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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强制保卫汉语 多少书会成“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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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强制保卫汉语 多少书会成“禁书”?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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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汉语

昨天,本报报道了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通知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

应该承认,任何一种文明,假如对于自身的文化和语言都不知道保护,显然说不过去,从这个角度来看,新闻出版总署对于出版物语言的规范,至少并非全无道理。然而,语言,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夹杂外文进行封杀,是否就是对汉语的保护?尤其当这样的保护来自于行政强制,是否会如愿以偿?

质疑

不同语言渗透频繁 规范也要考虑实际

在这个国际交往越来越密切,不同语言之间的渗透越来越平常的时候,拿什么来实现让汉语出版物中“千山A飞绝,万径B踪灭”这一伟大构想?其难度恐怕不亚于在大街上开辟出一个没有细菌的真空地带。

难道说,就为了所谓的“汉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规范性”,我们从此以后就要和CCTV、GDP、CPI这些已经混得脸熟的英文词汇说拜拜了?毕竟,哪怕仅仅是数字数,“中国中央电视台”、“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读起来都费劲多了。更别说,放着好好的DNA、MP3不用,非要让人家写成“脱氧核糖核酸”、“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3”,那不仅是折腾作者浪费纸张,更是故意挑战读者的阅读能力。

明明有捷径却不让大家走,别怪民众有怨言,这条禁令实在让人无法理解,而什么叫“随意夹带”,新闻出版总署没有明说,更是给人留下了足够的想象空间,足以吓得人浑身冒冷汗。其实,依据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出版的权利,而法律并没有就公民在汉语出版物中的外语文字的比例作出硬性规定啊。

温国鹏

评判

要想保护汉语 禁止不如提倡

要保护汉语的规范纯洁,首先就要知道它的规范和纯洁在哪儿。其实这是一个大而化之的命题。我觉得汉语的纯洁和规范来源于它的包容和同化。所以,我不担心使用了缩写的字母或者单词,就能让汉语失去它的原汁原味。

其实,静观这几年来的汉语发展,倒是可以看出,由于汉语和外语的天然糅合,从而有更多的新词,开拓了汉语的境界。比如“粉丝”一词,起先来源于英语的“fans”,随着大众娱乐的不断发展,使得英语原先的词被遗忘了,反而是中式的表达越来越有广阔的天地了。某某明星的“粉丝”,微博上关注了还是“粉丝”,报纸上在说“粉丝”,电视上还在说“粉丝”,网络上更是离不开“粉丝”。试想,简单的一纸禁令,能够让“粉丝”消失掉,让汉语显得更规范和纯洁吗?

不管是以汉语为母语,还是以其他语言为母语,或者还有更多杂交的语言,语言的纯洁和规范只有一点,那就是便于交流,失去了这一点,语言也就无任何意义可言了。虽然,汉语是需要保持一些独有的东西,但这并不妨碍说它的同时再夹杂一些舶来品。如果真要和规范纯洁等较劲的话,那么汉语就得回归繁体,就得之乎者也,但这又给交流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没有了群众基础的汉语,还会让人引以为豪吗?恐怕难啊。

我们可以提倡汉语出版物,少些字母缩写、含混不清的词,但是没有必要搞到非要“禁止”不可。如果禁止汉语“交配、交流”的话,保持规范纯洁之身,那么等于是给语言“闭关锁国”了。把自己装在语言的天朝大国里,自娱自乐,对汉语还是弊大于利。

保护汉语,使其保持规范性和纯洁性,这是有必要的。语言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和进化的过程来说,总是在变,但是其作为交流的工作性质永远不会变。可以提倡公众在交流的时候少说些“怪话”,少写“火星文”,它怎么方便交流就让它怎么言说和书写去吧。我觉得,这才是最大地保持了汉语的规范性和纯洁性。

汪彦玲

理解

原本是个伪命题

客观地说,在全球化进程日渐加剧的背景下,普通公众日常生活中接触与使用外语早已不可避免。就好比近距离接触交流的文化会产生相互影响一样,外语的使用场合日益增多,当然不可避免地会压缩汉语的使用空间,并进而影响到人们的语言使用习惯。现实中,“中洋配”成为国人对于自身姓名的选择;一些商品为了显示自身的尊贵与个性,以全洋文的面貌示人;各种不中不洋的另类语言成为见惯不怪的日常交流用语,甚至堂而皇之地登上书报文摘,更是大有流行之势。外语对于汉语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从这个角度来看,版署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的确可能有利于维护汉语的纯洁性。

然而,语言这东西,不仅有它的自然生态和规律,更有着自己的生命,只要公众认可、接受,新词语的涌现和普及其实就有它的道理。

所谓纯净的汉语,其实本就是个伪命题,汉语的发展历程中离不开外来文化的滋养,外来词更是如今汉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真要保持纯净,恐怕得退回到甲骨文时代,才算纯粹。更何况,语言的使用其实更多还是来自约定俗成,只要说的与听的、写的与看的双方之间都能接受,两情相悦的话,也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

事实上,教育环节中的外语重于国语,汉语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力远不如外语文化,恐怕才是造成上述现象的根源,从这个角度来看,仅仅靠行政命令禁用缩略词来维护汉语的纯洁,更是没有“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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