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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纠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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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纠偏价值
赵芃[①]
摘要: “无为”并非不求有所作为,而是指凡事要顺天之时,随地之性,因人之心,不能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违反“天时、地性、人和”。“无为”具有顺应自然、遵道而为、为而不恃,并要求排除主观臆断,遵循“道”所具有的自然法则和内在本性自然而为等思想内涵。只有做到顺道而为,才能实现“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价值回归、行为引导、创新思维、尊重规律等纠偏的功能,对于指导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关键词:道家  自然  “无为” 价值
“无为”是道家思想的重要内涵,在整个道家学说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要全面而深刻理解道家思想的精髓应该从理解“无为”思想开始,并作为把握道家思想的出发点和目标归宿。蕴涵于道家理论体系中的“无为”,全面阐述了以“道”为核心的思想和内容,浓缩和概括了道家的思想观点和理论体系,诠释了“无为”思想的博大精深和丰富内涵。“无为”具有辩证的思想体系、深刻的哲理内涵、全面的理论观点和积极的引导效应,对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正确运用和掌握“无为”内涵,指导我们的工作和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         “无为”的基本内涵及其科学界定
“无为”并非不求有所作为,而是指凡事要顺天之时,随地之性,因人之心,不能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不要违反“天时、地性、人和”。《道德经》曰:“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1](p1) “无为”是顺应自然,不肆意妄为的理论概括。“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消极不为,而是要求在排除人为干预不受外在强制力量控制情况下遵循“道”所具有的自然法则和内在本性而为,只有做到顺道而为,才能实现无为而无不为。《庄子》则将”无为”推衍到帝王圣人的治世中,认为“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故帝王圣人休矣”,[2](p265)这是由于排除了人为的干预,在自然“无为”的条件下应顺势而为。
一、顺应自然
顺应自然是“无为”思想的集中表达和概括总结。“无为”是建立在以“道”为核心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其内容表达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p14)的系统思想和客观规律,是天地人相互运行、相互关爱、相互制约的自然本质和关系法则。顺应自然强调遵循客观规律所具有的“本然”“本性”“本质”“规律”。“天地之性,独贵自然,各顺其事,毋敢逆焉。”[3](第24册p351)具有以“自然为顺,事不逆天之义。”[4](p69)自然表达了天然,非人为的;不勉强、不拘束、不呆板;不经人力干预而自由发展;犹当然等方面的含义。[5](p5288)顺应自然应遵循事物的内在本性。万物的本性是不假人为,自然而然,具有自己如此、本来如此,势应如此的趋势和状态。顺应自然包含着顺应事物自身内在的发展规律和趋势,人们只能按照事物的发展趋势顺势而为,而不是人为强力的干扰和破坏。天地人都要遵循这种具有客观规律的“自然”之道,其中人以地为法、地以天为法、天以道为法、而道之本质和规律则是自然而然,本然,自己如此。宇宙中的日月星辰,瞬息万变,此消彼长; 一切的规律和法则,一切的产生和消亡都是顺其自然的,人的出生,成长,衰老和死亡也都是顺应自然的,人类社会的各种事物发展变化也应该顺其自然。“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域中有四大,王居其一焉。”[1](P14)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宇宙万物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人只有顺应并遵循自然之道,符合“顺应自然”的“无为”本质要求,“推天道以明人事”才能获得成功。
二、     遵道而为
“无为”不是消极的什么都不做,而是遵道而为。遵道而为体现了“无为”理论的行动内涵,只有遵道而为,才是做到“无为”而治,实现无为而无不为的行为理念和目标要求。“道”之所以作为“无为”而治思想的基本内核,乃为道之本质和基本特征所决定的。《道德经》对道之特征的基本概括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1](p14)道所具有的“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表明道所具有的客观自然属性,是“先天地生”的宇宙客观存在。道可谓天地之始、万物之宗,即天地万物皆从道而生“道生之,德畜之,物成之,势成之”[1](p31)。宇宙间的万事万物均应遵循道之法则并顺道而为,才能实现“无为”而无不为。即“道常无为而无不为”。[1](p21)所以,“无为”的思想和内涵不是强调人为因素,而是强调顺道而治、遵循自然之道所具有的内在规律而为,才能体现“惟道是从”的基本要求而达到无不为。“道”虽然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无形无像、若有若无,却能释放巨大而无穷的力量,在宇宙万物间发挥着“天地之母”“万物之宗”的重要作用。只有“遵道而为”、“顺道而治”、“遵道贵德”则可以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行为效果。
三、        无为而治
“无为”在执政领域中的运用则体现了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的思想本质是“自性而化”,认为天地人,万事万物,都是自生自成,自然而然的。天道自然,人类应该按照客观事物的规律而运行、变化和发展,而不应该违背事物的天然本性和自身内在的规律性。“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汲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1](p29)在社会政治领域应该按照社会发展的自然之道,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就是无为而治的客观必然。《道德经》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1](p30)“无为”主张政事清简,反对苛政扰民,实施圣人之治。不干涉民众生活,使其安居乐业,习常美俗,憨然淳朴,自由自在,“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1](p3)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圣人与天地一样,顺乎百姓之自然。则可以功成事遂,所以,“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1](p10)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1](p34-35) “无为”而治的基本要求是顺其自然,在执政活动中反对强作妄为,肆意任为,主张清静无为,澹然而治。为此应贵柔、守静和知常。“我好静而民自正”[1](p35),“治大国若烹小鲜。”[1](p36)即治理国家政事,要小心翼翼,切忌急躁乱动。不要扰民、搅民,让百姓自生自存、自我化育,在一种宽松自在自由的环境中生息、发展,真正做到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四、        为而不恃
道生育万物,却并不据物为己有,占物为己私。在天道、地道和人道中都必须效法道所具有的品德,“辅万物之自然”而已,天地万物都必须以道为根本,在“道法自然”这个总的原则指导下,自然而然和遵道而为,恪守天道,行“无为”之政,才能自性而然,因性而导、自性而化,“为而不恃”才能实现无为而无不为之目的。为此,反对强作妄为,主张无事、无欲、不争。无事是一种效法天地自然的思想,道化育万物。“开元之治”是唐玄宗统治前期所出现的盛世,也是统治者“为而不恃”的典型代表。唐玄宗统治时期甚为节俭,规定三品以下的大臣,以及内宫后妃以下者,不得配戴金玉制作的饰物,并且遣散宫女,以节省开支。他又下令全国各地均不得开采珠玉及制造锦绣。这些措施,使唐朝的财政丰裕、粮仓充实、物价廉宜。所以,圣人处无为之事,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让百姓自然顺化,自由发展,自然富足,主张无欲不争,极力否定物欲的放纵,“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1](p28-29) “为而不恃”还反对一切战争,“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1](p39)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1](p17)要求“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1](p2)。同时,去甚、去奢、去泰,要求做到慈、俭、不敢为天下先。慈就是要具有慈爱之心,爱惜百姓,停止一切战争,避免战争给国家带来各种灾难。俭,就是节俭。道家提倡生活节俭,反对穷奢极欲、淫逸糜烂的生活方式;不敢为天下先则主张谦让、处后、不争先。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为无为则无不治。
 
二、”无为”理论在当代社会的纠偏价值
 
在今天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条件下,澄清人们在”无为”认识上偏见,纠正以“消极等待”、“无所事事”、“推诿敷衍”、“无所作为”,以及“不求进取”,“懒惰怠工”、“逃避竞争”等作为“无为”代名词的错误观念,正确理解“无为”思想的基本内涵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任务。深入探讨“无为”在当代社会条件下的价值和社会功用,发挥“无为”对于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企业管理、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等方面的作用,纠正在“无为”认识思想上的种种偏见,恢复“无为”应该具有的价值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价值回归
在实际生活中“无为”思想和理论具有积极的实践价值,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遵循“无为”具有的自然本性和行为模式,是实现无为而无不为目标的基本要求。“无为”思想在现代社会管理、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态和人生目标的追求中具有较高的功用价值。
在社会政治管理方面,“无为”要求政治管理者应该遵循管理之道,顺应政治管理内在规律,实施“无为”之政,从主观心理上摒弃各种私利贪欲,顺应政治管理所具有的自然之道,对人民群众不干扰,不强制,不胁迫,不妄为,使百姓安居乐业,自然而然地生活,达致“无为而治”“社会和谐”之目标。君好静无事、无欲无为,则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朴。以“无为”治天下则可以实现政治管理的最高价值目标,可以抑制人们的贪欲,缓解社会的冲突,使整个社会顺乎自然、和谐安定地运行。
在社会经济文化价值方面,“无为”主张 “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1](p9)利万物、利万民。以利人、利物、不自私、不占有的精神,实现“无为”的最高功利价值。“无为”不是泯灭功利、不承认功利和不要功利,而是在承认功利、达到理想功利的基础上对个体私欲和急功近利的超越,从而实现天地人之间的最高功利价值。“无为”是寻求“功成事遂”功利的最大化,天地人以自然“无为”为价值取向的最大功利,是天道、地道、人道的和谐共融。
在社会伦理人生价值及生态保护方面,“无为”主张“少私寡欲”“返朴归真”“和光同尘”“利而不害”的价值目标,通过“善恶美丑”、“自然无为”等自己特有的道德标准和价值体系建立了一系列人生行为准则。要求人们不贪功,不窃利,去甚,去奢,去泰,进入“上善若水”、“上德不德”的至善境界。要“挫锐”、“解纷”、“和光”、“同尘,从而达到“玄同”的境界。“自然无为”是依事物的本性自由自在的状态,“无为”是顺其自然而没有外力强加的内在本性。“自然无为”作为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包含有顺其自然,不妄加作为之真谛。强调人在改造自然中应该“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去行事,尊重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反对从人类的功利目的出发,妄为去破坏自然,强为去残害生灵。用自己的行为去维护自然的和谐与生态的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睦共处。
二、行为引导
当今社会需要以“无为”引导人们的行为,培养人们的“无为”精神与“无为”品格,用“无为”引导人们的行为实践。在树立“无为”观念的同时,培养人们“无为”的思维理念、用“无为”的方法、“无为”的行为模式实践无不为的行为效果。然而,“无为”的价值和积极功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并没有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良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人们的行为常常被各种利益驱使而违背“无为”的基本内涵和行为要求。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只有在思想观念上不断强化“无为”之道,在行为模式上顺应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在社会实践中改善行为手段和行为方法,全面提高人们的行为修养,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各种人才素质的需求,才能使“无为”之道在现代社会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由于人们在认识上对“无为”内涵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忽略“无为”行为能力的培养,导致对“无为”行为的标准把握不准,缺乏无为而治的正确引导和实践无为而治的主动性、自觉性。人们有时往往以所谓违背“自然”的“积极作为”取代“无为”而治,并将“无为”作为一种消极的行为模式在实践中予以否定,偏离了“无为”的基本精神,其结果只能会助长盲目行事和违背客观规律的主观臆断,从而产生了“听天有命”或“人定胜天”的主观盲从。重视“无为”在现代社会管理中的纠偏作用,强化“无为”思想的客观标准和积极功能势在必行。由于人们在行为习惯和思维模式的上存在着一定偏差,“无为”意识和“无为”素养还有待在实践中提高。适应现代社会对于人们行为能力和行为模式的要求,应加强“无为”行为之道的培养和训练,强化“无为”之道的功能与效果,发挥“无为”所具有的行为纠偏价值。
三、创新思维
“无为”思想所具有的纠偏价值还包括创新功用,创新是不受常规思路的约束,在把握事物内在规律的基础上,寻求对问题全新而独特的解决方式。“无为”思想对于人们创造力的发挥具有纠偏功用,它直接决定了创造力是具有创新性还是滞后性。如果人们在行为实践中能够遵循客观规律,则人们的创新思维则具有创造力,反之则表现为滞后性。能否以“无为”思想武装头脑将成为决定了我们的思维是创新性还是滞后性的关键。通过“无为”思想的运用,人们可以从本质上理解和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更加科学、有序、高效的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合理、规范地处理有关事务。运用“无为”思想开展创新就是为了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在遵循事物道之规律的前提下克服主观臆断带来的偏差,实现掌握规律、运用规律为人类造福的目的。
创新思维具有很多特点,其最大的特点是相异性、差异性。同样一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维,相同的人也有不同的思维,同样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思维,相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思维。从不同的方面对同一个问题进行思考,这是创新思想的主要特点。“无为”对于创新思维的作用主要表现如何认识规律、发现规律并把握规律,通过“无为”把握事物的内在本性,顺其自然打破创新性思维的障碍。人们习惯于用“有为”来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态度和行为模式,认为只要积极作为就是有益和上进的,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否符合道之内在规律,这种思维定势使人们对“无为”思想的运用具有一定的抵触和畏难情绪,导致对“无为”的负面认识和偏差理解。所以,要做到思维创新,就必须养成“无为”思维的习惯,在认识规律、顺应规律、运用规律、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创新,提高人们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素养,充分发挥人们的创新能力。
四、尊重规律
“无为”思想对于我们尊重和把握规律、规范行为能力、实现行为目标具有现实意义。在现实社会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应该遵循客观规律。道家“无为”思想对于我们充分尊重客观规律,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领会“无为”思想、把握“无为”标准、实践无为而治,就应该尊重并顺应客观自然规律,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无为”思想在科技进步、社会和谐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积极作用,坚持“无为”思想就是要实现“纯任自然”、“遵道贵德”。“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然而善谋。”[1](p43-44)天之道,也就是客观规律,不强争而善于获胜,不“三令五申”而善于回应,不召唤而会自动归附,胸怀宽广、坦荡而善于谋划。这里“不争”、“不言”、“不召”,是天之道“无为”,而“善胜”、“善应”、“自来”、“善谋”之效用,也就是“无不为”。然而,由于人们在主观认识上的问题,把“发展是硬道理”简单地理解为“增长是硬道理”,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解为“以速度为中心”,不惜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追求产值。有人头脑发热、好大喜功、弄虚作假、贪大求洋,热衷于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些地方借“统筹”之名搞新的形式主义,有的打着“筹城乡”和“城乡一体化”的幌子,动辄提出搞什么“国际一流””“超一流”,歪曲和背离客观规律,贴“标签”炒概念,以口号代替科学论证和决策,这些都违背的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的“无为”要求。通过对“无为”思想的理解,可以更好地尊重客观规律,实现提高效益、节约资源、顺应规律、科学决策、尊重科学、保护环境之目的,发挥“无为”在社会实践和人们生活中所具有的内在价值和规范作用,为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The Doctrine of Inaction” and Its Role of Correction in Modern Society
Zhao  peng
Abstract: “The Doctrine of Inaction” does not mean that one don’t want to do any things but should do things them at right time, in right place, with popular support, do not just follow one’s own subjective wishes and imagination or be against the doctrine of “right time, right place and popular support”. “The Doctrine of Inaction” has some ideological connotations of complying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following the internal law and never being conceited and contemptuous of others, in addition, it also means one should get rid of subjective conjecture and follow all the natural laws and internal nature. One can only follow “The Doctrine of Inaction” then he can realize the goal of doing everything very well in the proper way. “The Doctrine of Inaction” plays its role of correction as value regression, behavior guidance, creativity and respect to laws etc, which have a positive meaning in guiding our thoughts and actions. 
Key words: Taoism   nature   “The Doctrine of Inaction”   value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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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魏)王弼注《老子道德经》上海书店1986年7月版
[2](晋)郭象注(唐)成玄英疏《南华真经注疏(上)》中华书局1998年7月版。
[3]《太平经》,《道藏》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
[4] 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5]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编纂:《汉语大词典》,北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2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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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作者介绍:赵芃 男(1958—)山东轻工业学院道学与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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