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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届国际儒商大会开莫式上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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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届国际儒商大会开莫式上致词
——香港孔教学院副院长冯燊均先生
孔历2554年(2003年9月2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儒商朋友,各位学者嘉宾:
欣逢盛会,不胜荣幸。
从观中华历史,两千多年前孔子创立的儒家文化体系,如同西方的上帝信仰体系,了整个东方社会的精神思想。
儒家思想之所以能这样深入人心,是因为从至圣先师孔子开始,儒家思想体系对人类社会的终极价值观进行不懈的探索、思考、实践。
在整个世界其它国家的历史上,无数字智能之士也进行同样的工作,当东西双方的思想交汇碰撞之后,我们看到,尽管东西双方的思维方式、社会形态不尽相同,但在对人生、哲学、政治诸多领域内,儒家以东方人特有的智慧和胸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这些成果之巨大,使得儒家思想跨越了时间和国界。本人早年负笈西欧,后来回到香港,多年来我看到这样一个事实,无论是在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商业社会,儒家思想都能发挥其指导作用。
尤其是在现代商业社会,不少人把占有最大金钱利益作为人生宗旨,从而使原本天经地义的商业蒙上了不少污垢。当此时,我们重温圣人的教诲,才更加明白先知的伟大。
儒家学说的思想核心是“仁”,“仁”的具体表现可以归纳为“信”、“义”、“诚”三个方面。“信”、“义”、“诚”就是儒家的根本伦理原则。从“信”、“义”、“诚”这些耳熟能详的字义上,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个伦理原则同样也是商业的根本原则。所以我认为今天我们所说的儒商,并不只是狭义上指遵循儒家思想的商人,而是包括了全部遵循人伦思想、商业道德的商业从业者!
社会是人类组成的,儒家所阐述的“仁、义、礼、智、信”五常,揭示了人类社会正确的价值观念,也是儒商在商业活动中所要秉承的行为准则。
儒商之为仁:行事处世,必怀人类所共有良知,爱国爱民,乐善好施,济贫扶危;
儒商之为义:求才获利,必行事光明,符合正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儒商之为礼:尊敬客户,必敬谨谦和,提供周到的服务;
儒商之为智:纵横商海,必把握商机,精于核算,知人善任;
儒商之为信:经营道德,必诚信公平,遵守法律,讲求信用。
秉承五常的同时,加强自身慎独廉洁,勤劳朴素的道德修养,从而使自己通过诚实辛勤的劳动、合法的经营行为获得物质财富,自然“财自道生、利缘义取”。再用获得的财富积极回报社会。这正是儒商之所以被社会认同推崇的原因。
我发现,在西方社会里成功的商人,他们在商业活动中同样讲求自律精神,追求社会公义。究其根源,西方国家强大的内在自律精神,得益于上千年犹太——基督教宗教信仰。它的宗教经典——《圣经》塑造了信仰者的自律。从这一点上来看,西方商业中的这种思想和儒家所遵循的商业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融合交汇的。所以我完全相信,孔子儒家的学说不仅只是在过去的中华历史上取得了解辉煌成就,还将对未来的世界发展发挥重大作用。
本人所处的香港,回为历史的原因,中华文化被殖民文化蛮横地割裂过,作为一个炎黄子孙,我曾深深感到过这种割裂的伤痛,因此一直以来,我向内地贫因地区捐献了十多所学校和医院,努力尊重儒家兼济天下的训导。自回归以来,香港的不少有识之士倾尽全力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在香港的普及和发展。在这项事业中,我能竭尽绵力,自是荣幸无比。今天到曲阜来瞻仰圣人故里,更是一偿多年夙愿,为此我深深感谢大会的组织者!
本人才疏学浅,这次能有机会求教于各位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商界同仁,实为人生一大幸事,望大家不吝赐教。
祝这次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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