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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仁》论孝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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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仁》论孝三则
 
魏彦红1 王宏海2
 
(1.          衡水学院学报编辑部;2.三亚学院跨文化研究中心)
 
《论语》是儒家基本读物,也是儒家的经典之一,宋代大儒朱熹把《论》《孟》《学》《庸》辑集成册,是谓《四书》,而历代注释《论语》者甚多,《论语》之影响亦日趋广泛,然而毕竟《论语》距今久远,故注尽管承前启后,可是于今也不甚了了,而今钱穆、李泽厚等贤达之士对论语也多有注解,然与学子阅读儒家经典是仍有所得,不吐不快,撮取一二先与诸君分享之。《论语》中论孝者凡19见,《里仁》篇论孝者凡3见,今取之试析之。
首先、《里仁》第十八章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本章旨在讲子女与父母的家庭关系。几谏是关键词,《说文解字》云:“幾,微也,殆也”。《易·系辞》有语:“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又云:“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说文解字》解释:“谏,证也。”《楚辞·七谏序》有语:“谏者,正也。”《周礼·司谏》注:“谏,犹正也。以道正人行”。事父母几谏就是侍奉父母要孝敬,如果父母有错,则要委婉地劝说父母,即使父母不听劝谏,也要保持对父母的孝敬,不要违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礼仪,实实在在地侍奉父母不要心生埋怨。
钱时曰:《融堂四书管见》卷二:“迎其未形,便当救止。既形则过,已显无及矣。微察其不然,便不敢拂。才拂则意已伤,难再进矣。既能如此委曲,又须劳而不怨。所谓怨者,非必形之辞色也。心之隐微稍有不足,便不可为人子者,所宜深体。”
《朱子语类》卷二十七“问几,微也。微谏者,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见得孝子深爱其亲,虽当谏过之时,亦不敢伸己之直,而辞色皆婉顺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才见父母心中不从所谏,便又起敬起孝,使父母欢悦。不待父母有难从之辞色,而后起敬起孝也。若或父母坚不从所谏,甚至怒而挞之流血,可谓劳苦。亦不敢疾怨,愈当起敬起孝。此圣人教天下之为人子者,不惟平时有愉色、婉容,虽遇谏过之时,亦当如此。甚至劳而不怨,乃是深爱其亲也。曰‘推得也好’又云‘又敬不违’者,上不违微谏之意,切恐唐突以触父母之怒;下不违欲谏之心,务欲置父母于无过之地。其心心念念,只在于此。若见父母之不从,恐触其怒,遂止而不谏者,非也。欲必谏遂至触其怒亦非也。南升”
可能当下的社会,夫子关系、母子关系最难把握,父慈子孝的儒家伦理也很难被现代人所接受,如果拿朱夫子的标准去约束现代人,许多人会认为是强人所难、迂腐之至。其实,无论是春秋战国时代,还是宋明时期,儒家在把握父子、母子的关系时无非是一个敬字。无论是父子、母女关系,还是父母子女关系,都是一面镜子,照在不同的角色身上,自有不同的伦理价值在那里。当一个人脱离家庭,心中不再有家庭的观念时,家庭成员的那面镜子便不复存在了,家中那份敬也就没有了,或许变成了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如那份敬来得亲切。正因如此,我们的文化才有了一份从容、一份深沉、一份历史的使命。
其次、《里仁》第十九章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本章旨在说明为子的孝道。方是关键词,方有地点、方圆的意思,也有方法、学问的意思,等等。该句的意思就是:父母健在,作为子女的孩子不要离开他们,即使离开他们,也要有个去向告知父母。
梁代皇侃在《论语集解义疏》卷二疏:“子曰至有方,方,常也。《曲礼》云:‘为人子之礼,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是必有方也。若行游无常,则贻累父母之忧也’”。
丘浚《大学衍义补》卷四十九曰:“朱熹曰:‘逺游,则去亲逺而为日久,定省旷而音问疎;不惟己之思亲不置,亦恐亲之念我不忘也。游必有方,如已告云之东,即不敢更适西,欲亲必知己之所在而无忧,召己则必至而无失也。’范祖禹曰:‘子能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孝矣。’
臣(丘浚)按:先儒谓朱子十四歳丧父,事母尽孝,所以发明此章,曲尽孝子之心。盖非身歴心验之,不能精微曲折如此。人子之事亲者,宜身体之以上人子生事父母之礼。”
其实,现代社会交通已经有了极大地改善,通信也极其发达,“父母在,不远游”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尽管古人也有游学一说,可能这就是“游必有方”吧。今天“父母在,不远游”已经不再是人们焦虑的方面了,而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游必有方”?这个“方”是什么?综观今天的学校教育就会发现许多游而无方的学子,他们中的一些人缺乏最基本的礼仪教养,甚至认为自己离开父母是一种自由和解放,而这种自由与解放恰恰表明了现代性的危机,这是不能不思考,而作为当代的教育工作者,如何深思,慎行“游必有方”就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了。
最后、《里仁》第二十章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本章表明孔子对孝的理解。《论语·学而》章有语:“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直译为:父亲在世时,人们可以审视孩子的志向如何,父亲不在世要看孩子的所作所为,并且三年不改变父亲的处事之道,可以说他是守孝的。
比较正确的理解是孔夫子生活的时代属于以家族血缘纽带为核心家天下的社会。由家臣到氏族,由氏族到诸侯国,再到周天下的农耕树根状社会组织结构。由此可见,春秋时代的家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一家之主就是父亲,父亲即家长。父亲不仅担负着养家尽忠的责任,还有培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再考察“孝”时,“孝”为上下结构,上为半“老”,下为“子”,“子”承“夫”业,“子”撑“夫”命即为“孝”,而孝字结构的头又从土,土是根。由此可以说孔子之语实则说明了春秋时代的父子之间的天伦之义,自然之则。
或许有人问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如果父之道保守、落后、邪恶呢?还需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吗?那么这个问题实质是问什么是为子之道?看来夫子之道不仅在于“父慈子孝”的现实伦理之道,还在于子承父业,为人子向为人父的角色转换、身份认同的做人之道。如果进一步考察孔夫子时代的教育现实,就会发现孔夫子是第一个办私学的教师,是绝对的少数派。而公办学校是掌握在诸侯贵族手里的,而贵族身份是继承制的,属于大多数,读书者也是贵族子弟。礼崩乐坏的时代,庶族子弟就有了上学的机会。无论是私学,还是公学,读书人是少数,因此,子女的教育大都落在父母身上了,孔夫子时代的教育还多属于家庭教育。由此可推断,父对子有引导作用,子对父也有继承学习的自然关系。而父而子、子而孙的传承模式就成了那个时代最自然的家庭、社会组织传承模式了。而这种模式也是春秋时代的一种传承礼制,而这种礼制在孔子看来却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大概这才是夫子所谓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缘由吧。
然而,孔夫子并非是一个绝对保守落后的人,对历史传承损益的规律还是有一定程度的把握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后来多有解读,正解就是:父之道善则终生守之,若不善,又何待三年改之呢?如是而已。善于不善的原则就是中庸之道、也就是智仁勇之义。
综上所述,《论语》作为中国文化传统中最为基础的元典,极其富有解读性,可谓“见仁见智”之说,正因如此,西方哲学大师黑格尔认为孔子只会一些道德的说教,没有什么哲学性。如果按照古希腊的哲学传统,《论语》确实没有完美的逻辑思辨,外在的知识理论体系,然而中国之所以是中国的就在于中国更多地超越了对自然知识的认识,而是对人自身的认识和规划,这里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对生命真谛诠释和把握凸显了人为万物之灵,人天合一的生活之智慧。而这个人具有个体性的差异,而又不能脱离现实的社会关系而存在,因此,孔子论孝也就体现了“仁者人也”、“仁者爱人”对人的发现和规定了。
魏彦红联系方式:E-mail:weiyanhong19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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