无骇”至“是也”。○解云:在上二年夏。○注“天子”至“六师”。○解云:天子六师者,即“周王于迈,六师及之”是也。方伯者,九州牧也,即《王制》云“千里之外设方伯”是也。二师者,即昭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舍中军者何?复古也”是矣。然则鲁之初封,地方七百里,至於僖公,复伯禽之宇,更为州牧,而以二军为复古,是为方伯二师。方伯之属而以二师为正,则知凡平诸侯一师明矣。然则《论语》云“子曰‘三军可夺帅’”之属,其指王官之伯乎?
 
  将尊师少称将,师少者,不满二千五百人也,卫孙良夫伐将咎如”是也。○咎,音羔。
  [疏]注“卫孙”至“是也”。○解云: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将咎如”是也。不言卻克者,科举以言之。
 
  将卑师众称师,将卑者,谓士也。卫师入盛是也。将卑师少称人。郑人伐卫是也。
  [疏]注“郑人伐卫是也”。○解云:在上二年冬也。
 
  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分别之者,责元师,因录功恶有小大,救徐从王伐郑是也。○分别,彼列反。元率,所类反,本又作“帅”。
  [疏]注“分别”至“小大”。○解云:责元帅者,凡书兵者,是正不得,故责之也。因录功恶有小大者,即将尊师众而有功小,将卑师少而有功大。将卑师少而无功为恶小,将尊师众而无功为恶大是也。○注“救徐”至“是也”。○解云:僖十五年春,“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桓五年“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是也。公孙敖救徐者,将尊师众无功,是其恶大也。蔡人等从王伐郑,称人而行义,是其功大也。
 
  九月,考仲子之宫。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考,成也。成仲子之宫庙而祭之。所以居其鬼神犹生人入宫室,必有饮食之事。不就惠公庙者,妾母卑,故虽为夫人,犹特庙而祭之。礼,妾庙子死则废矣。不言立者,得变礼也。加之者,宫庙尊卑共名,非配号称之辞,故加之以绝也。
  [疏]注“考宫者何”。○解云:上无立文,而经言考;《春秋》之内,更无考礼,故执不知问。○注“犹生”至“之事”。○解云:即下《杂记》云“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郑注云“言路寝者,生人所居。不衅者,不神之也。考之者,设盛食以落之”。《檀弓》曰“晋献文子成室,诸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伦焉!美哉焕焉!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原。’北面再拜稽首”者是也。○注“礼妾”至“废矣”。○解云:即《丧服小记》云“慈母与妾母不世祭”,郑注云“以其非正”即引《穀梁传》云“於子祭于孙止”是也。○注“不言”至“礼也”。○解云:欲决成六年“立武宫”,定元年“立炀宫”,皆言立者,以其非礼故也。○注“加之”至“绝也”。○解云:言宫庙尊卑共名者,尊亦言宫,故武炀是君,仲子是妾,是尊卑共名。号称者,即仲子是也。武炀是君,配宫言之,正是其宜;仲子是妾,不宜与宫庙连文,故加之以绝之矣。
 
  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据无子不庙也。
  [疏]注“据无子不庙也”。○解云:即上解於孙止是也。其子死讫犹尚不祭,其子未君之时不祭明矣,故难之。然则妾母之贵,正由其子为君,即元年传云“母以子贵”是也。若子未为君之时,义与未逾年之君相似。庄三十二年传云“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无子不庙”,义亦通於此。
 
  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尊桓之母为立庙,所以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之,所以起其意,成其贤也。○隐为,于伪反。
  初献六羽。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持羽而舞。
  [疏]“初者何”。○解云:献羽是常,而反言初,故执不知问。○“六羽者何”。○解云:诸侯仍用四,此反言六羽,故执不知问。
 
  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僣,齐也。下效上之辞
  [疏]“初献”至“以书”。○解云:不但言“何以书”,嫌覆问上文始与舞,故复举句而问之。不注之者,与三年求赙同,故省文。
 
  六羽之为僣奈何?天子八佾,佾者,列也。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法八风。○佾,音逸,列也。诸公六,六人为列,六六三十六人,法六律。诸侯四。四人为列,四四十六人,法四时。诸公者何?诸侯者何?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馀大国称侯,大国谓百里也。
  [疏]“诸公者何”。解云:正以诸公有二等,故执不知问。○“诸侯者何”。○解云:漫言诸侯,明是五等总名。文次公下,复疑偏指七命,故执不知问。所以不待答讫而连句问之者,正以上文并解诸公六、诸侯四故也。○注“大国谓百里也”。○解云:公侯方百里,《王制》文也。侯与公等者,据有功者言之矣。○小国称伯、子、男者,正以上己有侯,故不复言之。其实凡平之侯正与伯同。
 
  小国称伯、子、男。小国谓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疏]注“小国”至“五十里”。○解云:《王制》文。彼注云“此地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以为一,则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异畿内谓之子。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犹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狭也。周公摄政致大平,斥大九州之界,制礼成武王之意,公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为百里焉,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国小,爵卑而国大者,唯天子畿内不增”。
 
  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相,助也。○之相,息亮反,注及下同。
  [疏]“天子三公者何”。○解云:正以《春秋》上下,无三公之文,故执不知问。
 
  天子之相,则何以三?据经但有祭公、周公。
  [疏]注“据经”至“周公”。○解云:即桓八年“祭公来”云云,僖九年“公会宰周公”是也。经但有二公,而传言三公,故难之。
 
  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陕者,盖今弘农陕县是也。礼,司马主兵,司徒主教,司空主土。《春秋》拨乱世,以绌陟为本,故举绌陟以所主者言之。○陕,失冉反,何云“弘农陕县”也;一云当作郏,古洽反,王城郏鄏。召公,上照反,又作“邵”,音同。绌,敕律反。
  [疏]注“司马”至“言之”。○解云:上传云:“诸公者何,天子之相。天子之相。则何以三”云云,不道二王之后者何?二王之后何以二也者?正以天子三公主绌陟,故偏取言之,是以注者解其意。
 
  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传云尔者,解不讫始也。前僣八佾於惠公庙,大恶不可言也。还从僣六羽议,本所当讬者非但六也。故不得复传上也。加初者,以为常也。献者,下奉上之辞。不言六佾者,言佾则干舞在其中,明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羽者,鸿羽也,所以象文德之风化疾也。夫乐本起於和顺,和顺积於中,然后荣华发於外,是故八音者,德之华也;歌者,德之言也;舞者,德之容也,故听其音可以知其德,察其诗可以达其意,论其数可以正其容,荐之宗庙足以享鬼神,用之朝廷足以序群臣,立之学宫足以协万民。凡人之从上教也,皆始於音,音正则行正,故闻宫声,则使人温雅而广大;闻商声,则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声,则使人恻隐而好仁;闻徵声,则使人整齐而好礼;闻羽声,则使人乐养而好施,所以感荡血脉,通流精神,存宁正性,故乐从中出,礼从外作也。礼乐接於身,望其容而民不敢慢,观其色而民不敢争,故礼乐者,君子之深教也,不可须臾离也。君子须臾离礼,则暴慢袭之;须臾离乐,则奸邪入之,是以古者天子诸侯,雅乐锺磬未曾离於庭,卿大夫御琴瑟未曾离於前,所以养仁义而除淫辟也。《鲁诗传》曰天子食日举乐,诸侯不释县,大夫、士日琴瑟,王者治定制礼,功成作乐,未制作之时,取先王之礼乐宜於今者用之。尧曰《大章》,舜曰《萧韶》,夏曰《大夏》,殷曰《大护》,周曰《大武》,各取其时民所之。尧时民乐其道章明也。舜时民乐其脩纪尧道也,夏时民乐大其三圣相承也,殷时民乐大其护已也,周时民乐其伐讨也:盖异号而同意,异歌而同归。失礼鬼神例日,此不日者,嫌独考宫以非礼书,故从末言初可知。○夫乐,音扶,发句之端放此。朝廷,徒佞反。好义,呼报反,下同。徵,张里反。施,式豉反。争,争斗之争。离也,力智反,下同。邪,似嗟反。未曾,在能反,下同。淫辟,匹亦反。县,音玄。治定,直吏反。韶,常昭反。夏日,户雅反,下同。护,户故反。纣,直久反。
  [疏]注“传云”至“始也”。○解云:其讬始者,即上二年传云“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始灭,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贬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今传亦宜云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而云僣诸公犹可言,僣天子不可言,解不得讬始意也。○注“前僣”至“公庙”。○解云:谓自此以前,不必要指《春秋》前也。而言惠公庙者,欲道於周公庙时不为僣故也。○注“本所”至“传上也”。○解云:由非六之故,是以不得复祭传云上古已有六矣。○注“羽者”至“化疾”。○解云:知鸿羽者,时王之礼,且以举则冲天,所以象文德之风化疾故也。《诗》云“右手秉翟”者,其兼用之乎?注“夫乐本起於和顺,和顺积於中,然后荣华发於於外”者,《乐记》文也。○注“故闻”至“性故”。○解云:温雅而广大者,土之性也;方正而好义者,金之性也;恻隐而好仁者,木之性也;整齐而好礼者,火之性也;乐养而好施者,水之性也。○注“乐从”至“作也”。○解云:《乐记》文。乐由中出,和在心是也;礼自外作,敬在貌是也,此注皆出《乐记》。○注“取先王”至“用之”。○解云:谓同其文质也。王者治定制礼,功成作乐,功成治定同时尔,功主於王业,治主於教民,故《明堂位》曰“周公治天下六年,朝诸侯於明堂,制礼作乐”。○注“失礼”至“可知”。○解云:失礼鬼神例日者,成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之属是也。言考宫与献羽实同日,若置日於考宫上,则嫌献羽不蒙之,独自考宫以非礼而已,故从下事言初。初是非礼辞,则献羽非礼亦可知。然考宫得变礼,而不置於献羽上者,嫌别日故也。知初是非礼者,正以“初税亩”同文矣。
 
  邾娄人、郑人伐宋。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
  [疏]注“邾娄”至“会也”。○解云:伐宋而言主会者,谓相共伐宋,时邾为首故也。
 
  螟。何以书?记灾也。灾者,有害於人物,随事而至者,先是隐公张百金之鱼,设苛令急法,以禁民之所致。○螟,亡丁反,蟲食苗心。苛,音何。
  [疏]注“灾者,有害於人物,随事而至者”。○解云:欲对异为先事而至故也。○注“先是”至“所致”。○解云:苛令急法者,即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注云“此象君行暴急外见畏”是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日者,隐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益师始见法,无骇有罪,据侠又未命也,故独得於此日。○彄,苦侯反。见,贤遍反。
  [疏]注“日者”至“大夫”。○解云:正以所闻之世,例不合日故也。○注“益师始见法”。○解云: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是所传闻之世,初始欲见三世之法,故不书日也。○注“无骇有罪”。○解云:即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传云“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身不氏”是也。○注“侠又未命也”。○解云:即九年三月,“挟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是也。
 
  宋人伐郑,围长葛。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据伐於馀丘不言围。
  [疏]注“据伐”至“言围”。解云:即庄二年“夏,公子庆公帅师伐於馀丘”是也。
 
  彊也。至邑虽围当言伐,恶其彊而无义也。必欲为得邑,故如其意言围也。所以不知郑彊者,公以楚师伐宋围缗不言彊也。○彊,渠羌反,下同。恶,乌路反。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输平者何?输平,犹堕成也。何言乎堕成?据翚会诸侯伐郑后未道平也,何道堕成?○输平,式朱反,堕也,《左氏》作“渝平”堕,许规反。
  [疏]“输平者何”。○解云:正以言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注“据翚”至“堕成”。○解云:上四年“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
 
  败其成也。翚伐郑后,已相与平,但外平不书,故云尔。
  [疏]注“翚伐”至“云尔”。○解云:鲁与郑平而言外平者,谓伐郑之后,时公子翚在外与郑平,不得公命,是以不书,故曰外平不书耳。
 
  曰:吾成败矣。吾,鲁也。
  [疏]“曰吾成败矣”。○解云:称鲁人之辞,故加曰。
 
  吾与郑人末有成也。末,无也。此传发者,解郑称人为共国辞。
  [疏]注“此传”至“国辞”。○解云:传发此吾与郑人末有成一段事者,非直解郑擅获诸侯为有罪,而鲁侯不能死难亦当绝,故令郑称人。言输平,则鲁侯亦合称人矣。一个人字,两国共有,故云称人为共国辞。
 
  吾与郑人,则曷为末有成?据无战伐之文。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时与郑人战於狐壤,为郑所获。○壤,如丈反。然则何以不言战?战者,内败文也。据鞍战君获言师败绩。
  [疏]注“战者,内败文也”。○解云:即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彼注云“《春秋》讬王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贬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是也。○注“据鞍”至“败绩”。○解云:成二年“季孙行父”以下“帅师,会晋卻克”云云,“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云云,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然则彼获言败绩,则知此时鲁侯被获,亦宜言战,故难之。
 
  讳获也。君获不言师败绩,故以输平讳也,与鞍战辟内败文异。战例时,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不月者,正月也,见隐终无奉正月之意。不地者,深讳也,使若实输平,故不地也。称人共国辞者,嫌来输平独恶郑,擅获诸侯,鲁不能死难,皆当绝之。○难,乃旦反。
  [疏]注“君获”至“讳也”。○解云:君获不言师败绩,即僖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注云“举君获为重也”是也。然则此由鲁公见获,是以不得言战,故以输平讳之。○注“与鞍”至“败文”。○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当绝贱使与大夫敌体以起之。君获不言师败绩,等起不去师败绩者,辟内败文也”。然则鞍战之时,实齐侯被获,宜去败绩,直言战而已。但时内大夫在焉,辟内败文,故不得言战矣。今此输平之经,自由鲁公见获,是以不得言战,故云与鞍战辟内败文异。○注“战例时,偏战日”。○解云:即桓十二年“丁未,战于宋”,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云云是也。○注“诈战月”。○解云:即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之属是也。○注“不地者,深讳也”。○解云:若地,宜言输平于狐壤,似若战于之类。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秋,七月。此无事,何以书?《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始也。时,四时也。过,历也。春以正月为始,夏以四月为始,秋以七月为始,冬以十月为始。历一时无事,则书其始月也。○艾,五盖反。
  [疏]“夏五月”至“则书”。○解云:下无相犯之处而书日者,以下八年三月,“庚寅,我入邴”,传云“其言我何?言我者,非独我也,齐亦欲之”。然则虽不复侵伐,亦有争邑之隙,故书日也。
 
  首时过,则何以书?据无事也。《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明王者当奉顺四时之正也。《尚书》曰“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是也。有事不月者,人道正则天道定矣。○编,必连反,《字林》、《声类》皆布千反,一音甫连反。昊,户老反。
  冬,宋人取长葛。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古者师出不逾时,今宋更年取邑,久暴师苦众居外,故书以疾之。不系郑举伐者,明因上伐围取也。○更,音庚。暴,步卜反。
  [疏]“外取”至“以书”。○解云:据与四年牟娄同。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叔姬者,作姬之媵也。至是乃归者,待年父母国也。妇人八岁备数,十五从嫡,二十承事君子。媵贱书者,后为嫡,终有贤行。纪侯为齐所灭,纪季以酅入于齐,叔姬归之,能处隐约,全竟妇道,故重录之。○从適,丁历反,本亦作“嫡”,下同。贤行,下孟反,下“异行”同。酅,户圭反。
  [疏]注“叔姬”至“国也”。○解云:知如此注,见上二年冬“伯姬归于纪”,自尔以来,不见纪伯姬卒之文,今叔姬又归之,明知是其媵矣。○注“妇人”至“君子”。○解云:《书传》文。○注“媵贱”至“贤行”。○解云:《春秋》之内,例不书媵,以其贱故。今此书者,以其后为嫡,终有贤行也。知后为嫡者,正以庄二十九年冬十二月,“纪叔姬卒”;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卒葬皆书,为嫡明矣。而成九年“伯姬归于宋”,书二国媵者,彼传云“录伯姬”是也。○注“纪侯为齐所灭”。○解云:即庄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是也。○注“纪季”至“于齐”。○解云:在庄三年。○注“叔姬”至“录之”。○解云:庄十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是也。
 
  滕侯卒。何以不名?据蔡侯考父卒名。
  [疏]注“据蔡”至“卒名”。○解云:在下八年夏。
 
  微国也。小国,故略不名。微国则其称侯何?据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
  [疏]注“据大”至“子男”。○解云:上五年传文。案彼大国非直侯,而注特言大国称侯者,案彼传之成文故也。
 
  不嫌也。滕侯卒不名,下常称子,不嫌称侯为大国。
  [疏]注“下常称子”。解云:桓二年“滕子来朝”,因兹已下常称子矣。
 
  《春秋》贵贱不嫌同号,贵贱不嫌者,通同号称也。若齐亦称侯,滕亦称侯;微者亦称人,贬亦称人:皆有起文,贵贱不嫌同号是也。○号称,尺证反。
  [疏]注“齐亦称侯”。○解云:不云晋者,晋爵未大故。○注“微者亦称人”。○解云:隐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之属是也。○注“皆有起文”。○解云:滕侯卒不名,下恒称子,起其微也。齐侯恒在宋公之上,起其大也。宋人盟于宿不书日,亦起微也。郑人来输平称人者,共国辞,起其贬之,故曰皆有起文也。○注“贵贱”至“是也”。○解云:不论贵贱不嫌者,通其同号称,由是之故,《春秋》同其号也。
 
  美恶不嫌同辞。若继体君亦称即位,继弑君亦称即位,皆有起文,美恶不嫌同辞是也。滕,微国,所传闻之世未可卒,所以称侯而卒者,《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子先朝隐公,《春秋》褒之以礼,嗣子得以其礼祭,故称侯见其义。○恶,乌路反,又如字,注同。传,直专反。见,贤遍反。
  [疏]注“若继”至“即位”。○解云:文、成之属是也。○注“继弑”至“即位”。○解云:桓、宣是也。○注“皆有起文”。○解云:前君之薨书地者,起其后即位者是继体之君也。若前君薨不地者,起其后即位者非是继体之君也。○注“美恶”至“是也”。○解云:谓美恶不嫌者,通其同辞。由是之故,《春秋》同其辞矣。○注“滕子”至“其义”。○解云:在十一年,即此君之子也。滕子、薜侯俱朝隐公,滕并褒其父而薜否者,薜侯父卒在春秋之前,故无褒之文。
 
  夏,城中丘。中丘者何?内之邑也。城中丘,何以书?上问中丘者,何指问邑也,欲因言何以书,嫌但问书中丘,故复言城中丘,何以书也。○复,扶又反。
  [疏]“中丘者何”。○解云:楚丘同,皆直云城,文无别,故执不知问。
 
  以重书也。以功重,故书也。当稍稍补完之,至令大崩弛坏败,然后发众城之,猥苦百姓,空虚国家,故言城,明其功重,与始作城无异。城邑例时。○令,力呈反。弛,户尔反,又尸氏反。
  [疏]注“城邑例时”。○解云:即下九年“夏,城郎”,襄十三年“冬,城防”之属是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其称弟何?据诸侯之子称公子。母弟称弟,母兄称兄。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不言同母言母弟者,若谓不如为如矣,齐人语也。公别同母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明当亲厚异於群公子也。聘者,问也。来聘书者,皆喜内见聘事也。古者诸侯朝罢朝聘,为慕贤孝礼,一法度,尊天子。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已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别,彼列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母兄称兄”。○解云:昭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是也。
 
  秋,公伐邾娄。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书者,喜之也。古者诸侯有较德殊风异行,天子聘问之,当北面称臣,受之於大庙,所以尊王命,归美於先君,不敢以已当之。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凡伯者何?上言聘,此言伐,嫌其异,故执不知问。
  [疏]注“上言聘,此言伐”。○解云:谓聘伐辞异,嫌其非一人也。
 
  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据出聘与郊、柳异,不得言伐也。问伐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疏]注“据出”至“伐也”。○解云:昭二十三年“晋人围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宣元年“晋赵穿帅师侵柳”,传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然则郊、柳皆是天子之邑,犹可言其侵围,今此聘大夫不应得言伐,故难之。先言郊者,文便言之,故不次也。○注“问伐”至“举之”。○解云:桓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彼问轻重两举不言之故,此言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执之也。执之则其言伐之何?据执季孙隐如不言伐
  [疏]注“据执”至“言伐”。○解云:昭十三年平丘之会,“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是也。
 
  大之也。尊大王命,责当死位,故使与国同。曷为大之?据王子突系诸人。
  [疏]注“据王”至“诸人”。○解云:庄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贵也。贵则其称人何?系诸人也”是也。等是王臣,一伸一屈,故难之。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因地不接京师,故以中国正之。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执天子大夫而以中国正之者,执中国尚不可,况执天子之大夫乎?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其地何?据执季孙隐如不地。大之也。顺上伐文,使若楚丘为国者,犹庆父伐於馀丘也。不地以卫者,天子大夫衔王命至尊,顾在所诸侯,有出入所在赴其难,当与国君等也。录以归者,恶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难,乃旦反。恶,乌路反。
  [疏]注“顺上”至“命也”。○解云:庄二年“夏,公子庆父帅师伐於馀丘”,传云“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者是。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无王者,遇在其间,置上则嫌为事出,置下则嫌无天法,可以制月,文不可施也。○要,一遥反。为事,于伪反,下“欲为鲁”、“为小国”、“为桓”并年未注皆同。
  [疏]注“宋公”至“其间”。○解云:何氏以为会盟则以大小为序,遇则以不虞为先,故如此解,是以庄三十二年经云“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齐在宋下,是其一隅耳。○注“置上”至“事出”。○解云:若言八年春王宋公卫侯遇于垂,即嫌桓王亦与之遇,故言则嫌为事出。事,谓遇事也。或者嫌为遇事之故出此王,故云则嫌为遇事出也。○注“置下”至“施也”。解云:天法,即春是也。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宛者何?郑之微者也。邴者何?郑汤沐之邑也。天子有事于泰山,诸侯皆从泰山之下,诸侯皆有汤沐之邑焉。有事者,巡守祭天告至之礼也。当沐浴絜齐以致其敬,故谓之汤沐邑也,所以尊待诸侯而共其费也。礼,四并为邑,邑方二里,东方二州四百二十国,凡为邑广四十里,袤四十二里,取足舍止共瑽穀而已。归邴书者,甚恶郑伯无尊事天子之心,专以汤沐邑归鲁,背叛当诛也。录使者,重尊汤沐邑也。王者所以必巡守者,天下虽平,白不亲见,犹恐远方独有不得其所,故三年一使三公绌陟,五年亲自巡守。巡,犹循也;守,犹守也,循行守视之辞,亦不可国至人见为烦扰,故至四岳,足以知四方之政而已。《尚书》曰“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遂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还至嵩如初礼。归,格于祢祖,用特”是也。○宛,於阮反,人名也;一音乌卯反,又乌勉反。邴,彼命反,又音丙,郑邑,《左氏》作“祊”。从,才朋反。巡守,手又反,本又作“狩”,下除“犹守”、“守视”以外同。絜齐,侧皆反,本多即作“斋”字,后放此,更不音。而共,音恭,下同。费,芳味反。广,古壙反。袤,音茂。槀,古老反。甚恶,乌路反,下同。背,步内反。使,所吏反。行,下孟反。量,音亮。贽,音至。嵩,夙忠反。格,本又作“假”,同,古百反。祢,乃礼反,本又作“艺”。
  [疏]“宛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邴者何”。解云:欲言鲁物,先无取文;欲言郑邑,於鲁言归,故执不知问。注“归邴”至“诛也”。○解云:正以将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故也。○注“录使”至“其所”。○解云:正决哀八年“齐人归讙及僤”之属,不录使故也。○注“故三”至“绌陟”。○解云:《书传》文。○注“五年”至“而已”。○解云:《尧典》文。○注“尚书”至“是也”。○解云:惟“是也”注者言之以上,皆《尧典》文也。郑注:“岁二月者,正岁建卯之月也。巡守者,行视所守也。岱宗者,东岳名也。柴者,考绩燎也。望秩于山川者,遍以尊卑祭之。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馀小者或视卿大夫,或视伯、子、男矣。秩,次也。东后,东方之诸侯也。协正四时之月数及日名,备有失误者。度,丈尺。量,斗斛。衡,斤两。五礼,公、侯、伯、子、男朝聘之礼矣。五玉,瑞节,执之曰瑞,陈列曰玉也。三帛,所以荐玉也。受瑞玉者,以帛荐之。帛必三者,高阳之后用赤缯,高辛氏之后用黑缯,其馀诸侯皆用白缯,《周礼》改之为缫也。二生一死贽者,羔雁生也,卿大夫所执;雉死,士所执也。如者,以物相授与之。言授贽之器有五,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也。器各异饰,饰未闻所用也。《周礼》改之饰羔雁、饰雉、执之而已,皆去器。卒,已也。复,归也。巡守礼毕,乃反归矣。每归用特牛告于文祖矣。五月不言於者,以其文相近。八月、十一月言初者,文相远故也。”
 
  庚寅,我入邴。其言入何?据上书归,取邑已明,无事复书入也。○复书,扶又反,下“故复”同。难也。入者,非已至之文,难辞也。此鲁受邴,与郑同罪当诛,故书入,欲为鲁见重难辞。○难也,乃旦反,一音如字,注及下同。见重,贤遍反,下同。○
  [疏]注“入者”至“之文”。○解云:直就而入之,非是将归之辞也。
 
  其日何?据取邑不日。
  [疏]注“据取邑不日”。○解云:即隐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之属也。○
 
  难也。以归后乃日也。言时重难,不可即入,至此日乃入。其言我何?据吴伐我,以日伐故言我。
  [疏]注“据吴”至“言我”。解云:在哀八年春。
 
  言我者,非独我也,自入邑不得言我,有他人在其中乃得言我,故能起其非独我。齐亦欲之。时齐与郑、鲁比聘会者,亦欲得之,故以非独我起齐恶。齐恶起,则鲁蒙欲邑,见於恶愈矣。
  [疏]注“时齐”至“得之”。○解云:即上三年冬,“齐侯、郑伯盟于石门”;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九年“冬,公会齐侯于邴”;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之属是也。
 
  夏,六月,已亥,蔡侯考父卒。
  辛亥,宿男卒。宿本小国,不当卒,所以卒而日之者,《春秋》王鲁,以隐公为始受命王,宿男先与隐公交接,故卒褒之也。不名不书葬者,与微者盟功薄,当褒之为小国,故从小国例。
  [疏]注“宿男”至“交接”。○解云:即上隐公元年秋,“九月,及宋人盟于宿”是也。○注“为小”至“国例”。○解云:即上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其葬,传云“何以不名?微国也”者是。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八月,葬蔡宣公。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从正,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而葬从主人。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赴天子也。缘天子闵伤,欲其知之。又臣子疾痛,不能不具以告。而葬不告。不告天子也。发传於葬者,从正也。
  [疏]注“发传”至“正也”。○解云:言从正者,谓卒日葬不日者,是卒葬之正法。三年经云“癸未,葬宋缪公”,而书日,即失其正也。其卫桓公葬不发传者,桓公者初则见弑于州吁,终有简慢之失,侵小国之略,故发传於此。○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来。公曷为与微者盟?据与齐高傒盟讳之。○包来,《左氏》作“浮来”傒,音兮。
  [疏]注“据与”至“讳之”。○解云: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是也。
 
  称人则从,不疑也。从者,随从也,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使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隐为桓立,狐壤之战不能死难,又受汤沐邑,卒无廉耻,令翚有缘謟,为桓所疑,故著其不肖,仅能使微者随从之耳,盖痛录隐所以失之,又见获受邑,皆讳不明,因与上相起也。○行,户孟反。难,乃旦反。令,力呈反。仅,其芹反
  [疏]注“言莒”至“桓立”。○解云:行微者,其行卑微。不肖者,郑注《昏礼记》云“不肖者,不似”是也。○注“狐壤”至“廉耻”。○解云:在上六年春。○注“令翚”至“失之”。○解云:皆以其行微不肖,卒无廉耻故也。○注“又见”至“起也”。○解云:见获讳不明者,即言输平是也。受邑讳不明者,即“庚寅,我入邴”是也,何者?书日入者,见其重难;言我者,见其非独我故也。言因与上相起者,此经著其不肖,起其事实甚恶矣。
 
  螟。先是有狐壤之战,中丘之役,又受邴田,烦扰之应。○应,应对之应。
  [疏]注“有狐壤之战”。○解云:在六年。注“中丘之役”。○解云:在上七年。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彄卒,氏公子。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嫌上贬主起入为灭,不为疾始,故复为疾始灭,终身贬之,足见上贬为疾始灭。
  [疏]“此展无骇也”。○解云:正以上二年师展无骇,故此弟子因难之。○注“据公子彄卒”。解云:在五年。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震雷电者,阳气也。有声名曰雷,无声名曰电。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当水雪杂下,雷当闻於地中,其雉雊,电未可见,而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位不反於桓,失其宜也。日者,一日之中也。凡灾异一日者日,历日者月,历月者时,历时者加自文为异。发於九年者,阳数可以极,而不还国於桓之所致。○震电,徒练反。雊,古豆反。见,贤遍反。
  [疏]注“雷当”至“中也”。○解云:《月令》二月“雷乃发声”,故知正月之时闻於地中矣。其雉雊鸡乳,虽起季冬之月,此时犹然,故得言此也。亦有一本云“雷当闻於雉雊”,误也。○注“凡灾”至“所致”。○解云:一日者日,即此文是。历日者月,即桓八年“冬,十月,雨雪”之属是也。历月者时,即桓元年“秋,大水”之属是也。历时者加自文为异者,即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之属是也。
 
  庚辰,大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俶甚也。俶,始怒也。始怒甚,犹大甚也。盖师说以为平地七尺雪者,盛阴之气也。八日之间,先示隐公以不宜久居位,而继以盛阴之气大怒,此桓将怒而弑隐公之象。○雨,于付反。俶甚,尺叔反,始也。大甚,音泰。
  侠卒。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无氏而卒之也。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无氏者,少略也。○侠卒,音协,《穀梁》云“所侠”。少,诗照反。
  [疏]“侠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书氏;欲言微者,而记其卒,故执不知问。○注“以无”至“略也”。○解云:无氏降於大夫书卒隆於微者,故知其未命耳。
 
  夏,城郎。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于邴。○于邴,《左氏》“作防”。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月者,隐前为郑所获,今始与相见,故危录内,明君子当犯而不校也。
  [疏]注“犯而不校”。○解云:谓校接之交,不谓为报也。
 
  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据楚公子婴齐贬,后复称公子。○复,扶又反,又音服。
  [疏]“此公子翚”。○解云:正以上四年师解云言公子翚,故此弟子因以难之。○注“据楚”至“公子”。○解云:成二年“公及楚人”已下“盟于蜀”彼传云“此楚公子婴齐也,其称人何?得壹贬焉尔”,至成六年书“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是也。
 
  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嫌上一贬可移於他事者,故终隐之篇贬之,明为隐贬,所以起隐之罪人也。○明为,于伪反,下“先为”同。
  [疏]注“嫌上”至“人也”。○解云:上一贬,谓四年时也。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公败,必迈反,凡临佗曰贬,皆同此音。菅,古颜反。○辛未,取郜。○郜,古报反。○辛巳,取防。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阚不日也。○阚,苦暂反。
  [疏]注“据取阚不日也”。○解云:即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是也。
 
  一月而再取也。欲起一月而再取,故日。何言乎一月而再取?据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一月再取两邑,不日。○漷,火虢反,又音郭。沂,鱼依反。
  [疏]注“据取”至“不日”。○解云: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氿、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是也。
 
  甚之也。甚鲁因战见移生事,利心数动。○数,所角反。内大恶讳,此其言甚之何?《春秋》录内而略外,於外大恶书,小恶不书,於内大恶讳,小恶书。明取邑为小恶,一月再取,小恶中甚者耳,故书也。於内大恶讳,於外大恶书者,明王者起当先自正,内无大恶,然后乃可治诸夏大恶,因见臣子之义,当先为君父讳大恶也。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者,内有小恶,適可治诸夏大恶,未可治诸夏小恶,明当先自正然后正人。小恶不讳者,罪薄耻轻败。宋师日者,见结日偏战也。不言战者,讬王於鲁,故不以敌辞言之,所以彊王义也。○见,贤遍反,下同。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载,郑伯伐取之。其言伐取之何?据国言灭,邑言取。又徐人取舒不言伐。
  [疏]注“据国言灭”。○解云:僖五年“灭弦”之属是也。○注“又徐”至“言伐”。○解云:在僖三年夏。
 
  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谁之力?因宋人、蔡人、卫人之力也。载属为上三国所伐,郑伯无仁心,因其困而灭之,易若取邑,故言取,欲起其易,因上伐力,故同其文言伐,就上载言取之也。不月者,移恶上三国。○易,以豉反,下及注同。属,音烛,適也。
  [疏]注“不月”至“三国”。○解云:正以灭国例月故也。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盛。日者,盛,鲁同姓。於隐篇再见入者,明当忧录之。○入盛,《左氏》作“郕”后皆放此。
  [疏]注“日者”至“录之”。○解云:正以入例时,伤害多则月,今此云日,故解也。云“再见入”者,谓五年“秋,卫师入盛”,及此为再入者也。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其言朝何?据内言如。
  [疏]注“据内言如”。○解云:即成十三年春,“公如京师”之属是也。
 
  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適外言如,外適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别,彼列反。
  [疏]注“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至外也。○解云:谓内乡外不言来,外乡内乃言来。今言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者,据外乡内言之,故云解内外也。○注“与聘同义”。○解云:即上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已当之,归美於先君”是也。
 
  其兼言之何?据邓、穀来朝不兼言朝。
  [疏]注“据邓”至“言朝”。○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是也。
 
  微国也。略小国也。称侯者,《春秋》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薛先朝隐公,故褒之。已於仪父见法,复出滕、薛者,仪父盟功浅,滕、薛朝功大,宿与微者盟功尤小,起行之当各有差也。滕序上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先封同姓。○见法,贤遍反,年未注同。复出,扶又反,下文“不复”、注“故复”同。
  夏,五月,公会郑伯于祁黎。○祁黎,祁音巨之反,又上之反;黎音力弓反,又力私反,《左氏》作“时来”。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日者,危录隐公也,为弟守国,不尚推让,数行不义,皇天降灾,谄臣进谋,终不觉悟。又复构怨入许,危亡之衅,外内并生,故危录之。○为弟,于伪反,年未注同。数,所角反。衅,许靳反。
  [疏]注“日者”至“降灾”。○解云:上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彼注云“入例时,伤害多则月”。此书日,故决之。○注“谄臣进谋”。○解云:上四年传云“百姓安子,诸侯说子”是也。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何以不书葬?据庄公书葬。
  [疏]注“据庄公书葬”。解云:即闵元年“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是也。
 
  隐之也。何隐尔?弑也。为桓公所弑。○弑,申志反,注及下并同。弑则何以不书葬?据桓公书葬。
  [疏]注“据桓公书葬”。○解云:桓十八年冬十二月,“已丑,葬我君桓公”是也。桓亦被弑而书葬,故难之。
 
  《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道《春秋》通例,与文、武异。
  [疏]注“道春秋”至“武异”。○解云:言文、武之时,周之盛德,既无诸侯相犯,宁有臣子弑君父者?是以古典无责臣子讨贼之义。《春秋》据乱而作,时则有之,因设其法,故言与文、武异。
 
  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雠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子沈子,后师。明说此意者,明臣子不讨贼当绝,君丧无所系也。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师也。○冠氏,古乱反,下同。
  [疏]注“沈子”至“师也”。○解云:知子沈子为已师者,正以下文宣五年传云“子公羊子”同故也。○注“不但”至“他师也”。○解云:即昭十一年传云“子曰‘我乃知之矣’”之属是也。
 
  公薨何以不地?据庄公薨于路寝。不忍言也。不忍言其僵尸之处。○僵,居良反。处,昌虑反。
  [疏]注“不忍”至“之处”。解云:不终天年者,非人所欲,故谓被杀之处为僵户之处,读如齐人强之强,非强弱之强。
 
  隐何以无正月?据六年输平不易。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嫌上诸成公意,適可见始让,不能见终,故复为终篇去正月,明隐终无有国之心,但桓疑而弑之。公薨主书者,为臣子恩痛之。他国自从王者恩例录也。○去,起吕反。
  [疏]注“嫌上”至“录也”。○解云:即元年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归赗”之下传云“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二年“子氏薨”之下,传云“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五年“考仲子之宫”下,传云“然则何言尔?成公意”,非止一处,故以诸言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据庄公不言即位。○继弑,申志反,注皆同,二年放此。
  [疏]“继弑君,不言即位”。○解云:庄元年传云“继弑君,子不言即位”,而此不言子者,欲见桓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故也。宁知不由桓非隐子,故不言子者,正见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正以僖是闵兄而言子,故知桓公若有臣人之道,言子矣。○注“据庄”至“即位”。○解云:即庄元年经云“元年春,王正月”,不言公即位是也。
 
  如其意也。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直而不显,讳而不盈。桓本贵当立,所以为篡者,隐权立,桓北面君事隐也。即者,就也。先谒宗庙,明继祖也。还之朝,正君臣之位也。事毕而反囚服焉。
  [疏]注“直而”至“不盈”。○解云:继弑君者无即位之文,今此书其即位,直是桓弑,但不显道其弑,故曰直而不显也。言讳而不盈者,桓之弑隐,是为内讳,而书其即位以见其弑,不盈满其讳文,故曰讳而不盈也。○注“先谒”至“服焉”。○解云:皆时王之礼也。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桓公会皆月者,危之也。桓弑贤君,篡慈兄,专易朝宿之邑,无王而行,无仁义之心,与人交接,则有危也,故为臣子忧之。不致之者,为下去王,適足以起无王,未足以见无王罪之深浅,故复夺臣子辞,成诛文也。○为下,于伪反,下“为告”同。去,起吕反。见,贤遍反。故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桓公”至“危之也”。○解云:即此文,及下二年“三月,公会齐侯”已下“于稷”,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六年“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之属是也。而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不书月者,彼是公欲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是以不复见其危矣。○注“不致”至“文也”。○解云:即下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致之,若其受诛杀,故曰夺臣子辞成诛文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其言以璧假之何?据实假不当持璧也。易之也。易之则其言假之何?为恭也。为恭孙之辞,使若暂假借之辞。○孙,音逊。曷为为恭?据取邑不为恭敬辞。
  [疏]注“据取”至“敬辞”。○解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之属是。
 
  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专地也。许田者何?地皆不得专,而此独为恭辞,疑非凡邑,故更问之。鲁朝宿之邑也。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时朝者,顺四时而朝也,缘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与诸侯别治,势不得自专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职,故分四方诸侯为五部,部有四辈,辈主一时。《孝经》曰“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尚书》曰“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宿者,先诫之辞。古者天子邦畿千里,远郊五百里,诸侯至远郊,不敢便入,必先告至,由如他国至竟而假涂也:皆所以防未然,谨事上之敬也。王者以诸侯远来朝,亦加殷勤之礼以接之。为告至之须,当有所住止,故赐邑於远郊,其实天子地,诸侯不得专也。桓公无尊事天子之心,专以朝宿之邑与郑,背叛当诛,故深讳使若暂假借之者,不举假为重,复举上会者,方讳言许田。不举会,无以起从鲁假之也。○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莫,音暮。治,直吏反。背叛,音佩,凡“背叛”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即位”至“小聘”。○解云:此《孝经说》文。《聘义》亦云“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厉以礼也”,是与此合。○注“五年一朝”。○解云:《虞》传文。○注“尚书曰”至“庸是也”。○解云:此逸书也。言群后四朝者,谓诸侯顺四时而朝也。敷奏以言者,谓诸侯来朝之时,遍奏以言语也。言明试以功者,国功曰功,谓明试以国事之功也。言车服以庸者,民功曰庸,若欲赐车服之时,以其治民之功高下矣。○注“宿者,先诫之辞”。○解云:宿可以转训为肃也。是以《祭统》云“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郑注云“宫宰,守宫官也。宿,读为肃,肃犹戒也,戒轻肃重”是也。
 
  此鲁朝宿之邑也,则曷为谓之许田?讳取周田也。讳取周田,则曷为谓之许田?系之许也。曷为系之许?近许也。此邑也,其称田何?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分别之者,古有分土无分民,明当察民多少,课功德。○近,附近之近。别,彼列反。
  [疏]“讳取周田也”。○解云:谓鲁人讳取周田而专用之。“近许也”。又云:“《鲁颂》云:“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以此言之,似鲁国界内旧自有许,何言近许而系之许也?彼注云“常许,鲁南鄙西鄙”。此在王圻之内,则非此许也。○“田多”至“称邑”。○解云:田多邑少称田者,谓邑外之田多,邑内家数少,如此之时则称田,即此是也。言邑多田少称邑者,谓邑内家数多,而邑外之田顷亩少,如此之时则称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是也。○注“分别”至“功德”。○解云:知古有分土无分民者,正以《诗》云“誓将去汝,適彼乐土”,《论语》云“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皆是乐就有德之义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越,本亦作“粤”,音同。
  [疏]“夏四月”至“于越”。○解云:所以日者,正以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相负故也。
 
  秋,大水。何以书?记灾也。灾伤二穀以上,书灾也。经曰“秋,大水,无麦苗”,传曰“待无麦,然后书无苗”是也。先是桓篡隐,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既蓄积,而复专易朝宿之邑,阴逆而与怨气并之所致。○以上,时掌反,凡言“以上”皆放此。蓄,绩六反。
  [疏]注“灾伤”至“之邑”。○解云:自经曰以下,皆是庄七年传文也。彼传云“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彼注“明君子”云云,“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此经灾伤二穀以上,故不书穀名,直言大水而已。而庄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不兼言大水者,传云“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彼注云“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大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者是也。○注“阴逆”至“所致”。○解云:阴逆者,专易朝宿之邑是。怨气者,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是也。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
  [疏]“及其大夫孔父”。○解云:此经之下亦有注。云“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者,但考诸旧本,悉无此注,且与注违,则知有者衍文也。
 
  及者何?以公夫人言及,仲子微不得及君,上下大夫言及,知君尊亦不得及臣,故问之。
  [疏]注“以公夫人言及”。○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注“仲子”至“及君”。○解云:隐元年秋,“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传云“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彼注云“比夫人微,故不得并及公”是也。○注“上下”至“问之”。○解云:哀六年“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是国夏上大夫,高张下大夫。
 
  累也。累,累从君而死,齐人语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无累者乎?曰:有。叔仲惠伯是也。○舍此,音舍,下同。
  [疏]“仇牧”至“曰有”。○解云:仇牧之事,在庄十二年秋。荀息之事,在僖十年春。○注“叔仲惠伯是也”。○解云:应在文十八年,但成十五年传乃言之。
 
  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孔父?据叔仲惠伯不贤。
  [疏]注“据叔”至“不贤”。○解云:成十五年传云“叔仲惠伯,传子赤者也。文公死,子幼,公子遂谓叔仲惠伯曰:‘君幼,如之何?原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幼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彼注云“杀叔仲惠伯不书者,举弑君为重。叔仲惠伯事与荀息相类,下得为累者,有异也,叔仲惠伯直先是杀尔,不知荀息死之”。以此言之,则叔仲惠伯不可与谋而见杀,非卫君而死,《春秋》不贤之,是以不书,故此注云“叔仲惠伯不贤”也。○
 
  孔父可谓义形於色矣。以称字见先君死。○见先,贤遍反,下“形见”、“目见”、“斥见”、“见恩”并同;下悉荐反。
  [疏]“孔父”至“色矣”。○解云:孔父事君之正义,形见於颜色矣。○
 
  其义形於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大夫称家。父者,字也。礼,臣死,君字之。以君得字之,知先攻孔父之家。○殇,式羊反。
  [疏]注“大夫称家”。○解云:即定十二年“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是也。○注“父者,字也”。○解云:《穀梁传》文。○注“礼臣”至“之家”。○解云:臣死,君不名之,称谥若字也者,出《玉藻》文
 
  。殇公知孔父死,已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趋,走也。传道此者,明殇公知孔父贤而不能用,故致此祸。设使殇公不知孔父贤,焉知孔父死已必死?设使鲁庄公不知季子贤,焉知以病召之?皆患安存之时则设废之,急然后思之,故常用不免。○死焉,於虔反,注同。
  [疏]注“设使”至“思之”。○解云:庄公三十二年传云“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云云是也。○注“故常用不免”。○解云:谓宋殇公不免死,鲁庄公不免乱。
 
  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於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於色矣。内有其义而外形见於颜色,孔子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是也。重道义形於色者,君子乐道人之善。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督不氏者,起冯当国。不举冯弑为重者,缪公废子而反国,得正,故为之讳也。不得为让者,死乃反之,非所以全其让意也。○难,乃旦反。严,鱼检反,本又作“俨”。重,直用反。故为,于伪反,传“为隐讳”,下注“不为讳”、“为后”同。
  [疏]注“督不”至“讳也”。○解云:《春秋》之内,当国不氏者,无知、州吁之属是也。今宋督实戴公之孙,而不言公孙者,正欲起其取国与冯故也。○注“不得”至“意也”。○解云:昭二十年传云“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昭三十一年传云“何贤乎叔术,让国也”。缪公之传不言让国者,死乃反之,非所以全其让意也。
 
  滕子来朝。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目,见也。斥见其恶,言成宋乱。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以复发传者,益师以臣见恩,此以君见恩,嫌义异也。所见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辞是也。所闻之世,恩王父少杀,故立踄宫不日,武宫日是也。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少杀,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传闻,直专反,注“传闻”及下注“传之”皆同。以复,扶又反,下“反复”同。少杀,所介反,下同。炀,馀亮反,旧始彰反。般,音班。
  [疏]注“所以复发传者”。○解云: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巳有传,故言复矣。○注“益师”至“尤厚”。○解云:彼以臣之故,欲见臣恩之薄厚,故曰以臣见恩也。此以君之故,欲见君恩之厚薄,故曰以见君恩也。○注“故多微辞”。○解云:定元年传云“定、哀多微辞”,彼注云“定公有王无正月,不务公室,丧失国宝。哀公有黄池之会,获麟,故总言多”,是其定公有王无正月。得为微辞者,即定公元年传云“定何以无正月?正月者,正即位也。定无正月者,即位后也”,彼注云“虽书即位于六月,实当如庄公有正月”。今无正月者,昭公出奔,国当绝,定公不得继体奉正,故讳为微辞,使若即位在正月后,故不书正月者是也。其不务公室者,即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其言新作之何?脩大也。脩旧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不务乎公室也”,彼注云“务,勉也。不务公室,亦可施於久不脩,亦可施於不务如公室之礼,微辞也”者是也。其丧国宝得为微辞者,定公八年“盗窃宝玉大弓”,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彼注云“不言璋言玉者,起圭、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传独言璋者,所以郊事天,尢重。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是也。其黄池之会得为微辞者,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云“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彼注云“不书诸侯者为微辞,使若天下尽会之,而鲁侯蒙俗会之者,恶愈是也。其获麟得为微辞者,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不言为汉之将兴,不言为周之将亡,故得为微辞也。○注“所闻”至“武宫日是也”。○解云:立炀宫不日者,即定元年九月,“立炀宫”是也。立武宫日者,成十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是也。《公羊》之义,失礼鬼神例日,故言此。○注“所传”至“卒日是也”。○解云:子赤卒不日者,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注云“所闻世臣子恩事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其子般卒日者,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彼注云“日者,为臣子恩录之也。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者是。
 
  隐亦远矣,曷为为隐讳?据观鱼讳。隐贤而桓贱也。宋公冯与督共弑君而立,诸侯会於稷,欲共诛之,受赂便还,令宋乱遂成。桓公本亦弑隐而立,君子疾同类相养,小人同恶相长,故贱不为讳也。古者诸侯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也。州中有为无道者,则长、帅、卒、正、伯当征之,不征则与同恶。当春秋时,天下散乱,保伍坏败,虽不诛,不为成乱。今责其成乱者,疾其受赂也。加以者,辟直成乱也。○令,力呈反。相长,丁丈反,下同。帅,所类反,下同。为卒,子忽反,下皆同。
  [疏]注“据观鱼讳”。○解云:隐五年“春,公观鱼于棠”,彼注云“实讥张鱼而言观。讥远者,耻公去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匹夫无异,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者是也。○注“古者诸侯”至“有伯也”。○解云:《王制》及《春秋说》文。○注“加以”至“乱也”。○解云:下十四年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巳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今此言以成宋乱者,若言公为三国所以,遂行其意而成宋乱,非公本意,故云加以者,辟直成乱也。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据莒人伐杞取牟娄,后莒牟夷以牟娄来奔,不系杞也。
  [疏]注“据莒”至“杞也”。○解云:隐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来奔”是也。
 
  器从名,从本主名名之。地从主人。从后所属主人。器何以从名?地何以从主人?据错。
  [疏]注“据错”。○解云:二理相违故谓之错。
 
  器之与人,非有即尔。即,就也,若曰取彼器与此人异国物。凡人取异国物,非就有取之者,皆持以归为有,为后不可分明,故正其本名。
  [疏]“非有即尔”。○解云:谓非有就而有之尔。
 
  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宋始以不义取之,不应得,故王之谓之郜鼎。如以义应得,当言取宋大鼎。郜本所以有大鼎者,周家以世孝,天瑞之鼎,以助享祭。诸侯有世孝者,天子亦作鼎以赐之。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
  [疏]“宋始”至“取之”。○解云:谓灭郜取之也。○注“如以义应得”者。解云:谓若天赐之也。○注“周家”至“享祭”者。解云:谓殷衰之时,鼎没于泗水,及武王克殷之后,鼎乃出见,故《汉书》云“鼎於周出”是也。○注“礼祭”至“三也”。○解云:《春秋说》文。而《膳夫》云“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何氏不取也。而《士冠礼》、《士丧礼》皆一鼎者,《士冠》、《士丧》略於正祭故也。
 
  至乎地之与人,则不然,凡取地皆就有之,与器异也。俄而可以为其有矣。俄者,谓须臾之间,制得之顷也。诸侯土地各有封疆里数,今日取之,然后王者起,兴灭国,继绝世,反取邑,不嫌不明,故卒可使以为其有,不复追录系本主。○疆,居良反。然则为取,可以为其有乎?为取,恣意辞也。弟子未解,故云尔。○解,音蟹。曰:否。何者?何者,将设事类之辞。若楚王之妻媦,无时焉可也。媦,妹也。引此为喻者,明其终不可名有也。经不正者,从可知省文也。○媦,音胃,妹也。
  [疏]“若楚”至“可也”。○解云:媦,音于贵反。以妹为妻,终无可时,似若器从今主之名,地取便为已有。亦无可时,故言此也。本更散亡,难可推据,未知此君名号云何。○注“明其”至“有也”。○解云:若作名字,言器不可从今主之名,地不可作后主之有也。考诸古本,名作“多”字。虽恣意取之,亦不得多有也。若如此解,以覆上为取之义矣。○注“经不”至“文也”。○解云:地不得为今主之有,而经不系本国以正之者,从可知省文。
 
  戊申,纳于大庙。何以书?讥。何讥尔?遂乱受赂,纳于大庙,非礼也。纳者,入辞也。周公称太庙,所以必有庙者,缘生时有宫室也。孝子三年丧毕,思念具亲,故为之立宗庙,以鬼享之。庙之为言貌也,思想仪貌而事之,故曰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旋出入,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慨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孝子之至也。质家右宗庙,上亲亲;文家右社稷,尚尊尊。○大庙,音泰,下及注同。嗜,市志反。僾,音爱,又乌改反。慨,苦爱反。
  [疏]注“纳者,入辞也”。○解云:即庄九年传云“纳者何?入辞也”是也。○注“故为”至“享之”。○解云:《孝经》文。○注“故曰”至“所嗜”。○解云:皆《祭义》文也。彼注云“所嗜,素所欲饮食”是也。○注“祭之”至“之声”。○解云:亦《祭义》文。彼注云“周还出户,谓荐设时也。无尸者阖户,若食间则有出户而听之”是也。○注“质家”至“尊尊”。○解云:《春秋说》文。《祭义》篇末云“建国之神位,文家右社稷而左宗庙”,所谓一隅也。
 
  秋,七月,纪侯来朝。称侯者,天子将娶於纪,与之奉宗庙,传之无穷,重莫大焉,故封之百里。月者,明当尊而不臣,所以广孝敬,盖以为天子得娶庶人女,以其得专封也。
  [疏]注“称侯”至“百里”。解云:知天子将娶於纪者,正以下八年冬,遂“逆王后于纪”;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之文也。知其元非大国者,正以隐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伯子并称之,故知此侯非本爵也,知非暂得褒赏而已。而知封之百里者,正以自今以后桓称侯故也,即下六年夏,“公会纪侯于成”;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之属是也。○注“月者”至“孝敬”。○解云:凡朝例时,以其尊而不臣,故书月,令与朝异。○注“盖以”至“封也”。○解云:此欲道诸侯不得专封,是以不取于大夫以下,即文四年“夏,逆妇姜于齐,略之也”,彼注云“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是也。
 
  蔡侯、郑伯会于邓。离不言会,此其言会何?据齐侯、郑伯如纪。二国会曰离,二人议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所道不同,不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不足采取,故谓之离会。
  [疏]注“据齐”至“离会”。○解云:五年“齐侯、郑伯如纪”,当时纪不与会,是以齐侯郑伯为离会也,但离不言会,故变言如矣。
 
  盖邓与会尔。时因邓都得与邓会,自三国以上言会者,重其少从多也,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尚书》曰“三人议,则从二人之言”,盖取诸此。○与会,音预。
  [疏]注“尚书”至“之言”。解云:《洪范》文。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不日者,戎怨隐不反国,善桓能自复,翕然相亲信。
  冬,公至自唐。致者,君子疾贤者失其所,不肖者反以相亲荣,故与隐相违也。明前隐与戎盟,虽不信,犹可安也。今桓与戎盟,虽信,犹可危也:所以深抑小人也。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
  [疏]注“故与隐相违也”。○解云:即隐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于唐”,不书致故也。○注“明前”至“安也”。○解云:隐公之盟书日,故言不信也。不书致,故言犹可安。○注“今桓”至“而至”。○解云:不日故为信,书致故言危也。
 
  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无王者,以见桓公无王而行也。二年有王者,见始也。十年有王者,数之终也。十八年有王者,桓公之终也,明终始有王,桓公无之尔。不就元年见始者,未无王也。二月非周之正月,所以复去之者,明《春秋》之道,亦通於三王,非主假周以为汉制而已。○嬴,音盈。以见,贤遍反,下并年末“以见”同。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疏]注“二年”至“始也”。○解云:即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是也。○注“十年”至“终也”。○解云:即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是。○注“十八年”至“终也”。○解云:即十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是也。○注“不就”至“始者”。○解云:元年春王正月初即位之时,自知巳篡,战惧畏讨,未敢无王,是以《春秋》於正月之际,不得见始,须臾之后,还复为恶,擅自天子之田,俄然无惮,故至二年正月言王以见始。○注“二月”至“三王”。○解云:即七年“二月,己亥,焚咸丘”,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云云,十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之属是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胥命者何?相命也。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歃,本又作“歃”,所洽反,又所甲反。
  [疏]“胥命者何”。○解云:《春秋》上下,更无胥命之文,故执不知问。○注“时盟”至“相誓”。○解云:亦相誓敕,但不歃血而已,故谓之盟也。
 
  何言乎相命?据盟亦相命,不道也。近正也。以不言盟也。○近正,附近之近,下及注同。
  [疏]“近正也”。○解云:古者不盟而言近正,虽不歃血,口虽誓敕,不若古者结言而退,故言近正而已。
 
  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善其近正,似於古而不相背,故书以拨乱也。○背,音佩。
  六月,公会纪侯于盛。○盛,音成。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既者何?尽也。光明灭尽也。是后楚灭穀、邓,上僣称王,故尢甚也。楚灭穀、邓不书者,后治夷狄。
  [疏]“既者何”。○解云:与例不同,故执不知问。○注“是后楚灭邓穀”。○解云:即下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也。○注“上僣称王”。○解云:《春秋说》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其后楚僣号称王,灭穀、邓,政教陵迟”是也。
 
  公子翚如齐逆女。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以言姜氏也。礼,送女父母不下堂,姑姊妹不出门。○讙,呼宫反。
  [疏]注“以言姜氏也”。○解云:讙若齐地,宜言齐侯送孟姜于讙,今言姜氏,故知越竟也。○注“礼送”至“出门”。○解云:时王之礼。
 
  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据讙鲁地。自我言齐,恕已以及人也。父母之於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所以崇父子之亲,从父母辞。不言孟姜言姜氏者,从鲁辞,起鲁地。
  [疏]“犹曰吾姜氏”。○解云:若有言孟姜者,“孟”为衍字也。○注“从父”至“鲁地”。○解云:孟姜者,即《诗》云“彼美孟姜”,正谓此也。“孟”字亦有作“季”字者,误也。
 
  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翚何以不致?据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致。
  [疏]注“据遂”至“齐致”。解云:在宣元年。
 
  得见乎公矣。本所以致夫人者,公不亲迎有危也。翚当并致者,翚亲迎重在翚也。上会讙时,夫人以得见公,得礼失礼在公,不复在翚,故不复致。不就讙上致者,妇人危重,故据都城乃致也。月者,为夫人至,例危重之。○迎迎,鱼敬反,下同。为夫,于伪反,下同。
  [疏]注“不就”至“乃致”。解云:若就讙致,即乡者至讙之时书之,宜在“公会齐侯于讙”上。○注“月者”至“重之”。○解云: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是也。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有年何以书?方分别问大有年,故不但言何以书。○别,彼列反。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仅,犹劣也。谓五穀多少皆有,不能大成熟。○仅,其靳反,劣也。
  [疏]注“谓五”至“成熟”。解云:旧本如是,其“穀”下云“皆有不能大成熟”,“多少”二字或衍文也。若必存字解之,多谓麦禾,少谓豆之属,是事皆有,但不能大熟也。
 
  彼其曰大有年何?问宣十六年也。大丰年也。谓五穀皆大熟成。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恃,赖也。若桓公之行,诸侯所当诛,百姓所当叛,而又元年大水,二年耗减,民人将去,国丧无日,赖得五穀皆有,使百姓安土乐业,故喜而书之,所以见不肖之君为国尢危。又明为国家者,不可不有年。○行,下孟反。耗减,呼报反;下佳斩反。丧,息浪反。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狩者何?田狩也。田者,蒐狩之总名也。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者,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狩,手又反,冬猎也。
  [疏]“狩者何”。○解云:正以春而言狩,故执不知问。○注“田者,蒐狩之总名也”。○解云:即《尚书》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注“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兽,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解云:此古者,谓三皇之时也。故《礼运》道三皇时云,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脩火之利”,“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又下《系辞》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彼注云:“始去羽毛”。故郑注《易说》云“古者田渔而食之,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以此言之,则黄帝以后,始有火化而去毛羽,则此古者三皇时可知。
 
  春曰苗。苗,毛也。明当见物取未怀任者。
  [疏]“春曰苗”。○解云:《周礼》“春田谓之蒐”,何氏所不取。
 
  秋曰蒐。蒐,简择也。简择幼稚,取其大者。○曰廋,本又作“搜”,亦作“蒐”,所求反,简择也。冬曰狩。狩,犹兽也。冬时禽兽长大,遭兽可取。不以夏田者,春秋制也。以为飞鸟未去於巢,走兽未离於穴,恐伤害於幼稚,故於苑囿中取之。○长,丁丈反,年未同。离,力智反。囿,音又。
  [疏]注“不以”至“制也”。○解云:正以《周礼》四时皆田故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
  [疏]注“以其”至“远也”。○解云: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郎者何?吾近邑”;庄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漱浣也”。以此言之,则郎为近邑。言远也者,盖以郎邑在郊内,其属地在郊外,若据邑言之则为近,若据地言之则为远也。故哀十一年《左氏》郊之战,《檀弓》谓之战于郎也者,是郎邑在郊内之证也。则此言狩于郎者,据郊外属地言之,故言远,是以此注云“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不五年“大雩”之下,注云“去国远狩”是也。而旧云以其云大野远,故言远者,非。
 
  诸侯曷为必田狩?据有囿也。
  [疏]注“据有囿也”。○解云:即成十八年“筑鹿囿”之属是也。
 
  一曰乾豆,一者,第一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髃,心中死疾,鲜屑,故乾而豆之,中荐於宗庙。豆,祭器名,状如镫。天子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卿、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士二。○左膘,毗小反,又扶了反,《三仓》云“小腹两边肉”,《说文》云“胁后髀前肉”。射之,食亦反,下同。右髃,本又作“腢”,鱼俱反,又五苟反,《说文》云“肩前也”,《字林》云“肩前两乳骨也”,五口反。中心,丁仲反,下同。镫,都邓反,又音登。
  [疏]注“自左”至“如镫”。解云:时王之礼,古制无文。○注“天子”至“士二”。○解云:自“下大夫六”以上,《礼器》文也。其士三者,何氏左之。案《聘礼》“致饔饩于上大夫,堂上八豆,设于房西”,则知此者堂上豆数也。《公食大夫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则食下大夫之礼而豆六,则知食卿、上大夫亦八明矣。周礼公之豆四十,侯、伯之豆三十有二,子、男之豆二十有四者,盖普言之。
 
  二曰宾客,二者,第二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脾,远心死难,故以为宾客。○远,于万反。
  [疏]“二曰宾客”。解云:言以为宾俎实。为,犹作也。
 
  三曰充君之庖。充,备也。庖,厨也。三者,第三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于右,中肠胃污泡,死迟,故以充君之庖厨。已有三牲,必田狩者,孝子之意,以为己之所养,不知天地自然之牲逸豫肥美。禽兽多则伤五穀,因习兵事,又不空设,故因以捕禽兽,所以共承宗庙,示不忘武备,又因以为田除害。狩例时,此月者,讥不时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阳气始施,鸟兽怀任,草木萌牙,非所以养微。○庖,步苞反。左脾,方尔反,又步启反,股外也;本又作“膘”。右,羊绍反,《字林》子小反;一本作“胘”,音贤。泡,普交反,又百交反。捕,音步,本又作“搏”,音博,又音付。共,音恭。为田,于伪反,下音同。
  [疏]注“狩例时”。○解云:即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是也。○注“此月者”至“养微”。○解云:在哀十四年,孔子欲夏之孟冬以为田狩之月。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宰渠伯纠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宰渠伯纠何?据刘卷卒,氏采不名且字。○纠,居黝反。氏采,七代反,后放此。
  [疏]“宰渠伯纠者何”。○解云:欲言微者,而经称伯;欲言尊卿,连名言之,故执不知问。○注“据刘”至“且字”。○解云:在定四年也。刘是其采,卷是名也。
 
  下大夫也。天子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专官事也。称伯者,上敬老也。上敬老则民益孝,上尊齿则民益弟,是以王者以父事三老,兄事五更,食之於辟雝,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率民之至也。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有五:贵有德,为其近於道也;贵臣,为其近於君也;贵老,为其近於父也;敬长,为其近於兄也;慈幼,为其近於子弟也。礼,君於臣而不名者有五:诸父兄不名,经曰“王札子”是也,《诗》曰“王谓叔父”是也;上大夫不名,祭伯是也;盛德之士不名,叔肸是也;老臣不名,宰渠伯纠是也。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弟,大计反。更,音庚。食,音嗣。辟,必亦反。袒,音但。馈,其愧反。酳,以刃反,又士刃反。其近,附近之近,下同。札,侧八反。肸,许乙反。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天子”至“益弟”。○解云:言系官以为氏,渠是名,纠是旦字也。○注“是以”至“之至也”。○解云:《祭义》云“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郑注云“割牲,制俎实也。冕而总干,亲在舞位,以乐侑食也,教诸侯之弟次事亲”是也。《乐记》亦有此文。○注“先王”至“弟也”。○解云:皆《祭义》文也。○注“礼君”至“是也”。○解云:皆何氏之意,故皆取经以当之。○注“诸父”至“是也”。○解云: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也”。注云“天子之庶兄。札者,冠且字也。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是也。○注“上大夫”至“是也”。○解云:隐元年“祭伯来”,传云“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是也。○注“盛德”至“是也”。○解云: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彼注云“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於贫贱,故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此之谓也”是。○注“老臣”至“不宜”。○解云:渠是其名,而言不名者,谓计其官爵之时,实合氏宫名而且字,但以其年老,故兼称伯,示有不名之义也,故知之矣。
 
  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曷为以二日卒之?忄戌也。忄戌者,狂也。齐人语。○忄戌,呼述反,狂也,齐人语。甲戌之日亡,已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君子,谓孔子也。以二日卒之者,阙疑。
  [疏]注“君子”至“阙疑”。○解云:正以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故也。
 
  夏,齐侯、郑伯如纪。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据蔡侯东国卒于楚,不言如也。
  [疏]注“据蔡”至“如也”。○解云:在昭二十三年夏也。案襄二十六年“许男甯卒于楚”,在蔡侯之前而不据之者,科取一以当之,不以后见义,或者正以蔡是大国,齐之类,故取之。
 
  离不言会。
  [疏]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春秋》始录内小恶,书内离会;略外小恶,不书外离会。至所闻之世,著治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乃书外离会。嫌外离会常书,故变文见意,以别嫌明疑。○与,音预。治,直吏反。见意,贤遍反,下文注并同。别,彼列反。
 
  [疏]注“书内离会”者。○解云:即隐二年“公会戎于潜”是也。○注“不书外离会”者。解云:即此文变会言如是也。○注“乃书外离会”。○解云:即宣十一年“晋侯会狄于攒函”是也。○注“嫌外”至“明疑”。○解云:若不载此事,以略言如,则嫌所传闻之世,合书外离会,但遇无之而已,故曰嫌外离会常书也。故书而变其文,见所传闻之世,不书外离会之意,故曰变文见意也。所以别其嫌而明其疑,故曰以别嫌明疑也。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仍叔之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仍叔之子何?据宰渠氏官,武氏子不称字,又不加之。尹氏不称子。
  [疏]“仍叔之子者何”。○解云:欲言大夫,而文言之子;欲言未仕,而天王使之,故执不知问。○注“据宰渠氏官”。○解云:即上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注“武氏”至“加之”。○解云:即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是也。○注“尹氏不称子”。○解云: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是也。
 
  讥。何讥尔?讥父老,子代从政也。礼,七十县车致仕。不言氏者,起父在也。加之者,起子辟一人。○县,音玄。
  [疏]注“礼十县舆致仕”。○解云:案《春秋说》文。谓之县舆者,《淮南子》曰:“日至於悲谷,是谓脯时;至於渊隅,是谓高春;至於连石,是谓下春;至於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舆。”旧说云日在县舆,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於君,故曰县舆致仕也。亦有作“车”字者。○注“不言”至“在也”。○解云:言仍氏子,则与武氏子文同,嫌亦无父,故曰起父在。○注“加之”至“一人”。○解云:若言仍叔子,则与僖三十三年百里子与蹇叔子之类是一人,故曰加之者,起子辟一人。
 
  葬陈桓公。不月者,责臣子也,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传曰“葬,生者之事”。
  [疏]注“不月”至“之也”。○解云:正以卒日葬月,乃是大国之例,今书时,故决之。○注“传曰”至“之事”。解云:隐十一年传文。
 
  城祝丘。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其言从王伐郑何?据河阳举王狩,别出朝文,文不连王,王师不道所加。○从王,如字,又才用反,下及注同。
  [疏]注“据河”至“连王”。○解云:僖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彼举王狩,此不举之;彼别出公朝之文,其文不连上王,今言从王伐郑,经连王言之,故难之。或者上会于温,诸侯之文连王言之。○注“王师不道所加”。○解云:成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不道伐某,今言伐郑,故难之。
 
  从王正也。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称人者,刺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仅能从微者,不能从诸侯,犹莒称人,则从不疑也。不使王者首兵者,本不为王举也。知实诸侯者,以美得正。○撮,七活反。不为,于伪反,下“所为”、“与为”、六年同。
  [疏]注“犹莒”至“疑也”。○解云:即隐八年“公及莒人盟于包来”,传曰“公曷为与微者盟?称人则从不疑也”,注云“从者随从也,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是也。○注“不使”至“得正”。○解云:若使王者首兵,宜言王以蔡人、卫人、陈人伐郑,似若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然。
 
  大雩。大雩者何?旱祭也。雩,旱请雨祭名。不解大者,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荣与?妇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倡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不地者,常地也。○一与,音馀,下同。苴,子馀反。
  [疏]注“君亲”至“责曰”。○解云:皆《韩诗传》文。○注“政不一与”。○解云:谓政不专一,出自权臣之门。○注“民失职与”。○解云:谓废其农业。○注“宫室荣与”。○解云:谓若丹楹刻桷之属。○注“妇谒盛与”。○解云:谓阿请乱国。○注“苞苴行与”。○解云:谓受人之馈,政以贿成。○注“谗夫倡与”。○解云:谓若鲁任郑瞻。○注“使童”至“之雩”。○解云:《论语》云“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与此异者,彼言“暮春者,春服既成”,明鲁人正雩,故其数少,复不言男女。今此书见于经,非正雩也。凡脩雩者,皆为旱甚而作之,故其数多,又兼男女矣,是以《司巫》职曰“若国大旱,则率巫而舞雩”是也。《春秋说》云“冠者七八人,童子八九人”者,盖是天子雩也。○注“不地者,常地也”。○解云:谓在鲁城南沂水上。
 
  然则何以不言旱?据日食鼓用牲于社。
  [疏]注“据日”至“于社”。○解云:庄二十五年经,彼举日食乃言“鼓用牲于社”,此不言旱,直言大雩,故据难之。
 
  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从可知,故省文也。日食独不省文者,与大水同礼,若但言鼓用牲,则不知其所为。必见雩者,善其能戒惧天灾,应变求雨,忧民之急也。○应,应对之应,下同。
  [疏]注“与大”至“急也”。○解云:诸言日食与大水,皆鼓用牲也,即庄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于社”是也。
 
  何以书?记灾也。旱者,政教不施之应。先是桓公无王行,比为天子所聘,得志益骄,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
  [疏]注“比为天子所聘”。○解云:即注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注“去国远狩”。○解云:即四年春,“公狩于郎”是也。○注“大城祝丘”。○解云:在今年夏,正以大崩坏败,然后发众城之,故曰大城。
 
  <虫衆>。何以书?记灾也。<虫衆>者,烦扰之所生,与上旱同说。○<虫衆>,音终,本亦作“{众虫}”,《说文》{众虫}或“螽”字。
  冬,州公如曹。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过我也。为六年化我张本也。传不言化我者,张本非再化也。称公者,申其尊,起其慢,责无礼。○过,古禾反,又古卧反。
  [疏]注“称公”至“无礼”。○解云: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州国非此二者,必非是公,但今过鲁自尊若公,故如其意书之曰公,以起其无礼也。但诸文不知本爵是何,诸家之意,《左氏》已具也。
 
  六年,春,正月,寔来。寔来者何?犹曰是人来也。犹曰是人来,不录何等人之辞。○寔,巿力反。
  [疏]“寔来者何”。○解云:不书其人而经言寔来,故执不知问。
 
  孰谓?谓州公也。以上如曹书。曷为谓之寔来?慢之也。曷为慢之?据葵丘之盟日。化我也。行过无礼谓之化,齐人语也。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人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今州公过鲁都不朝鲁,是慢之为恶,故书寔来见其义也。月者,危录之,无礼之人,不可备责之。○易,以豉反。见其,贤遍反,下“见无正”同。
  [疏]注“据葵”至“盟日”。○解云:僖九年“九月,戊辰,诸侯盟於葵丘”,传云“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注云“亢阳之貌”;“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注云“色自美大之貌”。然则桓公振矜慢人而书日危之,本鲁慢州公,非敬逆之道,是以据而难之。○注“行过”至“义也”。○解云:今州公过鲁而慢之,传言化我,故知化我是行过无礼之言,是以哀六年传云“陈乞曰:‘常之毌有鱼菽之祭,原诸大夫之化我也。’诸大夫皆曰:‘诺。’於是皆之陈乞之家”,亦是行过无礼之事。○注“月者”至“责之”。○解云:凡朝例时,此不朝,故书月以见危。不书日以见其危者,无礼之人,不可备责故也。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秋,八月,壬午,大阅。大阅者何?简车徒也。大简阅兵车,使可任用而习之。○阅,音悦。任,音壬。
  [疏]“大阅者何”。○解云:欲言习兵,而不言狩;欲言他事,而经书大阅,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盖以罕书也。罕,希也。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比年简徒谓之蒐,三年简车谓之大阅,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地者,常地也。蒐例时,此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尢危录。
  [疏]“何以”至“书也”。○解云:大阅之礼,三年一为,桓公忽忘武备,过於三年,是以书之。○注“孔子”至“弃之”。○解云:何氏之意与郑别。○注“故比”至“之蒐”。○解云:即昭八年“秋,蒐于红”之属是也。○注“三年”至“大阅”。○解云:此文是也。○注“五年”至“大蒐”。○解云:即定十三年“大蒐于比蒲”之属是也。知其年数者,汉礼犹然。○注“不地者,常地也”。○解云:盖在郊内,而贾注经云“简车马于庙”也者,何氏不取。○注“蒐例时”者。昭八年“秋,蒐于红”;定十三年夏,“大蒐于比蒲”之属是也。○注“此日”至“危录”。○解云:例合书时而乃书日,故以为尢危录也。
 
  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以跃卒不书葬也。○佗,大阿反。
  [疏]“陈佗者何”。○解云:欲言陈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注“以跃”至“葬也”。○解云:十二年“八月,壬辰,陈侯跃卒”,注云“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云跃葬也”,是以昭十一年“楚师灭蔡,执世子有以归用之”,传云“此未逾年之君也。其称世子何?不君灵公,不成其子也。不君灵公,则曷为不成其子?诛君之子不立”。以此言之,正由陈佗不君而见绝,故去其子葬,是故以跃不书葬,知佗是陈君。若其不然,不知陈侯跃何以不书葬矣。
 
  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据杀蔡侯般,不言蔡般。○侯般,音班。
  [疏]注“据杀”至“蔡般”。○解云: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於申”是也。
 
  绝也。绝者,国当绝。曷为绝之?据戕鄫子不绝。○戕,在良反。鄫,才陵反。
  [疏]注“据戕”至“不绝”。○解云:宣十八年“邾娄人戕鄫子”,称子而不名是也。
 
  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恶乎,犹於何也。○恶,音乌,乌乎犹於何也,注同。淫于蔡,蔡人杀之。蔡称人者,与使得讨之,故从讨贼辞也。贱而去其爵者,起其见卑贱,犹律文立子奸母,见乃得杀之也。不日不书葬者,从贱文。○去,起吕反。
  [疏]注“犹律”至“之也”。解云:犹言对子奸母也。○注“不日”至“贱文”。○解云:陈佗是君而见弑,例合书日,即隐四年“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之属是也。君被外国杀者,不责臣子不讨贼,例合书葬,即桓十八年“葬我君桓公”是也。今不书日不书葬者,从贱文故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子同生者孰谓?谓庄公也。以夫人言同非吾子。○严公,音庄,本亦作“庄”,案后汉讳庄改为严。
  [疏]“子同生者孰谓”。○解云:《春秋》之内鲁侯多矣,皆不书生,今特书,故问为谁。○注“以夫”至“吾子”。○解云:即庄元年传云“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者是也。正以道公疑非已子,则是其长子同,既系体是常,故知庄公也。
 
  何言乎子同生?据君存称世子,子般不言生。
  [疏]注“据君”至“言生”。○解云: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是也。
 
  喜有正也。喜国有正嗣。未有言喜有正者,此其言喜有正何?久无正也。子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其诸,辞也。本所以书庄公生者,感隐、桓之祸生於无正,故喜有正,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日者,喜录之。礼,生与来日,死与往日,各取其所见日也。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寝门外,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明当有天地四方之事;三月,君名之,大夫负朝于庙,以名徧告之。○桓与,音馀。称,尺证反。恶,乌路反。射,食亦反。徧,音遍。
  [疏]注“而不至桓公”。○解云:若以正称书,宜言世子同生也。同实世子而不以正称书之,是其以正见无正之义。桓由不正而篡弑,故曰疾恶桓公也。○注“日者”至“日也”。○解云:与,由数也。由生数来日,故书丁卯而录之。凡人谓方至为来,已过为往,故云生与来日,死与往日也。郑注《曲礼上》篇云“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死明日数也。死数往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者,与何氏异。○注“礼世”至“告之”。○解云:皆出《内则》文也。
 
  冬,纪侯来朝。朝聘例时。

 
 


 
 
《春秋公羊传注疏》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焚之者何?樵之也。樵,薪也。以樵烧之故,因谓之樵之。樵之,齐人语。○樵,似遥反,薪也。
  [疏]“焚之者何”。○解云:咸丘是邑,而反焚之,故执不知问。
 
  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据战伐不道所用兵。○攻,音贡,又如字,下同。
  [疏]“樵之者何”。○解云:虽言焚言樵,仍非攻邑之义,故执不知问。
 
  疾始以火攻也。征伐之道,不过用兵,服则可以退,不服则可以进。火之盛炎,水之盛冲,虽欲服罪,不可复禁,故疾其暴而不仁也。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复,扶又反。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据郱、鄑、郚系纪。○郱,步丁反。鄑,子斯反,一音晋。郚,音吾。
  [疏]“咸丘者何”。○解云:欲言是国,经典未有;欲言非国,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据郱鄑郚系纪”。○解云:庄元年冬,“齐师迁纪郱、鄑、郚”是。
 
  国之也。欲使如国,故无所系。加之者,辟实国也。曷为国之?据郱、鄑、郚不国。君存焉尔。所以起邾娄君在咸丘邑,明臣子当赴其难,与在国等也。日者,重录以火攻也。○难,乃旦反。
  [疏]注“日者”至“攻也”。○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是也,故决之。
 
  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皆何以名?据滕,薛不名也。
  [疏]注“据滕、薛不名也”。○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是也。
 
  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据以贱也。
  [疏]“失地之君也”。○解云:即《曲礼下》云“诸侯失地名”是。
 
  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穀、邓本与鲁同贵为诸侯,今失爵亡土来朝,讬寄也,义不可卑,故明当待之如初,所谓“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无后者,施於所奔国也。独妻得配夫,讬衣食於公家,子孙当受田而耕,故云尔。下去二时者,桓公以火攻人君,故贬,明大恶。不月者,失地君朝恶人,轻也。名者,见不世也。○不偷,他侯反,本又作“媮”。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无后”至“大恶”。○解云:知如此者,正以《郊特牲》云“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彼注云“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是其义;又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注云“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注“不月”至“轻也”。○解云:朝例时,春秋常典,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是也。而此责其月者,以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彼书月见其奔重,宜厚遇之,此不月者,朝恶人轻故也。僖二十年“夏,郜子来朝”,僖公非恶人而不月者,正以朝轻于奔故也。然则此注因桓恶人,故言此。若其不然,正宜直云失地之君来朝轻矣。○注“名者,见不世也”。○解云:郜子、盛伯皆不名者,兄弟故也。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荐尚韭卵。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烝,之承反,冬祭也。祠,嗣丝反。卵,力管反。犹食,音饲,下同。别,彼列反。夏曰礿,荐尚麦苗。麦始熟可礿,故曰礿。○礿,音予若反,本又作“禴”,同。
  [疏]“烝者何”。○解云:欲言宗庙之祭,而文无所系;欲言祭天,天无烝名,故执不知问。○注“荐尚韭卵”,又注“荐尚麦”至“曰礿”。○解云:《王制》云:“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肫,稻以雁。”
 
  秋曰尝,荐尚黍肫。尝者,先辞也。秋穀成者非一,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冬曰烝。荐尚稻雁。烝,众也,气盛貌。冬万物毕成,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无牲而祭谓之荐。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祭於室,求之於幽;祭於堂,求之於明;祭於祊,求之於远:皆孝子博求之意也。大夫求诸明,士求诸幽,尊卑之差也。殷人先求诸明,周人先求诸幽,质文之义也。礼,天子、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天子元士、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祊,必庚反。少,诗照反。索,所百反。
  [疏]注“无牲”至“之荐”。○解云:谓无牛羊豕之牲也。而中霤礼云祭五祀于庙,用牲有尸,皆荐于奥。何以荐用牲?彼谓正祭之时,先荐于奥,仍自无牲;其正祭五祀,乃用牲有尸耳。○注“天子”至“差也”。○解云:皆时王之礼,中霤礼亦然。○注“殷人”至“义也”。○解云:即《郊特牲》云“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是也。○注“礼天”至“大牢”。○解云:皆时王之礼也。○注“天子”至“索牛”。○解云:皆指祭宗庙之牲也,仍不妨《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宾客之牛角尺”之文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亟,数也。属十二月巳烝,今复烝也。不异烝祭名而言烝者,取冬祭所荐众多,可以包四时之物。○亟,去冀反,数也,注及下同。数,所角反。属十,音烛,下同。今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属十”至“烝也”。解云:烝者,冬祭之名。明去年十二月巳有烝,但得常不书,今正月复作烝,故言亟。○注“不异”至“之物”。○解云:烝者,冬时祭名。前已作讫,今宜易名,而犹言烝,故说之也。
 
  亟则黩,黩则不敬。黩,渫黩也。○黩,徒木反。渫,息列反。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故将祭,宫室既脩,墙屋既缮,百物既备,序其礼乐,具其百官,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君牵牲,夫人奠酒;君亲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济济乎致其敬也,愉愉乎尽其忠也,勿勿乎其欲飨之也。文王之祭,事死如事生,孝子之至也。○养,馀亮反。散齐,素旦反;下侧皆反。相君,息亮反,下同。洞洞,大董反。胜,音升。济济;子礼反,又似兮反。愉愉,羊朱反。勿勿,如字。
  [疏]注“君子”至“敬享”。○解云:《祭义》文也。彼郑注云“享,犹祭也”。○注“故将祭”至“百官”。○解云:皆出《祭义》,何氏差约言之也。○注“散齐七日”。○解云:即《祭统》云“故散齐七日以定之”,注云“定者,定其志意也”。定其志意者,谓齐之日不御不乐不吊是也。○注“致齐三日”。○解云:即《祭统》云“致齐三日以齐之”,是致齐者,即郑氏云“致之言至,致谓深也、审也”之属是也。○注“夫妇”至“奠酒”。○解云:案今《祭义》酒作“盎”字。郑注云“奠盎,设盎齐之樽”,盖所见异,或何休以义引之,不取正文。○注“君亲”至“如事生”。○解云:皆出《祭义》,唯孝子之至一句,注者之言也。注礼本下为士制者,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疏则怠,怠则忘。怠,解。○疏,音疏,下注同。解,古卖反。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礼本下为士制。兹,此也。四者,四时祭也。疏数之节,靡所折中,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感四时物而思亲也。祭必於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也。裘葛者,御寒暑之美服。士有公事,不得及此四时祭者,则不敢美其衣服,盖思念亲之至也。故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折中,之设反;下丁仲反。御寒,鱼吕反,又如字。不与,音预。
  [疏]注“礼本下为士制”。○解云: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天王使家父来聘。家,采地。父,字也。天子中大夫氏采,故称字,不称伯仲也。
  [疏]注“天子”至“仲也”。○解云:上大夫称伯仲者,即祭伯、南季之属是也。次大夫不称伯仲者,即此是也。下大夫称官氏名且字者,即宰渠伯纠是也。
 
  夏,五月,丁丑,烝。○何以书?讥亟也。与上祀同为亟也。
  [疏]注“与上”至“亟也”。○解云: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礼。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犹与上祠同在一时而复为烝,故曰与上祀同为亟也。
 
  秋,伐邾娄。
  冬,十月,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未当雨雪,此阴气大盛,兵象也。是后有郎师、龙门之战,氵不血尢深。○雨雪,于付反。氵不,古流字。
  [疏]注“是后”至“尤深”。○解云:郎师,即下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其龙门之战者,即下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故此注云“氵不血尢深”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祭公,侧介反,后“祭仲”、“祭叔”放此。应,应对之应。
  [疏]“祭公者何”。○解云:欲言诸侯,而逆王后;欲言大夫,而经文言公,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至“采也”。○解云:《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下应十二子。”宋氏云:“十二次,上为星,下为山川也。”此言天子立百二十官者,非直上纪星数,亦下应十二辰,故曰下应十二子也。○注“三公氏采称爵”者。解云:即祭公、周公是也。上大夫即例称五十字,即祭伯、南季、荣叔之属是也。次大夫例称二十字,即家父之属是也。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即宰渠伯纠是也。上士名氏通,石尚是也。次士以官录,即宰咺是。下士略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其刘子、单子之属,不称字而称子者,谓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故设文,非王臣之常称。若然,祭公、周公官爵適等,而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特加“宰”者,彼传云“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故加宰”,仍非常称也。
 
  何以不称使?据宰周公称使。
  [疏]注“据宰周公称使”者。○解云:即僖三十年“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是也。而称宰者,义与九年同。婚礼不称主人。时王者有母也。遂者何?生事也。生,犹造也。专事之辞。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据待君命,然后卒大夫也。
 
  [疏]注“据待”至“夫也”。○解云:成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轸”,传云“非此月日也,曷为以此月日卒之?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前此者,婴齐走之晋。公会晋侯,将执公,婴齐为公请。公许之反为大夫,归至於貍轸而卒,无君命不敢卒大夫。公至,曰:‘吾固许之反为大夫。’然后卒之”者是也。
 
  成使乎我也。以上来无事,知遂成使于我。○成使,所吏反,注及下“成使”同。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婚礼成於五: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不言如纪者,辟有外文。○媒,亡杯反。请期,音情,又七并反。迎,鱼敬反。妃匹,音配,绝句。
  [疏]注“不言”至“外文”。○解云:外相如者,例所不录,言如纪即外相如,故曰辟有外文也。
 
  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疏]“女在其国称女”者。○解云:即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上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是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於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明子尊不加於父母。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以季姜言归。
  [疏]“京师者何”。○解云:欲言天子之居,而文不言王;欲言凡国,而为王后所归,故执不知问。
 
  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地方千里,周城千雉,宫室官府,制度广大,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莫不备具,所以必自有地者,治自近始,故据士,与诸侯分职而听其政焉,即《春秋》所谓内治其国也。书季姜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治自,直吏反。
  [疏]“京者”至“言之”。○解云:京师之名,理须训解,故分而问之。○注“地方千里”。○解云:即《诗》云“邦圻千里”是也。○注“周城千雉”。○解云:在定十二年。○注“即春”至“之礼”。○解云:《春秋》据鲁为王,故内鲁,若周公制礼,内京师然也。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诸侯来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据臣子一例当言聘。○射,音亦。
  [疏]“诸侯来曰朝”。○解云:隐十一年师解云尔,故此弟子执而难之。○注“据臣”至“言聘”。○解云:僖元年传文。
 
  《春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则未知其在齐与?曹与?在齐者,世子光也。时曹伯年老有疾,使世子行聘礼,恐卑,故使自代朝,虽非礼,有尊厚鲁之心,传见下卒葬详录,故序经意依违之也。小国无大夫,所以书者,重恶世子之不孝甚。○齐与,音馀,绝句,下同。恶,或乌路反。
  [疏]注“在齐”至“光也”。○解云:即襄九年“冬,公会晋侯”已下“滕子、薛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伐郑”,十一年“公会晋侯”已下“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云云“伐郑”是也。○注“时曹”至“之心”。○解云:正以十年春卒,今又世子代其朝,故知其疾也。○注“传见”至“详录”。○解云:即十年“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注“故序”至“孝甚”。○解云:世子代朝,明亦合讥;世子序诸侯之上,明亦合讥,而传云未知在齐曹者,正以其卒葬详录,故依违之不信言耳。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小国始卒,当卒月葬时,而卒日葬月者,曹伯年老,使世子来朝,《春秋》敬老重恩,故为鲁恩录之尢深。
  [疏]注“小国”至“尤深”。○解云: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所闻之世乃始书之。其书之也,卒月葬时,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者是也。今卒日葬月者,正以敬老重恩故也。云云之说,当文皆自有解。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会者何?期辞也。其言弗遇何?公不见要也。时实桓公欲要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故讳使若会而不相遇。言弗遇者,起公要之也。弗者,不之深也。起公见拒深。传言公不要见者,顺经讳文。○见要,一遥反,注同。
  [疏]“会者何”。○解云:经既书会,作聚集之名;寻言弗遇,是未见之称,故执不知问。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郎者何?吾近邑也。以言来也。
  [疏]“郎者何”。○解云:欲言是邑,战於其内;欲言非邑,经有城郎之文,故执不知问。○注“以言来也”。○解云:凡言来者,乡内之辞,今经言来,故知近邑也。而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是时在召陵,而言来者,据师道楚,故得言来。吾近邑,则其言来战于郎何?据齐师、宋师次于郎不言来,公败宋师不言战,龙门之战不举地也。
 
  [疏]注“据齐师”至“不言来”。○解云:在庄十年。○注“公败”至“不言战”。○解云:隐十年“公败宋师于菅”,庄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庄十一年“公败宋师于鄑”,凡有三经,宜隐十年以当之。○注“龙门”至“地也”。解云:即下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依《春秋说》云是龙门之战,而不言战于龙门是也。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也。地而言来者,明近都城,几与围无异。不解战者,从下说可知。○恶,音乌。明近,附近之近。几,音祈。
  [疏]“近也”至“围也”。○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国,读如围。言兵围都城相似,故言近乎围也。考诸古本,围皆作“国”字,而旧解以国为围。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十三年师败绩。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疏]注“据十”至“相诈”。○解云:即龙门之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也。
 
  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春秋》讬正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不复,扶又反,下同。戮,音六,又力彫反,字亦作勠。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月者,桓公行恶,诸侯所当诛,上三国来战于郎。今复使微者盟,故为鲁惧,危录之。○行,下孟反。属,音烛。今复,扶又反,下“故复”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录之”。○解云:正以微者盟例合时,今而书月,故须解之。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所以书葬者,段当国,本当从讨贼辞,不得与杀大夫同例。
  [疏]注“庄公”至“同例”。解云:《春秋》之例,君杀无罪大夫,皆去其葬,即成十年“晋侯孺卒”,注云“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是。今段有罪,故庄公书葬也。然则此言不得与杀大夫同例者,谓不得与杀无罪大夫同例耳。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者何?郑相也。不言大夫者,欲见持国重。○相,息亮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祭仲者何”。解云:欲言无罪,听胁立篡;欲言有罪,褒而称字,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据身执君出,不能防难。○防难,乃旦反,下同。以为知权也。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喻祭仲知国重君轻。君子以存国,除逐君之罪,虽不能防其难,罪不足而功有馀,故得为贤也。不引度量者,取其平实以无私。○称,尺证反。别,彼列反。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迁郑都于郐也。○郐,古外反。而野留野,鄙也。传本上事者,解宋所以得执祭仲,因以为戒。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宋人,宋庄公也。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突,宋外甥。○为,于伪反,下注“为突”、“非能为突”、“为赂”、“为突归”、“为承”同。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祭仲死,而忽为突所驱逐而出奔,经不书忽奔,见微弱甚。是时宋强而郑弱,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非能为突,将以为赂动,守死不听,令自入,见国无拒难者,必乘便将灭郑,故深虑其大者也。○令自,力呈反,下同。便,婢面反。
  [疏]注“祭仲死”至“者也”。○解云:下十五年“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传云“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未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者是。注“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者。在桓二年。
 
  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宋当从突求赂,郑守正不与,则突外乖於宋,内不行於臣下,辽假缓之。
  [疏]“君可以生易死”。○解云:谓易去死也。○“国可以存易亡”。○解云:易去亡也。
 
  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使突有贤才,是计不可得行,则己病逐君之罪。
  [疏]“则突可故出”。○解云:突可以此之故出之也。○“而忽可故反”。○解云:言忽可以此之故而反之也。○“是不可得则病”。○解云:言己终能出突而反忽,则为权之成;若不能如是,乃为其病矣。
 
  然后有郑国。己虽病逐君之罪,讨出突,然后能保有郑国,犹愈於国之亡。
  [疏]“然后有郑国”。○解云:言突有贤才,己计不行,虽然,仍须勉力讨之。令忽有国虽费功力,犹愈於国之亡也。
 
  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古人,谓伊尹也。汤孙大甲骄蹇乱德,诸侯有叛志,伊尹放之桐宫,令自思过,三年而复成汤之道。前虽有逐君之负,后有安天下之功,犹祭仲逐君存郑之权是也。○大,音泰。
  [疏]注“古人”至“之道”。○解云:出《书序》。《长义》云“若令臣子得行,则闭君臣之道,启篡弑之路”。解云:权之设,所以扶危济溺,舍死亡无所设也。若使君父临溺河井,宁不执其发乎?是其义也。
 
  权者何?权者反於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设,施也。舍,置也。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
  [疏]“权者何”。○解云:欲言正,逐君立庶;欲言不正,今又言权,故执不知问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身蒙逐君之恶,以存郑是也。不害人以行权。己纳突,不害忽是也。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祭仲死则忽死,忽死则郑亡。生者,乃所以生忽存郑,非苟杀忽以自生,亡郑以自存。反覆道此者,皆所以解上死亡不施於己。宋不称公者,胁郑之篡,首恶当诛,非伯执也。祭仲不称行人者,时不衔君命出使,但往省留耳。执例时,此月者,为突归郑夺正,郑伯出奔。○覆,芳服反。使,所吏反。
  [疏]注“皆所”至“於己”。○解云:言上辟死辟亡,皆为忽故也。○注“宋不”至“执也”。○解云:决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称爵也。即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是也。○注“祭仲”至“留耳”。○解云:决定六年“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之属称行人也。○注“执例时”者。○解云:即祁犁言秋是也。而僖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然则凡执例时,而在日月下者,皆当文有解。
 
  突归于郑。突何以名?据忽复归于郑,俱祭仲所纳,系国称世子,不但名也。
  [疏]注“据忽”至“名也”。○解云:即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
 
  挈乎祭仲也。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常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时祭仲势可杀突,以除忽害而立之者,忽内未能怀保其民,外未能结款诸侯,如杀之,则宋军强乘其弱,灭郑不可救,故少辽缓之。○挈,苦结反,提挈也。
  [疏]注“欲明”至“同也”。○解云:言与外纳同者,即系祭仲言于郑是也。言似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于邾娄”之属是也。
 
  其言归何?据小白言入。
  [疏]注“据小白言入”。○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顺祭仲也。顺其计策,与使行权,故使无恶。
  [疏]注“顺其”至“无恶”。○解云:下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故言此。
 
  郑忽出奔卫。忽何以名?据宋子既葬称子。
  [疏]注“据宋”至“称子”。解云:僖九年三月,“宋公御说卒”,“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盟于葵丘”是也。若然,案彼经文,宋公御说三月卒,夏则公会宋子于葵丘,计应未葬,故注云“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居尸柩前,故不名也”。此云“宋子既葬称子者,谓以其非居尸柩之前,故作已葬之称。而单言子,况此郑忽之父,久巳葬讫而反名,故难之。
 
  《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於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不离子行也。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地道敬上,尊尊而文烦。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於质也。质家爵三等者,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者,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省,所景反。
  [疏]注“夷狄”至“名也”。○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属是也。○注“名者”至“义也”。○解云:言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者,正以既葬稍杀,故不得名也。然则初薨所以名者,降於既葬也。今郑忽书名者,缘君薨而名之义也。○注“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者巳下至“反之於质”。皆出於《乐说》文。○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巳下。皆《春秋说》文也。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侠卒也。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盟不日者,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於士,罚疑从轻,故责之略。蔡侯称叔者,不能防正其姑姊妹,使淫於陈佗,故贬在字例。○折,之设反,又时设反;一本作“析”,思历反。
  [疏]“柔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而书其名,故执不知问。○注“以侠卒也”。○解云:隐九年春“侠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以无氏而卒之也”。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故知未命之大夫也。○注“辄发”至“贬也”。○解云: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若未命大夫亦无氏,而此与侠是也;贬者亦无氏,即无骇与翚之是也,故此注云“无氏嫌贬也”。○注“所以”至“夫也”。○解云: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故得书之。○注“盟不”至“之略”。○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矣。不日者,正以未命大夫,故责之略也。○注“蔡称”至“字例”。○解云:正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在上六年。
 
  公会宋公于夫童。○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殴蛇,丘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燕,音胭。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去跃葬也。○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公会宋公于郯。○郯,音谈,二传作“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即僖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襄十八年冬十月,“曹伯负刍卒于师”之属是也。若其篡明,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故不劳去日,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庄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之属是也。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不嫌非篡,当日。若不重言丙戌,则嫌不蒙上日,以其篡故略之,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而言独晋书立者,郑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不言立,故言独。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时宋主名不出,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恶乎,音乌,十三年传同。
  [疏]注“宋不”至“同义”。解云:上十年“来战于郎”,注云“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是也。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疏]“此偏”至“败矣”。○解云: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上经来战于鲁,此则往战于宋,嫌其异,故明之。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曷为后日?据鞍之战先书日。○鞍,音安。
  [疏]注“据鞍”至“书日”。○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云云,“及齐侯战于鞍”是也。
 
  恃外也。其恃外柰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得纪侯、郑伯之助,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君子不掩人之功,不蔽人之善,故后日以明之。○胜,诗证反。蔽,必婢反。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据公败宋师于菅。○菅,古颜反。
  [疏]注“据公”至“于菅”。解云:在隐十年。
 
  从外也。从外诸侯相与战例。曷为从外?据战于宋,不从外言败绩。
  [疏]注“据战”至“败绩”。○解云:即上十二年也,于时有郑人不书败绩之文矣。
 
  恃外,故从外也。明当归功於纪、郑,故从纪、郑言战。何以不地?据在下句。
  [疏]注“据在下句”。○解云:即下云“郎亦近矣,郎何以地”。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郎虽近,犹尚可言其处。今亲战龙门,兵攻城池,尢危,故耻之。绩,功也。非义不战,故以功言之。不言功者,取其积聚师众,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出万死而不奔此,故以自败为文,明当坐也。燕战称人, ,败绩称师者,重败也,战少而败多。言及者,明见我为主,故得汲汲败胜之文。○处,昌虑反。行,户郎反。
  [疏]“郎犹可以地也”。○解云:即上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注“郎虽”至“其处”。○解云:谓郎虽在郊内,仍非攻城,犹可以举其地。○注“今亲”至“耻之”。○解云:《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也”者,主说此经,故知之。○注“绩功”至“不战”。○解云:凡书兵者,正得奉王命伐无礼,乃有战事,故言非义不战。○注“必出万死”。○解云:若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注“燕战”至“败也”。○解云:盖师不尽战,故言战少;败时悉走,故言败多。而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即据此经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未得乎师也”,彼注云“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者是。
 
  三月,葬卫宣公。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也。○背殡,音佩,后“背殡”皆放此。
  [疏]注“背殡”至“责也”。○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然则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卒,至今年三月,正当五月之际,而又背殡用兵,宜书日以见危,而不日者,正以量力不责故也。
 
  夏,大水。为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民悲哀之所致。○为,于伪反。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何以书?记异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者,温也。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泆,音逸。行,下孟反。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夏,五”者何?无闻焉尔。来盟者,聘而盟也。不言聘者,举重也。内不出主名者,主国也,莅盟可知。莅盟、来盟例皆时。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莅盟,音利,又音类,下同。
  [疏]“夏五者何”。○解云:正以文异常例,故执不知问。○注“莅盟”至“天下”。○解云:其莅盟书时者,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定十一年冬,“叔还如郑莅盟”之属是也。其来盟书时者,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而文十五年春,“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书月,彼注云“月者,文公微弱,大夫秉政,宋亦蔽于三世之党,二乱结盟,故不与信辞”是也。然则来盟之例,例不言月,而此言夏五,师所不说,何氏以“五”字或衍文,故如此解。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委,积也。御者,谓御用于宗庙。廪者,释治穀名。礼,天子亲耕,东田千亩,诸侯百亩。后夫人亲西郊采桑,以共粢盛祭服,躬行孝道以先天下。○廪,力甚反。粢盛,音咨;下音成。委,于鬼反,注同。积,子赐反。共,音恭。
  [疏]“御廪者何”。○解云:欲言宫室,而文言御廪;欲言仓库,今被灾之,於义不强,故执不知问。○注“廪者,释治穀名”。○解云:谓廪之言藻之义故也。○注“礼天”至“天下”。○解云:皆出《祭义》之文。御廪灾,何以书?
 
  记灾也。火自出烧之曰灾。先是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桓无恻痛於民之心,不重宗庙之尊,逆天危先祖,鬼神不飨,故天应以灾御廪。○应,应对之应。
  [疏]“御廪灾,何以书”。○解云:嫌覆问上粢盛委之所藏,故不但言何以书。
 
  [疏]注“火自”至“曰灾”。○解云:《公羊》之例,内悉言灾,而复言火自出烧之者,入《春秋》始有此灾,欲通人火不书之义也。
 
  乙亥,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讥新有御廪灾而尝之。曰:“犹尝乎?难曰四时之祭不可废,则无犹尝乎?○难,乃旦反。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巳矣。当废一时祭,自责以奉天灾也。知不以不时者,书本不当尝也。
  [疏]注“知不”至“尝也”。○解云:周之八月,非夏之孟秋,而反为尝,故以不时言之。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以者何?行其意也。以己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宋前纳突求赂,突背恩伐宋,故宋结四国伐之。四国本不起兵,当分别之,故加以也。宋恃四国乃伐郑,四国当与宋同罪,非为四国见轻重。○背,音佩。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以者何”。○解云:正以宋非强国而以齐、卫,故执不知问。○注“宋前纳突求赂”。○解云:上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是。○注“突背恩伐宋”者。○解云:上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王者千里,几内租税,足以共费;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足以尊荣,当以至廉无为率先天下,不当求。求则诸侯贪,大夫鄙,士庶盗窃。求例时,此月者,桓行恶不能诛,反从求之,故独月。○共费,音恭;下芳味反。行,下孟反,下“行恶”同。
  [疏]“何以书”至“礼也”。○解云: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之下,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然则彼已有传,而重发之者,正以彼云“丧事无求”,恐此吉时得求,故明之。○注“诸侯”至“盗窃”。○解云:相对为优劣之称也。○注“求例时”。○解云:隐三年“秋,武氏子求赙”,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之属是也。
 
  三月,乙未,天王崩。桓王也。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当时而日者,背殡伐郑,危之。
  [疏]注“当时”至“危之”。○解云:去年十二月齐侯卒,至今年四月,是为当时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今此书日,故曰危也。其背殡伐郑者,即去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齐人”巳下“伐郑”是。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突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不连爵问之者,并问。上已名,今复名,故使文相顾。○复,扶又反,下注“故复”,及传文“复入”并注下“不复”皆同。
  [疏]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僖二十八年夏。○注“不连”至“并问”。○解云: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卫侯朔何以名”,哀八年传云“曹伯阳何以名”,故决之。○注“上巳”至“相顾”。○解云:欲言十一年已书名,故言复也。
 
  夺正也。明祭仲得出之,故复於此名,著其夺正,不以失众录也。月者,大国奔例月,重乖离之祸,小国例时。
  [疏]注“著其”至“录也”。○解云:决襄十四年夏四月,“己未,卫侯衎出奔齐”之属,书其名者,为失众录之故也。○注“月者”至“之祸”。○解云:下十六年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及此书五月之属皆是。○注“小国例时”。○解云: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之属是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其称世子何?据上出奔不称世子。
  [疏]注“据上”至“世子”。○解云:上十一年“郑忽出奔卫”是也。
 
  复正也。欲言郑忽,则嫌其出奔还入,与当国同文,反更成上郑忽为当国,故使称世子明复正,以效祭仲之权,亦所以解上非当国也。
  [疏]注“欲言”至“复正”。○解云:庄九年夏,“齐小白入干齐”,传云“曷为以国氏?当国也”者是也。○注“以效祭仲之权”。○解云:即上十一年传云“而忽可故反”是也。
 
  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皆於还入乃别之者,入国犯命,祸重也。忽未成君出奔,不应绝。出恶者,不如死之荣也。入无恶者,出不应绝,则还入不应盗国。○别,彼列反。
  [疏]“曷为或言归”。○解云:僖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之属是。○“或言复归”。○解云:此经是也。○“复入者”至“有恶”。○解云:襄二十三年“晋栾盈复入于晋”之属是也。○“入者,出入恶”。○解云:下文“许叔入于许”,“郑伯突入于栎”之属是也。
 
  许叔入于许。称叔者,春秋前失爵,在字例也。入者,出入恶,明当诛也。不书出时者,略小国。
  [疏]注“称叔”至“字例”。○解云:正以庄十六年“同盟于幽”,经书许男故也。○注“不书”至“小国”。○解云:正以上文忽与突出入并书故。
 
  公会齐侯于鄗。○鄗,户老反,又火各反,《左传》作“艾”,《穀梁》作“蒿”。
  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皆何以称人?据言朝也。
  [疏]注“据言朝也”。○解云:正以隐十一年传云“诸侯来曰朝”。
 
  夷狄之也。桓公行恶,而三人俱朝事之。三人为众,众足责,故夷狄之。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据齐阳生立陈乞家,言入于齐。○栎,力狄反,一音匹沃反。
  [疏]“栎者何”。○解云:欲言国都,不言郑;欲言入于郑,复言栎邑,故执不知问。○注“据齐”至“于齐”。○解云:在哀六年。彼传云“景公死而舍立,陈乞迎阳生于诸其家”,“诸大夫不得巳,皆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尔”。然则阳生实入于陈乞家,而言入于齐。今突入于栎,而不言于郑,故难之。
 
  末言尔。末者,浅也。解不言入国意。曷为末言尔?据俱篡也。祭仲亡矣。亡,死亡也。祭仲亡则郑国易得,故明入邑则忽危矣,不须乃入国也,所以效君必死,国必亡矣。○易,以豉反。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据上言出奔也。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言忽微弱甚於鸿毛,仅若匹夫之出耳,故不复录,皆所以终祭仲之言,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疏]注“皆所”至“之言”。解云:上云祭仲亡则亡矣者,所以效十一年“君必死,国必亡”之文。今此传云“言忽为君之微也”已下者,可以终十一年“国可以存易亡”之文,故言皆所以终祭仲之言也。十一年虽不出祭仲之口,但传家为祭仲而为此辞,故得云祭仲之言也。○注“解不”至“之嫌”。○解云:权者,危险之事,祭仲比来欲为君存国,非徒然也。但国内凡人嫌其虚设,故作经传以解之,故曰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冬,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侈,伐郑。月者,善诸侯征突,善录义兵也。不举伐为重者,用兵重於会,嫌月为桓伐有危举,不为义兵录,故复录会。○侈,昌氏反,二传作“袲”。为桓,于伪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录会”。○解云:正以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则言征伐例时,而此书月,故决之。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致例时,此月者,善其比与善行义,故以致,复加月也。○复,扶又反。
  [疏]注“致者”至“伐郑”。○解云:桓是篡贼,动作有危,今能疾篡脱危而至,故致之。○注“致例时”。○解云:即上二年“冬,公至自唐”之属是。
 
  冬,城向。○向,式亮反。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
  [疏]“卫侯朔何以名”。○解云:嫌问出奔之属何以名,故复连句问之。○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僖二十八年。
 
  绝。曷为绝之?据俱奔也。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朔,十二月朔政事也。月所以朝庙告朔是也。而不能使卫小众。时天子使发小众,不能使行。越在岱阴齐,越,犹走也。岱,岱宗,泰山也。山北曰阴。先言岱阴,后言齐者,明名山大泽不以封诸侯,以为天地自然之利,非人力所能加,故当与百姓共之。传著朔在岱阴者,明天子当及是时未能交连五国之兵早诛之。
  [疏]注“明天子”至“诛之”。○解云:其五国者,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
 
  属负兹舍,不即罪尔。属,讬也。天子有疾称不豫,诸侯称负兹,大夫称犬马,士称负薪。舍,止也。讬疾止不就罪。○属负兹,音烛,注同。属,讬也。诸侯有疾称负兹,言朔讬有疾。
  [疏]注“天子”至“负薪”者。○解云:皆汉礼之名。豫,诂为乐。诸侯言负兹者,谓负事繁多,故致疾。大夫言犬马者,代人劳苦,行役远方,故致疾。士称负薪者,禄薄不足代耕,故致疾。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二月,丙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趡。本失爵在名例,中朝桓公称人。今此不名者,盖以为仪父最先与隐公盟,明元功之臣,有诛而无绝。○趡,翠癸反。
  [疏]注“本失”至“在名例”。○解云:正以隐元年得褒,乃书字故也。○注“中朝”至“名者”。○解云:即上十五年“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是。○注“盖以”至“之臣”。○解云: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是也。○注“有诛而无绝”。○解云:有诛者,十五年称人,是责之。无绝者,今还其字,无绝其功故也。
 
  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夏者,阳也。月者,阴也。去夏者,明夫人不系於公也。此战盖由桓公曰“同非吾子”云尔。○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此战”至“云尔”。○解云:庄元年传云“公曰‘同非吾子’”是。然则夫人姜氏三年至鲁,六年九月庄公乃生,桓公何云同非吾子?盖夫人谮之也。或云盖在齐之日已共私通,鲁侯知之,悼恨之言耳。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称字者,蔡侯封人无子,季次当立,封人欲立献舞而疾害季,季辟之陈。封人死,归反奔丧,思慕三年,卒无怨心,故贤而字之。出奔不书者,方以起季奔丧归,故使若非出奔归。不称弟者,见季不受父兄之尊,起宜为天子大夫。天子大夫不得与诸侯亲通,故鲁季子、纪季皆去其氏,唯卒以恩录亲,季友、叔肸卒是也。
  [疏]注“鲁季”至“其氏”。○解云:即闵元年“季子来归”,庄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是也。○“唯卒”至“是也”。○解云:即僖十六年“公子季友卒”,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是也。
 
  癸巳,葬蔡桓侯。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於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其事。○几,音祁。并,必政反,又如字。
  [疏]注“称侯”至“其事”。○解云:正以诸侯之葬皆称公,故决之。
 
  及宋人、卫人伐邾娄。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是后夫人谮公,为齐侯所诱杀。去日者,著桓行恶,故深为内惧其将见杀无日。○行,下孟反。为,于伪反。
  [疏]注“去日”至“无日”。○解云:若以隐三年传言之,即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若言某月某日日有食之者,谓二日食也。若言某月日有食之者,谓食在晦也。今此言朔而不书日,故此解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泺,郎沃反,又音洛,《说文》云匹沃反。公夫人姜氏遂如齐。公何以不言及夫人?据公及夫人会齐侯于阳穀。
  [疏]注“据公”至“阳穀”。○解云:在僖十一年。
 
  夫人外也。若言夫人,巳为公所绝外也。
  [疏]注“若言”至“外也”。○解云:欲言不假言及,是外之意。
 
  夫人外者何?内辞也。内为公讳辞。○为,于伪反。其实夫人外公也。时夫人淫於齐侯而谮公,故云尔。言遂者,起夫人本与公出会齐侯于泺,故得并言遂如齐。不书夫人会,书夫人遂者,明遂在夫人。齐侯诱公使遂如齐,以夫人谮公故。○谮公,侧鸩反,下同。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不书齐诱杀公者,深讳耻也。地者,在外为大国所杀,於国尤危。国重,故不暇隐也。
  [疏]注“不书”至“耻也”。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之文也。○注“地者”至“隐也”。○解云:鲁侯被杀,例不举地,故隐公、闵公直言薨而巳。今此言齐,故如此解。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凡公薨外致日者,危痛之。外多穷厄伐丧,内多乘便而起,不可不戒慎。加之者,丧者死之通辞也,本以别死生,不以明贵贱,非配公之称,故加之以绝。○便,婢面反。别,彼列反。称,尺证反。
  [疏]注“凡公”至“痛之”。○即此及定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之属是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已丑,葬我君桓公。贼未讨,何以书葬?据隐公也。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据俱雠也。君子辞也。时齐强鲁弱,不可立得报,故君子量力,且假使书葬。於可复雠而不复,乃责之,讳与齐狩是也。桓者,谥。礼,生有爵,死有谥,所以劝善惩恶也。礼,诸侯薨,天子谥之。卿大夫受谥於君,唯天子称天以诔之。盖以为祖祭乃谥,可酉公之丧至自齐;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也。以公配谥者,终有臣子之辞。上葬日者,起生者之事也,且明王者当遣使者与诸侯共会之。加我君者,录内也,犹君薨地也。○惩,直升反。使,所吏反。
  [疏]注“讳与齐狩是也”。○解云: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是也。○注“礼诸”至“诔之”。解云:即《曾子问》曰“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郑注云“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谥。谥当由尊者成”;又云“唯天子称天以诔之”,注云“以其无尊焉”;又云“诸侯相累,非礼也”是也。○“盖以”至“是也”。○解云:所以知祖祭乃谥者,正以公之丧至自齐,未有谥。丁巳葬我君定公,欲葬遇雨不得葬。经书定公,故知宜是作祖祭时为之也。《礼记·檀弓下》篇云:“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於君云:‘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义亦通於此。○注“上葬”至“地也”。○解云:考诸古本,皆无“上”字,衍文。隐三年传“过时而日,隐之”,注云“隐痛贤君不得以时葬,‘丁亥,葬齐桓公’是也”。然则此君四月薨,至于今十二月,亦是过时而日者,亦是痛其贤君不得以时葬,非其辞贞,故曰起生者之事,言其非为臣子矣。或者上葬为此上文之葬,若昭三年“葬滕成公”之下,注云“月者,襄公上葬,诸侯莫肯加礼,独滕子来会葬,故恩录之”之类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据继君不绝也。○君弑,申志反,下皆同。
  [疏]“公何以不言即位”。○解云:隐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然则彼已注解,是以此处不复注之。○“春秋”至“即位”。○解云:而言《春秋》者,欲道孔子意,《春秋》之内皆尔,非止此处,故举其大号言之,是以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然则宣公之传不言子,直以其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亦不由宣公非子赤之子,故不言子。
 
  隐之也。孰隐?隐子也。隐痛是子之祸,不忍言即位。
  [疏]“孰隐”至“子也”。○解云:庄公既逾年即位之后,合称成君,而言子者,凡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故也。若表臣子之心,不可旷年无君,乃称公耳。
 
  三月,夫人孙于齐。孙者何?孙,犹孙也。孙,犹遁也。○孙,音逊,下及注皆同;孙,犹遁也。遁,徒困反。
  [疏]“孙者何”。○解云:欲言初出,实先在齐;欲言非初出,而与公孙文同,故执不知问。○“孙,犹孙也”。○解云:凡言孙者,孙遁自去之辞。今此言孙,与《尚书·序》云“将孙於位,让於虞舜”义同,故言孙犹孙也,犹彼文也。而注云“孙,犹遁也”者,欲解彼此之孙,皆为孙遁自去之义,故曰遁也。
 
  内讳奔,谓之孙。言于齐者盈讳文。
  [疏]“内讳奔,谓之孙”。○解云: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非独鲁也。而言内者,讬王於鲁,故言内,犹言内其国,外诸夏之义也。然则内鲁为王,王者无出奔之义,故谓之孙矣。而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言出者,彼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於母也”,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者是。○注“言于”至“讳文”。○解云:凡言于某者,从此往彼之辞。今此夫人实非始往而言于齐,与昭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文同者,盈满其讳文,若今始然,故云言于齐者,盈讳文耳。
 
  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据公、夫人遂如齐,未有来文。
  [疏]注“据公”至“来文”。○解云:公、夫人遂如齐”,在桓十八年。言未有来文者,欲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之文耳。若然,案下二年注云“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若然,则何氏指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亦无出道,而责未有来文者,夫人如齐之时,得公之命,非无出道,故如此解。
 
  念母也。固在齐而书孙者,所以起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礼,练祭取法存君,夫人当首祭事。时庄公练祭,念母而迎之,当书迎,反书孙者,明不宜也。
  [疏]注“礼练”至“宜也”。○解云:存君者,即襄二十九年注云“正月岁终而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存之”。然则今此练祭者,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矣。言夫人当首祭事者,谓夫人当为首而营其祭事也。言时庄公练祭者,谓桓公去年四月薨,今年三月方为练祭,而欲迎母,非谓此时已为练矣。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夫人姜氏孙于邾娄。
  [疏]注“据夫”至“邾娄”,解云:闵二年经文。
 
  贬。曷为贬?据俱以孙为文。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於齐侯,如其事曰,加诬曰谮。○与杀,音预,下同。谮,侧鸩反,加诬曰谮。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以淫於齐侯所生。
  [疏]“公曰”至“子也”。○解云:夫人加诬此言,非谓桓公实有此言,何者?正以夫人之至在桓三年秋,子同之生乃在六年九月故也。
 
  齐侯怒,与之饮酒。欲醉而杀之。礼,饮酒不过三爵。
  [疏]注“礼饮不过三爵”。○解云:《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注云“洒如,肃敬貌也”;“二爵而言言斯”,注云“言言,和敬貌”;“礼已,三爵而油油”,注云“油油,悦敬貌”;“以退”,注云“礼,饮酒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者是也。
 
  於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於其将上车时。○将上,时掌反,下同。胁幹而杀之。胁,折声也。扶上车,以手胁折其幹。○胁幹,路合反,本又作“协”,亦作“拉”,皆同,折声也。幹,音古旦反,胁也。
  [疏]“於其”至“送之”。○解云:与下句绝读。○“於其乘焉,胁幹而杀之”。○解云:二句连读之。○注“扶上”至“幹”。解云:折音如字。
 
  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据贬必於其重。
  [疏]“念母者,所善也”。○解云:谓念母者,宜《春秋》之所善也。○注“据贬必於其重”。○解云:即僖元年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於其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注云“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其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是也。
 
  不与念母也。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绝文姜不为不孝,距蒯聩不为不顺,胁灵社不为不敬,盖重本尊统,使尊行於卑,上行於下。贬者,见王法所当诛。至此乃贬者,并不与念母也。又欲以孙为内见义,明但当推逐去之,亦不可加诛,诛不加上之义。非实孙,月者,起练祭左右。○背,音佩。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见王,贤遍反,下同。为内,于伪反,下“为卑”、“为营”同。去,起吕反。
  [疏]注“故绝”至“不顺”。○解云:谓贬氏是也。距蒯聩不为不顺者,哀三年传云“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注云“曼姑无恶文者,起曼姑得拒之。曼姑,臣也。距之者,上为灵公命,下为辄故”者是也。○注“胁灵”至“不敬”。○解云:即庄二十五年传云“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注云“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注云“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是胁灵社,不为不敬之道也。○注“盖重”至“当诛”。○解云:此盖诂为皆也。谓胁社以重阳,距父以尊祖,皆是尊行於卑,上行於下之义。○注“至此”至“之义”。○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桓十八年公始如齐之时不贬意也。言又欲以孙为内见义者,正言道鲁臣子不合诛夫人之意。○注“非实”至“左右”。○解云: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彼注云“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然则此书月者,正是其例。而言月者起练祭左右者,谓此夫人非孙,今乃书孙,书三月,起其练祭在左右故也。若直言春,无以起其练祭矣。
 
  夏,单伯逆王姬。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以称字也。礼,诸侯三年一贡士於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单伯,音善,后放此。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治,直吏反。
  [疏]“单伯者何”。○解云:若言内臣,而逆王女;若言王臣,文无王使,故执不知问。○注“以称字也”。解云:诸侯之大夫例合称名,若贡于天子,理宜尊异,是以见其称字,知其贡于天子。○注“诸”至“一人”。○解云:皆《书传》文,《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於射宫”,郑注云“岁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物也,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者,是与此同。
 
  何以不称使?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
  [疏]注“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解云:公子遂如京师者,僖三十年经文也。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者,欲道传云“何以不称使”者,问经不道单伯如京师之意。
 
  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逆者,鲁自往之文。方使鲁为父母主嫁之,故与鲁使自逆之。不言于京师者,使鲁主之,故使若自鲁女,无使受之。
  [疏]“逆之者何”。○解云:天子之臣,其数非一,而鲁大夫使逆其女,故执不知问。
 
  曷为使我主之?据诸侯非一。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天子同姓者。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適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天子嫁女於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好,呼报反。风,如字,又方凤反。倡,昌亮反。和户卧反。恶,乌路反。齐衰,音咨;下七雷反。
  [疏]注“其行婚姻之礼”。○解云:谓敌偶行事。○注“行君臣之礼”。○解云:谓君坐于上,而臣立于下。○注“必使”至“主之”。○解云:谓於女有血脉之亲属。○注“礼尊”至“之道”。○解云:风,犹放也。言使卑者待已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后卑者乃敢求婚也。云亦不可斥与之者,亦不可斥言嫁於某国,所以然者,正以申阳倡阴和之道故也。○注“天子”至“之礼”。○解云:知者,见十九年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若其礼异,当有别文。○注“义不”至“之路”。○解云:注知如此者,正见十九年传下文云“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然则既不得再娶,適夫人没无侄娣,即是绝嗣之义,故云此。○注“礼齐”至“婚姻”。○解云:义取《穀梁》之文,“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之言也。所以然者,正由吉凶不相求矣。今庄公主婚于齐,相犯二事,是以《春秋》主书恶天子耳。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以言外,知有筑内之道也。于外非礼也。礼,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阙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时鲁以将嫁女于雠国,故筑于外。
  [疏]注“以言”至“道也”。○解云:正以经言于外,以为非礼,则知于内是礼明矣。○注“必阙”至“上也”。○解云:取下传文为义。
 
  于外何以非礼?据非内女。筑于外,非礼也。于,远辞也。为营卫不固。不以将嫁于雠国除讥者,鲁本自得以雠为解,无为受命而外之,故曰非礼。○解,古卖反。其筑之何以礼?据礼当豫设。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据诸侯宫非一。○必为,于伪反,下“必为”、“为襄公”并注同。
  [疏]注“据诸”至“非一”。○解云:即下云路寝、小寝之属是也。於路寝则不可者,谓外内无别。
 
  於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皆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
  [疏]小寝则嫌。○解云:嫌亵渎。
 
  群公子之舍,谓女公子也。则以卑矣。以为大卑。○大,音泰,一音他贺反。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以上传言尔,知当筑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筑例时。
  [疏]注“筑例时”者。○解云:即此年“秋,筑王姬之馆”,二十八年“冬,筑微”,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秋,筑台于秦”之属是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锡者何?赐也。上与下之辞。○锡,星历反。
  [疏]“锡者何”。○解云:正以变赐言锡,与礼九赐之文异,故执不知问。
 
  命者何?加我服也。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鈇钺,九曰秬鬯,皆所以劝善扶不能。言命不言命服者,重命,不重其财物。礼,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令,力呈反。贲,音奔。鈇钺,音甫,又方于反;下音越。秬,音巨,黑黍也。鬯,敕亮反,香酒。
  [疏]“命者何”。○解云:正以生时有功而受褒赐,今死乃赐命,故执不知问。○注“礼有”至“不能”。○解云:此《礼纬合文嘉》文也。彼注云“诸侯有德当益其地,不过百里,后有功加以九赐: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其长於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其居处脩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其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其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以虎贲,以备非常;其内怀至仁,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得专征;其亢阳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其孝慈父母,赐以秬鬯,使之祭祀。皆如有德,则阴阳和,风雨时,四方所瞻,臣子所望,则有秬鬯之草,景星之应”是也。○注“礼百里”至“五命”。○解云:案《周礼·典命》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者是也。
 
  其言桓公何?据锡文公命不言谥。
  [疏]注“据锡”至“言谥”。○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不言谥是也。
 
  追命也。举谥明知追命死者。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尢悖天道,故云尔。○善行,下孟反,下同。复,扶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言”至“云尔”。○解云:如此注者,欲决文元年称天王也。
 
  王姬归于齐。何以书?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恩录而书之。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
  [疏]注“内女”至“之也”。解云:即隐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隐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然则此事亦在月下,而言不月者,何氏以意斟酌,故如此解。而庄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而不书月者,彼则鲁不主婚,自著天子有恩于王姬故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迁之者何?取之也。以称师,知取之。○郱,步丁反。鄑,子斯反,又音晋。郚,音吾。
  [疏]“迁之者何”。○解云:欲言实迁,不言处所;欲言取之,而经书迁,故执不知问。
 
  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据莒人伐杞取牟娄。
  [疏]注“据莒”至“牟娄”。解云:即隐四年经文。
 
  为襄公讳也。襄公将复雠於纪,故先孤弱取其邑,本不为利举,故为讳。不举伐,顺讳文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何大尔?自是始灭也。将大灭纪从此始,故重而书之。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馀丘。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庆父幼少将兵,不讥者,从不言弟意,亦起之。○少,诗照反。
  [疏]“於馀丘者何”。○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闻;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曷为”至“焉尔”。○解云:桓七年传云“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然则彼巳有传,而复发之者,正以邑不系国,凡有二种,故须解之。即昭三十二年“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与受滥为亟”是。○注“庆父”至“起之”。○解云:正以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则庄公年十五矣。庆父之年宜十二三,故云幼少将兵矣。所以不书月以讥之者,正以不言弟意亦起之,何者?文元年注云“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尢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然则鲁不言在位之弟者,刺其专贵亲亲而早任以权。今庆父实是公之母弟,若於凡平诸侯之国,则合言弟,但是鲁公之弟,故于例不得言之。既不言弟,刺其专贵亲亲早任以权,则於幼少将兵之义,亦自见矣,故云从不言弟意,亦起之也。杜氏云“庆父者,庄公异母兄”,何氏知其幼者,正见称仲,非兄明矣。
 
  秋,七月,齐王姬卒。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录焉尔。曷为录焉尔?据王后崩犹不录。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卒录之,明当有恩礼。内女卒例日,外女卒不日者,实不如鲁女也。
  [疏]注“内至”至“女也”。○解云:即僖十六年“四月,丙申,鄫季姬卒”,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之属是也。而庄四年“三月,纪伯姬卒”,庄二十九年十二月“纪叔姬卒”之属皆不日。庄四年下文注云“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於葬”是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书者,妇人无外事,外则近淫。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郜,古报反。二传作“禚”,四年亦尔。近,附近之近,亦如字。
  [疏]注“不致”至“是也”。○解云: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注云“奔父母之丧也。不言奔丧者,尊内也”,“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是也。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月者,卫朔背叛出奔,天子新立卫公子留,齐、鲁无惮天子之心而伐之,故明恶重於伐,故月也。○溺,乃历反。
  [疏]“溺者何”。○解云:欲言内臣,经不书氏;欲言外臣,复不系国,故执不知问。○“吾大”至“者也”。○解云:隐九年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桓十一年“柔会宋公”以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云“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然则今复发传者,嫌会雠人而致贬故也。○注“所伐”至“大夫”。○解云:称名为将大夫不书卒者,正以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也。知未命大夫得书卒者,正见隐九年经书侠卒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宜从重。无氏者,少略也”者,即其义。○注“与桓同义”。○解云:桓十一年“柔会宋公”已下“于折”,传曰“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今溺亦然,故言与桓同义。○注“月者”至“出奔”。○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二年“夏,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今此月者,背叛出奔,罪重故也。其背叛出奔之事者,即桓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是也。○注“天子新立卫公子留”。○解云:《世本》及《史记》并有其事。
 
  夏,四月,葬宋庄公。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他事不见也。○不见,贤遍反,下皆同。
  [疏]注“庄公冯篡不见,书葬者,篡以计除,非以起”至“见也”。○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皆贬去其葬以见篡,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注云“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又宣九年秋,“晋侯黑臀卒于扈”,彼注云“不书葬者,篡也”之属是也。其篡明者,不嫌非篡,故不去葬以见篡,即隐四年“卫人立晋”,桓十二年冬“卫侯晋卒”,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又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至僖十七年冬“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葬齐桓公”;又哀六年秋“齐阳生入于齐”,至哀十年春“齐侯阳生卒”,夏“葬齐悼公”;此等皆由其初有立、入之文,不嫌非篡,故书其葬。今宋公冯初篡不明,所以亦书其葬者,正以其父缪公有让国之善,故计其父功而除其篡罪,故云篡以计除也。襄十四年夏“卫侯衎出奔齐”,至二十六年春“甯喜弑其君剽”,“卫侯衎复归于卫”,传云“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注云:“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又宣六年传言“而立成公黑臀”,彼注云“不书者,以恶夷獆也”。然则剽与成公之篡皆不恶者,以恶衎与夷獆矣,是为以起他事不见。今宋庄公之立不书恶之者,自以计除之不见义,故云非以起他事不见也。既以计除,则迥然无罪,故得书葬,何则?晋侯重耳亦篡不明,而僖公三十三年得书“葬晋文公”者,《春秋》为贤者讳也。
 
  五月,葬桓王。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改,更也。改葬服轻不当月,月者,时无非常之变,荣奢改葬尔,故恶录之。书者,诸侯当有恩礼。
  [疏]“此未有言崩者”。○解云:桓十五年经书“三月,乙未,天王崩”,何言未有言崩者?正以此年事不相接故也。○“盖改葬也”。○解云:案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经即书其改卜。此若改葬,经宜书改,而不书改者,盖以天王之崩去此七年,是改可知,何劳书改乎?其改卜牛须书改者,若直言卜牛,嫌卜前口伤之牛,故须言改以明之。传必知改葬者,正见《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周人荣奢改葬桓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故也。○注“改葬”至“录之”。○解云:言改葬服轻者,即《丧服》云“改葬緦”是也。言不当月,月者,欲决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文也。言时无非常之变者,即决礼有非常之变者,将亡失尸柩之时改葬也。言荣奢改葬者,即《春秋说》云:“恒星不见夜明周人荣奢改葬恒王冢死尸复扰终不觉之文也。若然,案《春秋说》改葬在恒星不见之后,即宜在七年之末,而在三年者,宋氏云“由三年改葬,故七年恒星不见夜明者,正由今日荣奢改葬故也”。云故恶录之者,谓由此之故,恶而深录之也。○注“书者”至“恩礼”。○解云:文九年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然则此改葬桓王,非彼之类而得书者,欲见诸侯当有恩礼故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据叛也。○酅,户圭反。
  [疏]“纪季者何”。○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
 
  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妹。”纪与齐为雠,不直齐大纪小,季知必亡,故以酅首服,先祖有罪於齐,请为五庙后,以酅共祭祀,存姑姊妹。称字贤之者,以存先祖之功,则除出奔之罪,明其知权。言入者,难辞,贤季有难去兄入齐之心,故见之。男谓女先生为姊,后生为妹,父之姊妹为姑。○共,音恭。难辞,乃旦反,下皆同。
  [疏]“鲁子曰”至“姊妹”。解云:传所以记鲁子者,欲言孔氏之门徒受《春秋》,非唯子夏,故有他师矣。其隐十一年传记“子沈子”者,欲明子夏所传,非独公羊氏矣,故辄记其人以广义也。季为附庸而得有五庙者,旧说云比诸侯之礼故也。直言以存姑姊妹,不言兄弟子侄者,谦不敢言之。欲言兄弟子侄亦随国亡,但外出之女有所归趣而已。○注“故以”至“於齐”。○解云:凡言首者,先服之辞,纪国未灭,今以往服,故谓之首服也。先祖有罪於齐者,即四年传云“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是也。○注“言入”至“见之”。○解云:正以襄二十六年二月,“卫孙林父入于戚”;定十三年“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之属,皆是不获已,故以为难辞也。○注“男谓”至“为姑”。○解云:皆《释亲》文。111
 
  冬,公次于郎。次者,兵舍止之名。
  [疏]注“次者”至“之名”。解云:正以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之文故也。
 
  其言次于郎何?国内兵而当书,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虽有事而犹不书是也。
  [疏]注“国内”至“是也”。○解云:“公敛处父帅师而至”者,定八年传文。案昭十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定十二年冬,“公围成”之属是也。
 
  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恶公既救人,辟难道还,故书其止次以起之。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也。次例时。○恶,乌路反。
  [疏]注“诸侯”至“乱也”。○解云:言此者,欲道《春秋》善齐襄复雠,不书其灭,而刺鲁侯不救纪者,以诸侯本有相救之道,所以抑强消乱,是以刺不相救也。而善齐襄复雠者,所以申仁孝之恩,各自为义,岂相妨夺乎?○注“次例时”。○解云:即此及三十年“夏,师次于成”之属是也。而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云云,书月者,自为下文“甲午,祠兵”出之,次仍不蒙月也。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书月者,自为下文“败宋师”出之,次仍不蒙月也。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书者,与会郜同义。牛酒曰“犒,加饭羹曰飨。月者,再出重也。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犒,苦报反,劳也。
  [疏]注“书者”至“同义”。○解云:即二年“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彼注云“书者,妇人无外事,外事则近淫”。今此亦然,故云同义。○注“牛酒”至“曰飨”。○解云:时王之礼也。○注“月者”至“知例”。○解云:案上二年经云“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郜”,一出亦书月,而言再出重者,正以下文三出、四出皆无月故也。而上二年月者,自为下经“乙酉,宋公冯卒”,其会仍自不蒙月矣。言三出不月者,即下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是也。
 
  三月,纪伯姬卒。礼,天子诸侯绝期,大夫绝緦。天子唯女之適二王后者,诸侯唯女之为诸侯夫人者,恩得申,故卒之。○期,音基。緦,音丝。
  [疏]注“礼天”至“绝期”。○解云:正见不杖期章无天子诸侯服故也。○注“大夫绝緦”。○解云:正见緦麻章无大夫服故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为襄,于伪反,下“为贤”,注“为讳”及下注“为讳”、“为襄”同。
  [疏]“大去者何”。○解云:欲言其奔,而经言大去;欲言其灭,又无灭文,故执不知问。○“为襄公”至“者讳”。○解云:言所以为襄公讳者,正由《春秋》为贤者讳故也。○注“据楚庄王亦贤,灭萧不为讳”者。○解云:即宣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彼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若然,庄十年“齐师灭谭”,庄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不为贤者讳灭而不据之者,“灭遂”之下注云“不讳者,桓公行霸,不任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恶”。然则桓公是时贤,德未著,不为讳,適是其宜,宁得据之乎?楚庄是时巳有王言,贤德巳著,宜为之讳而书其灭,故据之也。
 
  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亨,而杀之。○亨,普庚反,注同,煮杀也。
  [疏]注“公亨乎周”。○解云:郑氏云“懿始受谮而亨齐哀公”是也。《周语》亦有其事。
 
  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於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龟曰卜,蓍曰筮。分,半也。师丧亡其半。○祢,乃礼反。师丧,息浪反,注同。蓍,音尸。筮,巿制反。
  [疏]“尽者何”。○解云:以襄公淫泆,行同鸟兽,而言事祖祢之心尽,故执不知问。○“卜之”至“分焉”。解云:卜之者,谓襄公之辞。○注“龟曰卜,蓍曰筮”。○解云:《曲礼》文。
 
  “寡人死之,襄公答卜者之辞。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百世,大言之尔。犹《诗》云“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君子万年”。○几,居岂反。嵩高,息忠反,本亦作“崧”。
  [疏]“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解云:皆齐侯之语,故注云“答卜者之辞”。所以谓死为吉事者,以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也。○注“百世”至“万年”。○解云:盖以百十者,数之终,施之於彼则无罪,施之於已则无义,故谓之大言耳。
 
  家亦可乎?家,谓大夫家。曰:不可。国何以可?据家不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先君谓哀公,今君谓襄公,言其耻同也。国君何以为一体?据非一世。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虽百世,号犹称齐侯。今纪无罪,今纪侯也。此非怒与?怒,迁怒,齐人语也。此非怒其先祖,迁之于子孙与?。○怒与,音馀。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无说,无说怿也。○无说,音悦,注同。怿,音亦。
  [疏]“古者”至“天子也”。○解云:从康王已下历宣王之世,而言无明天子者,盖以宣王之德,驳而不纯故也。○“号辞”至“相接”。○解云:正以号辞必称先君之故,是以齐、纪不得并立于天下。古若有明天子,则须去其不直,是以上文云“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也。
 
  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若,如也。犹曰得为如此行乎?○将去,起吕反,下及注同。若行,下孟反,注同。
  [疏]“故将”至“纪也”。○解云:若不去纪,则有纪侯故也。○“襄公”至“行乎”。○解云:行读如有子行之之行。
 
  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有而无益於治曰无,犹《易》曰“阒其无人”。○治,直吏反。阒,苦鵙反。
  [疏]注“犹易”至“无人”。○解云:《丰卦》上六爻辞也。缘恩疾者可也。疾,痛也。贤襄公为讳者,以复雠之义,除灭人之恶。言大去者,为襄公明义,但当迁徙去之,不当取而有,明乱义也。不为文实者,方讳,不得贬。
 
  [疏]“缘恩疾者可也”。○解云:时无明王贤伯以诛无道,缘其有恩痛於先祖者,可以许其复雠矣,故曰缘恩疾者可也。○注“贤襄”至“之恶”。○解云:擅灭同姓,合书而绝之。今不书者,以复雠除罪故也。○注“不当”至“义也”。解云:谓但当推逐而已,不当取而有之,明其乱正义矣。然则襄公乱义而不恶者,王已复雠除之。○注“不为”至“得贬”。○解云:凡为文实者,皆初以常事为罪而贬之,然后计功除过,是以僖元年经云“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者,是文实之义耳。今此若作文实,经宜言齐师灭纪,或言齐人灭纪,传曰孰灭之?襄公灭之。曷为不言襄公灭之?不与诸侯擅灭,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擅灭。诸侯之义不得擅灭,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若其如此,即经不免贬恶襄公。若贬恶襄公,则不名为之讳,是以不得作文实之义矣。而后桓公得作文实者,桓公非灭人,其罪恶轻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据鄫季姬也。
  [疏]注“据鄫季姬也”。○解云:即僖公十六年“鄫季姬卒”,卒无葬文是。
 
  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於齐尔。徒者,无臣子辞也。国灭无臣子,徒为齐侯所葬,故痛而书之,明鲁宜当闵伤临之。卒不日葬日者,鲁本宜葬之,故移恩录文於葬。
  [疏]注“徒者”至“临之”。○解云:正以徒诂为空。○注“卒不”至“於葬”。○解云:卒不日者,即上经书“三月,纪伯姬卒”是也。《春秋》之义,内女卒例日,而纪伯姬卒不日,故如此解。其隐三年传云“不及时而日者,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者,自施於诸侯,非夫人之例,故此文虽不及五月,不得以渴隐解之。
 
  此复雠也,曷为葬之?据恩怨不两行。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以为者,设事辞而言之。以大敛而徙棺曰殡。夏后氏殡於阼阶之上,若存;殷人殡於两楹之间,宾主夹之;周人殡於西阶之上,宾之也。称齐侯者,善葬伯姬,得其宜也。○敛,力验反。夹,古洽反。
  [疏]注“夏后”至“宾之也”。解云:《檀弓上》篇文。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据与高傒盟讳,此竞逐耻同。
  [疏]注“据与高傒盟讳”。○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是也。○注“此竞逐耻同”。○解云:谓与微者竞逐禽兽,与大夫盟不异矣。
 
  齐侯也。以不没公,知为齐侯也。
  [疏]注“以不”至“侯也”。○解云:正以大夫盟即没公,此不没公者,齐侯故也。
 
  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礼,父母之雠不同戴天,兄弟之雠不同国,九族之雠不同乡党,朋友之雠不同巿朝。称人者,使若微者,不没公。言齐人者,公可以见齐微者,至於鲁人皆当复雠,义不可以见齐侯也。○以见,贤遍反,下同。
  [疏]注“礼父”至“巿朝”。○解云:皆出《曲礼》上篇与《檀弓》上篇,何氏差约而为此言也。《檀弓》云“从父昆弟之雠”,故此何氏以九族言之。《曲礼》云“交游之雠”,故此何氏以朋友言之。定四年传云“朋友相卫,古之道也”,义亦通於此。郑氏云“交游或为朋友”是也。
 
  前此者有事矣,溺会齐师伐卫是也。
  [疏]注“溺会”至“是也”。○解云:在上三年春。后此者有事矣,师及齐师围盛是也。
 
  [疏]注“师及”至“是也”。○解云:在庄八年夏。
 
  则曷为独於此焉讥?於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狩者上所以共承宗庙,下所以教习兵行义。○共,音恭。於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壹讥而已,其馀从同同。其馀轻者从义与重者同,不复讥,都与无雠同文论之,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凡二同,故言同同。○胜,音升。复,扶又反。
  [疏]注“其馀”至“者同”。○解云:谓皆是与雠交接矣。○注“不复”至“论之”。○解云:谓更无贬文矣。○注“所以”至“义矣”。○解云:一则省文,二则达其异义矣。其异义者,围盛不称公者,讳其灭同姓;溺会齐师伐卫不称氏者,见未命大夫故也。若不省文,无以见此义,故曰所以省文,达其异义矣。○注“凡二同,故言同同”。○解云:轻者不讥,见与重者同,一同也;都与无雠同文论之,一同也;故曰凡二同矣。考诸古本,传及此注“同”字之下,皆无重语。有者衍文,且理亦宜然。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秋,倪黎来来朝。倪者何?小邾娄也。小邾娄国。○倪,五兮反,二传皆作“郳”。黎来,力兮反。小邾娄,力居反,二传亦无“娄”字。
  [疏]“郳者何”。○解云:欲言是国而言名,欲言非国,经言来朝,故执不知问。
 
  小邾娄则曷为谓之倪?未能以其名通也。郳者,小邾娄之都邑。时未能为附庸,不足以小邾娄名通,故略谓之倪。黎来者何?名也。其名何?据僖七年称子。
  [疏]注“据七年称子”。○解云:即僖七年“夏,小邾娄子来朝”是也。
 
  微国也。此最微,得见者,其后附从齐桓,为僖七年张本文。○见,贤遍反。为僖,于伪反,下文注同。
  [疏]注“此最”至“本文”。○解云:时未能为附庸,故谓之最微矣。言为僖七年张本文者,即彼注云“至是所以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是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此伐卫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据纳顿子于顿言纳,下朔入公入致伐,齐人来归卫宝,知为纳朔伐之。
  [疏]注“据纳顿子于顿言纳”。○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也。○注“下朔入公入致伐”。○解云:即下六年“卫侯朔入于卫”,“公至自伐卫”是也。然则“卫侯朔入于卫”之下,即言“公至自伐卫”,亦一隅也。○注“齐人来归卫宝”。○解云:即下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是也。辟王也。辟王者兵也,王人子突是也。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别何之者,称人序上。又僖八年王人不称字,嫌二人。
  [疏]“王人者何”。○解云:欲言微者,书其美字;欲言其贵,连人言之,故执不知问。○“子突者何”。○解云:称字尊卑未分,故执不知问。○注“别何”至“二人”。○解云:所以不言王人子突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称人,序在子突之上。又僖八年“公会王人”以下“于洮”,单称王人,不称字,问者之意,嫌此王人与子突别人,故别何之。然则言嫌二人者,犹言疑二人矣。
 
  贵也。贵子之称。○称,尺证反。贵则其称人何?据王子瑕不称人。本当言王子突,示诸侯亲亲以责之也。
  [疏]注“据王子瑕不称人”。○解云:即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是也。○注“本当”至“之也”。○解云:言王子则是王之亲亲,所以责诸侯违王命之深。
 
  系诸人也。曷为系诸人?据不以微及大。
  [疏]注“据不以微及大”。○解云:即定二年传云“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是也。然则彼不以微及大,而此以子突系诸人,故难之。
 
  王人耳。剌王者,朔在岱阴齐时,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而缓,令交连五国之兵,伐天子所立。还以自纳,王遣贵子突,卒不能救,遂为天下笑,故为王者讳,使若遣微者弱愈,因为内杀恶。救例时,此月者,嫌实微者,故加录之,以起实贵子突。○使,所吏反。令,力陈反。为王,于伪反,下“因为”、“不为危录”皆同。
  [疏]“王人耳”。○解云:欲道子突,但是微者矣。○注“剌王”至“可诛”。○解云:即桓十六年冬,“卫侯朔出奔齐”,传曰“卫侯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而不能使卫小众,越在岱阴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者,是其朔在岱阴齐时之事也。言当尔之时,微弱至甚,一使可摄取,一夫可就诛,故曰一使可致,一夫可诛耳。○注“而缓”至“自纳”。○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者,是其交通五国之兵矣。言伐天子所立者,在上三年耳。彼注云“天子新立卫公子留”是也。○注“王遣”至“能救”。○解云:王遣贵子突者,此文是也。卒不能救者,下文朔入卫是也。○注“因为内杀恶”。○解云:谓犯微人之命恶浅,犯贵者之命恶深故也。○注“救例时”。○解云:即僖六年秋,“诸侯遂救许”;僖十八年“夏,师救齐”之属是。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入于陈仪不名。
  [疏]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襄二十五年秋。
 
  绝。曷为绝之?据俱入也。犯命也。犯天子命尤重。其言入何?据顿子不复书入。○不复,扶又反,下皆同。
  [疏]注“据顿”至“书入”。○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是。而言不复书入者,谓彼经直连围陈而言纳,不复别书入也。今此卫朔之事,去年已书伐卫讫,今复别言入,故如此注。篡辞也。上辟王不得言纳,故复从篡辞书入也。不直言篡者,事各有本也。杀而立者,不以当国之辞言之。非杀而立者,以当国之辞言之。国人立之曰立,他国立之曰纳,从外曰入。诸侯有属讬力,加自文也。不书公子留出奔者,天子本当绝卫,不当复立公子留,因为天子讳微弱。○杀而,申志反,下皆同。属,音烛。
 
  [疏]注“上辟”至“言纳”。○解云:即上五年传云“此伐卫纳朔也,曷为不言纳卫侯朔?辟王也”者是。○注“故从”至“入也”。○解云:正以《公羊》之例,立、纳、入皆为篡辞故也。○注“不直”至“本也”。解云:欲道《春秋》上下,所以不直言卫晋篡,齐小白篡,卫世子篡,而书其立、入、纳者,事各有本故也。○注“杀而”至“言之”。○解云:即文十四年秋,“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不去公子是也。所以然者,正以其弑君取国,不嫌非篡故也。○注“非杀”至“言之”。解云:卫晋言立,蒯聩言纳,小白言入是也。所以然者,以其非杀而立,恐不成篡故也。○注“国人立之曰立”。○解云:隐四年“卫人立晋”是也。○注“他国立之曰纳”。○解云:即哀二年夏,“晋赵鞅纳卫世子于戚”是也。○注“从外曰入”。○解云:即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是也。○注“诸侯”至“文也”。○解云:即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昭十三年夏,“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之属是也。○注“因为”至“微弱”。○解云:公子留本天子所立故也。其立公子留之事,说在上三年也。
 
  秋,公至自伐卫。曷为或言致会,或言致伐?得意致会,所伐国服,兵解国安,故不复录兵所从来,独重其本会之时。
  [疏]“曷为”至“致会”。○解云:即襄十一年“公至自会”是也。○注“所伐”至“之时”。○解云:即襄十一年秋,“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以下“伐郑,会于萧鱼。公至自会”是也。
 
  不得意致伐。所伐国不服,兵将复用,国家有危,故重录所从来,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皆例时。
  [疏]注“所伐”至“从来”。○解云:即襄十一年夏,“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已下“伐郑。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公至自伐郑”是也。又僖四年春,“公会齐侯、宋公”以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秋“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已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之属是也。若然,成十六年秋,“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娄人伐郑”,冬十二月,“公至自会”;又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娄人伐郑。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秋,公至自会”;又成十七年“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娄人伐郑。十一月,公至自伐郑”。以此言之,则十六年秋伐郑,十七年夏伐郑,皆是郑人不服而致会者,正以十六年时郑人始叛,晋帅诸侯伐而讨之,当是时实服,明年乃叛,是以致会也。其十七年夏公会单子巳下伐郑者,正以比年用兵不能服,故以得意为文。其十七年冬公会单子已下伐郑,以伐致者至於三,伐事寔当见,故言公至自伐郑矣。若然,桓十六年“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从此之后,郑不背叛,何故不致,而致伐者?桓元年“三月,公会郑伯于垂”,彼注云“不致之者,桓弑贤君,篡慈兄”,“与人交接则有危”,“故夺臣子辞,成诛文”。然则桓是恶人,本不合致,而桓十六年注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也者,是其得致之由。而致伐者,诸侯本意正欲助忽以诛突,突终得国,忽死不还,以其不得伐力,故致伐。○注“公与”至“致伐”。○解云:其独出用兵得意不致者,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僖三十三年夏,“公伐邾娄”;哀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皆不致是也。其与一国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僖二十六年冬,“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公至自伐齐”,传云“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穀也”,“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是也。其公独出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下二十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是也。其公与一国用兵得意不致,《春秋》之内,偶尔无之。《春秋》既无而知然者,正以用兵得意,兵不复用,何劳致伐乎?不致会者,离不成会故也。其不得意所以致伐者,兵将复用,重录兵所从来故也。○注“公与二国”至“不致”。○解云:其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者,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秋,公至自会”是也。其不得意不致者,即宣七年“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之属是也。其得意致会者,以其成会也。其不得意不致者,无功可言故也。○注“公与一国”至“不致”。○解云:其得意致地者,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属是也。其不得意不致之者,即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之属是也。其得意所以致地者,离不成会故也。其不得意所以不致者,无功可致矣。○注“皆例时”。○解云:谓乡来诸例皆书时,即桓二年“冬,公至自唐”,僖二十六年冬“公至自伐齐”,哀十三年“秋,公至自会”之属是也。其僖四年“八月,公至自伐楚”,彼注云“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然则彼以公正月出会齐侯伐楚,至八月乃反,故云满二时矣。成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何氏云“月者,前鲁大夫获齐侯,今亲相见,故危之”是也。而襄十一年“公至自伐郑”,“公至自会”,不满二时而皆在日月下,何氏不注,盖以为不蒙月故也。成十六年“公至自会”,亦不满二时而在日月下,是不蒙月明矣。成十七年十一月“公至自伐郑”,彼注云“月者,方正下壬申,故月之”,然则公至亦不蒙月矣。
 
  卫侯朔入于卫,何以致伐?据得意。不敢胜天子也。与上辟王同义。久不月者,不与伐天子也,故不为危录之。
  [疏]注“与上辟王同义”。○解云:上五年五国伐卫之时,寔纳卫侯朔,所以不言纳卫侯朔者,辟王者兵,使若伐而去,不留纳朔者,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也。今此寔得意,所以不致会而致伐者,不敢胜天子,使若更以他事伐卫,不为纳朔然,所以正其义,因为内讳,故曰同义。○注“不月”至“录之”。○解云:僖四年“八月,公至自伐楚”,彼注云“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然则今此兵历四时而不月者,不与伐天子,故不为危录故也。
 
  螟。先是伐卫纳朔,兵历四时,及反民烦扰之所生。○螟,亡丁反。
  [疏]注“兵历四时”。○解云:谓从五年冬讫于此年之秋故也。
 
  冬,齐人来归卫宝。此卫宝也,则齐人曷为来归之?卫人归之也。以称人共国辞。○卫宝,《左氏》经作“卫俘”。
  [疏]注“以称人共国辞”。○解云:注言此者,欲决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不言人也。言以称人共国辞者,谓称齐人,可以兼得两国人之辞也。
 
  卫人归之,则其称齐人何?让乎我也。其让乎我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时朔得国,后遣人赂齐,齐侯推功归鲁,使卫人持宝来,虽本非义赂,齐当以让除恶,故善起其事。主书者,极恶鲁犯命复贪利也。不为大恶者,纳朔本不以赂行,事毕而见谢尔。宝者,玉物之凡名。○恶,乌路反。
  [疏]注“故善起其事”。○解云:言《春秋》善齐侯之让,是以不言卫人而称齐人,所以起其让事矣。○注“不为”至“谢尔”。○解云:所传闻之世,内大恶讳之。今此书见,故知不为大恶矣。○注“宝者”至“凡名”。○解云:犹言玉物之总名耳。定八年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弓绣质,龟青纯”是也。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霣如雨。恒星者何?列星也。恒,常也。常以时列见。○辛卯夜,一本无“夜”字,《穀梁》作“昔”。不见,贤遍反,注及传皆同。
  [疏]“恒星者何”。○解云:欲道星称,宿无恒星;欲言非星,而连星言之,故执不知问。○“恒,常也”至“列见”。○解云:恒者,常也,天之常宿,故经谓之恒星矣。言以时列见于天,故传谓之列星矣。
 
  列星不见,则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反者,星复其位。
  [疏]“列星”至“之中”。○解云:谓无所准度故也。○注“反者,星复其位”。○解云:谓星反附在半夜之后,则知乡者不见之时,是夜中矣。
 
  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不脩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雨星,于付反,一音如字,下注“雨星”同。
  [疏]“如雨者何”。○解云:欲言是雨,不应言如;其实非雨,而文言雨,故执不知问。○注“不脩春秋”。○解云:据此传及注言,则孔子未脩之时,已谓之《春秋》矣。而旧解云,孔子脩之,春作秋成,谓之《春秋》者,失之远矣。云云之说,在首卷。
 
  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明其状似雨尔,不当言雨星。不言尺者,霣则为异,不以尺寸录之。何以书?记异也。列星者,天之常宿,分守度,诸侯之象。周之四月,夏之二月,昏,参伐狼注之宿当见,参伐主斩艾立义,狼注主持衡平也。皆灭者,法度废绝,威信陵迟之象。时天子微弱,不能诛卫侯朔,是后遂失其政,诸侯背叛,王室日卑,星霣未坠而夜中星反者,房心见其虚危斗。房心,天子明堂布政之宫也。虚危,齐分,其后齐桓行霸,阳穀之会有王事。○常宿,音秀,下同。参伐,所林反,下同。狼注,张又反,与味同。朱鸟口星也;一音之住反。艾,鱼废反。坠,有类反。分,扶问反。
  [疏]注“分守”至“之象”。○解云:言分者,谓十二之分野矣。言守度者,守三十度为一次矣。言诸侯之象者,谓星度有多少,若诸侯之国有大小耳。○注“昏参”至“当见”。○解云:正以参伐狼注,为西南之维候故也。○注“参伐”至“立义”。○解云:以其在西方,金主断割之义故也。○注“狼注”至“平也”。○解云:正以其在南方,南方主礼故也。○注“而夜”至“危斗”。○解云:火见於周为五月者,谓昏时。今在周之四月,是以半夜之后,乃房星见。其虚危斗者,谓在夜半时明矣。○注“房心”至“宫也”。○解云:即上备云房为天子明堂,《文耀钩》云“房心为中央火星,天王位”。若相对言之,则房为明堂,心为天王矣。既有天王,复有明堂布政之象也。○注“其后”至“王事”。○解云:齐桓行霸者,虚危斗也。有王事者,房心见也。
 
  秋,大水。
  无麦苗。无苗,则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苗者,禾也。生曰苗,秀曰禾。据是时苗微麦强,俱遇水灾,苗当先亡。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明君子不以一过责人。水、旱、螟、<虫衆>,皆以伤二穀乃书。然不书穀名,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螟<虫衆>,音终。
  [疏]“一灾不书”。○解云:一穀之灾,不书于经也。○注“明君”至“责人”。○解云:谓灾伤五穀者,皆人行致之故也。○注“水旱”至“穀名”。○解云:大水伤二穀书於经者,即桓元年“秋,大水”,传云“何以书?记灾也”,彼注云“灾伤二穀以上,书灾也”。其旱伤二穀以上书者,即僖二十一年“夏,大旱”是也。其螟螽书者,即隐五年经书“螟”,传云“何以书?记灾也”;文八年经书“螽”之类是也。○注“至麦”至“最重”。○解云:灾伤麦苗常书,即此及庄二十八年“大无麦禾”之属皆是也。麦禾比於馀穀最重,故言民食最重矣。
 
  何以书?记灾也。先是庄公伐卫纳朔,用兵逾年,夫人数出淫泆,民怨之所生。○数,所角反。泆,音逸。
  [疏]注“先是”至“逾年”。○解云:即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六年“秋,公至自伐卫”是也。○注“夫人数出淫泆”。○解云:即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於防”,“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之属,故言数出耳。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次不言俟,此其言俟何?据次于陉俟屈完不书俟。○屈,居勿反。
  [疏]注“据次”至“书俟”。○解云:即僖四年经云“遂伐楚,次于陉”,传云“其言次于陉何?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是也。然则彼但录其次而不书俟,与此异,故据之。
 
  讬不得已也。师出本为下灭盛兴,陈、蔡属与鲁伐卫,同心人国远,故因假以讳灭同姓,讬待二国为留辞主,所以辟下言及也。加以者,辟实俟。陈、蔡称人者,略以外国辞称,知微之。○本为,于伪反,传及注“为久”皆同。属与,音烛。
  [疏]注“陈蔡”至“伐卫”。○解云:即其经云“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也。○注“同心人国远”。○解云:欲对齐、宋、虽亦同心而近鲁,是以不得讬待齐、宋。○注“所以辟下言及也”。○解云:即经下云“夏,师及齐师围成”是也。凡言及者,汲汲之辞。若此时已出师,其间更无所待,即下文言及乃至汲汲之甚者,便是鲁人欲得灭同姓,孜孜之深,是以讬待陈、蔡以辟之。○注“加以者,辟实俟”。○解云:若其实俟,宜但云师次于郎俟陈人、蔡人而已,何须言以乎?今言以俟陈人、蔡人,明更有由以乃始俟之,故言加以者,辟实俟也。
 
  甲午,祠兵。祠兵者何?出曰祠兵,礼,兵不徒使,故将出兵必祠於近郊,陈兵习战,杀牲飨士卒。○祠兵,音辞,祭也。《左氏》作“治兵”,下文注同。卒,子忽反。
  [疏]“祠兵者何”。○解云:凡出师之礼,皆有祠兵之事,而此特书,故执不知问。○“出曰祠兵”。○解云:何氏之意,以为祠兵有二义也:一则祠其兵器,二则杀牲享士卒,故曰祠兵矣。○注“礼兵”至“近郊”。○解云:时王之礼也。
 
  入曰振旅,五百人曰旅。
  [疏]注“五百人曰旅”。○解云:《大司马》叙官文。其礼一也,皆习战也。言与祠兵礼如一,将出不嫌不习,故以祠兵言之;将入嫌於废之,故以振讯士众言之,互相见也。祠兵,壮者在前,难在前。振旅,壮者在后,复长幼,且卫后也。○讯,音信,又音峻,本亦作“迅”。相见,贤遍反,下同。难,乃旦反。长,丁丈反。
 
  何言乎祠兵?据不书。
  [疏]注“据不书”。○解云:今此书之,而言据不书者,正谓他处皆不书,即例不书矣。而此书之者,是以致难。
 
  为久也。为久稽留之辞。
  [疏]注“为久稽留之辞”。○解云:为犹作,言作久稽留之辞矣。曷为为久?据取长葛久之。
 
  [疏]注“据取长葛久之”。○解云:隐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是。然则彼所以书者,讥其久。今以祠兵者,为久稽留之辞,似於义反,故难之。
 
  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於是。讳为久留辞,使若无欲灭同姓之意,因见出竟,明盛非内邑也。
  [疏]注“因见”至“邑也”。○解云:“出曰祠兵”,即《尔雅》“出曰治兵”之文也。今书祠兵,即是出竟之义,则知下言围成者,非内邑明矣。
 
  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成者何?盛也。以上有祠兵,下有盛伯来奔。○成,如字,二传作“郕”。降于,户江反,传及下注皆同。
  [疏]“成者何”。○解云:成为内邑,孟氏所有,而与齐围之,故执不知问。○注“以上”至“来奔”。○解云: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是也。
 
  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因鲁有成邑,同声相似,故云尔。
  [疏]注“因鲁”至“云尔”。○解云: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者,是鲁有成邑之文。曷为不言降吾师?据战於宋不言归郑。
 
  [疏]注“据战”至“归郑”。○解云:桓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彼则不言宋归于郑,此言成降于齐师,故难之。其归字有作“败”字者,误也。
 
  辟之也。辟灭同姓。言围者,使若鲁围之而去,成自从后降於齐师也。降者,自伏之文,所以醇归於齐。言及者,起鲁实欲灭之。不月者,顺讳文。不书盛伯出奔,深讳之。
  [疏]注“言及者”至“灭之”。○解云: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注“不月者,顺讳文”。○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今此亦灭而不书月者,顺讳文使若不灭矣。○注“不书”至“讳之”。○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之属,书其出奔也。今成被灭,至文十二年春乃书“盛伯来奔”。於所传闻世不言所奔者,深讳故也。
 
  秋,师还。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慰劳其罢病。○慰劳,力报反,下同。其罢,音皮,下同。
  [疏]“还者何”。○解云:欲言其恶,还是善辞;欲言其善,实灭同姓,故执不知问。
 
  曰:“师病矣。曷为病之?据师出皆罢病,曷为独劳此病也?非师之罪也。明君之使,重在君,因解非师自汲汲。
  [疏]注“明君”至“在君”。○解云:所以慰劳师之罢病者,明君之灭同姓,非师之罪,其重在于君也。○注“因解非师自汲汲”。○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辞故也。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诸儿,襄公也。无知,公子夷仲年之子,襄公从弟。○儿,如字,一音五兮反。从,才用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公曷为与大夫盟?据与高傒盟,讳不言公。○暨,其器反,《左氏》作蔇。
  [疏]注“据与”至“言公”。○解云: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者是。
 
  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据高傒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邻国之臣,犹吾臣也。君之於臣,当告从命行,而反歃血约誓,故讳使若悉得齐诸大夫约束之者愈也。不月者,是时齐以无知之难,小白奔莒,子纠奔鲁,齐迎子纠欲立之,鲁不与而与之盟,齐为是更迎小白,然后乃伐齐,欲纳子纠,不能纳,故深讳使若信者也。不致者,鲁地也。子纠出奔不书者,本未命为嗣,贱,故不录之。○为其,于伪反,注“为是”及下注“寔为”、“鲁为”同。歃,所洽反,又所甲反。难,乃旦反。
  [疏]注“不月”至“信者也”。○解云:《公羊》之例,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经今不月,使若信者,谓若大信也。不谓月,非信辞也。○注“不致者,鲁地也”。○解云:正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之文也。若然,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至自围成”。然则成是内邑而书致者,彼注云“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士,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是也。○注“子纠”至“录之”。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书之故也。子纠出奔鲁,宜言来奔,而言出奔者,据齐言之,亦无伤矣。
 
  夏,公伐齐,纳纠。纳者何?入辞也。其言伐之何?据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不言伐。○纳纠,《左氏》经亦作“纳子纠”。
  [疏]“夏,公伐齐,纳纠”。○解云:无子字者,与《左氏》经异。○“纳者何”。○解云:欲言得国,下有齐人取杀之文;欲言不得国,纳者入辞,故执不知问。○“其言伐之何”。○解云:案隐七年冬,“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传云“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彼注云“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然则此传非问轻重两举而亦言之,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然则侵伐战围入灭,数者相对,是其轻重之名。今以纳问伐,直据纳接菑不言伐而巳,实非轻重两举,故得言之矣。○注“据晋”至“言伐”。○解云:即文十四年经云“晋人纳接菑于邾娄”是也。
 
  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伐者,非入国辞,故云尔。
  [疏]注“伐者”至“云尔”。○解云:下十年传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然则伐者,虽重於侵,仍非入国之义,是以此经兼举其伐,见不能纳矣。
 
  纠者何?公子纠也。何以不称公子?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去国,起吕反,下“故去”同。
  [疏]“纠者何”。○解云:欲言已臣,纳於他国;欲言齐臣,文不继齐,故执不知问。○注“据下”至“子纠”。解云:下经云“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传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彼注云“故以君薨称子其言之者,著其宜为君”,则下经言子见其贵,则知此经单言纠者,非当国之辞。既不作当国之辞,故今宜但去国言公子纠,见挈於鲁侯而巳,是以问其名不称公子。
 
  君前臣名也。《春秋》别嫌明疑,嫌当为齐君,在鲁君前不为臣。礼,公子无去国道,臣异国义,故去公子,见臣於鲁也。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犹遇弗遇例也。不月者,非纳篡辞。○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注“礼公”至“国义”。○解云:然则礼有三谏不从待放去者,其异姓之臣乎?公子者,同姓之臣,本无去国之义矣。○注“纳不”至“可知”。○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纳纠而不入,亦是不得意,而不言公至自伐齐者,谓此经既言“公伐齐,纳纠”,言伐者,不得意明矣,何劳致伐见不得意乎?故云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矣。○注“犹遇弗遇例也”。○解云:上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春秋》之内,亦有遇礼所以不致地以见得意者,正以经书亦有遇弗遇之文,则知书遇得意明矣,何劳致地以见之乎?则知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於清”,言遇,得意可知。桓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不遇”,不得意明矣,故云犹遇弗遇例也。○注“不月”至“篡辞”。○解云:隐四年“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注云“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然则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皆是也。今此亦书纳而不月者,子纠次正宜立,非篡故也。非篡而言纳者,纳者入辞。子纠不得国,鲁公之由,是以书伐纳,见其伐而不能纳,以刺鲁侯矣。
 
  齐小白入于齐。曷为以国氏?据宋公子地自陈入于萧,氏公子也。
  [疏]注“据宋”至“子也”。○解云:即定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是也。
 
  当国也。当国,故先氏国也。不月者,移恶于鲁也。
  [疏]注“不月”至“鲁也”。○解云:正以大国篡例月,故言此矣。而言移恶于鲁者,正以小白成篡,实由鲁人不早送子纠故也。
 
  其言入何?篡辞也。
  [疏]“其言入何”。○解云:据桓十七年“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不言入。今言入,故难之。不注言者,文不悉也。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疏]“秋七月”至“襄公”。○解云:隐三年传曰“过时而日,隐之也”,彼注云“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则襄公去年十一月见杀,至今年秋七月,整九月也,而书日葬之,明是痛贤君不得以时葬故也。而注不言之者,从可知省文也。其襄公之贤,见於上四年。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据郎之战。○注“据郎之战”。○解云: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然则彼文师有成解,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伐败也。自夸大其伐而取败。○自夸,苦瓜反,本又作“夸”,下同。曷为伐败?据内不言败绩,曷为自夸大其伐而取败?复雠也。复雠以死败为荣,故录之。高齐襄,贤仇牧是也。
  [疏]注“高齐襄”。○解云:即上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传云“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者,是高齐侯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事矣。注“贤仇牧是也”者,即下十二年秋,“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传云“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其不畏强御奈何”云云,“万怒,搏闵公,绝其脰。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齿著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是贤仇牧复雠以死败为荣之义。
 
  此复雠乎大国,曷为使微者?据纳子纠公犹自行,即大夫当有名氏。
  [疏]注“即大夫当有名氏”。○解云:《公羊》之义,以大夫得见名氏,谓士为微,故言此。
 
  公也。如上据知为公。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据讳与雠狩。
  [疏]注“据讳与雠狩”。解云:即上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传云“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然则公与雠人狩,则以为不书而讳之。今乃复雠于齐,宜以为善,而反不与,故难之。
 
  复雠者,在下也。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书败者,起讬义。战不致者,有败文,得意不得意可知例。
  [疏]注“书败者,起讬义”。○解云:《春秋》之例,内不言战,言战乃败。今乃经上文云“战于乾时”,即内败明矣。而又言“我师败绩”者,起讬以败为荣故也。○注“战不”至“知例”。○解云:六年“不得意致伐”之下,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亦不得意,合致伐,而不致伐者,既有我师败绩之文,不得意明矣,故言可知例。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其言取之何?据楚人杀陈夏徵舒不言取,执齐庆封杀之言执也。○夏,户雅反。
  [疏]注“据楚”至“言取”。○解云: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是也。○注“执齐”至“执也”。解云:即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是也。
 
  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以下浚洙,知其胁也。以称人共国辞,知使鲁杀之。时小白得国,与鲍叔牙图国政,故鲍叔荐管仲、召忽曰:“使彼国得贤,己国之患也。”乃胁鲁使杀子纠,求管仲、召忽。鲁惶恐,杀子纠,归管仲,召忽死之,故深讳,使若齐自取杀之。○邵忽,本文作“召”,上照反。恐,丘勇反。
  [疏]注“以称”至“杀之”。○解云:谓不言齐鲍叔取子纠杀之,而言齐人,则知一人之号,二国共有。一人之号既二国共有,则知齐、鲁皆有杀子纠之恶明矣,是以注者约之。○注“时小白”至“取杀之”。○解云:皆《世家》及《齐语》之事。
 
  其称子纠何?据不立也。
  [疏]注“据不立也”。解云:正以下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然则子纠者,嗣君之称,今竟不立,得言子纠,故难之。
 
  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故以君薨称子某言之者,著其宜为君,明鲁为齐杀之,皆当坐弑君,因解上纳言纠,皆不为篡,所以理嫌疑也。月者,从未逾年君例。主书者,从齐取也。○当坐,才卧反,后“当坐”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以君”至“言之”。○解云:取三十二年传文。注“明鲁”至“弑君”。○解云:鲁所以当坐弑君,即《穀梁传》云“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病矣”是。○注“因解”至“嫌疑”。○解云:此经若不言子纠,上纳言纠,有当国之嫌,后人疑其篡矣。今作嗣君之称,则知上经单言纠,作君前臣名之故也,故言所以理嫌疑也。○注“月者,从未逾年君例”。○解云:隐公四年春王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然则弑成君者,例皆书日,即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獆”,宣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之属是也。今此子纠见弑而书月,故知从未逾年君例。若然,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传云“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弑未逾年君之号也”,所以不月者,彼注云“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若然,僖十年春正月,“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其逾年而不日者,彼注云“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是也。乡来所述,皆是外诸侯之例,若其内例,则异於此,是以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文十八年“十月,子卒”,皆是未逾年之君,而日或月者,彼自作三世之义。云云之说,已写于上。○注“主书者,从齐取也”。○解云:言主书此事者,正欲从而罪齐,但因见鲁之恶耳。
 
  冬,浚洙。洙者何?水也。以言浚也。○浚,思俊反,深也。洙,音珠,水名。
  [疏]“洙者何”。○解云:欲言城邑,而无营筑之文;欲言小水,更无比例,故执不知问。○注“以言浚也”。○解云:正以与《尚书》“浚畎氵会”之文同,故知水名。
 
  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据本非人功所为。
  [疏]“浚之者何”。○解云:正以洙是旧水,今始言浚,故执不知问。○注“据本非人功所为”。○解云:正言畎氵会之属,是人功为之故也。
 
  畏齐也。洙在鲁北,齐所由来。曷为畏齐也。据伐败也。
  [疏]注“据伐败也”。○解云:即上传云“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注云“自夸大其伐而取败”是也。
 
  辞杀子纠也。时鲁新见胁,畏齐,浚之,微弱耻甚,故讳使若辞不肯杀子纠也,齐自取杀之,畏齐怒,为备,亦所以起上胁也。
  [疏]注“亦所以起上胁也”。○解云:言今此畏齐者,由前被胁而杀子纠,因兹失操,遂深洙水矣。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勺,时灼反。
  二月,公侵宋。曷为或言侵,或言伐?觕者曰侵,觕,粗也。将兵至竟,以过侵责之,服则引兵而去,用意尚粗。○觕者,七奴反,又才古反。
  [疏]“曷为或言侵,或言伐”。○解云:即此文“公侵宋”,及上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之属是。○注“以过侵责之”。○解云:以其犯过而侵责之。
 
  精者曰伐,精,犹精密也。侵责之不服,推兵入竟,伐击之益深,用意稍精密。
  [疏]注“侵责”至“益深”。○解云:推,犹举也。言浅侵不服,则更举兵深入其竟,而伐击之,益深於前。
 
  战不言伐,举战为重,黎战是也。合兵血刃曰战。围不言战,举围为重,楚子围郑是也。以兵守城曰围。入不言围,举入为重,晋侯入曹执曹伯是也。得而不居曰入。灭不言入,举灭为重,齐灭莱是也。取其国曰灭。书其重者也。明当以重者罪之,犹律一人有数罪,以重者论之。月者,属北败彊齐之兵,南侵彊宋,南北有难,复连祸於大国,故危之。○数,所主反。属,音烛。
  [疏]注“月者”至“危之”。○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上九年“夏,公伐齐”之属是也。今书月,故如此解。是以《穀梁传》曰“侵例时,此其月何也?乃深其怨於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故谨而月之”是也。
 
  三月,宋人迁宿。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其不道所迁之地。
  [疏]“迁之者何”。○解云:欲言其迁,不言于某;欲言不迁,经书迁宿,故执不知问。○注“以其不道所迁之地”。○解云:正以不言于某,知非实迁矣。
 
  以地还之也。还,绕也。解上不通也。不通反为迁者,宋本欲迁宿君取其国,不知宿之不肯邪?宋逆诈邪?先绕取其地,使不得通四方,宿穷,从宋求迁,故得言迁。
  [疏]注“宋逆诈邪”。○解云:谓宋人逆虑其不服,预诈而还之。○“宿穷从宋求迁”。○解云:谓宿君服去矣。
 
  子沈子曰:“不通者,盖因而臣之也”。以宋称人也,宿不得通四方,宿君迁,宋因臣有之,不复以兵攻取,故从国辞称人也。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书者,宋当坐灭人,宿不能死社稷,当绝也。主书者,从宋也。○不复,扶又反。
  [疏]注“故从国辞称人也”。○解云:端拱取宿,不烦兵武,人人皆欲,故以国辞称人矣。○注“月者”至“绝也”。○解云:《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小国时者,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今此宿是小国,宋人迁之而反书月,故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也。其灭国书月,即下“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若然,案僖元年“夏,六月,邢迁於陈仪”,邢是小国而书月者,彼注云“迁例大国月,重烦劳也;小国时。此小国月者,霸者所助城,故与大国同”是也。○注“主书者,从宋也”。○解云:言主书此事者,正欲从而罪宋迁取王封,但因见宿君不死社稷之恶耳。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其言次于郎何?据齐国书伐我不言次。○败不言乘丘。○乘,绳证反。
  [疏]注“据齐”至“言次”。○解云:即哀十一年“春,齐国书帅帅伐我”是也。○注“败言乘丘”。○解云:正以败言乘丘,反次在郎,於义似乖,故难之。
 
  伐也。时伐鲁,故书次。郎,鲁地。伐则其言次何?据齐国书伐我不言次。齐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也。此道本所以当言伐意也。齐与伐而不与战,伐兵得成,故当言伐也。○齐与,音预,下及注同。
  [疏]“齐与伐”至“言伐也”。○解云:若齐本与宋共伐,而但不与战,故有书其伐耳。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此解本所以不言伐,言次意也。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彊,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故云尔。所以彊内,且明臣子当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折冲,之设反;下昌容反。
 
  [疏]注“折冲当远”。○解云:谓折服冲御之心当远也。○注“至於近邑”。○解云:即桓十年传云“郎者何?吾近邑”是也。○注“且明”至“其恶”。《孝经》及襄十四年《左氏传》文也。言为臣子之法,宜行君父之义,顺君父之美,即此上注云“赖能速胜之”是也。若见君父之恶,当正而救之,即上注云“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是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荆者何?州名也。州谓九州: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莘,所巾反。雍,於用反。
  [疏]“荆者何”。○解云:欲言是国,由来未有;欲言非国,而败蔡师,故执不知问。○注“州谓”至“梁雍”。○解云:案《禹贡》“冀州既载”,郑注云“载之言事,事谓作徒设也。两河间曰冀州,不书其界者,时帝都之,使若广大然”;“济河惟兖州”,郑注云“兖州之界在此两河间”;“海岱惟青州”,郑注云“今青州界自海至岱。东岳曰岱山”;“海岱及淮惟徐州”,郑注云“徐州界又南至淮水”;“淮海惟杨州”,郑注云“杨州界自淮而南,至海以东也”;“荆及衡阳惟荆州”,郑注云“荆州界自荆山南,至衡山之南”;“荆河惟豫州”,郑注云“豫州界自荆山而北至河”;华阳黑水惟梁州”,郑注云“梁州界自华山之南,至于黑水也”;“黑水西河惟雍州”、郑注云“雍州界至黑水而东至西河也”。然则何氏此注九州之名及次第皆依《禹贡》之州界,不敢依《职方》与《尔雅》何者?正以《禹贡》为正典故也。案《尔雅·释地》云“两河间曰冀州”,李巡云“两河间其气性相近,故曰冀州。冀,近也”;“河南曰豫州”,孙氏、郭氏皆云“自东河至西河之南曰豫州”,李巡曰“河南其气著密,厥性安舒,故曰豫。豫,舒也”;“河西曰雝州”,李氏云“其气蔽壅,受性急凶,故曰雝。雝,壅塞也”;“汉南曰荆州”,“其气惨刚,禀性强梁,故曰荆。荆,强也”;“江南曰杨州”,李氏云“江南其气惨劲,厥性轻杨,故曰杨州也”,孙氏、郭氏曰“自江至南海也”;“济河间曰兖州”,李氏云“济河间其气专质,厥性信谨,故曰兖州。兖,信也”;“燕曰幽州”,李氏云“燕其意气要,厥性僄疾,故曰幽。幽,恶也”,孙氏、郭氏曰“自易水至北狄也”;“齐曰营州”,李氏曰“齐其气清舒,受性平均,故曰营。营,平也。今为青州”,孙氏、郭氏曰“自岱东至海”;“济东曰徐州”;李氏曰“济东至海,其气宽舒,禀性安徐。徐,舒也”,孙氏、郭氏曰“济东至海也”。然则《尔雅》九州有幽、营,无梁、青,盖是殷制,故与《禹贡》不同。案今《禹贡》则有梁、青,无幽、营,盖是夏之法矣。其舜改九州而置十二者,则幽、并及营是。案《周礼·职方氏》云:东南曰杨州,正南曰荆州,河南曰豫州,正东曰青州,河东曰兖州,正西曰雍州,东北曰幽州,河内曰冀州,正北曰并州。然则《周礼》有青、幽、并也,若对《尔雅》,则长青、并,无徐、营;若对《禹贡》,则长幽、并,无徐、梁矣。但《职方》周法,何氏不取,故此注不依之耳。
 
  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皆取精详录也。
  [疏]“州不若国”。○解云:言荆不如言楚。○“国不若氏”。○解云:言楚不如言潞氏、甲氏。○“氏不若人”。解云:言潞氏不如言楚人。○“人不若名”。○解云:言楚人不如言介葛卢。○“名不若字”。○解云:言介葛卢不如言邾娄仪父。○注“皆取精详录也”。○解云:正以贵重为详录,轻贱为略之也。字不若子。爵最尊,《春秋》假行事以见王法,圣人为文辞孙顺,善善恶恶,不可正言其罪,因周本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备七等,以进退之,若自记事者书人姓名,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已之有罪焉尔,犹此类也。○见,贤遍反。孙,音逊。恶恶,并如字,一读上乌路反。传,有专反。
 
  [疏]“字不若子”。○解云:言邾娄仪父不如言楚子、吴子。○注“春秋”至“王法”。○解云:即孔子曰“我欲讬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是也。○注“善善”至“其罪”。○解云:若其善善可正言其美,但以恶恶不可正言其罪,若正言其罪,则非孙顺之义,故此何氏偏以其罪言之。若其备文,宜云不可正言其善恶矣。○注“因周”至“之科”。○解云:即隐元年注邾娄仪父云“称字所以得为褒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之属是也。○注“故加州”至“姓名”。○解云:所以必备七等之法者,正以北斗七星主赏罚,示法。《春秋》者,赏罚之书,故则之。故《说题辞》曰“北斗七星有政,《春秋》亦以七等宣化”,《运斗枢》曰“《春秋》设七等之文,以贬绝录行,应斗屈伸”是也。○注“主人”至“焉尔”。○解云:定元年传文,彼注云“此假设而言之,主人谓定、哀也。习其经而读之,问其传解诂,则未知已之有罪於是”是也。
 
  蔡侯献舞何以名?据获晋侯不名。
  [疏]注“据获晋侯不名”。○解云:僖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是也。绝。曷为绝之?据晋侯不名绝。
 
  [疏]“绝”。○解云:礼,诸侯不生名,则书名者绝之,不以为诸侯也。获也。获,得也。战而为敌所得。献舞不言获,故名以起之。
 
  曷为不言其获?据晋侯言获也。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与凡伯同义。夷狄谓楚。不言楚言荆者,楚彊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治也。○近,附近之近。卒,七忽反。
  [疏]“不与”至“中国也”。○解云:秦亦夷狄而得获晋侯者,非真故也。是以爵得称伯,居旧土耳。○注“与凡伯同义”。○解云:即隐七年注云“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然则此亦获者治文,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获,正之,所以降夷狄,尊中国为顺辞,矣故云与凡伯同义。然则彼已有传,此复发之者,彼是天子大夫,此则诸侯,嫌其异,故同之。○注“夷狄”至“极始也”。○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楚属荆州,吴属杨州,所以抑楚言荆,不抑吴言杨者,正以楚近中国。恐为中国之害,故欲进之以渐,先从卑称进之,若先得贵名而后退之,则恐害於诸夏故也。《运斗枢》曰“抑楚言荆,不使夷狄主中国”者,义亦通於此。戴氏云“荆楚一物,义能相发。吴杨异训,故不得州名也”者,与何氏异。《穀梁传》曰:“荆者,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何为狄之?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与此异,不得合也。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何以不言出?据卫侯出奔也。○谭,徒南反。
  [疏]注“据卫侯出奔也”。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卫侯出奔楚”,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之属是也。注者欲据二人,故不道所奔国也。
 
  国已灭矣,无所出也。别於有国出奔者,孔子曰:“君子於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月者,恶不死位也。○别,彼列反。恶,乌路反。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鄑,子斯反。
  秋,宋大水。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据漷移不书。○漷,火虢反,又音郭。
  [疏]注“据郭移不书”。○解云:即襄十九年“取邾娄田自漷水”,传云“其言自漷水何?以漷为竟也。何言乎以漷为竟?漷移也”,注云“鲁本与邾娄以漷为竟,漷移入邾娄界,鲁随而有之”者是也。
 
  及我也。时鲁亦有水灾,书鲁则宋灾不见,两举则烦文不省,故诡例书外以见内也。先是二国比兴兵相败,百姓同怨而俱灾,故明天人相与报应之际,甚可畏之。○不见,贤遍反,下同。省,所景反。应,应对之应。
  [疏]注“时鲁”至“见内也”。○解云:案襄九年“春,宋火”,传云“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与此异者,正以比年大水,水者,流通之道,可以及两国,故得书外以明内矣。彼是火灾,无及内之理而得书,见明为王者之后记灾故也。若然,襄十九年传云“漷移也”。亦是水灾,何不书邾娄大水以见及内者?彼直移入邾娄竟内,故鲁随而侵之,实不及鲁,宁得类此?○注“先是二国比兴兵相败”。○解云:即上所云“公败宋师于鄑”,十年夏,“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是也。
 
  冬,王姬归于齐。何以书?过我也。时王者嫁女於齐,涂过鲁,明当有送迎之礼。在涂不称妇者,王者无外,故从在国辞。○过,古禾反。
  [疏]注“在涂不称”至“在国辞”。○解云:正以隐二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今此在涂而不称妇,故如此注也。云王者无外者,桓八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是也。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其言归于酅何?据国灭来归不书,酅非纪国而言归。
  [疏]注“据国”至“不书”。○解云:即上四年“纪侯大夫其国”,不书叔姬来归是也。叔姬来归所以不书者,江熙云“叔姬来归不书,非归宁,且非大归”是也。然则纪国之灭在庄四年,至此乃归酅者,江熙云:“叔姬守节,积有年矣。季虽有酅入于齐,不敢怀二,然襄公豺狼,未可闇信,桓公既立,德行方宣於天下,是以叔姬归于酅,鲁喜其女得申其志也。”○注“酅非纪国而言归”。○解云:谓非国都,今又属齐,如此注者,意决隐七年“叔姬归于纪”之经矣。
 
  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叔者,纪季也。妇人谓夫之弟为叔。来归不书,书归酅者,痛其国灭无所归也。酅不系齐者,时齐听后五庙,故国之,起有五庙存也。月者,恩录之。
  [疏]注“妇人”至“为叔”。○解云:《尔雅》文。即《曲礼上》篇云“嫂叔不通问”是也。○注“酅不”至“庙存也”。○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昭二十一年“宋华亥”等“自陈入于宋南里以畔”之文矣。○注“月者,恩录之”。○解云:即上元年注云“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然则内女之归皆书月者,悉为恩录故也。是以此注云“月者,恩录之”。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孔父、荀息皆累也。舍孔父、荀息无累者乎?曰:有。复反覆发传者,乐道人之善也。孔子曰:“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接,《左氏》作“捷”。仇牧,音求;下音木。舍,音舍,下“舍孔父”同。复,扶又反,年未同。覆,芳服反。骄乐,音洛,下“宴乐”同。
  [疏]“宋万弑其君接”。○解云:正本皆作“接”字,故贾氏云“《公羊》、《穀梁》曰接”是也。○“及者何”。○解云:尊卑灼然,而言及以殊之,故执不知问。○“孔父、荀息皆累也”。○解云:孔父之累在桓二年,荀息之累在僖十年。○“曰有”。○解云:欲指文公十八年叔仲惠伯被杀之事。○注“复反”至“之善也”。○解云:谓桓二年已有此传矣。○注“孔子曰”至“损矣”。○解云:乐皆是发心之乐,唯有“礼”下一乐,是礼乐之乐耳。言乐节礼乐者,言乐得礼乐之节。言乐道人之善者,谓口道之道。言乐佚游者,乐欲游从。言乐宴乐者,乐欲安乐而好内矣。
 
  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仇牧?据与孔父同也。
  [疏]注“据与孔父同”。○解云:案桓二年传云“何贤乎孔父”,彼注云“据叔仲惠伯不贤”。今此传云“何贤乎仇牧”者,亦与孔父同据,故言据与孔父同。
 
  仇牧可谓不畏彊御矣。以下录万出奔月也。御,禁也。言力彊不可禁也。○御,鱼吕反。
  [疏]注“以下”至“月也”。○解云:即下文“冬,十月,宋万出奔陈”,注云“月者,使与大国君奔同例,明彊御也”是。
 
  其不畏彊御奈何?万尝与庄公战,庄公,即鲁庄公。战者,乘丘时。
  [疏]注“战者,乘丘时”。○解云:即上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是也。
 
  获乎庄公。庄公归,散舍诸宫中,散,放也。舍,止也。获不书者,士也。
  [疏]注“获不书者,士也”者。○解云:《公羊》之例,大夫见经故也。
 
  数月然后归之。归反为大夫於宋,与闵公博,传本道此者,极其祸生於博戏,相慢易也。○数,所主反。公博,如字,戏名也。字书作“薄”。易,以豉反。
  [疏]“归反”至“於宋”。○解云:归而反国,乃为大夫於宋矣。
 
  妇人皆在侧,万曰:“甚矣!鲁侯之淑,淑,善。鲁侯之美也!美,好。天下诸侯宜为君者,唯鲁侯尔!万见妇人皆在侧,故讦闵公以此言。言闵公不如鲁侯美好。○讦,九列反,九谒反,一音九刈反;又一本作“揭”,其例、去列二反。闵公矜此妇人,色自美大於此妇人。妒其言,顾曰:“此虏也!顾谓侧妇人曰:此万也虏,执虏也。○妒,丁故反。尔虏焉故,尔,女也,谓万也。更向万曰女尝执虏於鲁侯,故称誉尔。○尔女,音汝,下同。称誉,音馀,又音预。鲁侯之美恶乎至?”恶乎至,犹何所至。○恶,音乌,注同。万怒,搏闵公,绝其脰。脰,颈也。齐人语。○搏,音博。脰,音豆,胫也。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手剑,持技剑。叱,骂之。○叱,昌实反。万臂摋仇牧,碎其首,侧手曰摋。首,头。○万臂,必赐反,本又作“辟”,婢亦反。摋,素葛反,又素结反,侧手系也。齿著乎门阖。阖,扇。○著,直略反。门阖,户腊反,门扇也。仇牧可谓不畏彊御矣。犹乳犬玃虎,伏鸡搏貍,精诚之至也。争搏弑君而以当国言之者,重录彊御之贼,祸不可测,明当防其重者,急诛之。○乳,如住反。玃,俱缚反,又九碧反,一本作“搏”,又音付。伏,扶又反。貍,力之反。
  [疏]注“犹乳”至“之至也”。○解云:言仇牧知力不敌而有讨心,亦有精诚之至也。似若产乳之犬,不惮猛虎;伏鸡爱子,投命敌貍之类,故比之。○注“争搏弑”至“急诛之”。○解云:当国者,即言宋万是也。故隐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传云“曷为以国氏?当国也”者是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万弑君所以复见者,重录彊御之贼,明当急诛之也。月者,使与大国君奔同例,明彊御也。○见,贤遍反。
  [疏]注“万弑君”至“诛之也”。○解云:欲道《春秋》上下皆是弑君之贼,皆不重见,即宋督、郑归生、齐崔杼之属是也。而宋万、赵盾之属复见者,当文皆有注,更不劳重说。○注“月者”至“御也”。○解云:《春秋》之例云,大国君奔皆悉书月,即桓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之属是也。今此大夫而书月者,明彊御之甚故也。若然,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亦是大夫而书月,彼注云“月者,危三大夫同时出奔,将为国家患,明当防之”是也。而范氏此处注云“宋久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也”者,与何氏别。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娄人会于北杏。齐桓行霸,约束诸侯尊天子,故为此会也。桓公时未为诸侯所信乡,故使微者会也。桓公不辞微者,欲以卑下诸侯,遂成霸功也。○乡,许亮反。下,遐嫁反。
  [疏]注“桓公时”至“会也”。○解云:言未为诸侯所信任而归乡之,是以诸侯皆使微者会,即宋人、陈人之属是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不会北杏故也。不讳者,桓公行霸,不任文德而尚武力,又功未足以除恶。
  [疏]注“不讳者”至“武力”。○解云:《春秋》为贤者讳,而不讳者,正以不任文德而尚武力故也。其武力者,即此灭遂是也。《繁露》云“论功则桓兄文弟,论德则文兄桓弟”是也。而《论语》云“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之力”,谓自此以后。○注“又功未足以除恶”。○解云:《春秋》褒贬,皆以功过相除计。桓公之立,虽有北杏之会,前有篡逆灭谭之非,论其功不足,而恶有馀,故不为讳也。而言未者,欲道其九合之后,功足以除恶也。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何以不日?据唐之盟日。○柯,音歌。
  [疏]注“据唐之盟日”。○解云:即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是也。
 
  易也。易,犹佼易也。相亲信,无后患之辞。○易也,以豉反,注及下同。佼,古卯反。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共不日何以始乎此?庄公将会乎桓?曹子进曰:“君之意何如?”进,前也。曹子见庄将会有惭色,故问之。
  [疏]“桓之”至“信之也”。○解云:谓桓公诸会皆如是也。以不日为信者,《公羊》之例,不信者日故也。以不致为信者,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其会无危,故以不致为信也。○注“曹子”至“惭色”。○解云:注者之意也。
 
  庄公曰:“寡人之生,则不若死矣。”自伤与齐为雠不能复也。伐齐纳纠不能纳,反复为齐所胁而杀之。○能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自伤”至“复也”。○解云:桓十八年“公薨于齐”,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是也。○注“伐齐纳纠不能纳”。○解云:即上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传曰“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是也。○注“反复”至“杀之”。○解云:即上九年“齐人取子纠杀之”是也。
 
  曹子曰:“然则君请当其君,臣请当其臣。”当,犹敌也。将劫之辞。庄公曰:“诺。”於是会乎桓。庄公升坛,土基三尺,土阶三等曰坛。会必有坛者,为升降揖让,称先君以相接,所以长其敬。○坛,大丹反。以长,丁丈反。
  [疏]注“土基”至“曰坛”。○解云:时王之礼也。必为三等者,正以公为上等,侯为次等,伯子男为下等故也。○注“称先君以相接”。○解云:即四年传云“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是也。
 
  曹子手剑而从之。从,随也。随庄公上坛,造桓公前而胁之。曹子本谋当其臣,更当其君者,见庄有不能之色。○上,时掌反。造桓,七报反,下同。
  [疏]注“曹子”至“见庄有不能之色”。○解云:亦注者之意也。
 
  管子进曰:“君何求乎?”管子,管仲也。君,谓庄公也。桓公卒愕不能应,故管子进为此言。○卒,七忽反。愕,五各反。应,应对之应。为此言,于伪反,下“为杀”同。
  [疏]注“桓公”至“此言”。○解云:正以劫桓公而管子对故也。“曹子曰:庄公亦造次不知所言,故任曹子。
 
  [疏]注“庄公”至“曹子”。○解云:正以问庄公而曹子对,故言此。“城坏压竟”,齐数侵鲁取邑,以喻侵深也。○压,於甲反,又於辄反。数,所角反。
 
  [疏]“城坏压竟”。○解云:谓齐比来攻鲁城,令至坏败,抑压鲁竟,以为巳物也。君不图与?”君,谓齐桓公。图,计也。犹曰君不当计侵鲁太甚。○与,音馀。
 
  管子曰:“然则君将何求?”所侵邑非一,欲求何者。
  [疏]“管子曰”至“何求”。○解云:意欲少还而巳。
 
  曹子曰:“原请汶阳之田。”欲复鲁竟。
  [疏]“曹子曰”至“之田”。○解云:举其大畔言之,欲尽取之,故注云“欲复鲁竟”矣。
 
  管子顾曰:“君许诺。”诸侯死国不死邑,故可许诺。
  [疏]注“诸侯”至“许诺”。○解云:即《曲礼下》篇云“国君去其国,止之曰‘若之何去社稷矣’”,是无去国之文。不言若之何去田邑,故知不死邑也。
 
  桓公曰:“诺。”曹子请盟,桓公下与之盟。下坛与曹子定约盟誓庄公也。必下坛者,为杀牲不洁,又盟本非礼,故不于坛上也。
  [疏]注“下坛”至“庄公也”。○解云:犹言定约束其盟誓庄公也。○注“必下”至“不洁”。解云:不字亦作“清”字者。○注“又盟本非礼”。○解云:即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巳盟,曹子摽剑而去之。摽,辟也。时曹子端剑守桓公,巳盟,乃摽剑置地,与桓公相去离,故云尔。○摽剑,普交反,辟也,辟剑置地。刘兆云:“辟,捐也”。辟也,婢亦反,下同。去离,力智反。
  [疏]注“时曹子端”至“故云尔”。○解云:端,犹始也。言曹子从始持剑而守桓公矣,及其盟讫,乃摽剑而置于地,乃与桓公相去离者,释传云“而去之”之文。
 
  要盟可犯,臣约其君曰要,彊见要胁而盟尔,故云可犯。○要,一遥反。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以臣劫君,罪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诸侯犹是翕然信乡服从,再会于鄄,同盟于幽,遂成霸功,故云尔。劫桓公取汶阳田不书者,讳行诈劫人也。
  [疏]注“再会于鄄”。○解云:即下十四年冬及十五年春比会于鄄是也。○注“同盟于幽”。○解云:即下十六年冬,“同盟于幽”是也。○注“劫桓”至“劫人也”。○解云:正以成二年书取汶阳之田故也。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夏,单伯会伐宋。其言会伐宋何?据伐国不殊会,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伐国不殊会”。○解云:与上诸侯俱是伐宋,事不殊异,何劳别生会文乎?故难之。○注“曹伯”至“诸侯”。○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冬,“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是也。
 
  后会也。本期而后,故但举会。书者,刺其不信,因以分别功恶有深浅也。从义兵而后者,功薄;从不义兵而后者,恶浅。○别,彼列反。
  [疏]注“本期”至“举会”。○解云:若其不后,宜言单伯会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如下文“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之文。○注“从义兵”至“功薄”。○解云:即此是。○注“从不义”至“恶浅”。解云:无经可据,但言理当然也。
 
  秋,七月,荆入蔡。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鄄,本亦作“甄”,规因反。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
  夏,夫人姜氏如齐。
  秋,宋人、齐人、邾娄人伐儿。○儿,音郳。
  [疏]“夫人姜氏如齐”。○解云:复与桓通也。○“秋宋人”至“伐儿”。○解云:范氏云“宋主兵,故序齐上也。班序上下,以国大小为次”,“征伐则以主兵为先,《春秋》之常也”。
 
  郑人侵宋。
  冬,十月。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秋,荆伐郑。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同盟者何?同欲也。同心欲盟也。同心为善,善必成;同心为恶,恶必成:故重而言同心也。○滑,于八反。
  [疏]“同盟者何”。○解云:欲言同善,不见褒赏之文;欲言同恶,复无刺讥之处,故执不知问。
 
  邾娄子克卒。小国未尝卒,而卒者,为慕霸者有尊天子之心,行进也。不日,始与霸者,未如琐。琐卒在二十八年。○为慕,于伪反。如琐,息果反。
  [疏]注“小国”至“进也”。○解云:正以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故也。○注“不日者”至“二十八年”。○解云:即二十八年经云“夏,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卒”,注云“日者,附从霸者,朝天子行进”是也。然则此亦行进而不日者,但始与霸者有尊天子之心,未朝天子故也。其始与霸者之事,即上十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邾娄人会于北杏”是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瞻。郑瞻者何?郑之微者也。以无氏也。
  [疏]“郑瞻者何”。○解云:欲言尊卿,名氏不具;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
 
  此郑之微者,何言乎齐人执之?据获宋万不书者,不坐获微者,今书齐称人,坐执文。○郑瞻,二传作“詹”。
  [疏]注“据获”至“执文”。○解云:上十二年传云“万尝与庄公战,获乎庄公”,注云“获不书者,士也”。然则以获微者不罪坐,故不书。今书齐称人,作坐执之文,故难之。
 
  书甚佞也。为甚佞,故书恶之,所以轻坐执人也。然不得为伯讨者,事未得行,罪未成也。孔子曰:“放郑声,远佞人。”罪未成者,伯当远之而已。○为其,于伪反。恶之,乌路反,下“恶之”皆同。远佞,于万反,下同。
  [疏]注“不得为”至“未成也”。○解云:僖四年传云“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称人而执,故云不得为伯讨矣。○注“孔子曰”至“佞人”。○解云:《论语》文。案《乐记》魏文侯问子夏曰:“敢问溺音何从出也?”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然则四国皆有淫声,盖逐甚者言之,故许氏云“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此之谓也。或何氏云“郑声淫”,与服君同,皆谓郑重其手而音淫过,非郑国之郑也。
 
  夏,齐人瀸于遂。瀸者何?瀸积也。众杀戍者也。瀸者,死文。瀸之为死,积死非一之辞,故曰瀸积。众,多也。以兵守之曰戍。齐人灭遂,遂民不安,欲去,齐强戍之。遂人共以药投其所饮食水中,多杀之。古者有分土,无分民,齐戍之非也,遂不当坐也,故使齐为自积死文也。称人者,众辞也。不书戍将帅者,封内之兵,故不书。○瀸,子廉反,二传作“歼”。积,本又作“渍”。强,共丈反。将帅,子匠反;下所类反。
  [疏]“瀸者何”。○解云:正以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注“瀸者”至“众多”也。○解云:即《曲礼下》篇云“羽鸟曰降,四足曰渍”,郑注云“异於人也。降,落也。渍,谓相瀸汙而死”是也。○注“齐人灭遂”。○解云:在上十三年。○“古者有分土,无分民”。○解云:说在桓元年注文也。
 
  秋,郑瞻自齐逃来。何以书?书甚佞也,曰:“佞人来矣!佞人来矣!”重言来者,道经主书者,若传云尔,盖痛鲁知而受之,信其计策,以取齐淫女,丹楹刻桷,卒为后败也。加逃者,抑之也。所以抑之者,上执称人,嫌恶未明。系郑者,明行当本於乡里也。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不若乡人之善之,乡人之恶者恶之。”○重,直用反。明行,下孟反。
  [疏]注“重言”至“云尔”。○解云:经所以主书此事者,正恶佞人之来,恐其作祸矣。○注“盖痛鲁知而受之”。○解云:《春秋》痛伤鲁人知其佞人,恶而受之。○注“信其计”至“淫女”。○解云:即下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夫人姜氏入”是也。知取齐淫女是郑瞻之计者,《春秋说》文云。○注“丹楹刻桷”。○即下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二十四年春,“刻桓宫桷”是也。○注“卒为后败也”。解云:即淫二叔杀二嗣子是也。○注“加逃者,抑之也”。○解云:谓逃是碎事,不应见经,而见逃于经者,抑之故也,或者子哀庆封之属皆言奔。今此加逃,故决之。○注“上执”至“未明”。○解云:谓称人为坐执文,非伯讨之义故也。○注“子贡”至“恶之”。○解云:一乡之人皆好此人,此人何如?子曰未可即以为善,何者?此人或者行与众同,或朋党矣。子贡又曰若一乡之人皆恶此人,此人何如?子曰未可即以为恶也,何者?此人或者行与众异,或孤特矣。不若乡人之善行者善之,恶行者恶之,与善人同,复与恶人异,道理胜於前,故知是实善。云云之说,备于郑注。
 
  冬,多麋。何以书?记异也。麋之为言,犹迷也。象鲁为郑瞻所迷惑也。言多者,以多为异也。○麋,亡悲反。
  [疏]注“象鲁”至“惑也”。○解云:《感精符》文。○注“言多”至“异也”。○解云:鲁旧有麋,但今乃多耳。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是后戎犯中国,鲁蔽郑瞻,夫人如莒,淫泆不制所致。
  [疏]注“是后戎犯中国”。○解云:即下文“夏,公追戎于济西”是也。○注“鲁蔽郑瞻”。○解云:下文“秋,有蜮”是。○注“夫人”至“所致”。○解云:即下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属是也。是阴胜阳之象,是以日为之食。
 
  夏,公追戎于济西。以兵逐之曰追。○济,子礼反。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据公追齐师至酅,举齐侵也。
  [疏]注“据公”至“侵也”。○解云:即僖二十六年“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是也。
 
  大其为中国追也。以其不限所至,知为中国追也。○为中,于伪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以其”至“追也”。○解云:“公追齐师至巂”,限其所至,乃是自为己追,故知如此。
 
  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据公追齐师至酅弗及,不言于也。大之也。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言大者,当有功赏也。追例时。
  [疏]注“言大者”至“赏也”。解云:, “公追齐师至巂,弗及”不言于,今言于者,谓公有大功,於王法当赏矣。○注“追例时”。○解云:即此文是。而僖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虽在正月己未下,不蒙日月。
 
  秋,有蜮。何以书?记异也。蜮之犹言惑也。其毒害伤人,形体不可见,象鲁为郑瞻所惑,其毒害伤人,将以大乱而不能见也。言有者,以有为异也。○蜮,音或,短狐也;或谓之射工,音食。
  [疏]注“蜮之犹言惑也”。○解云:即《五行志》云“蜮犹惑也”者是。○注“其毒害伤人”。○解云:即《五行志》云“能射人,甚者至死”是也。○注“形体不可见”。○解云:即《草木志》云“在水中射人影即死”是也。○注“言有者,以有为异也”。○解云:谓鲁先无蜮,今乃有之。案昭二十五年经书“有鸲鹆来巢”,今此不书来者,乱气所生,不从外来故也。
 
  冬,十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言往媵之者,礼,君不求媵,二国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媵陈,以证反,又绳证反。娣从,才用反,下注同。
  [疏]“媵者何”。解云:媵是碎事,例不见经,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
 
  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必以侄娣从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所以防嫉妒,令重继嗣也。因以备尊尊、亲亲也。九者,极阳数也。不再娶者,所以节人情,开媵路。○嫉,音疾,又音自。
  [疏]“侄者何”。○解云:昭穆异等,而与嫡俱行,故执不知问。○“娣者何”。○解云:与侄同伦而在侄下,故执不知问。○“诸侯”至“再娶”。○解云:传言此者,解所以有媵之意。言诸侯娶女非一者,正由不得再娶故也。○注“必以”至“人喜也”。○解云:即《穀梁传》云“一人有子,三人缓带”,范氏云“欲共享其禄”是也。○注“所以防嫉妒”。○解云:谓三人不相疾也。○注“令重继嗣也”。解云:谓三人不相疾,共保其子。○注“因以备”至“亲也”。○解云:谓备侄所以尊尊,备娣所以亲亲。其上尊下亲,皆指嫡也。○注“九者极阳数也”。○解云:谓对一三五七以为极矣也。○注“开媵路”。○解云:谓亦有为嫡之望也。
 
  媵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纪,不书媵也。
  [疏]注“据姬归于纪”者,解云:在隐二年冬。
 
  为其有遂事书。为下有遂事善也,故书所以不当书,以起将有所详录,犹伯姬书媵也。不媵,则当取。得书者张本文。言公子结如陈,遂及齐侯、宋公盟于鄄。○为其,于伪反,注及下注同。
  [疏]注“为下有遂事善也”。○解云:即“遂及齐侯、宋公盟”是也。○注“故书所至不当书”。○解云:谓书媵是也。○注“以起将有所详录”。○解云:正欲见盟事之善,合详而录之。○注“犹伯姬书媵也”。○解云:即成八年“卫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九年“晋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十年“齐人来媵”,传云“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者是也。○注“言公”至“盟于鄄”。○解云:是其得书之文也。
 
  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以外事不素制,不豫设,故云尔。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先是鄄、幽之会,公比不至,公子结出竟,遭齐、宋欲深谋伐鲁,故专矫君命而与之盟,除国家之难,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详录之。先书地,后书盟者,明出竟乃得专之也。盟不地者,方使上为出竟地,即更出地,嫌上地自为媵出地也。陈称人者,为内书,故略以外国辞言之。此陈侯夫人,言妇者,在涂也。加之者,礼未成也。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而盟不日者,起国家后背结之约,非结不信也。○矫,居表反。难,乃旦反。背,音佩。
  [疏]注“先是”至“不至”。○解云:即上十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十六年冬,“会齐侯、宋公”以下“同盟于幽”是也。正以彼二经皆不言公会,故知鲁侯不至矣。○注“欲深谋伐鲁”。○解云:正以善而详录之,故知欲伐矣。○注“先书地”。○解云:谓书鄄是也。○注“明出竟乃得专之也”。○解云:正以鄄为卫地故也。○注“此陈”至“在涂也”。○解云:即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是。○注“加之者,礼未成也”。○解云:正以此妇未成为夫人,故加之绝之。若其巳配,礼宜言媵陈夫人,不假言之以绝也。○注“冬齐”至“西鄙”。○解云:即下经也。○注“而盟不”至“不信也”。○解云:以《公羊》之例,不信者书日,故如此解。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鄙者,边垂之辞,荣见远也。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月者,再出也。不从四年巳月者,异国。
  [疏]注“月者,再出也”。○解云:欲对上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文也。○注“不从”至“异国”。○解云:即上四年经云“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彼注云“月者再出,重也。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例”。然则此经不从四年之例,而复出月者,正为齐、莒异国,不得相因故也。
 
  夏,齐大灾。大灾者何?大瘠也。瘠,病也,齐人语也。以加大,知非火灾也。○大瘠,在亦反,病也;本或作“瘠”,才细反;一本作“渍”,才赐反,郑注《曲礼》引此同。
  [疏]“大灾者何”。○解云:欲言大疾疫,而经书灾,故执不知问。○注“以加大,知非火灾也”。○解云:正以襄三十年“宋灾”,昭九年“陈火”之属,皆不言大故也。案襄九年传云“大者曰灾,小者曰火”,注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下此则小矣”。然彼是两火自对,故以灾火别之。此则非火,故更言大耳。
 
  大瘠者何?<疒列>也。<疒列>者,民疾疫也。○<疒列>,力二反,疾疫也。疫,音役。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与宋大水同义。<疒列>者,邪乱之气所生,是时鲁任郑瞻,夫人如莒淫泆,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邪,似嗟反。
  [疏]注“与宋大水同义”。○解云:即上十一年“宋大水”,传云“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注云“时鲁亦有水灾,书鲁则宋灾不见,两举则烦文不省,故诡例书外以见内也”是也。○注“齐侯”至“七人”。○解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齐景公问於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又此解言七人者,彼此其有误矣。然则襄公霸诸侯,唯淫妹而已,齐人犹作“南山崔崔”以刺之。桓公小白相淫九人,而齐人不刺之者,盖以功多足以除恶故也。或者遇尔不作,或采之不得,宁可问乎?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郑伯突,徒没反,厉公也。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春秋》篡明者书葬。
  [疏]注“春秋”至“书葬”。○解云:言《春秋》者,欲见通例如此矣。篡明者,谓有立、入之文,即隐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十三年春,“葬卫宣公”;上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属是也。今此郑突入于郑,桓十五年秋亦有入栎之文,即是篡明,书其葬耳。若篡不明者,则去其葬以见其篡,不合为诸侯,是以僖十年里克弑卓子之时,惠公无入文。至僖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下,不书葬晋惠公矣。若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何劳去葬以见篡?若然,案文公重耳亦无篡文,而僖三十年经书“葬晋文公”者,正以文公功盖天下,《春秋》为贤者讳,故书其葬,若其不篡然也。若然,齐侯小白是贤者而书其入,又录其葬,见其篡明,不为之讳者,僖十年传云“桓公之享国也长,美见乎天下,故不为之讳本恶也。文公之享国也短,美未见乎天下,故为之讳本恶也”是也。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省。肆者何?跌也。跌,过度。○肆,音四,本或作“佚”。大省,所景反,除自省皆同,二传作“眚”。跌,大结反,过度也。
  [疏]“肆大省”。○解云:肆,读如字,放肆也。省,读如减省之省也。○“肆者何”,“大省者何”。○解云:皆以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大省者何?灾省也。谓子卯日也。夏以卯日亡,殷以子日亡,先王常以此日省吉事,不忍举,又大自省敕,得无独有此行乎?常若闻灾自省,故曰灾省也。○行,下孟反。
 
  [疏]注“先王”至“忍举”。○解云:此先王,谓夏、殷之后成礼者,以是夏、殷亡日,故省吉事而已,不忍举而行之。○注“又大”至“此行乎”。○解云:又若似见不贤而内自省之义矣。○注“常若”至“灾省也”者,释传云“灾省”之文也。言闻有灾辄自省察,若为行而致之乎?肆大省,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忌省也。时鲁有夫人丧,忌省日不哭。省日本以忌吉事,不以忌凶事,故礼哭不辟子卯日,所以专孝子之思也。不与念母,而讥忌省者,本不事母则已,不当忌省,犹为商人责不讨贼。○思,息嗣反。为,于伪反。
 
  [疏]“肆大省,何以书”。○解云:不但言何以书者,恐人以为但问大省,云大自省敕何以书,故复举句而问之。○注“故礼”至“卯日”。○解云:案《士丧礼》既殡之后,云“朝夕哭,不辟子卯”是也。引之者,证不以忌凶事也。○注“不与”至“忌省”。解云:不与念母者,即上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曰“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念母也”,“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不与念母也”,彼注云“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是也。○注“犹为”至“讨贼”。○解云:文十四年九月,“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然则商人者,是篡弑之贼也,齐之臣子理宜讨之,而反臣事,失其所也。及文十八年夏,“齐人弑其君商人”,而不书其葬者,以责臣子不讨贼也。似文姜罪,实宜绝之,公既不绝,宜尽子道,而反忌省,故得责之。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文姜者何?庄公之母也。辄发传者,起仇母,录子恩。凡母在子年,无適庶,皆系子也。不在子年,適母系夫,庶母系子。言小君者,比於君为小,俱臣子辞也。文者,谥也。夫人以姓配谥,欲使终不忘本也。○无適,丁历反,下同。
  [疏]“葬我小君文姜”。○解云:《穀梁传》曰“小君非君,其曰君何也?以其为公配,可以言小君也”者是。○“文姜者何”。○解云:欲言庄母,谥异其父;欲言非母,备礼葬之,故执不知问。○注“辄发”至“子恩”。○解云:隐元年传云“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今假令不发,亦是桓之夫人、庄公之母可知,而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故言辄矣。今此经云“葬我小君文姜”,传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也”者,正欲录子之恩,故备礼而葬之。○注“凡母”至“系子也”。解云:即此传云“文姜者何?庄公之母”,是適母系子也。宣八年传云“顷熊者何?宣公之母也”,襄四年传云“定戈者何?襄公之母也”,皆是庶母系子也。而僖二年传云“哀姜者何?庄公之夫人也”,在子年而系夫者,盖以僖公非所生,为其非子故也。○注“不在”至“系夫”。○解云:即僖二年哀姜是也。○注“庶母系子也”。○解云:即文五年传云“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是也。定十五年秋,“姒氏卒”,传曰“姒氏者何?哀公之母也”者,亦是庶母不在子年而系于子。然则乡来所言,传皆葬上乃言某公之母,而姒氏特于卒上发传者,正以姒氏之葬,直云“葬定姒”,不得称小君,是以传家亦於葬略之矣。定姒所以葬不得称小君,《公羊》之义,母以子贵,哀公尔时未得为君,是以定姒未得全同夫人矣。○注“欲使终不忘本也”。○解云:本即姓是也。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书者,杀君之子,重也。
  [疏]注“书者,杀君之子,重也”。○解云:正以不言大夫而得书杀,则知由其是君之子故也。
 
  夏,五月。以五月首时者,讥。庄公取仇国女,不可以事先祖,奉四时祭祀,犹五月不宜以首时。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防,鲁地。○傒,音兮。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据暨与公盟也。
  [疏]“齐高傒者何”。○解云:欲言其贵,鲁侯耻之;欲言微者,名氏见经,故执不知问。○注“据暨与公盟也”。○解云:即上九年春,“公及齐大夫盟于暨”是也。
 
  公也。以其日,微者不得日,大夫盟当出名氏。
  [疏]注“以其日”至“得日”。○解云:即隐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传曰“孰及之?内之微者也”,彼注云“宋称人者,亦微者也”,“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是其微者不得日矣。其微者盟例时者,即僖十九年“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也。○注“夫人”至“名氏”。○解云:即成元年“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之属是也。
 
  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
  冬,公如齐纳币。纳币即纳徵。《礼》曰“主人受币,士受俪皮”是也。《礼》言纳徵,《春秋》言纳币者,《春秋》质也。凡婚礼皆用雁,取其知时候。唯纳徵用玄纁束帛俪皮。玄纁,取其顺天地也。俪皮者,鹿皮,所以重古也。○纁,许云反,俪,力计反,本又作“丽”。
  [疏]注“纳徵”至“天地也”。○解云:即隐元年注云“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是也,何者?玄纁者,是天地之色故也。○注“俪皮者,鹿皮,所以重古也”。○解云:正以古者食肉衣皮服捕禽兽故也。俪者,两也。两皮者,二仪之数。
 
  纳币不书,此何以书?据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不书纳币。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时庄公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故因其有事於纳币,以无廉耻为讥。不讥丧娶者,举淫为重也。凡公之齐,所以起淫者,皆以危致也。
  [疏]注“凡公”至“致也”。○解云:即下二十三年“春,公至自齐”,“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之属是也。凡书至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故也。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据柯之盟不日,柯之会不致。
  [疏]注“据柯”至“不致”。○解云:即上十三年“冬,公会齐侯于柯”,不书日不致是也。
 
  此之桓国,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公一陈佗也。公如齐淫,与陈佗相似如一也。○佗,大何反。
  [疏]注“公如”至“如一也”。○解云:即桓六年“蔡人杀陈佗”,传云“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绝也。曷为绝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于蔡,蔡人杀之”是也。
 
  祭叔来聘。不称使者,公一陈佗,故绝,使若我无君,以起其当绝,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祭,侧界反。
  [疏]注“不称使”至“小人”。○解云:如此注者,正欲决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九年“天王使南季来聘”,等是王使而皆称使。今此独不称使,故决之。何氏知不称使,是我无君之文者,正见闵二年“高子来盟”,传云“何以不言使?我无君”是也。若然,案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桓五年夏,“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桓八年春,“天王使家父来聘”。然则桓公篡逆,经犹称使而不绝之。庄公特淫,绝之者,桓四年伯纠之下,何氏云“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也”。然则桓公恶甚,故去二时以明不宜。庄公罪轻,故不言使以见绝,因不与天子下聘小人而巳。《春秋》见义,非唯一种,未可然怪也。
 
  夏,公如齐观社。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观社,非礼也。观社者,观祭社。讳淫言观社者,与亲纳币同义。社者,土地之主。祭者,报德也。生万物,居人民,德至厚,功至大,故感春秋而祭之,天子用三牲,诸侯用羊豕。
  [疏]注“讳淫”至“同义”。○解云:谓实以淫泆大恶不可言,因其有事于观社,故以观社讥耳。○注“天子”至“羊豕者”,解云:时王之礼。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荆何以称人?据上称州。
  [疏]注“据上称州”。○解云:即上十六年“秋,荆伐郑”之属是也。
 
  始能聘也。《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脩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称人当系国,而系荆者,许夷狄者不一而足。
  [疏]注“称人”至“而足”。○解云:正以十年传云:“州不若国,知进称人宜系国矣”。文九年“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又襄二十九年传云“札者何?吴季子之名。《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是以此注引之耳。
 
  公及齐侯遇于穀。
  萧叔朝公。其言朝公何?据公在内不言朝公,在外言会。
  [疏]注“据公”至“朝公”。○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之属是也。○注“在外言会”。○解云:定十四年“邾娄子来会公”,及公会某侯之属皆是也。
 
  公在外也。时公受朝於外,故言朝公,恶公不受於庙。○恶公,乌路反,下同。
  [疏]注“时公”至“於庙”。○解云:隐七年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巳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隐十一年注云“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今此言公故如此解。
 
  秋,丹桓宫楹。何以书?讥。何讥尔?丹桓宫楹,非礼也。楹,柱也。丹之者,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传言“丹桓宫”者,欲道天子诸侯各有制也。礼,天子斫而砻之,加密石焉;诸侯斫而砻之,不加密石;大夫斫之;士首本。失礼宗庙例时。○宫楹,音盈,柱也,下传及注同。为将,于伪反。斫,丁角反,下同。砻,力工反。
  [疏]注“礼天子”至“首本”。○解云:皆《外传·晋语》张老谓赵文子椽之制。《穀梁传》曰:“天子之桷,斫之砻之,加密石焉;诸侯之桷,斫之砻之;大夫斫之;士斫本。”今此何氏於丹楹之下总言之矣。斫本者,正谓全以树本而行斤斫之。○注“失礼宗庙例时”。○解云:正谓此文是也。下经二十四年“三月,刻桓宫桷”而书月者,以其功重故也。此谓失礼脩营之例也。若其祭祀失礼者,则书日,是以隐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何氏云“失礼鬼神例日”是也。若始造宗庙而失礼者,亦书日,即成六年春,王“二月,辛巳,立武宫”是也。而定元年九月,“立炀宫”,亦为非礼,而不书日者,所见之世,其恩尤厚,故不为书日,使若得礼然。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曹达《春秋》常卒月葬时也。始卒日葬月,嫌与大国同,后卒而不日,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射姑,音亦。复,扶又反。
  [疏]注“曹达”至“时也”。○解云:即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昭十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秋,葬曹平公”之属是也。其有卒葬在日月下者,不蒙日月矣。其文各自有解。○注“始卒日葬月”。○解云:即桓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所以然者,敬老重恩故也。○注“后卒而不日”。○解云:正以对桓十年“曹伯终生卒”,以为后矣。○注“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解云:即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是。案曹为小国,入所闻之世,正合卒月,而言可日者,正以传闻之世,巳得录之,故所闻世可以书日,但以嫌同大国,故不日矣。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我贰也。庄公有污贰之行。○扈,音户。有污,污辱之污,一音乌卧反,后放此。行,下孟反。
  [疏]注“污贰之行”。○解云:谓庄公之行,既不清洁,又不专一,故谓之贰矣。鲁子曰:“我贰者,非彼然,我然也。”嫌上托以齐恶我贰,相疑而盟,故日也。解言非齐恶我也,我行污贰,动作有危,故日之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何以书?讥。何讥尔?刻桓宫桷,非礼也。与丹楹同义。月者,功重於丹楹。○桷,音角,椽也。
  [疏]注“与丹楹同义”。○解云:即上注云“丹之者,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是也。○注“月者,功重於丹楹”。○解云:正以失礼宗庙例时,故如此注。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何以书?亲迎礼也。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礼,诸侯既娶三月,然后夫人见宗庙;见宗庙,然后成妇礼。○迎,鱼命反。见宗,贤遍反,下传文“见也”、“见用币”及注同。
  [疏]“葬曹庄公”。○解云: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何以书?亲迎礼也”。○解云:鲁侯如齐,本实淫通,非为亲迎而往。但《春秋》之意,以其大恶不可言之,要以言其逆女,使若得礼,善而书日矣。是以注云“讳淫,故使若以得礼书也”。○注“礼诸侯”至“妇礼”。○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庄公夫人未至于国而行妇事,既非正礼明矣。
 
  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其言入何?据夫人姜氏言至不言入。
  [疏]注“据夫人”至“言入”。○解云:即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是
 
  难也。其言日何?据夫人姜氏至,不日。○难也,乃旦反,下及注同。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人。偻,疾也,齐人语。约,约远媵妾也。夫人稽留,不肯疾顺公,不可使即入。公至后,与公约定八月丁丑乃入,故为难辞也。夫人要公不为大恶者,妻事夫有四义:鸡鸣縰笄而朝,君臣之礼也;三年恻隐,父子之恩也;图安危可否,兄弟之义也;枢机之内,寝席之上,朋友之道,不可纯以君臣之义责之。○不偻,力主反,疾也。注同。远,于万反。要,一遥反。縰笄,所买反,又所绮反。恻隐,初力反。
  [疏]注“夫人要公”至“责之”。○解云:正以所传闻之世,内之大恶皆讳不书。今而书之,故知然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不宜用币为贽也。○觌,大历反,见也。贽,音至。
  [疏]“宗妇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之妻,文不言及;欲言非妻,相与俱见,故执不知问。○“觌者何”。○解云:欲言是礼,男女无别;欲言非礼,而在用上,故执不知问。○“用者何”。○解云:初至之觌,礼则有之;而经书用,乃是不宜之称,故执不知问。
 
  见用币,非礼也。以文在觌下,不使赍见,知非礼也。
  [疏]“见用币,非礼也”。○解云:言其见夫人之法,卿大夫宜用羔雁,宗妇宜用枣栗腶脩,而皆用币,是为非礼也。○注“以文”至“非礼也”。○解云:若其是礼,宜言大夫宗妇用币觌也。
 
  然则曷用?枣栗云乎?暇脩云乎?暇脩者,脯也。礼,妇人见舅姑,以枣栗为贽;见女姑,以暇脩为贽;见夫人,至尊,兼而用之。云乎,辞也。枣栗取其早自谨敬,暇脩取其断断自脩正。执此者,若其辞云尔,所以叙情配志也。凡贽,天子用鬯,诸侯用玉,卿用羔,大夫用雁,士用雉。雉取其耿介;雁取其在人上,有先后行列;羔取其执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类死义知礼者也;玉取其至清,而不自蔽其恶,洁白而不受污,内坚刚而外温润,有似乎备德之君子;鬯取其芬芳在上,臭达於天,而醇粹无择,有似乎圣人,故视其所执而知其所任矣。日者,礼,夫人至,大夫皆郊迎,明日大夫宗妇皆见,故著其明日也。大夫妻言宗妇者,大夫为宗子者也。族所以有宗者,为调族理亲疏,令昭穆亲疏各得其序也,故始统世世继重者为大宗,旁统者为小宗,小宗无子则绝,大宗无子则不绝,重本也。天子诸侯世以三牲养,礼有代宗之义,大夫不世,不得专宗。著言宗妇者,重教化自本始也。○断脩,丁乱反,注同,本又作“暇”,音同鍜;脯加姜桂曰脩。耿介,古幸反;下音界。行,户郎反。号,户刀反。跪,其委反。醇,音纯。粹,虽遂反。为调,于伪反,下“仕为”同。令,力呈反。昭穆,上遥反,凡昭穆之例皆同。
  [疏]注“暇脩者,脯也”。○解云:正以《穀梁传》云“束脩之肉,不行竟内”,以肉言之,故知脩为脯矣。又下《曲礼》“妇人之贽,脯脩枣栗”,谓之脯脩,其义益显。○注“礼妇人”至“志也”。○解云:时王之礼。且以其文先言枣栗故也。○注“凡贽”至“用雉”。○解云:皆下《曲礼》文。彼言诸侯用圭,此言玉者,盖所见异也。○注“大夫不世,不得专宗”。○解云:欲道大夫之妻所以谓之妇人之义。○注“重教化自本始也”。○解云:正以宗子者,宗族之本故也。
 
  大水夫人不制,遂淫二叔,阴气盛,故明年复水也。○复,扶又反。
  [疏]注“夫人”至“二叔”。○解云:即下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是也。○注“明年复水也”。○解云:即二十五年“秋,大水”云云是也。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曹羁者何?曹大夫也。以小国,知无氏为大夫。○曹羁,居宜反,下同。
  [疏]“曹羁者何”。○解云:欲言曹君,经不称伯;欲言大夫,单名无氏,故执不知问。○注“以小”至“大夫”。○解云:即襄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昭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之属是也。若其大国大夫不书名氏者,或有未命,或有罪见贬矣。
 
  曹无大夫,此何以书?据羁无氏。
  [疏]注“据羁无氏”。○解云:曹无大夫之文也。言问者见羁无氏,知曹无大夫。既无大夫,何以特书曹羁?故难之。
 
  贤也。何贤乎曹羁?据国见侵,出奔以辟难。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戎师多,又常以无义为事。”君请勿自敌也。”礼,兵敌则战,不敌则守。君师少,不如守,且使臣下往。○则守,手又反,又如字,下同。曹伯曰:“不可。”臣下不可独往。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孔子曰:“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此之谓也。谏必三者,取月生三日而成魄,臣道就也。不从得去者,仕为行道,道不行,义不可以素餐,所以申贤者之志,孤恶君也。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赣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魄,普白反。餐,七千反。讽,方凤反。堕,许规反。争,争斗之争。赣谏,陟降反,又呼弄反,又丑用反。
  [疏]“三谏不从”至“义也”。○解云:然则下二十七年传云“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者,谓三谏不从”之属是也。而《曲礼》下篇云“三谏不听,则逃之”,盖士不待放,故言逃之。○注“谏必三者”至“君也”。○解云:即此及《乡饮酒义》云“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是也。○注“谏有五至堕之是也”。解云:即定十二年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费”是也。○注“二曰顺谏”。○解云:即此文是也。○注“三曰”至“驹是也”。○解云:昭二十五年传云“昭公将弑季氏,告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僣於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驹曰:‘诸侯僣於天子,大夫僣於诸侯久矣。’昭公曰:‘吾何僣矣哉?’子家驹曰:‘设两观,乘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皆天子之礼也’”是也。○注“四曰”至“归是也”。○解云:即宣十五年传云“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於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闚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於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巳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已也”者是也。○注“五曰”至“子是也”。○解云:僖三十三年传云“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於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吾将尸尔焉。’子揖师而行,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者是也。
 
  赤归于曹郭公。赤者何?曹无赤者,盖郭公也。以郭公在赤下。○赤归于曹郭公,此连为句。郭,音虢,亦如字。连读郭公为一句。
  [疏]“赤者何”。○解云:欲言曹伯,经不书爵;欲言微者,复有郭公之号,故执不知问。○“曹无”至“公也”。○解云:谓此郭公实非曹人故也。言盖郭公者,盖郭之公矣。
 
  郭公者何?失地之君也。失地者,出奔也。名言归,倒郭公置赤下者,欲起曹伯为戎所杀,故使若曹伯死,谥之为郭公。而赤微者,自归曹也。不言赤奔者,从微者例,不得录出奔。
  [疏]“郭公者何”。○解云:欲言郭君,经无其事;欲言曹伯,而文言郭公,故执不知问。○注“不言”至“出奔”。○解云:谓不言郭公赤奔曹者,假作微人之文,即从微者例,宁得录其奔,正得言道赤归于曹。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称字者,敬老也。礼,七十,虽庶人,主字而礼之。《孝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是也。○女,音汝。
  [疏]注“称字敬老也”。○解云:正以称字异於诸侯大夫之例,故知其老也。○注“孝经”至“是也”。○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假鲁以为明王,谓女叔为小国之臣矣。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春秋》篡明者当书葬,朔不书葬,嫌与篡同例,身绝国不绝,故去葬,明犯天子命重,不得书葬,与盗国同。○故去,起吕反,年末同。
  [疏]注“春秋”至“国同”。○解云:篡明者,谓经有立、入之文也,不嫌非篡,则书其葬,隐四年冬,“卫人立晋”;桓十三年春,“葬卫宣公”;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僖十八年秋,“葬齐桓公”之属是也。若篡不明者,则去其葬,以见其篡,不合为诸侯,即晋惠公之属是也。今此寻朔於上六年经云“夏,六月,侯朔入于卫”,既有入文,即是篡明,当合书葬,而不书葬者,若其书葬,则嫌与篡明者同例,但身合绝而已,其国不合绝,故亦去其葬,明其犯天子之命罪重,不得书葬,与盗国同。盗国即篡是也。朔犯天子命在上六年。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据日食在天。
  [疏]注“据日食在天”。○解云:谓日食在天上,何由于地而鼓用牲乎?
 
  求乎阴之道也。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或曰者,或人辞,其义各异也。或曰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或曰为闇者,社者,土地之主,尊也,为日光尽,天闇冥,恐人犯历之,故营之。然此说非也。记或传者,示不欲绝异说尔。先言鼓,后言用牲者,明先以尊命责之,后以臣子礼接之,所以为顺也。不言鼓于社用牲者,与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同,嫌起用牲为非礼。书者,善内感惧天灾应变得礼也。是后夫人遂不制,通於二叔,杀二嗣子也。○营社,一倾反,又如字,本亦作“萦”,同。为闇,于伪反,注“为闇”、“为日光”同。大庙,音泰。应变,应对之应。
  [疏]注“或曰”至“说非也”。○解云:知其非者,正以日食者,阴气侵阳,社官五土之神,理宜抑之,而反营卫,失抑阴之义故也。○注“不言”至“非礼”。○解云:《公羊》之义,救日食而有牲者,以臣子之道接之故也,与《左氏》天灾有币无牲异矣。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彼注云“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然则此经若鼓用牲之文,在于社之下,不使在社上,则用牲为非礼。若然,上二十四年传云“用者不宜用也”,而此注复以用牲为得礼者,《公羊》之义,以用为时事,不必著不宜也。○注“书者”至“嗣子也”。○解云:谓经书日食,善内之得礼矣。夫人遂不制以下,是其日食之义。言通於二叔者,下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是也。言杀二嗣子者,子般、闵公是也。
 
  伯姬归于杞。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其言于社于门何?据一鼓用牲耳。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于门非礼,故略不复举鼓用牲。不举非礼为重者,如去于社,嫌于门礼也。大水与日食同礼者,水亦土地所为,云实出于地,而施于上乃雨,归功于天,犹臣归美于君。○复,扶又反。
  [疏]注“大水”至“于君”。○解云:同礼,谓同鼓用牲矣。
 
  冬,公子友如陈。如陈者,聘也。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朝京师大国,善有加录文,如楚有危文。聘无月者,此於朝轻也。
  [疏]注“朝京”至“录文”。解云:凡朝聘例时,加录,谓书月是也。即成十三年“三月,公如京师”,彼注云“月者,善公尊天子”者,是其朝京师有加录之文矣。襄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彼注云“月者,溴梁之盟后,中国方乖离,善公独能与大国”者,是朝大国有加录之文矣。○注“如楚有危文”。○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冬,“十有一月,公如楚”,彼注云“如楚皆月者,危公朝夷狄也”。是也。○注“聘无月”至“轻也”。○解云:即《春秋》上下内聘京师及大国悉书时是也。而襄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颇来聘”书月者,彼注云“月者,公数如晋,希见答,今见聘,故喜录之”是也。然则此云聘无月者,据内言之矣。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莒小於曹,杀公子意恢名。
  [疏]“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解云:即上六年注云“公独出用兵,不得意致伐”者,即此是也。○注“据莒”至“恢名”。○解云:知莒小於曹者,正以《春秋》上下,曹伯恒叙於莒上故也。其莒杀公子意恢名者,即昭十四年“冬,莒杀其公子意恢”是也。
 
  众也。曷为众杀之?据杀三郤名。
  [疏]注“据杀三郤名”。○解云:即成十七年“晋杀其大夫郤锜、郤州、郤至”是也。言晋杀三郤,亦是众杀之,而皆书名。此曷为众杀而复不称其名乎?
 
  不死于曹君者也。曹诸大夫与君皆敌戎战,曹伯为戎所杀,诸大夫不伏节死义,独退求生,后嗣子立而诛之。《春秋》以为得其罪,故众略之不名。凡书君杀大夫,大夫有罪,以专杀书,他皆以罪举。
  [疏]注“凡书”至“罪举”。○解云:《春秋》之义,诸侯之君不得专杀大夫,若杀有罪大夫,《春秋》书之者,责君专杀矣。其他无罪,君枉杀之,而书之者,欲以罪君之故而举之。其罪君者,即去其君之葬是也。
 
  君死乎位曰灭,曷为不言其灭?据胡子髡灭。○髡,苦门反。
  [疏]注“据胡子髡灭”。○解云:即昭二十三年云“胡子髡、沈子楹灭”云云是也。此注不言沈子楹者,省文故也。
 
  为曹羁讳也。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如上语知为战。○为曹,于伪反,下同。
  [疏]注“如上语知为战”。○解云:即上谓“不死于曹君”是也。为曹羁讳也。讳者,上出奔,嫌辟难,欲起其贤,又所谏者战也,故为去战灭之文,所以致其意也。曹无大夫,书杀大夫者,起当诛也。○避难,乃旦反。为去,于伪反;下起吕反。
 
  [疏]注“故为”至“意也”。○解云:谓曹羁之意,唯恐其灭,欲其不战,是故讳其战灭之文,所以使若谏得其君然也。○注“曹无大夫”。○解云:上二十四年传文。○注“起当诛也”。○解云:言大夫之义,理合死於君。今不死君,当合诛讨,是以经书“杀其大夫”,欲起其合诛矣。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异与上日食略同。
  [疏]注“异与上日食略同”。○解云:上二十五年日食之下,注云“是后夫人遂不制,通于二叔,杀二嗣子也”。今此日食之异,亦为此事,故云异与上日食之说相似,是以不复指解之。
 
  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书者,恶公教内女以非礼也。洮,内也。凡公出,在外致,在内不致。其与妇人会,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伯姬不卒者,盖不与卒于无服。女会来例皆时。○洮,他刀反。恶公,乌路反,下“恶庄”同。别,彼列反。
  [疏]注“凡公出,在外致”。○解云: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秋,公至自会”,是其公与二国以上得意致会也。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是其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也,其不得意皆不致矣。○注“在内不致”。○解云:即隐五年“公观鱼于棠”,不书公至自棠之属是也。○注“其与”至“不致”。○解云:《春秋》上下,无公会妇人于外之经,而注言虽在外,犹有不致者,但偶尔无之。○注“伯姬”至“无服”。○解云:凡诸侯之女嫁於诸侯者,为之期;若嫁於大夫者,则不服矣。其有服者,《春秋》皆书其卒以录恩,即纪伯姬、宋伯姬之属是。若无服者则略之。今此伯姬《春秋》不记其卒者,盖以其嫁於大夫,故云不与卒于无服矣。○注“女会来例皆时”。○解云:即此经书“春,公会杞伯姬于洮”,下文云“冬,杞伯姬来”之属是也。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原仲者何?陈大夫也。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据益师等皆不书葬。称字者,葬从主人也。
  [疏]“原仲者何”。○解云:欲言陈君,其称异常;欲言大夫,不合录葬,故执不知问。○注“据益”至“书葬”。○解云:即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之属,皆无葬文是也。○注“称字”至“人也”。解云:若五等诸侯之卒,例书本爵,及其葬时,悉皆称公,亦是葬从主人之称,故取尊名矣。
 
  通乎季子之私行也。不以公事行曰私行。私行,不言葬原仲于陈。若告籴者,告籴上有无麦禾,知以国事起。此上下无起文,而不言如陈,嫌不辟国事,实私行也。不嫌使乎大夫者,有国文也。○告籴,音狄,下同。使,所吏反。
  [疏]注“私行”至“告籴”。○解云:即下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臧孙辰告籴于齐”,传云“何以不称使?以为臧孙辰之私行”是也。○注“不嫌”至“国文也”。○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使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者,是其文也。又闵二年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者,亦是也。今此葬原仲,不嫌使乎大夫者,正以上有如陈之文故也。无国事,言如陈者,文九年注云“大夫系国”是也。
 
  何通乎季子之私行?据大夫私行不书。辟内难也。欲起其辟内难。○内难,乃旦反,注及与下同。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礼记》曰:“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揜恩。○之治,直吏反,下“之治”同。
  [疏]注“《礼记》曰”至“揜恩”。○解云:《丧服四制》文也。案彼文“事”作“治”字,下“揜”字作“断”字,盖以所见异。
 
  内难者何?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通者,淫通。
  [疏]“内难者何”。○解云:正以弑君之事,乃在庄三十二年冬,今已辟之,故执不知问。
 
  以胁公。语在三十二年。
  [疏]注“语在三十二年”。○解云:即“公曰:‘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巳知之矣。庆父也存”是也。
 
  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亲,至亲也。○与,音预。因不忍见也。因缘巳心不忍见亲亲之乱。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书者,恶庄公不能任用,使辟难而出。
  [疏]“故於是复请”至“於陈”。○解云:案上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今又请往,故言复也。
 
  冬,杞伯姬来。其言来何?据有来归。
  [疏]“冬,杞伯姬来”。○解云:即上二十五年夏,“伯姬归于杞”者是也。非谓此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者,杞伯姬自是大夫之妻。然则此伯姬是其女,洮之伯姬是其姊妹,故今得并称伯矣。○注“据有来归”。○解云:即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是也。
 
  直来曰来,直来,无事而来也。诸侯夫人尊重,既嫁,非有大故不得反。唯自大夫妻,虽无事,岁一归宁。
  [疏]注“诸侯”至“得反”。○解云:即此文“直来曰来”是也。其大故者,奔丧之谓。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彼注云“奔父母之丧也”是也。○注“唯自大夫”至“一归宁”。○解云:自,从也。言从大夫妻以下,即《诗》云“归宁父母”是也。案《诗》是后妃之事,而云大夫妻者,何氏不信《毛叙》故也。
 
  大归曰来归。大归者,废弃来归也。妇人有七弃、五不娶、三不去: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娶,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无子弃,绝世也;淫泆弃,乱类也;不事舅姑弃,悖德也;口舌弃,离亲也;盗窃弃,反义也;嫉妒弃,乱家也;恶疾弃,不可奉宗庙也。○更,音庚。背,音佩。丧妇,息浪反。长女,丁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背德也”。○解云:言巳贱时,彼巳事巳,是其恩德也。若贵而弃之,即是背德而不报,非礼也。○注“逆家”至“人伦也”。○解云:谓仍见其家不行正直,而行顽慝,废其尊卑之伦次,故不可娶。
 
  莒庆来逆叔姬。莒庆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礼,大夫任重,为越竟逆女,於政事有所损旷,故竟内乃得亲迎,所以屈私赴公也。言叔姬者,妇人以字通。言叔姬,贱,故略与归同文,重乖离也。
  [疏]“莒庆者何”。○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大夫”至“非礼也”。○解云:大夫所以不得越竟逆女者,正以大夫任重,於政事有所损旷故也。若士则待越竟娶妻,正以其任轻故也。是以《士昏礼》云“若异邦则赠,丈夫逆者以束锦是也。○注“言叔”至“乖离也”。○解云:若不与归同文,宜言莒庆来逆女,叔姬归于莒矣。然则言叔姬者,是其归文也。又云重乖离者,谓书其逆女与归文同也,何者?嫁于大夫,贱不合录,而书其逆叔姬者,重其乖离矣。
 
  杞伯来朝。杞,夏后,不称公者,《春秋》黜杞,新周而故宋,以《春秋》当新王。黜而不称侯者,方以子贬,起伯为黜。说在僖二十三年。○夏,户雅反。
  [疏]注“杞,夏后,不称公”。○解云:隐五年传云“王者之后称公”,今而称伯,故怪之。○注“黜而”至“三年”。○解云:僖二十三年“十有一月,杞子卒”,注云“始见称伯,卒独称子者,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贬称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贬之,明本非伯乃公也。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是也。言“方以子贬”者,方以僖二十三年贬之称子,令与伯共为一等,故於此处不得称侯耳。
 
  公会齐侯于城濮。○濮,音卜。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伐不日,此何以日?据郑人伐卫不日。
  [疏]注“据郑人伐卫不日”。○解云:在隐二年冬。按彼文虽在十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之下,不蒙其日月,故得据之。
 
  至之日也。用兵之道,当先至竟侵责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曰以起其暴也。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至日便伐,明暴故举伐。
  [疏]“战不”至“伐何”。○解云:正以上十年传云“战不言伐”云云,书其重者,故此弟子据而难之。
 
  《春秋》伐者为客,伐人者为客,读伐长言之,齐人语也。○伐者为客,何云“读伐长言之”,伐人者也。
  [疏]“《春秋》伐者为客”。○解云:谓伐人者,必理直而兵强,故引声唱伐,长言之,喻其无畏矣。
 
  伐者为主。见伐者为主,读伐短言之,齐人语也。○伐者为主,何云“读伐短言之”,见伐者也。
  [疏]“伐者为主”。○解云:谓被伐主,必理曲而寡援,恐得罪於邻国,故促声短言之,喻其恐惧也。公羊子齐人,因其俗可以见长短,故言此。
 
  故使卫主之也。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曷为使卫主之?据宋襄公伐齐,宋主齐。
  [疏]注“据宋”至“主齐”。○解云:即僖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夏,“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也。
 
  卫未有罪尔。盖为幽之会,服父丧未终而不至故。○盖为,于伪反。
  [疏]注“盖为”至“至故”。○解云:上二十七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是也。按上二十五年“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至二十七年六月幽之会时,始二十六月未尽。今传复以为无罪,故知正为父丧未终,是以不至,则幽之会不至之卫侯,惠公朔之子,盖懿公也。
 
  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据桓十三年己巳,燕人战败绩称师也。
  [疏]注“据桓”至“称师也”。解云:即彼经云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
 
  未得乎师也。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不地者,因都主国也。○见直,贤遍反。
  [疏]注“诈战不言战”。解云:通例如此。
 
  夏,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卒。日者,附从霸者朝天子,行进。○琐,素果反。
  [疏]注“日者”至“行进”。○解云:欲决上十六年冬十二月,“邾娄子克卒”不书日故也。正以行进而书日,故知附从霸者朝天子,贤於会霸者於北杏而已。但外相如例所不书,故无其文,何氏以理知之,故如此解。
 
  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邾娄人救郑。书者,善中国能相救。
  冬,筑微。○筑微,《左氏》作“麋”。大无麦禾。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推秋无麦禾,使若冬水所伤者,但言无麦禾,则嫌秋自不成,不能起秋水,因疾庄公行类同,故加大,明有秋水也。此夫人淫泆之所致。
  [疏]注“此盖”至“秋水”。○解云:既言无麦,是建未之前事,故知秋水所伤也。若其经云冬筑微大水无麦禾,即大水在冬下,嫌是冬水矣,则嫌推寻此秋无麦禾之事,若使冬水伤杀之者矣。若不言大而但言无麦禾,则嫌此秋但地气不养而麦禾不成,不能起见此秋实有水矣。因欲疾庄公之行,不制夫人,令其阴盛,类同於水,故加大以见之。
 
  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籴者何?请籴也。买穀曰籴。
  [疏]“告籴者何”。○解云:欲言买穀,不见将物之文;欲言非买穀,而经书籴者,改执不知问。
 
  何以不称使?据上大无麦禾,知以国事行,当言如也。
  [疏]注“当言如也”。○解云:正以如者,内称使文故也。
 
  以为臧孙辰之私行也。曷为以臧孙辰之私行?据国事也。君子之为国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籴,讥也。古者三年耕,必馀一年之储;九年耕,必有三年之积,虽遇凶灾,民不饥乏。庄公享国二十八年,而无一年之畜,危亡切近,故讳,使若国家不匮,大夫自私行籴也。○委,於鬼反。诸,直鱼反。畜,敕六反。匮,其位反。
  [疏]注“危亡切近,故讳”。○解云:谓危亡之事,切於国家,理应不远矣。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厩。新延厩者何?脩旧也。旧,故也。缮故曰新,有所增益曰作,始造曰筑。○厩,九又反。
  [疏]“新延厩者何”。○解云:欲言新造,不见作名;欲言修旧,修旧不书,故执不知问。○注“缮故曰新”。○解云:即此是也。○注“有所增益曰作”。○解云:即僖二十年“新作南门”是也。○注“造曰筑”。○解云:即止“筑微”,传云“凶年不造邑也”之属是也。
 
  脩旧不书,此何以书?据新宫灾后修不书。
  [疏]注“据新”至“不书”。○解云:即成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於此以后,不见修作之文是也。
 
  讥。何讥尔?凶年不脩。不讳者,缮故功费差轻於造邑。延厩,马厩也。○费,芳味反。差,初卖反。
  [疏]注“不讳”至“造邑”。○解云:上二十八年“筑微”之事,实在大无麦禾后,而在前言之者,讳以凶年造邑故也。然则去年无麦禾,今兹凶岁而修厩,不讳者,正以功费轻也。
 
  夏,郑人侵许。
  秋,有蜚。何以书?记异也。蜚者,臭恶之蟲也,象夫人有臭恶之行。言有者,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国之所有。○蜚,扶味反,臭蟲也。行,下孟反。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国灭卒者,从夫人行,待之以初也。
  [疏]注“国灭”至“以初也”。○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然则今此叔姬,其国已灭而书卒,正以本贵为夫人,今虽国灭,犹以夫人之礼待之而书其卒,故云待之以初也。案隐七年,则此叔姬乃是伯姬之媵,而言从夫人行者,正以十二年春“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然则初去之时,虽为媵妾,至庄四年三月“伯姬卒”之后,纪国未灭之前,纪侯立之为夫人,其言夏“纪侯大去其国”,叔姬乃归于鲁,至十二年春归于酅之时为夫人,故曰从夫人行也。
 
  城诸及防。诸,君邑。防,臣邑。言及,别君臣之义。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矣。○别,彼列反。
  [疏]注“诸君”至“臣邑”。○解云:知如比者,正以昭五年“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彼注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义不可使臣邑与君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然则都邑言及别公私,故知此言城诸及防者,是君臣邑故也。○注“言及”至“定矣”。○解云:所以君臣之义正,则天下定,可以为王者之法矣。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
  秋,七月,齐人降鄣。鄣者何?纪之遗邑也。降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桓公讳也。时霸功足以除恶,故为讳。言降者,能以德见归,自来服者可也。○降鄣,户江反,下注同。鄣,音章。为桓,于伪反,注同。
  [疏]“鄣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春秋》未有;欲言非国,复无所系,故执不知问。○“降之者何”。○解云:欲言自服,文道齐人;欲言兵加,而文又言降,故执不知问。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尽也。襄公服纪以过,而复尽取其邑,恶其不仁之甚也。月者,重於取邑”。○复,扶又反。恶其,乌路反,下同。
  [疏]注“月者,重於取邑”。○解云:以取邑例时,即隐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乎叔尔。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是后鲁比弑二君,狄灭邢、卫。○比杀,申志反。
  [疏]“徒葬乎叔尔”。解云:谓不得与夫合葬,故言徒。徒者,空也。案上四年“齐侯葬纪伯姬”,传云“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徒葬于齐尔”。而此重发之者,正以彼则于齐,此则于叔,故重言之。○注“是后鲁比弑二君”。○解云:谓下三十二年“子般卒”,闵二年“公薨”是也。○注“狄灭邢、卫”。○解云:谓僖元年“次聂北,救邢”,僖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属是也。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济,子礼反。
  齐人伐山戎。此齐侯也,其称人何?据下言齐侯来献戎捷。
  [疏]注“据下”至“戎捷”。○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是也。
 
  贬。曷为贬?据齐侯伐北戎不贬。
  [疏]注“据齐”至“不贬”。○解云:即僖十年“夏,齐侯、许男伐北戎”是也。若然,而此注不道许男者,正以其解齐人伐山戎之故,省文。
 
  子司马子曰:“盖以操之为已蹙矣。”操,迫也。已,甚也。蹙,痛也。迫杀之甚痛。○以操,七刀反,迫也,注同。蹙,子六反。此盖战也。何以不言战?据得捷也。《春秋》敌者言战。桓公之与戎狄,驱之尔。时桓公力但可驱逐之而已,戎亦天地之所生,而乃迫杀之甚痛,故去战贬见其事,恶不仁也。山戎者,戎中之别名,行进故录之。○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春秋》敌者言战”。解云:谓军人众寡相敌者,不谓将之尊卑等,是以僖二十八年“晋侯”已下,“及楚人战于城濮”;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之属,虽君与大夫亦言战矣。○注“故去”至“不仁也”。○解云:谓贬去其战,以见力不得等,恶齐侯之不仁也。○注“行进故录之”。○解云:谓言山,详录之耳。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所漱浣也。无垢加功曰漱,去垢曰浣,齐人语也。讥者,为渎下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帷,士帘,所以防泄慢之渐也。礼,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登高远望,人情所乐,动而无益於民者,虽乐不为也。四方而高曰台。○漱,素口反。浣,户管反。垢,古口反。去,起吕反。为渎,于伪反,下“为威”同。
  [疏]“临民之所漱浣也”。○解云:谓郎台近泉台,故知如此。是以文十六年传云“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彼注云“既成更以所置名之”者,即其近泉之证也。○注“无垢加功曰漱”。○解云:谓但用手矣。既无垢而加功者,盖亦少有,但无多垢,故谓之无,非全无也。又取其斗漱耳,若以里语曰斗漱也。注“去垢曰浣”者。盖用足物,是以旧说云用足曰浣是也。故《内则》云“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尝”,郑注云“手曰漱,足曰浣,和,渍也”是也。○注“礼天”至“士帘”。○解云:《礼说》文也。○注“天子”至“四时”。○解云:皆是《礼说》文也。文王受命之后,乃筑灵台,亦是天子曰灵台之义。正以候天地,故以灵言之;诸侯候四时,故谓之时台。○注“四方而高曰台”。○解云:《尔雅·释宫》文。
 
  夏,四月,薛伯卒。卒者,薛与滕俱朝隐公,桓弑隐而立,滕朝桓公,薛独不朝,知去就也。○桓杀,申志反。
  [疏]“卒者”至“去就也”。○解云:所传闻之世,小国卒例不合书,而今书之,故解之耳。言薛与滕俱朝隐公者,即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是也。言滕朝桓公者,即桓二年滕子来朝是也。言知去就者,谓知去恶就善矣。
 
  筑台于薛。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礼,诸侯之观不过郊。○观,工唤反。
  [疏]注“礼诸”至“过郊”。解云:正以郎为近邑而在郊内,乡者上传不讥其远,今此云薛,传云“远也”,故知礼法不得过郊矣。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战所获物曰捷。齐,大国也。曷为亲来献戎捷?据齐未尝朝鲁。威我也。以威恐怖鲁也。如上难知为威鲁书之。○恐怖,丘勇反;下普故反。其威我奈何?旗获而过我也。旗,军帜名,各有色,与金鼓俱举,使士卒望而为陈者。旗获,建旗县所获得以过鲁也。不书威鲁者,耻不能为齐所忌难,见轻侮也。言献捷系戎者,《春秋》王鲁,因见王义,古者方伯征伐不道,诸侯交格而战者,诛绝其国,献捷於王者。楚献捷时,此月者,刺齐桓忄乔慢恃盈,非所以就霸功也。○帜,音志,又申志反,又尺志反,本又作“织”,同。难,乃旦反。因见,贤遍反。
  [疏]注“旗军”至“有色”。○解云:即礼大帛以即戎之属是也。○注“与金鼓俱举”。○解云:谓以金錞和鼓,金铎通鼓之时而建之。○注“旗获”至“过鲁也”。○解云:凡言过者,谓道所经过之称。今齐侯伐山戎而得过鲁,则此山戎不在齐北可知。盖戎之别种,居于诸夏之山,故谓之山戎耳。○注“言献捷系戎”至“不道”。○解云:正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无所系矣。○注“诸侯交”至“於王者”。○解云:格,犹距也。谓与交战而距王。今人谓不顺之处为格化之类。○注“楚献”至“此月”。○解云:即僖二十一年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是也。而云持盈者,谓自持盈满之道而侮诸侯,失谦虚之义,故月之。
 
  秋,筑台于秦。何以书?讥。何讥尔?临国也。言国者,社稷、宗庙、朝廷皆为国,明皆不当临也。临社稷、宗庙则不敬,临朝廷则泄慢也。冬,不雨。何以书?记异也。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施,申豉反。
  [疏]注“先是比筑三台”。○解云:即上文于郎、于薛、于秦之属是也。○注“庆牙专政”。○解云:即上二十七年传云“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下三十二年传云“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然则上既言二子胁公,季友不得为政,下文始言授季子国政,即於是时庆牙为政明矣。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穀。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何以不称弟?据公弟叔肹卒。○肹,许乙反。
  [疏]“城小穀”。○解云:二传作“小”字,与《左氏》异。“夏宋公”至“梁丘”。○解云:隐八年注云“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然则今宋公序上,亦为齐侯所要故也。○注“据公弟叔肹卒”。解云:即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肹”是也。
 
  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据公子买有罪杀之,言刺不言卒。
  [疏]注“据公”至“言卒”。○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传云“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乱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是也。
 
  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据叔孙得臣卒不日者,恶不发扬公子遂弑也。○为季,于伪反,下“为季”、“而为”,注“故为”同。
  [疏]注“据叔”至“遂弑也”。○解云:即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也。然则季子若其发扬牙之罪恶诛之,正是臣人之道。今而讳杀,故难之云。
 
  季子之遏恶也。遏,止。○遏,於葛反,止也。不以为国狱,不就致狱其刑,故言卒。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季子过在亲亲,疑於非正,故为之讳,所以别嫌明疑。○别,彼列反。
  [疏]注“季子”至“明疑”。○解云:季子仁者,不忍用刑其兄,是失事君之道。然则季子之过,在於亲其亲者,故曰过在亲亲。《春秋》以掩遏牙之恶,与周公行诛于兄异,是以疑其非正礼耳,故为之讳刺文。所以别嫌者,谓讳刺别於亲亲,失臣道之嫌。明疑者,明於掩恶,非正礼之疑耳。
 
  季子之遏恶奈何?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召之於陈。
  [疏]注“召之於陈”。○解云:正以上二十七年传云“因不忍见也,故於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之文故也。
 
  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
  [疏]注“至不”至“两书”。○解云:谓通例如此。宣八年“夏,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书其乃复者,彼传云“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彼注云“丧尚不当反,况於疾乎”是也。宣十八年秋,“公孙归父如晋”,冬,“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书其还者,彼传云“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於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反命乎介,自是走之齐”,彼注云“主书者,善其不以家见遂怨怼,成踊哭君,终臣子之道,起时莫能然也。言至柽者,善其得礼于柽”是也。昭十四年“春,隐如至自晋”;又昭二十四年春,“叔孙舍至自晋”,皆书至者,正由被执而得归,是以重而书至,犹非正归当书之例也。闵二年秋,“季子来归”书者,初出亦不书,不得难此也。
 
  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致,与也。○焉,於虔反。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庸,犹佣佣无节目之辞。○般,音班。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巳知之矣。’父死子继曰生,兄死弟继曰及。言隐公生,桓公及,今君生,庆父亦当及,是鲁国之常也。庆父也存。”时庄公以为牙欲立庆父。
  [疏]“庆父也存”者,解云:庄公辞。
 
  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再言夫何敢者,反覆思惟,且欲以安病人也。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夫何,音扶,下及注同。覆,芳服反。思难,乃旦反。
  [疏]注“再言”至“病人也”。○解云:谓反覆思惟踟蹰之间,故再告此。言夫何敢,使病者意安耳。○注“孔子曰”至“思义”。○解云:引之者,欲言季子反覆思惟,合於君子之道。言见得思义者,得谓利禄也。
 
  俄而牙弑械成。是时牙实欲自弑君,兵械巳成,但事未行尔。有攻守之器曰械。○俄,五多反。牙杀,申志反,注及下“亲弑”同。械,户戒反。季子和药而饮之,药者,酖毒也,传曰“酖之”是也。时季子亦有械,故能饮之。传不道者,从可知。○饮,於鸩反,注同。酖毒,本亦作“鸩”,直荫反,下文同。
  [疏]注“药者”至“是也”。○解云:即下云“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云云者是。
 
  曰:“公子从吾言而饮此,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必有后乎鲁国。时世大夫,诛不宣扬,子当继体如故。
  [疏]“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解云:言不为天下所共戮,不为天下所共笑矣。○注“时世大夫”。○解云:欲道古礼大夫不世矣。
 
  不从吾言而不饮此,则必为天下戮笑,必无后乎鲁国。”於是从其言而饮之,饮之无傫氏,至乎王堤而死。公子牙今将尔,今将欲杀无傫。○无,本又作“巫”。傫,音力委反,又力追反。堤,丁兮反。
  [疏]“饮之无傫氏”。○解云:或是大夫家,或是地名。言饮酖毒之药于无傫氏矣。旧云饮之无傫氏者,言饮此毒不累其子孙,谓当立其氏族也者,非也。○“至乎王堤而死”。○解云:王堤,盖地名。
 
  辞曷为与亲弑者同?辞,传序经辞。亲,躬亲也。
  [疏]注“辞,传序经辞”。○解云:知如此者,正以经书“公子牙卒”,无诛杀之文。传云“曷为不言刺之”,云是将为乱乎?故知此辞与亲弑者同,但是传序经辞,非为经也。
 
  君亲无将,将而诛焉。亲,谓父母。○无将,如字,闵公“本将不诛”、“将而”皆同;或子匠反,非也。然则善之与?曰:然。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辟兄,君臣之义也。以臣事君之义也。唯人君然后得申亲亲之恩。○与,音馀。
  [疏]“杀世子母弟”至“之也”。○解云:即僖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秋,宋公杀其世子座”之属者,是杀世子直称君之经也。隐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襄三十年夏,“天王杀其弟年夫”之属者,是杀母弟直称君之经也。○注“唯人”至“之恩”。○解云:欲道杀世子母弟,所以直称君甚之之义。言得申亲亲之恩而不申之,故甚其恶耳。
 
  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行诛乎兄,隐而逃之,使讬若以疾死然,亲亲之道也。明当以亲亲原而与之,於治乱当赏疑从重,於平世当罚疑从轻。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书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遏恶也。行诛亲亲,虽酖之犹有恩也。
  [疏]“隐而逃之”。○解云:言隐匿辟杀,是以不直诛而酖之矣。○注“明当”至“与之”。○解云:明《春秋》之道,当亲其亲,而原季子之心而与之,故善之耳。○注“於治”至“从轻”。○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春秋》者,拨乱之书,是以原其亲亲而赏季氏即赏疑从重也。当所传闻之世天下未平是以升平疑狱不得不诛,故云於平世乃可罚疑从轻矣。○注“庄不”至“弑君”。○解云:上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传云“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所伐大夫不卒者,庄公薄於臣子之恩,故不卒大夫,与桓同义”是也。今牙书卒者,本以当国将弑君故也。○注“书日”至“遏恶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义,於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无罪,皆不书日以略之,因示其恩浅,即隐元年冬十二月,“公子益师卒”;隐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解之。言录季子遏恶也者,正以为季子遏其恶之故,是以详录之耳。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路寝者何?正寝也。公之正居也。天子诸侯皆有三寝:一曰高寝,二曰路寝,三曰小寝。父居高寝,子居路寝,孙从王父母,妻从夫寝,夫人居小寝。在寝地者,加录内也。夫人不地者,外夫人不卒,内书薨已录之矣,故出乃地。
  [疏]“路寝者何”。○解云:欲言正寝,公存之时,经文无路寝之名;欲言非正寝,而公薨於内,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诸侯”至“人居小寝”。○解云:皆时王之礼矣。若《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於高寝”;僖三十三年冬十二月,“乙巳,公薨于小寝”之属是也。然则诸侯有三寝,而薨其内者是正矣。而文十八年“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襄三十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之属,皆为失处,而无讥文者,盖以不在三寝,非礼自见故也。而云父居高寝者,盖以寝中最尊,若父子并薨之时,父殡于高寝矣。其嗣君亦薨,乃居於路寝。若其孙又薨,则从王父母小寝。所以不再言母者,妻从夫寝故也。其夫人若存,定居于寝内之三宫矣。若非有并丧,则从寝之中科薨其一。而谓路寝为公之正居者,以其始正之常处也。○注“在寝地加录,内也”。○解云:正决外诸侯之卒不地故也。○注“故出乃地”。○解云:即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是也。
 
  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据子赤不言子赤卒。
  [疏]“据子赤不言子赤卒”。○解云: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是也。
 
  君存称世子,明当世父位为君。
  [疏]“君存称世子”。○解云:内外同矣。而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不言世子者,彼注云“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是也。
 
  君薨称子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称子某,明继父也。名者,尸柩尚存,犹以君前臣名也。
  [疏]注“缘民臣”至“名也”。○解云:子者,嗣君之称,是以称子某,明其嗣父也。既不可无君,令之继父而书名者,正以尸柩尚存,犹君前臣名故也。其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者,文九年传文。
 
  既葬称子,不名者,无所屈也。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称子也。
  [疏]注“不名”至“子也”。○解云:正以先君既葬,更无所屈,所以不称爵而言子者,一年不二君矣。其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者,文九年传文。
 
  逾年称公。不可旷年无君。
  [疏]注“不可旷年无君”。解云:文九年传文。
 
  子般卒,何以不书葬?据定姒俱称卒书葬。
  [疏]注“据定”至“书葬”。○解云:即定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九月,“辛巳,葬定姒”。然则定姒称卒而书葬,今子般称卒不书葬,故难之。
 
  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则立庙也。庙则书葬。录子恩也。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葬。未逾年之君,礼,臣下无服,故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葬,示一年不二君也。称卒不地者,降成君也。日者,为臣子恩录之也。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未逾”至“二君也”。○解云:《案丧服·不杖期章》,之内有为君之长子,臣下犹服之,况为嗣君而言无服者,正以为长子之时,其臣下从君而服之;若其为嗣君,则无从服之义,是以知其无服矣。不但如此,作君长子之时,其臣皆吉,故得为之服期;若作未逾年之君,臣下皆为前君服斩,宁得更为之服乎?若还服期,即是废重服轻;若为斩衰三年,即违一年不二君之义故也。○注“称卒不”至“之也”。○解云:案隐公、闵公,皆是成君而亦不地,故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故彼注云“不忍言其僵尸之处”。今子般亦杀死,正合不书地,而言降成君者,欲道好死者亦不书地,所以降成君故也。其好死者即襄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子野卒”是也。○注“杀不”至“子赤也”。○解云:即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子卒者孰谓?子赤也。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彼注云“所闻世臣子恩痛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然则子般犹是所传闻之世,恩降于子赤,是以忍言日也。
 
  公子庆父如齐。如齐者,奔也。是时季子新酖牙,庆父虽归狱邓扈乐,犹不自信於季子,故出也。不言奔者,起季子不探其情,不暴其罪。○乐,音洛。暴,步卜反。
  [疏]注“庆父”至“扈乐”。○解云:其归狱邓扈乐之事,在闵元年传也。
 
  狄伐邢。
◎闵公起元年,尽二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复发传者,嫌继未逾年君义异故也。明当隐之如一。○弑,申志反。
  [疏]注“复发”至“如一”。解云:则庄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然则庄元年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正嫌此继未逾年之君,异于成君故也。其异一成一未而不异之者,明臣子隐痛之当如一矣。若然,案庄公继弑,弑是齐侯;今闵公继弑,弑是庆父,何氏宁知不嫌此异,而知为所继之君成与不成者,正以解即位之义,欲道后君痛其见弑,不忍即其位处,明据恩之深浅,无弑者内外之义故也。
 
  孰继?据子般弑不见。○见,贤遍反。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论季子当从议亲之辟,犹律亲亲得相首匿,当与叔孙得臣有差。○探,他南反。辟,婢亦反。匿,女亦反。
  [疏]注“论季子”至“首匿”。○解云:谓季子缓纵庆父之事,当从《周礼·小司寇》议亲之法,非其罪也。○注“当与”至“有差”。○解云:即宣五年“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则得臣与遂不宜相隐,是以罪之。今庆父季友亲则亲矣,得相首匿,是以舍之,故言当与叔孙得臣有差矣。
 
  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据师还也。○恶,音乌。扈乐,音洛,或如字。
  [疏]注“据师还也”。○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庄八年尊者使师灭同姓,而归善於师,今则尊者使乐杀子般,而反归恶於乐,故难之。
 
  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杀邓扈乐不书者,微也。○曾,才能反。盍,户腊反。
  [疏]“乐曾淫于宫中”。解云:即《左氏传》云“雩,讲於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也者,得与此合。
 
  季子至而不变也。至者,闻君弑,从家至朝,季子知乐势不能独弑,而不变正其真伪。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时庆父内则素得权重,外则出奔彊齐,恐为国家祸乱,故季子如齐闻之,奉闵公讬齐桓为此盟。下书归者,使与君致同。主书者,起讬君也。
  [疏]注“故季子如齐闻之”。○解云:正以下经云“季子来归”,故知时如齐矣。○注“书君”至“致同”。○解云:正以大夫归例不书而下经书归故如此解也。。○注主书者,起讬君也。○解云:谓主书此盟,又下文即书“季子来归”者,欲起季子讬君于齐侯矣。所以不书公至自洛者,桓之会不致故也。
 
  季子来归。其称季子何?据如陈名不称季,卒不称子。
  [疏]注“据如陈名不称季”。○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注“不称子”。○解云:即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是也。
 
  贤也。嫌季子不探诛庆父有甚恶,故复於讬君安国贤之。所以轻归狱,显所当任,达其功。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洛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令,力呈反。
  [疏]注“嫌季”至“贤之”。○解云:嫌有赵盾不诛赵穿而获弑君之恶,故曰甚恶也。○注“所以”至“其功”。○解云:所以轻归狱者,欲轻季子往前纵庆父归狱之过矣。言显所当任者,谓书曰季子来归,明讬君而还,欲显当存国之任矣。言达其功者,欲达其存国之功矣。○注“不称”至“其事”。○解云:以僖十六年卒时称季友,故决之。但当称季,足得起其贤,而称子者,见义故也,何者?案下二年“冬,齐高子来盟”,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不兴师,徒以言而巳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尢望高子也”。然则齐侯所以遣高子存鲁而立君继之者,由此洛姑之讬,故令季子与高子同称子,起见其事矣。
 
  其言来归何?据召归不书,隐如言至。
  [疏]注“据召归不书”。○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庄三十二年传云“庄公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彼注云“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是也。○注“隐如言至”。○解云:即昭十四年“隐如至自晋”是也。
 
  喜之也。季子来归则国安,故喜之。而变至加录云尔,盖与贤相起。言归者,主为喜出。言来者,起从齐自外来。盟不日,公不致者,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主为,于伪反,下文注皆同。
  [疏]注“盖与贤相起”。○解云:谓称字所以贤之,亦见其喜矣。变至言归,所以喜之,亦起其贤,故云与贤相起耳。○注“桓之盟不日”至“之也”。○解云:庄十三年传文。
 
  冬,齐仲孙来。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曷为系之齐?据栾盈出奔楚,还不系楚。
  [疏]“齐仲孙者何”。○解云:欲道齐人,经不言使;欲言己臣,而继于齐,故执不知问。○注“据栾”至“不系楚”。○解云:即襄二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至襄二十三年夏,“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是也。
 
  外之也。曷为外之?据俱出奔远也。《春秋》为尊者讳,为闵公讳受贼人也。为亲者讳,为季子亲亲而受之,故讳也。
  [疏]注“为季”至“讳也”。解云:谓季子是闵公之亲亲,而反受其贼,故为讳耳。
 
  为贤者讳。以季子有遏牙不杀庆父之贤,故为讳之。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言古谓史记为“春秋”。
  [疏]注“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解云:谓以史记人之氏族而为《春秋》。○注“言古”至“春秋”。○解云:夫子脩史记为《春秋》。今言以“春秋”为《春秋》,则史记旧有“春秋”之名,是言古者谓史记为“春秋”矣。
 
  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齐有高国崔,鲁有仲孙氏,亦足以知鲁仲孙。言仲孙者,以后所氏起其事明。主书者,贼不宜来,因以起上如齐,实杀君出奔。○子女子,音汝。
  [疏]注“齐有高国崔”。○解云:即国夏、高固、高张、崔杼之属是矣。○注“鲁有仲孙氏”。○解云:即仲孙蔑仲孙羯之属是也。○注“主书”至“出奔”。○解云:正以经书其来,见不宜来,则知上如齐者,是其犯罪而去矣。庄三十二年冬,“公子庆父如齐”者,即上如齐之经矣。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不为桓公讳者,功未足以覆比灭人之恶也。
  [疏]“春,王正月,齐人迁阳”。○解云: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彼注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然则《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小国书时,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昭九年春,“许迁千夷”之属是也。而今阳为小国,齐人迁之,亦是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故云月矣。云云之说,在庄十年。○注“不为”至“恶也”。○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今迁取王封,因而臣之,虽当时未灭,终不得在,故云比灭人之恶矣。如此注者,正决僖十七年“夏,灭项”,传云“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然则彼经不言齐,而此言齐人,故决之。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其言吉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吉。○吉禘,大计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据禘”至“言吉”。○解云:即僖八年“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言吉者,未可以吉也。都未可以吉祭。经举重,不书禘于大庙,嫌独庄公不当禘,于大庙可禘者,故加吉,明大庙皆不当。
  [疏]注“都未可以吉祭”。○解云:在三年之内,庄公及始祖之庙,皆未可以吉祭,故言都尔。○注“经举重不书”。解云:《春秋》之义,常事不书,有善恶者,乃始录而美刺之。今既巳举重,特书于庄公,不书于大庙,则嫌庄公一庙独不当禘,大庙便可禘矣。然庄公卑于始祖,而言举重者,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时,庄公最不宜吉,故言举重,不谓庄公尊于始祖也。
 
  曷为未可以吉?据三年也。
  [疏]注“据三年也”。○解云:庄三十二年八月公薨,至今年五月,巳入三年之竟,故言据三年也。
 
  未三年也。礼,禘祫从先君数,朝聘从今君数,三年丧毕,遭禘则禘,遭祫则祫。○君数,所主反,下同。祫,音洽。
  [疏]“未三年也”。○解云:谓未满二十五月也。○注“礼,禘祫从先君数”。○解云:谓为禘祫之祭,合从先君死时日月而数之,若满三年已后,遭禘则禘,遭祫即祫耳。○注“朝聘从今君数”。○解云:谓从今君即位以后,数其年岁,制为朝聘之数。
 
  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时庄公薨至是適二十二月,所以必二十五月者,取期再期,恩倍,渐三年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礼·士虞》记曰:“期而小祥,曰荐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荐此常事。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是月者,二十七月也。传言二十五月者,在二十五月外可不讥。○取期,音基,下同。禫,大感反。
  [疏]注“所以”至“三年也”。○解云:二十五月,是再期矣,故曰取期再期矣。父母之丧,倍於期者之恩,正当其礼数,故曰其恩倍矣。言渐三年也者,谓二十五月渐得三年之竟,故云渐三年也。义如得渐二君之遗教。○注“礼士”至“常事”。○解云:彼注云“小祥,祭名。祥,吉也”,“古文期皆作基”;“常者,期而祭礼。古文常为祥”。○注“又期”至“祥事”。○解云:亦彼文。注“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者。○解云:亦彼文。彼注云“中,尢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为言澹澹然平安意也”,“是月,是禫月。当四时之祭月则祭,尢未以某妃配某氏,哀未忘也”。
 
  其言于庄公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周公,祫僖公不言僖宫。
  [疏]注“据禘”至“周公”。○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注“祫僖”至“僖宫”。○解云:祫僖公不言僖宫,定八年“从祀先公”,传云“从祀者何?顺祀也。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顺祀,叛者五人”,彼注云“谏不以礼而去曰叛”,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是其祫僖公不言僖公者,即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者是也。
 
  未可以称宫庙也。时闵公以庄公在三年之中,未可入大庙,禘之于新宫,故不称宫庙,明皆非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据言禘也。
  [疏]注“据言禘也”。○解云:正以禘是吉祭之称,既得言禘,何故不得称宫庙?故难之。
 
  在三年之中矣。当思慕悲哀,未可以鬼神事之。
  [疏]注“未可以鬼神事之”。○解云:正言以宫庙者,鬼神居之之称故也。
 
  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与讬始同义。
  [疏]注“与讬始同义”。○解云:案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然则此亦宜云始不三年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故云与讬始同义矣。而传不言讬始,尽省文,从可知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与不探其情同义。不书葬者,贼未讨。○弑,音试,下及注同。
  [疏]“公薨何以不地”。○解云: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注云“据庄公薨于路寝”。然则此传云“公薨何以不地”者,亦据庄公,但从彼注省文故也。○注“与不”至“同义”。○解云:即上元年传云“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注“不书葬贼未讨”。○解云:即隐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传云“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是也。而言未者,欲道於后讨得之。即僖元年传“於是杭辀经而死”者是也。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为淫二叔、杀二嗣子出奔。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
  [疏]注“不如文姜”至“绝母”。○解云: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是於出时贬之之文也。为内臣了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正谓此处见其义而巳。不谓此夫人卒,竟不绝也。故僖元年“夫人氏之丧”,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以其重者,莫重乎以其丧至也”者,是其亦贬之矣。○注“凡公”至“有罪”。○解云:正以昭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而书日,则知夫人之孙亦宜然。而此及文姜之孙皆书月,案此二人皆有罪,故如此注之耳。
 
  公子庆父出奔莒。庆父弑二君,不当复见。所以复见者,起季子缓追逸贼也。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外大夫奔例皆时。○当复,扶又反,下同。见,贤偏反,下文“复见”同。
  [疏]注“庆父”至“逸贼也”。○解云:知弑父之人不合复见者,正见宣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云“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复注云“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弑其君,后不复见”;传又曰“亲弑君者,赵穿也”,彼注云“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是。○注“不日者”至“皆时”。○解云: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是无罪书日也。其有罪书月者,即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及此文皆是。而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案传云“不可使往也”。则是有罪,而书丙戌者,彼注云:“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者是也。其外大夫奔例皆时者,不问有罪与无罪,即襄二十七年夏,“卫侯之弟缚出奔晋”;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
 
  冬,齐高子来盟。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以有高傒也。
  [疏]“高子者何”。○解云:欲言齐侯,而经称子;欲言大夫,名不书见经,故执不知问。○注“以有高傒也”。○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何以不称使?据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疏]注“据郑”至“来盟”。○解云:在桓十四年夏。
 
  我无君也。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適之道也。《春秋》谨於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别,彼列反。故绝去,起吕反,下“欲去”同。
  [疏]注“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解云: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之下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是也。
 
  然则何以不名?据国佐盟名。
  [疏]注“据国佐盟名”。○解云: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者是也。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与旷年无君无异。
 
  [疏]注“与旷年无君无异”。○解云:正以庄公死时子般即位,子般弑后闵公即位,闵公弑后僖公即位,君常不绝。而传言“旷年无君”者,正以三年之内,三君比死,与旷年无君无异,非实无君也。
 
  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设时势然。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南阳,齐下邑。甲,革,皆铠胄也。○革,更百反。铠,苦爱反。胄,直又反。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久阔思相见者,引此为喻,美谈至今不绝也。立僖公城鲁不书者,讳微弱。喜而加高子者,美大齐桓继绝于鲁,故尊其使,起其功,明得子续父之道。○鹿门,鲁南城东门也。○其使,所吏反。
  [疏]注“明得”至“之道”。○解云:凡人子之道,宜继祖祢之功不绝之。今桓公继于鲁,正得续父功德之义,故尊其使而称子耳。言明其得人子续其人父功德之道也。
 
  十有二月,狄入卫。
  郑弃其师。郑弃其师者何?连国者,并问称国。
  [疏]“郑弃其师者何”。○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恶其将也。以言弃师。○恶其,乌路反,下及注同。将也,子匠反,下同。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郑伯素恶高克,欲去之无由,使将师救卫,随后逐之,因将师而去。其本虽逐高克,实弃师之道,故不书逐高克,举弃师为重,犹赵盾加杀也。不解国者,重众从国体录可知。系闵公篇于庄公下者,子未三年,无改於父之道,传曰“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盾,徒本反。
  [疏]注“犹赵盾加弑”。○解云:谓实逐克,但举弃师为重;实赵穿弑君,但举加弑为重相似。赵盾加弑在宣二年。○注“子未三年”。○解云:谓庄三十二年八月薨,至闵二年八月薨时,始二十五月,故曰未三年也。○注“传曰”至“忍当也”。○解云:文九年传文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据文公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僖公者,闵公庶兄。据闵公继子般,传不言子。○弑,申志反。臣子一例也。僖公继成君,闵公继未逾年君。礼,诸侯臣诸父兄弟,以臣之继君,犹子之继父也,其服皆斩衰,故传称臣子一例。○衰,七雷反。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据夏师救齐不言次。○聂,女涉反。
  [疏]注“据夏”至“言次”。○解云:即下十八年“夏,师救齐”是也。
 
  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刺其救急舒缓,使至於亡,故录之止次以起之。
  [疏]“不及事者何”。○解云:正以次者,閒暇之名,而言不及事,似於义违,故执不知问。
 
  孰亡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伐邢。
  [疏]注“以上有狄伐邢”者,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冬,“狄伐邢”者是。
 
  曷为不言狄灭之?据狄灭温言灭。
  [疏]注“据狄灭温言灭”者,解云:即下十年春。“狄灭温。温子奔卫”者是。
 
  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据徐人取舒,晋灭夏阳,楚灭黄皆不讳。○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并下注“为讳”、“为桓”、“为肉”、“为僖”皆同。夏,户雅反。
  [疏]注“据徐人取舒”。解云:即下三年夏,“徐人取舒”者是也。○注“晋灭夏阳”。解云:即下二年“虞师、晋师灭夏阳”是也。○注“楚灭黄”。○解云:即下十二年“夏,楚人灭黄”是也。然即彼三事,皆不为桓公讳者,取舒之下,何氏云“不为桓讳者,刺其不救也”是也。今此实救,故为之讳耳。
 
  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故以为讳,所以醇其能以治世自任而厚责之。
  [疏]“上无”至“方伯”。○解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庄四年何氏云“有而无益于治日无,犹《易》曰‘阒其无人’”者是也。○注“以治出自任”者,犹言以天子治世为已任矣。
 
  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据叔孙豹先言救。
  [疏]注“据叔”至“言救”。○解云:即襄二十三年“秋,齐侯伐卫,遂伐晋。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是也。
 
  君也。叔孙豹,臣也。当先通君命,故先言救。今此先言次,知实诸侯。○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故没君文,但举师而巳。○曷为不与?据狄灭之,为桓公讳。实与,不书所封归是也。
  [疏]注“不书”至“是也”。○解云:昭十三年秋,“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传云“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彼注云“故使若有国自归者也。名者,专受其封当诛”。然则彼经书所封归,是不与楚专封,则知此经不书所封归者,与齐桓专封明矣。若书所封归,宜言邢侯归于邢矣。
 
  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据实与也。
  [疏]“而文不与”。○解云:连上句读之。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此道大平制。○大,音泰。
  [疏]注“此道大平制”。○解云:正以《春秋》作义,实与齐桓专封,而言诸侯之义,不得专封,故知是大平制也。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主书者,起文从实也。
  [疏]注“主书”至“实也”。○解云:谓虽文不与,其义实与,故言起文从实也。
 
  夏,六月,邢迁于陈仪。迁者何?其意也。其意自欲迁,时邢创畏狄兵,更欲依险阻。○陈仪,《左氏》作“夷仪”。
  [疏]“迁者何”。○解云:欲言自迁,实齐迁之;欲言齐迁,而作自迁之文,故执不知问。
 
  迁之者何?非其意也。谓宋人迁宿也。书者,讥之也。王者封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贡赋者均,在德不在险,其后为卫所灭是也。迁例大国月,重烦劳也;小国时,此小国月者,霸者所助城,故与大国同。
  [疏]注“谓宋人迁宿也”。○解云:即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是也。案彼传云“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地还之也”。今又发之者,正以此有自迁之文,故取此对之也。○注“王者”至“土中”。○解云:谓各处其土中,不谓据天下。○注“其后”至“是也”。○解云:即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年,卫侯毁灭邢”是也。○注“迁例大国月”。○解云:即下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之属是也。○注“小国时”。○解云:即昭九年春,“许迁于夷”之属是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此一事也,曷为复言齐师、宋师、曹师?据首戴前目而后凡。○复,言扶又反,下同。
  [疏]注“据首”至“后凡”。○解云:即下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是也。
 
  不复言师,则无以知其为一事也。言诸师,则嫌与首戴同,嫌实师;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入也,故顺上文,则知桓公宿留城之为一事也。
  [疏]注“言诸师”至“实师”。○解云:首戴之会,历序齐师、宋公之属,下文总道诸侯,更是实诸侯。今此亦上历序齐师之属,若下文直总言诸师,则与首戴同,嫌是实师,非必齐侯、宋公等,是以得序之,以顺上文也。○注“言诸侯”至“入也”。○解云:即下十三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时会诸侯,各自还国,至十四年春更来城之,故此复注云“言诸侯,则嫌与缘陵同;嫌归闻其迁,更与诸侯来城之,未必反故人也”。○注“故顺”至“事也”。○解云:宿,音须就反。留,音卢胄反。案十四年《穀梁传》曰“其曰诸侯,散辞也”,范氏云“直曰诸侯,无大小之序,是各自欲城,无总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辞”;传又曰“聚而曰散,何也”,范氏云“据言诸侯城,则是聚”;传又云“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德衰矣”,范氏云“言诸侯城,则非伯者之为可知也。齐桓德衰,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诸侯盟于葵丘,即散,何以美之”,於义《穀梁》为短。然则何氏彼处废《穀梁》不听为散辞,而此所引似作散辞者,何氏之意,直以言诸侯者,见桓德衰,待诸侯然后能城之,故嫌《穀梁》以为散辞耳。今此注正道缘陵之诸侯,十三年咸之会各自归国,十四年复来城之,仍自不道十四年诸侯为散辞矣。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夷者何?齐地也。齐地,则其言齐人以归何?据从国中归不当书,邾娄人执鄫子,不书以归是也。○鄫,似陵反。
  [疏]“夷者何”。解云:夫人之薨,例不言地,今言于夷,故执不知问。○注“邾娄”至“是也”。○解云:即下十九年“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已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是。
 
  夫人薨于夷,则齐人以归。夫人所以薨于夷者,齐人以归至夷。夫人薨于夷,则齐人曷为以归?据上说夫人薨于夷者,齐人以归至夷也。齐人曷为故以归至于夷。桓公召而缢杀之。先言薨,后言以归,而不言丧者,起桓公召夫人于邾娄,归杀之于夷,因为内讳耻,使若夫人自薨于夷,然后齐人以归者也。主书者,从内不绝录,因见桓公行霸王,诛不阿亲亲,疾夫人淫泆二叔,杀二嗣子,而杀之。○缢,一赐反,一本作“搤”,於革反。见,贤遍反。泆,音逸。
  [疏]注“主书”至“杀之”。○解云:即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注云“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是。
 
  楚人伐郑。楚称人者,为僖公讳与夷狄交婚,故进使若中国,又明嫁聚当慕贤者。
  [疏]注“楚称人者”。○解云:欲对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之经也。○注“为僖”至“交婚”。○解云:即下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讥以妾为妻也。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彼注云“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从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使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者,是其与夷狄交婚之事。○注“故进使若中国”。○解云:正以称人为楚进称故也。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娄人于朾。月者,危公会霸者而与邾娄有辨也。不从有夫人丧出会恶之者,不如危重也。○朾,敕贞反,又他丁反,《左氏》作“柽”。恶之,乌路反,下同。
  [疏]“八月”至“于朾”。○解云:朾字,《左氏》作“柽”,亦有作“朾”字。○注“月者”至“辨也”。○解云:正以月非大信辞故也。知与邾娄有辨者,即下文“公败邾娄师于缨”是也。既出尊者之侧而有私争,故危之。
 
  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有夫人丧,不恶亲用兵者,时怨邾娄人以夫人与齐,於丧事无薄故也。○于缨,《左氏》作“偃”。
  [疏]“九月公败”至“于缨”。○解云:《左氏》作“偃”字。○注“有夫”至“故也”。○解云:正以僖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下,传云“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然则彼背殡用兵,眨而危之,今此经云“九月,公败邾娄师于缨”,与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夏六月,“公败宋师于乘丘”之属无异者,时於丧事无薄故也。然则公败邾娄者,为哀姜复雠也。若然,案庄九年“及齐师战于乾时”,亦是为桓公复雠于齐,经不言公,此言公者,彼传云“此复雠于大国,曷为使微者?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复雠者在下也”,注云“时实为不能纳子纠伐齐,诸大夫以为不如以复雠伐之,於是以复雠伐之,非诚心至意,故不与也”。然则此言公者,本出公意故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莒挐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大季子之获也。何大乎季子之获?据获人当坐。○于犁,力知反,又力兮反,《左氏》作“郦”。莒挐,女居反,一音女加反;一本作“茹”音同。
  [疏]“莒挐者何”。○解云:欲言莒君,经不称子;欲言大夫,莒无大夫,故执不知问。
 
  季子治内难以正,谓拒庆父。○内难,乃旦反,下同。御外难以正。其御外难以正奈何?公子庆父弑闵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将由乎齐,齐人不纳。却,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请。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则杀矣。”义不可见贼而不杀。
  [疏]“将由乎齐”。○解云:欲从齐而自安矣。○“舍于汶水之上”。○解云:旧本皆作“洛”,误也。何者?今齐鲁之间有汶无洛也。
 
  奚斯不忍反命于庆父,自南涘,涘,水涯。涘,音俟。○北面而哭。时庆父自汶水之北。庆父闻之曰:“嘻!嘻,发痛语首之声。○嘻,许其反。
  [疏]注“嘻发”至“之声”。解云:谓发心自痛伤,而以嘻为语之首也。此奚斯之声也。诺已。”诺已,皆自毕语。
 
  [疏]注“诺巳,皆自毕语”。○解云:犹似今人云休,一生罢去已,自毕竟之辞,故云自毕语矣。毕作“卑”字,误耳。
 
  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辀经而死。辀,小车辕,冀州以北名之云尔。○辀,音竹由反,车辕也。
  [疏]“於是”至“而死”。○解云:郑氏云“庆父辀死”者,正取此文。
 
  莒人闻之曰:“吾巳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乎鲁,鲁时虽缓追,犹外购求之。○购,古豆反。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故与季子获之。季子待之以偏战。传云尔者,善季子忿不加暴,得君子之道。
  [疏]注“传云”至“之道”。○解云:此待之以偏战者,即经书败文是也。败者,内战文耳。莒人可忿,而能结日偏战。偏战,是其不加暴之义,故得君子之道。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薨于夷称姜氏。经有氏,不但问不称姜,并言氏者,嫌据夫人妇姜,欲使去氏。○去,起吕反。
  [疏]注“经有”至“去氏”。○解云:夫人妇姜之文,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
 
  贬,曷为贬?据薨于夷不贬。与弑公也。与庆父共弑闵公。○与杀,音预,又如字;下申志反。
  [疏]注“与庆”至“闵公”。○解云:不言子般者,据成君言之,省文。
 
  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据酖牙於卒时贬。
  [疏]注“据酖”至“时贬”。○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公子牙卒”,传云“何以不称弟?杀也”是。传言杀者,言由其见杀贬之矣。
 
  贬必於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礼治其丧也。贬置氏者,杀子差轻於杀夫,别逆顺也。致者,从书薨,以常文录之。言自齐者,顺上以归文。○差,初卖反,又初佳反。别,彼列反。
  [疏]注“刑人”至“弃之”。解云:《礼记》文。○注“所以”至“丧也”。○解云:季子之逸庆父,齐桓之讨哀姜,二义相违,而皆善之者,诛不辟亲。王者之道,亲亲相隐,古今通式。然则齐桓之讨哀姜,得伯者之义;季子之纵庆父,因狱有所归,遂申亲亲之恩,义各有途,不可为难矣。○注“贬置氏者”。○解云:谓贬而置其氏矣。○“杀子”至“顺也”。○解云:言杀子差轻於杀夫者,欲道庄元年“夫人孙于齐”,姜氏并去者,正犹杀夫罪重故也。言别逆顺者,言杀夫之逆,甚於杀子,二事相对而言之,不谓哀姜杀子得为顺,是以晋侯、宋公杀世子,皆直称君而甚之。○注“致者”至“录之”。○解云:谓不书杀而书薨作常文,是以於归亦作常文录之。若公之丧至自齐,至自乾侯之属。○注“言自”至“归文”。○解云:其实从夷来,而言至自齐,正以上文云“薨於夷,齐人以归”,故言至自齐顺之。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之?据内城不月,故问之。
  [疏]注“据内”至“问之”。○解云:内城不月者,即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之属是也。其内城有在日月下者,皆不蒙日月。
 
  城卫也。曷为不言城卫?据无迁文以言城,故当言城卫。
  [疏]注“据无”至“城卫”。○解云:旧本“曷为”之下,有“不言”二字,今无者,脱也。言以前之经,未有迁卫于楚丘之文,今此城之,固当言城卫,不应言城楚丘,故难之。固字亦有作“故”字者,言由是之故,当言城卫。
 
  灭也。孰灭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入卫。
  [疏]“灭也”。○解云:言正由是时卫国巳灭,故不得言卫矣。○注“以上有狄入卫”。○解云:即闵二年冬,“狄入卫”是也。
 
  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据不出主名,见桓公德优不待之,又不独书齐,实诸侯也。○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注“深为”同。见桓,贤遍反,下传“荀息见”并注同。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复发传者,君子乐道人之善也。不系卫者,明去卫而国楚丘,起其迁也。不书迁与救次者,深为桓公讳。使若始时尚仓卒有所救,其后晏然无干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责之。主书者,起文从实也。○复,扶又反。卒,寸忽反。
  [疏]注“不系”至“迁也”。○解云:欲决襄十年冬“戍郑虎牢”,系郑矣。○注“不书”至“责之”。○解云:正决元年经“次于聂北,救邢”,“邢迁于陈仪”之文。○注“主书”至“实也”。○解云:谓经文虽不与,当从其实理而与之。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哀姜者何?庄公之夫人也。诛当绝,不当以夫人礼书葬。书葬者,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
  [疏]“哀姜者何”。○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適妻,与夫别谥,故执不知问。○注“诛当”至“雠齐”。○解云:即元年“夫人氏之丧”不言姜者,是其诛文也。上既诛之,即当合绝,不以夫人之礼书葬,而书葬者,欲正齐桓讨得其贼故也。而言辟责内雠齐者,《公羊》之例,君弑贼不讨,不书其君葬,责臣子不讨贼,令君丧无所系矣。今若不书葬,即似责鲁臣子不讨齐桓,故言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耳。
 
  虞师、晋师灭夏阳。虞,微国也,曷为序乎大国之上?据称师有加文,知不主会。○夏阳,《左氏》作“下阳”。
  [疏]注“据称”至“主会”。○解云:即隐五年秋,“邾娄人、郑人伐宋”,注云“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然则邾娄小国,称人无加文,而得序于郑上者,正由主会故也。今虞为小国而得称师,是有加文,则知序于晋上者,不为主会。既不为主会,而在大国之上,故难之。知称师为加文者,正以小国例不得称师。其称师者,乃是大国将卑师众之称故也。
 
  使虞首恶也。曷为使虞首恶?据楚人、巴人灭庸不使邑首恶。
  [疏]注“据楚人”至“首恶”。○解云:即文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案彼经有秦人,而不言之者,直取巴为小国,不序在上之意,故省文。
 
  虞受赂,假灭国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赂奈何?献公朝诸大夫而问焉,曰:“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其意也何?”诸大夫有进对者曰:“寝不安与?其诸侍御有不在侧者与?”献公不应。荀息进曰:“虞郭见与?犹曰:虞郭岂见於君之心乎?荀息素知献公欲伐此二国,故云尔。○安与,音馀,下“者与”、“见与”同。应,应对之应。郭,音虢,又如字,注及下同。
  [疏]“寝不”至“者与”。○解云:言直置寝自不安与?为侍御之人有不在侧者与?其诸,盖为辞矣。故桓六年传云“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彼注云“其诸,辞也”。则知《论语》云“其诸异乎人之求之欤者”者,诸亦为辞矣。
 
  献公揖而进之,以手通指曰揖。
  [疏]注“以手通指曰揖”。○解云:盖谓揖而招之,言用拱揖,并招引近巳,若文七年传云“眣晋大夫使与公盟”,彼注云“以目通指曰眣”。眣,大结反,又丑乙反。
 
  遂与之入而谋曰:“吾欲攻郭,则虞救之;攻虞,则郭救之,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对曰:“君若用臣之谋,则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尔,君何忧焉?”献公曰:“然则奈何?”荀息曰:“请以屈产之乘,屈产,出名马之地。乘,备驷也。○屈,贝物反。之乘,绳证反,注及下同。
  [疏]注“屈产”至“驷也”。○解云:谓屈产为地名,不似服氏谓产为产生也。
 
  与垂棘之白璧,垂棘,出美玉之地。玉以尚白为美。○棘,一本作“蕀”音同。往,必可得也。则宝出之内藏,藏之外府;如虞可得,犹外府藏也。○内藏,才浪反,注同。
  [疏]注“如虞”至“藏也”。解云:本藏下有“之”字。
 
  马出之内厩,系之外厩尔,君何丧焉?献公曰:“诺。虽然,宫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宫之奇,知则知矣,君欲言其知,实知也。○厩,九又反。丧,息浪反。知则,音智,下及注同。虽然,虞公贪而好宝,见宝,必不从其言。请终以往。”於是终以往。虞公见宝,许诺。宫之奇果谏:“记曰:‘唇亡则齿寒。’记,史记也。○好,呼报反。
  [疏]“虞公贪而好宝”。○解云:谓立性贪贿,於宝甚也。○“请终以往”。○解云:请君终竟赍宝马以往,不欲令其难之。
 
  虞郭之相救,非相为赐。赐,犹惠也。则晋今日取郭,而明日虞从而亡尔,君请勿许也。”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明郭非虞不灭,虞当坐灭人。
  [疏]注“明郭”至“灭人”。○解云:欲道序虞于晋上,令其首恶之义也。
 
  还,四年,反取虞。还复往,故言反。
  [疏]“还,四年,反取虞”。○解云:言晋人灭郭还归,其四年反往灭虞矣。
 
  虞公抱宝牵马而至,荀息见曰:“臣之谋何如?”献公曰:“子之谋则巳行矣,宝则吾宝也,虽然,吾马之齿亦巳长矣。”盖戏之也。以马齿长戏之,喻荀息之年老。传极道此者,以终荀息、宫之奇言,且以为戒,又恶献公不仁,以灭人为戏谑也。晋至此乃见者,著晋、楚俱大国,后治同姓也。以灭人见义者,比楚先治大恶,亲疏之别。○牵马,本又作“掔”,音同。巳长,丁丈反,注同。恶,乌路反。谑,许略反。别,彼列反。
  [疏]注“以马”至“谑也”。○解云:言虽有谋,年老必昏耄不任使,故言,盖戏之。○注“晋至”至“姓也”。○解云:即庄十年“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是先书楚小恶而治之也。以前不见晋之小恶者,后治同姓故也。○注“以灭”至“之别”。○解云:以前楚灭穀、邓不书之,而先书此晋灭夏阳者,先治同姓之大恶,欲见骨肉之亲,大则诛,小则隐,故言亲疏之别耳。
 
  夏阳者何?郭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郭?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疏]“夏阳者”。○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有;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江人、黄人者何?远国之辞也。桓公德盛,不嫌使微者,知以远国辞称人。○贯泽,古乱反,二传无“泽”字。
  [疏]“江人、黄人者何”。○解云:欲言是君,经不称子;欲言微者,得敌齐侯,故执不知问。
 
  远国至矣,则中国曷为独言齐、宋至尔?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晋、大于宋,不序晋、而序宋者,时实晋、楚之君不至,君子成人之美,故褒益以为遍至之辞,所以奖夫霸功而勉盛德也。江、黄附从霸者当进,不进者,方为徧至之辞。○徧至,音遍,下同。
  [疏]注“江黄”至“进者”。○解云:怪其不称爵矣。○注“方为徧至之辞”。○解云:言方为徧至之辞,故直以远国辞称人,若进而称爵,无以见徧至之义。
 
  冬,十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说与前同。
  [疏]注“说与前同”。○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彼注云“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阴道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今此亦是僖公喜於得立,委任陪臣,不恤政事,故有此罚耳,故言说与前同。
 
  楚人侵郑。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太平一月不雨即书,《春秋》乱世一月不雨,未害物,未足为异,当满一时乃书。一月书者,时僖公得立,欣喜不恤庶众,比致三年,即能退辟正殿,饬过求巳,循省百官,放佞臣郭都等,理冤狱四百馀人,精诚感天,不雩而得澍雨,故一月即书,善其应变改政。旱不从上发传者,著人事之备积於是。○太平,音泰。饬过,音敕,下同。冤,於元反。澍,之树反。其应,应对之应,后灾祥之应皆放此。
  [疏]注“太平”至“即书”。○解云:正以大平之时,阴阳和调,若一用不雨,足以为异,故知然也。○注“当满”至“即书”。○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多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是也。○注“比致三年”。○解云:即上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注“即能”至“澍雨”。○解云:皆《感精符》文。○注“故一月即书”。○解云:即去年“十月,不雨”,今年“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是也。○注“不从上发传”。○解云:即上二年“十月,不雨”之下,巳发云“何以书?记异也”,今不从其例,而又发之者,欲著人事之备积于是故也。
 
  徐人取舒。其言取之何?据国言灭。
  [疏]注“据国言灭”。○解云:即庄十年“齐师灭谭”,十三年“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易》也。易者,犹无守御之备。不为桓讳者,剌其不救也。○易,以豉反,注同。为,于伪反。
  [疏]注“不为”至“救也”。解云:决上元年二年狄灭邢、卫,皆为桓公讳,下书其灭也。
 
  六月,雨。其言六月雨何?据上得雨不书。
  [疏]注“据上得雨不书”。○解云:即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月,三年二月、三月、五月之属,皆不书不雨,是其得雨故也。
 
  上雨而不甚也。所以详录贤君精诚之应也。僖公饬过求巳,六月澍雨;宣公复古行中,其年穀大丰,明天人相与报应之际,不可不察其意。
  [疏]注“宣公”至“大丰”。○解云:谓宣十五年“初税亩”,其冬蝝生,宣公受过变寤,明年复古行中,十六年“冬,大有年”是也。○注“明天”至“其意”。○解云:谓人行德,天报之福;人行恶,天报之祸,两令相及,故言之际矣。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穀。此大会也,曷为末言尔?末者,浅耳,但言会,不言盟。据贯泽言盟。
  [疏]“此大会也,曷为末言尔”。○解云:上二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传云“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此经亦书“齐侯、宋公、江人、黄人”,故弟子言“此大会也”以难之。○注“据贯泽言盟”者。○解云:谓贯泽亦大会言盟,故据之。
 
  桓公曰:“无障谷,无障断川谷,专水利也。水注川曰溪,注溪曰谷。○障,之亮反,一音章,注同。断,丁管反。溪,口兮反。
  [疏]注“水注”至“曰谷”。○解云:《释水》文。李巡云“水出于山入於川为谿,水相属曰谷”是。
 
  无贮粟,有无当相通。○贮,中吕反。无易树子,树立本正,辞无易本正当立之子。无以妾为妻。此四者,皆时人所患。时桓公功德隆盛,诸侯咸曰:“无言不从,曷为用盟哉!”故告誓而巳。
  冬,公子友如齐莅盟。莅盟者何?往盟乎彼也。犹曰往盟於齐。莅,临也。时国齐都盟,主国主名不出者,《春秋》王鲁,故言莅以见王义,使若王者遣使临诸侯盟,饬以法度。○莅,音利,又音类,注同。以见,贤遍反,下同。遣使,所吏反。
  [疏]“莅盟者何”。○解云:欲言誓盟,例不言莅;欲言非盟,而书盟见经,故执不知问。
 
  其言来盟者何?来盟于我也。此亦因鲁都以见王义,使若来之京师盟,白事于王,不加莅者,来就鲁,鲁巳尊矣。
  [疏]“来盟者何”。○解云:即文十五年春,“宋司马华孙来盟”;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但此经既有莅盟之文,故引来盟以对之。○注“不加”至“尊矣”。○解云:正以上经言莅者,见尊鲁为王之义。今此来盟者,巳是就鲁之文,足见尊鲁矣,何劳言莅以见之乎?若其加莅,宜直云莅孙良夫盟也。
 
  楚人伐郑。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溃者何?下叛上也。国曰溃,邑曰叛。不与诸侯溃之为文,重出蔡者,侵为加蔡举,溃为恶蔡录,义各异也。月者,善义兵也。溃例月,叛例时。○蔡溃,户内反,下及注同。重,直用反。恶蔡,乌路反,下“恶其专”并六年注同。
  [疏]“溃者何”。○解云:侵者浅辞,溃者深辞,二者并书,故执不知问。○“国曰溃”。○解云:即此及文三年春正月“沈溃”之属是也。○“邑曰叛”。○解云:即襄二十六年“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定十三年“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等,“入于朝歌以叛”之属是也。○注“月者,善义兵”。○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注“溃例月”。○解云:即此经书正月,文三年“沈溃”书正月是也。成九年经云“庚申,莒溃”,彼注云“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是也。○注“叛例时”。○解云:即晋赵鞅书秋,荀寅书冬之属是也。
 
  遂伐楚,次于陉。其言次于陉何?据召陵侵楚不言次,来盟不言陉。○陉,音刑。召陵,上照反,下文同。
  [疏]注“据召”至“言次”。○解云:即定四年“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巳下“于召陵,侵楚”是也。○注“来盟不言陉”。○解云:即下文夏“楚屈完来盟于召陵”是也。
 
  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时楚强大,卒暴征之,则多伤士众。桓公先犯其与国,临蔡,蔡溃,兵精威行,乃推以伐楚,楚惧,然后使屈完来受盟,脩臣子之职,不顿兵血刃,以文德优柔服之,故详录其止次待之,善其重爱民命,生事有渐,故敏则有功。○屈,居勿反。卒,寸忽反。
  [疏]注“善其”至“有功”。○解云:言“上事有渐”者,即先犯于蔡,乃遂伐楚是也。言敏则有功者,敏,审也。言举事敏审则有成功矣。
 
  夏,许男新臣卒。不言卒师者,桓公师无危。不月者,为下盟,去月方见大信。○为,于伪反,下“为桓公”同。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无危”。○解云:决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之属,皆以其有危,故言于师矣。○注“不月”至“大信”。解云:正以庄二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然则许与曹等,而不月者,若会盟之例,大信者时,若不去月,恐其盟不为大信故也。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据陈侯使袁侨如会。○侨,其骄反,一本作“骄”,音同。
  [疏]“屈完者何”。○解云:欲言楚子,经不书爵;欲言大夫,文不言使,故执不知问。○注“据陈”至“如会”。○解云:即襄三年“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巳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是也。
 
  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据陈侯使袁侨如会,不尊之。以当桓公也。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
  [疏]注“增倍”至“其君”。○解云:倍,读如陪益之陪矣。○注“以醇”至“事也”。○解云:即下传云“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怗荆,以此为王者之事也”。
 
  其言盟于师,盟于召陵何?据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不举会与地。
  [疏]注“据戊寅”至“与地”。○解云:在襄三年夏也。彼经不言陈袁侨来盟于会,盟于鸡泽,与此异,故难之。
 
  师在召陵也。时喜得屈完来服於陉,即退次召陵,与之盟,故言盟于师,盟于召陵。师在召陵,则曷为再言盟?据齐侯使国佐如师,已酉,及国佐盟于袁娄,俱从地,不再言盟。
  [疏]注“据齐”至“言盟”。解云:在成二年秋。言俱从地者,谓国佐从晋于袁娄也。喜服楚也。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重,直用反,又直容反。之复,扶又反,年末“乃复”同,又音福。
 
  [疏]注“孔子曰”至“美者焉”。○解云:《春秋说》文。
 
  何言乎喜服楚?据服蔡无喜文。
  [疏]注“据服蔡无喜文”。解云:即上“侵蔡,蔡溃”是也。
 
  楚有王者则后服,桓公行霸,至是乃服楚。无王者则先叛。桓公不脩其师,先叛盟是也。
  [疏]注“桓公”至“是也”。○解云:即下经云“八月,公至自伐楚”,传云“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彼注云“为桓公不脩其师,而执涛涂故也”者是。
 
  夷狄也,而亟病中国。数侵灭中国。○亟,去冀反。数,音朔。
  [疏]注“数侵灭中国”。○解云:即庄二十八年“秋,荆伐郑”者,是其数侵中国之文。其数灭中国者,即灭邓、穀之属是也。而经不书者,后治夷狄故也。
 
  南夷与北狄交,南夷,谓楚灭邓、穀,伐蔡、郑。北夷,谓狄灭邢、卫,至于温,交乱中国。
  [疏], 注“南夷”至“蔡郑”。○解云:楚灭邓、穀不书,而此言者,正以上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故知之。伐蔡、郑者,谓蔡、郑服从楚,即上经齐侯“侵蔡、蔡溃”,“遂伐楚”者,盖是蔡为楚之属矣。其郑为楚属者,盖见庄十五年“郑人侵宋”,十六年“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之文也,何者?庄十五年时,正是桓公为霸,宋为齐属而郑侵之,岂不从楚故也?庄十六年齐人助宋伐之,岂不怒乎其从楚而侵宋也?盖于时郑人又服于齐,是以十六年“秋,荆伐郑”,故此作注云蔡、郑矣。○注“北夷”至“中国”。○解云:狄灭邢、卫,在闵元年、二年。狄灭温,在僖十年。温言至于者,以其在后,故言至于,僖十年文灭温也。或者温是圻内之国,去京师近,故言至于矣。
 
  中国不绝若线。线,缝帛缕。以喻微也。○线,思贱反。桓公救中国,存邢、卫是也。而攘夷狄,攘,却也。北伐山戎是也。○攘,如羊反,却也。卒怗荆,卒,尽也。怗,服也。荆,楚也。○怗,他协反,一本作“贴”,服也。刘兆同,《广雅》云“静也”,《玉篇》又丁簟反,一本作“拈”,或音章贬反。以此为王者之事也。言桓公先治其国以及诸夏,治诸夏以及夷狄,如王者为之,故云尔。其言来何?据陈袁侨如会不言来。与桓为主也。以从内文,知与桓公为天下霸主。前此者有事矣,谓城邢、卫是也。
  [疏]注“谓城邢,卫是也”。○解云:即上元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城卫也”是。
 
  后此者有事矣。谓城缘陵是也。
  [疏]注“谓城缘陵是也”。○解云:即下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是也。
 
  则曷为独於此焉?与桓公为主,序绩也。序,次也。绩,功也。累次桓公之功德,莫大於服楚,明德及强夷最为盛。
  齐人执陈袁涛涂。涛涂之罪何?辟军之道也。其辟军之道奈何?涛涂谓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还师滨海而东,服东夷,且归?”滨,涯也。顺海涯而东也。东夷,吴也。从召陵东归,不经陈,而趋近海道,多广泽水草,军所便也。○涛,徒刀反。辟,匹亦反,又音避,下同。滨,音宾。涯,五佳反。近,附近之近。便,婢面反。
  [疏]注“而趋近海道”。○解云:趋犹乡也,谓乡近海之道也。
 
  桓公曰:“诺。”於是还师滨海而东,大陷于沛泽之中。草棘曰沛,渐洳曰泽。○沛泽,音贝,又普贝反,草棘曰沛,斩洳曰泽。斩,子廉反。洳,人庶反。
  [疏]注“草棘”至“曰泽”者。解云:《尔雅》无文也。
 
  顾而执涛涂。时涛涂与桓公俱行。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言有罪,方伯所宜讨。
  [疏]“执者曷为或称侯”。○解云:即下二十八年“晋侯执曹伯畀宋人”,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之属是也。
 
  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此道黜陟之时也。《诗》云:“周公东征,四国是皇。”
  [疏]注“此道”至“时也”。解云:正以诸典不见周公西讨之文故也。
 
  桓公假涂于陈而伐楚,则陈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师不正故也。故令涛涂有此言。○令,力呈反。不脩其师而执涛涂,古人之讨,则不然也。以己所招而反执人,古人所不为也。凡书执者,恶其专执。
  [疏]注“凡书”至“专执”。○解云:言虽有罪,方伯所宜讨,要须白天子,乃可执之。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八月,公至自伐楚。楚巳服矣,何以致伐?楚叛盟也。为桓公不脩其师,而执涛涂故也。月者,凡公出满二时月,危公之久。
  [疏]“秋及”至“伐陈”。○解云:内之微者矣。○“楚巳”至“致伐”。○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楚巳服而致伐,故难之。○注“凡公”至“之久”。○解云:即此僖公春去秋乃还,而云“八月,公至自伐楚”;又襄二十八年冬,“公如楚”;二十九年“夏,五月,公至自楚”之属,皆是危而久之。久字亦有作“之”字者。案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巳下“伐卫”,至六年“秋,公至自伐卫”,兵历四时而不月者,彼注云“久不月者,不与伐天子也,故不为危录之”者是。
 
  葬许缪公。得卒葬於所传闻世者,许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后。○传,丈专反。
  [疏]注“得卒”至“曹后”。○解云:所传闻之世,微国卒葬例不录之。今许得书葬,故须注解也,何者?正以曹、许虽非大国,亦非微,故得录见也。知许大小次曹后者,案僖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许在曹上者,正是会盟之序,皆是主会次之,非孔子之意,未必得其正,故何氏不以为妨矣。若然,案昭十二年传云“《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彼注云“唯齐桓、晋文,会能以德优劣、国大小相次序”;传文云“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彼注云“非齐桓、晋文,则如主会者为之,虽优劣大小相越,不改更信史也”;又云“其词则有罪焉尔”,彼注云“丘,孔子名。其贬绝讥剌之辞有所失者,是丘之罪”。然则首戴之会,正是齐桓为伯之,时而云许在曹上,皆是主会者次之,未必得其正者,案下五年之会注云“世子所以会者,时桓公德衰,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义”。然则桓公德衰,故曹在许下,仍自不妨小于曹,则知昭十二年传云“其序,则齐桓、晋文”者,据其盛时大叛言耳。
 
  冬,十有二月,公孙慈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月者,剌桓公不脩其师,因见患诳,不内自责,乃复加人以罪。○慈,《左氏》作“兹”。“诳”,九况反。
  [疏]注“月者”至“以罪”。○称云:正以侵伐例时,今此书月,故须注解也。言因见患诳者,言因是不脩其师之故,而为陈之所苦患,遂为所调诳矣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曷为直称晋侯以杀?据郑杀其大夫申侯称国也。续问以杀者,问杀所称例尔,非谓晋侯不当称国爵也。
  [疏]注“据郑”至“例尔”。○解云:即不七年夏,“郑杀其大夫申侯”是也。○注“非谓”至“爵也”。○解云:若直问曷为直称晋侯,即嫌时不合称晋侯,传须云以杀,明其但怪何故称晋侯以杀耳。
 
  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甚之者,甚恶杀亲亲也。《春秋》公子贯於先君,唯世子与母弟以今君录,亲亲也。今舍国体直称君,知以亲亲责之。○舍,音舍。
  [疏]注“今舍国体”。○解云:谓不直言晋杀申生也。
 
  杞伯姬来朝其子。其言来朝其子何?据微者不当书朝。连来者,内辞也。与其子来者,问为直来乎?为下朝出?○为下,于伪反。
  [疏]注“据微”至“书朝”。○解云:即隐十一年传云“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是也。○注“连来”至“朝出”。○解云:直来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云“其言来何?直来曰来”,注云“直来,无事而来”是也。今此传又何故不云其言朝其子何,而连来问之者,欲问伯姬来者,为是无事而来,为是有事言来者,为是朝其子而出之。
 
  内辞也。与其子俱来朝也。因其与子俱来。礼,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故使若来朝其子,以杀直来之耻,所以辟教戒之不明也。微,无君命,言朝者,明非实。○冠,古乱反。
  [疏]注“礼外”至“之道”。解云:正以《士冠礼》,冠讫,见于母,见于兄弟,入见于姑妹,“乃易服,玄冠玄端爵韡,奠挚,见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郑氏云“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挚,雉也。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然先生犹尚见之,况其外祖乎?故言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注“微无”至“非实”。○解云:正见桓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彼言使来朝,则有君命,今既是微人,复不言使,而经书来朝,明其非实也。
 
  夏,公孙慈如牟。○牟,莫侯反。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曷为殊会王世子?据宰周公不殊别也。○首戴,《左氏》作“首止”别,彼列反。
  [疏]注“据宰”至“别也”。○解云:即僖九年“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于葵丘”是也。
 
  世子贵也。世子,犹世世子也。解贵意也。言当世父位,储君副主,不可以诸侯会之为文,故殊之,使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自王者言之,以屈远世子在三公下,《礼·丧服·斩衰》曰“公士大夫之众臣”是也。自诸侯言之,世子尊於三公。此礼之威仪,各有所施。言及者,因其文可得见汲汲也。世子所以会者,时桓公德衰,诸侯背叛,故上假王世子,示以公义。
  [疏]注“使若诸”至“会也”。○解云:使若世子为会主,致诸侯於此而会之,故言使,若诸侯为世子所会也。○注“自王”至“是也”。○解云:何氏引《丧服》者,欲言三公,臣有为之斩衰,世子则无,是卑於三公之义。○注“自诸”至“所施”。○解云:即殊与不殊是也,何者?世子於诸侯,将有君臣之义故也。○注“言及”至“会者”。○解云:及,汲汲之文。故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及我欲之”。然则此言及者,因会王世子之经,得见鲁侯汲汲于齐桓矣。○注“时桓”至“公义”。○解云:即上四年传文,桓公“不脩其师”,“楚叛盟”,下文“郑伯逃归不盟”,九年葵丘之盟,书日以见危之属,皆是也。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诸侯何以不序?据上会序。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也。省文从可知,间无事不省诸侯。会盟一事,不举盟者,时世子不与盟。○见,贤遍反。省文,所景反,下同。与,音预。
  [疏]注“间无”至“诸侯”。○解云:昭十三年“秋,公会刘子、晋侯”巳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然则彼经以其间无事,不重言诸侯,今重言诸侯盟于首戴,故解之。○注“会盟”至“与盟”。○解云:文十四年公“会宋公、陈侯,卫侯”已下“同盟于新城”。然则彼是会盟一事,举盟以为重,不言会于某,今此会盟并举,故须解之也。言时世子不与盟者,若不言诸侯,则恐世子亦与之盟,故须言诸侯盟于首戴,则世子不与可知。
 
  郑伯逃归不盟。其言逃归不盟者何?据上言诸侯,郑伯在其中,弟子疑,故执不知问。
  [疏]注“据上”至“其中”。○解云:亦有无“据”字者,非正本。
 
  不可使盟也。时郑伯内欲与楚,外依古不盟为解,安居会上,不肯从桓公盟,故后言不盟。○解,古卖反。
  [疏]注“时郑伯”至“不盟”。○解云:知古不盟者,正见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不可使盟,则其言逃归何?据后言不盟,居会上辞。鲁子曰:“盖不以寡犯众也。”诸侯以义相约,而郑伯怀二心,依古不肯盟,故言逃归,所以抑一人之恶,申众人之善,故云尔。
  楚人灭弦,弦子奔黄。○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此象齐桓德衰,是后楚遂背叛,狄伐晋灭温,晋里克比弑其二君。○比弑,申志反。
  [疏]注“楚遂背叛”。○解云:即下六年“秋,楚人围许”之属是也。○注“狄伐晋灭温”。○解云:即下八年“夏,狄伐晋”;十年春,“狄灭温”之属是也。○注“晋里克比弑其二君”。○解云:即下九年“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十年春,“晋里克弑其君卓子”是也。
 
  冬,晋人执虞公。虞已灭矣,其言执之何?据灭言以归。上传云“四年反取虞”,知去灭,变以归言执。○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据灭言以归”。解云:即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之属是也。○“上传”至“取虞”。○解云:在上二年。○注“知去”至“言执”。○解云:注言此者,欲解传家得知虞已灭矣之义耳。
 
  不与灭也。曷为不与灭?灭者,亡国之善辞也。言灭者,王者起当存之,故为善辞。灭者,上下之同力者也。言灭者,臣子与君戮力一心,共死之辞也。不但去灭,复去以归,言执者,明虞公灭人以自亡,当绝,不得责不死位也。晋称人者,本灭而执之,不以王法执治之,故从执无罪辞也。虞称公者,夺正爵,起从灭也。不从灭例月者,略之。○戮,音六,又作“勠”,力彫反。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彊也。恶桓公行霸,彊而无义也。郑背叛,本由桓公过陈不以道理,当先脩文德以来之,而便伐之,彊非所以附疏。○彊也,其良反。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冬,公至自伐郑。事迁於救许,以伐郑致者,举不得意。
  [疏]注“事迁”至“得意”。○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以伐致,故云举不得意。然伐郑救许,皆不得意,故以伐致,或者但伐郑不得意,兵将复用於郑,故举其不得意者言之,即下七年“春,齐人伐郑”是也。
 
  七年,春,齐人伐郑。○夏,小邾娄子来朝。至是所以进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
  [疏]注“至是”至“爵者”。○解云:如此注者,欲决庄五年“秋,倪黎来来朝”之文。○注“时附”至“爵通”。○解云:正以得进而称爵,故如此解。小邾娄子朝天子不书者,例所不录也。今朝鲁而谓之旁朝者,正以诸侯之法,五年一朝天子,但是常事,故不书之。欲对朝王为正朝,故谓之旁朝。案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皆以其来朝新王,故进称侯。今此知不由朝新王而得进者,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
 
  郑杀其大夫申侯。其称国以杀何?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称侯。
  [疏]注“据晋”至“称侯”。○解云:在上五年春。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也。诸侯国体,以大夫为股胘,士民为肌肤,故以国体录。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毋。○款,苦管反。毋,音无,或音某。
  曹伯般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春秋公羊传注疏》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衔王命会诸侯,诸侯当北面受之,故尊序於上。时桓公德衰,甯毌之盟常会者不至,而陈、郑又遣世子,故上假王人之重以自助。○洮,他刀反。
  [疏]注“甯毌”至“不至”。○解云:在上七年传也。其常会者不至,正以卫侯、许男巳下不至也。○注“而陈”至“世子”。○解云:即世子款、世子华之属是也。
 
  郑伯乞盟。乞盟者何?处其所而请与也。以不序也。
  [疏]“乞盟者何”。○解云:正以盟是常事,自应得与今而言乞,故执不知问。
 
  其处其所而请与奈何?盖酌之也。酌,挹也。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束,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不盟不为大恶者,古者不盟也。○遣使,所吏反,下“录使”同。
  [疏]注“不盟不为大恶”。○解云:知非大恶者,正以郑伯不贬不绝故也。若其是大恶,宜如陈佗之贬爵而书名也。知古者不盟者,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礼,夫人始见庙,当特祭,而因禘诸公庙见,欲以省烦劳,不谨敬,故讥之。不日者,下用失礼明。○大,音泰。始见,贤遍反,下同。省,所景反。
  [疏]“用者何”。○解云:欲言失礼,而经不明;欲言得礼,而文言用,故执不知问。○“致者何”。○解云:见夫见庙礼当特祭,禘而言致,故执不知问。○注“礼夫”至“特祭”。○解云:正以三月见庙,见庙期限,明其不得因事为之,故知然也。○注“不日”至“礼明”。○解云:正以隐五年“考仲子之宫”下,注云“失礼鬼神例日”。然则此亦失礼,而不书日,故知用在庙下,失礼已明,不劳举日也。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据夫人姜氏入不贬。
  [疏]注“据夫”至“不贬”。○解云:即庄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是也。
 
  讥以妾为妻也。以逆不书,入庙当称妇姜,而称夫人者,夫人当坐篡嫡也。妾之事嫡,犹臣之事君同。○篡嫡,初患反;下音的,下同。
  [疏]“以逆”至“不书”。○解云:欲道传家知以妾为妻者,正以初逆不书,与桓、庄之属夫人文异故也。○“入庙当”至“嫡也”。○解云:言入庙当称妇者,正以妇者,服也,对舅姑服从之辞也。今而称夫人,作不服之称,明其有篡嫡之心,欲得为夫人,是以称之曰夫人,见其当有篡嫡之罪矣。犹如桓、宣篡弑得即位,是以《春秋》亦如其意,书其即位,明其本意耳。○注“妾之事嫡,犹臣之与君同”。○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妾之篡嫡欲得为夫人,而《春秋》书之曰夫人,犹如臣子篡君欲得即位,而《春秋》亦书其即位之义矣。
 
  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以不致楚女,及夫人至皆不书也。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致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
  [疏]注“僖公”至“为媵”。○解云:《春秋说》文。○注“故从”至“言致”。○解云:即成九年“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也。○注“起齐”至“书也”。○解云:皆欲道若齐女未至,而已胁鲁之时,可以书其至。今先致其女,乃后胁鲁为夫人,其初至之时乃为媵妾,是以不得书其至矣。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惠王也。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襄公背殡出会宰周公,有不子之恶,后有征齐忧中国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恶,故讳不书葬,使若非背殡也。○说,音悦。为襄,于伪反,下注“为天”、“为桓”皆同。
  [疏]“何以不书葬”。解云:正以隐十一年“公薨”之下,传云“何以不书葬”,彼注云“据庄公书葬”。然则彼巳有解,故不重释。○注“襄公”至“周公”。○解云:在下经文。○注“后有”至“殡也”。○解云:即下十八年传云“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为齐之文也。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其任也。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尸柩之前,故不名。○恶不,乌路反。胜,音升。
  [疏]“宰周公者何”。○解云:欲言三公,而文加宰;欲言卿士,经书周公,故执不知问。○注“宰犹治也”。○解云:正以宰者,和治之名,得为治事之义。○注“而下”至“其任也”。○解云:如此注者,欲决上五年首戴之会,总序诸侯,乃言会王世子。若以世子为会主,致诸侯于此,会而会之然也。今此宰周公,文与彼异,故知下为诸侯所会。○注“宋未葬”至“不名”。○解云:庄三十二年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然则宋未葬,宜称子某,而章称子者,非尸柩之前,无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之义。知宋未葬者,正以宋公之卒在上三月,下有七月之文,当此之时未满五月,是以知其未葬。若然,案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传云“忽何以名”,注云“据宋子既葬称子”者,正以其非居尸柩前,故作既葬之称,非谓葬讫。其说在彼。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此未適人,何以卒?据杞叔姬不卒。
  [疏]“此未適人,何以卒”。○解云:正以文无所系,知其未適人。○注“据杞叔姬不卒”。解云:宜作伯姬字,即庄二十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注云“伯姬不卒者,盖不与卒于无服”。此未適人,何以卒乎?故难之也。案《春秋》之内,唯有“杞叔姬来归”,成八年冬,“杞叔姬卒”,更无叔姬不卒之事,故如此解。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字者,尊而不泄,所以远别也。笄者,簪也,所以系持发,象男子饰也。服此者,明系属於人,所以养贞一也。《婚礼》曰:“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笄,古兮反。泄,息列反。别,被列反。簪,庄林反。
 
  [疏]注“字者”至“远别也”。○解云:正以字尊於名,故言尊而不泄。所以远别者,正以内之公子为大夫者,卒皆称名;而内女许嫁,卒而称字者,所以远别之故也。○注“婚礼曰”至“称字”。○解云:《士婚礼记》文。彼注云“许嫁,巳受纳微礼也。笄女之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是也。
 
  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不以殇礼降也。许嫁卒者,当为诸侯夫人,有即贵之渐,犹侠卒也。日者,恩尤重於未命大夫,故从诸侯夫人例。○侠,音协。
  [疏]注“许嫁卒者”至“夫人”。○解云:则知许嫁於大夫者不卒之,何者?为大夫妻者贱,虽至其家,卒犹不书,况其许嫁乎!○注“犹侠卒也”。○解云:在隐九年春三月,“侠卒”,彼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然则未命大夫所以卒之,以其将为大夫,有即贵之渐,赏疑从重,故录之”。今此许嫁之女,亦有将为诸侯夫人之渐,故得书之。○注“日者”至“夫人例”。○解云:以侠卒不日,故言日者恩尤重於未命大夫,故从诸侯夫人之卒例,皆书日,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之属是也,故言从诸侯夫人例。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贯泽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下伐厉善义兵是也。会不书者,叛也。叛不书者,为天子亲遣三公会之而见叛,故上为天子,下为桓公讳也。会盟一事不举重者,时宰周公不与盟。○不预,音豫。
  [疏]“贯泽之会”。○解云:即上二年“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是也。而此言于贯泽者,盖地有二名。然则案彼经盟,此言会者,举其初会而言也。彼直书盟者,举重故也。○注“下伐”至“是也”。○解云:即下十五年“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注云“月者,善录义兵,厉,葵丘之会叛天子之命也”者是也。○注“会不”至“叛也”。○解云:言厉等九国,亦在于会,而葵丘之会不书之者,以其叛天子之命,故不录之,但书曹伯以上于会。○注“会盟”至“不与盟”。○解云:正以文十四年“公会宋公”已下,“同盟于新城”。然则彼是会盟一事,举盟以为重,不言会于某,今此会盟并举,故须两解之。言宰周公是时实不与盟,若言公会宰周公、齐侯巳下盟于葵丘,则是文害其义。不举盟,直书上会,会轻於盟,失举重之例矣。以此之故,必须两举,书云诸侯盟于葵丘,则知周公不与盟矣。
 
  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亢阳之貌。
  [疏]“震之者何”。解云:欲言是善,而盟书日;欲言其恶,贤伯所为,故执不知问。
 
  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色自美大之貌。
  [疏]“矜之者何”。○解云:既名贤伯,美见天下;而取夸矜,异于本行,故执不知问。○注“色自美大之貌”。○解云:谓其颜色自有美大之势。
 
  甲戌,晋侯诡诸卒。不书葬者,杀世子也。○诡,九委反。
  [疏]注“不书葬者,杀世子也”。○解云:在上五年春。凡君杀无罪大夫,例去其葬以绝之。
 
  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此未逾年之君,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据弑其君舍,不连先君。连名者,上不书葬子某,弑君名未明也。○杀其,音试,下及注放此。
  [疏]注“据弑”至“先君”。○解云:即文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注“连名”至“未明也”。○解云:言名未明者,弟子本意,正欲问弑其君之子,而连奚齐何之者,恐人不知奚齐之名,为是先君未葬称子某,似若子般、子野之属是也;为是被弑之故称名,似若诸儿、卓子之属是也,是以将名连弑问之,欲使后人知其称名之义。
 
  杀未逾年君之号也。欲言弑其子奚齐,嫌无君文,与杀大夫同;欲言弑其君,又嫌与弑成君同,故引先君冠子之上,则弑未逾年君之号定,而坐之轻重见矣。加之者,起先君之子。不解名者,解言杀,从弑名可知也。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冠,古乱反。见,贤遍反。
  [疏]注“则弑”至“见矣”。○解云:言罪差於成君,与杀大夫异矣。○注“加之”至“之子”。○解云:若不加之,嫌是君子为一人故。○注“不解名”至“知也”。○解云:正以传云“弑未逾年君之号”,止答上云“其言弑其君之子何”之文,故云不解名矣。既解言弑,则书奚齐之名,由弑之故明矣,是以不复答之。○注“弑未逾”至“略之”。○解云:正以隐四年春,“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然则弑成君者,例书日,即庄八年冬十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之属是。弑成君者例既书日,知弑未逾年君当月明矣。今此不月,故须解之。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书如者,录内所与外交接也,故如京师,善则月荣之;如齐、晋,善则月安之;如楚,则月危之,明当尊贤慕大,无友不如已者。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
  [疏]注“故如京”至“荣之”。○解云:即成十三年春,“三月,公如京师”,彼注云“月者,善公尊天子”是。○注“如齐”至“安之”。○解云:即襄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彼注云“月者,溴梁之盟,后中国方乖离,善公独能与大国”是也。○注“如楚则月危之”。○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十一月,“公如楚”,彼注云“如楚皆月者,危公朝夷狄也”。必如此注者,正以朝聘例时,而书月,故须解矣。○注“明当尊贤慕大”。○解云:正覆如齐、晋则月安之。○注“无友不如已”。○解云:覆如楚则月危之。
 
  狄灭温。
  温子奔卫。
  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苟息。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孔父、仇牧皆累也。舍孔父、仇牧无累者乎?曰有。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荀息?据与孔父同。○君卓子,敕角反,又丁角反,《左氏》经无“子”字。舍,音舍,下同。
  [疏]“及者何”。○解云:君之与臣,尊卑异等,今而言及,故执不知问。○“累也”。○解云:桓二年注云“累,累从君而死,齐人语也”,则彼已有解,故此处不复注之。○“曰有”。○解云:桓二年注云“叔仲惠伯是也”。○“何贤乎”,注“据与孔父同”。○解云:桓二年传云“何贤乎孔父”,注云“据叔仲惠伯不贤”。然则此言据与孔父同者,谓与孔父同据叔仲惠伯矣。
 
  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不食言者,不如食受之而消亡之,以奚齐、卓子皆立。
  [疏]注“以奚”至“皆立”。○解云:欲指不食其言之事状矣。
 
  其不食其言奈何?奚齐、卓子者,骊姬之子也,荀息传焉。礼,诸侯之子八岁受之少傅,教之以小学,业小道焉,履小节焉;十五受大傅,教之以大学,业大道焉,履大节焉。○骊,力知反。少,诗照反。大傅,音泰。
  [疏]注“礼诸侯”至“节焉”。○解云:皆《艺文志》文也。注云小道小节,正谓始甲典賝师受业;大道大节,谓博习尽诚也。
 
  骊姬者,国色也。其颜色一国之选。○选,息恋反。献公爱之甚,欲立其子,於是杀世子申生。申生者,里克傅之。献公病将死,谓荀息曰:“士何如,则可谓之信矣?”献公自知废正当有后患,欲讬二子於荀息,故动之云尔。荀息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荀息察言观色,知献公欲为奚齐、卓子来动已,故答之云尔。○欲为,于伪反,下文“为文公”、“不为”、“故为”皆同。献公死,奚齐立。里克谓荀息曰:“君杀正而立不正,废长而立幼,长谓重耳。○长,丁丈反,注同。○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曰:“君尝讯臣矣,上问下曰讯。言臣者,明君臣相与言不可负。○讯,音信,上问曰下讯。臣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里克知其不可与谋,退,弑奚齐。荀息立卓子,里克弑卓子,荀息死之。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起时莫不背死乡生,去败与成。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与孔父同义。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背,音佩。乡,许亮反。
  [疏]注“故言”至“同义”。○解云:桓二年“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彼注云“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今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亦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故云与孔父同义。○注“不日者”至“故略之”。○解云:正以成君见弑者例书日,今此不日,故解之。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里克弑二君,则曷为不以讨贼之辞言之?据卫人杀州吁。
  [疏]注“据卫人杀州吁”。○解云:即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是也。
 
  惠公之大夫也。惠公篡立巳定,晋国君臣合为一体,无所复责,故曰此乃惠公之大夫,安得以讨贼之辞言之?○所复,扶又反,下同。然则孰立惠公?欲难杀之意。○难,乃旦反。里克也。里克弑奚齐、卓子,逆惠公而入。里克立惠公,则惠公曷为杀之?惠公曰:“尔既杀夫二孺子矣,孺子,小子也。奚齐、卓子时皆幼小。○夫,音扶。孺,如注反。又将图寡人。如我有不可,将复图我如二孺子。为尔君者,不亦病乎?於是杀之。然则曷为不言惠公之入?据齐小白入于齐。晋之不言出入者,踊为文公讳也。踊,豫也,齐人语。若关西言浑矣。献公杀申生,文公与惠公恐见及,出奔,不子当绝,还入为篡,文公功足以并掩前人之恶,故惠公入、怀公出、文公入浑皆不书,悉为文公讳故也。为文公讳者,欲明文公之功大也。语在下。怀公者,惠公子也。惠公卒,怀公立,而秦纳文公,故出奔。惠公、文公出奔不书者,非命嗣也。○踊,音勇,豫也。言浑,户昆反,又户本反,下同。
  [疏]注“文公与惠公”至“嗣也”。○解云:正以同姓之臣尚无去义,况於兄子乎!且惠公、文公庶子,假令不去,亦不杀之,故知去父宜当绝矣。
 
  齐小白入于齐,则曷为不为桓公讳?桓公之享国也长,享,食。美见乎天下,故不为之讳本恶也。文公之享国也短,美未见乎天下,故为之讳本恶也。桓公功大,善恶相除,足封有馀,较然为天下所知;文公功少,嫌未足除身篡而有封功,故为之讳。并不言惠公、怀公出入者,明非徒足以除身篡而巳,有足封之明较也,美不如桓公之功大。○美见,贤遍反,下同。较然,音角,下同。
  秋,七月。○冬,大雨雹。何以书?记异也。夫人专爱之所生也。○雨,于付反。雹,步角反。
  [疏]“冬,大雨雹”。解云:《左氏》作“雪”。○注“夫人专爱之所生也”。○解云:蔽障楚女而专取君爱,故生此雹灾。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郑父。○,普悲反。
  [疏]“郑父”。○解云:《左氏》经无“父”字。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秋,八月,大雩。公与夫人出会,不恤民之应。
  冬,楚人伐黄。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是后楚灭黄,狄侵卫。
  [疏]注“是后楚灭黄”。○解云:在今年夏。注“狄侵卫”。○解云:在十三年春。
 
  夏,楚人灭黄。○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处臼卒。○处臼,《左氏》作“杵臼”。
  [疏]“夏楚人灭黄”。○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然则灭例月,而此不月者,所传闻之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桓公自贯泽、阳穀之会后,所以不复举小国者,从一法之后,小国言从令行,大国唯曹、许以上乃会。○咸,音咸。不复,扶又反,下同。
  秋,九月,大雩。曲阳穀之会不恤民,复会于咸,城缘陵,烦扰之应。
  [疏]注“由阳”至“之应”。○解云:谓上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孰城之?诸侯不序,故问谁城。
  [疏]注“诸侯”至“谁城”。○解云:案上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传云“孰城之”,彼注云“据内城不月,故问之”。然彼经书月,故得此解,此经不月,传云“孰城之”,漫道诸侯无所指据,缘陵之号由来未有,故怪而问之。
 
  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以下皆狄徐也。言胁者,杞,王者之后,尤微,是见恐曷而亡。○恐,丘勇反。曷,火葛反。
  [疏]注“以下”至“曷而亡”。○解云:即下十五年冬,“楚人败徐于娄林”,注云“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文七年“冬,徐伐莒”,彼注云“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不知尊先圣法度”。今自先犯,文对事连,可以起同恶,莒在下不得狄,故复狄徐也。一罪再狄者,明为莒狄之尔是也。
 
  曷为不言徐、莒胁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辄发传者,与城卫同义。言诸侯者,时桓公德衰,待诸侯然后乃能存之。外城不月者,文言诸侯,非内城明矣。○为桓,于伪反,下“为桓”“为天下”并注“臣为”同。
  [疏]注“外城”至“明矣”。○解云:正以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城武城”之属,是内城不月。外城月者,即上元年夏六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属是也。今外不月,正以文言诸侯,非内城可知,故省文。而昭三十二年冬,“城成周”不月,盖以城天子与内同。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据使者臣为君衔命文也。内辞也。非使来朝使,来请已也。使来请娶巳以为夫人,下书归是也。礼,男不亲求,女不亲许。鲁不防正其女,乃使要遮鄫子淫泆,使来请已,与禽兽无异,故早鄫子使乎季姬,以绝贱之也。月者,甚恶内也。○要,一遥反。遮,诸奢反。泆,音逸。恶,乌路反。
  [疏]注“下书归是也”。解云:即下十五年“季姬归于鄫”是也。○注“礼,男不亲求”。○解云:即《昏礼》不称主人之属是也。○“女不亲许”。○解云:即致女之礼是也。○注“以绝贱之也”。○解云:谓绝而贱之,不以为诸侯也。○注“月者,甚恶也”。○解云:正以遇例时,即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之属是也。今此月者,甚恶内也。范氏云“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左传》曰“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何氏以为鄫、鲁相近,信使泆通,男女之情,风流应合,未世无礼,容或有之,若姜氏如莒之流,宁可然问也。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此邑也,其言崩何?据梁山言崩。
  [疏]“沙鹿者何”。○解云:欲言是邑,邑无崩道;欲言其山,文无山称,故执不知问。○注“据梁山言崩”。○解云:即成五年夏,“梁山崩”是也。
 
  袭邑也。袭者,嘿陷入于地中。言崩者,以在河上也。河岸有高下,如山有地矣,故得言崩也。
  [疏]注“袭者”至“地中”。○解云:谓嘿然而陷矣。
 
  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据长狄之齐、晋不书。
  [疏]注“据长”至“不书”。○解云:即文十一年传云“狄者何?长狄也。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其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则未知其之晋者也”,“何以书?记异也”。然则长狄之齐、晋皆不书之,是外异不书也。
 
  为天下记异也。土地者,民之主,霸者之象也。河者,阴之精,为下所袭者,此象天下异,齐桓将卒,霸道毁,夷狄动,宋襄承其业,为楚所败之应。而不系国者,起天下异。
  [疏]注“宋襄”至“天下异”。○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
 
  狄侵郑。
  冬,蔡侯肹卒。不书葬者,溃当绝也。不月者,贱其背小国而附父雠,故略之甚也。肹立不书者,父献舞见获,留卒於楚,肹以次立,非篡也。○肹,许乙反,注同。背,音佩。
  [疏]注“不月”至“篡也”。○解云:正以大国之卒,例合书日,即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之属是也。今此反不月者,故言略之甚也。其父者,即蔡侯献舞,庄公十年为楚所获,而卒於楚,故谓楚为父雠。上四年齐侯巳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是其背中国附父雠之事。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
  [疏]注“月者”至“齐桓”。○解云:即上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彼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故也。○注“又合”至“录之”。解云:何氏以为古者天子五年一巡守,诸侯亦五年一朝,天子分天子诸侯为五部,部朝一年,五年而遍,其小国事大国亦然,故以十年朝齐,今又往朝,是为合古。桓元年传云“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注云“缘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与诸侯别治,势不得自专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职,故分四方诸侯为五部,部有四辈,辈主一时。《孝经》曰‘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尚书》云‘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
 
  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
  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言次者,剌诸侯缓於人恩,既约救徐而生事止次不自往,遣大夫往,卒不能解也。大夫不序旨,起会上大夫,君巳目,故臣凡也。内独出名氏者,臣不得因君殊尊省文,别尊卑也。○别,彼列反。
  [疏]注“臣不”至“省文”。○解云:正以上言公会齐侯以下,是殊尊鲁之文。今若不举内大夫名氏,即因君乡者殊尊之经而省文。
 
  夏,五月,日有食之。是后秦获晋侯,齐桓公卒,楚执宋公,霸道衰,中国微弱之应。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月者,善录义兵。厉,葵丘之会叛天子之命也。曹称师者,桓公霸道衰,曹独能从之,征伐不义,故褒之,所以劝勉不能,扶助霸功,激扬解惰也。○厉,如字,旧音赖。激,古历反。解,古卖反。惰也,徒卧反。
  [疏]注“月者,善录义兵”。○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其例时者,即上十一年“冬,楚人伐黄”之属是也。
 
  八月,<虫衆>公久出,烦扰之所生。○<虫衆>,之戎反。
  九月,公至自会。桓公之会不致,此何以致?据柯之会不致。久也。久暴师众过三时。○暴,步卜反。
  季姬归于鄫。
  巳卯,晦,震夷伯之庙。晦者何?冥也。昼日而冥。○冥,亡丁反,又亡定反,注同。
  [疏]“晦者何”。○解云:欲言月晦,例所不书;欲言昼冥,亦非常录,故执不知问。
 
  震之者何?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夷伯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孚也。孚,信也。季氏所信任臣。
  [疏]“震之者何”。○解云:欲言天震,文不言天;欲言地震,又无地称,故执不知问。加之者,以震有二种故也,且避问轻重两举。云云之说,在隐九年。
 
  季氏之孚则微者,其称夷伯何?大之也。曷为大之?据阳虎称盗。
  [疏]注“据阳虎称盗”。○解云:即是八年“盗窃宝玉大弓”是也。
 
  天戒之,故大之也。明此非但为微者异,乃公家之至戒,故尊大之,使称字,过于大夫,以起之,所以畏天命。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何以书?记异也。此象桓公德衰,彊楚以邪胜正,僖公蔽於季氏,季氏蔽於陪臣,陪臣见信得权,僣立大夫庙,天意若曰蔽公室者,是人也,当去之。○去,起吕反。
  冬,宋人伐曹。
  楚人败徐于娄林。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不月者,略两夷狄也。○为,于伪反。
  [疏]注“不月”至“狄也”。○解云:正以败例书月,即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是也。以其非两夷,故书月。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泓之战言宋师败绩。○泓,乌宏反。君获,不言师败绩也。举君获为重也。释不书者,以获君为恶;书者,以恶见获,与获人君者,皆当绝也。主书者,从获人例。○恶,乌路反。
  [疏]注“释不书”至“人例”。○解云:正决二十一年“释宋公”之经矣。然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传云“曷为不言其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然则秦、楚同类,得获晋侯者,正以爵称伯,非真夷狄,故与楚异。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霣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据星霣后言霣。○十六年,本或从此下别为卷。案《七志》、《七录》何注此十一卷,《公羊》以闵附庄故也,后人以僖卷大,辄分之尔。霣,于敏反。是月,如字,或一音徒兮反。六鶂,五历反,水鸟。
  [疏]注“据星霣后言霣”。○解云:即庄七年“夜中,星霣如雨”是也。
 
  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是月边也。鲁人语也。在正月之几尽,故曰劣及是月也。磌然,之人反,又大年反,声响也;一音芳君反,本或作“砰”,八耕反。仅,其靳反,劣也。逮,音代,又大计反,及也。几,音祈。
  [疏]“是月者何”。○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注“是月”至“语也”。○解云:案上十年传云“踊为文公讳”,何氏云“踊,豫也,齐人语。若关西言浑矣”,是以《春秋》之内,於此乎悉解为齐人语,而此一文独为鲁人语者,以是经文孔子作之,孔子鲁人,故知鲁人语。彼皆是诸传文,乃胡母生、公羊氏皆为齐人,故解为齐人语。注在正月之几尽者,谓晦日乃在正月之欲尽矣。
 
  何以不日?据五石言日。
  [疏]注“据五石言日”。○解云:等是灾异,何故五石书言戊申朔,而六鹢不书日乎?故难之。
 
  晦日也。凡灾异晦日不日,日食是也。日食尝於晦朔,不日,晦可知也。六鹢无常,故言是月以起晦也。
  [疏]注“凡灾”至“不日”。○解云:即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之属是也。今此亦晦,故不书日。○注“日食”至“起晦也”。○解云:案隐三年“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传云“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日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注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传又云“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注云“谓二日食,‘己巳,日有食之’是也”;传又云“失之后者,朔在后也”,注又云“谓晦日食,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然则日食亦有二日食,此注何言日食常於晦朔乎?二日食者,虽非正朔,若欲比晦言之,亦得谓之朔矣。言若正朔食,朔日并言;若二日食,则言日;则知日、朔并不言,是晦日明矣。故云不日晦可知也。
 
  晦则何以不言晦?据上言朔。《春秋》不书晦也。事当日者日,平居无他卓佹,无所求取,言晦朔也,趡盟奚战是也。○佹,尤委反。趡,翠轨反。
  [疏]注“平居无他卓佹”。○解云:谓无他卓异佹戾,平常之事也。○注“无所”至“战是也”。○解云:即桓十七年“二月,丙午,及邾娄仪父盟于趡”,《春秋》说以为二月晦矣;“五月,丙午,及齐侯战于奚”,《春秋说》以为五月之朔也。然则此传云“《春秋》不书晦”,谓平常之事;下文“朔有事则书,晦虽有事不书”者,谓卓佹之事,合书晦朔矣。
 
  朔有事则书,重始,故书以录事,若泓之战及此皆是也。
  [疏]注“若泓”至“是也”。○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及此经皆书朔,是其卓佹之事书朔也。
 
  晦虽有事不书。重始而终自正,故不复书以录事。○不复,扶又反,下同。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据霣石后言五。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鹢小而飞高,故视之如此,事势然也。宋都者,宋国所治也。人所聚曰都。言过宋都者,时独过宋都退飞。○所治,直吏反。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王者之后有亡徵,非亲王安存之象,故重录为戒,记灾异也。石者,阴德之专者也;鹢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之行。襄欲行霸事,不纳公子目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鹢之数。天之与人,昭昭著明,甚可畏也。於晦朔者,示其立功善甫始而败,将不克终,故详录天意也。○为王,于伪反,注同。耿介,音戒。之行,下孟反。
  [疏]注“卒以五年见执”。○解云:即下二十一年“执宋公以伐宋”是。计有六年而言五年者,据实日月言之,以合五石之数故也。又六年终败者,即下二十二年“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计有七年而言六年者,如上说。○注“天之与人”至“畏也”者,解云:《春秋说》文也。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其称季友何?据犁战名,不称季,来归不称友。
  [疏]注“据犁”至“称季”。○解云:即上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是也。○注“来归不称友”。解云:闵元年“季子来归”是也。
 
  贤也。闵公不书葬,故复於卒贤之,明季子当蒙讨庆父之功,遏牙存国,终当录也。不称子者,上归本当称字,起事言子。
  [疏]注“闵公”至“录也”。○解云:正以君弑贼不讨,恶臣子不讨贼,君丧无所系,往前闵公不书葬,恐季子有甚恶,故书字见其贤。○注“不称子”至“言子”。○解云:即闵元年归之下来,注云“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落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是也。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皆日也。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曰痛之。
  [疏]注“日者”至“皆日也”。○解云:以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以否,例不日,隐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是也。今此季友、公孙慈之卒皆书日者,正以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也。然则言皆者,皆季友与公孙慈也。其鄫季姬之卒,例自合日,即上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之属是也。○注“一年”至“痛之”。○解云:言由其是贤君,故宜痛骨肉之卒;若直见是贤君,宜有礼于大夫,但当见季一人书日,故知宜痛其频死故也。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疏]注“月者”至“此始也”。○解云:正以盟会之例,大信书时,今而书月,故如此解。知任竖刀、易牙者,下十八年传文。言堕功灭项者,谓堕毁霸功而灭项,即下十七年“夏,灭项”是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称氏者,《春秋》前黜称氏也。伐国而舍氏言之者,非主名,故伐之得从国举。
  [疏]注“伐国”至“主名”。○解云:若其主名,即爵等是也。
 
  夏,灭项。孰灭之?齐灭之。以言灭,知非内也。以不讳知齐灭。○项,户讲反,国名。
  [疏]注“以言灭知非内也”。○解云:案经直言灭,不载主名,何知非内灭之?正以《春秋》之例,内大恶讳,今言灭,知非内矣。○“以不讳知齐灭”。○解云:《春秋》之例,为贤者讳,故上十二年“楚人灭黄”不为讳,今讳不言齐人,故知齐灭之。
 
  曷为不言齐灭之?据齐师灭谭。
  [疏]注“据齐师灭谭”。○解云:在庄十年冬也。
 
  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尔?君子之恶恶也疾始,绝其始,则不得终其恶。○为桓,于伪反,下及注同。恶恶,并如字;一读上乌路反。善善也乐终。乐贤者终其行。○行,下孟反。桓公尝有继绝。立僖公也。
  [疏]注“立僖公也”。○解云:即元年是也。
 
  存亡之功,存邢、卫、杞。
  [疏]注“存邢、卫、杞”。○解云:存邢,上元年“城邢”是也。存卫,上二年“城楚丘”是也。存杞,上十四年“城缘陵”是也。
 
  故君子为之讳也。言尝者,时桓公德衰功废而灭人,嫌当坐,故上述所尝盛美而为之讳,所以尊其德,彰其功。传不言服楚,独举继绝存亡者,明继绝存亡,足以除杀子纠,灭谭遂项,覆终身之恶。服楚功在覆篡恶之表,所以封桓公,名当如其事也。不月者,桓公不坐灭,略小国。
  [疏]注“传不言服楚”至“亡者”。○解云:其服楚在上四,年传云“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是也。注“明继”至“身之恶”。○解云:杀子纠者,即庄九年九月,“取子纠杀之”是也。灭谭,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是也。其灭遂者,即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是也。以继绝除杀子纠,以存三亡国除其三灭,故云覆终身之恶。○注“服楚”至“事也”。○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其篡文也。而言之表者,取以盖藏之。○注“不月”至“小国”。○解云:言灭国例书月者,恶其篡而罪之。今桓公功足除其灭,是以不月,故云不坐灭也。而灭谭灭遂皆月者,是时未足以覆之也。略小国者,欲道既讳不言齐,知是谁灭?而不书月,又以略小国故也。
 
  秋,夫人姜氏会齐于卞。○卞,皮彦反。
  九月,公至自会。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月者,与襄公之征齐,善录义兵。
  [疏]注“月者”至“征齐”。○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
 
  夏,师救齐。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据甲寅卫人及齐人战。○甗,鱼辇反,又音言。与伐,音预,下“不与”同。
  [疏]“宋公”至“故言伐”。○解云:谓宋公但与伐而不与战,故不得举重,是以两举之。○注“据甲”至“人战”。○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故使卫主之也”,彼注云“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是也。
 
  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据齐桓公霸者,犹不与征卫。
  [疏]“与襄公之征齐”也。○解云:谓使征而正之。征是上讨下之辞。○注“据齐”至“征卫”。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卫人及齐人战”是也。
 
  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不为文实者,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伐不义之道。○刀,音彫。为是,于伪反,注同。
  [疏]注“不为文”至“之道”。○解云:其为文实者,即上元年春,“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其二年“城楚丘”之下,亦复发文实之传矣。今此经何以不言宋师伐齐,传云此公也。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征。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征。诸侯之义不得专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不道者,力能征之,则征之可也。正以诸侯本无专封之道,是以元年二年之经,皆为文实,以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不义之道,是以不贬宋公称师矣。
 
  狄救齐。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卫。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虽拒义兵,犹有忧中国之心,故进之。不於救时进之者,辟襄公,不使义兵壅塞。
  [疏]注“狄称人”至“兵壅塞”。○解云:案《穀梁传》“狄救齐”,传云“善救齐也”;又云“邢人、狄人伐卫”,传云“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何氏《废疾》曰:即伐卫救齐当两举,如伐楚救江矣。又传以为江远楚近,故伐楚救江。今狄亦近卫而远齐,其事一也,於义《穀梁》为短。以此言之,则何氏之意適自伐卫,不为救齐之故。而此注又以“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者,谓以其上能救齐,是以於此进之,不谓此时伐卫为救齐也。所以不於救时进者,不使义兵壅塞也。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名者,著葵丘之会,叛天子命者也。不得为伯讨者,不以其罪执之,妄执之。所以著有罪者,为襄公杀耻也。襄公有善志,欲承齐桓之业,执一恶人,不能得其过,故为见其罪。所以助贤者,养善意也。月者,录责之。○为襄,于伪反,下“故为”、“起为”、“为襄公”、“深为”、“若不为”皆同。见,贤遍反。
  [疏]注“名者”至“命者”。○解云:即上九年“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传云“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是也。○注“不得为伯讨”。○解云:上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此不称侯,故解之。○注“月者,录责之”。解云:正以执例书时,即上四年夏,“齐人执陈袁涛涂”,五年“冬,晋人执虞公”之类是也。今此书月者,录责之也。
 
  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因本会于曹南,盟故以地,实邾娄。说在下。
  [疏]注“因本”至“在下”。解云:言此盟之前,相与于曹南矣。其实此盟在邾娄,故言实邾娄矣。
 
  鄫子会于邾娄。其言会盟何?据言诸侯会盟不录,及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外”至“会诸侯”。○解云:旧本皆无“及”字。言外诸侯会盟不录者,正以竟《春秋》上下,无外诸侯会盟之文。若存“及”,宜下句读之。
 
  后会也。说与会伐宋同义。君不会大夫,剌后会者,起实君也。地以邾娄者,起为邾娄事也。不言君者,为襄公讳也。鲁本许嫁季姬於邾娄,季姬淫泆,使鄫子请已而许之,二国交忿,襄公为此盟,欲和解之。既在会间,反为邾娄所欺,执用鄫子,耻辱加於宋无异,故没襄公,使若微者也。不於上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使若不为邾娄事盟,而鄫子自就邾娄,为所执者也。上盟不日者,深顺讳文,从微者例,使君下执,不以上盟为辨也。会盟不日者,言会盟不信已明,无取於日,自其正文也。
  [疏]注“说与会伐宋同义”。解云:即庄十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夏,单伯会伐宋”,传云“其言会伐宋何?后会也”,彼注云“本期而后,故但举会。书者,刺其不信”。○注“君不会大夫”。○解云:案庄九年春,“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传云“公曷为与大夫盟?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又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皆是君不会大夫之辞。○注“起实君也”。○解云:言起上宋人、曹人之属,实是宋公、曹伯耳。○注“地以邾娄”。○解云:正以二十八年夏,“公会晋侯”以下“盟于践土。陈侯如会”,传云“其言如会何?后会也”。然则彼言陈侯如会,此亦宜言鄫子如会,而言于邾娄,起为邾娄事也。○注“不言君者”。○解云:上曹南之盟,不言宋公等是也。○注“季姬淫泆”至“微者也”。○解云:即上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传云“鄫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内辞也。非使外朝,使来请已也”。○注“不於上”至“执者也”。○解云:上经云“盟于曹南”者,实是盟于邾娄,故以此解之。所以不於上经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使若不为邾娄事盟,而鄫子自就邾娄所见执者也。○注“上盟不”至“日者”。○解云:《春秋》上下,微者之盟,例皆书时,而下文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今此乃以不日为微者例者,正以宋襄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宜书月。隐元年注云“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是也。○注“会盟”至“正文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也。言自其正文也者,谓既言会盟,即是不信之正文,不劳书日以见。
 
  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恶乎用之?用之社也。其用之社奈何?盖叩其鼻以血社也。恶无道也。不言社者,本无用人之道,言用之已重矣,故绝其所用处也。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恶乎,音乌。恶无,乌路反。用处,昌虑反。
  [疏]注“日者鲁”至“自责之”。○解云:正以凡执例时,即上四年夏,“齐人执陈袁涛涂”之属是也。今日,故解之。
 
  秋,宋人围曹。
  卫人伐邢。
  冬,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因宋征齐有隙为此盟也。是后楚遂得中国霍之会执宋公。○。因宋征齐有隙,为此盟也。是后楚遂得中国,霍之会,执宋公。
  [疏]注“因宋征”至“执宋公”。○解云:谓上十八年襄公征齐,齐与宋有间隙,齐遂搆会诸侯之人而为此盟,以谋宋矣。“霍之会,执宋公”,即下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是也。
 
  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据蔡溃以自溃为文,举侵也。
  [疏]注“据蔡”至“侵也”。○解云:即上四年春,“公会齐侯”云云,“侵蔡,蔡溃”是也。
 
  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鱼烂而亡也。梁君隆刑峻法,一家犯罪,四家坐之,一国之中,无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状若鱼烂。鱼烂从内发,故云尔。著其自亡者,明百姓得去之,君当绝者。
  [疏]“鱼烂而亡也”。○注“梁君”至“绝者”。○《史记》、《春秋说》有此文也。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何以书?讥。何讥尔?门有古常也。恶奢泰,不奉古制常法。○恶,乌路反。
  [疏]注“恶奢”至“常法”。○解云:言其直是奢泰,不依古法,非僣天子也。隐五年传云“始僣诸侯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定二年“雉门及两观灾”之下,何氏云“立雉门两观不书者,僣天子不可言,虽在《春秋》中犹不书”。然则此新作南门书之,知不僣天子也。
 
  夏,郜子来朝。郜子者何?未有存文,嫌不名,故执不知问。○郜,古报反,姬姓之国,下同。
  [疏]注“未有存”至“知问”。○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隐二年传云“始灭昉於此乎?前此矣”,何氏云“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然则宋人灭郜在春秋之前,是以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自尔以来,不见存在之文。若然,则是失地之君,例合书名,而来朝不名,故执不知问。
 
  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据邓、穀名。
  [疏]注“据邓、穀名”。○解云:即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是也。
 
  兄弟辞也。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於邓、穀也。书者,喜内见归。
  [疏]注“不忍”至“绝贱”。○解云:即不书其名是也,何者?若非兄弟,宜书其名,绝而贱之。○注“明当”至“见归”。○解云:正以穀、邓书名,而此不名也。
 
  五月,乙巳,西宫灾。西宫者何?小寝也。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有西宫则有东宫矣。鲁子曰:“以有西宫,亦知诸侯之有三宫也。”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礼,诸侯娶三国女,以楚女居西宫,知二国女於小寝内各有一宫也,故云尔。礼,夫人居中宫,少在前;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少在后。
  [疏]“西宫者何”。○解云:欲言是庙,不书其谥;欲言居寝,而书宫举灾,故执不知问。○注“西宫者”至“云尔”。○解云:案襄九年“春,宋火”,传云“曷云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何氏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此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何故不言火而书灾?彼传又云“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彼注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如大有灾”,是以虽小言灾耳。○“礼夫人居中宫”。○解云:王者之制也。
 
  西宫灾,何以书?记灾也。是时僖公为齐所胁,以齐媵为嫡,楚女废在西宫而不见恤,悲愁怨旷之所生也。言西宫不系小寝者,小寝夫人所统,妾之所系也。天意若曰楚女本当为夫人,不当系於齐女,故经亦云尔。○为適,丁历反,又作“嫡”。
  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狄称人者,能常与中国也。
  冬,楚人伐随。叛楚故也。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贬狄者,为犯中国讳。○为,于伪反,下“不为襄”、下文“为执”皆同。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夏,大旱。何以书?记灾也。新作南门之所生。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孰执之?楚子执之。以下献捷贬。霍,《左氏》作“盂”。
  [疏]“会于霍”。○解云:《左氏》作“盂”,《穀梁》作“雩”,盖误,或所见异。○注“以下献捷贬”。○解云:即下文“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传云“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为执宋公贬”是也。
 
  曷为不言楚子执之?据溴梁盟下执莒子、邾娄子,复出晋人也。○溴,古阒反。
  [疏]注“据溴梁盟”。○解云:即襄十六年春,“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于溴梁”,“晋人执莒子、邾娄子以归”是也。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不与执为重,复举伐者,劫质诸侯,求其国事,当起也。不为襄公讳者,守信见执,无耻。说在下也。
  [疏]注“劫质诸侯”。○解云:言劫诸侯以为质而求其国,事当起也,是以执伐两举,见其外贪利也。下云“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是也。
 
  冬,公伐邾娄。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此楚子也,其称人何?据称使知楚子。贬。曷为贬?据齐侯献戎捷不贬。为执宋公贬。曷为为执宋公贬?据上巳没不与执中国。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盖鹿上之盟。
  [疏]注“盖鹿上之盟”。○解云:即上文春“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是也。言鹿上盟为此约。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彊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诈谖劫质诸侯,求其国,当绝,故贬。○堕,许规反。谖,音许援反,诈也;又音援。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吾不从子之言,以至乎此。”公子目夷复曰:“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所以坚宋公意,绝彊楚之望。
 
  [疏]“君虽不言国”。○解云:即言君假令不道是臣之国,今国当是为臣之国矣。所以坚宋公意,欲使宋公乃心在楚,不急求还。○注“绝彊楚之望”。○解云:欲绝楚人,使知宋难取,不复望之。
 
  於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巳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於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襄公本谓公子目夷曰“国,子之国也”。宋公愧前语,故惭不忍反,走之卫。不书者,执解而往,非出奔也。○守,手又反,又如字。应,应对之应。
  [疏]注“走之卫”至“奔也”。○解云:正决襄十四年夏,“卫侯衎出奔齐”也。
 
  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逆襄公归。凡出奔归书,执获归不书者,出奔巳失国,故录还,应盗国,与执获者异,臣下尚随君事之,未失国,不应盗国,无为录也。○国为,于伪反,下“为襄”、“为公子”,注“为没”、“故为”皆同。
  [疏]注“凡出奔”至“为录也”。○解云:正以桓十五年夏,郑伯突云云,彼传云“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不应盗国盗国,即入与复入是也,《春秋》皆录其归以别之。其执获而归不书者,本未失国,无义可著,何录之有?案下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冬,“曹伯襄复归于曹”,“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哀七年“秋,公伐邾娄。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然则三者皆执获而归,所以书之者,曹伯之下注云“执归不书,书者名恶当见”,其曹伯名者,剌天子归有罪也;卫侯归下注云“为杀叔武,恶天子归有罪也。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也”;邾娄子益之下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
 
  恶乎捷?捷乎宋。以上言伐宋。○恶,音乌。曷为不言捷乎宋?据戎捷也。为襄公讳也。襄公本会楚,欲行霸忧中国也。不用目夷之言,而见诈执伐宋,几亡其国,故讳为没国文,所以申善志。不月者,因起其事。○几,音祁。
  [疏]注“不月者,因起其事”。○解云:正以献戎捷书六月也。起事者,正以《春秋》之义,灭国例月,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是也。今此宋公几亡国,是以为讳之,去其月以起其贤。
 
  此围辞也,曷为不言其围?据上言守国,知围也。为公子目夷讳也。目夷遭难,设权救君,有解围存国免主之功,故为讳围,起其事,所以彰目夷之贤也。归捷书者,剌鲁受恶人物也。○遭难,乃旦反。
  [疏]“曷为不言其围”。○案旧本传注三者皆作“围”字,唯有“守”下“知”上一“国”字,以其有皆作“围”字者,误。守国,即上传“设守械而守”是也。
 
  [疏]注“设权”至“人物也”。○解云:救君者,即上传“宋公释乎执,走之卫”是也。解围者,楚人释宋公,去而不复围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言诸侯者,起霍之会诸侯也。不序者,起公从旁以议释宋公,会盟一事也。言会者,因以殊诸侯也。
  [疏]注“起霍之会诸侯也”。○解云:即上文“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是,上文序之,下文总之,故得起其上会诸侯也。不序者,若其序之云公会某侯某侯,即无以见公从旁别来。今诸侯不序,并作一文,别言公会,则知鲁公从旁而来,是以不序诸侯,以起其义。○注“会盟一事”至“侯也”。○解云:上言会于霍,下言盟於薄,明其但是一出之行,而更言公会诸侯者,因以殊诸侯矣。
 
  释宋公。执未有言释之者,此其言释之何?据执滕子至言释。
  [疏]“释宋公”。○解云:不言楚子释宋公者,何氏《废疾》:公羊以为公会诸侯释之,故不复出楚耳。○注“据执”至“言释”。○解云:即上十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是也。
 
  公与为尔也。公与为尔奈何?公与议尔也。善僖公能与楚议释贤者之厄。不言公释之者,诸侯亦有力也。
  [疏]“公与议尔”。○解云:言鲁公与为释宋公之事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娄,取须朐。○朐,其俱反,《左氏》作“句”。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娄人战于升陉。○陉,音刑。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偏战者日尔,此其言朔何?据奚之战不言朔。
  [疏]注“据奚之战不言朔”。○解云:即桓十七年“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春秋说》以为五月朔日也。
 
  《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繁,多也。杀,省也。正,得正道尤美。○不杀,所戒反,注同。省,所景反。何正尔?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泓,水名。水北曰阳。楚人济泓而来。济,渡。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迨,及。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馀,我虽前几为楚所丧,所以得其馀民以为国,喻褊弱。○丧国,息浪反,注同。几,音祁。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军法以鼓战,以金止,不鼓不战。不成列,未成陈也。君子不战未成陈之师。○毕陈,直觐反,下及注同。巳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言朔亦所以起有君而无臣,惜其有王德而无王佐也。若襄公所行,帝王之兵也。有帝王之君,宜有帝王之臣;有帝王之臣,宜有帝王之民。未能醇粹而守其礼,所以败也。○王德,于况反,又如字,下“王佐”同。醇粹,音纯;下虽遂反。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有似文王伐崇。陆战当举地,举水者,大其不以水厄人也。
  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疾重故也。疾,痛也。重故,喻若重故创矣。襄公欲行霸,守正履信,属为楚所败,诸夏之君宜杂然助之,反因其困而伐之,痛与重故创无异,故言围以恶其不仁也。○缗,亡巾反。重故,恶,乌路反。
  夏,五月,庚寅,宋公慈父卒。何以不书葬?盈乎讳也。盈,满也。相接足之辞也。襄公本以背殡,不书其父葬,至襄公身书葬,则嫌霸业不成,所覆者薄,故复使身不书葬,明当以前讳除背殡,以后讳加微封。内娶不去日,略之者,功覆之也。○慈父,《左氏》作“兹父”。复,扶又反。去,起吕反。
  [疏]注“襄公”至“背殡”。○解云:即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传云“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彼注云“襄公背殡出会宰周公,有不子之恶,后有征齐忧中国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恶,故讳不书葬”是也。○注“以后讳加微封”。○解云:谓以至功薄微,故加而为之讳而封之。其“封”字亦有下句读之,非也。○注“内娶”至“覆之也”。○解云:即下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彼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而责其去日者,正以文七年“夏,四月,宋公王臣卒”,注云“不日者,内娶略文”;十六年冬十一月,“宋人弑其君处臼”,彼注云“不日者,内娶略贱之”。然则三世内娶,二人皆略,此独书日者,明是覆之。
 
  秋,楚人伐陈。○冬,十有一月,杞子卒。卒者,桓公存王者后,功尤美,故为表异卒录之。始见称伯,卒独称子者,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贬称子者,《春秋》黜杞不明,故以其一等贬之,明本非伯,乃公也。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也。不名不日不书葬者,从小国例也。○始见,贤遍反。
  [疏]注“桓公存”至“录之”。○解云:正所以传闻之世,小国之卒未合书见,故解之。○注“始见称伯”。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来朝”是也。○注“为徐莒所胁”。○解云:即十四年传云“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是也。○注“贬称”至“不明”。○解云:正以春秋之前,周王旧有黜陟之法,隐元年仪父称字,上十七年春英氏称氏之类。今杞公之爵虽为伯,仍恐春秋之前周王黜之,非为新周,故曰不明。○注“故以其一等贬之”。○解云:谓伯之与子,《春秋》合以为一而巳。杞君从伯至子,乃是同事之内,故云一等。○注“明本非伯,乃公也”。○解云:正以一等贬之,明是王者之后,本非伯尔。庄二十七年“杞伯来朝”之时,所以不称侯,正欲此处以一等贬之,故彼不称侯也。圣人子孙有诛无绝者,若其有过,但当诛责,不合绝去其爵,是以虽微弱见贬,仍但从伯至子,不失其爵矣。○注“不名不日”至“例也”。○解云:谓所传闻之世,尤小国如此。若其曹、许之属,仍自书名书葬,即上四年“许男新臣卒”,“秋,葬许缪公”,彼注云“得卒葬於所传闻世者,许大小次曹,故卒少在曹后”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郑。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据王子瑕奔晋不言出。
  [疏]“王者无外”。○解云:桓八年传云:“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是也。○注“据王”至“言出”者。解云:即襄三十年“王子瑕奔晋”是也。
 
  不能乎母也。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下无废上之义,得绝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从母命。
  [疏]注“明母”至“母命”。○解云:正以襄王之母於今仍在,亦非继母,与《左氏》异也。郑氏《发墨守》云“圣人制法,必因其事,非虚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今襄王实不能孝道,称惠后之心,今其宠专於子,失教而乱作,出居于郑,自绝于周,故孔子因其自绝而书之,《公羊》以母得废之,则《左氏》巳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后所生,非继母。又云“失教而乱作,自绝於周,从《左氏》”。郑氏杂用三家,不苟从一。鲁子曰:“是王也,不能乎母者,其诸此之谓与?犹曰是王也,无绝义,不能事母而见绝外者,其诸谓此灼然异居,不复供养者与!王书者,录王者所居也。○与,音馀。复,扶又反。供养,九用反;下馀亮反。
 
  [疏]注“灼然异”至“居也”。○解云:《公羊》以为此天王出居于郑,不事其母,而自出居于郑,《春秋》恶其所为,是以书出以绝之,实非出奔,故云灼然异居,不复供养者与。
 
  晋侯夷吾卒。篡故不书葬,明当绝也。不日月者,失众身死,子见篡逐,故略之,犹薛伯定也。
  [疏]注“篡故不书,明当绝也”。○解云:正以惠公无立、入之文,於例去葬以绝之。○注“不日月”至“略之”。解云:大国之卒,例书日月,上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之类是也。○注“犹薛伯定也”。○解云:即定十二年“春,薛伯定卒”,彼注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然则惠公之子,亦是不肖而以为后,未期之间,文公夺之,是以不书日月。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卫侯燬何以名?据楚子灭萧不名。○燬,况委反。绝。曷为绝之?据俱灭人。灭同姓也。绝先祖之体尤重,故名,甚之也。日者,为鲁忧而录之。○为鲁,于伪反,下同。
  [疏]“灭同姓也”。○解云:《曲礼下》篇云“灭同姓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公羊》、何氏以为齐人灭莱,楚灭隗,晋灭下阳之属皆非同姓,是以不名耳。○注“日者”至“录之”。○解云: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而此书日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燬卒。
  宋荡伯姬来逆妇。宋荡伯姬者何?荡氏之母也。荡氏,宋世大夫。
  [疏]“未荡伯姬者何”。○解云:欲言妇人,而来逆妇;欲言大夫,而言伯姬,故执不知问。○注“荡氏,宋世大夫”。○解云:正以称荡氏,若崔氏、尹氏之属,文同也。
 
  其言来逆妇何?据莒庆言逆叔姬。连来者,嫌内女,为杀直来也。
  [疏]注“连来者”。○解云:弟子本意,据莒庆逆叔姬,难此逆妇之文,宜云其言逆妇何,而连来言之者,正以伯姬是内女,嫌经言来逆妇,为杀直来之耻,非实逆妇,是以连来问之。似若上五年“杞伯姬来朝其子”,传云“其言来朝其子何”,彼注云“连来者”,“问为直来乎,为下朝出”之类。其直来者,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传云“其言来何?直来曰来”,彼注云“直来,无事而来也”是也。
 
  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宋、鲁之间,名结婚姻为兄弟。称妇者,见姑之辞,以逆实文,知不杀直来也。主书者,无出道也。○见,贤遍反。
  [疏]“其称妇何”。○解云: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今此非在涂而称妇,故难之。不注者,从省文可知也。○注“宋鲁”至“兄弟”。○解云:盖时犹然,公羊子,齐人,而取宋、鲁间语者,正以荡伯姬来逆妇,宋、鲁之事,故使解之亦何伤?○注“主书者,无出道也”。○解云:言伯姬无逆妇之道,是以书而讥之。
 
  宋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大夫名,正其义也。外小恶正之者,宋以内娶,故公族以弱,妃党益彊,威权下流,政分三门,卒生篡弑,亲亲出奔,疾其末,故正其本。○去,起吕反。
  [疏]注“三世”至“臼也”。○解云:即上二十三年夏,“宋公慈父卒”;文七年夏,“宋公王臣卒”;文十六年冬,“宋人弑其君处臼”是也。○注“外小恶正之者”。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故也。○注“威权下流”。○解云:谓君之威权下流于臣,而臣下用之也。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何以不言遂?据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两之也。微者不别遂,但别两耳。别之者,恶国家不重民命,一出兵为两事也。纳顿子书者,前出奔当绝,还入为盗国当诛,书楚纳之,与之同罪也。主书者,从楚纳之。顿子出奔不书者,小国例也。不见挈者,故君不可见挈於臣。○恶,乌路反。
  [疏]注“顿子”至“例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小国出入不两书,桓十五年夏,“许叔入于许”,注云“不书出时者,略小国”,是例也。○注“不见挈者”。○解云:故君不可见挈於臣者,案桓十一年“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传云“突何以名?挈乎祭仲也”,彼注云“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当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案庄九年“夏,公伐齐,纳纠”,传曰“何以不称公子”,彼注云“据下言子纠,知非当国,本当去国见挈言公子纠”。此若作挈文,宜言楚人纳某甲于顿,去其国爵,以见挈于楚矣,故君不可以见挈於臣。
 
  葬卫文公。不月者,灭同姓,故夺臣子恩也。
  [疏]“主不月者”至“恩也”。○解云:卒日葬月,大国之常。案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之类是也。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莒无大夫,书莒庆者,尊敬婿之义也。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别,彼列反。
  [疏]注“书莒”至“之义也”。○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传云“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注“公与未”至“致也”。○解云:案庄六年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谓与诸侯会时然也。今此卫子、莒庆皆是卑者,得意不得意亦可知,故言不别得意耳。今洮是内地,位不合致,假令在外,亦不致之,何者?正以其与卑者会盟,得意不假别之,如定十二年冬,“公至自围成”,成是孟氏之邑而书致,彼注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佗国来,故危录之”是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甯遬盟于向。○遬,音速。向,舒亮反。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其言至巂弗及何?据公追戎于济西,不言所至,又不言弗及。○巂,户圭反,又似兖反。侈也。侈,犹大也。大公能却强齐之兵。弗者,不之深者也。言齐人畏公士卒精猛,引师而去之,深远不可得及,故曰侈。不直言大之者,自为追,唯臣子得褒之耳,不得与追戎同也。言师者,侈大公所追也。国内兵不书而举地者,善公齐师去则止,不远劳百姓,过复取胜,得用兵之节,故录详之。○侈,昌尔反,又昌者反,大也。卒,子忽反。自为,于伪反,下“深为”同。
  [疏]“主不直言”至“录详之”。○解云:案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云“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大其为中国追也。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大之也”,彼注云“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言大者,当有公赏也”。然则彼为诸侯追,於王法当有功赏,故得云大。此则自为巳追,但臣子得褒之,故传不言大以见义。云言师者,侈大公所追也者,正以上言“齐人侵我西鄙”,下言“公追齐师”,与上文异故也。
 
  夏,齐人伐我北鄙。
  卫人伐齐。
  公子遂如楚乞师。乞者何?卑辞也。曷为以外内同若辞?据《春秋》尊鲁。
  [疏]“乞者”至“若辞”。○解云:案成十六年夏,“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十七年秋,“晋侯使荀罃来乞师”,外亦言乞师也。
 
  重师也。外内皆同,卑其辞者,深为与人者重之。曷为重师?据泓之战不重师。
  [疏]注“据泓之战不重师”。○解云:上二十二年“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传云“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楚人济泓而来。直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馀,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巳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然则宋公守古败师,而《春秋》善之也,是其不重之文。
 
  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不正者,不正自谓出当复反,战当必胜。兵,凶器;战,危事,不得巳而用之尔,乃以假人,故重而不暇别外内也。称师者,正所乞名也。乞师例时。○当复,扶又反,下同。别外,彼列反,下同。
  [疏]注“战必当胜”。○解云:以义言之,此句亦宜云战不正胜者,不正自谓战当必胜,但何氏省文,不复备言。○注“乞师例时”。○解云:正以据文承夏下文,成十三年“春,晋侯使郤锜来乞师”之属,皆书时故也。
 
  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不月者,略夷狄灭微国也。不言获者,举灭为重。书以归者,恶不死位。不名者,所传闻世,见治始起,责小国略,但绝不诛之。○隗,五罪反,二传作“夔”。恶不,乌路反,下同。传,直专反。见治,贤遍反;下直吏反。
  [疏]注“不月者,略夷狄”。○解云:正以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皆书月故也。○注“不名者”至“不诛之”。○解云:案上二十三年“杞子卒”之下,注云“又因以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故贬不失爵也”。以此言之,似诛轻绝重。此注云“但绝不诛”,自相违者,凡诛有二种:一是诛责之诛,若齿路马有诛,於子与何诛之类;一是诛绝之诛,似武王诛纣,诛君之子不立之类。然则上言有诛无绝,圣人子孙但当诛责而巳,不合绝去。此言但绝不诛者,谓所传闻之世,责小国略。今此不书其名,但欲绝去一身,不听为君,不合诛灭其国。哀七年“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传云“邾娄子益何以名?绝。曷为绝之;又庄十年“以蔡侯献舞归”,传曰“蔡侯献舞何以名?绝。曷为绝之”;以此二文言绝之,则似书名为绝之。此注云“不名者,但绝而不诛”,又以不名为绝者,盖以绝亦有二种:一是绝去其身,一是绝灭其国。蔡侯献舞,大国之君,不能死难,为楚所获。《春秋》之义,不与夷狄得志于诸夏,是以不得书获,故名蔡侯,起其当合绝灭矣。邾娄正当所见之世为鲁所获,《春秋》之义,内获人皆讳不书,故名邾娄子,以起不死难,当绝灭矣。今此隗子既是微国,复当传闻之世,若其书名,恐如二君,亦合绝灭,故不名,见责之略也,但合一身绝去而巳。
 
  冬,楚人伐宋,围缗。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剌道用师也。时以师与鲁,未至,又道用之,於是恶其视百姓之命若草木,不仁之甚也。称人者,楚未有大夫,未得称师,楚自道用之,故从楚文。
  [疏]“邑不”至“用师也”。○解云:案隐五年“宋人伐郑,围长葛”之下,传云“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彼巳注云“据伐於馀丘不言围”。然则彼巳有注,故此不复解耳。○注“称人”至“从楚文”。○解云:以文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彼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然则文九年始有大夫,则知今时未有。然上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下二十八年夏,“楚杀其大夫得臣”,在椒来聘之前,而有大夫者,屈完之下传云“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注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然则欲尊屈完,使当桓公,以醇霸德,非常事。子玉之下注云“楚无大夫,言其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注“楚自道”至“楚文”。○解云:欲道下文公以楚师得称楚师,而此不得者,以楚自道用之,故从楚文也。
 
  公以楚师伐齐,取穀。言以者行公意,别鲁兵也。称师者,顺上文。
  [疏]注“言以者行公意”。○解云: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已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
 
  公至自伐齐。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据伐邾娄取丛不致。未得乎取穀也。未可谓得意於取穀。曷为未得乎取穀?据俱取邑。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鲁内虚而外乞师,以犯强齐,会齐侯昭卒,晋文行霸,幸而得免。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故虽得意,犹致伐也。
  [疏]注“鲁内虚而外乞师”。○解云:言内虚者,谓自无师。○“会齐侯昭卒”。○解云:即下二十七年“齐侯昭卒”是也。○注“晋文行霸”。○解云:即二十八年侵曹伐卫,败楚师于城濮,盟于践土是也。○注“故虽”至“伐也”。○解云:庄六年注云“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然则此文公以楚师伐齐取穀,是得意,宜合不致。今致伐,作不得意之文,故解之。
 
  二十七年,春,杞子来朝。贬称子者,起其无礼不备,故鲁入之。
  [疏]注“贬称子”至“入之”。○解云:杞本公爵,但《春秋》欲新周故宋而黜之称伯,即庄二十七年冬,“杞伯来朝”是也。至二十三年经书“杞子卒”者,但以微弱为徐、莒所胁,不能死位,故以其一等贬之,见圣人子孙有诛无绝而已。至於此经复称子者,起其无礼,故《左氏》皆有鲁入之文也。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属,音烛。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此楚子也,其称人何?据序诸侯之上。贬。曷为贬?据围郑不贬。为执,宋公贬,故终僖之篇贬也。古者诸侯有难,王者若方伯和平之,后相犯,复故罪,楚前执宋公,僖公与共议释之。今复围犯宋,故贬,因以见义。终僖之篇贬者,言君子和平人,当终身保也。○为,于伪反。难,乃旦反。今复,扶又反。见,贤遍反。
  [疏]注“楚前执宋公”。○解云:即二十一年秋,“执宋公以伐宋”,十二月,“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传云“执未有言释之者,此其释之何?公与议尔也”,彼注云“善僖公能与楚议,释贤者之厄”。
 
  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地以宋者,起公解宋围,为此盟也。宋得与盟,则宋解可知也。而公释之见矣。○与,音预。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曷为再言晋侯?据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亦两事,不再出楚人。
  [疏]注“据楚”至“出楚人”。○解云:在上二十五年秋也。非两之也。然则何以不言遂?据侵蔡遂伐楚言遂。
 
  [疏]“非两之也”。○解云:上二十五年顿子之下,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注云:“微者不别遂,但别两称耳。别之者,恶国家不重民命,一出兵为两事也”。以此言之,初发国,即有两伐之意。○注“据侵蔡伐楚言遂”。○解云:即上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以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是也。
 
  未侵曹也。未侵曹,则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则曷为伐卫?晋侯将侵曹,假涂于卫,卫曰:“不可得。”则固将伐之也。曹有罪,晋文行霸征之,卫壅遏,不得使义兵以时进,故著言侵曹,以致其意,所以通贤者之心,不使壅塞也。宋襄公伐齐月,此不月者,晋文公功信未著,且当脩文德,未当深求於诸侯,故不美也。○卫雍,於勇反,下同;又作“壅”,同。遏,於葛反。
  [疏]“卫曰不”至“伐之也”。○解云:言卫不可得涂,则固将先伐之,其意犹自欲得侵曹矣。○注“曹有”至“征之”。○解云:言征之者,谓伐而正之,上讨下之辞,如上十八年传云“与襄公之征齐也”。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即注,当言戍卫不卒。
  [疏]“不卒戍者何”。○解云:欲言实戍,乃有不卒戍之文;欲言不戍,而经书戍卫,故执不知问。
 
  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据言戍卫行文。遂公意也。使臣子不可使,耻深,故讳使若往不卒竟事者,明臣不得壅塞君命。剌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剌之?内讳杀大夫,谓之剌之也。有罪无罪,皆不得专杀,故讳杀言剌之。不言剌公子买,但言不卒戍剌之者,起为上事剌之也。内杀大夫例,有罪不日,无罪日。外杀大夫皆时。○起为,于伪反,下“为下卒”、“为晋”、“深为”、“不为”同。
  [疏]“剌之者何”。○解云:欲言不杀,文言剌之;欲言实杀,文不言杀,故执不知问。○注“有罪”至“剌之也”。○解云:《孟子》言大夫者,天子命之辅助其政,诸侯不得专杀大夫也。然则《孟子》之文论有罪,故此何氏云“有罪无罪,皆不得专杀也”。○注“内杀大”至“无罪日”。○解云:其有罪不日,即此文是。而不月者,与上同月故也。无罪日者,成十六年冬十二月,“乙酉,剌公子偃”是也。○注“外杀大夫皆时”。○解云:即上七年夏,“郑杀其大夫申侯”,下三十年“秋,卫杀其大夫元咺”之类是也。
 
  楚人救卫。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畀者何?与也。其言畀宋人何?据下执卫侯,言归之于京师。○畀宋,必二反,与也,下同。
  [疏]“畀者何”。○解云:欲言是与,文不言归;欲言非与,畀者与义,故执不知问。○注“据下”至“京师”。○解云:即下经云冬,“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是也。然则彼言归于京师,此言以畀宋人,故难之。
 
  与使听之也。与使听其狱也。时天王居于郑,晋文欲讨楚师,以宋王者之后,法度所存,故因假使治之。宋称人者,明听讼必师断,与其师众共之。○断,丁乱反,下“当断”同。
  曹伯之罪何?甚恶也。其甚恶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曹伯数侵伐诸侯,以自广大,传曰“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是也。齐桓既没,诸侯背叛,无道者非一。晋与曹同姓,恩惠当先施,刑罚当后加,起而征之,嫌其失义,故著其甚恶者可知也。以兵得不言获者,晋文伯讨,不坐获者,故亦不责曹不死义兵。日者,喜义兵得时入。○数,所角反,下“数道”同。
  [疏]注“传曰晋侯”至“是也”。○解云:即下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之下,传云“恶乎取之?取之曹也。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是也。○注“恩惠当先施”。○解云:即《尧典》云“九族既睦,平章百姓”是也。○注“刑罚当后加”。○解云:即《小司寇》“议亲议贤之辞”是也。○注“故著其甚恶”。○解云:即执而言畀宋人,使治其罪是也。○注“晋文伯讨”。○解云:即称侯以执是也。○注“不坐获者”。○解云:谓诸侯言获者,皆是恶其擅获,是以上十五年“获晋侯”之下,传云“君获,不言师败绩也”,注云“举君获为重也。释不书者,以获君为恶。书者,以恶见获,与获人君者,皆当绝也。主书者,从获人例”,是其坐获之文。今晋侯伯讨,故不坐获。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据秦称师录功,知大战必不使微者,楚虽无大夫,齐桓行霸书屈完也。○濮,音卜。
  [疏]注“据秦称师”。○解云:案文十二年秋,“秦伯使遂来聘”,传云“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然则至文十二年秦始有大夫,则知此时未合称师。今乃称师录功,故知大战。既是大战,则明知必不应使微者。云楚虽无大夫者,文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以此言之,则知此时未有大夫,故曰楚虽无大夫矣。云齐桓行霸书屈完也者,即上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传云“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注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是也。
 
  子玉得臣也。以上败绩,下杀得臣。
  [疏]“子玉得臣也”。○解云:传及注意,似子玉为得臣之氏。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据屈完当桓公称名氏。贬。曷为贬?据邲之战,林父不贬。○邲,皮必反。大夫不敌君也。臣无敌君战之义,故绝正也。秦称师者,助霸者征伐,克胜有功,故褒进之。齐桓先朝天子,晋文先讨夷狄者,晋文之时,楚与争彊,所遭遇异。
 
  [疏]注“齐桓先朝天子”。○解云:正以庄十三年冬柯之盟,桓公之信著于天下,岂不朝天子而得然乎?但以外朝不书,是以无经可指耳,但何氏以理知之,故言先朝天子。言先者,欲道至僖四年乃始服楚之意。云所遭遇异者,谓齐桓初霸之时,楚未强大,虽侵诸夏,未能为伯者之害,是以桓公养成其晦,至僖四年乃往讨而服之。至晋文之时,楚人孔炽围宋救卫,与之争盛,是以未暇朝王,先讨子玉矣,时事不同,故云所遭遇异矣。
 
  楚杀其大夫得臣。楚无大夫,其言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不氏者,子玉得臣,楚之骄蹇臣,数道其君侵中国,故贬,明当与君俱治。○道,音导。
  卫侯出奔楚。晋文逐之。不书逐之者,以王事逐之,择立其次,无绝之心,恶不如出奔重。
  [疏]注“择立”至“奔重”。○解云:立叔武是也。叔武,卫侯之弟,故曰其次耳。恶不如出奔重者,言文公逐人之恶,少於卫侯出奔之罪。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陈侯如会。其言如会何?据曹伯襄言会诸侯。
  [疏]注“据曹伯襄”。○解云:即下文“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是也。
 
  后会也。说与会伐宋同,刺诸侯不慕霸者,反歧意于楚,失信后会。会不致者,安信与晋文也。盟日者,谲也。卫称子者,起叔武本无即位之意。陈歧意于楚,在二十七年。○谲,古反。
  [疏]注“盟日者谲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今而书日,故解之。而言谲者,正以孔子谓之“谲而不正”,故取其文。○注“卫称子”至“之意”。○解云:卫侯为王伯所逐而立叔武,叔武即是成君,何不称侯而作未逾年之君号?欲起其本无即位之心故也。无即位之心者,即下云“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已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是也。
 
  公朝于王所。曷为不言公如京师?据三月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则曷为不言天子在是?据狩于河阳。不与致天子也。时晋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诸侯不可卒致,原王居践践土”,下谓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明王法,虽非正,起时可与,故书朝,因正其义。不书诸侯朝者,外小恶不书,独录内也。不书如,不言天王者,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卒,七忽反,下“仓卒”同。见,贤遍反,下“不见”、“当见”、“见其”同。
  [疏]注“时晋”至“录内也”。○解云:皆《春秋说》文及《史记》文。《檀弓下》篇云“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郑玄注云“孺,稚也”,孺子犹稚子,则於僖九年献公卒时,仍谓之稚子。今得称云年老者,正以《礼记》非正典,何氏不醇取之。云明王法,虽非正,起时可与者,言明王之法,虽以为非正,欲见当时事势不得不然,是故遂书其朝。云公朝于王所,言因正其义者,欲道臣无召君之义,故不言王之所在。云不书诸侯朝者,正以诸侯朝王,不在京师,亦是其恶,但非大恶,当所传闻之世,见在不录之限,是以特书公朝,故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何氏云“於所传闻世,见治起於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是也。○注“不书如不言”至“之功”。○解云:《春秋》之例,内朝言如,外来言朝。今此鲁侯不言如,反言朝,故云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也。不言天王,所以得正君臣。见文公之功者,以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下,何氏云“天王者,时吴、楚上僣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然则称王为正,称於天则非礼。今此经书不言天王者,亦是正君臣,以见文公之功也。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名者,剌天子归有罪也。言自楚者,为天子讳也。天子所以陵迟者,为善不赏,为恶不诛。卫侯出奔当绝,叔武让国,不当复废,而反卫侯令杀叔武,故使若从楚归者。复归例皆时,此月者,为下卒出也。○当复,扶又反。令,力呈反,下“令自”同。
  [疏]注“言复归”至“归之”。○解云:《春秋》文。是以传云“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何氏云“叔武讼治於晋文公,令白王者,反卫侯使还国也”。天子有命归而言复归者,正以卫侯出恶归无恶故也,何者?正以卫侯初出之时,晋文以王事逐之,是其出恶;及其归国,得天子之命,是其归无恶矣。桓十五年传曰“复归者,出恶归无恶”是也。○注“名者”至“罪也”。解云:诸侯不生名,若其生名皆欲绝之,不以为诸侯,是以庄十年“蔡侯献舞”之下,传云“蔡侯献舞何以名?绝也”。今此卫侯王事不供,而为伯者所逐,故当合绝,但天子归之,失诛臣之义,是以书名剌天子也。○注“自楚者,为天子之讳也”。解云:正以自者有力之文,故言自楚,得为天子讳者,若似自得楚力而归然。注“复归”至“出也”。解云:案桓十七年秋,“蔡季自陈归于蔡”;下三十年秋,“卫侯郑归于卫”之属,是归书时也。其复归书时者,即下冬,“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之类,是例合时,而此月,故知为他事出也。
 
  卫元咺出奔晋。○咺,况元反。
  陈侯款卒。不书葬者,为晋文讳,行霸不务教人以孝。陈有大丧,而姜会其孤,故深为耻之。宋襄亦背殡,独不为齐桓讳者,时宋襄自会之。卒不日者,贱其歧意于楚。
  [疏]注“卒不日者”。○解云:以大国之卒例书日,巳说于上。
 
  秋,杞伯姬来。
  公子遂如齐。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娄子、秦人于温。
  天王狩于河阳。狩不书,此何以书?据常事也。不与再致天子也。一失礼尚愈再失礼重,故深正其义,使若天子自狩,非致也。鲁子曰:“温近而践土远也。此鲁子一说也。温近狩地,故可言狩。践土远狩地,故不言狩也。公以再朝而日言之,上说是。
  [疏]“温近而践土远也”。○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远,为远外之远。○注“公以”至“上说是”。○解云:正以上朝不日,而下朝始日,危录内再失礼,则知此书狩者,不与再致天子也,故言上说是。
 
  壬申,公朝于王所。其日何?据上朝不日。录乎内也。危录内再失礼,将为有义者所恶。不月而日者,自是诸侯不系天子,若自不系於月。○恶,乌路反,下“恶卫”同。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归之于者何?归于者何?归之于者,罪巳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则何以得为伯讨?此难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难,乃旦反,下“方难”同。
  [疏]“归之于者何”。○解云:欲言伯执,晋不称侯;欲言非伯,而云归之于京师,似得伯执之义,故执不知问。
 
  归之于者,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巳可知矣。归之者,次绝之辞。执于天子之侧,巳白天子,罪定不定,自在天子,故言巳可知。
  归于者,非执之于天子之侧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未得白天子分别之者,但欲明诸侯尊贵,不得自相治,当断之于天子尔。大恶虽未可知,执有罪,当为伯讨矣。无罪而执人,当贬称人。○别,彼列反。卫侯之罪何?杀叔武也。何以不书?据杀大夫书。为叔武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叔武?据失兄意。○为叔,于伪反,下“为贤”、“为叔武”及注“而为”、“深为”皆同。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巳立。故上称子。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叔武讼治於晋文公,令白王者反卫侯,使还国也。叔武让国见杀,而为叔武讳杀者,明叔武冶反卫侯,欲兄飨国,故为去杀巳之罪,所以起其功,而重卫侯之无道。○为去,起吕反。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元咺走而出。此晋侯也,其称人何?此以伯讨而何贬者,言归之于伯讨,明知坐他事,故更问之。○篡,初患反。
  [疏]注“此以伯讨而何贬者”。○解云:上四年“齐人执陈袁涛涂”之下,传云“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然则此传宜云此执有罪,何以不称侯?而云此晋侯也,其称人何?问其贬者,正以言归之于者,罪定巳可知,即是伯讨明矣。知称人更有所为,故问其称人之义。
 
  贬。曷为贬?据他罪不见。卫之祸,文公为之也。文公为之奈何?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使人兄弟相疑。《春秋》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文公恶卫侯大深,爱叔武大甚,故使兄弟相疑。○大深,音泰,下同。放乎杀母弟者,文公为之也。文公本逐之非,故致此祸也。逐之文不见,故贬。主书者,以起文公逐之。○放乎,甫往反。
  [疏]注“文公本逐之非”。○解云:上注文公以王事逐之,而言非者,虽王事不供,罪不至逐,而文公逐之,疾恶大甚,故以为非也。案《论语》云:“人而不仁,疾之巳甚,乱也。”○注“以起文公逐之”。○解云:其主书者,即文公执卫侯之事是也。今执卫侯,贬文公称人,见其失所,是故贬以起文公逐之。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有力焉者,有力于晋也。言恃晋有属巳力以归,方难下意,故於是发问。○属,音烛。
  [疏]“自者何”。解云:文公贤伯,而有力於恶人,似非其义,故执不知问。此执其君,其言自何?上元咺出奔晋,而文公执卫侯,知以元咺诉执之,怪诉其君而助之。为叔武争也。解文公助之意,以元咺为叔武争诉,以为忠於巳而助之。虽然,臣无诉君之义,复於卫非也,悖君臣之义,故著言自,明不当有力於恶人也。言复归者,深为霸者耻之,使若无罪。○争,争斗之争,下注同。悖,必内反。
 
  诸侯遂围许。
  曹伯襄复归于曹。
  遂会诸侯围许。曹伯言复归者,天子归之也。名者,与卫侯郑同义。执归不书,书者,名恶当见。本无事,不当言遂,又不更举曹伯者,见其能悔过,即时从霸者征伐也。霸兵不月者,剌文公不偃武脩文以附疏,仓卒欲服许,卒不能降,威信自是衰,故不成其善。○降,户江反。
  [疏]“曹伯襄复归于曹”。○解云:天子归之,以得天子之命,其罪可以除,故言复归,作入无恶之文矣。上卫侯之下,注云“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不言卫侯。而此处著言曹伯者,正以文承元咺复归之下,辨嫌也。○注“执归”至“言遂”。○解云:正以上二十一年宋公被执而归,经不书之,故知执归不书。今书者,其名之恶当须见之。○注“又不更举曹伯者”。○解云:谓何以不言曹伯遂会诸侯围许,正以言遂,又不更举曹伯,皆是风疾之义,故可以见悔过,即时从霸者征伐也。○注“欲服许”至“其善”。○解云:正以上文温之会,许男不至,是不慕霸者而从于楚,故因而服之。云卒不能降者,正以二十九年春经书“公至自围许”,作不得意之文。庄六年“秋,公至自伐卫”之下,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不致会,知卒不能降也。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葛卢者何?夷狄之君也。何以不言朝?据诸侯来曰朝。○介葛,音介,国名。
  [疏]“介葛卢者何”。○解云:欲言诸侯,文不言朝;欲言大夫,文不书聘,故执不知问。
 
  不能乎朝也。不能升降揖让也。介者,国也。葛卢者,名也。进称名者,能慕中国,朝贤君,明当扶勉以礼义。
  [疏]注“进称名者”。○解云:正以下三十年秋,“介人侵萧”不名,故知此称名是其进。
 
  公至自围许。○夏,六月,公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狄泉。文公围许不能服,自知威信不行,故复上假王人以会诸侯,年老志衰,不能自致,故诸侯亦使微者会之。月者,恶霸功之废於是。○故复,扶又反,年未同。恶,乌路反。
  [疏]注“月者”至“废於是”。○解云:正以月非大信之辞也。
 
  秋,大雨雹。夫人专爱之所生。○雨,于付反。雹,步角反。
  冬,介葛卢来。前公围许不在,故更来朝。不称字者,一年再朝不中礼,故不复进也。○中,丁仲反。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卫侯未至,其称国以杀何?据归在下。道杀也。时巳得天子命还国,於道路遇而杀之,坐之与至国同,故但称国,不复别也。言及公子瑕者,下大夫别尊卑。○复,扶又反。别尊,彼列反。
  卫侯郑归于卫。此杀其大夫,其言归何?据未至而有专杀之恶,与入恶同。
  [疏]“其言归何”。解云:正以归者,是出入无恶也。○注“与入恶同”。○解云:正以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今此卫侯未至而杀,故宜与入恶同,不合言归,故难之。
 
  归恶乎元咺也。卫侯归杀无恶,则元咺之恶明矣。曷为归恶乎元咺?据师还。
  [疏]注“据师还”。○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彼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彼鲁公遣师灭同姓,归善于师,而归恶于公,此卫侯即归恶于元咺,与彼义违。
 
  元咺之事君也,君出则巳入,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元咺自晋复归于卫,恃晋力以归是也。
  [疏]注“恃晋”至“是也”。○解云:即彼传云“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注云“有力焉者,有力于晋也。言恃晋有属已力以归”是。
 
  君人则巳出,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元咺出奔晋是也。以为不臣也。故不从犯伯执,为天子所还,言复归,从出入无恶言归,以见元咺有出入罪,卫侯得杀之,所以专臣事君之义。名者,为杀叔武之恶天子归有罪也。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以见,贤遍反,下同。为,于伪反。恶天,乌路反。
  晋人、秦人围郑。○介人侵萧。称人者,侵中国,故退之。
  [疏]注“称人者”至“退之”。○解云:正以上二十九年来朝称名,今不名,故知此称人者,退之也。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与葵丘会同义。
  [疏]注“与葵丘会同义”。○解云:葵丘之会在上九年,“公会宰周公”以下“于葵丘”,彼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也”。此宰周公亦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聘诸侯,恶不胜任,故云与葵丘同义。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不举重者,遂当有本。○桥君,居表反,本又作“矫”。
  [疏]“大夫无遂事”。○解云:正以臣无自专之道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恶乎取之?以不月,与取运异,知非内叛邑。○恶,音乌。
  [疏]注“以不月”至“叛邑”。○解云:昭元年“三月,取运”,传云“运者何?内之邑也。其言取之何?不听也”,注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取以起之。月者,为内喜得之,故书月也。此不书月,与彼异,知非内之邑,是以传云“恶乎取之”,犹言何处取之。
 
  取之曹也。曷为不言取之曹?据取丛言邾娄田也。讳取同姓之田也。同姓相贪利,恶差重,耻差深。○恶差,初卖反,下同。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据伐同姓不讳。即有兵,当举伐曹,下日,若甲戌取须朐。
  [疏]注“即有兵”至“须朐”。○解云:即文七年“春,公伐邾娄。三月,甲戌,取须朐”,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注云“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
 
  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班者,布徧还之辞。○布徧,音遍,下文同。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据晋还之得为伯。
  [疏]注“据晋还之得为伯”。○解云:即上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是也,何者?称侯以执,伯讨之文。然此传云“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正指上二十八年执曹伯以畀宋人之文。言晋还之者,谓执曹伯而还诸侯之田矣。
 
  久也。鲁本为霸者所还,当时不取,久后有悔,更缘前语取之,不应以复得,故当坐取邑。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据俱卜也。
  [疏]“曷为或言三卜”。○解云:即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是也。○“三卜礼也”。○解云:案《曲礼上》篇云“卜筮不过三”,是其旧典之遗存,郑玄云“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是也。三卜礼,谓是鲁礼。若天子之郊则不卜,以其常事,但以鲁郊非常,是以卜之,吉则为之,凶则巳之。
 
  求吉之道三。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奇,居丑反。
  [疏]“求吉之道三”。○解云:《周礼》大卜掌三王之龟易,义亦通于此。然三卜是礼,理应不书,襄七年“三卜郊”何以书?正以鲁人之郊,博卜三正,襄七年乃在周之四月,以其不时,是以书也。
 
  “禘尝不卜”。郊何以卜?禘比祫为大,尝比四时祭为大,故据之。
  [疏]“禘尝不卜”。○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之类,皆不见卜筮之文,故言此。○“禘比祫为大”。○解云:禘之与祫虽皆大祭,但禘及功臣,於祫则否,故以禘为大,是以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彼注云“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盘庚》曰:“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义亦通于此也。○注“尝比四时祭为大”。○解云:以此传配禘,禘既大於祫,则知尝大于四时,且尝是秋成,万物荐馨,故以为盛也。
 
  卜郊,非礼也。礼,天子不卜郊。
  [疏]注“礼天”至“卜郊”。○解云:欲道天子之郊,以其常事,故不须卜。鲁郊非礼,是以卜之,异於禘尝耳。
 
  卜郊何以非礼?据上言三卜礼。
  [疏]“卜郊何以非礼”。○解云:弟子之意,以为上言三卜是礼,何言卜郊非礼乎?答者以为由鲁郊非正,故须卜,何妨天子之郊不卜乎。
 
  鲁郊,非礼也。以鲁郊非礼,故卜尔。昔武王既没,成王幼少,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卜,三卜,吉则用之,不吉则免牲。谓之郊者,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也。不言郊天者,谦不敢斥尊。○少,诗照反。太平,音泰。王功,于况反。
  [疏]注“谓之郊”至“意也”。○解云:何氏以为《郊特牲》云“於郊故谓之郊”,《礼记》非正典,故不从之。○注“不言郊天者”至“尊者”。○解云:欲道禘于大庙,于庄公武宫之属,皆斥尊言之。若然,“乙亥,尝”,“己卯,烝”之属,文不斥言者,以是时祭于大庙,小於禘故也。
 
  鲁郊何以非礼?据成公乃不郊恶之。○恶之,乌路反,下皆同。天子祭天,郊者,所以祭天也。天子所祭,莫重於郊。於南郊者,就阳位也。稿席玄酒,器用陶器匏,大珪不瑑,大羹不和,为天至尊,物不可悉备,故推质以事之。○稿,古老反。匏,白交反。瑑,大转反。和,户卧反。为天,于伪反,下“则为”、“本为”、“主为”皆同。
  [疏]注“居南郊”至“以事之”。○解云:皆出《礼记·郊特牲》。彼文云“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也,兆於南郊,就阳位也”,又云“莞簟之安,而蒲越瑽鞂之尚”,“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大圭不瑑,美其质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郑氏云“明水,司烜以阴鉴所取於月之水也。蒲越瑽鞂,藉神席也”;而彼文又云“祭天扫地而祭焉,於其质而巳矣”而云稿鞂神席者,正谓对不为坛,故言扫地,不全无席。
 
  诸侯祭土。土,谓社也。诸侯所祭,莫重於社。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祖。
  [疏]“诸侯祭土”。○解云:欲道鲁郊为非礼之意也。
 
  天子有方望之事,方望,谓郊时所望祭四方群神、日月星辰、风伯雨师、五岳四渎及馀山川,凡三十六所。
  [疏]注“方望”至“三十六所”。解云:旧说云四方群神是为四也。通日与月为六,星是五星,为十一也,辰是十二辰,为二十三,风伯雨师为二十五,五岳为三十,四渎为三十四,馀小山川为二,是为三十六所。
 
  无所不通。尽八极之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无所不至,故得郊也。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故鲁郊非礼也。
  [疏]注“故鲁”至“礼也”。○解云:正以其所主狭,是以不得祭天地也。曷为或言免牲?或言免牛?免牲,礼也。鲁卜郊不吉,免之。礼,卜郊不吉,则为牲作玄衣纁裳,使有司玄端,放之於南郊,明本为天,不敢留天牲。
 
  [疏]“或言免牛”。○解云:即成七年“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免牛,非礼也。免牛何以非礼?伤者曰牛。养牲不谨敬,有灾伤,天不飨用,不得复为天牲,故以本牛名之。非礼者,非大牲不当复见免,但当内自省责而已。○复为,扶又反,下同。见免,贤遍反,下“以见”同。三望者何?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曷为祭泰山河海?据郊者主为祭天。○大山,音泰,本亦作“泰”,下同。
  [疏]“三望者何”。○解云:欲言祭名,文在免牲之下;欲言非祭,因郊天为之,故执不知问。
 
  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此皆助天宣气布功,故祭天及之。秩者,随其大小尊卑高下所宜。礼,祭天牲角茧栗,社稷宗庙角握,六宗五岳四渎角尺,其馀山川视卿大夫。天燎地瘗,日月星辰布,山县水沉,风磔雨升。燎者,取俎上七体,与其珪宝,在辨中,置於柴上烧之。○茧,古典反。燎,力召反。瘗,於例反。县,音玄。磔,陟百反。
  [疏]注“礼祭天”至“大夫”。○解云:皆《王制》与《礼说》文耳。其馀山川视卿大夫者,小山川之属,但牵牛而巳。○注“天燎”至“雨升”。○解云:《尔雅》“祭天曰燔柴”者,盖以燎柴而燔之,故谓祭为燔柴。云地瘗者,即《尔雅》云“祭地曰瘗埋”,李巡曰“祭地以玉埋地中”,瘗,亦埋也。云日月星辰布者,即《尔雅》云“祭星曰布”,孙氏云“既祭布散於地,位似星辰布列”,郭氏曰“布散祭於地”。然则《尔雅》虽不言日月,日月之义宜附於星,故何氏连日月言之。云山县者,《尔雅》云“祭山曰庪县”,郭氏云“或庪或县,置之於山”,李氏曰“祭山以黄玉及璧,以庪置几上,遥遥而视之,若县,故曰庪县”,孙氏曰“庪县,埋於山足曰庪,埋於山上曰县”是也。云水沈者,即《尔雅》“祭川曰浮沈”,孙氏曰“置祭於水中,或浮或沉,故曰浮沉”是也。言风磔者,即《尔雅》云“祭风曰磔”,孙氏云“既祭披磔其牲,以风散之”,李氏曰“祭风以牲头蹄及皮,破之以祭,故曰磔”,郭氏曰“今俗当夫道中磔狗”,云以止风,此其象。云雨升者,无文,何氏更有所见,盖患其雨多,祭使上升,故祭雨曰升,明上“水沉”是祭川也。○注“燎者取”至“燎之”。○解云:上天燎之文。其七体者,即少牢之肩、臂、臑、肫、胳、正脊、脡脊、横脊、短胁、长胁、代胁之属也。
 
  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侧手为肤,案指为寸,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肤寸,方于反,侧手为肤,按指为寸。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崇,重也。不重朝,言一朝也。○崇朝,如字,注同。雨,于付反,又如字。崇重,直龙反,下同。河海润于千里。亦能通气致雨,润泽及于千里。《韩诗传》曰“汤时大旱,使人祷于山川”是也。郊望非一,独祭三者,鲁郊非礼,故独祭其大者,犹者何?通可以已也。巳,止。何以书?讥不郊而望祭也。讥尊者不食,而卑者独食。书者,恶失礼也。鲁至是郊者,僖公贤君,欲尊明其先祖之功德,不就废之。讥者,《春秋》不见事不书,皆从事举可知也。不告言不从者,明巳意汲汲欲郊,而上不从尔。所以见事鬼神,当加精诚。
  秋,七月。○冬,杞伯姬来求妇。其言来求妇何?兄弟辞也。其称妇何?有姑之辞也。书者,无出道也。
  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月者,恶大国迁至小国,城郭坚固,人众彊,迁徙畏人,故恶之也。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己丑,郑伯接卒。不书葬者,杀大夫申侯也。君杀大夫,皆就葬,别有罪无罪,唯内无贬公之道,不可去葬,故从杀时别之。○接,二传作“捷”。别有,彼列反,下同。去,起吕反。
  [疏]注“君杀”至“无罪”。○解云:正谓大夫有罪,则书其君葬;若其大夫无罪,则去其君葬以见恶。○注“唯内”至“别之”。○解云:正其别之者,即有罪不日,上二十八年春,“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是也。若其无罪则书日,即成十六年十有二月,“乙酉,剌公子偃”是也。
 
  卫人侵狄。
  秋,卫人及狄盟。不地者,起因上侵就狄盟也。复出卫人者,嫌与内微者同也。言及者,时出不得狄君也。称人而言及,则知狄盟者卑。○复,扶又反。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重,直龙反。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其谓之秦何?据败者称师,未得师称人。○殽,本又作“肴”,户爻反,或户高反。
  [疏]注“据败”至“称人”。○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何氏云“据桓十三年,己巳,燕人战败绩称师”;传云“未得乎师也”,何氏云“未得成列为师也”。然则燕人败绩称师,卫人未得师称人,今此称国,故难之。
 
  夷狄之也。曷为夷狄之?据俱见败。秦伯将袭郑,轻行疾至,不戒以入曰袭。○轻,遣政反。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行疾不假涂,变必生;道远多险阻,遭变必亡。○蹇,居辇反。秦伯怒曰:“若尔之年者,宰上之木拱矣,宰,冢也。拱,可以手对抱。○拱,九勇反,以手对抱。
  [疏]注“宰,冢也”。○解云:正以《穀梁传》云“子之冢木巳, 拱矣”,范氏云“拱,合抱”,未知同异如何也。
 
  尔曷知!师出,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尔即死,必於殽之嵚岩,是文王之所辟风雨者也,其处险阻隘,势一人可要百,故文王过之驱驰,常若辟风雨,袭郑所当由也。○嵚,苦衔反,邹深生、褚诠之音《上林赋》并同,徐音钦,韦昭《汉书音义》去瞻反;又本或作“廞”,同。岩,五衔反,韦音严。处,昌虑反。隘,於卖反。要,一遥反,传“要之”同。吾将尸尔焉。”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子揖师而行。揖其父於师中,介胄不拜,为其拜如蹲。○胄,直又反。为,于伪反。蹲,音存。
  [疏]注“介胄不拜”。○解云:出《曲礼上》篇,彼文蹲作“蓌”字。《少仪》亦云“介者不拜”,郑注云“军中之拜,肃拜”是也。
 
  百里子与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尔曷为哭吾师?”对曰:“臣非敢哭君师,哭臣之子也。”言恐臣先死,子不见臣,故先哭之。弦高者,郑商也。郑商,贾人。○贾,音古。遇之殽,矫以郑伯之命而犒师焉。诈称曰矫。犒,劳也。见其军行非常,不似君子,恐见虏掠,故生意矫君命劳之。○矫以,居表反。犒,苦报反,劳也。劳,力报反,下同。掠,音亮。或曰往矣,或曰反矣。军中语也。时以为郑实使弦高犒之,或以为郑伯巳知将见袭,必设备,不如还。或曰既出,当遂往之。然而晋人与姜戎,要之殽而击之,匹马只轮无反者,然,然上议,犹豫留往之顷也。匹马,一马也;只,骑也。皆喻尽。○,只轮如字,一本又作易轮。董仲舒云:“车皆不还,故不得易轮辙”。只踦,居宜反,一本作“易踦”。其言及姜戎何?据秦人白狄,不言及吴子主会也。
  [疏]注“及吴子主会也”。○解云:即黄池传云“吴何以称子?吴主会。吴主会,即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
 
  姜戎,微也。故绝言及。称人,亦微者也,何言乎姜戎之微?据邢人、狄人伐卫不言及。先轸也。先轸,晋大夫也。言姜戎微,则知称人者尊。或曰襄公亲之。以既贬,又危文公葬。
  [疏]注“以既”至“公葬”。○解云:即下经云“癸巳,葬晋文公”是也,何者?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今此文公去年十二月薨,至今年四月正宜合葬,而书其日,故云危文公葬。
 
  襄公亲之,则其称人何?据桓十三年卫侯背殡用兵不称人。
  [疏]注“据桓十三年”至“称人”。○解云:即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亡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知彼卫侯背殡用兵者,即以桓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卫侯晋卒”,至十三年“三月,葬卫宣公”。然则三月乃葬先君,二月而巳出战,故知背殡明矣。
 
  贬。曷为贬?据俱背殡用兵。君在乎殡而用师,危不得葬也。与卫迫齐、宋异,故恶不子也。○恶不,乌路反,下同。
  [疏]注“与卫”至“宋异”。○解云:即彼注云“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是也。
 
  诈战不日,此何以日?据不言败绩,外诈战文也。诈,卒也。齐人语也。○卒,七忽反。尽也。恶者不仁。
  癸巳,葬晋文公。
  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取菆,才工反,二传作“取訾楼”。
  [疏]“取丛”。○解云:丛有作“邹”字者。○注“取邑”至“知例”。○解云:公与二国以上用兵之时,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若与一国及独出用兵之时,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今此取邑例皆不致,不别得意者,既言取邑,得意明矣,何劳别之?
 
  秋,公子遂率师伐邾娄。○晋人败狄于箕。不月者,略微者与夷狄也。
  [疏]注“不月”至“狄也”。○解云:以隐六年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今此不月,故解之。
 
  冬,十月,公如齐。月者,善公念齐恩及子孙。
  [疏]注“月者”至“子孙”。○解云:正以朝聘例时,故如此解。而言念齐恩及子孙者,正以十年春,“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十五年“公如齐”之下,注云“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今桓公既卒,能复朝齐,书月,故以念恩及子孙解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
  霣霜不杀草,李梅实。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易·中孚记》曰:“阴假阳威之应也。早霣霜而不杀万物,至当霣霜之时,根生之物复荣不死,斯阳假与阴威,阴威列索,故阳自霣霜而反不能杀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应也。○复,扶又反。索,息各反。
  [疏]注“阴威列索”。○解云:正谓阴威列见而散万物矣。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春秋公羊传注疏》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是后楚世子商臣弑其君,楚灭江、六,狄比侵中国。
  [疏]注“是后”至“其君”。○解云:即下经云“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杀其君髡”是也。○注“楚灭江六”。○解云:即下四年“秋,楚人灭江”,五年“秋,楚人灭六”是也。○注“狄比侵中国”。○解云:即下四年夏,“狄侵齐”;七年夏,“狄侵我西鄙”之属是也。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其言来会葬何?据奔丧以非礼书,归含且赗不言来。○归含,本又作“唅”,户暗反,五年经同。赗,芳凤反。
  [疏]注“据奔丧以非礼书”。○解云:即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于高寝”,下云“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非礼也”是。○注“归含”至“言来”。○解云:下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也。
 
  会葬礼也。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常事书者,文公不肖,诸侯莫肯会之,故书天子之厚,以起诸侯之薄,盖以长补短也。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剌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不为,于伪反,下“不为”同。长幼,丁丈反。称也,尺证反。
  [疏]注“但解”至“施也”。○解云:在隐元年也。○注“常事书者”。○解云:僖公之卒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葬之,是为五月而葬。叔服来会附在葬前,適得其所,故谓之常事。常事不书,今书之,故须注解。○注“文公”至“会之”。○解云:正以下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注云文公“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是其不肖,诸侯莫肯会之之义也。○注“故书”至“之薄”。○解云:言天子恩厚於文公,而经书其会葬,起诸侯之薄,无恩於文公,故经不书矣。而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亦是常事而书之者,亦起当时更无人会,故彼注云“此书者,与叔服同义”是也。○注“盖以长补短也”。○解云:谓书天子得礼,欲以补诸侯之短,令其非礼见矣。其非礼者,不相会葬是也。○注“叔服”至“称也”。○解云:知叔服为王子虎者,正以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云“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降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是也。○注“不系”至“录也”。○解云:若系王,宜云“王使王服子来会葬,似若宣十五年王札子矣。今不如此者,《春秋》主见天子之厚,使来会葬而巳,何须录其使人之亲疏乎?是以不言王服子矣。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注云“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札系先王以明之”,是其类也。○注“不称”至“权也”。○解云:言尤其在位子弟,则知聘使与会盟之时,不得称子弟,若其卒与奔犹得称之,何者?卒与出奔不复在位,何须刺其早任以权乎?即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之属是也。○注“鲁得”至“弟也”。○解云:鲁君在位,公子得言之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庄二年“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言方录异辞者,谓上异於天子,下异於诸侯,见其为新王之义,故曰方录异辞矣。故独不言弟也者,谓尤其在位之弟,若其卒与出奔,不妨有之,即宣十七年冬,“公弟叔肸卒”之属是也。○注“诸侯”至“贤轻”。○解云:诸侯在位,公子得见经者,即宣二年春,“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之属是也。其诸侯在位之弟得见经者,即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属是也。一国失贤轻者,虽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要其一国失贤,其罪轻故也。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复发传者,嫌礼与桓公同,死生异也。主书者,恶天子也。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锡,恩历反。复,扶又反。恶,乌路反。
  [疏]“锡者何”。○解云:明始即位未有功美,天子加锡,异於常典,故执不知问。○注“复发”至“礼也”。○解云: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传云“锡者何?赐也”,注云“上与下之辞”;传又云“命者何?加我服也”,注云“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然则若不重发,即嫌悉与桓公同,故复言之,明有异矣。彼是赠死之衣,此是朝祭之服,故言死生异也。云云之说,在庄元年。
 
  晋侯伐卫。
  叔孙得臣如京师。书者,与庄二十五年同。知不为丧聘书者,聘为贡职天子,当得异方之物以事宗庙,又欲以知君父无恙,不以丧废,故不讥也。如他国,就不三年一讥而巳。○恙,馀亮反。
  [疏]注“书者”至“讥也”。○解云:即庄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彼注云“如陈者,聘也。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今此亦然,故曰同也。○注“如他”至“而巳”。○解云:如他国所以合讥者,正以聘是吉礼,又非君父之国,於丧宜废故也。言就不三年一讥而巳者,即下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是也。言就其重者,一讥而巳,其馀不讥从可知。
 
  卫人伐晋。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戚,于寂反。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楚无大夫,言世子者,甚恶世子弑父之祸也。不言其父,言其君者,君之於世子,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言世子者,所以明有父之亲;言君者,所以明有君之尊,又责臣子当讨贼也。日者,夷狄子弑父,忍言其日。○髡,苦门反,《左氏》作“頵”。
  [疏]注“楚无”至“贼也”。○解云:下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然则至下九年,楚始有大夫,则知此处未有大夫矣。既无大夫,其世子亦未当见,故解之。○注“日者”至“其日”。○解云:如此注者,正决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何氏云“不日者,深为中国隐痛有子弑父之祸,故不忍言其日”是也。
 
  公孙敖如齐。书者,讥丧娶,吉凶不相干。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称秦师者,愍其众,恶其将,前以不用贤者之言,匹马只轮无反者,今复重师败绩。师敌君不正者,贱之,不嫌得敌君。○衙,音牙,本或作“牙”。恶,乌路反。将,子匠反。复,扶又反,下“不复”皆同。重,直用反。
  [疏]注“称秦”至“其将”。○解云:正以秦于是时未有大夫,则不合称师,今而称师,故解之。○注““前以”至“败绩”。○解云:在僖三十三年矣。○注“师敌”至“敌君”。○解云: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及楚人战于城濮”,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故?大夫不敌君也”。然则彼是大夫,嫌其与君敌,故正之称人。此师者,乃是秦之众人,是以不劳正之耳。
 
  丁丑,作僖公主。作僖公主者何?为僖公作主也。为僖公庙作主也。主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为僖公庙,于伪反,下“盖为”、“以为”,下“欲为”同。
  [疏]“作僖公主者何”。○解云:欲言是礼,书而讥之;欲言非礼,礼有作主之事,故执不知问。○“为僖公作主也”。○解云:为,于伪反。○注“主状”至“一尺”。○解云:皆《孝经说》文也。卿大夫以下,正礼无主,故不言之。云云之说,备在《左氏》。
 
  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礼,平明而葬,日中而反虞,以阳求阴,谓之虞者,亲丧以下壙,皇皇无所见,求而虞事之。虞,犹安也。用桑者,取其名,与其粗觕,所以副孝子之心。礼,虞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其尊处犹吉祭。○壙,苦晃反,又音旷。粗,才古反,又七奴反。
  [疏]注“礼平”至“反虞”。○解云:出《檀弓》与《士虞记》也。言以阳求阴者,谓以日中求神是也。而郑注《士虞记》云“朝葬而日中虞,君子举事必用辰正也者,两相须也”。彼郑氏又云“再虞三虞皆质明”,则日中而反虞者,指葬日言之。○注“礼虞”至“吉祭”。○解云:自诸侯七以下,《杂记》文。其天子九虞者,何氏差之耳。《异义》“《左氏》说”亦有成文。云云之说,具《左氏传》疏。
 
  练主用栗。谓期年练祭也,理虞主於两阶之间,易用栗也。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松犹容也,想见其容貌而事之,主人正之意也。柏犹迫也,亲而不远,主地正之意也。栗犹战栗,谨敬貌,主天正之意也。《礼·士虞记》曰:“桑主不文,吉主皆刻而谥之,盖为禘袷时别昭穆也。”虞主三代同者,用意尚粗觕,未暇别也。○期年,音基,三年同。人正,音征,下同。别,彼列反,下同。
  [疏]注“谓期”至“栗也”。解云:出《礼记》文。○注“夏后”至“以栗”。○解云:出《论语》也。而郑氏注云“谓社主,正以古文《论语》‘哀公问社於宰我’故也”,今文《论语》无“社”字,是以何氏以为庙主耳。
 
  用栗者,藏主也。藏于庙室中当所当奉事也。质家藏于室。作僖公主,何以书?据作馀公主不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也。礼,作练主当以十三月。文公乱圣人制,欲服丧三十六月,十九月作练主,又不能卒竟,故以二十五月也。日者,重失礼鬼神。
  [疏]注“礼作”至“三月”。○解云:即《礼记》云“十三月而练”是也。○注“日者”至“鬼神”。解云:即隐五年注云“失礼鬼神例日”是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据晋阳处父伐楚救江。
  [疏]注“据晋”至“救江”。○解云:即下三年冬,“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是也。
 
  讳与大夫盟也。讳去氏者,使若得其君,如经言邾娄仪父矣。不地者,起公就於晋也。日者,起公盟也。俱没公,齐高徯不使若君,处父使若君者,亲就其国,耻不得其君,故使若得其君也。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去,起吕反。
  [疏]注“讳去”至“晋也”。○解云:仪父之事,在隐元年。凡五等诸侯失爵在名字之例者,但直书其名字,不言其氏,即倪黎求、蔡叔、邾娄仪父之类是也。今此处父无氏,故云使若得其君矣。○注“日者,起公盟也”。○解云:正以微者盟例不日故也。○注“俱没”至“君也”。○解云:高傒之事,在庄二十二年。彼经云“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注“如晋”至“讳之”。○解云:正决下三年“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四年“春,公至自晋”之文也。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敛。盟不日者,欲共盟诛商臣,虽不能诛,犹为疾恶故也,褒与信辞也。不如平丘两举会盟详录之者,时至即盟,会礼不成。○縠,户木反。垂敛,《左氏》作“垂陇”。
  [疏]“盟于垂敛”者,《左氏》作“垂陇”。○注“虽不能诛”。○解云:正以共讨恶逆,乃是义之高者,若能诛之,理应书见,似若昭四年经书“执齐庆封,杀之”。然今无其经,故知不能诛也。○注“不如平”至“不成”。○解云:即昭十三年“公会刘子、晋侯”以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是也。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何以书?记异也。以不言旱。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云,言也。言有灾。
  [疏]“大旱以灾书”。○解云:即僖二十一年经书“夏,大旱”,传云“何以书?记灾也”是也。
 
  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所致也。不就庄三十一年发传者,此最甚事著。
  [疏]注“不就”至“事著”。○解云: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灾也”。然则彼一时不雨,是以不得发传云不雨之日长,此则历四时,故言最甚事著也。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大事者何?大祫也。以言大,与有事异。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大庙,音太,下“太祖”皆同。跻僖,子兮反,升也,本又作“隮”,同。祫,音洽,大祭。禘数,大帝反;下所主反。
  [疏]“大事者何”。○解云:欲言大祭,无禘祫之文;欲言时祭,而经书大,故执不知问。○注“以言”至“事异”。○解云:宣八年夏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彼是时祭,不言大,则知此言大者,是大祭明矣。○注“又从僖”至“大祫”。解云:《春秋说》文云“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尔雅》云“禘,大祭也。”孙氏云“禘,五年大祭也。”然则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礼如然也。案僖八年“秋,七月,禘於太庙”,从此以后三年一祫数,则十一年祫,十四年祫,十七年祫,二十年祫,二十三年祫,二十六年祫,二十九年祫,三十二年祫,文二年祫也;若作五年一禘数,则从僖公八年禘,十三年禘,十八年禘,二十三年禘,二十八年禘,三十三年禘,文五年禘,则文二年非禘年,正当合祫,故知此年大事为祫矣,是以注云“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也”。若然,从僖八年禘数之,则十一年祫,十三年禘,随次而下,至僖二十三年并为禘祫,何得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者,盖为其初时三年作祫,五年作禘,大判言之,得言五年而再殷祭,其閒三五参差,随次而下,何妨或有同年时乎?知非祫与禘相因而数为三年五年者,若从僖八年禘,十一年祫,十六年禘,十九年祫数之,至僖三十二年禘,文公二年祫亦相当,但於五年而再殷祭之言不合,故不得然解。
 
  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毁庙,谓亲过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礼,取其庙室笮以为死者炊沐。大祖,周公之庙。陈者,就陈列大祖前,大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馀孙从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乡明,穆取其北面尚敬。○笮,侧白反。炊沐,昌垂反;下音木。东乡,许亮反,下同。
  [疏]“大祫者何”。○解云:正以祫小于禘,而文加大,故执不知问。○注“礼取”至“炊沐”。○解云:出《礼记》文。
 
  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自外来曰升。五年而再殷祭。殷,盛也。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礼,天子特禘特祫;诸侯禘则不礿,祫则不尝;大夫有赐於君,然后祫其高祖。○谛,音帝。礿,羊略反。
  [疏]注“禘所以”至“皆祭也”。○解云:出《礼记》与《春秋说》文。○注“礼天”至“特祫”。解云:《礼记》及《春秋说》文,即“不主禘祫”是也。○注“诸侯”至“不尝”。解云:即《礼记·王制》所云“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是也。○注“大夫”至“高祖”。○解云:正以於礼不得故也。
 
  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据禘于大庙不道所升。
  [疏]“跻者何”。○解云:先君昭穆自有常次,今而言跻,故执不知问。○注“据禘”至“所升”。○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升谓西上。礼,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下。文公缘僖公於闵公为庶兄,置僖公於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传曰“后祖”者,僖公以臣继闵公,犹子继父,故闵公於文公,亦犹祖也。自先君言之,隐、桓及闵、僖各当为兄弟,顾有贵贱耳。自继代言之,有父子君臣之道,此恩义逆顺各有所施也。不言吉祫者,就不三年不复讥,略为下张本。○祢,乃礼反。
  [疏]注“不言”至“张本”。○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传云“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然则吉禘于庄公在三年之内,今此大事亦在三年之内,是不须更言吉祫以讥之,但略言大事于太庙,为下跻僖公张本而巳。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公子遂如齐纳币。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据逆在四年。○丧取,七住反,本亦作“娶”同。
  [疏]“纳币不书”。○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不书纳币,故难之。
 
  三年之内不图婚。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乃纳币,此四者皆在三年之内,故云尔。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於祭焉讥?据吉禘于庄公,讥始不三年,大事图婚,俱不三年。大事犹从吉禘,不复讥。三年之恩疾矣。疾,痛。非虚加之也,非虚加责之。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疾痛不忍娶。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於娶焉讥?据孝子疾痛,吉事皆不当为,非独娶也。娶者,大吉也。合二姓之好,传之於无穷,故为大吉。○好,呼报反。传,直专反。非常吉也。与大事异。其为吉者,主於巳。主於巳身,不如祭祀尚有念先人之心。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於此焉变矣。变者,变恸哭泣也。有人心念亲者,闻有欲为巳图婚,则当变恸哭泣矣,况乃至于纳币成婚哉。○恸,杜贡反。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伐沈,音审,国名。溃,户内反。
  夏,五月,王子虎卒。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也。
  [疏]“王子虎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例不书卒欲言诸侯而经书王子故执不知问。○注“据原仲也”。○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
 
  新使乎我也。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隆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名者,卒从正。○新使,所吏反。
  [疏]注“尹氏”至“外也”。○解云: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下,传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何氏云“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亻宾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故为隐恩痛之。日者,恩录之,明当有恩礼”。然则彼天王崩,尹氏四月卒,仍在期内,其恩近,故书日。此则巳经三年,其恩杀,故不日,是以注云“在期外”。○注“名者,卒从正”。○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八月,葬蔡宣公”,传云“卒从正”,何氏云“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传云“而葬从主人”,何氏云“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然则此亦从君臣之正义言之,故云名者卒从正也。
 
  秦人伐晋。
  秋,楚人围江。○雨螽于宋。雨螽者何?死而坠也。以先言雨也。坠,隋地也。不言如雨,言雨螽者,本飞从地上而下至地,似雨尢醇。○雨螽,于付反,下及注同,一音如字;螽,音终。而队,直类反,注同。隋,大果反。上,时掌反。醇,音纯。
  [疏]“雨螽者何”。○解云:欲言是雨,而特施于螽;欲言非雨,而文言雨螽,故执不知问。○注“以先言雨也”。○解云:正以先言雨,后言螽,则知死而坠者也。○注“不言”至“尤醇”。○解云:欲道庄七年“星霣如雨”者,本从天来,又不及地,如雨不醇,故云如雨。此则初从地上而还至地,故不言如,言其真似雨也。
 
  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螽,犹众也。众死而坠者,群臣将争彊相残贼之象,是后大臣比争斗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国家廓然无人,朝廷久虚,盖由三世内娶,贵近妃族,祸自上下,故异之云尔。○为王,于伪反。近,附近之近。
  [疏]注“是后”至“相杀”。○解云:即七年夏,“宋人杀其大夫”;八年冬,“宋人杀其大夫”是也。○注“司城惊逃”。○解云:即八年冬,“宋司城来奔”是也。○注“子哀奔亡”。○解云: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是也。○注“盖由三世内娶”。解云:僖二十五年及十七年传皆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之属是也。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据两之,当先言救也;非两之,当重出处父也;生事当言遂,三者皆违例,知后言救江,起伐楚意,故问之。○重,直用反。
  [疏]注“据两”至“救也”。○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是也。必知先言救者,正以以江近楚远故也。○注“非两”至“父也”。○解云: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传云“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是也。○注“生事当言遂”。○解云:即宣元年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是也。
 
  为谖也。谖,诈。○谖,许元反。其为谖奈何?伐楚为救江也。救人之道,当指其所之,实欲救江而反伐楚,以为其势必当引围江兵当还自救也。故云尔。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据不书逆者主名,不言如齐,不称女。
  [疏]“夏逆归姜于齐”。解云:隐二年注云“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今此书时者,盖以聚于大夫,贱不可以奉宗庙,故略之。○注“据不”至“称女”。○解云:决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之经也。
 
  略之也。称妇姜,至文也;逆与至共文,故为略。
  [疏]注“称妇”至“为略”。解云:欲道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之经,还至始言妇姜。今此始逆,巳言妇姜,故云逆与至共文耳。
 
  高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不书逆者主名,卑不为录使也。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不称女者,方以妇姜见与至共文,重至也。不称夫人为致文者,贱不可奉宗庙也。不言氏者,本当称女。女者,父母辞,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从父母辞不言氏。○为,于伪反。使,所吏反。见与,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言氏”。解云: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案彼亦是大夫无国而得言如陈者,何氏云“不言如陈,嫌不辟国事,实私行也”是也。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甯俞,乃定反;下音馀。
  [疏]“卫侯使甯俞来聘”。○解云:正本作“速”字,故贾氏云“《公羊》曰甯速”是也。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含者何?口实也。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家加饭以稻米。○饭,扶晚反。
  [疏]“含者何”。○解云:欲言实口,上下无例;欲言佗物,而经书含,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至“具者”。○解云:皆《春秋说》文,故云春秋之制也。○注“文家加饭以稻米”。○解云:即《礼记·檀弓下》篇云:“饭用米贝,弗忍虚也。”
 
  其言归含且赗何?据宰咺归两赗不言且也。连赗何之者,嫌据赗言归。○咺,况阮反。
  [疏]注“据宰”至“且也”。○解云:即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也。○注“连赗”至“言归”。○解云:若传直言其言且何,即嫌责此赗事亦当言归,故连言赗以辩嫌。
 
  兼之。兼之非礼也。且,兼辞。以言且,知几兼之也。含言归者,时主持含来也。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主书者,从含也。○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含者臣子职”。○解云:正以大宰掌之故也。○注“不从”至“含也”。○解云:正以含者殡前之礼,遥始行之,故知晚。然则宜言来以见晚,而不言来者,正以本不当含,宁得责其晚乎?○注“主书”至“含也”。○解云:言《春秋》主书此事者,正欲讥其含,而并言且赗者,因讥之。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风,氏也。任、宿、颛臾之姓。○任,音壬。颛臾,音专;下音榆。
  [疏]“成风者何”。○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夫人,不同夫谥,故执不知问。○注“风氏”至“之姓”。○解云:风氏谓此成风,即上文风氏薨者矣。知任、宿等之姓者,《左传》文。
 
  王使召伯来会葬。去天者,不及事,剌比失丧礼也。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鄀,音弱。
  秋,楚人灭六。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疏]“秋楚人灭六”。○解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小国也。说在僖二十六年。○“许男业卒”。○解云:正本作“辛”字。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讙卒。○讙,好官反。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葬晋襄公。书遂者,剌公生时数如晋,葬不自行,非礼也。礼,诸侯薨,使夫人吊,自会葬。○数,所角反。
  [疏]注“书遂”至“会葬”。○解云:晋侯生时公数如晋者,即上二年“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彼下注云“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三年“冬,公如晋”之属是也。言葬不自行,非礼云云者,《异义》“《公羊》说”云“襄三十年‘叔弓如宋,葬宋共姬’,讥公不自行也”者,与此注合。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据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此非同姓,恐见及。○射姑,音亦,又音夜,《穀梁》作“夜”。
  [疏]注“据蔡”至“见及”。○解云:事在襄二十年秋。彼则履是燮之同姓,言恐祸及巳而出奔。此非同姓而亦奔,故难之。
 
  射姑杀也。以非恐见及,知其杀。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自上言泄,下曰漏。○君漏,力豆反,泄也。言泄,息列反,又以制反。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谓作中军大夫。○姑将,子匠反,下同。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於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剌阳处父於朝而走。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不说,音悦,下同剌,七亦反,又一音七赐反。
  [疏]注“明君”至“坐杀也”。○解云:襄公当坐,则例去其葬,而上文经书“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襄公”者,盖谓葬讫乃相杀,不得追去葬,是以《穀梁传》曰“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杀之”是也。然则此传虽连言之,仍不妨杀之在葬后,是以经书葬在杀前矣。○注“易曰”至“害成”。○解云:上《系辞》文也。郑氏云“几,微也。密,静也。言不慎于微而以动作,则祸变必成。”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时使有司先告朔,慎之至也。受於庙者,孝子归美先君,不敢自专也。言朝者,缘生以事死,亲在,朝朝莫夕:巳死,不敢渫鬼神。故事必于朔者,感月始生而朝。○大祖,音泰。比,必利反。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渫,息列反。
  [疏]“不告月者何”。○解云:欲言朔日,文不言朔;欲言非朔,剌其不告,故执不知问。○注“礼诸侯”至“受之”。○解云:出《玉藻》。但谓礼法然,非谓礼有成文。○注“比时”至“告朔”。○解云:比时者,言比至月初之时也。○注“亲在,朝朝莫夕”。○解云:据礼有朝玄端夕深衣之文故也。而《文王世子》云“文王之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者,盖谓越礼之高矣。
 
  曷为不告朔?据具月也。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是月,非常月也。所在无常,故无政也。犹者何?通可以巳也。朝者,因视朔政尔。无政而朝,故加犹。不言朔者,闰月无告朔礼也。不言公者,内事可知。
  [疏]“犹者何”。○解云:欲言非礼,礼则有之;欲言是礼,而经书犹,故执不知问。○注“不言”至“可知”。○解云:欲道下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言公矣,故解之。
 
  七年,春,公伐邾娄。
  三月,甲戌,取须朐。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丛也。○朐,其俱反。
  [疏]注“据取丛也”。○解云:考诸旧本,丛皆作“阚”字,是以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若作“丛”字,即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癸巳,葬晋文公。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文承日月之下,而将取邑不日据之,非其义也。且案彼丛字,多作“邹”字耳。
 
  内辞也。使若他人然。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内再取邑,然后甚而日也。今此一取而日,故使若他人然。所以深讳者,扈之盟不见序,井为取邑故。○并为,于伪反,年末注同。
  [疏]注“内再”至“日也”。○解云:即隐十年夏六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是也。若然,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是再取邑而不日者,隐公之时,新王始起,当先自正,而比取人邑,小恶之甚者,书日以甚之。至定、哀之时,久致太平,内之小恶亦讳而不书,是以不书其日矣。所以不全讳之者,如彼注云。○注“今此”至“人然”。解云:旧本“故”下有“知”字。○注“扈之”至“邑故”。○解云:扈之盟,在下文秋八月。
 
  遂城郚。主书者,甚其生事,困极师众。○郚,音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不书葬者,坐杀大夫也。不日者,内娶略。
  [疏]注“不书”至“夫也”。解云:正以僖二十四年宋公王臣即位,至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而不书葬,明其坐此故也。○注“不日”至“娶略”。○解云:正决僖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书丁丑故也。
 
  宋人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
  [疏]注“据宋”至“山名”。○解云:即成十五年秋,“宋杀其大夫山”是也。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故使无大夫。
  [疏]“宋三”至“娶也”。○解云:僖二十五年传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其大夫名,正其义也”是也。然则彼巳有传,今复发之者,恐大夫不书名,更有佗义,故明之。其有佗义者,即庄二十六年夏,“曹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众杀之”之类是耳。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令,力丁反。晋先眛以师奔秦。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秦师败绩。○眛,音篾,《左氏》作“蔑”。
  [疏]“晋先眛”。○解云:《左氏》、《穀梁》作“先蔑”。○注“据秦师败绩”。○解云:即上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是也。
 
  敌也。俱无胜负。此晋先眛也,其称人何?据奔无出文,知先眛也。贬。曷为贬?据新筑之战,卫孙良夫败绩不贬。
  [疏]注“据新筑”至“不贬”。○解云:即成二年夏,“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败于新筑,卫师败绩”是也。
 
  外也。其外奈何?以师外也。怀持二心,有功欲还,无功便持师出奔,故於战贬之,起其以师外也。本所以怀持二心者,其咎亦由晋侯要以无功当诛也。不起者,敌而外事可知也。○咎,其九反。
  [疏]注“不起”至“知也”。○解云:言所以不申作文,起见晋侯要无功,当诛之义者,以其可知故也。
 
  何以不言出?据楚囊瓦俱战而奔言出。
  [疏]注“据楚”至“言出”。○解云:即定四年冬,“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楚囊瓦出奔郑”也。以此言之,则令狐非晋地,伯莒为楚地亦明矣。
 
  遂在外也。起其生事成於竟外,从竟外去。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序,次也。据新城盟,诸侯序,赵盾名。
  [疏]注“据新城”至“盾名”。○解云:即下十四年夏,“六月,公会宋公、陈侯”以下“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是。
 
  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以目通指曰眣。文公内则欲久丧而后不能,丧娶逆祀,外则贪利取邑,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眣,音舜,本又作“昳”,尹乙反,又大结反,以目通指曰眣;本又作“<目矣>”,音同,字书云“昳,瞚也。以忍反”。
  [疏]注“以目通指曰眣”。○解云:言其用目视之,而并指向鲁,若今时瞬眼矣。○注“文公”至“不能”。○解云:即上二年二月,“丁丑,作僖公主”,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是也。○注“丧娶逆祀”。○解云:其丧娶,即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传云“何以书?讥丧娶”是也。其逆祀,即二年秋,“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何讥尔?逆祀也”者是也。而先引丧娶者,正以纳币之前。仍有数礼。不妨在大事之前,故见之。○注“外则贪利取邑”。○解云:即上“春,公伐邾娄”“取须朐”是也。○注“不日”至“善文”。○解云:正以日为不信辞故也。
 
  冬,徐伐莒。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不知尊先圣法度。今自先犯,文对事连,可以起同恶,莒在下不得狄,故复狄徐也。一罪再狄者,明为莒狄之尔。徐先狄,在僖十五年。○复,扶又反。
  [疏]注“谓之”至“同恶”。○解云:即僖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传曰“孰城之?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是也。言不知尊先圣法度者,谓杞有禹法度也。○注“莒在”至“徐也”。○解云:谓莒时被伐,例不得出主名,是以无由狄之。○注“徐先”至“五年”。○解云:即僖十五年冬,“楚人败徐于娄林”,彼注云“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是也。
 
  公孙敖如莒莅盟。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雍,於用反。
  乙酉,公子遂会伊雒戎盟于暴。四日不能再出,不卒名者,非一事再见也。○雒,音洛。暴,步报反,本又作“曝”,一音甫沃反。见,贤遍反。
  [疏]注“四日”至“见也”。○解云:欲道宣元年“公子遂如齐。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传云“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也”,注云“卒,竟也。竟但举名者,省文耳”,言彼是一事再见,故得省文,与此异也。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安居不肯行,故讳使若巳行,但不至还尔。即巳行,当道所至乃言复,如至黄矣。
  [疏]“不至复者何”。○解云:欲言不到,经有如文;欲言实到,复有不至之称,故执不知问。○注“即巳”至“黄矣”。解云:即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是也。
 
  不可使往,则其言如京师何?遂公意也。正其义,不使君命壅塞。○壅,於勇反。何以不言出?据庆父言出奔。
  [疏]注“据庆”至“出奔”。○解云:即上闵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
 
  遂在外也。讳使若从外奔,不敢复还者也。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复,扶又反。
  [疏]注“日者”至“无罪”。○解云:闵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彼注云“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是也,故此作注云“日者,使若无罪矣”。内大夫奔例日者,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之属是也。
 
  <虫衆>。先是公如晋,公子遂、公孙敖比出不可使,势夺於大夫,烦扰之应。○<虫衆>,音终。
  [疏]注“先是”至“之应”。○解云:公子遂不可使者,即僖三十年冬,“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传云“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注云“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者是。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
  宋司城来奔。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皆以官名举言之。天子有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皆三公官名也。诸侯有司徒、司马、司空,皆卿官也。宋变司空为司城者,辟先君武公名也。
  [疏]“司马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例不官举;欲言非大夫,而经有大夫之文,故执不知问。○“司城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例不官举;欲言非大夫,司城者宋大夫之号,故执不知问。○注“宋变”至“武公名也”。○解云:桓六年《左氏传》文。○
 
  曷为皆官举?据宋杀其大夫山,不官举。
  [疏]注“据宋杀”至“官举”。○解云:即在成十五年秋。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宋以内娶,故威势下流,三世妃党争权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主或不知所任,朝廷久空,故但举官起其事也。大夫相杀,例皆时。
  [疏]注“子哀奔亡”。○解云:即下十四年“宋子哀来奔”是也。○注“大夫相杀,例皆时”。○解云:正以此经及下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晋人杀其大夫士穀之属,皆不别书日月故也。知彼此是大夫相杀之经者,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大夫相杀称人”矣。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据南季称使。
  [疏]“毛伯者何”。○解云:欲言诸侯,经不书朝;欲言大夫,又不言使,故执不知问。○注“据南季称使”。解云:即隐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是。
 
  当丧未君也。时王新有三年丧。
  [疏]注“时王新有三年丧”。○解云:即去年八月“天王崩”是也。
 
  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据崩在八年,逾年当即位。即位矣,而未称王也。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俱继体,其礼不得异。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也。各信恩於其下。○信,音申。逾年称公矣,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明继体以系民臣之心。
  [疏]“逾年称公”。解云:庄二十年传云尔,故据难之。
 
  不可旷年无君。故逾年称公。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孝子三年志在思慕,不忍当父位,故虽即位,犹於其封内三年称子。子张曰:“《书》云:‘高宗凉闇,三年不言。’何谓也?”孔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巳以听冢宰三年。”○凉,音亮,又音良。闇,如字,又音阴。毛伯来求金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金非礼也。然则是王者与?据未称王。○与,音馀。曰:“非也。”非王者,则曷为谓之王者?王者无求。曰:“是子也,虽名为三年称子者,其实非唯继父之位。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文王之法无求,而求,故讥之也。”引文王者,文王始受命,制法度。
  夫人姜氏如齐。奔父母之丧也。不言奔丧者,尊内,犹不言朝聘也,故以致起得礼也。书者,大夫家,危重。言如齐者,大夫系国。
  [疏]注“奔父母之丧也”。○解云:知者,正以诸侯夫人尊重,既在夫家,终身不反,唯三年之丧,乃可越竟而奔之。今此夫人如齐,直书不讳,故知其奔父母之丧也。○注“故以致起得礼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夫人违礼而出会者,皆不致之,唯此一文而书至,故庄二年注云“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注“书者”至“危重”。○解云:欲道夫人如齐奔父母之丧,礼既许之,则是常事,而书之者,但此夫人所適,乃是大夫之家,卑于夫人,有不制之义,而危重之,是以书也。○注“言如齐”至“系国”。○解云:案上四年“逆妇姜”之下,注云“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与此违者,正以四年经云“夏,逆妇姜于齐”,逆至共文,又不书如齐,见其娶于大夫矣,故不言如齐,正由大夫无国故也。今此夫人,仍彼妇姜一也,经书如齐,明知正由大夫系国故也,何者?今既尊内不言奔丧,若去如齐,即文不可施,是以将大夫系国,书如齐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
  辛丑,葬襄王。
  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重录失时。
  [疏]“王者不”至“以书”。○解云:正以隐三年“天王崩”之下,师作解云“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故此弟子据而难之。○“不及时书,过时书”。○解云:其不及时书者,即宣二年十月“天王崩”,三年正月“葬匡王”,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属是也,以其不及七月,故书之也。其过时书者,上下无文,唯桓十五年“三月,乙未,天王崩”至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盖以当之。○注“重录失时”。○解云:以天下共葬一人而不如礼,故恩录之,剌其失时矣。
 
  我有往者则书。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日者,僖公成风之丧,襄王比加礼,故恩录之,所以甚责内。○恶,乌路反。
  [疏]注“日者”至“责内”。○解云:如此注者,正以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属不日故也。言襄王比加礼者,即元年“叔服来会葬”,五年“荣叔归含且赗”,“召伯来会葬”之属是也。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月者,妇人危重,从始至例。
  [疏]注“出独”至“子辞”。○解云:书致者,臣子喜其脱危而致,故曰与臣子辞耳。○注“月者”至“始至例”。○解云:独行无制,恐有非礼之恶,故曰危重也。言从始至例者,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之属是也。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楚人伐郑。
  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夏,狄侵齐。
  秋,八月,曹伯襄卒。
  九月,癸酉,地震。地震者何?动地也。动者,震之故。传先言动者,喻若物之动地以晓人也。
  [疏]“地震者何”。○解云:大阴沈重,本无动性而书震,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记异也。天动地静者,常也。地动者,象阴为阳行。是时鲁文公制於公子遂,齐、晋失道,四方叛德,星孛之萌,自此而作,故下与北斗之变所感同也。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内录可知。○行,下孟反。孛,音佩。
  [疏]注“孛星”至“同也”。○解云:即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是也。言与北斗之变所感同者,即十四年注云“齐、晋并争,吴、楚更谋,竞行天子之事。齐、宋、莒、鲁弑其君而立之应”是也。○注“不传”至“可知”。○解云: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今此地震为内录之,内为新王天下明矣,故言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内录可知。
 
  冬,楚子使椒来聘。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入文公所闻世,见治升平,法内诸夏以外夷狄也。屈完、子玉得臣者,以起霸事,此其正也。聘而与大夫者,本大国。○椒,子遥反,一本作“萩”子小反。见,贤遍反。
  [疏]“椒者何”。○解云:欲言大夫,不言其氏;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注“入文”至“升平”。○解云:知文公为所闻之世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是也。言见治升平者,升,进也,欲见其治稍稍上进而至于平也。○注“内诸夏外夷狄”。○解云:即成十五年冬,“叔孙侨如会晋士燮”以下“会吴于锺离”,传云“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也。○注“屈完”至“霸事”。○解云:僖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何氏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是也。其子玉得臣者,即僖二十八年夏,“楚杀其大夫得臣”,何氏云“楚无大夫,其言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是也。然则彼二人皆是传闻之世,未合书之而书之者,欲起齐桓、晋文霸事故也。○注“此其正”至“大国”。○解云:等是夷狄,而舒越之属皆无大夫,而楚得有大夫者,正以本是大国,故入所闻之世,於是见法矣。
 
  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据屈完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许,与也。足其氏,则当纯以中国礼责之,嫌夷狄质薄,不可卒备。故且以渐。○卒,七忽反。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其言僖公成风何?兼之。兼之非礼也。礼主于敬,当各使一使,所以别尊卑。○禭,音遂,赠丧之衣服。一使,所吏反。别,彼列反,下同。
  [疏]“其言僖公成风之禭何”。○解云:欲言非礼,礼有禭文;欲言是礼,而二人并致,故执不知问。
 
  曷为不言及成风?据及者,别公夫人尊卑文也。连成风者,但问尊卑体当绝,非欲上成风使及僖公。○上,时掌反,又如字。
  [疏]注“据及”至“卑文也”。○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成风尊也。不可使卑及尊也。母尊序在下者,明妇人有三从之义:少系父,既嫁系夫,夫死系子。○少,诗召反。
  葬曹共公。○共,音恭。

 
 


 
 
《春秋公羊传注疏》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夏,秦伐晋。谓之秦者,起令狐之战,敌均不败,晋先昧以师奔秦,可以足矣,而犹不知止,故夷狄之。
  楚杀其大夫宜申。○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公子遂之所招。及苏子盟于女栗。○女,音汝,本亦作汝。
  冬,狄侵宋。
  楚子、蔡侯次于屈貉。鲁恐,故书,剌微弱也。○屈貉,居勿反,又音厥;下麦,又户各反,二传作“厥貉”。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圈。○圈,求阮反,一音卷,《说文》作“圈”,《字林》臼万反,二传作“麋”。
  夏,叔彭生会晋卻缺于承匡。
  秋,曹伯来朝。
  公子遂如宋。
  狄侵齐。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狄者何?以日,嫌夷狄不能偏战,故问也。○咸音咸。
  [疏]注“以日”至“问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日,诈战月,夷狄不能偏战,今而书日,故执不知问。
 
  长狄也。盖长百尺。
  [疏]注“盖长百尺”。○解云:何氏盖取《关中记》云“秦始皇二十六年,有长人十二,见於临洮,身长百尺,皆夷狄服。天诚若曰:勿大为夷狄行,将灭其国。始皇不知,反喜。是时初并六国,以为瑞,乃收天下兵器,铸作铜人十二象之”是也。其文《穀梁》、《左氏》与此长短不同者,不可强合。
 
  兄弟三人,言相类如兄弟。
  [疏]注“言相类如兄弟”。○解云:正以别之三国,不相援助,是以知其非亲兄弟。
 
  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不书者,外异也。
  [疏]注“不书者,外异也”。○解云:案上文“狄侵齐”,而云不书者,盖以为侵齐之狄,非此等也。
 
  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其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经言败,杀不明,故复云尔。○复,扶又反。则未知其之晋者也。其言败何?据败者,内战文,非杀一人也。
  [疏]注“败者”至“人也”。○解云:以《春秋》之义,内鲁为王,王王於诸侯无敌之义,但当战,战则是内败之文;言败某师,则是内战之文。今敌其一人而言“败狄于咸”,作内战之经,故难之。
 
  大之也。长狄之三国,皆欲为君。长大非一人所能讨,兴师动众,然后杀之,如大战,故就其事言败。
  [疏]注“长狄”至“为君”。○解云:正以各之一国故也,何者?虽非兄弟,若不为君,群行亦得,即“长人十二,见於临洮”是也。
 
  其日何?据日而言败,与公子友败莒师于犁同,非杀一人文。○犁,力知反,又力兮反。
  [疏]注“据日”至“人文”。○解云:即僖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获莒挐”,传云“莒人闻之曰:‘吾已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于鲁,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季子待之以偏战”是也。
 
  大之也,如结日大战。其地何?大之也。如大战,故地。何以书?记异也。鲁成就周道之封,齐、晋霸尊周室之后,长狄之操,无羽翮之助,别之三国,皆欲为君,比象周室衰,礼义废,大人无辅佐,有夷狄行,事以三成,不可苟指一,故自宣、成以往,弑君二十八,亡国四十。○行,下孟反。
  [疏]注“鲁成就周道之封”。○解云:正以周公相成王而致太平意,封于鲁,故云尔。○注“齐晋”至“之后”。○解云:正以晋文、齐桓皆率诸侯尊事天子,此是齐、晋之君子孙,故云尔。○注“长狄”至“之助”解云:谓执持此意也。○注“事以三成”。○解云:即长狄之三国,共成其异是也。言不可苟指一者,明知其异,亦不苟指一事而已。○注“故自宣成”至“四十”。○解云:案今《春秋》之经,自宣、成以下讫于哀十四年,止有弑君二十,亡国二十四,则知此注误也。宜云弑君二十也,“八”是衍字;亡国二十四也,作“四十”者错也。其杀君二十:即宣二年“赵盾弑其君夷獆”;四年“归生弑其君夷”;十年“夏徵舒弑其君平国”;襄二十五年“崔杼弑其君光”;“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为巢人所弑;二十六年“卫甯喜弑其君剽”;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弑其君密州”;昭八年陈招杀偃师;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十三年公子比杀其君虔,弃疾杀比;十九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二十三年吴杀胡子髡、沈子楹;二十七年“吴弑其君僚”;定四年蔡杀沈子嘉;十三年“薛弑其君比”;哀六年齐陈乞弑其君舍之属是也。其灭国二十四者:宣八年楚灭舒蓼,十二年楚灭萧,十五年晋灭潞氏,十六年灭甲氏及留吁,成十七年楚灭舒庸,襄六年莒人灭鄫,齐灭莱,十年遂灭逼阳,十三年取诗,二十五年楚灭舒鸠,昭四年遂灭厉,八年楚灭陈,十一年楚灭蔡,十七年晋灭贲浑戎,二十三年胡子髡、沈子楹灭,二十四年吴灭巢,三十年吴灭徐,定四年蔡灭沈,六年郑灭许,十四年楚灭顿,十五年楚灭胡,哀八年宋灭曹之属,是其二十四也。然则三国变异,起自今年,而注者所以不言自今以后,而言自宣、成以往者,盖以文公之年,巳过半以后,既不得其初,故遗去,其实楚人灭庸,宋弑处臼,莒弑庶其之属,皆由此祸耳。或者弑君二十八,亡国四十者,《春秋说》文。其间亦有经不书者,故不同耳。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与郜子同义。月者,前为鲁所灭,今来见归,尤当加意厚遇之。
  [疏]“盛伯者何”。○解云:欲言诸侯,不见存文;欲言大夫,而经书伯,故执不知问。○“何以不名”。○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邓侯吾离来朝之下,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以此处见道失地之君,即责云“何以不名”。然则何氏此处不言据穀、邓名者,正以僖公二十年“郜子来朝”之下,巳注讫故也。○注“与郜子同义”。○解云:即僖二十年“郜子来朝”,传云“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辞也”,何氏云“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於穀、邓也。书者,喜内见归”是也。然则言同义者,谓尊遇兄弟异於他姓,是以不忍言其名,不谓朝奔之文相似。○注“月者”至“遇之”。解云:正以穀、邓、郜子之属皆书时,此特书月,故须解也。言前为鲁所灭者,即庄八年“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传云“成者何?盛也。盛则曷为谓之成?讳灭同姓也”是也。
 
  杞伯来朝。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卒者,许嫁。
  [疏]注“卒者,许嫁”。○解云:旧本皆无此注,且理亦不须,疑衍字。
 
  此未適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其称子何?据伯姬卒,亦许嫁不称子。
  [疏]“此未”至“以卒”。○解云:正以叔姬无所系,故知未適人也。○注“据伯”至“称子”。解云:即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是也。
 
  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不称母妹而系先君言子者,远别也。礼,男子不绝妇人之手,妇人不绝男子之手。
  [疏]注“礼男”至“之手”。○解云:《既夕礼》及《丧大记》皆有此文。
 
  夏,楚人围巢。
  秋,滕子来朝。
  秦伯使遂来聘。遂者何?秦大夫也。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据聘不足与大夫,荆人来聘是也。○使遂,二传作“术”。缪,音木。
  [疏]“秦伯使遂来聘”。解云:《左氏》、《穀梁》皆作“术”字。经亦有作“术”字者,疑“遂”字误。○“遂者何”。○解云: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欲言大夫,不录其氏,故执不知问。○注“荆人来聘是也”。○解云:庄二十三年夏,“荆人来聘”,传云“荆何以称人?始能聘也”是也。
 
  以为能变也。其为能变奈何?惟諓諓善竫言。諓諓,浅薄之貌。竫,犹撰也。○諓諓,徐在浅反,又子浅反,又音笺,《尚书》作“截”,浅薄貌也;贾逵注《外传》云“巧言也”。善竫,在井反,撰也;本或作“讠扁”,皮勉反,又必浅反;本作“譔”,七全反,又仕勉反。
  [疏]“惟諓諓善竫言”。○解云:谓其念有浅薄之善而撰其言也。
 
  俾君子易怠,俾,使也。易怠,犹轻惰也。○俾,必尔反,注同,使也。易,以豉反,注同。惰,大卧反。
  [疏]“俾君子易怠”。解云:能撰善言,故谓之君子。言使此君子易为轻惰,何者?自恃其善,而欲慢人以自尊矣。
 
  而况乎我多有之,惟一介断断焉,无他技。一介,犹一。断断,犹专一也。他技,奇巧异端也。孔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巳。”○一介,古拜反,一介犹一也,《尚书》音古货反。断断,丁乱反,专一也,注同。技,其绮反。,古爱反。奇,其宜反,本又作“琦”,同。
  [疏]“而况”至“有之”。○解云:我,谓秦伯也。言况於秦伯之怀,其善言无算,故曰多有之。○“惟一”至“他技”。○解云:秦伯之善,虽曰无算,若思念之,皆是一专一之事,更无奇巧异端之术。言其醇粹其善无择矣。○注“断断”至“异端”。○解云:即郑注《大学》云“断断,诚一之貌也。他技,异端之技也”,是与此合。
 
  其心休休,休休,美大貌。○休休,许虬反,美大貌。能有容,能含容贤者逆耳之言。是难也。是难行也。秦缪公自伤前不能用百里子、蹇叔子之言,感而自变悔,遂霸西戎,故因其能聘中国,善而与之,使有大夫。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此之谓也。
  [疏]注“秦缪”至“言之”。○解云:事在僖三十三年。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敌也。曷为以水地?以水地者,谓以水曲折,起地远近所在也。据战于泓不言曲。○折,之设反。
  [疏]“此偏战”。○解云:以其书日,故知之。○注“据战于泓不言曲”。○解云:即僖二十二年冬,“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
 
  河曲疏矣,河千里而一曲也。河曲流,以据地明,故可以曲地,因以起二国之君,数兴兵相伐,战无已时,故不言及。不别曲直,而地以河曲,明两曲也。○数,所角反。不别,彼列反,下同。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运。帅帅师者,剌鲁微弱,臣下不可使,邑久不脩,不敢徒行,兴师厉众,然后敢城之。言及者,别君邑臣邑也。○运,二传作“郓”后皆尔。
  [疏]注“书帅”至“城之”。○解云:如此注者,正见隐七年“夏,城中丘”之属,皆不言帅师故也。言臣下不可使者,即上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传云“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之属是也。○注“言及”至“邑也”。○解云:正见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彼传云“其言及防兹来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何氏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义不可使臣邑与公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绝之”是也。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不书葬者,盈为晋文讳也。晋文虽霸,会人孤以尊天子,自补有馀,故复盈为讳。○盈为,于伪反,下文“盈为”、“为周公”皆同。复,扶又反。
  [疏]注“不书”至“盈为讳”。○解云:盈者,相接足之辞。晋文於僖二十八年之时,此朔之父陈侯款夏六月卒,至冬末未葬,而晋文会诸侯於温,经有陈子,是强会人孤,令失子行,亦是文公耻之,是以《春秋》遂卒,竟不书款葬,深为文公讳也。今若款之子陈侯朔书葬,则文公之恶还见,是以此处须去朔葬,使若陈国之君例不书葬然,故言盈为晋文讳。故僖二十八年夏,“陈侯款卒”之下,注云“不书葬者,为晋文讳,行霸不务教人以孝,陈有大丧而彊会其孤,故深为耻之”是也。
 
  邾娄子蘧篨卒。○蘧篨,其居反;下直居反。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公子遂所致。
  世室屋坏。世室者何?鲁公之庙也。鲁公,周公子伯禽。○世室,二传作“太室”。
  [疏]“世室者何”。○解云:欲言君寝,於例不书;欲言宗庙,未有世室之名,故执不知问。
 
  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少差异其下者,所上尊周公。○大庙,音泰,下同。
  [疏]“周公称大庙”。解云:即僖八年“禘于大庙”,文二年“大事于大庙”是也。○“鲁公称世室”。○解云:即此经是也。○“群公称宫”。○解云:即武宫、炀宫之属是也。○注“少差”至“周公”。○解云:正以庙者,尊卑达名,鬼神所居之称。今此称异其名,知上尊周公故也。
 
  此鲁公之庙也,曷为谓之世室?世室犹世室也,世世不毁也。鲁公始封之君,故不毁也。
  [疏]“世室犹世室也”。○解云:言谓之世室者,犹世世室也。
 
  周公何以称大庙于鲁?据鲁公始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也。为周公故,语在下。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始受封时,拜于文王庙也。《尚书》曰“用命赏于祖”是也。父子俱拜者,明以周公之功封鲁公也。
  [疏]注“尚书”至“於祖”。解云:《甘誓》文也。
 
  曰:生以养周公,生以鲁国供养周公。○以养,馀亮反,注皆同。供养,九用反,下同。死以为周公主。如周公死,当以鲁公为祭祀主。加曰者,成王始受其茅土之辞。《礼记·明堂位》曰:“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盖以为有王功,故半天子也”。○死以为,如字,注“死以为周公主”同。乘,绳证反。王,于况反。
  [疏]注“加曰”至“之辞”。○解云:即《周书·作洛》篇曰“封人社壝,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衅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其一面之土,苞以黄土,苴以白茅,以为社之封”,孔氏云“王者封五色土为社,建诸侯则各割其方土与之,使立社,焘以黄土,苴以白茅。茅取其絜,黄取其王者覆四方”者,是其茅土之文耳。○注“盖以”至“子也”。解云:正以天子千里,方百里者百;周公七百里,方百里者四十九,大判言之,故得言半天子矣。
 
  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曷为不之鲁?据为周公者,谓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周公不之鲁,则不得供养为主。欲天下之一乎周也。周公圣人,德至重,功至大,东征则西国怨,西征则东国怨。嫌之鲁,恐天下迥心趣乡之,故封伯禽,命使遥供养,死则奔丧为主,所以一天下之心于周室。○乡,许亮反。
  [疏]注“东征”至“东国怨”。解云:僖四年传文。
 
  鲁祭周公何以为牲?据庙异也。周公用白牲,白牡,殷牲也。周公死有王礼,谦不敢与文、武同也。不以夏黑牡者,谦改周之文,当以夏辟嫌也。
  [疏]注“不以”至“嫌也”。○解云:知黑牡为夏牲者,出《明堂位》文。正朔三而改,改天正十一月者,当以十三月为正,故言当以夏矣。
 
  鲁公用骍犅,骍犅,赤脊,周牲也。鲁公以诸侯不嫌,故从周制,以脊为差。○骍,息营反。犅,音刚。《诗》作刚,骍犅,赤脊也。
  [疏]注“骍犅”至“牲也”。○解云:正以山脊曰冈,故知骍犅为赤脊矣。
 
  群公不毛。不毛,不纯色,所以降于尊祖。
  [疏]注“不毛”至“尊祖”。○解云:正以牲用纯色,祭祀之礼而言不毛,故以降子尊祖解之。
 
  鲁祭周公,何以为盛?据牲异也。○盛,成政反,又音成,粢盛也,在器曰盛。周公盛,盛者,新穀。鲁公焘,焘者,冒也,故上一新也。○焘,徒报反,一本作“涛”,音同,冒也。冒,亡报反。
  [疏]注“焘者”至“新也”。○解云:正以焘诂为覆故也。若似《周书》“焘以黄土”之类也。然则言周公盛者,谓新穀满其器。言鲁公焘者,谓下故上新,裁可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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