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的哲学智慧
武汉科技大学17级计算机学院
刘红
摘要:
老子的《道德经》以“道法自然”为重,告诉我们要尊重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关注按客观规律办事的过程,至于结果应顺其自然,不能强求。老子的“无为”观念体现了老子的现实关怀和悲天悯人的情怀,他希望用“无为”让百姓得到拯救;老子用“无为”观念劝诫世人,要以“无为”达到“为”。《道德经》第二章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然后引导出了“有无相生”的论点。事物都是从“无”开始的,到“有”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而者发展的过程要我们从整体上去把握才行,不能用单一的眼光看待,而事物所表现出的和其所发生往往都存在着矛盾。
关键词:
老子;道德经;道法自然;无为;有无相生
Abstract: Laozi's philosophical thinking emphasizes "the nature of Taoism" and tells us to respect the objective laws of the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of things, and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cess of doing things according to objective laws. As for the results, it should be natural and cannot be forced. The concept of "inaction" in Laozi's Tao Te Ching reflects Lao Tzu's realistic concern and sadness and sorrow. He hopes to use the "inaction" to save the people. Lao Tzu uses the "inaction" concept to persuade the world to achieve "inaction". ". The second chapter of the Tao Te Ching says that "the world knows that beauty is beautiful, and evil is good. All know good is good, and good is not good." Then it leads to the argument that "there is no living." Things start from "nothing" to "having". This is a process of development, and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requires us to grasp the whole thing, not to look at it with a single eye, and what the things show and There are often contradictions in what happens.
Keywords: Laozi; morality; Taoist nature; inaction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是我国春秋时期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其著作《道德经》,也称《老子》,被视为道家之经典名作,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成书于2500年前的《道德经》,是人类认识史上建立的第一个哲学体系,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奠基性的经典著作,是人类历史长河中永不枯竭的智慧源泉,是启迪人类思维的博大精深的思想宝库。
一、道法自然
老子通过对自然的观察,提出了“道法自然”。我们为了更好地理解其内涵,需要明白老子所说的“道”和“自然”的含义。
1.道
在老子所处的时代,道是一个很流行的术语,各家学派都有对道的探讨,他们所关心的道,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治道、人道和天道。治道,治国之道;人道,做人之道;天道,形而上之道。把“治”与“道”结合起来,组成一个词“治道”最早见于《墨子·兼爱》,“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这里的治道,主要是作为探讨治理天下之道来使用。韩非在其论著中,也多有提及治道,也是在如何治理天下的意义上使用的,“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韩非子·八经》);“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韩非子·诡使》)。
道作为在天道意义上的论述,格局、意境最高的非老子莫属了。老子赋予了道不同的含义,既有具体的,也有抽象的,既可以解释为本体,也可以解释为法则。道是道家学说的核心内容,更是其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所说的道,含义丰富,既是万物的本源,事物的规律,又是治国理政、为人处事的准则,“道”以法自然的方式作用于传统法律,为了更好地理解“道”,离不开对“自然”的解读。
2.自然
古代往往用“天”来代表自然,而天又有宗教之天、哲学之天、神秘之天、主宰之天、命运之天、义理之天、道德之天、自然之天等的区分。先秦各家为了论证自家学说的合理性,纷纷求诸“天”(或自然)[1]。在老子看来,自然至少包含了三层含义:一是自然世界[2];二是自然而然的规律,既包括自然界的规律,也包括人类社会的规律;三是顺应自然,符合本然,顺势而为,保持本真,消解、化除过度人为的痕迹以及人主观上的偏执。老子对自然的论述强调清静虚无,自然而然,遵循事物发展的自身规律,不刻意地进行人为干扰。
从处理人与自然界、人与社会和人与自身的关系可以看出老子的思想均含有效法自然的含义,都表达了因任自然、顺势而为、保留本真的意思,都是针对现实人为痕迹过度而发。而与过度的矫揉造作相对应的,应当是保留本真、顺应自然的行为,对此种行为老子给出了另一个词———“无为”,无为可视为自然的另一种表达,而无为进一步抽象化、普遍化即为无。故老子提倡的道应效仿自然,顺应自然则当无为而治,无为的核心即为无。也就是说,道法自然,自然贵无,即道贵无。
老子的道法自然观传达了这样一种信息:自然法则符合道的要求,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赏善罚恶的功效,人类社会的法则理应效法,方能与道同在;相反,如果统治者不遵循自然的规律,倒行逆施,终将受到天道的惩罚而自食其果。至于统治者应当如何遵循自然的规律用于现实的统治,老子则给出了无为而治的观点。但是由于道的标准过于抽象和概括,老子的思想逐渐发展演变为几个不同的学派。
二、无为
“无为”是老子哲学中最重要的观念之一。历来学界对于“无为”概念的哲学意义都有很多讨论:陈鼓应认为“‘好静’‘无事’‘无欲’就是‘无为’思想的写状”,这三个分别针对统治者的骚乱搅扰、烦苛政举和扩张意欲提出,都是无为的内涵[3]。周绍贤在《老子要义》中,将“无为”的涵义归纳为两点,一为摈弃私心,遵道而行,不故意有所作为;二为秉要执本,以简御繁,不多事纷扰。这两点可以应用到政治、处世和个人修养方面[4]。詹剑峰在政治哲学的角度对老子的“无为”进行了解释,他认为“无为”是老子的政治理想,亦即顺自然而无私;老子反对的政治是“有为”,亦即背自然而用己[5]。尹振环认为,“无为”二字虽然简单,却有五种不同的含义,它们分别是“复古倒退式的‘无为’”,“无私欲、无私为、不妄为之‘无为’”,“君道无为,臣道有为”,“作为人君者的道德修养的‘无为’”和“长生养生式的‘无为’”[6]。郑开则站在老庄思想的角度对于“无为”作出解释,他认为“无为”就是“无欲”、“无知”、“无情”、“无乐”和“无己”、“无功”、“无名”[7]。以上是学界在著述中对于老子“无为”的阐释。近年来也有许多论文论述了老子的“无为”观念。例如刘笑敢认为“无为”含义有二:“第一,就作用而言,无为能够引导社会走向和平与和谐”,“无为的第二层含义涉及到老子的方法论。老子对待事物的方式是反传统的,他往往从成规的反面出发,遵循与成规相反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他认为,有为不能达到目的,只有无为才能实现有为的目的[8]。”陈代湘则提出了一个新颖的看法——“老子的‘无为’是一个含义复杂的概念,其表层含义是学术界普遍公认的“因任自然”、“无所作为”、“不妄为”等,但其深层意旨却是指君主侯主们‘帅以正’的榜样行为,而且这才是老子的真正用意和苦心所在[9]。”朱晓鹏认为,“老子的无为学说,具体说来有以下三层主要含义:一是‘无为’即‘自然’,二是‘无为’即‘无事’,三是‘无为’即‘善为’”[10]。赵艳婷认为,“无为”指基于天道的自然本性,顺任万物的本性无心而为;不是无所作为的“不为”,而是要人在遵循事物自然固有本性的前提下“辅自然而为”,因应善为。具体来说,则有以下三层含义,第一,指因自然本性而用之,顺自然而为,辅自然而不敢为; 第二,指不为私欲。不为己而为、不恃己功、无偏私偏爱而为,去掉私欲蒙蔽,才能真正令万物各顺其性命,清静无为;第三,指不妄为、不过度而为,不能超过事物自身生存发展的必要限度[11]。李振纲认为,“无为”不同于“不为”,而是要人善为。具体分析,又有三个涵义,一指顺自然而为;二指不私为,不为己而为;三指不过度而为[12]。吴根友从老子的政治之道的角度,认为“无为”是“道”的本质属性之一,但老子在论述“道”时,也同样没有忘记有为的一面[13]。结合以上各位学者的观点,不难看出,学界普遍承认“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事实上,“无为”是需要有所作为的。
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14]。”意思是讲,大“道”常常看似无为,实际上,却能无所不为。“无为”,就是“无不为”,就是把一切都想到了,解决了,未雨绸缪,从而从容应对各种复杂情况,胜似闲庭信步。无为、不为、有为三者构成了对处理事物的三分法,即:“无为——有为——不为”。其中,“无为”是一个端项,是一种理想状态。孔子认为,事事无为,只有圣人才做得到。他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中庸》)事事不为,亦是一端;现今有人戏以“有所为,有所不为”为无为之治,亦是有些牵强。其实,“无为”、“不为”是两个极端。无为是处理一切事物的原则和追求。只要按照自然的法则办事情,就是“无为”。真能“无为”,则能“无不为”。治理天下国家,要经常保持清静无为的态度,绝不可违反规律办事,绝不可盲目蛮干。否则,政事紊乱,何以治理天下。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14]。”况且,“无为”决不是“不为”。“不为”是什么都不做。“无为而治”是指不要违背自然规律乱干、蛮干、瞎干。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即治理大国,就象是家庭中烹煎鱼一样。烹煎小鱼若是反复地翻弄,就会把小鱼弄碎,搞得一团糟。老子认为,如果治理天下,而用“有为”之政,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正如适之先生所言:“老子的无为主义,依我看来,也是因为当时政府不配有为,偏要有为;不配干涉,偏要干涉,所以弄得“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法令滋彰,盗贼多有[15]”。”所以说,“无为”也是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中华民族的大智慧。
三、有无相生
《道德经》第二章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然后引导出了“有无相生”的论点。事物都是从“无”开始的,到“有”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而者发展的过程要我们从整体上去把握才行,不能用单一的眼光看待,而事物所表现出的和其所发生往往都存在矛盾,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都具有矛盾,即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而矛盾又是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原因,事物之所以能发展就是因为不是单一的,有相反的阻挠的一面,在进步的同时,也会伴有阻挠的一些力量,这也可以用毛泽东的一句经典名言来表现:前途是光明的,而道路是曲折。终归会达到那个目标,但往往路上会遇到很多的艰难险阻。
在《道德经》里面类似于用矛盾的观点解释的例子有多,可以体现出老子看待事物都不是用片面的眼光去看待的,是从反面,多面去看待的,老子善水也是,水看起来柔,感觉弱,却力量无穷,无孔不入,水至清,能无鱼,上善若水,人就应该这样。水也不是一直往前的,遇到阻碍会迂回,会从另一面进去,能避免矛盾是最好,有些事情能用避免解决矛盾,干嘛要去与之抗争呢?
小结
老子的《道德经》犹如一笔宝藏,等待着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和挖掘其深厚的内涵,它是是老子智慧的结晶。不仅对当时的社会和人们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直至今日仍然有不可估量的价值。然而毕竟时代不同,所以我们更应该辩证的看待老子的思想,古为今用。因为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在《道德经》中有些思想对于现在的社会是不适用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在继承老子思想的同时,也应该继承发扬优秀的、有积极意义的思想,并为我们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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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见解真切,有较好地引用经典,可见作者在平时生活中有一定的积累。在文章中作者虽然较好地梳理了《老子》里“道法自然”、“无为”、“有无相生”的思想,但却没有更深入地阐发它们,有待拓展和更深一步地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建议: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