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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义理经典教育工程2025年下半年三等奖吴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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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湖北大学

学院:哲学学院

专业、年级:哲学专业2024级本科生

姓名:吴佳音

学号:202431115011011

仁坛:一、第1120楼

孔子有言:“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意思是若立志以“仁”为行事准则,便不会产生损害他人、违背公序良俗的恶行。这并非要求人人成为完美圣人,而是强调自觉将“仁”作为考量自我行为的准则,并日日、时时修养自我,约束行为的边界。

就日常经历而言,“志于仁”的人做公益就只是出于帮助他人的目的,而不会试图从中谋利,也绝不是为了营造自己的形象才帮助他人;因此,就不会因为他人没有夸奖而伤心,也不会因为他人的误解气愤,甚至产生伤害、威胁对方的想法。当我们明确“仁”的时候,“恶”就显而易见了,立志于仁,本质是为行为立起道德标尺,标定我们行为的界限,让善意成为规避恶行的内在力量。

仁坛:一、第1121楼

《韩非子》中对仁者的要求“中心欣然爱人也”,即发自内心的爱人,做到与他人同喜同悲;对他人的成就与幸福自然而然地感到高兴,对他人的不幸与祸患自然而然地感到难过,并产生“恻隐”的情绪,自然地激发出帮助他人的意向。

这同时也要求我们与他人交往的立场保持统一,不能因为他人境遇的变化而改变,不能因为对方出名、暴富而交往更加密切,甚至巴结对方;也不能因对方家道中落而嫌弃、疏远对方;无论对方境遇如何改变,我们都应该对其保有发自内心的爱,这是一种潜在的“良知”情感倾向,不是后天有意识地去衡量对方的价值的结果。

仁坛:一、第1122楼

“志于仁”要求做到“与人为善”,即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一言一行都要从对他人有益的方面出发,出于善意主动帮助他人。只要是出于善意做出的一切行为都不会是“恶行”,可能结果并不如人所想象的那么好,甚至可能是坏的结果,这是由于考虑不够周全或能力不足而导致的“过”或者“不及”。

帮助他人在现代社会同时需要注意我们的立场与态度,对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不能站在上位者施舍的角度去发号施令,而应当切实做到“将心比心”,站在他人的立场上对他人的需求进行综合考量,切实帮助对方。同时,不能因为对方在认知水平方面不足而难以理解的时候,产生厌烦的心理,这种心理在现代称为“厌蠢症”,其本质上就是因为无法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而产生的。因此,在帮助他人的时候,应当保持宽和的心态,不怕麻烦,站在平视的角度,以实践切实帮助他人。

仁坛:三、第1005楼

“仁”与“爱”是统一地存在着的,但却有内外,已发与未发的差异。仁是内在于人心中的一种道德行为规范,其要求我们时时刻刻对自我内心的观念进行审查,防范“恶”的观念的滋生,要求修养自我,以“善”的观念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是一种未发的状态,其始终在内心中起着自我规范、自我反省的提醒作用。

“爱”则是“仁”的外在表现,当我们内心坚守“仁”来规范我们的行为时,我们所做出的行为就是“爱”,是道德的,切实为帮助他人的,已发的一种状态。“仁”内在地要求将内心的道德规范外化出来,仁处于未发状态,爱处于已发状态,但都同时地存在着。就像我们看到他人的苦难,内心恻隐,此时是我们内在的“仁”在起作用,而我们因为恻隐而帮助对方,这就是“仁”的实践,即“爱”的显现。

仁坛:五、第778楼

“智者乐水”,智者喜欢水,因为水变动不居,其形态有万千变换,活泼灵动,无休无止地处在流动变换中,奔腾向前,具有探索一切未知的好奇。就像走在产品前沿的研发人员,一直致力于研发更加便利、更加具有创造力的产品,作为个体能力的延伸,能够做到更多、探索更深远,而不断更新技术,迭代设备,以适应变化世界的需要,探索未来的世界。

“仁者乐山”,仁者则更加喜爱山,因为山博大宽和,其容纳一切生灵在其中生存、生活,而不受影响,不喜不悲,保持一种稳定的“静”的状态。就像孔子、老子、庄子等先贤,对待一切成就与失意、夸赞与批驳都能保持宽和的心态,接纳一切悲喜善恶,而不会因此影响自身的状态与内心的坚持。

仁坛:五、第779楼

“仁者无敌”,意思是仁义之人不可战胜,本人认为这个无法战胜主要指的是精神方面,而非肉体武力方面。其一方面指的是,内心坚守“仁义”的人会对自我的行为审查,并进行约束,因此其一切行为都是出于帮助他人的“善”,而出于善念的行为绝对不会作恶。既然其不会作恶,他人自然就无法进行指责与批驳,甚至会吸引众人追随、拥护。

另一方面指的,坚守仁义的人其内心是坚定的、宽和的、稳定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无需他人来对自我进行评价,也不会因外在的事物动摇对自我修养的追求,因此也就不会受他人言语或非议的影响,在精神层面是无法战胜的。

仁坛:八、第582楼

“仁”追求的是内心的自觉,需要通过长期的坚持,不断自省以修炼自我的意志。而这种修炼需要保持清醒与警惕,每天、每时、每刻提防外在物欲对我们的侵染,无论在富裕的境遇下,还是在穷困潦倒境遇下,都要遵循“仁”对我们行为的规范与指导,不能为了满足私欲而刻意无视“仁”对我们的提醒;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修养自我的品行,逐渐达到完满,而接近“仁”的境界。

但追求“仁”并不意味着完全排斥一切财富与名誉,“仁”所排斥的仅仅是“不义”而得的名与利。只要能坚守良知,通过合法合规、合乎道义的方式获得的财富与名誉是可以取的。合乎道义则要求名誉与财富的获得不能通过压迫他人的方式取得,也不能用来压迫他人。通过这种“义”取得的财富恰恰能够激发追求“仁”的信心。

义坛:一、第638楼

“义”即是正义,是一切行为的准则,其要求行动符合“道”的要求,的核心内涵是适宜、恰当,是人们在处理事务、采取行动时,遵循客观情理与规则做出的合理抉择。东汉刘熙强调 “义” 是对事物的妥当裁制,宋代胡瑗进一步指出 “义” 需贴合行动、符合规律,朱熹则点明君子践行 “义” 的关键——分清事理、择宜而为,便能顺遂无碍。

在日常生活中,“义” 其实随处可见:职场上分配团队任务,根据成员能力合理分工,不偏袒、不敷衍,是对工作的 “义”;公交上看到老人、孕妇主动让座,契合公序良俗,是对他人的 “义”;遇到有人求助,在自身能力范围内伸出援手,既帮到对方又不勉强自己,也是一种 “义”。“义” 从不是高深的教条,而是具体情境里恰到好处的选择。

义坛:十二、第290楼

立身行事当以 “义” 为准则,要求我们厘清义与利的边界,同时保持审慎思虑,在见利时不能不忘义,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先思考其中可能的危害,这是安身立命的关键智慧。

孔子以“见利思义”作为“成人”标准;董仲舒强调的“义重于利”;以及诸葛亮的“思利必虑害”,共同指向一个道理:摒弃唯利是图,坚守正义底线,兼顾风险权衡,才能行稳致远。

“见利思义”要求我们在面对利益诱惑时保持谨慎的思考,做好自己本职工作,拒绝贪念、坚守职业操守;不能因为一时小利冲昏头脑,导致看不见可能存在的风险,可能导致对我们造成更大的伤害。天下不存在免费的午餐,而“义”就是将我们的意识从“利”的糖衣炮弹中拉回来的镇静剂,能够让我们跳出陷阱,谨慎思考。因此,坚守义利底线、审慎思虑抉择,才是适配现代社会的生存之道。

信坛:一、第667楼

老子所言的大丈夫处世之道,与朱熹对 “信” 的阐释一脉相承,核心都是摒弃虚浮、坚守本真。首先在个人品性修养上,主张为人当扎根淳厚朴实,远离轻薄浮夸;其次在行为举止上,要求立足真实笃定,拒绝虚妄浮华,而 “信” 正是这种处世态度的内核——待人接物真实无妄,不掺半点虚假。

这一理念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保持真诚,在与人相交时,不虚情假意、不随口许诺,答应别人的事就尽力兑现;生活中,着力于经营自己踏实舒心的每一天,做到“处其厚”。摒弃浮躁的外在包装,以淳厚之心、真诚之行立身,才是经得起考验的处世智慧。

信坛:一、第668楼

“信”的另一层要求,是发自内心的自觉纯粹,做到不主动欺瞒、不虚伪矫饰;而陆九渊将“忠”与“信”并列阐释,点明二者同源共生;忠是待人处事的忠实笃定,信是言行一致的诚信无伪,二者共同构成立身行事的本真底色。

“信”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践行,要求我们真诚地面对自己的错误与不足,而不能为了面子匆忙掩饰;在比赛或争取机遇的时候也不能为了一时小利故意夸大自己的成就,或伪造自己的成就,这样即使当时得到了机遇,迟早会被发现,甚至可能被企业拉入黑名单,而失去更多的机遇。因此,“信”本质上要求我们辨明什么是我们能力应得的,什么是不属于我们的,对于后者我们应当主动拒斥。这种诚信与忠实,无关外在约束,而是源于内心的自律,既不会因贪图一时便利而失信于人,也不会因计较短期得失而虚与委蛇,最终能让人在人际交往与职业发展中,收获长久的信赖与认可。

孝坛:二、第780楼

我们对父母的孝必须做到“敬”,而不能仅仅赡养父母。因为我们对牲畜都能做到“养”,如果仅仅以是否能够赡养父母作为是否孝顺的标准,如何能够区分我们对父母的孝和对牲畜的饲养呢?

“养”是孝最基本的条件,而“敬”则是孝的核心。“敬”要求我们真诚地侍奉父母,既要在脸上表现出对赡养父母的高兴和代对父母病痛的担忧,也要在内心中真诚地产生这种感情,不能是伪装。因为伪装出来的情感在长期的相处中会逐渐消耗耐心,最后暴露本性,破罐子破摔,对父母造成更大的伤害;而发自内心地去尊重父母,则能够使我们做到知行合一,真正地为他们着想,践行孝道。

孝坛:四、第542楼

“孝”除了要求我们对父母孝顺,也对我们重视自身的价值具有积极的作用。传统孝道的核心内涵之一,是将自我生命视为父母的馈赠,珍视生命、守护自身完好,便是孝的起点。出于对父母的珍视,我们便能很容易地认识道自我身体的价值;父母会因我们对自己身体的伤害而感到难过,会因我们在外冒险而感到担心,因此我们不能自作主张去伤害自己,也不能随意去做冒险的活动。这是孝的基础,而规范自身言行,不使自己受辱,能够做到不让父母担忧、蒙羞,着是孝的进阶要求。

在现代社会日常生活中,则要求我们避免身体受伤;扮演好不同的角色,在校认真学习,在外认真工作,勤于锻炼,坚守法律底线,让自己保持健康,不违法乱纪。父母之爱子女,要求我们珍视自我生命的价值,对自身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不让父母为我们担忧。透过对自我的珍视,我们能够践行对父母的感恩与孝道。

忠坛:一、第603楼

“忠”在古代社会一直被视为为人臣子必不可少的品质,其要求做秉持正义无私,为人全心全意地谋划,帮助他人取得成就而不眼红,真正的“忠”实际上是一种互相成就。在当下社会中,“忠”绝非盲目服从的愚忠,而是有原则、有底线的主动坚守。我们忠的对象不再是单一的统治者,我们也不再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而逐渐转变为平等的视角。

现代我们“忠”的对象逐渐多元化:对国家的忠,是主动承担公民责任,敢于对各种不足的情况提出改善的建议,守护公民共同利益,而非盲目听从;对工作的忠,是尽心完成职责、为团队创造价值,但遇到违规指令时敢于拒绝;对亲友的忠,是在正道上彼此扶持,提醒对方规避风险,而非纵容错误、不分是非地附和。愚忠只会让人迷失自我、助长不公,而有原则的忠,既守住了 “尽心” 的初心,又秉持了 “公正” 的底线,才是符合现代社会的立身之道。

礼坛:二、第715楼

我们对“礼”的遵守不应留于表面的形式,在有人监管时才遵守法规,而在无人监管时就肆意妄为,这种阳奉阴违的行为是对“礼”最大的伤害。我们对“礼”的追求首先应当做到内心的真诚,这种真诚不仅仅是在祈福时真心尊重与信仰神祗,更要求我们内心对法律规章制度的认可。当家人去世时,我们应当出于内心的悲痛自发地为其准备身后葬礼,而不能内心毫无波澜,仅仅为了显得与他人相同而进行模仿,这样的作法恰恰是对“礼”的彻底违背。

就像很多人在交警抓头盔的时候才遵纪受法戴上头盔,一旦交警不在,就彻底不戴头盔,这种行为就仅仅是为了免于责罚而采取的,不是出于保护自己安全的意识,因此,其内心对这一规章的不认可,必然导致其不会自觉遵守。因此,贯彻“礼”最核心的要点就是使“礼”得到内心认同,从而能够被真诚地实现。

 

评语:吴佳音同学对中华传统义理的理解系统且深入,围绕仁、义、礼、智、信、孝、忠等核心范畴,精准援引经典原文并结合现代生活阐释内涵,逻辑清晰、表达流畅。回帖紧扣主题,观点明确,能深刻剖析传统美德的当代价值,展现出扎实的哲学专业素养与良好的思辨能力,对传统义理的学习与践行思考充分、体悟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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