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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礼仪的意蕴及其现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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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礼仪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中国人“把宗教、法律、道德、礼仪都混在一起,这一切都是行善,都是美德。有关这四方面的箴规就是礼教”。“文人之用于育人,官吏之用于说教,生活中的一切细小的举动都包罗在这些礼教里边”。中国传统礼仪的意蕴非常丰富,且具有多重功能。深刻认识传统礼仪的意蕴,充分发挥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现实意义。

  传统礼仪的意蕴

  中国的礼仪不同于西方的礼仪。在西方人眼里,礼仪通常是指一种风俗,是依据民族或地域差异来区别的风俗。而中国的礼仪是传统文化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礼。在中国人眼里,礼是可以凝聚不同民族和地域的一种精神,是社会生活中一切行为的准则。因此,以礼为核心的中国传统礼仪蕴含着特殊的意义,涉及政治、道德和社会等各个方面。

  礼仪的政治意蕴。中国的礼仪源起于政治。古人认为,礼是“国之干也”、“政之舆也”,是为政者“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依据,是保持政令通畅的重要手段。倘若没有礼,再好的政令也不可能通达四方。可见,中国古人是从治国、行政的视角来倡导与推行礼和礼仪的,将其作为治理国家的方略、统治天下的手段。儒家强调教化,其中的重要内容就是通过礼和礼仪的教化,达到政令畅通、政治稳定的目标。周公制礼,其所设计改造的一些礼仪与分封制、宗法制相辅而行,作为周王朝最根本的国家制度,对政治稳定产生了重要作用。正是由于礼、礼仪对于治国、行政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各种礼仪、礼节被整合为系统化的礼制,成为一种行为规范。特别是《周礼》、《仪礼》、《礼记》等礼书的出现,使礼和礼仪具有系统的文本形态,从而用来教化人民。由此可以看出,礼仪的政治意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它是一种政治秩序,这种秩序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它是一种政治手段,这种手段有利于保证政令畅通。

  礼仪的道德意蕴。礼仪与道德的结合是中国传统礼仪的重要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传统礼仪也是一种道德文化,学习和遵守礼仪是达成善良人格的重要途径。“立于礼”是为人之善, 即以礼为做人的根本:“行于礼”是处事之善, 即以礼为做事的准则:“让于礼”是交往之善, 即以礼为交往的准则。古人具体阐述了礼与德的关系:一方面,礼是德的基础。“礼者,德之基也”,“人而无礼,焉以为德”。礼的观念和意识应该是道德行为发生的基础。另一方面,礼是德的规范。“礼者,所以正身也”,“无礼何以正身”,“身有礼则身修”。礼可以端正人的行为,懂得和遵守礼就可以使人的行为符合礼仪的规范,从而保证德的实现。可以说,礼是一种道德意识和道德规范,礼仪则是这种意识和规范的外显形式。礼仪属于行为活动的范畴,是一种行为道德,它通过行为来表现礼所蕴含的道德。离开礼所蕴含的道德,礼仪只能是繁文缛节。但是,离开礼仪的行为活动,礼所蕴含的道德又将缺乏实现的载体。

  礼仪的社会意蕴。在中国历史上,礼仪对于整个社会的治理和调控具有重要意义。礼仪调控社会关系的内在机理,主要是通过礼仪所具有的价值导向功能和价值评判功能来调节人的情感和意识,约束人的行为。通过价值导向功能,礼仪引导人们实施符合礼仪规范的行为;通过价值评判功能,礼仪对人们的行为作出评判,矫正不符合礼仪规范的行为。人通过礼和礼仪,可以增强对自身情感和行为的约束力;人学习礼和礼仪的过程,就是人格完善的过程,也是人的社会化的过程。在中国历史上,当儒家文化成为社会主流文化之后,礼和礼仪就从贵族社会的原则演变为大众生活的准则,从政治统治和思想统治的领域逐步延伸到社会治理等领域,成为实现社会调节和控制的重要手段。礼仪属于社会控制中的文化控制手段和非正式制度,具有非直接强制性的特征。礼仪调节和控制社会主要是通过社会评价和内心反省来实现的,并由此达到群体行为协同和整个社会和谐的目标。

  传统礼仪的现代价值

  从本质上看,中国传统礼仪属于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但是其中也包含着传统文化的精华,而且附带着一种雅致的形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汲取传统礼仪中合理的、有益的因素, 并且与时俱进地赋予其新的内涵, 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 可以使传统礼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中国传统礼仪的现代价值是多方面的,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挖掘。当前,可以重点发挥其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改善社会调控方面的作用。

  通过礼仪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中国传统礼仪是与道德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蕴含着丰富的道德规范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虽然当前道德建设的内涵与传统道德的内涵有本质区别,但按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挖掘传统道德中一些有益的思想和做法,对于加强当前的公民道德建设还是大有裨益的。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明礼诚信列为基本道德规范, 把文明礼貌列为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这都要求我们把传统礼仪中的积极因素同现代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创新公民道德建设形式。目前,尤其可以利用传统礼仪来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社会公德的礼仪,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共领域和谐秩序的道德要求,主要是协调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人际关系;作为职业道德的礼仪,体现了特定职业的道德要求,主要是协调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我们应发掘传统礼仪中的道德规范, 教育广大公民讲礼貌、重礼节, 以礼待人;教育各行各业人员爱岗敬业,尊重服务对象,遵守职业道德,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通过礼仪改善社会调控方式。社会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体现为社会相对稳定而协调的存在状态。制度是约束社会行为、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种类型,而礼仪就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从社会调控方式来看,正式制度采用强制性的调控方式,非正式制度则采用非直接强制性的调控方式。礼仪对社会秩序的调控,往往是通过约定俗成的群体规范、文化认同等来实现的,在某些时候这是一种更加有效的调控方式。礼仪强调行为的规范、有序和协调。规范是要求人们的行为符合礼仪规范的要求,有序是要求人们的行为有条不紊地进行,协调是要求人们的行为协调一致。这些要求有利于形成严格的秩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深入研究传统礼仪对社会秩序的调控作用,高度重视礼仪在实现社会安定有序中的意义,充分发挥礼仪作为社会关系的润滑剂、人际交往的纽带和化解矛盾的手段的作用,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 蒋璟萍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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